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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帝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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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名利禄不过是过眼云烟,小子并不在意。”殷清风再次给自己的脸上抹粉。

    “哦?你说说,你在意什么?”殷清风云淡风轻的一句话,登时就把李世民的好奇心给勾了起来。

    “小子前几日做了一首诗。这首诗写的是几百年后的情形,殿下可愿听听?”

    “你还会作诗?几百年后的情形?嗯,你且吟唱罢。”

    李世民能被评为初唐诗人之一,文学功底自然不会差了。

    “诗名曰:忆昔

    忆昔初唐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

    。。。。。。

    小民鲁钝无所能,朝廷记识蒙禄秩。

    华夏兴盛望我皇,洒泪江湖身衰疾。”

    殷清风盗用的是白大大的忆昔二则里面的一段,只是略加改动了几个字。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快!快写下来!我来给你研墨!”

    “呃这个。。。不如小子口述,殿下执笔如何?”

    李世民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好,不错!不轻狂。很好!来,今日我就为你研墨,就为了这‘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那小子就惶恐了。”

    殷清风也顾不得他那瘦筋体藏不藏拙的事儿了。

    既然要展示就好好露一手,所以殷清风站在那里深吸有口气后,挽起袖子挥写起来。

    可惜李世民的注意力都在文字的内容上,并没有注意到瘦筋体是多么的独特。

    等殷清风写完,李世民干脆的将他撵到了旁边,一边等着墨迹干涸一边俯身诵读着。

    等感觉到尽兴了之后,李世民才起身面向殷清风,“即然此诗为你所做,就为我讲解讲解吧。”

    “小子这首诗,假托于三百年、两百年、甚至是一百年后一位诗人的感慨,他感慨昔日辉煌的李唐盛世已风光不再。

    最后两句,则是小子对当今圣人的期盼,不要出现让后人黯然神伤而怆然涕下的事情。

    从战国时期开始,这天下没有纷争战乱段时间,恐怕加在一起也不足百年,而史书上记载的大小政权更是不知多少。

    每一个王朝的出现与覆灭,不单是百姓流离失所、身遭屠戮。那些当政者的子嗣血脉,更是刀斧架颈。

    强悍的东西两汉的都城,现在又如何了?刘氏的血脉呢?

    长安、长安,长治久安,刘氏可曾做到了?

    小子不才,愿为大唐的长治久安贡献微薄之力。”

    “引人深思啊!引人深思”李世民仰着头双目无神的摆出了四十五度角站在了那里。

    “除了这首凄婉的诗句,你还要说些什么?现在就说说吧。”

    李世民是摸清殷清风说话的套路了。

    陪着一起傻站了半天的殷清风,先是鞠了一躬然后意气风发的大声说道:“之前的秦、汉、隋被称为王朝,而小子想让大唐被当世人、后世人称为大唐帝国!”

    “大唐帝国?”李世民疑惑的问道。

    “对!没错!大唐帝国!一个强大的帝国!一个不会让后人怆然涕下的帝国!一个不必用来怀念的帝国!

    因为!她是一个永世存在的帝国!”

    李世民喃喃自语着:“大唐帝国。。。一个强大的帝国。。。一个永世存在的帝国。。。。”

    等清醒过来后,李世民问道:“帝国与王朝有什么区别?”

    “小子根据前人的典籍,重新诠释了帝国的含义。

    第一,有伟大的帝王。

    第二,有完善的政堂架构。

    第三,有完善的律法。

    第四,有广阔的疆域。

    第五,有繁荣的经济。

    第六,有服从皇命的百姓!

    到那时,大唐境内百姓安居乐业、五谷丰登、政通人和不说,更主要的是,我大唐的标准,就是四夷的标准!

    我大唐的百姓要比蛮夷的国王还要受尊敬!”

    李世民眼睛一亮,催促的问道:“既然你提到了这个什么帝国,那如何才能做到这一切,你可有仔细的谋略?”

    李世民这时,再也不去计较这是不是又一个带蜜的毒药了。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很长的时间。

    比如疆域。没有足够的粮草和健硕好战的兵将是不行的。

    那么有了足够的粮草就行了吗?

