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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若晨曦-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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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太太再次陷入了晕睡中。史蒂夫提着出诊箱,一口流利的中文和颜悦色的对楚星朔道:“楚小姐,我想这位夫人的心里,应该是藏着太深的仇恨或者是压抑了许久的情感。在受了某种刺激的状态下突然间爆发出来,才导致现在这个样子的。”

“您是说,是由于受了刺激而引起了她对于那些情感的强烈反应?”楚星朔问,看来,大夫的诊断与她最初的判断相差不多,大娘正是由于阿来的出现而受了巨大的刺激。

“是的,”史蒂夫点了点头,对这位美丽而又聪明的楚小姐颇有好感,“这位夫人现在正处于一种意识模糊的状态。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平时看起来非常的冷静与沉默,但是他的内心却往往并不像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平静,很可能像大海一样波澜壮阔。在他的心里,很可能藏着对于某件事情的很强烈的感情,这感情可能是妒忌,可能是爱慕,也可能是强烈的恨意,由于他本人长时间的将这些感情埋在心里,长久的压抑它,在漫长的岁月里,可能就连他本人也会遗忘这些事情。但是,很可能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候,由一件我们都想像不到的不起眼儿的小事情将它引爆了,就好像炸弹一样将这个人原本想要隐藏的一切全部炸得粉碎,此后,他所扮演的角色,很可能便是他潜意识之中的那个含着强烈情感的那个人了。这便是你们中医所说的‘臆症’。”

楚星朔那好看的眉纠结在一起,很认真的听着,不发一言。

她虽然不知道大娘从前受了什么苦,但是她知道,大娘的心里一定是藏着太多太多的秘密和委屈。自楚星朔幼年时起,她的印象之中,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大娘笑过、开心过。

她与三娘和芸太太都是那么的不同。

人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保养秘方,楚府的女人,其实并无爱情可言,她的父亲光停留在家里的这几个女人身上,她们只是自顾自的活着,美丽着,抑或是苍老着。

三娘有楚锦然,当然,还有她的秘密情人张大福,所以她总是笑眯眯的,尽管她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甚至还有些傻里傻气的自作聪明,不过,外人仍然可以看得出她快乐的内心世界:不清楚到底是不是楚家血脉的楚嫣然,既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也得不到比三娘更多一丝的楚老爷的关注,但是她依然自怜自爱的关照着自己,自己怜惜自己的美丽。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在楚府里走来走去,把每天的上街当成是一天最大的乐事,把楚嫣然打扮得光鲜得如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

她们无疑都是可以自找乐子的女人。

可是大娘不同,她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吃斋念佛。她脸上的皱纹总是那么深,她眼睛里总是隐藏着什么,从不肯流露出一丝的情感,让人看了,便觉得压抑无比。

甚至,她对自己的儿子楚龙韬都吝于付出一丝的微笑和关注,她的所有的感情似乎都被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知被埋在什么地方。

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大娘今天这个样子呢?

楚星朔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这一切,真的都与那神秘的女人有关么?那个……传说中的爹的表亲,那个疯了的女人……

第一百三十章小滋(上)

不夜天”曾经红红火火的生意,大有日渐萧条之感了

老板郑姐眯起眼睛,几根纤细的手指擎着细长的烟杆,由一张鲜红的嘴叼着,斜倚在门口,瞧着对面“抱琴楼”络绎不绝的进进出出男人们,眉毛高挑。

“妈的,竟然败给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手上,”郑姐唾道,“凭几个露大腿的小妮子就想跟老娘斗么?”她恨恨的转过身,扭动着裹在紧身旗袍里的丰满臀部,一摇一摆的走回大厅。

她看着这略显得有些空旷的大厅,心里更加的不吃味,这“不夜天”是她一手创办经营的,自开业以来,这里何曾这样冷清过?

其实,“不夜天”里的客人虽说不多,也算不上少的,只是与从前那种高朋满座,人声鼎沸的情形相差甚远而已。

舞台上,“不夜天”的当红歌女商别正在倾情演唱,伴舞的丫头们也跳得卖力,台下的在坐客人,都是“不夜天”的老客户,更是商别的歌迷。“不夜天”经营到现在,果真已经到了令自己哭笑不得的地步,郑姐轻叹一声,如果不是因为她手里还有着这么一张王牌,那么,“不夜天”的生意状况恐怕会更加的糟糕,真是让她难以想像。

郑姐再次环视了一下由着自己全部心血凝结成的娱乐城,那几个坐台的舞女也懒洋洋的,这里的熟客太多。舞女们做地也不起劲,熟人都不喜欢舞女是自己熟悉的面孔,所以那些舞女们本是一段时间就更新的。可是现在没有办法了,新人不愿意到这里来。即便是来了。也是因为客人少,赚不到多少钱而离开了,留下的,只有一些“老人儿”,碍着郑姐地面子在,又因着郑姐平日里待她们不薄,从中收取地份钱少而留在这的。

