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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道宗师-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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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府就是杜千的后花园,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这类东西真是要多少有多少。

    “啊!这是送给我的回礼?”图腾少女一脸的惊喜,她送出去的宝贝,的确非常特殊,部落的长老多次提醒过她,可比起鸣金,就不同了,鸣金对部落的人来说,是看得见的力量,而那东西,部落里几十代的长老和巫师,都只能存着,想不出有什么使用的办法,甚至都不知道能用来作什么,否则也不会落到她手里。

    “是的,回礼,今天我姐姐出嫁,你送礼我收了,回礼也是应该的。一块去看看吧,我们这里的婚礼,和你们部落的肯定有很大区别。”杜千笑了笑说道,直觉告诉他,又占人便宜了。

    其实杜千还真不在乎占别人的便宜,可那要看占谁的。看着不顺眼的人,占他们便宜是应该的。稍稍顺眼的人,利益交换嘛,期间多少要占点便宜心里才会好受。

    眼前的图腾乡巴佬,占一次便宜就好,谁让她没见识,占得太多了,杜千自己都不好意思。

    “好。”图腾少女应了一声,原本以为是不认识的土财主家结婚,只想混顿大餐,既然是朋友嫁姐,那还真得好好观礼,这是礼貌。

    “走,去正堂看看,你叫什么?”两人并肩而行。

    “我叫磁熊。”

    “啊……还没吃饱呢……”图腾少女揉了揉肚子说道,她的个头不高,刚到杜千的肩膀,头上编着数十根小辫子,身上的皮甲,作工相当粗糙,可皮质却好得出奇。

    “雌雄?这叫什么名字?”杜千晕了,部落里出来的人,都是这么古怪吗?

    如果不是血杀和他解释过,杜千连什么是部落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部落人的习******实上,所谓的部落,是由家族组成的,人数通常都不多,整体实力很弱。少的只有数百人,多的也不过几千,万把人的部落,已经是超大的部落了。

    再加上科技落后,对外人极度不信任,活动范围很小,通常在部落所在地方圆百里内生存,很多部落人,一生都没超出过这个范围。别说是杜千,帝国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没听说过部落,就算偶尔听说,也笑笑就过去了,一群野蛮人,谁会在意呢。

    走出部落的人极少,再加上他们的性子直爽,甚至可以称之为傻,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让人骗死的命,能活着回到部落的人,少之又少。

    长久下来,部落人对外面更加排斥,甚至是敌视,更加不愿意离开部落。好在他们大多生活在偏远、贫瘠的角落里,也没人对他们所在的地方有兴趣,这才能一代代传到今天。

    “磁山的磁,熊,没见过熊吗?很高大、强壮,爪子有这么大,力量很强,喜欢抓鱼吃蜂蜜。”

    “熊啊……黑熊、灰熊、综熊的熊?”杜千又长见识了,女孩子能叫熊?这算什么名字?还不如雌雄呢。

    “哼!你懂什么,一般人想叫还叫不得呢。”

    杜千不想再问了,他对部落的了解还是太少,熊姑娘比他强不到哪儿去,远没到融入普世的程度,两人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谁也理解不了对方。

    两人边走边聊,来到正堂,那边的仪式早已经开始了,有杜千带着朱可过去,血杀几位根本不会担心。

    见到杜千带着一个身着怪异的女孩走过来,心中虽然惊讶,却没人多嘴,仪式继续进行,这会儿,冬岳终于有了点主婚人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居然很棒。

    之前答应蒯尼,有很多原因,原本想着,随便说两句就完了,这是给蒯家脸上贴金,这会儿,他把司仪的活儿都抢了,从头到尾,就没用别人帮忙,心中还升起一丝自豪感。

    能成为神师,有傻子吗?给杜千的姐姐主婚,以后在杜千面前,就有几分面子,再差也能混个脸熟。请得动血杀和沐汐两位,这样的人,值得结交。

    换成他冬岳,绝对请不动这两位大神。

    “你家住哪儿?”