    不,还不够。

    即使是兵将们打下了领土,还要有我大唐百姓填充移民到新的领土去。

    只有我大唐百姓生存、生活在那里,那里才是我大唐的疆土。

    想要有足够的百姓,就需要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在这长时间的休养的时间里,朝堂上就可以完善律令、政堂架构。

    以小子暗自揣测,没有三十年,恐怕这帝国的雏形都不会有。

    所以,小子才会说需要很长的时间的。”

    李世民听完,沉默了一会儿,“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不谋大势者,不足以谋一时。

    你这全局与大势都谋略到了,接下来你想怎么做?”

    “农、商、学、工、兵,并进!”殷清风说得铿锵有力。

    “你确定说的不是士农工商?”李世民有些孩子气的歪着脑袋。

    “士农工商,只是读起来很顺口而已。”殷清风给了李世民一个吃惊的回答。

    “你说什么?读起来顺口?哈哈哈。。。”李世民不是被气乐了,而是真的觉得好笑。

    汉人的身份,只是李世民及其家族的外衣。骨子里,他们受到鲜卑等北方民族的影响,要多于汉家的文化。

    “哈哈哈,那你说说,你那并进的理由。”

    以他目前对殷清风的了解,殷清风接下来要说的内容,肯定并不好笑。他非常期待,能从殷清风的嘴里,听到不一样的解读。

    “那小子就先从四民论说起吧。

第21章 无可奈何(四)() 
“所谓四民论,是将天下之民,分为四个群体。就像管子小匡中说的那样,“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柱石也。”

    但是,发展到世家大族掌握话语权的时代,‘士’认为他们是高贵,农工商是卑贱的。

    小子认为,评判一个人是高贵还是卑劣,是看他能否做到仁义礼智信孝。

    而仁义礼智信孝,不是因为是否读书识字才能做到。

    读书人之中,就没有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小子不能因为这四个字的顺序,去臆测某些人因为认识几个字,就将另外的一些人视为低等人。

    小子相信他们不会这么无知,更不会有如此不知廉耻的想法。

    没有“农”,就没人给他们提供五谷,让他们果腹。

    没有“工”,就没人能给他们建房屋,他们只能幕天席地。

    没有“商”,他们就不可能拥有天南海北的奇珍,让他们在别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富庶。

    而,没有“兵”,他们在异族面前,只是一群被屠宰的羔羊。

    如果,“士”是这样的一个群体。那,小子宁可是农、是商、是工、是兵。”

    “好!”李世民拍桌而起。

    从来视自己为武人的李世民,觉得这是最贴心的解释。

    虽然现在远不是文重武轻的时代,但殷清风能肯定武人的地位,就是对他最大的赞美。

    殷清风眼看着李世民的手抬了起来,但还是被巨响下了一跳。

    “所。。。。。。。。”

    李世民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有失礼仪,有些尴尬的看着殷清风,“哈哈,接着说。”

    “所以,为君者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士”只是用来治理天下的一个工具、“士”也是民。

    君王更应该认识到,为了避免“士”的一家独大,就必须提倡“学”。

    只有人人都能读书,才能出现人人皆可为“士”,又人人不为“士”的局面。”

    “等等。”这次李世民是真的没理解。

    殷清风也知道这话有些拗口,“小子倡学的意思,就是要把读书的权利,从“士”的手里夺过来,放到君王的手中。”

    李世民眼睛一亮。

    “如果二十年后,耕田的、做工的,还有士兵都认识字,“士”还有资格骄傲吗?”

    “好!真的好!你这想法真的好!”

    李世民激动的在地上走来走去。

    “你。。。。我该如何行事?”

    “有人要读书,就得有人来教书。先培养可以去教书的人,再去倡学。从一地倡学,再到全天下倡学。”

    李世民听得很清楚,这不是泛泛空谈。只要按照这个思路去做,人人皆可为“士”,又人人不为“士”的太平盛世,一定会出现。

    刚才这小子说‘武,他不能提枪跃马。文,某的麾下豪杰云集。’现在看来,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

    自从在洛阳开府以来,某网罗一切可用之才。本以为这世间的文武豪杰,也无人能出其中左右。

    现在看来,府内的学士。。。加在一起。。。。

    想到这里,李世民再次打量起殷清风。

    仪容上算不得面如冠玉,但剑眉星目中的气度,却是不凡。若不是其年少,定是翩翩浊世之佳公子也。

    李世民心中一动,语气和蔼的问道:“教书、倡学,你又打算如何做起?”

    殷清风心中暗喜,好乖的小李啊,今年最佳捧哏奖就发给你了!

