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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新药--叶半城半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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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也是想帮上一些忙。她的出现也让一些客户没事也往这店里来,因为看看漂亮女孩子养眼啊。

其它店铺老板看见金蛾清爽装扮,干练的身姿,有些嫉妒的说你们那个女员工长得真不赖,为你们店招徕了多少生意。你们出了多少钱请的?

李新文一笑,说那是我们老板娘呢!

老板们更嫉妒了,因为他们或许有个能干的老婆,但长得拿不出手。也许发迹后换了个漂亮的,但成天只知道花钱打扮,那里象金蛾这样能干又好看?

叶半城刚开始听到这些议论心里还挺美,时间一长又觉得她抢了他的风头,心里闷闷的。这时艾农又向他提出辞职,因为星沙市有一个文化公司请他去改剧本,他认为这更符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少了艾农为他打理情事,叶半城一下就有点手忙脚乱了。要他自己写信委实有点难度,只好飞来飞去到处灭火,因为他不想让金蛾知道,他现在舍不得她了。

可是那些女人得寸进尽,老是把电话打到他店里来,虽有李新文他们替他瞒着,但这还是有可能穿帮啊。他一怒之下,和其中几个分了手,当然付了一笔分手费。玩女人时花钱他从不心疼,但付分手费时却很是肉疼,一个再也不产生价值的东西还要让他付一笔“垃圾处理费”,这让他实在肉疼。他想以前自己可是不怕女人闹的,现在怎么这样了?

难道仅仅是怕金蛾知道吗?自已从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的啊!尽管有时涌起一些爱情的感觉和想法,他都会把这些感觉和想法强抑下去。因为成大事者得不拘小节,大丈夫怎么能为情所困呢?

他有意识的强迫自己放弃对金蛾的感情,因为他认为这种感情是一种累赘,会阻挠他继续赚更多的钱,去拥有更多的女人。后来流行了一句话:“不能为一棵树木而放弃整片森林”,说的就是叶半城这种心态,虽然他不会这么精辟的总结,但他早已想到这一层。

金蛾没有觉察到他的细微变化,还是快乐的生活着,象鸟儿一样穿行于上班与下班之间。她把这个五金电器商场当成与叶半城和一个爱情结晶,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呵护着。李新文等员工也乐意有这样一个干练的老板娘,不仅好看,还和气。有时他们做错点什么,金蛾只要把眉头一皱,他们就连忙更正。因为老板娘人太好,他们不忍心在她面前犯错。叶半城对此类事情多半会咆哮,他们早已习惯了他的咆哮,并不太当会事,只是表面上装出战战兢兢的样子来应付一下。有时他们甚至认为,叶半城发怒只不过是怕失去自己的权威性,他们也就满足他一下,反正这是成人之美的事,又不花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海南各种“烂仔”也多了起来,他们到处打架抢劫收保护费。叶半城店里却一次也没有让他们得逞,因为金蛾一个电话,许多分配过来的同学和校友都会过来帮忙。看见店门口忽拉一下停了一大圈警车,人人杀气腾腾,还有谁敢来收保护费?

当穿着警服的金蛾英气逼人的出现在这条街上时,那些老板们彻底傻了,他们实在没想到叶半城还有这般能耐,把一个警花泡到了手。于是他们开始恭维叶半城,推举他做这条街上的老大。

叶半城心里很美,但脸上却还是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此时他越是莫测高深,这些人就越会敬他,就会乖乖的和他做生意。于是他总跟他们说半截话,比如我父亲当年打过日本,后面不说了;当年有很多女兵喜欢我,可惜我那时不懂事,也不说了。

于是街头传出小道消息,说叶半城是某个将军的儿子,当过团长。甚至还有人说他是打越战下来的英雄。听到这些议论,叶半城差点笑岔气,不过听到越战英雄,这让他心里一动,战斗英雄,意味着杀人无数,这是血与火铸就的荣誉。

他不肯定自己真听到枪炮声会不会尿裤子,但知道这一荣誉会让大多数肃然起起敬。可惜自己别说参战,就连越南在那边都还搞不清。自己当几年兵只是摸了别人几下屁股,连枪都很少摸到。

不过想想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底细,吹一吹又何妨。于是当别人问起时,他就谦逊的说,我不是战斗英雄,那时我是卫生兵,只是在后方给他们做护理。不过也去前线救护过几次伤员,但都不激烈,没立上功。

金蛾对他的这些吹牛之说很不感冒,反感的说:“你看你身上白白嫩嫩的,连指甲划的印子都没一道,还吹参过战呢?”叶半城一笑:“广告,广告嘛就是这样的!要不你晚上给我挠上两道疤出来?”金蛾脸一红,踢了他一脚。