可是。这些,都无法跟那个什么狗屁的“抱琴楼”相比,郑姐恨恨的想。

“抱琴楼”,听听这名字,还不如直接叫“怡红院”了!郑姐回过头,斜着眼珠子横了一眼对面的那个翠绿的招牌。做为场所,那名字取得也忒露骨了点,不止是名字露骨,里面的经营项目也令汉口所有地娱乐场所中颇有些地位和脸面的老板们坐不住了。

这哪里是在经营夜总会,明明就比古代的妓院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说。那“抱琴楼”每天晚上都会有穿着暴露的女人们露着大腿在舞台上扭来扭去,居然还有几个洋妞儿在台上边跳舞边脱衣服,惹得汉口的男人们个个流着口水排着长队去看。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自古流传下来的道理。这年头,男人们已经不听歌看舞了。舞台上的那些个小婊子们扭着屁股,露胸露乳的扭扭摆摆,让那些台下的男人们恨不能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票子贴到她们身上去。

郑姐又唾了一口,妈地,这些个小贱人,个个都***浪到骨子里去了,恨不得把全天下男人的眼珠子都抠出来挂到她们身上去呢!当初“抱琴楼”就开在自己对面,她还没有介意。她已经托人打听了,听说那“抱琴楼”地老板娘只是一个小丫头,又是从上海过来地,便更加地不放在眼里了。她心想着以“不夜天”这样红火的生意和人脉,怎么也不对这个毛手毛脚地小丫头片子有所担忧罢?

结果,这小丫头片子胆子还真***大,连这样露骨的生意都敢做,连她这个在***场里打了这么多年滚的人都自愧不如,妈的,怕是狐狸精投胎来的!

郑姐愤愤的坐在一把椅子上,咬着烟杆,暗自生气。

一定要想个什么法子,治治那个死丫头的好!

这会子,“抱琴楼”的老板娘本,

琴楼”开业以来,利润已经一日比一日高,与开业初然翻了好几倍。

她得意洋洋的笑着,看来自己的经营手段比自己的母亲比,也并不差的。

当初阿来带着她来到汉口,按着魏爷的吩咐要给她盘下一个夜总会。她自信满满的问阿来汉口哪里是汉口最红、红知名的夜总会。哪里最红,她就要开在哪一家的对面,她要让全汉口的人看看她小滋的手段,她要让全汉口的人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夜总会!

想到这里,她不禁更加的对自己佩服起来,她是多么的聪明!只要把夜总会开在最红的那家老店的对面,那么关注的人肯定会更多,反正投资是不用担心的,店里想怎么奢华就怎么奢华。再说,她小滋是谁?她小滋是虹姐的女儿!从小就在***场里见惯了男人的嘴脸,她当然知道什么是男人想要的,只要她经手,还有什么钱是她赚不到的?

可是,话又说回来。

小滋的面色微微的阴沉下去,她瞄了一眼站在她办公室门口的两个人,一胖一瘦,胖的人小眼眯成一条缝,满身油乎乎的令人作呕,那瘦子就更不用提了,瘦得如同火柴杆一样,支撑着对他来说过于肥大的衣服,一走便忽忽攸攸的,好像幽灵一样。

就这么样的两个人,要整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的,名义是上为了保护她,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做什么的,她小滋当然很清楚。

来到汉口也已经三个多月了,魏爷之所以派小滋到汉口来,自然是有他的目的的。

那老狐狸的算盘打得很精,她小滋年纪虽小子。诚哥的死,自然与那老狐狸有着脱不开的干系,老狐狸生性多疑,就连他身边的女人们都不会轻易相信。说得夸张点,那老狐狸可能一边跟女人做着房事,一边都要将手枪牢牢的握在手里,稍有风吹草动,便可以抽身跑路。诚哥是跟随了他多年的手下,又几次救过他的命,“炎虎帮”的兄弟们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可是,最后又落得个什么下场?

小滋冷笑一声,连一个为了自己可以付出性命的手下都可以杀害的人,又怎么会放过阿来这个脱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的毛头小子?

