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盛唐不遗憾-第65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安违心的夸赞,不过,这正中颜如玉的下怀,就算明知是谎话,但她听起来却非常的开心,小女子就是如此,不论到了什么样的年纪,都喜欢听一些不切实际的谎言。

    “嘻嘻,夫君累了一天了,就让臣妾来好好服侍夫君吧!”

    颜如玉非常热情的趴在李安的身上,来了个女上位的姿势,而这也是李安非常喜欢的。

    也不知怎的,李安是越来越喜欢平躺着了,不是自己体力不支,实在是府上小妖精太多,平躺着是消耗最少的一种方式,而府上的小妖精们,也是越来越熟练了,也乐意趴在李安身上,这样,她们可以更加主动的玩耍,乐趣似乎更大一些。

    云雨之乐就是好,可以让人睡的更香甜,一觉睡到大天亮。

    “夫君,早饭都做好了,起床了。”

    颜如玉在李安的耳边轻声唤道。

    “哎呀!天都大亮了,昨日与广平王约好了,要去城外打猎的,快把我的衣服拿来。”

    李安连忙起床,他既然已经答应李豫要一起去打猎,自然是要去的,而且,去的越早越好。

    “夫人,快去吃饭吧!我马上就好。”

    李安要检查枪弹,自然要支开颜如玉,让她看到了不好,而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枪管,撞针,消音器,枪托……一个都不少,子弹也足够,赶紧包好了才是。”

    李安仔细的检查枪械的零件,然后简单的拼装了一下,又放回皮包里去了,这只枪使李安打猎的神器,自然是不能有任何意外的,使用之前自然是要再三检查了。

    吃过早饭之后,李安便拿着装有枪械的皮包出发了,为了防止意外和隐瞒李豫,弓箭也是准备了的,另外,还准备了一些果品,如此,随行物资众多,藏一把枪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虽然现在有车辆这种先进的交通工具,但对于打猎来说,还是马匹比较好用,因为车辆对地形的要求太高了,而马匹对车辆的要求就小得多,所以,骑马打猎很容易,但乘车打猎就很有难度了。

    这也是古代骑兵取代车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车兵的车辆对地形的要求太高了,而骑兵的马匹对地形没有太高的要求,如此一来,骑兵的通用性就太强了,而车兵的通用性就太差了,逐渐被历史所淘汰,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了。

    当然,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古代的车辆质量不行,没有越野能力,甚至,四轮的车辆都无法解决转向的问题,这极大的限制了车辆的灵活运用,导致,车辆只能在开辟好的道路上行驶,而不能在起伏不定的坑洼路面行进,若是拥有越野能力极强的全地形车,那就不成问题了。

    不过,讨论这些没有太大的意义,全地形车的研发难度有些大,暂时还没法研发,况且,此时此刻,王公贵族出门打猎,还是更喜欢骑马而行,只有骑在马背上,才能有打猎的那种快意的感觉,这是坐车所不能比的。

    李安府上的马匹还是很多的,几十匹的数量还是有的,李安选了一匹做自己的坐骑,十几名护卫也是人手一匹战马,还有额外的五匹马负责托运物资和备用。

    毕竟,打猎的时候,什么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自然要多准备一些物资才好,比如各种治疗外伤的金疮药是必须要准备的,弓弩所使用的箭矢也是需要多准备一些的,还有饮水和必备的吃食也要有,甚至带个做饭煮菜的大锅也很需要,如此,在猎到野味之后,就可以直接制作美食了。

    这些物资李安都准备了一些,有些小件让护卫带着就可以了,而较大的物件,则必须让一匹马单独驮运,比如煮饭的大锅就很大,需要用马匹单独驮运。

    在昨日晚上,李安就已经把打猎的事情告诉护卫了,所以,一大早的时候,各种物资就都准备好了,只等李安一声令下,就可以出发了。

    “与广平王他们约定在南门集合,现在就出发。”

    李安已经很久没骑马了,突然骑马还感觉有些挺不适应的,总感觉有些乖乖的,不过,稍微适应一段时间之后,就慢慢适应了。

    李豫他们一行人是住在长安城内,需要骑马出城,而李安住在城外,是骑马去城门与李豫他们汇合,这样大家一同出发,互相之间也可以照顾一下。

    “广平王来的这么早,宜都王和济南王也到了,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李安来的最晚,他刚刚抵达南门外,就看到南门外等着好多人了。

    李豫看着李安携带的大量物品,好奇的问道:“李侍郎,你带着的都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没见过,是干什么用的。”

    说完指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物件,开口问道。

    李安笑了笑,开口道:“回广平王,这个是我新研发的炊具,是做饭用的,不用耗费木材和炭火,也不用耗电,直接拿来烤肉就可以,很神奇的。”

    说完得意的笑了笑。

    “不用炭火木柴,也不用电,居然能自动烹饪,这怎么可能。”

    李豫一脸的不相信,觉得李安在骗他,旁边的李侨和李俊也是满脸的不信,他们都觉得这个太邪乎了,有些不太可能。

    “李侍郎,你这玻璃到底要怎么用啊!它是如何烤肉的,本王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啊!”

