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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趣。
杀人夺宝最是无趣。
“就我所知,今日一行四人前来想要杀你。”沈东篱掀开竹帘,向街边望去。她今日若不来,很快两天后这灰袍僧人会在渡口被发现。而彼时此楼功德圆满,所凝结业力成为一座玲珑宝塔,轮回塔。轮回塔,凌霄榜上灵器之首。此塔能够镇宅安家,避灾驱邪,然而对于魔修而言似乎也无甚大用。
而后此人坠入魔道,化名李可。
但是她来了。沈东篱猜测这秃驴可能有一些预感,不然为何非要拖住她。
灰袍僧人开口道:“前身所造业,虽不是我所愿,但也的确出自我之手,悟空自承苦果。如今大限将至,我唯有一事放在心上无法忘怀。”
只见他珍重地从袖中取出一木盒,轻轻打开:“这是贫僧幼时自昆仑玩耍时摘得的杏枝,却不想枝上有杏花成精,悔之晚矣。贫僧为其取名为杏,自此杏伴随我已经百年之久矣。”
“贫僧平生未曾后悔,”灰袍默然道,“还请引路人将杏带回昆仑,此事因我而起,误了杏的百年修行。”
语毕,木盒竟是挣扎着颤抖起来。
可怜的杏啊,他带你走时可曾问过你是否留恋昆仑的漫天云霞?他送走你时可曾问过你是否爱上了江南的雨巷烟花。
第四章 悟空别了杏花村()
原来是此事,原来如此。
昆仑小遥峰一脉最为天下所知的便是其控物摄魂之术,演化至今被称之为引路。昆仑山上有十方鬼林,最适宜滋养草木精怪。每每春分之时,山门大开,精怪便可随主下山,游历四方。然,修仙路上十分枯寂,九分凶险,凡人跨入仙门者万中无一,顺利筑基者又是凤毛麟角,而精怪的寿命是凡人的数千倍,往往主人毙命,精怪无人看管而为祸世间。昆仑引路人所要做的事情便是将精怪的记忆抹去,将其带回十方。一来免去精怪孤苦,二来能收集其记忆,一举两得。
大凡物不得其平而鸣,杏亦是如此。与主人相伴之时精怪柔情似水,一旦分离便即刻狂性大发。
但是吧,沈东篱真的没学引路功法。你想啊,若是安分守己等到魔教来要人,她便少受一重散功之苦。否则改习魔功要先自断经脉,何苦。
“我说,你若今日不出此门,谁也要不走你性命,你何必如此。”沈东篱细想,世间难道真有人慷慨赴死?
一如《九幽书》所言,悟空死后坠魔,而当时沈明珠应当在沈府的护送下早早开始了门派修炼生涯。此刻应当在参加炼气小比,并且在危机之中遇上了忠犬男三,美好逆袭人生刚刚启程。
入魔这一事情,沈东篱很有经验。普普通通的凡人死了,有怨气,最多化作阴风阵阵。有修为的修士心魔入体,精神错乱,也有可能,不过一般称之为疯魔。还有就是这和尚了,想不通的和尚是最有趣的。
“自我出净土,师尊便告知与我,今日便是我的死日。”沈东篱默然,若是今日必死为何两日后浮尸于桃花渡?
