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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生枭-第1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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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欢的西北军南征北战,纵横天下,在武平称帝,其后兵锋南下,又迁都洛安,新朝新气象,百废待兴,每当在市集听到人们诉说朝廷又有利民的新政下来,元琼心中也是为楚欢欢喜。

    楚欢去往莲花城,一别已经是数年,元琼知道这位新皇帝日理万机,或许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其实这样很好,留下美好的回忆,至少让自己在后半生的梦中不再都是噩梦,还有着与楚欢在一起的甜美梦境。

    元琼是个成熟的人,不但柔美的娇躯如同蜜桃儿般熟透,思想上也是极其成熟。

    楚欢坐拥天下,美人如云,当然不会有闲暇再想起自己这个已经被岁月侵蚀的妇人,其实她也并无想太多,更没想过重回洛安皇宫,那里离她实在太遥远,而且对她来说,踏进洛安,便是踏进噩梦之源,她心中早已经下定决心,终此余生,即使有机会,也不会踏入洛安京城半步。

    元琼轻叹一声,随即便听得身后也紧跟着一声轻叹,元琼吃了一惊,霍然回头,已见到一双含笑的眼,刀削的眉,还有脸上的牵挂之色。

    元琼怔住,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无数次梦中见到楚欢来到自己身边,可总是梦破灯烬,空留余恨。

    楚欢到了她的眼前?

    那梦中依稀的面孔变的清晰明朗,元琼缓缓站起,眼中已有泪光,楚欢上前一步,张开双臂,将元琼抱在怀中,那温暖而柔软的熟美娇躯轻轻颤动。

    “我说过,会照顾好你一生。”楚欢紧紧搂着元琼:“我来到这里,就是要完成自己的愿望,如果不能让你在身边,无法好好照顾你,我此生都不会快乐。”

    思念难以遏制,喜悦无限,元琼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情感,也是抱住楚欢,泪水直流:“我在梦中无数次梦到这个时候,我不知道现在是在梦中还是真的,我只希望此生,和你不再分离。”

    “我既然抱住了你,你就算长着翅膀,也无法飞出我的怀中。”楚欢看着元琼熟美的面孔,柔声道:“我的美梦实现,你的美梦也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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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 
元琼和凌霜终究没有跟随回到洛安。

    元琼半生都在皇家后宫度过,后宫对她来说,是梦魇的存在,所以最终楚欢派人修建了一处别院,将元琼和凌霜安排在那边。

    别院除了少量护卫,并没有安排太多人,元琼喜欢安静,楚欢不希望太多人打扰她,而别院距离洛安京城不过一天路程,楚欢但凡有空,便会前往与元琼相会。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料理完朝政,楚欢回到后宫,径自到了琉璃的宫里,琉璃迎过楚欢,见他颇有些闷闷不乐,柔声道:“皇上为何不开心?”

    楚欢勉强一笑,道:“没什么大事,朝中有一名老臣身体很是虚弱,看来撑不了多久,他兢兢业业为朝廷做了很多事,快要离开,心中不舍。”

    “原来皇上是在担心臣子。”琉璃为楚欢倒了一杯茶,柔声劝道:“生老病死,没有人能够躲得开,等他过世之后,皇上亲自前往吊唁也就是了。”

    楚欢接过茶杯,却是放在一旁,微笑点头,环抱着琉璃腰肢,让她坐到自己腿上,轻声道:“你都已经有几个月的身孕了,不要太多走动,养好身子。”

    “皇上不用为我担心。”琉璃轻柔一笑:“只是他最近在里面动的厉害,似乎是要急着出来。”

    楚欢哈哈笑道:“也该出来了。”贴近琉璃耳边,低声道:“咱们都入洞房几年了,再不出来,我都急死了。”

    琉璃噗嗤一笑,道:“臣妾告诉过皇上,当年受伤太重,要等到身体完全恢复才能要孩子,这几年我一直都在调养身体,确定无恙,这才1”却没有说下去。

    楚欢低声道:“如此说来,这几年我努力耕耘,都是白忙一场?”

    琉璃咬着银牙,瞪了楚欢一眼,低声道:“皇上皇上说得这般心酸,难道难道和我在一起,就只是为了让我生孩子?我我看你每次都用力的很,只怕是想着自己自己快活!”说到这里,脸上已经潮红。

    楚欢对自己的女人都是悉心调教,单独相处之时,夫妻之间调情的话儿也从不少说。

    楚欢又是哈哈一笑,琉璃这才道:“皇上,前两天布兰茜和珍妮丝过来时候,我瞧她们迹象,似乎也刚刚怀上了,比我晚不了几个月。”

    楚欢一怔,惊道:“两个都怀上了?”