    “小子欲求一偏僻之地。

    一则,继续验证新式农耕。

    二则,繁殖耕牛。

    三则,培育学子。

    新式农耕想要有成效,还需要畜力。我大唐缺少耕牛,小子想要尝试一下。

    学子,将从奴婢的子女中选出。”

    李世民感觉殷清风说出再多的言语,他都不激动了。

    前面他说的那些,就不提了。现在他对耕牛又有想法?

    好吧,好吧,不问了,越问越郁闷。可是。。。。

    李世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何选奴婢子女?又为何不是奴婢之子?”

    殷清风心里再赞一句。

    “奴婢及其子女,地位卑贱。若给他们一个机会去做教书育人的教师,想必他们会鞠躬尽瘁的。

    自古,男主外女主内。孩童的启蒙一般都是源于母亲。

    孟母三迁教子、陶母封坛退鲊,只是无数个母亲中的典故。

    举张、王两家为例。

    张、王二家耕田为生,张妻识字,三岁而教子启蒙。王妻不识字,每日耕作不停。

    若干年后,张子有可能参加科举,而王家之子仍为田间农夫。”

    李世民回想自己幼年时的情景,他点了点头。

    “殿下的子嗣,是由殿下启蒙的,还是王妃?

    另外,殿下倡学,若只男子读书,他们还愿娶一个不识字的女子为妻?”

    李世民纠结了,“怎么这小子说什么,都能让人信服,我再问问。

    “那,你说那耕牛如何进行?”

    “牝牛,三年育四犊,或四年育五犊。四年后,牛群增五倍。”

    “。。。”

    战马繁殖,自己还懂一些。这牛嘛。。。这小子咋啥都知道?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你确定,不来府里帮我?”

    殷清风一愣,咋又把话题扯回远古时代了?

    “小子现在不是在帮殿下出谋划策吗?

    小子心中但有所想,会悉数禀报与殿下。殿下觉得可行,再派人去落实。

    秦王麾下文韬武略者。。。”

    李世民赶紧伸手,示意殷清风打住。

    他现在一听‘文韬武略’还是什么‘豪杰云集’,就觉得有种被打脸的感觉。

    “你还是说说,你打算怎么繁殖耕牛吧。”

    殷清风又一愣,咋又从远古时代回来了?

    “牝牛五,牤牛一。按照这个比例,配给小子。

    苜蓿的种子,越多越好。”

    “就能做到四年后增五倍?”

    殷清风摇摇头,“繁殖只是目的之一。另一个目的是,培育出更健壮的耕牛。”

    “好吧,你说是啥就是啥”

    等话说完了,李世民才发现,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等看到殷清风的表情有些怪异,李世民心中更是窝火,“真的不能和这小子再聊下去。”

    “咕咕”

    “咕咕””“咕咕”

    第一次声响,两人还没在意。等第二次,两个人的腹内同时发出声音时,两人才意识到,这半天他们都滴水未饮、颗米未进。

    “来人!”

    领兵在外时,顾不及进餐也就罢了。今天在这小子面前本来就很没面子了,现在还弄出这样的笑话,李世民整个人都不好了。

    李晋安无声的推开了房门。

    李世民伸手比划了一下他和殷清风,“备餐。”

    李晋安又无声的退了出去。

    李世民将书桌整理了一下,“搬把椅子过来吧。”

第22章 夫妻夜话(一)() 
李世民与殷清风狼吐虎咽的结束了迟来的晚餐,李世民将酒杯放下,“地、牛、苜蓿,我来处理。人,你要多少?”

    殷清风算了算,“牧人,十头牛配一户;农民,千亩配三户。”

    这个要求不高,李世民点点头。

    “若殿下无事,小子这就告退。”

    李世民巴不得他快点走,“来人。”

    李晋安推门进来。

    李世民指向殷清风,“给他一个通行腰牌,再派人送他进光华门。”

    李晋安提着灯笼走在前面,心中却是震惊不已。

    身后的小郎君,今天是第三次拜访殿下。

    不但与殿下长谈这么久,还一同进餐。

    这事儿放在天策府其他学士、将领身上,也算平常。可这小郎君又是凭着什么让秦王看重?

    看似,凭那腰牌,可以免受巡街武侯的盘问。可,这腰牌却是可以直通殿下书房的!到目前为止,也不超过五人得到吧?

