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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天变-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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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就是有几个私兵,谁敢和赴死军叫板?赶紧把尾巴夹紧了吧。

成箱成柜的银子可转移出去,一车又一车的粮米可以偷运出去,田产房舍总搬不走吧?

好在这个时候出了这么个捐爵令,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

只要捐了官儿,名单在李大都帅的手里这么一放,就算是赴死军的自己人了。朝廷肯定不会在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狗屁官职任命上和李四过不去,根本就不算什么官儿嘛。

可这个时候,谁还在乎什么朝廷的认可?只要名单上去了,哪怕是捏在他李四地手中,根本就没有给朝廷报,大伙儿也不在乎了。只要你承认我也是赴死军的自己人就是烧高香。

钱粮我是按你李四说的出了,分量也不少,你总不能翻脸不认账回头再和我们为难的吧?

白了,就是大伙儿交的保护费。

为了保住合家平安,为了自己的财产,就当是交保护费了吧。

一年两千多两银子,说起来是不少,可对于真正地大户来说,也就是每天少摆一回花酒的钱。花点钱买个踏实买个平安,值得。

尤其是李四亲自签书的后续补充条例,说明捐来地官儿也是官儿,属于淮西体系之内,赴死军有义务保护其财产和安全之后,大伙儿是真的踏实了。

保护不保护的就不奢望了,你李四不打我们的主意就已经是万福。

这么一弄,大伙儿算是彻底算明白这笔帐了,仅仅几天工夫,光凤阳府下地同知通判就猛增到了好几十个。

这些新任的同知通判老爷根本就不管自己买来的官究竟有多大,任命文书一签,连坐也不坐就走。看那架势,肯本就没有指望要坐什么衙管什么事情……

如此一来,大户买大官儿,小户买小官儿,反正大家都没有真的想当这个官儿,买的就是个平安而已。

从比较高级的府下同知通判到县下地副巡检,哇呀哇呀的都有许多副职,就是县里头地典使、协办这些根本就入不了品级的微末小吏,也给安排了无数地副手……

反正这些副手既不当值也不管事,有也就当没有了。

这些钱财粮米很快就集中起来,交由各地的赴死军接管,暂时还没有分发下去。而是由赴死军中地那些人物统一调度,然后按照人头计算配给。

百十万失去家园的乡亲,大伙跟着赴死军过来,图的就是个生存下去的希望。

所有都很清楚这么多人到底是怎么样巨大的一个包袱,这个沉重的包袱也只有忠诚伯李大都帅能扛起来。

当初舍着命都救下来了,肯定会一管到底的。

绝大部分人家带出来的存粮已经消耗枯竭,就是还有富余的也不剩下多少。好在赴死军一直在按照人头分发配给,以保证不会有饿死人的事情发生。

都到了这个时候,真要饿死人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赴死军才几个人?这是在吐血反哺呢,大伙儿还能不明白?谁还计较是干的稀的?有口吃的就已经是不错了。

赴死军名下的那些土地田产,很大一部分已经拿出来给这些人种。种子农具啥的都是现成,只要坚持过了这几个月,到秋后的时候好歹也能有点守成,到那时候也能把这口气儿缓过来。

从现在开始,很多人已经是赴死军的佃户了,至于租子占几成,自己能留下几成,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章程。不过一般都是在默默遵循对半开的比例,就是在比较富庶的江南,五成的租子也算是比较划算的了,起码不会真地饿肚皮。

这么多人,还真就发出惊人的生产力。

这才多大点工夫?原来的佃户们就已经把新苗浇过了水,有条件的还用了一遍肥。就是地边儿地畔上,也下了苗子,绝不留下一点儿空闲。

禾苗已经能望出陇了,嫩绿嫩绿的实在喜人。尤其是二茬的番薯,这东西是二十几年前才开始栽种的,耐旱耐涝不说,关键是产量高,一直能长到霜下来的时节。

这些可都是活命的希望,是未来地希望。

只要有了希望,一切就都会有的。

而赴死军还在不断的招募扩张,有手艺的匠人那是不必说的,无论泥瓦水石,还是铁木矿火,只要有点儿手艺,就是抢手货。一律跟着赴死军到大山里头去,据说那里头才是赴死军真正的老窝儿。那些战士手里地叉子,腰里的铁黄瓜,甚至每一件军装,每一套被服,都是从大山里头转出来的。

就是那些没有是手艺地,只要有把子力气舍得下温柔的婆姨,也能跟着过去。别的不会,搬搬抬抬的力气活儿还能不会?最不济地,手艺不会力气也没有的,磨箭杆子黏箭尾巴总会吧?

据招人的赴死军战士说,大山里头的东西多了去了,光是羽箭就堆的象山一样。

这些箭要是射出去,还不得把天上的日头都遮蔽了?