    “我们的皇帝大人不但政事勤奋,这种事儿也很是勤奋。”琉璃似笑非笑:“我听说皇上曾经让皇后监督,不会再纳后宫,去年将那对双胞胎纳入后宫,皇后也没有阻止。”

    “这也怪不得我。”楚欢叹道:“你自己知道,我可不是有意要对她们,是她们骗我过去,在酒中放了那种药物,我我一时把持不住,才和她们两个莫名其妙地在一起了。哎,这后宫之中,怎能有那种玩意。”

    “那种玩意?”琉璃咬着牙瞪了楚欢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媚娘早就告诉过我,那玩意是你偷偷带回来,每次和媚娘在一起的时候就用上,还担心被别人知道。”

    楚欢一愣,懊恼道:“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竟敢出卖我,回头看我怎么收拾她。”凑近琉璃耳边,轻声道:“琉璃,你别怪我,媚娘每次每次时间都特别长,所以!”

    “特别长?”琉璃脸颊微红,忍不住道:“比我还要长吗?怪不得你总喜欢往她那里跑。”

    “冤枉啊。”楚欢无奈道:“我都是按照人数平均分配,从没有厚此薄彼,每个月在你这边还是多一些的。”

    琉璃脸颊有些发烧,并不接话。

    楚欢叹了口气,若有所思,琉璃见他神情黯然下来,不由担心起来,问道:“怎么了?”

    楚欢苦笑道:“红妆都已经走了三年,离开的时候,她答应会回到我身边,现在看来,终究还是骗了我。当年罗大哥说过,红妆回去之后,快则一年,最多两年便会回来,现在已经过了三年,看来是回不来了。”

    “你想她了?”琉璃柔声道。

    楚欢叹道:“你是最了解我的,我多情而不滥情。红妆和我相处一年,情投意合,当年都约定好的,可是!”

    “你身边已经有了这么多女人,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琉璃似笑非笑道:“你和她在一起一年,说好解毒一月一次,可是你一月少说也要四五次,那么长时间,还不腻烦吗?”

    楚欢皱起眉头,道:“琉璃为和会说这种话?她是我的女人,此生无论在哪里,都是我的女人,就算一辈子在我身边,我也会欢喜,怎会腻烦?”若有所思,片刻之后,才道:“我准备去西域,找她回来,就算是与罗大哥为敌,也要让她回到我身边。”

    琉璃幽幽叹道:“她若是知道你这般为她不屑一切,心中也会欣慰。”从楚欢腿上站起来,妩媚一笑,道:“你既然那般想她,为何不回头看一看。”

    “回头?”楚欢一怔,猛地意识到什么,赫然起身回头,只见到身后不远处,一名女子一袭红装,婀娜多姿,眼角带着泪光,不是乾达婆王玉红妆又是谁。

    楚欢呆了一下,忽地飞身上前,一把将玉红妆抱在怀中,叫道:“你为何现在才回来?莫非忘记我们的约定。”

    玉红妆与楚欢紧紧相拥,“我一直记着与你的约定,所以再艰难,也会回到你身边。

    雄鹰展翅,翱翔九天。

    广阔的西梁古拉沁大草原上,十数匹快马宛若流星般向同一个方向奔驰,马背上的都是一群七八岁的西梁孩童,但一个个都十分壮实。

    其中一骑遥遥领先,甩开身后众骑一截子。

    两边沾满了草原上的牧民,大声呐喊,领先那骑的孩童浓眉大眼,面相轮廓颇为俊挺,回头看到身后众骑被拉开,嘴角泛起邪邪笑意,猛地一扯马缰绳,骏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十分突兀,牧民们都是大吃一惊,只以为那骏马是失足,人群中已经有人高喊道:“思欢王子小心!”

    却见到思欢王子身形灵活,抱着马脖子如同陀螺般转了一圈,在牧民们的惊呼声中,已经重新坐回到马背上。

    这般一耽搁,身后众骑已经追上来,思欢王子一声长喝,年纪虽小,但声音却十分清亮,骏马立时如同离弦之箭,飞射而出。

    牧民们顿时欢声雷动。

    思欢王子的马术精湛,远超同龄人一大截子,甚至已经能够与许多成年牧人媲美。

    这一次思欢王子再没有耽搁,快马如流星,飞驰到一根旗杆处,矮下身子,探手抓起了旗杆,在人们的欢呼声中,思欢王子兜转马头,直往人群飞驰而去,驰到近处,勒住了马,笑呵呵地看着一名少妇。

    那少妇有着牧民们特有的小麦色肤色,身材高大丰满,但样貌却十分娇美,腰间挎着一把弯刀,漂亮的眼眸子带着欣慰之色看着思欢王子。

    思欢王子翻身下马,上前去,横臂行礼,随即笑道:“母亲!”