    看样子,是得了秦王的青睐。

    李世民看着已经关上的房门许久,长叹了一声。

    他低下头来,将两张纸看了又看。再将他与殷清风交谈的一幕幕,反复回想,又仔仔细细将殷清风说过的话写了一遍。

    “哎项橐与甘罗,书籍中也不过提及一二事迹。与这小子相比,又算什么?

    挥斥方遒、蝇营狗苟、金玉良言、另辟蹊径。。。还有这字体。。。此等才学,当世何人能及?

    马蹄掌、新式耕种、一年两种、钱币改制、耕牛繁殖。。。良策,自是良策。

    世人能得其一策,便足以留名青史。可他。。。。

    或许正是少年心性,才敢将这么多的良策莽撞的道出。要是殷开山还活着,都要被他生生气死。”

    “也罢!”

    李世民再次长叹,将他刚才写的那些内容付烛一炬。

    走出书房,李世民接过李晋安手里的灯笼,“去安歇吧,不用伺候了。”

    李晋安躬身行礼,却不退开。

    李世民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李晋安默默的跟在身后。

    从懂事起,他就被安排在世子的身边。

    看着世子成亲、跟着世子去雁门关。。。进了长安城,他自甘净身,守候在秦王的身边。

    对于他来说,秦王是主人,也是弟弟。

    秦王的喜怒哀乐,就是他的喜怒哀乐。

    他不知道,也不在乎殷小郎君和秦王说了什么。他只知道,现在秦王不开心。

    秦王不开心,他就要陪在身边。

    李世民知道身后有个尾巴,这是多年来,他们彼此间的习惯。

    在他内心里,身后那个亦仆亦兄,平时又寡言的李晋安,是这天底下,唯二让他信任的人。

    他最信任的人,就住在眼前的寝宫里。

    全秦王府的夜晚,只有这里才有巨烛整夜长燃。因为,这里住着他最心爱的女人。

    按照皇室内宫的规矩,他今晚应该在别的寝宫。而她,应该已经就寝了。

    李世民站在那里,犹豫着是否走进。他怕本就身体欠佳的她,听了今天他的经过,会和他一样郁闷、烦躁。

    李世民回头看着不远处的李晋安,暗道可惜。陪伴他长大的李晋安只有忠,而没有谋。否则,他倒很想和他诉诉衷肠。

    朦胧中,宫女的声音传来,长孙王妃知道,她的二郎又有开心或不开心的事儿了。

    撩开珠帘,李世民看着向床里挪了挪,却没有起身的女人,开心的笑了。

    只有她,才让他心安。

    李世民轻轻的掀开被角,钻了进去。

    半依在床头上的李世民,抖了抖手里的纸,满脸笑容的对着仍然不理他的发妻说道:“我敢起誓,观音婢看了我手里的纸,肯定不会再怨我了。”

    李世民从成亲后就知道,在外人面前一向谦和的妻子,很是有一些小怪癖。

    在她入睡后千万不能打扰,否则。。。

    李世民下意识的摸了摸曾经又青又紫的腰肉。

    想要消除妻子的怨念,最好是做一件引起她兴趣的事儿。

    比如说,一卷孤本、一件精美的首饰。。。。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李世民只念了两句就停下了。

    果然,他妻子的身体向后拱了拱。

    “哈哈。。。”

    李世民俯下身去,一只手从妻子的脖颈下穿过去,另一只手伸到妻子的眼前,“如果诗词不能打动我的观音婢,那。。。你看看这字如何?”

    长孙王妃再也忍不住好奇心了,从被窝里伸出玉手,将纸张抢了过去。

    “咦”

    长孙王妃一个肘击,让贴在她身上人远点儿,而她自己也坐了起来。

    “书写功底,十年有余,但。。。这字体属实稚嫩。

    起笔、运笔、落笔处,尽显筋骨硬朗。。。该不是。。。那殷小郎君自创的笔体吧。”

    长孙王妃凤目中满是惊诧。

    不能说长孙王妃说的不对,只是她不清楚,这写瘦筋体必须用长锋硬狼毫。

    殷清风使用这时的缠纸笔,当然写不出其中的韵味来。

    “哈哈,就知道观音婢会一猜中的。”李世民顺势将妻子搂在怀里。

    王妃娇嗔道,“说说,他是怎么解释这首诗的。”

    本来挺开心的李世民,一下子又变成了苦瓜脸,“事情是这样的。。。”

    李世民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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