所以小滋,便成了他魏爷的眼线。

他要她看住了阿来,监视他的一举一动,看他每天都做些什么,跟什么人来往;看他的生意状况如何,都有些什么生意伙伴;看他在汉口老不老实,每日的进项都是多少。

必要的时候,要跟阿来更亲密。

这是魏爷的指示。

小滋又冷笑了一下,伸出一只纤纤细手,拢了拢自己的秀发。女人啊,在这些男人眼里,就这么点用处,无论是春风得意的时候,还是走投无路的时候,身体,是女人永远的法宝。

她低下头,摆弄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一只羊脂玉的镯子。那镯子晶莹剔透,似乎蓄含着水气,笼在一个纤细而又线条优美的手腕上,是那么的引人暇思。

小滋知道,她还很年轻,又很聪明,对于魏爷那老狐狸还有着很大的利用价值。更何况,她又蛮喜欢阿来的,不是么?

阿来,那匹无法驯服的烈马,那么英俊,那么的不羁,每次看到他,她的心里都会产生一股莫名的悸动。

只有站在阿来的面前,她才能够感觉到自己还有着一颗属于少女的心。

所以这一次的汉口之行,她是心甘情愿的。

无论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的身边,她都甘愿,哪怕是以监视为目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小滋(中)

小滋的第一次,大概是在她十二岁的时候罢?

把自己卖出去的,正是她自己的亲娘。那个时候,娘还没有认识魏爷,也不是什么“乐天坊”的老板娘。那个时候,她们没有钱,也没有权。身为最社会最下层生活着的人,她们根本没有其他的办法使自己过得更好。

小滋的母亲不上富裕,却也过得逍遥。虹姐自幼便没吃过什么苦,快快乐乐的长到十六岁,认识了从湖南来的小滋爹。十六岁,花样的年纪,水样的美貌,梦一般的心事,从未经事的少女怎么经得住小滋爹的花言巧语和甜到骨子里的甜言蜜语?沉浸在甜美爱情里的虹姐,头脑一热便跟着小滋爹私奔来到了湖南。

可是,没有想到,衣冠楚楚的小滋爹并不是他所吹嘘的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只是一个公司里的小职员,没有什么家产,也没有什么出息,偏偏又染上了赌瘾,欠下一身赌债。苦命的虹姐,又不敢回到老家,恐遭爹娘辱骂和笑话,便只能抱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想法,与小滋爹过起日子来。

谁想小滋爹的赌债越欠越多,公司又嫌他不求上进,将他开除了,小滋爹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更加的沉迷于赌局里。家里该卖的东西都卖了,实在没有钱去赌,小滋爹便逼着虹姐出去卖,以便供自己花销。

虹姐一生的梦想都破灭了,她便想要偷偷的逃回娘家,跑了几次。都给小滋爹捉了回来,打个半死。

既然跑不掉,就只能闭上眼睛来做那种事。虹姐像是一个丢了魂的女人,由任不同地男人将她压在身上,发泄着他们的欲望,只感觉到生不如死。

后来,小滋爹因为欠下的赌债太多,居然将小虹姐卖给了一家夜总会,自己拿着钱跑掉了。

虹姐就在那个时候怀上了小滋。其实说实话,虹姐自己可能也不能认定小滋就是小滋爹的亲骨肉,她接过的客太多了,哪里记得住呢?

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夜总会的人当然不可能会收留这么一个大着肚子的舞女,便威胁虹姐把孩子打掉。虹姐当时也不知怎么,就是想留下这个孩子,算命的给她算过,这一胎绝对是个男孩,她充满希望希望地想。如果真真儿的是个男孩,那么她就算是要饭,也要把这个孩子干干净净的养大,到时候,说不定母凭子贵,她可以过上更幸福的人生。

于是,抱着这个坚定的信念,虹姐逃跑了。

她蓬头圬面,像是一个疯婆子似的跑了很远很远,来到了一个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一个好心的老大娘收留了她。那是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家,那怕是虹姐离家之后,过得唯一快活的日子了。那老大娘对她很好。又认了她做干女儿,几个月后,虹姐生下了小滋。

在知道生地是个跟她一样的苦命的女孩子之后,虹姐泪如雨下。她看着这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心里埋怨着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偏偏是个女孩儿?在这混乱的世道里。女人的命运。连草芥都不如啊!

老大娘的身体不好。熬了一年多,便去了。一个小小的院子。两间小屋,就留给了虹姐。

开始的时候,虹姐带着小滋,在外面做些零活,倒也可以维持生计,可是,好景不长,老大娘地一个侄子找上门来,硬是将母女二人给赶了出去。

母女两个,又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

虹姐苦笑着,她自幼在家里养尊处优,本就不会做太多事情,去做零活的那家店里,嫌她笨手笨脚地,给的工钱本就不多,老板还总是对她动手动脚的,要想指望着那点钱来供养两个人,简直是异想天开。于是便有人怂恿她将小滋卖掉,虹姐想了又想,

是舍不得的。

可是,她能做什么呢?