    “很远,非常远的地方,我从家里出来,走了四个月,才到魔都附近。”熊姑娘回答道。

    和她聊天真挺累的,走了四个月很远吗?那要看你怎么走,徒步是走,坐班船也是走,想来部落里是没班船的。若是靠双脚去走,就算她的实力超群,又能走多远?

    不对啊,从夜花会分开,也才过去二十几天的时间,从魔都到平川,这距离可不近。杜千是乘坐军方运输舰回来的,速度自然极快。

    掐去在魔都的几天,再去掉回到平川的三天,就算夜花会结束,熊姑娘就出发,一点都不耽误,花费的时间也比自己多不了多少,这速度太快了点吧,就算乘坐班船,也要连续不断的赶路才能到达,毕竟军用运输舰坐着虽然不舒服,速度比民用班船可是快多了。

    要是按这速度,四个月能走多远?至少是魔都到平川的五到七倍,那还不走到天边了?

    “你什么时候离开魔都的?”

    “夜花夫人的交换会结束就离开了,你们这儿的人真坏,那混蛋之前帮我,可没安好心,原来他看上图腾石,那天交换给你后,离开夜花会就翻脸了,我打不过他,只好跑路了。这都好几次了,坏人真多。”磁熊姑娘感叹道。

    杜千心中暗骂,象你这样的傻丫头,轻易遇不到一个,偏偏还喜欢混在神师之中,你一只小绵羊,天天在狼群里打转,这不是勾引狼吗?

    呸!活该。

    同时,心中对熊姑娘的实力,又高看了几眼,她说的平常,可杜千听的心惊,又一个可以从神师手中轻松逃走的年轻姑娘?

    不,准确的说,是唯一的一个,不管什么原因,之前阮玉最终没能逃过血杀的追捕。

    “那你怎么来这里的,坐班船?”杜千问道,这才是他最关心,最不解的。

第三百零八章 夸富走礼() 
♂,

    “班船?那是什么船?很大吗?我是骑大白来的。”

    “这个……这个大白是什么?”勾通不畅啊,出来大半年了,熊姑娘连什么是班船都不知道?

    好吧,不能说人家没见识,自己也没好到哪儿去,杜千就不知道大白是什么玩艺,单是一个词汇,连想象空间都没有。

    ‘骑’着来的,是某种驮兽?

    据说很久以前,人类喜欢驯养各种驮兽,不仅能代步,还能扛东西。随着科技的进步,动能车早已经取代了驮兽,当然也不是说没有,但通常不会用来当作主要的交通工具,多是些奇异,可驯服的物种,才会有人花大价钱驯养。