    李豫摸着脑袋,开口问道,他是真的想不明白,毕竟,眼前就是一个玻璃管子,如何能自动烤肉,搁谁都想不明白。

    李安还不想这么快告诉他们,于是淡淡一笑道:“这个东西该如何使用,等到了中午的时候,广平王自然就清楚了,我们先去打猎吧!”

    “居然跟本王卖关子,算了,反正也就半天的功夫,先去打猎重要,所有人出发。”

    李豫倒也不是很心急,反正到了中午之后,他就能知道答案了,等一个上午也没啥关系,宜都王和济南王的身份较低,一点架子也没有,凡事都听李豫的,自然也不会强迫追问,他们心里很清楚,纵然他们是皇孙,但在当今皇帝的心里,他们啥也不是,皇帝对李安的看重,绝对超过他们这两人,甚至,他们作为皇孙,都没见过皇帝几次。

    尽管经过大量猎人的捕猎,城外的猎物数量极大的减少了,但只要努力的寻找,也还是能够获得猎物的,只是难度比前些年大了许多罢了,还有就是这野外的动物经常面临猎人的追捕,变得越来越猴精了,有时候只要看到人类的踪迹,立马就逃之夭夭了,让你无法靠近,自然也就无法进行捕猎了。

    比如,最为狡猾的狐狸,它们一直都生活在京城附近,但最近这些年,却极少有猎人能够捕获他们,原因就是他们越来越狡猾,猎人设的陷阱它们不会中计,而猎人追捕就更加不会有效果了,因为它们总是在地形崎岖的地方活动,它们的嗅觉也很灵敏,可以发现很远位置的人类,从而始终与人类保持较大的距离,除非是被很多人四面围捕,否则,猎人根本就找不到它们的踪迹,就更别提猎杀了。

    而其余的很多野生动物也都学精了,它们不会让人类过于靠近,会尽可能的与猎人保持较大的距离,而凭借很多野生动物的奔跑速度,只要与猎人保持在一箭之外的距离,基本上就是安全的,猎人只要靠近,它们就立即跑到更远的地方去,从而让打猎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猎人在打猎之前,必须要进行一番伪装,利用伪装悄悄的靠近猎物,然后利用弓箭出其不意的偷袭,只要箭法足够好,是完全能够成功猎杀猎物的。

    而随着猎物越来越狡猾,这样的偷袭策略是越来越难以获得成功了,毕竟,很多猎物的嗅觉和听觉比人类强大很多,甚至能闻到几里之外的气味,听到几里之外的声音,光靠视觉伪装是很难骗我猎物的,如此就只能靠运气了,

    一行人骑马狂奔,没用太久的时间就抵达了城外的狩猎地点,这里的地形比较崎岖,洞窟也比较多,非常适合猎物的隐藏,所以,尽管经历了一次次的猎人捕猎,但这里的猎物依旧比较多,只要是有实力的猎手,每次都会有收获的,但大型猎物比较少,一般很难发现,小型的猎物比较多一些,比如野兔野鸡之类的,因为野外水草丰美,吃草的野兔和野鸡数量很容易增长,它们的繁殖能力也非常强大,尤其是野兔,繁殖能力实在是太强了,若不是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估计几年时间就能成灾了。

    京城的猎人,在每次打猎的时候,一般收获最大的就是野兔了,很多打猎的猎人一次行动往往只能获得野兔这一样猎物,也算是一种心理慰藉了。

    因为打猎获得的收成实在是难以预料,所以,大部分的猎人都是兼职的,偶尔打猎一下,搞点额外收入也挺好的,而若是以此为职业的话,那就必须要猎到大型值钱的猎物才行,而这个难度是越来越大了,所以,这就强迫职业猎人转行,去从事其它的职业,而业余的猎人就是玩玩,哪怕忙活一天只是获得了一只野兔,那也是会很高兴的,只要不是空手而归就好。

    李安外出打猎也是这样的心情,只要略有收获就好,哪怕只是很少的收获,那也是足够了,够吃一顿就可以了,不会追求太多。

    不过,今日李安偷偷把枪给带上了,想不多猎杀一些猎物也是不可能了,而具体效果如何,只有使用过了才能清楚。

    “广平王,这里的猎物还可以,就在这里打猎吧!”