    少妇正是那史部族的塔兰格那史绮罗,虽然已为人母,但容颜已在,而且更加火辣的身段配上少妇特有的娇媚风韵,依然是古拉沁草原上最美的花朵。

    那史绮罗并不说话,只是一笑,转过身,走到一匹骏马边上,翻山上马,拍马便走,思欢王子见状,二话不说,翻身跳上自己的马背,一抖马缰绳,飞马追上去。

    牧民都是换笑道:“思欢王子又要和塔兰格比试马术了,塔兰格马术精湛,可是思欢王子很快就要超过塔兰格了。”

    两匹快马在广阔的大草原上你追我赶,奔出十余里地,思欢小王子终于呼喝一声,骏马超出了那史绮罗。

    思欢王子发出清亮的笑声,叫道:“母亲,我可不会再让着你了。”兜转马头,停了下来,那史绮罗也勒住马,笑道:“是你让着母亲,还是母亲让着你?”

    思欢王子道:“他们都说母亲的马术了得,只要胜过母亲,就可以成为真正的男人,母亲,我现在是不是真正的男人?”

    那史绮罗道:“真正的男人,需要有担当一切的勇气和能力,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我一定会告诉你。”

    “母亲,你说等到父亲回来,看到我的马术,是不是会很高兴?”思欢王子一脸得意道。

    那史绮罗浅浅一笑,调转马头,面向南方,不远处有一座高坡,满是青青绿草,她遥望远方,喃喃道:“他看到你,一定会很高兴。”

    思欢王子见那史绮罗望着南方出神,催马到得那史绮罗边上,两马都是面朝南方,思欢王子轻声问道:“母亲,每次你想起父亲,都会望向南方,你告诉我说,他迟早都会回来,可是他真的会回来吗?”

    “当然会回来。”那史绮罗以不容置疑的口吻道:“你的父亲是个男子汉大丈夫,他说过的话,从来不会食言,他说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十年,二十年,就算等到我的牙齿都掉光了,他终有一日都会回来。”

    夕阳余晖下,只见到那草坡上忽然出现一匹马,阳光之下,十分显眼,马背上的骑士一身牧民的装束,却带着一顶在草原上极其罕见的斗笠。

    思欢王子皱起眉头,瞧了母亲一眼,只见到母亲正目不转睛盯着那匹骏马背上的骑士,忽然之间,那史绮罗眼眶中的泪水夺眶而出,可是她那张娇美的脸上,却带着难以言喻的笑容,那是连草原上最美的花朵儿也比不上的笑容,幸福如同花儿般绽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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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我们所熟知的历史,都是别人告诉我们的,别人的历史,也是别人告诉的,历史上的事件和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不同,也都在发生着改变。

    曹操曾经是大奸臣,戏台上白脸的曹操奸诈似鬼,但现在的曹操,是个能人。

    曹操到底是什么样,没人知道,只能依靠别人的记载和有限的遗迹来揣测。

    即使是活在当世的人,就在你身边朝夕相处,你也未必能看透,更何况古老时期的人们,那是活生生的人,人会变,所以我从不相信谁能真正看透曹操,就如同不相信无法看透曾经的一个小卒。