只要过去了,能给家里地婆姨娃娃剩下口饭不说,还能赚几个辛苦钱使使,过年的时候就能攥下几个,置办些像样地东西。

这样的账是个人都会算。

随着江北大量丁壮地涌入,大山深处的基地再次全速运转起来。

不管怎么说,局面算是暂时安稳下来了。这种局面能支撑多少时间还不大好说,可李四很有信心。

这淮西,这江南,亿兆民众创造出地财富可不算少,这么些年积累下来,绝对是一个大的不可想象的数字。这些财富绝对不会消失,只是转移到了少部分人的手中,李四有绝对的把握一点儿一点儿把这些东西掏出来化为自己的资源。

只要最开始的这口气缓过来了,以后就是大肆展布的局面,只要手腕好实力足,什么样的火焰山也挡不住赴死军的脚步。

随着工匠数目的增多,和赴死军对于火器尤其是大型爆裂时火器的应运,许多技术已经出现革新的苗头。从量变到质变,所需要的仅仅是时间而已。

尤其是面前这种火雷车,已经呈现出大规模杀伤的恐怖威力。

整个火雷车,从外形上来看,也就是一

车而已,但却是一个整体型的特大号铁黄瓜。

火药的配比问题李四一再提及,但是依旧没有任何突破。铸造这个问题李四是半点也不摸门儿,更难有什么大的进步。

火药的铸造这个两个问题是限制爆炸物的瓶颈,在这两个问题解决之前,不可能有新型的真正近代化杀伤武器出现。

但是这些技术瓶颈造成的缺陷可以用密集的人工来弥补,这个物件儿就是个典型。

火器绝对是要朝着精细化和小巧化的方向发展的,但是在无力突破技术限制的时候,就用多的可怕的人工来填补。

既然火药的威力无法提高,就用多装药这种老土的法子。既然铸造水平有局限,那就不理会铸造工艺,而在粗糙的成品上下后天的水磨功夫。

无数精巧的工匠,拿出雕刻的功夫。在庞大如多半个水缸一样的火雷车上,硬生生用手工开凿出一道道密如蛛网的花纹,然后用厚漆抹上,为的就是追求更大杀伤效果。

这种东西太过笨拙,在野战当中实用价值不大。因为成本过于高昂,也可能实现量产,但是在即将展开的特种战中,肯定是惊艳绝伦的效果。

无数工匠花费了一个多月的工夫,才弄出了仨,刚才试验就用去一个,真正能够派上用场的也就眼前的这俩了。

可大伙儿谁不激动万分?刚才大伙都见到了这物件儿惊天动地的一爆,隔着十丈远的木板都打成了筛子,爆出一个房基那大的深坑。这要是用在鞑子身上……

想想就让人浑身颤抖!

武器是好东西,关键的还是人。

眼前的这四百人,是从整个赴死军中千挑万选才摘出来地,经过这么些时日的训练,终于算是有所成就。

这就是赴死军中最小的一个营:七杀营。

“为什么要叫七杀营而不叫特战营?”李四笑眯眯的问面前这个战士。

“报告大帅,执行七杀令,所以叫七杀营。”

“好,很好,就是这么个意思。“李四拍拍这个战士的肩膀:“你原来是哪个营的?叫什么名字”

“报告大帅,庚字营队官鲁识字,现任七杀营队官。”

鲁识字的吼声把他自己的耳朵都震的嗡嗡直响。

跟着赴死军转战千里,身负重创而不下战场,鲁识字也算是老兵了。还头一回和忠诚伯本人距离如此相近,头一回和忠诚伯本人说话。

李四就是天下地希望,是汉人的救星,神仙佛爷一般的存在。是李四一手打造出了名动天下的赴死军,在每一个战士心中,他本人就是一股不可战胜的信仰。

如天一般的威信,如妖一般地智慧,李四本人已成为赴死军战士心中的一个神。

无所不能无往不利的神。

而七杀营地训练教程是李四亲自安排,并且亲自监督的,又抽调各营精锐,不难看出,对七杀营寄于的希望之大。

个人崇拜,至少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很重要东西。

李四似乎也很满意,对着鲁识字和所有七杀营的战士们大声道:“赴死军中,七杀营最小。但是……”

“诸位都是从各营抽调出来地绝对精英,各种训练都是我亲自把关,是我一手打造了七杀营。”

“我赴死军曾面对二十万清军,曾歼灭多铎狗贼,这些都过去了。”

“现在,我要你们这四百人,面对整个北地,面对所有的鞑子,是几十万或者更多的敌人。”

“我们曾经在战场上面对多铎,现在——你们要面对整个建奴,你们的战场就是神州三万里河山。”

“我要你们做的就是打垮鞑子的士气,让鞑子知道咱们汉人地反击。”

“我要你们做的就是让天下地同胞知道,还有我们,至少还有我们是在反抗。”

“鞑子以剃发令易我衣冠屠我同胞,就是为了奴役我大汉子孙千百万年。今天,我把你们提出来,就是要用七杀令对抗鞑子的发令。我要把你们撒到处处是敌地北方,你们——”李四的调门猛然提高,如在呐喊一般:“怕不怕?”