“这法器乃是贫僧百年苦修所得,望施主千万珍重。”语毕,悟空掌中出现一七层宝塔,玲珑剔透,甚是可爱。
沈东篱不敢收入囊中,实在不敢。抬眼望去,沈二与冷霜正抱剑躲在対街檐下,想必神念一直注意着二楼,雨水在屋檐尖上连成一条线,天上的雷龙还在徘徊。
作为女主,沈东篱分外尴尬。正统天道有这样的说法,修道之人身负多少恩泽,便能驱使怎样的法宝。这轮回塔虽未得圆满,尚属于仿上古神器所铸之物,也配得上被称作“小轮回塔”,依旧属于天道的基石之一。
且,铸塔者自身需踏入轮回,此塔方能大成。这铸造人还未死,就算要了这物又有何用呢。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一声暴喝,沈二被气浪震出了十多米,沿街的房屋尽数倒塌。冷霜虽身手敏捷却也撞在渡口桃树上,令人惊奇的是,那桃树竟纹丝未动。
只听一声金杖落地之音,雨势竟听命散去,乌云悉数分开。翻云覆雨手!沈府三人心中皆惊。
悟空似是顿悟,起身整理一身灰袍,背朝沈东篱走下楼梯,来到屋外。
来人光芒万丈,叫人睁不开眼。沈东篱揭开面纱,第一次试图看个究竟。
“金刚伏魔圈。。。。。。”饶是她见识广博,也不禁低喃。这个小世界能人辈出,强者不计其数,怎的会让沈明珠那样的人搅翻了天?
一行四人皆是僧侣。
君王死社稷,老道死仁义。悟空为何赴死,沈东篱不知。
只见他在门前站定,目光空无。死去元知万事空,灰袍僧的名字很有意思。沈东篱深思,他的师尊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告诉自己的徒儿,这是你的死日。
有无悲悯,有无同情。
突然间,木盒冲出了竹帘,直直的向那一行四人砸去。沈东篱有意阻止,却不知该不该阻止。她做事总是要考虑缘由,因果,对错。生机微弱的枯萎枝条对于大局会有何影响呢?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果然,杏连触碰到老僧的机会都无,木盒就在空中化作了灰烬。此刻,沈东篱出手了,手中四枚银针立现,将杏枝从空中截住钉向冷霜所在之处。
究其缘由,只是杏命不该绝。
持杖老僧未发一言,只又握杖敲击地面,光自地面而生,似是一道道涟漪传向天空。悟空未曾再看一眼天空,便应声倒下,生机断绝。
沈东篱看到了久违的熟悉味道。
持杖老僧身后站着三人,金色袈裟,紫铜法器,很是威严。其中一人走向悟空取出金钵,那小轮回塔立刻跳出,且竟比之前大上了三分。
见宝物到手,持杖老僧就地画圆,金衣三人分列而站,成三角之势。顷刻间,地面金光乍泄,平江城的一切灰飞烟灭,河水倒流,乱石纷飞。沈东篱跃窗而下,拾起地上的尸体便朝冷霜飞去。
“冷霜去救沈二叔!”一声令下,只见一道纤细的人影在乱石丛中飞舞,背起昏迷不醒的沈二便走。
平江城,本是就是大阵。阵眼就是这桃花渡,或者说这棵岿然不动的桃树。
城中大雨,桃花不落。冷霜撞上,也毫发无损。这超然于世外的态度,真叫一干人等羡慕。
“小姐,这人怎样了?”冷霜愕然看着自家小姐如同拎鸡一般,掐着此人的脖子。
沈东篱笑道:“此人入魔,千万不要让沈二叔知道。”就在他气绝那一瞬间,就是将死而未死之时,她看到了魔气。古人有言: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渡外恢复了平静,河上突然出现些许小船,船夫头戴斗笠,手持长篙,口中念着悠长的号子。里河沿岸毁损的房屋尽数出现,绵绵的细雨又扑棱扑棱的落下。
难道说这平江城是幻阵?那为何明明已经灰飞烟灭之人能够重新再现?沈东篱放下了悟空,就连她也搞不清楚。甫一落地,渡口来来往往的人群这才看到了倒地身亡的峒冬楼老板。
“大师,大师!”白衣男子慌乱地从人群中挤出,他口中的大师早已生机断绝。白衣当即跪地嘤嘤哭泣。“您为何两日前留下一封书信就弃我而去?”白衣终于能够握住主人的手,洁白如玉,软弱无骨。“您想葬归昆仑,小的便是砸锅卖铁也要扶灵而去!”
