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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谁寄锦书来-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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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就不会让你出去这么辛苦地挣钱了,还要成体提心吊胆地担心被人欺负,哎、、、、、、”她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老刘,你这样说我可不爱听,有事情咱夫妻两不是说好要共同面对,一起承担吗,你这样说就太见外了,太让我伤心了。”老刘也只能默默地安慰她,心想那个王八羔子要断子绝孙才好。

第二天一早,她被传唤到了派出所,最终她的行为被定为正当防卫而不负刑事责任,虽然陈祥被鉴定为重伤,有可能终生不能生育,但是她想他是最有应得,要不是他起歹念,像她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又怎会下此狠招。

经过这件事情后,老刘再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去打工挣钱了,他把那套老房子向银行贷了点款,又找亲戚朋友借了点,凑够了三万,剩下的就慢慢还吧,他想着,总之无论如何是不能再让诗澜出去做事了。诗澜经历过这些事情也暂时不想出去做事了,怕又惹上什么事情来。好在刘炬住了一个多月出院了,他恢复得很好,没多久就又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了。老刘还是像以前一样对刘炬,不让他感觉出有丝毫变化,诗澜也更加尽心尽力地照顾他,想弥补一些缺憾,也许是因为他的酒鬼强奸犯父亲吧,她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要是知道她非杀了这天杀的不可,她恨恨地想。

第九章 蹉跎之爱

刘炬在两夫妻的照顾下长得很是强壮,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他到了上大学的年纪,在爸爸妈妈的精心栽培下,他的成绩还算不错,考上了一所外省的理工大学。开学那天,依旧年轻只是略带一些成熟韵味的诗澜和已经白发苍苍的老刘都很开心地去送刘炬,一来是送他上学,二来是这十多年来两夫妻都没能走出省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刘炬也深知爸爸妈妈的心,于是也开心地引导爸爸妈妈在学校里到处逛着,爸爸妈妈看起来好开心啊。

第二天,刘炬把爸爸妈妈送上回家的火车,年迈的爸爸叮嘱他要好好读书,常回来看看,他泪眼朦胧地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的妈妈也叮嘱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学习不能太拼命,说如果有时间就和爸爸来看他。就这样,刘炬开始了他崭新的生活。可他不知道,身体虚弱的老爸已经患上了晚期肝癌,只是爸爸妈妈没敢把这个消息告诉正沉浸在喜欢当中的他,因为为了凑齐他的学费已经够让爸爸妈妈费心的了,这下如果告诉他爸爸得了晚期肺癌,倔强的他肯定连书都不读了,要把钱给爸爸治病的。于是为了圆老刘一个梦,诗澜决定陪着老刘一起去送儿子上大学。

大学的生活真是五彩缤纷啊,完全不同于高中枯燥乏味的埋头苦读。刘炬被各色各样的社团活动给吸引了,于是他加入了十几个社团,干得很带劲。到了大二,他不再热衷于这些社团了,只对其中的一个团还感点兴趣,那就是舞蹈队,因为他在这群女孩中间发现了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这个女孩有着天使一般的面孔和魔鬼一般的身材,真是出类拔萃啊,他赞叹道。可是他很快就知道,这个女孩有男朋友,而且是学生会主席。他郁闷地回到宿舍,心想,这也难怪啊,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更何况她那个学生会主席的男朋友各个方面也确实是很优秀,长得帅,个子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看看自己,简直什么都不是啊。宿舍的哥们见他无精打采地倒在床上,于是问他怎么回事,他便一股脑儿将心事都告诉他们,他们给他出谋划策,说“刘炬,那女孩应该比较喜欢优秀的男生,所以你要包装自己,把自己包装成一白马王子,不怕她不对你动心”。这时人称“八面通”的小恺回来了,他神秘兮兮地说要向刘炬宣布一个好消息,刘炬一下来了兴致,跳下床来,缠着小恺,小恺说“我帮你这么辛苦地打听消息,总要有点好处吧”,“行行行,哥们今天晚上请哥几个吃夜宵”,刘炬迫不及待地说。那几个家伙顿时兴高采烈。小恺告诉他,“据可靠消息,这位美女名叫秦忆澜,而且跟你是同一个地方的,是你老乡哦”。“秦忆澜,嗯,这个名字可真不错,没想到人这么美,连名字都这么美啊,呵呵”刘炬念叨着也傻笑着。