    所谓的推测,也只是基于受到相同文化感染的人性,以己推彼而已。

    历史上的人如此,事件也是如此。

    许多的记载,笔墨有限,后人大加推测,无限延伸,所以有了许多的不伦不类。

    所以国色的主题之一,最后提到,失落的文明。

    我们所有的文明是否都已经被获知?当然不可能,史海沉钩,湮灭在历史中的任何事情太多太多,同样也有我们尚未发现的文明,对此我深信不疑。

    国色终于完本了,年月号发书,历时五年多,最后一年出现了严重的断稿问题,一度被骂为太监,好在终于将差点折断的小鸡…鸡接上。

    当然需要一个解释。

    如果大家还记得,国色出现长时间断更,应该是从去年四月份开始,一年多前。

    当时沙漠已经准备一气呵成完本国色,但同时来了喜讯和噩讯,喜讯自然是已经有影视公司接洽到国色,购买版权拍成电视剧,同时厄讯便是国色的完结先要放一放。

    于是开始出现了很长时间的断更,影视谈判也一直在进行中。

    直到不久前,接到吩咐,可以完本国色,所以在八月份,我终于将最后一口气吐出来,不出意外的话,国色也将会正式立项摄制。

    在这里我要向所有支持国色的兄弟姐妹们说声对不起,拖到现在,迫于无奈,恳请大家体谅,在这里向大家深鞠躬。

    国色写到佛窟,其实许多兄弟姐妹都知道已经算是结局了,但大家耐着性子就看沙漠最后一口气吐出来。

    国色整本书,不敢说构架宏大,但人物众多,线索也繁多,其实最终还是围绕着一个大疑团在创作,所有的一切,都集中到佛窟之上。

    佛窟本不是佛窟。

    风寒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得到了飞天,心中以为佛窟之中还有更玄妙的东西,所以不惜牺牲拥有的一切,想要得到更好的东西,但事实证明,他所有的付出,最后都成了一场空。

    在开书之前的设定,我设定佛窟就是一个大坟场,也设定过风寒笑看到了大坟场的一切。

    你越是穷尽所有想得到的东西,越是一无所获。

    但后来创作过程中,做了些许改动,因为看的书多了许多,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历史上还有多少不为我们所知的文明消亡,宗教、文化、事件、人物,甚至是许多消亡的动物植物。

    所以佛窟从大坟场变成了地下城,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地下消亡文明。

    我甚至没有让风寒笑看到这一切,当付出巨大代价,眼看就要看到真相,在得知真相前让他消亡,这种报复更爽快,就如同一个口渴的人快要死了,前面有一只水壶,他伸出手,却没有碰到,水壶中有没有水,他死也不会知道。

    费尽心机不惜牺牲身边所拥有的人和物,去追求自以为更好的东西,最终很可能是白忙一场,所以珍惜身边的一切,拥有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这是无数心灵鸡汤里的东西,但我觉得却是最真挚的道理,所以这就是国色的主题之一。

    当然,沙漠还没有太高的文化显出更深含义的东西,我是在写网文,所以整部书在尽可能蕴藏自己一些浅见之时,还是希望大家看的开心快乐。

    如果追寻到书中几位女子的背景和性情,事实上最终未必都能被楚欢收入后宫,但沙漠写的东西是要让大家不闹心,所以是个大圆满结局。

    肯定会有朋友会说烂尾了,我只能说,一个完整的框架,国色完成了。

    书里还有一些人的后事没有交代,例如四大千户之中的朱雀,例如静云小公主,并非沙漠忘记,而是想要留些空白。

    元琼的身世,和历史上许多的皇族女人一样,在政治中,女子,票子,男子,这三样都是工具而已,国破家亡,山河沦丧,元琼半晌艰辛,实际上比历史中许多女人的下场好得多。但我依然觉得有些可怜,她多少年一直是交易的工具,不知道什么是爱,宛如行尸走肉,所以我大笔一挥,给她一份爱,充满了人文主义关怀,虽然事实上她和楚欢发生爱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沙漠第一本书是江山,那时候抱着练习文笔的目的去写作,第二本权臣,开始练习框架,第三本国色生枭,是要试试自己能否掌控多线索大框架,以此提炼自己的实力。

    当这一切达到后,沙漠会继续练习人物的刻画。

    凡事循序渐进,写作也是一个历练提升的过程,在我而言,一笔入魂乃是一个文人最高境界,我写三千字勾勒一件事情,真正的大师三十个字勾勒一件事情,他的更传神,更刻骨铭心,这就是功力,而沙漠一直希望有一天能成为那样的人,虽然目前的能耐远不能达到,但还在学习历练中。

    沙漠的书,目前而言,勉强能说故事,不算太枯燥,但人物刻画的能力还太浅,许多人物的形象单薄,脸谱化,这也一直是沙漠烦恼的地方,所以我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要一直学习,也希望每一本书都能提高一个新的境界,虽然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国色完本了,其实还没有完。

    按照最先的计划,尾声时候,其实还有一些感情刻画,例如和琉璃,例如和古萨蔌蕥,但环境使然,想想这些还是简而化之,以后会以番外刻画一些丰满起来。

    国色没完,便是因为以后可能还会出一些番外,当然,并非完全风花雪月,也会有一些正常故事的番外,以作纪念。

    写完了,回头翻了一下,做个自我总结。

    七百多万字,框架未崩,小有趣味,人物单薄,文字冗长,再加再励,更上一层!

    国色虽然结束,好在还有锦衣春秋。

    锦衣春秋延续了国色的风格,但自认为比之国色,应该还是有进步的,虽然会有朋友有不同意见,我喜欢你们的不同。

    唔,本来有很多话要说,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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