昆仑好啊,十方鬼林专养精怪,对魔修而言再好不过了。等他从雪地中转醒,定是绝佳的兵器。
然而,杏是回不去了。沈东篱的针将其扎入了桃树,准确的说,杏枝扎入了桃树,而寒针自然未能伤其分毫。
莫非是精怪相吸?
倒也蛮尴尬的,从此桃花渡口的桃树竟然会开两种花。
当年的灰袍僧人则躺在一口薄皮棺材里,在平江城过了头七,由白衣小厮一路扶灵北上,再也没有回来过。
平江城的那两日的时光,消失在杏花烟雨中,再也无人补上。
第五章 白日放歌须纵酒()
沈二叔被那日的真气伤到了经脉,整日昏迷。想来那老僧倒也有些怜香惜玉的意思,貌美如花的冷霜毫发无损,糙汉沈二却没有这等好运。可那老僧为何不放我沈东篱的母马?她千挑万选最有韵味的西风瘦马!沈东篱这才跳脚。
马丢了,还上路吗?自然得上。可是沈东篱与她的忠仆冷霜身上并无半点金银,试问谁能料想偌大一个江南重镇竟然不收灵石?《陆小琴成仙记》里面可是写的明明白白,凡人为了灵石那可是有如疯魔,一块下品灵石可换黄金万两!
然而事实如此的残酷。对于凡人而言,无法感应天地灵气,那么天地灵气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不存在的。普通凡人既无法通过灵石购买到天材地宝,又不能从灵石中吸取灵气用于修炼。有黄金万两的凡人不会看得起区区一块下品灵石,平头百姓连生活都困难,换灵石又有何意义?
“幸好沈管家向来喜爱小女孩穿金戴银,你主子我身上随便一件珠宝都能抵上千金。”沈东篱此刻分外的怀念不苟言笑的沈管家,每每山下有了什么上好布料,沈管家总要压抑着眼中的狂喜买来给东篱做衣裳。没错,亲手裁剪的那种。
沈东篱从耳上摘下一只东珠,摆在了当铺的柜面上。又从西市牵走了一匹黑亮的骡子。想到与这骡子相见时的情形,沈东篱不禁啧啧称奇。这骡子不是一般的骡,是一头好骡,那一汪眼睛湿漉漉,长长的睫毛又黑又亮,遇到沈东篱竟然还会下跪。
下跪并不稀奇,凡人皆有一跪。稀奇的是它竟然有神兽血脉,这种在凡间劣等马集市偶遇神兽的几率约等于开挂女配一朝醒来人生无趣喝水噎死。
于是,机警的沈东篱决定再买一副板车一床棉被,用来搬运昏迷的沈二。冷霜探了探沈二的心脉,伤不至死,无需丹药。市面上的丹药也好,沈家自制丹药也好,都或多或少有些丹毒,不可轻易服用。
出了平江城,下一站便是鄞城,听闻城中多术士,多卜者,人人皆信命理之说。大凡信命理之城,医药都尤为发达,沈东篱想在城中备些草药,以备不时之需。
距鄞(yin)城郊外几十里,天上开始飘起小雪。终于下雪了呵,沈东篱翻身下骡,坐到板车上点起了火折子,烧起了火锅,沈二昏迷真是太好了!沈东篱又倒出些小酒,与冷霜对酌。
“冷霜这些天有何感想?”沈东篱涮着肉片问道。
忠仆冷霜辟谷多年,此刻只是挑些灵植吃,相比肉类,灵植所含废渣更少,更加有利于修行。“冷霜并无感想。”
饶是沈东篱也不禁叹息,为何女配身边的神人总是如同智库一般,这世间万物,奇珍异宝,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主子我,感想颇多。”沈东篱伸出长筷指点江山,“你且看身边人等,像你这般四十筑基,五十圆满者,已然凤毛麟角。更有甚者,自母胎中便开始修炼。都可谓前途不可限量。”
“然,就算这等天才也免不了蝇营狗苟,拉帮结派。”
“你可知这天有多高?海有多深?”