    例如某种灵兽,若是能驯服,骑在上面,绝对比百万级的豪车更吸引目光,而且实用性也不算差,就是花费太大,普通人养不起。

    不说灵兽级驮兽每天要吃多少食物,还要定期供应灵角之类的蕴含灵能的珍品,单是驯服的费用,就能让土财主破产。再差的灵兽,那也是灵兽啊。

    至于野兽,很少有人在乎,拉出去也不够拉风,又要花钱花心思,谁愿意啊。

    “你把大白放哪儿了?”既然是驮兽,自然要有专门的地方寄养,现在的旅馆,可没有专门的兽棚。

    “当然在海里啊。”熊姑娘诧异的看了一眼杜千,真没见识,怎么什么都不懂啊。

    靠,被蛮子鄙视了。

    “送入洞房……”随着冬岳那穿透力极强的声音,婚礼流程已经完成了大半。

    新娘在阮玉和姚静的扶持下,戴着五彩凤冠,披着带有流苏的红盖头,一身的大红嫁衣,走向内院,踏上了人生最重要的旅程。

    “新娘子送走了,接下来请各位宾客开眼,见识一下娘家送来的嫁妆。”冬岳继续说道。

    这叫夸富,有很多寓意在里面,展示娘家对女儿的重视,展示财富,警告婆家人不要轻视新娘,这一步,即使在民间,也不会省略,关系到新媳妇以后在婆家的地位。

    “走礼。”随着冬岳一声大吼,抬着礼盒的武修士,排着长队,从众宾客间走过。沐汐站起身来,走到正中央。

    心中暗自好笑夸富走礼,本是常事,可冬岳明显有点小家子气了,这是和他们堵气呢,之前在章家,冬岳可没少受气,又不敢当面翻脸,这会儿想要让章秀难堪,变着法子找回面子。

    “这一件,大家可能看着眼熟,没错,里面装的正是基础灵符,每支储存盒中,装着一种。不是什么好东西,算是开胃菜吧,三组四重基础灵符。”沐汐轻飘飘的说道。

    “啊……”

    “什么?四重灵符?”

    “不会吧,太假了。”

    平川人自然没有上京人的自豪和见识,可基础灵符这玩艺,只要是武修士,就没有不懂的,普通的基础灵符真的不算什么,绝大部分的武修士都经手过,就算自己没用过也知道。

    可是……可是四重符啊,这就完全不同了,价值翻着跟头向上涨,在此之前,到场的宾客,就没有谁见过四重灵符。这玩艺,就算在上京天拍也不多见,更别说是平川这种小地方了。

    沐汐不理众人的反应,拦住第二支礼盒说道:“这第二件嫁妆,叫作七星伴月,还算不错,一枚石精,六枚石核。”说完挥手让捧盒的武修士继续向前走,送入内院。

    原本端着走礼的应该是普通的仆从,可今天全都是武修士,而且前面的人,都是战师。

    至于别人听没听懂,沐汐才不会在乎呢,这么多人中,总有眼光高的,知道这是什么,只要有一个人看懂了,用不了多久,其他人自然也会知道。

    “三瓶石乳。”沐汐完全不解释,挥手示意继续。

    “城外百花庄一座。”

    “我去……百花庄啊”

    相比之前的三样,那真是懂的被吓到,不懂的完全没感觉,可百花庄就不同了,这是平川城外一座庄园,面积不小,位置极佳,在整个平川城外的庄园之中,绝对能位列三甲。

    甚至很多人都知道,这座庄园在谁的名下,怎么就成章家小姐的嫁妆了?

    “中心区流水别墅一幢。”这东西说起来挺没意思的,要不是想看冬岳那不停变幻的老脸,沐汐都懒得说。平川小城的房产,那也算个事儿?

    “周山币百万。”沐汐的声音越来越弱,太没意思了。

    可下面的反应就完全不同了,前三样,四重符还好,武修士都知道那是好东西,后两样,没几个人听说过。

    后三样就不同了,无论是百花山庄还是流水别墅,只要是平川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就算再傻,你总能听得懂百万周山币是什么意思吧。

    何况这是蒯家大婚,城主娶儿媳妇,会请傻子观礼吗?

    不停的挥手,让端着礼盒的人继续前进,接下来的东西,他都懒得介绍了,没意思,水晶桌椅?那破玩艺有什么值得说的。

    “诸位宾客,杜先生让我在这里,代他向大小姐和众位道个歉,之前他一直在忙,回到平川只有两天的时间,不知道大小姐出格,准备的实在太过匆忙,嫁妆是少了点,质量是差了些,容后补上,绝对不会让蒯城主丢脸。”说完,拍拍屁股走人,进入内院等着去,他可是娘家人。

    正堂里的那些客人,马上就会开席,先吃着,娘家人排在前面,进入内院,新郎会带着新娘敬酒别亲,如果只是新郞敬酒,谁耐烦吃你这顿饭?