她虹姐现在唯一会的,就是脱下衣服,叉开大腿,一脸媚笑的等着男人压上身来。虹姐自嘲地苦笑着。

在那个时代,在那个时候,在那种条件下,人唯一地想法就是要活下去,在生存第一地条件下,尊严与人格,又能算得上什么呢?

虹姐看着怀里睡得正香的可爱地小人儿,一咬牙,来到了一家夜总会。

做舞女,赚的,总是要比其他行业来钱要快的。

每日的强颜欢笑,每日的卖弄风骚,虹姐渐渐的发现,很多事情,或许并不像你想像中的那么糟糕,只要你闭上眼睛,把你的良心丢掉,又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呢?

于是慢慢的,虹姐已经将这种皮肉生意看得淡了,她已经习惯于站在男人的面前卖弄风骚,挑逗他们的欲望了。



可是,现实毕竟是现实。

小滋一天天的在长大,虹姐一天天的在变老。

舞女这个行业,也是有着它的竞争与残酷的。

谁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半老徐娘,就算是姿色再美,也总是难以吸引人的眼光的。虹姐的客人,越来越少了,在夜总会的地位也越来越低。老板开始有些嫌弃这个有些上了年纪的舞女了,纵使妆化得再浓,也是无法掩盖她日渐衰老的事实的,很快,虹姐就被这家夜总会赶了出来。

被赶出夜总会,又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进项,虹姐望着自己这个一天天大起来的女儿,一脸的木然。

小滋已经十二岁了,她遗传了母亲美丽的容貌,一张小脸儿圆润可爱,大眼睛水汪汪的,眨出青涩与纯真。身体的发育还算不上好,瘦小的身体,纤细的四肢,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她天生懂事,把家里的家务做得井井有条。

小滋不是不知道母亲在干什么,被赶出夜总会的虹姐,只能在家里接客。在家里,虹姐的客人便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上了年纪的女人价格是不贵的,拉下一个红红的、绣着鸳鸯戏水图案的门帘儿,屋子里的床便吱呀做响。男人粗暴的喘息和女人夸张的娇喘便如潮水一般的响起来,将小滋团团围住。

每一次,她都用手掩住耳朵,强迫自己不要去听这种丑陋的声音。可是,有时候,风会带起门帘儿,两具相互纠缠的赤裸裸的身子便会闯进小滋的视线,母亲歪着头,张大了嘴巴,妩媚的闭着眼睛,脸上泛着潮红,似乎沉迷在其中。

有些男人一边剧烈的动作着,一边还骂着下流的话。

“你这贱女人,爽不爽?”

“爽!爽死了,快!”娘就在那男人的身子底下蛇一样扭动着,脸上挂着媚笑,应承着。

小滋痛苦的后退着,掩着耳朵跑了出去。

每一次,家里来了男人,她都会坐在门外,呆呆的看着天空。

有时候天是晴的,有时候天是阴的,有时候,还会下雨。

男人们走出门去,都会捏着小滋的脸蛋,淫笑着离开。

虹姐,便也慢慢的从屋里踱了出来,递给小滋一些钱,面无表情的告诉她出去买些菜回来。

小滋的童年,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那一天,一个肥胖的男人给了虹姐一叠钞票,色眯眯的眼睛,溜到了小滋的身上。

那个年头,有些人的需要是畸形的,那个胖男人对虹姐丰满而又富有魅力的身体根本不屑一顾,他的眼睛,只盯着小滋,肥厚的嘴巴恨不能流下口水来。

“你的女儿很漂亮啊!”那肥男人咂着嘴巴说道,“这年头,年幼的处女是很值钱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小滋(下)

虹姐终究还是将自己的女儿给卖了。

那一日,呆呆的坐在门外的不再是小滋,而是她的母亲

虹姐一脸的木然,呆呆的抬起头,看着天空。这时候已然是黄昏了,有些女人提着菜,慢慢的走过小巷子,脸上挂着怆然自得的微笑。虹姐眼睁睁的看着,眼睛里尽是妒忌的火焰。

她也想幸幸福福的过着属于她的小日子,她也不想出来做这样的事情,不仅自己过得委屈,还要遭受旁人的白眼。屋子里传来小滋大声的尖叫,虹姐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她这是在干什么?

竟然亲手送自己的女儿走上了与她同样的一给……

她伸出手来,紧紧的揪着自己的头发,低下头去,咬着自己的嘴唇,心里一遍又一遍的责骂着自己:自己做婊子,还要让女儿也做婊子。她虹姐还是人吗?

可是,婊子的女儿,不是婊子,又能是什么呢?

虹姐想到这儿,突然嘿嘿的笑出了声来,她慢慢的坐直了身子,脸色苍白的靠在了墙上。

纵然小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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