冷霜愣然:“冷霜不知,何谓海?”
沈东篱方才知道为何夏虫不可语冰。“海,是尤为宽广深厚的小河,横无际涯,浩浩汤汤。我等只不过是浅水中的小鱼苗,那日所见老僧已然是深海中的巨鲸,而海深不可测,比那老僧更加厉害的无法计数。”
“小姐何出此言?”
沈东篱默然:“只不过发觉,菜鸡互啄如此的可笑。”
语毕,两人皆不再发话。天色渐晚,沈东篱找了一处空旷高地搭起了帐篷,她可爱的忠仆丝毫不懂得生活的魅力。沈东篱先是在地面上铺上一层防水的阵布,再用铁木将四处的边角固定住,再盖上厚厚的熊皮毛毡,以前在荒原上,沈东篱基本都是这样度过。她真的是太眷恋世俗生活的一切了,成仙的日子,很无趣。新买的黑骡也不曾受到怠慢,一骡独享整个帐篷。三人一骡在茫茫雪海里聚成了一个个小丘。
夜渐渐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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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九幽的天气变化莫测,连鄞城最不混吃等死的观星师也估摸不透。这明儿,或者下雨,或者不下。毕竟,生活就像一首诗。凡人怎么知道诗是什么呢?诗是像是雨,像是风,又像是雾。像是前几天太阳高照,这几天又洋洋洒洒的飘起了雪花。
站在鄞城的城墙上往下张望,莫非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的后脑勺,来来往往的混杂着蔬菜,泥土,还有排泄物的气味,来来往往的叫卖,争吵,****的声音。
还有,一张狗脸,四十五度向着天空扬起的狗脸。
“我跟你讲,小乞丐,爷爷当年可是幽都排的上号的名门望族之后,你别不信,你摸摸爷爷我后脖子,你快摸摸。”
“嘿!爷爷我跟别的狗不一样吧!”
……
“我的天,好舒服,不要停!”
“别停啊!”
“你个小乞丐,人不大,手劲儿倒不小。”小土狗伸出后腿挠了挠脖子,意犹未尽的砸吧嘴。“你爷爷我喜欢。”
小乞丐收起了瘦弱的小胳膊,咧开嘴笑了,这种笑容竟然出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小脸上,这让小土狗看得有些恍惚。他想到了跟隔壁村小母狗在高粱地里奔驰冲刺的曾经,是啊,那时候的他还是威风堂堂的宛陵梅氏。
宛陵梅,宛陵香,宛陵土狗一级棒。
陈狗腾一手托着腮帮,一手帮眼前瘦骨嶙峋的小狗按按筋骨。前天,鄞城大雪,天寒地冻,他蜷缩在曲江楼外,巴望着能够等到一点残羹冷炙。突然曲江楼内像是炸开了锅,他踮起脚看到酒楼里刀光剑影,血肉乱飞,时不时有人撞上纸糊的窗户,在洁白的大街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身后拖着长长的红色印记,像是一朵朵梅花。
纷乱中,一只直立行走的狗,准确的说是一只抱着酒壶还能直立行走的狗,踉跄着扶墙而出。
十三岁的陈狗腾从来没见过这么清俊脱俗的场景。
最容易发生命案的小酒楼很坦然的在发生命案,打斗场面如火如荼,双方厮杀好似要将滔天的仇恨都用在这刀光剑影之中。这时,一只土狗,一只鼻头上有一撮黑毛的土狗,抱着酒壶,拉着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奔跑在宽敞的大街上。