第二天,刘炬向室友们宣布他要参加下一届的学生会主席竞选。经过室友们的精心策划宣传拉票,还有大家的精心包装,一个闪亮的帅哥登场了,他就是刘炬,在竞选台上,他先秀了段猫步,他那178的个子走起猫步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要知道这可是他向舞蹈队的专业人士请教了三天花了二三十支雪糕的代价学来的宝贵经验啊。接下来他秀了段笛子,一曲悠扬婉转的《送别》被他吹的催人泪下,感慨颇多,这是他的室友人称“音乐小神童”的于俊花了两个星期把他从吹得人想跳楼自杀的状态给彻底扭转了过来的显著成果。再接下来,他演唱了一首歌曲小虫的《与世无争》,那凄清优美的旋律把人一下带到了浪漫婉转的诗情画意里,沉醉在他的男中音里不能自拔,这也是“音乐小神童”的功劳,为了教会他这首歌,宿舍里天天放,害得室友们现在一听到这首歌就胃里泛酸。接着,刘炬背了一篇室友们为他操刀的气势雄浑的演讲词,还在演讲的过程当中挥毫泼墨地挥笔写就四个大字“我主沉浮”,这几个大字可不是一朝一夕学会的,而是小时候爸爸为了使好动的刘炬能够静心而要求他学的,终于,他漫长的竞选之路以一套太极拳而告终。这些才艺彻底征服了一大帮小学弟学妹们,准确地讲是征服了来投票的绝大多数小学妹,她们纷纷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心想,这个师哥要是能成为学生会主席绝对是一大好事,看他能文能武,会唱会跳的,丝毫不逊于先前的那个学生会主席,而且还比他多了一分阳刚之气,于是刘炬以超过那位师兄十票的优势当选了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当时,秦忆澜就在台底下观看刘炬的表演,她倒不是为他的才艺所吸引,论才艺,他绝对比不过她现在的男朋友,但是他吸引他的地方是他居然跟她的爸爸有着一样的温情的眼神和两个酒窝,显得他很朴实很正直的样子。忆澜也有着这样含情脉脉的眼神,也有着这样两个好看的酒窝。她从他站到台上那一刻就开始关注他了,虽然他并有现任男朋友长得帅,可是因为那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她觉得他好像是一个似曾相识的故人一般。找人一打听,这个男孩居然和自己是同乡啊,她有些欣喜若狂。

从此,借着工作上的名义,刘炬时不时地找忆澜聊天,忆澜当然也很乐意,两个人经常聊到自己的家乡,发现两个人的祖籍都在同一个地方兆山,而且都在省城长大。于是又都聊些小时候的事情,聊着聊着时间过得飞快,忆澜的男朋友很是吃醋,甚至要找刘炬挑衅,这让已经对刘炬动心的忆澜很不开心,责备男朋友没有气度,男朋友说,“就是因为我太有气度,所以你才跟这个小子眉来眼去的”忆澜哭着跑开了,要知道他朋友说这话时可是在学校操场上啊,当时操场上少说也有两三百人,而且他们三个又都是这般引人注目的人物。忆澜觉得自己的脸都被男朋友丢尽了,好多旁人也觉得这个先前的学生会主席太没风度了,这样伤一个女生的自尊。反而是刘炬很有气度地对围观的人群说,“大家都散了吧,没事的,只是一点小小的误会而已。”那男朋友气鼓鼓地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什么误会,我看你就是贼心不死,一心打忆澜的歪主意,我警告你小子,不要给脸不要脸,当心我不会饶了你”说完狠话他冲出人群而去,刘炬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倒是人群对那个离去的背影满是不屑,纷纷说“太没风度了,公平竞争嘛”“刘炬哥哥,我们支持你,加油哦、、、、、、”刘炬苦笑着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忆澜满脸泪痕地站在他的宿舍楼下等他,见他回来拉起他的手就往学校的花坛跑,刘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刘炬,我们好吧,我不爱他了,他太小家子气了,一点风度都没有,他刚才还扬言要打我,我就不怕他,就要跟你好,你敢吗?”刘炬觉得幸福降临得太快,一时间还没理清头绪,等他缓过神来,居然犹豫了一下,说,“你考虑清楚啊,我是很喜欢你,从一开始就是,并且我就是为了你才参加学生会主席竞选的,可是我觉得你如果因为跟他赌气跟我好,那我宁愿不认识你,你先冷静一下再说。”他真诚而眼神单纯地看着她,她感觉这眼神能看透她的心底,让她有了足够的耐心和自信去做决定和选择。

三天后,忆澜出现在了刘炬的楼下,她的手臂上居然出现了好几处淤青。她约刘炬到花坛那里说事,刘炬知道她要做最终的抉择了,心里有些忐忑,但表面没有流露出来,因为他怕听到让自己失望的消息。她缓缓地转过身,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刘炬,我考虑好了,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你在台上我就觉得跟你似曾相识,很亲切,这几天我静静的想过了,我们都相互喜欢,而他气量太小了,以前你没出现时他就对我管得很严,我连跟异性说句话他都要质问我半天,我受不了他这样疑神疑鬼的鼠肚鸡肠。”刘炬心痛地抬起她的手臂,轻轻抚摸着那几道淤青,“真没想到他是个这样小心眼的人啊,还打女人,他可真不是个东西,你一定很疼吧”忆澜的眼泪就溢出了她秀美的大眼窝。