谁也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叶半城真的拥有了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叶半城从外地归来,他对金蛾说是去外地考察市场。实际上他是去会了情人,当然他也考察了市场,他从来都是工作娱乐两不误。下得飞机,天已经晚了,他决定在一个大排档吃点东西然后再收拾一番再回去,因为如果学过刑侦的金蛾在他身上找出点什么东西会有麻烦。

叫上几个菜,开了了瓶啤酒,他自酌自饮。喝着喝着觉得周围气氛有点不对,因为邻座的客人纷纷起身走了。他往后望去,原来是一群打着赤膊,胸口绣着各种纹身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不过是一群小混混而已,他想,仍旧自喝口酒吃口菜。但叶半城错了,这群小混混可不是以前在这街面上混的那帮人,而是新来打下了这块地盘的另一帮人。他们正想立立威呢!

见叶半城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吃菜,于是他们径直围了上去。为首的把手中的铁管往他面前一放,要他快滚。

对于这种场面,叶半城见得多了,他笑笑招呼对方坐下喝酒,并叫老板添一付碗筷来。为首的混混见他这副沉着样子,有点佩服,看对方样子也不象对头的人。于是正打算离去,wωw奇Qìsuu書còm网不料一个眼尖的小混混从叶半城没拉上拉链的提包里看到了厚厚的几沓钱,便对为首的大哥做了个手势。

那大哥心动了,便向叶半城借钱。叶半城知道麻烦来了,这些人不提借钱时事情还好办,一开这口那必定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他虽然也和这些人打交道,但却钱从不落这些人手。因为混黑道的人玩命为的什么?绝对不是传说中的江湖道义,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具体而言就是一个“钱”字。与一般人谋生的手段不同,黑道人物谋利时喜欢不讲规则或者说自树规则。

叶半城心念电转,心想此处已距自己商场不远,凭自己的体力杀开一条血路跑回自己店铺里绝对没问题。于是站起冲对方笑笑,做出掏钱的动作。当对方放松警惕之时,突然一拳直捣对方心窝。对方可能也是练武之人,反应虽慢了一点,但还是闪过了他致命的一击。

叶半城拔腿狂奔,还没跑出十米远。那大哥抓起桌上的空酒瓶就扔了过来,也该是叶半城倒霉,那酒瓶竟正中叶半城后脑门。叶半城只觉得眼前一黑,脚底下就失去了力气。但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死命的护着自己的包。十几个混混此时赶了上来,对准叶半城拳打脚踢,有几个还从身上摸出家伙对叶半城下了手。因为叶半城叶半城乱蹬乱弹中踢中了这几个人。

血,从他的脑后及手上身上流了出来,但他们却一直没有抢走他的包。有路人偷偷报了警,远处有警笛声音响起,那伙混混一哄而散。

叶半城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的结果是重伤,有生命之虞。这时,金蛾赶到了,李新文他们也赶来了。叶半城还有一丝意识,他用眼色示意他们收好他的包。

推进手术室前,金蛾轻轻附在他耳边说:“半城,你一定要挺住!我们大家都在等着你回来!”

金蛾是一个受过完整洁刑侦教育的警察,她知道此时叶半城要挺过此关,求生的意志很重要。而自己也许是最能激发他的求生意志的,因为在她心目中,叶半城是她的至爱。所以她认为叶半城也一样。

手术在紧张的进行,金蛾等一群人在外面焦急的等待。为了排解心中的焦躁不安,金蛾顺手把李新文手中的包拿过来打开了看,因为平时叶半城这包一般都在李新文手中,她还没欣赏过。

老板娘拿老板的包,再天经地义不过,但李新文却紧张起来。

对此刻躺在手术台上的叶半城来说,金蛾的话当然也起了一定作用,但他的求生意志远比一般人要强。模模糊糊中,他感觉到医生在为他清洗缝合伤口,一阵剧烈的疼痛让他想逃开。于是他感觉自己好象跳了一下,就跳到了手术台旁边,看着医生在缝合自己的伤口,却没有感到一丝疼痛。

是麻醉的功效吗?他问医生,但没有人回答他,都在紧张的忙着自己的工作。他感觉到自己飘了起来,大地渐渐离自己远去。但很快又坠落下来,竟然是四江湖上空。

他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就一下坠入水中,却没有溅起一丝水花。他猛然想起那个可怕的水魔来,难道自己已经死了?