    李安开口说道。

    李豫点了点头,开口建议道:“李侍郎,不如我们来比赛一番吧!我与侨儿,俊儿一组,李侍郎自己一组,看谁打的猎物多,如何?”

    “三个人打我一个,好啊!那就比比吧!就以这条小溪为界,我在左侧这片区域打猎,你们在右侧这片区域,不带护卫帮忙,半个时辰之后返回此处,如何?”

    李安开口说道。

    李豫与身后的李侨,李俊对视了一眼,点头答应道:“好,就这么定了。”

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黄羊() 
    这一片打猎的区域,是李安和李豫经常来的地方,对这里的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一块区域没啥危险,况且,护卫就在外围,只要有危险,发个信号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这是李安大胆让自己和皇孙们大胆独自进入山林狩猎的主要原因。

    既然安全方面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那么,其它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没有人跟着自己,这样打猎的时候,枪支也就不会暴露了,就算李豫不提出比赛的建议,李安也是会提出的,而且,李安不会让人跟着自己,就算身后有人也会被甩开,以确保自己能够偷偷使用枪械。

    李安随身携带的物品有弓箭,有水壶,还有未完全组装好的枪械零件和子弹,以及一些必备的物品,这些物品的总重量足有二三十斤,不过,对于强壮的战马来说,这点额外的重量根本就不算啥。

    在独自深入山林之后,李安往身后看了一眼,然后便悄悄取出分散在马匹两侧皮包里的枪械零件,然后快速的将其组装完成,并压上口袋里的子弹,做好了打猎的准备。

    在消音器和瞄准镜安装完成之后,李安手里拿着的枪,就是一把恐怖的微声屠杀器,只要发现野外的猎物,而猎物没有快速逃跑,那么,猎杀猎物几乎就是百分之百的事情了,至少,在一百米之类,李安是完全有把握,两三百米之外的把握也很大,尽管枪支才刚刚练习过一次,而弓箭却是经常性的使用,但两者的性能差距巨大,枪支的精度和威力是必然超过弓箭的,甚至,这个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

    李安策马在树林之中缓慢而行,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只要稍有异常的动静,就难以瞒过李安的眼睛。

    大型猎物隔着很远就能看到,但若是一些小型的动物,比如野兔之类的,隔着一二百米的距离,那就有些看不清了,若是跑动的时候,或许还能够发现,但若是一动不动的话,在保护色的保护之下,人类很难在远距离发现野兔,毕竟,人的视力非常的一般,远不能与老鹰的眼睛相比,自然看不到远处的小型目标,可若是过于靠近的话,野兔就会有所警觉,并立即逃入洞中,如此,想要捕获它们就非常的困难了。

    不过,李安带了望远镜了,只要感觉前方有动静,便会拿出望远镜,对前方区域进行仔细的观察,只要发现猎物的存在,便会悄悄的进行打击,从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猎物给猎杀了。

    多年来形成的敏锐性格,让李安对野外的动静格外的敏感,周围的环境哪怕只有很小的变化,也能引起李安的注意。

    很快,李安就发现前方的一块空地有异常,于是,立即拿起望远镜查看,果然,在一片枯树叶的上面,蹲着两只灰色的野兔,旁边还有几只小野兔,因为与周围的环境颜色非常相近,所以,很不容易被发现,但只要用望远镜,就能比较容易的发现。

    发现猎物就在前方,李安自然无比的兴奋,估测了一下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而如此远的距离,使用弓箭进行设计的话,是很难命中的,也就只能凭运气了,而使用了加装瞄准镜的狙击枪,那就没啥问题了,可以轻松的将猎物拿下。

    李安悄悄下马,慢慢向前靠近,利用一棵树作为掩护,将狙击枪举了起来,并瞄准了远处的野兔,从瞄准镜里可以看出,野兔警惕性很高,时不时的东张西望,但似乎并没有发现李安,每次东张西望之后,便静静的蹲着不动,好像是在晒太阳。

    既然要猎杀野兔,自然要选择个头最大的,个头越大,命中的几率也就越高,况且,这是在与李豫他们比赛打猎,自然收获越多越好了。

    “啪”

    李安瞄准个头最大的一只成年野兔,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果然打中了,真是太好了。”