大三开学时,刘炬没能及时到校报到,因为爸爸病重了。此刻的爸爸头发因为化疗而掉光了,他骨瘦如柴,干瘪得如同一只晒干了的青蛙,眼神空洞无神,手上腿上满是暴露的青筋,身上擦了很多管子,他要求诗澜带他回家,他不想死在医院,他要死在家里。他还要诗澜带他去城里公园转一转,说医院的空气太沉闷了。于是诗澜和刘炬推着老刘在城里公园四处转着,他们都压抑着泪水,让泪水在肚子里默默流淌。在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刘炬帮爸爸和妈妈拍了最后一张合影,他从镜头里看到爸爸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去,笑容泛现在他的干瘪的脸上,很灿烂,像个初生的婴儿。他的头仰在了轮椅上,仿佛还在晒着温暖的太阳,诗澜蹲在老刘轮椅边上,用手轻轻抚着这个给了自己最普通最深沉的爱的男人,她俯下身去,在他的额角轻轻印上她的吻,她想,他一定很开心,能带着她的吻去到极乐世界,也因为她从来没有吻过他,在他有生之年,现在他去世了,终于圆了这个梦。

这一幕被悄悄站在树林后的忆澜看在眼里,那一刻,她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她从刘炬室友那里打听到刘炬没来报到的原因是他爸爸重病濒危,她又问他们刘炬家的详细地址,就连夜坐火车赶了过来。去到他家,没人在,于是她向他的邻居们打听,他们告诉她,刘炬一家向着城中公园去了。城中公园她太熟悉了,她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地方呢。于是她来到这个公园,刚好看到这个无限温馨而悲痛的画面,她看到刘炬的眼里泪水像蚕豆一样大地滚落而出,她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他没有丝毫惊诧地将头靠在她肩膀上哭号,她的眼泪也像泛滥的洪水一般决堤而出,揽过他的头轻轻地抱着他,他们哭成了一对泪人,回头张望母亲诗澜,她没有哭,脸上泛着微微的笑意,她想,老伴此刻一定不希望她哭,他一定希望看到她灿烂的笑脸,因为他曾经对她说过,“你笑起来是最美的,所以你一定要多笑”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就好像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清晰可见。

葬礼举行得并不隆重,这是老刘生前的心愿,他说钱应该用到活人身上,不要为他这个死人花太多的钱,当然诗澜他们的家庭条件也不容许他们花太多的钱在葬礼上。

刘炬和忆澜的感情进展很迅速,发展得很顺利,诗澜为刘炬能找到这样优秀漂亮的女孩做女朋友感到很高兴,更何况他们还是老乡。大学毕业了,他们都回省城找工作,两个人决定结婚了,刘炬和诗澜是同意了,忆澜也带刘炬回家见了父亲(母亲已经逝世),父亲也觉得小伙子不错,至于两家父母要不要见面那就免了吧,双方父母都是这个意思,觉得反正是孩子们结婚又不是亲家结婚,只要他们同意就可以了。于是把日子定在了毕业后两个月。

第十章 恨情深伤

这天,忆澜打扮一新,刘炬也穿了一身白,活像个白马王子,他们决定在省城的教堂里举行西式婚礼。当新娘由父亲挽着手出现在教堂的那一刻,诗澜拼命揉自己的眼睛,脑袋一阵眩晕,她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老天爷捉弄他们”,这时候正挽着女儿的手走到神父面前的海鸣也看到了人群中的诗澜,她还是那样美丽,经历过岁月的洗礼她的容颜没有改变什么,反倒多了一些成熟女人的风韵,像山谷的一朵野花,他想,老天真是会捉弄人啊,当年自己苦苦找寻了她很久,没想到他们就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而他居然毫无察觉。诗澜的母亲也在这个人群中,海鸣的父亲和哥哥也在。当诗澜的母亲接触到海鸣父亲那双熟悉如昨的眼神时,双方都像被电击了一下,记忆都被拉回到几十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诗澜母亲家同诗澜外公喝得大醉的海鸣父亲被留宿在他们家,海鸣父亲走错了屋子,进到了诗澜母亲的屋子,把诗澜母亲给强行冒犯了。诗澜母亲也早已对已婚的海鸣父亲倾心不已,在海鸣父亲还没跟海鸣母亲结婚前,他们就有着相好的意思,无奈海鸣奶奶嫌贫爱富棒打鸳鸯,活活拆散了海鸣父亲和诗澜母亲这对苦命鸳鸯。不久,未婚先孕的诗澜母亲引来了村里人如洪水般汹涌的闲言碎语,有的人甚至说她败坏村里名声,要将他们家赶出村子,诗澜外公一气之下一病不起就活活气死了。只有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知道诗澜的生身父亲是谁,此后,海鸣的母亲也患疟疾而去世,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不知怎么搞的,两个人仅仅隔了一座山居然没有来往,即使走在路上偶尔碰见也惟恐避之不及,就这样僵持了几十年,直到刘炬和忆澜结婚这才第一次与对方交换眼神,可这一交换不打紧,两位老人家都明白了这场婚姻的错误,可是还没等他们说出一句话来,神父已经宣布他们结为永远的夫妻了,笑容溢满一对天造地设的壁人的脸颊眼窝,是啊,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般配啊,简直跟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一般。