“愿为忠诚伯一效死命。”呼喊脑门子上的青筋都爆出来。

李四微微摇头:“你们不是为我,是在为你们自己,为你们的子孙,为这个民族效死,明白没有?”

“明白!”

“我把最好的装备给了你们,把最大的心血给了你们,你们要为这个民族去死。”李四遥指北方:“咱们的民族在受人欺凌,咱们的同胞在受人屠杀,咱们的姐妹在屈辱中芶活,等的就是你们的声音。”

“为民族效死。”

李四大吼:“孩儿兵,出列。”

整整三十个孩儿兵齐刷刷的站了出来,只属于李四本人不属于赴死军的孩儿兵,早就已经名动天下,他们的杀气和疯狂早已经是令敌我双方毛骨悚然的恐怖力量。

李四一个个看过这些十几岁的孩子,个头还没有长起来呢。或许他们还不明白什么才是民族,但是他们知道亲爹需要他们,这就足够了。

“这些孩子,和你们七杀营同时行动,你们这些百战精英也好好想一想,是你们强,还是他们悍。是锄奸团厉害还是七杀营威猛,我很想看看。”

“锄奸团天下无敌。”

“七杀营不孬。”

若是让这些半大的孩子比下去了,大伙儿也不必回来,直接找个没人儿的地方撞死算了。

“李七斤,向前三步。”

七斤迈步而出,小胸脯子挺的有半天高。

“知道你为什么姓李么?”

“因为亲爹是李四。”

“好孩儿,好兵。”李四大赞一声:“莫坠了我李四的威名。”

“是!”七斤把嗓子都喊痛了。

一直作为锄奸团总头领的镇南在后面张了张嘴,什么也没有说。脸上一块儿青一块肿的挨打痕迹还没有完全消褪,眼里的都泛着水光呢,把厚厚的嘴唇抿的紧紧,就那么直挺挺的站着。

“一会儿有文书官过来,会记下你们的遗言。”李四说道:“有什么想说的,想做的,都说出来。你们要是回不来,不论是什么遗言我都会替你们完成。”

“报告亲爹,孩儿兵没有遗言。”

文书官一个个计下七杀营战士最后的嘱托,当轮到鲁识字的时候,这个以前是队官现在还是队官的小伙子避开众人,小声对书记官说道:“南都城,花子巷,有个叫林千金的女子救过我,若我回不来,让忠诚伯替我谢他一回……”

准备完毕,之后,七杀营和锄奸团齐齐出发。

李四看着北方,沉声说道:“自此之后,七杀营将成为每一个敌人的噩梦。”

第151章 桃色花边儿下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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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炎热的那个时辰是过去了,可日头还那么斜斜的臭汗出了一层又一层,黏糊糊的衣裳贴在身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爱/书/者

还要把弓拉的满满,斜斜对着上前方向,等着官长放箭的命令。

随着一声“放箭”的号令,几千支羽箭齐齐而出,在日头底下掠过一片似有似无的阴影。

弓箭营的训练实在让人叫苦不迭,不断拉开弓弦让所有人的膀子都酸麻的不行,保持着这个开弓的姿势都放松不下来。尤其是控弦的手指,都捏的变了形。可上头的长官还是不依不饶,好似根本就没有看到这炎热的天气一般,哪个要是稍微偷懒,鞭子立刻就夹头夹脑的抽打下来。

别说是给鞑子卖命的时候,就是以前做大明官军的那几年,也没有这般辛苦过。一个月三操三会已经是顶破天的辛苦了,谁见过这么不停歇练兵的?