    李安通过瞄准镜,清楚的看到野兔被击中身亡了,而旁边的野兔则吓了一跳,瞬间逃开了,不过,由于枪声很小,距离它们的距离很远,它们几乎听不到枪声,但身旁的同伴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然后移动了一段距离,之后就趴在地上不动了,这自然会让它们条件发射的逃跑。

    不过,在逃离到洞口之后,它们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洞外什么动静都没有,于是,这些大胆的兔子,便大着胆子悄悄爬出洞口,警惕的观察四周,然后,走向被打死的同伴身旁,然后,继续警惕的看向四周,似乎在寻找同伴突然死亡的原因,或者,它们以为同伴在故意搞怪。

    这正是李安希望看到的结果,既然这些兔子又送上门来了,李安自然不会客气,再次瞄准之后,李安又一次扣动了扳机。

    只听啪的一声枪响,又一只成年的大野兔被李安轻松的猎杀,这一次,围观的野兔再一次吓了一跳,急忙逃跑了。

    但很快,这些活着的野兔再次从洞口跑了出来,继续进入李安的枪口之下。

    就这样,李安站在原地没动,就轻松的击毙了五只野兔,让李安自己都感觉有些意外,这些傻兔子实在是太蠢了,居然一次次的犯同样的错误,而且,完全意识不到危险在何处。

    不过,愚蠢的不仅仅是兔子,在将五只野兔放入马背之后,李安继续策马寻找猎物,而接下来寻找到的猎物与野兔一样蠢,甚至,还不如野兔聪明,因为野兔至少还能短暂的躲开,而这些猎物完全就是被动挨打,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远处,让李安可以轻松的将它们一个个的猎杀。

    这个猎物就是比较大型的黄羊,也是长安城附近山林比较大型的猎物了,黄羊是野生的羚羊,也叫黄羚、蒙古原羚、蒙古瞪羚、蒙古羚等,它实际上并非羊类。体形纤瘦,但比藏原羚大,也略显粗壮,体长为一米以上,肩高大约为七八十公分,体重一般为五十斤左右,但最大的可达近二百斤。

    黄羊头部圆钝,耳朵长而尖,并且生有很密的毛。具有眶下腺,与藏原羚和普氏原羚不同。它的四肢细长,前腿稍短,角质的蹄子窄而尖。黄羊善于跳跃,也善于奔跑,多栖息于半沙漠地区的草原地带。比较喜欢吃羊草、针茅、羊茅等杂类草。

    黄羊很耐渴,有时可以几天不喝水。中午喜欢分散成小群静卧,进行反刍,也就是把吃过的草吐出来再吃一遍,听着比较恶心,但黄羊就是喜欢这样做,毕竟,黄羊的笑话系统不好,吃一遍消化不了,需要多吃几遍才能更好的消化草类,进而为自己的身体提供营养。

    秋季的时候,黄羊家族汇集成一个大群,有时可以多达数千只,浩浩荡荡地进行迁移,通常有一只有经验的雄兽在前面带路,其余的个体便一只跟一只组成一列纵队,有条不紊,依次行进。

    黄羊善于跳跃,高度可达两米多,平地一个纵跳可达六七米远,下坡时甚至能跳到十三米远。它也善于奔跑,最高时速近二百里左右。如果以一百五十里的时速奔跑,则可以持续半个时辰之久,可谓是耐力持久,在原野上时而直线前进,时而来回横窜,尤其喜欢在草原上奔驰的马匹和汽车面前飞越而过。

    由于奔跑的本领十分出众,再加上各种感觉都十分灵敏,所以发现远处的天敌后并不害怕,往往先凝视一阵,然后奔跑一段距离,复又站住,回过头来观察一番,再飞速奔逃,转瞬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速度和耐力是黄羊的天生优势,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能力,所以,黄羊这种动物才能够始终活在这天地之间,遇到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他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和耐力优势,将危险给排除。

    所以,尽管黄羊的体型很大,但猎人想要猎杀黄羊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除非从几个方向进行合围,否则很难将黄羊给抓住。

    而黄羊的天敌,一般也只能对幼年的小黄羊下手,比如狐狸,猞猁,还有空中的大型猛禽,都会选择对小黄羊下手,而对于成年的大黄羊,它们是无能为力的,尤其是猛禽,是根本吊不起太重的物体的,就算能杀死大黄羊,也是带不走的,猞猁和狐狸的实力也同样有限,只能猎杀幼年的小黄羊。

    但黄羊有一个最厉害的天敌,那就是草原上的狼群,这个天敌是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