果然,那个水魔从湖底钻了出来,抓住他嗅了嗅,叹息道:“你还没有死啊”。叶半城心头一喜,连忙让水魔放他回去。

水魔摇摇头说:“如果放你回去,你就不会继续我们的交易了,那我还岂不是在这里白等。你现在有那个女人的帮助,那女人旺夫贵子,凡事总会让你逢凶化吉,我为什么要放你回去?”

叶半城不服气的说:“我才不需要那个女人来帮我,凡事我自己会搞定。我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不会乖乖的来?包括她也是如此!”

水魔想了想,往空中一指,一道劲风忽生,直接向医院扑去。

水魔用空洞的眼窝看看那道风,发出了狂笑声:“这下你和那个女人玩完了!”说完象曾经的那样,把叶半城往空中一丢。叶半城感觉自己正飞速的向自己的身体飞扑而去。一阵巨大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呻吟起来,他睁开眼睛对主刀医生说:“好痛啊。”

医生欣喜的叫道,病人有救了!他跟叶半城开玩笑说:“你命真大,这样也能挺过来,还在手术台上就醒了,看来你是属猫的,有九条命!”

叶半城得救了,也许他真的有九条命,但是他只有一颗心,他的心里只装着钱,绝少有其它。金蛾自以为得到了他的心,其实只是她自己构筑的虚幻。她把他当成生命的全部,但自己却在他的心里只占有一个小小的角落。而且即便是这个角落,她还得和另外几个女人分享。

如果她不知道,她还可继续骗自己,过得一如既往的快乐,但是她所学的知识却发现这个秘密。

第十章 情断又义绝

 

叶半城的包里没有避孕套之类的东西,他自认为自己是个人物,能和他做爱是女人们的福气,所以他不愿穿着雨衣洗澡。女人们被他的钱和外表迷住,所以也愿意为他忍受流产的痛苦。他的包里也没有女人赚送的纪念品,因为他都会把它们很好的处理掉。

金蛾翻了一番,除了钱还是钱。真没劲!翻到最后带出一个笔记本出来,“啪”的一声掉在地上。这时一阵怪风吹过,将笔记本翻起,停在一页上。金蛾将笔记本拾起,看看上面,记的全是电话号码,正要往后翻,额头上一滴汗流了下来。正滴在一个名字上,泪珠一样散开。世上的事就有这么巧,这个名字就是叶半城在外面的女人之一。金蛾扫了那个名字一样,她训练过速记,很快就将那个名字和号码记了下来。

正在这时,医生出来了,宣布叶半城脱离了危险!走廊上一片欢腾。因为金蛾明天还要上班,于是她先走了。到了家里,不知为什么那个名字老在眼前晃来晃去。女人的天生的直觉让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蹊跷,也许是因为叶半城写这个名字时是带着色心写的,所以让她觉查了出来。

她心神不宁,又记得那个号码。于是她拔通了那个号码。

“喂!”对方是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声。

她心神愈加不宁,迟疑间没有做声。

“是半城吧,到了海南了?”对方的声音真的是很好听,但她的心却在滴血。

她稳稳神,回答道:“我是海南公安厅的,他受伤了,请问你是他什么人?”她还抱着一丝希望。

对方一听着急起来,急切道:“我是他老婆啊,他是怎么受的伤?伤得重不重?”

她彻底绝望了,很想在电话里骂对方一通。但一想对方说不定跟自己一样一无所知,于是勉强稳住神说:“现在还在昏迷中,我们怀疑是情杀。”

对方一声惊叫后说:“肯定是南海那个姨子干的,她老缠着半城不放……”

金蛾听不下去了,她放下电话,去了厅里的值班室,请一个师姐帮忙,调出了叶半城电话和手机的通讯详单。找出出现次数频和通话时间长的,一一打电话去问,居然与叶半城有男女关系的有四五人之多!

她忍住眼泪,慢慢回到她和叶半城的住处,把自己的东西收好。住在旁边的李新文问出了什么事,她狠狠的盯了他一眼,骂他是狗,什么事都替叶半城瞒着。

李新文明白了,金蛾知道了叶半城的隐私,他其实也不想瞒这个小嫂子,人那么好,但他从小就受过“忠孝”的教育,也苦劝过叶半城,但他没有办法去干涉他。此刻,他只好听着不做声。

金蛾骂了一阵,稍稍平静了些,对李新文说:“我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们等他好后再告诉他吧。男人花心也不是死罪,只是再别来找我,我受够了你们!”