十三岁之前,陈狗腾的人生好似是在地上匍匐前进的蚂蚁,十三岁之后,他就成了下水道里乱窜的老鼠。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毕竟陈狗腾在原书中只是露了个脸。幽元十四年,鄞城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是福祥庄当铺老板的儿子,那另一名呢?县志中并没有做任何记载。
也就是说十三岁的陈狗腾没有在那天遇到一只鼻头上有一撮黑毛的土狗,那么他就会在几天后死在青睛兽的蹄下。
就这一点而言,陈狗腾的确有些男主角的风范,然而,其实并不是。就算他活了下来,也只是天道的小小疏忽。
天道难道会因为自己的小小疏忽付出什么代价吗?当然不,对于天道而言,凡人怎样,就随他怎样。凡人想怎样,就随他那样。
凡人想怎样呢?树木要发芽,冰川想融化,小土狗想喝酒,小乞丐要吃肉。
跟着宛陵一枝梅难道会缺肉吃吗?赌上宛陵氏的自尊与骄傲,小土狗站上城头开始无声嚎叫,这迷之嚎叫越传越远,直至鄞城的远郊。
不一会儿,伴着踏踏的马蹄声,一个黑点出现在远方的夜幕中,像是朝着鄞城奔来。
第六章 拐个仙兽好疗伤()
天光乍亮,沈东篱起身洗漱一番,收起帐篷。冷霜已是修道之人,本并不需要入眠,然而昨日雪后繁星满天,她一时竟看的痴了,此刻方才转醒。默念清心诀,在丹田内循环上两个小周天,冷霜起身去探一探沈二的脉搏,很稳很安全。接着从储物袋里倒出昨日收的苜蓿草给大黑骡喂食。
然而,“骡呢?”
沈东篱脸色一沉,这可是花了五两黄金买的骡。在《九幽书》里凡人世界的五两黄金什么概念?五两黄金到官票行里可换得一百两白银,而平江城里繁华路段的三进三出的小院,约为四十两白银。
所以她的两栋小院呢??
“小姐,都是冷霜的错,冷霜去将黑骡找回来!”冷霜自责不已,当即跪下。沈东篱呵斥道:“修道之人不跪天不跪地哪有随便下跪的道理,你随我来。”
昨日夜里雪停的好,只见苍茫一片雪原中一串脚印通向鄞城方向。“这个小蹄子是想利用我啊!”沈东篱长叹。
为何女配收留的灵宠仙兽都一心一意忠心耿耿?灵兽不比凡间走兽,这世间但凡开了智灵之物都会有自己的小心思。灵兽修士平日里互相依赖陪伴,危难之时出卖对方一拍两散皆有可能。
这等不知报恩的小蹄子就该剁碎了喂狗。
冷霜将杂物收拾完毕,收于储物袋中。单手掐诀,祭出一叶形法器。安置妥当沈二后驱使着法器一路向西追去。
沈东篱坐于冷霜身后,随手在沈二身上拍上一张水符箓,沈二迟迟不醒,主仆二人也全当无事一般。
飞叶的速度相较老马黑骡不知快上了多少倍,只几息的功夫便到了鄞城墙外。早市时辰已到,城门大开,昨夜的积雪被来往的行人车马踩得面目全非,化作雪水渗入城门大路上的砖石缝中。
冷霜平稳地将众人停在城外林中,又将法器收起。沈东篱从储物戒子中摸出一玲珑剔透的匣子,匣子中有荧光点点美不胜收。打开匣子,一只碧玉般通透的萤扑闪着晶莹剔透的小翅膀,轻柔的落在沈东篱的指节上。
“去找找附近可有我的气味。”沈东篱向萤传达道。小遥峰上众人皆与草木精灵,昆虫鼠蚁相伴,这是沈东篱自小养的萤,最是熟悉她身上的味道。
萤在指尖站定,摇晃着脑袋上两根长长的触角,似是找到了方向,在空中跳起来八字舞蹈。
“冷霜你护着沈二,我们跟着萤走。”沈东篱收起玉匣,誓要将那小蹄子捉拿归案。
鄞城里商旅来往,人声嘈杂。断了好些天的灵药终于随着进城的商人一道来到了鄞城。阳光和煦,得了钱的凡人庆幸自己行商路上的好运,得了药的富豪感恩天道的赐予,一时间鄞城一派和谐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