人群里还有一个人暗自神伤,那就是海鸣的哥哥海云,他事后经常想起来他那天喝醉了在树林里发生的一幕。只是当时他的却没能想起来,那晚看到诗澜躺在弟弟海鸣的房间里他还是没能想起来,可能真的太累了。可从第二天起,他就明白了那个无辜的女孩就是山那边的诗澜,这女孩聪明漂亮,包括海云在内的后生都喜欢她,虽然他比她大了四五岁,可是丝毫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慕。他甚至怀疑自己那天之所以喝醉酒其实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等村里唯一的上初中女娃诗澜从那里经过然后实施自己罪恶的念头。这样想着他不禁后悔也后怕起来,因为他醒来就听人说诗澜离开家了,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然后他就发现弟弟海鸣的两只眼睛哭的通红,他知道那是因为诗澜的离去。后来海鸣初中毕业就到外面去寻找诗歌澜了,听说他拼命求诗澜的母亲告诉他诗澜的地址,可是她就是死活都不肯说出,她当然不能告诉他,因为她知道诗澜和海鸣是不会也不能有结果的,这都起源于她和海鸣父亲的这段孽缘。海云想着自己的鲁莽举动,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西服笑得异样开心的跟自己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新郎,心里泛起无边的酸楚,他有种冲动,想要跑上去告诉他们,“孩子,你们不可以,你们是不可能的、、、、、、”可是看着他们笑得这般灿烂这样幸福,他没了勇气,他也不忍心破坏这样的美好,可是难道就让他们这样错下去吗?他看到人群中美丽如昨的诗澜定定的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海鸣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满脸泪痕,诗澜的母亲也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父亲,海鸣父亲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母亲满脸泪痕,只是没人知道他的如潮心酸,他的眼泪都和着血流向了肚子里,教堂外想起了声声礼炮,欢声笑语声声入耳,没人注意到教堂里的五个人各自心酸的往事和如云如雨的心事,眼泪和血水浸润着整个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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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雨(短篇,言情)
红雨(短篇,言情)

他叫红雨,是个很多情而温婉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真是非常的矛盾,在他身上你可以看到温情脉脉,却也可以见到他的雷霆爆发。

你时常以为他是一个诗人,但是很多时候你会觉得他更是一个愤青。

他出生江南小镇,那是个美丽别致有趣的小镇。小镇据说是琼瑶的故乡,因此他也因袭了琼瑶的多情细腻,但是你得承认他的这种即兴的灵感是天生的一种禀赋,是后天不可能习得的。也许他和琼瑶都曾喝过家乡那条小河的水,所以生就这般行吟诗人的浪漫纯情。

小镇上有很多美丽的传说,他从小就在这种氛围中长大,直到变成一个少年开始走出小镇,走到繁华喧嚣的县城上了方圆几百里都很有名的一中。这是他的梦想起飞 的地方,是他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一个成熟懂事的青年的一个关键阶段。他结识了一大帮朋友,因着他天生的热情,因着他天生的激情,因着他天生的健谈和习惯照 顾别人。他经常和一帮兄弟在雨后的绿茵场上激拼球艺,尽管他们大家都是球技平平的水货,但是他热爱在绿茵场上挥洒汗水的那种豪情激昂,那种宣泄年轻不安分 的情愫的猛烈喷张,那种想将整个充满了火焰般燃烧的激情袒露于世间。只有在挥洒着汗水和无边的青春激情时,他才感觉到原来青春这般美好,这般充满活力,这 般充满诱人的激情澎湃。

他一直盼望有个美丽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出现在他的青春岁月里,可是整个高中他的盼望落空 了。虽然他也在心里偷偷地暗恋过班上的一个女孩,但是他知道郎有情妹无意,再加上三年高中生活整个就一炼狱,除了书海就是书山,除了题海就是考试,弄得人 永远都像陀螺不停地转,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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