眼看自己的情绪又要失控,她干脆走了。

李新文目送他远去,他受叶半城的影响很深,此时虽替叶半城惋惜失去这个好女人,但他认为叶半城还能找到更好的。

叶半城的身体很棒,康复得很快,期间他见金蛾一直没来,便问李新文。李新文支吾着说她有任务外出了。叶半城也就没放在心上,当手能使用手机后,他迫不及待的给人们打电话,宣布他还活着。当然也包括那些女人,他唯独没有想给金蛾打一个电话。

直到出院那天,看见金蛾还是没来接他,他才问起李新文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新文见无需再隐瞒了,便一五一十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听了后责怪了李新文几句办事不周后便再无言语。其实这段时间在海南,由于近来生意一直一般,他早就想撤了。他想这也许是天意呢!

只是,为什么自己一想起金蛾,胸口就会一阵阵跳痛呢?难道自己真的舍不得她?他想起他们认识的经过,心里确是有一丝丝难过的感觉掠过。但是想起自己是叶半城,自己要做的事还多着呢,是不可能为一个女人永陷于这孤岛之上的。

他做事从不需要计划,但想做就做,做错了也不怕,大不了重来,至于后果吗,不能承担就不承担。

他想起艾农前几天从星沙打电话给他时说的一个消息:明市长已经荣升为省会城市星沙市市委副书记了。他还问起过叶半城呢!

他想了想,决心大张旗鼓的回去。于是他打电话给王兆国,说自己现在在海南发展得如何好,但发财后很想回报家乡父老,不知星沙市欢不欢迎他。

王兆国一听说这是好事啊,现在有很多老板在海南炒房地产发了财后都回家乡搞建设,你也回来吧。我正在写一篇《又见孔雀东南飞》的稿子,把你也加上去!

叶半城一听大喜,连声说好,有了媒体的支持他回来就更大胆了。

叶半城让李新文他们赶快收拾,一听说回家乡,他们都来了劲。收拾完当后,李新文问叶半城要不要给金蛾打个电话告别?叶半城心里又掠过一丝痛楚,于是他就给金蛾打电话。金蛾很冷漠的接了,叶半城说了几句后才告诉她自己准备回家了,早日离开这伤心之地,再也不回来了。那边金蛾没听完就挂了。叶半城气得直骂:“真是女人心,海底针。不说别的,就冲我们一起睡了那么久,我出力出汗的份上,你也该道个别吧!”

叶半城走进候机大厅,最后回头望了一眼这个城市,这里留下了他一段美好的回忆。但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外面广阔的天地正要拥抱他呢!在机场某个角落里,他看到一个人影一闪,好像是金蛾,但还没看清楚,检票员就催他了。

是她,是她,一定是她。他对自己说,但没有转身去寻找她,那不是他的性格,他反而是更坚定的往前走去。

机场某个角落里,金蛾潸然泪下。

第十一章 兴赌而盛财

 

星沙市的夜晚很热闹,忙于夜生活的人们没有留意到叶半城一行人的到来。他们来到一栋很高的宾馆前,住上了最顶层的房间。

看着热闹的都市,叶半城伫立了半晌,此时他的思绪翻滚得异常厉害,因为少年时的梦想就要实现了。跟金蛾呆的时间长了,他也学会发感慨了,于是他冲夜空大喊一声:“星沙,我来了!”

李新文惊诧的看着他,尔后笑了起来。

虽然就是这么一句感慨,却让叶半城心中翻滚的胸意抒发出去不少。他想,难怪金蛾那么喜欢读诗写诗,原来喊上这么一句真他妈的够劲。

对了,一句不成诗,还得接几句才够数。于是他憋了一会儿,继续冲夜空喊道:“星沙,我来了——把钞票给我留着——把漂亮女人给我留着——把火车站广场给我留着——我,要买下它种白菜!”

喊完只听李新文他们忍不住在笑,他自己也笑了。

跟金蛾在一起,潜移默化中他也喜欢上看书,当然不是看文学性书。全是经商、管理和军事方面的书,因为这些方面的书除了教材外,一般的书都比较好懂。长时间的阅读,加之他的好记性让他增添了不少知识,当然是竹竿性的知识结构,换句话说就是通一节不通一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他把这些知识运用得十分自如,就是拿得准的就说,拿不准的就不说。因此第一次与他接触的人,常常摸不清他的底细。但多接触几次,他们就会到处打听叶老板什么文化程度?怎么一会儿如教授般娓娓道来,一会儿又犯常识性错误?

以前的明市长,现在的明书记见到他的到来,十分高兴,问他准备在星沙市投资多少,那时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工作十分重视,每个人都有任务。叶半城想了一下,说第一期先投两千万吧。明书记一听有点吃惊说你这几年在外面干什么赚了这么多?你这几年在那里?

叶半城只回答了后半句,说他在海南。

“海南?炒房地产?那可是个要背景的项目啊?”

“我女朋友在海南公安厅工作,她帮了一些忙。”叶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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