可现如今既不是大明官军,也不是鞑子的新附军,大伙儿都成了赴死军的弓兵,上指下派的命令就得听从。要是违了令,吃鞭子都是好的,真要因为违抗军令而掉脑袋也不是多大的稀罕事儿。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边可是一天吃三顿,还有两顿能见到干的,每隔五天还能见一回荤腥,这可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儿。还有一点大伙儿都比较认同。那些官长一个个虽然都是恶眉恶眼的拎着鞭子,还不时抽打下来。可一旦训练结束,鞭子完全就是个摆设儿,这些当官儿的还和大伙儿一块吹牛皮拉呱家常。

在赴死军中,辛苦是辛苦了一点儿,可不必担心被长官拉出去做苦差,更不必象对鞑子那样点头哈腰的当奴才,起码活的还象一个真正地爷们儿。

接连四次齐射之后,执旗的官长终于把令旗放下,说出大伙儿期盼了好几天的话儿来:“先休息一刻,然后负重越野,他娘的哪个要是跑回来晚了,就甭指望吃肉了,别说我没有先知会你们……”

下面的弓兵立刻爆发出一声欢呼。

现在是什么世道谁还能不知道了?大伙儿跟着鞑子从山陕而至淮扬。一路之上所见地饿琈还算少了?见过地饿死鬼也不比活人少。能有一口饭吃。象个人一样地活着。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地事情呢。

知足吧。

一听说晚上还能动动荤腥。大伙儿地兴致也就高了起来……

“都帅。这些弓兵还看地过去吧?”

话地是以前地恭顺王现在地弓兵营营官孔有德孔大汉奸。

以前地老部下老亲兵都是些有经验有历练地老兵。绝对比这些从各新附军中抽调出来地杂货要强地多。

弓兵一般是隶属于正面战斗部的一个辅助兵种,无论是哪支军队都有配备,而且数量相当不少。由于通常意义的弓兵并不大需要如刀兵枪兵那样直接上去肉搏,所以更换频率也没有那么高。多是积年的老兵,无论是射术还是纪律方面都有相当程度地成熟性。

但是作为一个专门的作战单位把弓兵单独列出来,这种事情还比较少见。在组建弓兵营地时候,孔有德曾私下授意自己的部曲尽可能地加入这个建制。

但是很多老部下都被打散混编,弓兵营里头虽然他孔有德还是营官,可真正的嫡系手下没有几个,尤其是下面地队官,一水儿的都是赴死军嫡系人员。

作为刚刚投靠的敌人,孔有德能捞个营官这样高级的职衔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这其中自然是有白金立木千金买骨的意思,树的就是这么一个标尺:孔有德这样的陈年老汉奸我李四都没有为难,还给了官儿做,别的汉奸们可想清楚了,是要铁了心的和赴死军为敌,还是投靠过来做官儿?

孔有德心里跟明镜儿似的,还能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自己是赴死军给清军中的汉军树立的一块牌子而已。

正是因为孔有德的背叛,才打开多铎大军的第一环。征南军覆没不说,就连多铎本人都把小命留在了南都城下。这样大的罪过儿,孔有德已经是没有退路了,只能硬着头皮和赴死军一起干。就算是再有几个心思,也不敢再次降清,再降的话还能有什么好处?估计能个满洲都把他孔有德恨的后槽牙都痒痒呢……

名义上自己是个营官,而且是赴死军中建制最大的一个营官,手下的弟兄也最多。可中层尤其是队官这个级别的,一个自己人也没有,明打明的就是被架空了。

对于这些,孔有德反而能理解。

人家赴死军又不是你的孝子贤孙,你一个刚刚叛过来的汉奸头子,给你个营官的架子就不错了,你还想怎么样?

对于这些,孔有德早就想到了,也不是十分的在意。

打了半辈子仗,事过大明,从过满清,在山东的时候还自立过(虽然没有称王,其实已经算是自立了),什么样的道理还看不透?

武人,真正的威风就是在战场上,要是真有了天下的功劳,就算是上头的官长给你抹去了,下面的弟兄可都看着呢。威望和人脉是抹不去的。

要想有威信,要想攥住印把子,就得有实打实的战功,其他都的白费劲。

所以孔有德这个投降过来又受到优待的老牌子汉奸,对于李四这个赴死军的头号人物并不怎么感冒,连最起码的殷勤也没有。

我巴结你李四有个鸟毛的作用?你就能真的让我抓兵权了?等我老孔真立了功劳再说,你李四不就是个淮西都帅么,都帅老子在山东的时候也做过,只不过是自封的,而且仅仅是个莱登都帅而已……

练兵,再练兵,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杂牌军捏成一个整体,让他们成为真正的强兵,这才是自己以后晋身的根本。

孔有德在练兵上头还真是下了大功夫,自己个儿心里头那点经验和本事可都抖搂了出来。眼巴前最大地事情就是练兵,练一支强兵出来,比巴结他李四要有用的多。从骨子里来讲,只不过是跟着李四吃了几天赴死军的粮食而已,要说强有归属感和自豪感,那就真的有点瞎扯了。他孔有德不是那种没有见过世面的毛头新兵蛋子,一见到李四本人恨不得纳头就拜。练好弓兵营,与其说是为了赴死军,不如说是为了自己的前程。

看着乌洋乌洋地这个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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