    杜千既然重视,那就要给足面子,这个副城主倒是好命,居然生出这么个女儿,否则以杜千表现出来的态度,不收拾你就算好的了。

    杜千坐在正位,身边是朱可、同届三美、雷鸣、阮玉和磁熊姑娘,再加上四位神师和顾盼大师,将大圆桌挤得满满当当,娘家人的阵容空前强大。

    章家的人?扯蛋吧,根本就没让他们跟来,原本定下的娘家亲友团,直接被血杀瞪回去了。

    菜上桌,众人慢慢的品尝着,蒯尼真的很上心,喜宴的规格已经达到平川城能作到的极制,味道相当不错,还有许多平川特产,这一桌,就算放在上京市,也是相当不错的席面。

    磁熊才不管那么多,双手挥舞,盘中菜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杜千拍了拍额头,也就是这位没心没肺的家伙,当着四位神师的面儿,还能吃的这么欢实。

    你看看同届三美,再看看雷鸣,连顾盼大师都有几分不自在。再一转头,我去……这还一位呢,阮玉吃的速度,一点都不比磁熊慢,人家拼酒,这两位拼菜。

    杜千只吃三口,桌上已经一片狼藉,感觉没处下手了。好在负责服务的管事儿,挺有眼力的,不用人说,马上开始换上一席,少一席没关系,让其它桌上的人先等等就是了,这一桌才是最重要的。

    一连换了三桌菜肴,阮玉终于放下餐具,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向磁熊,这家伙的速度放慢了许多,可她还在吃?

    多看两眼,磁熊的身材比阮玉还好,个头也不高,这么多东西,都吃哪儿去了,她吃下的菜肴,足能装满两大盆了。

    要知道,由于出身的问题,能吃的时候,阮玉都尽量多吃,下顿能不能吃饱,从来都不是奴隶说了算,要看主人的心情。

    因此,阮玉象骆驼一样,学会了一次吃下海量的食物,等到没饭吃的时候,能坚持更久的时间。

    “好吃。”第五次更换菜肴,磁熊终于放下手中的餐具,拍了拍看起来并不鼓涨的小腹,满意的点点头。

    阮玉真的看傻了,刚才拼菜,磁熊吃的数量,比她多出一倍,而且听说,在此之前,这野姑娘,还吃过一次,数量也不算少。

    “你多久没吃饭了?”别说阮玉,桌上就没有不好奇的。

    “二十天左右吧,我记不太清了,就是上次我们分开之后,到现在,一直没吃过饭。”磁熊吃饱了,在高背椅上一靠,全身象是没骨头似的,懒洋洋的,象一只在晒太阳的猫,充满了优雅,同时又带着强烈的野性。

    “二十多天?怎么没饿死你?”杜千怪叫道,就算是神师,也不可能二十多天不吃饭。

    “吃鱼啊,忙着赶路,没时间抓好吃的鱼,只能抓到什么算什么。”

    “吃鱼?你走的是海路?”杜千终于明白她是怎么来的,同时,心里升出更多的好奇,大白是什么玩艺,一条船?那不可能,就算是最快的军舰,也没这速度。

    唯一的可能……

    大白是条鱼?

    而且必须是一条相当强大的灵鱼。

    “嗯,水里比较好逃命,那家伙会飞,太讨厌了,到海里就好多了,他没地方落,跟了两天就回去了。”磁熊理所当然的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杜千感觉自己真的明白了,难怪她能轻松的逃出神师的追捕,这里可不同于石府,没有那样的环境,就算磁熊在战师之中无敌,想要逃过神师之手,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战师和神师之间,有如一道天斩。

第三百零九章 活了很久的巫师() 
随着闲聊,杜千对磁熊最近时间发生的事情,有了少许的了解。这时候,院门一开,同样穿着大红新衣的一对新人,走进这座小院,仲罡紧随在身边,几名仆从,手里端着酒瓶、瓜果。

    “各位娘家亲友,招待不周,请多原谅。”说着,章秀上前,犹豫了一下,先给杜千倒酒。

    “谢谢姐。”杜千双手捧杯,今儿这杯酒,是一定要喝的。

    接着章秀依次给众人倒酒,这些娘家人,除了杜千和雷鸣之外,她这个新娘子,居然一位都不认识,真是好笑。章秀并不在意,在章家生活了二十几年的时间,真正关系好的,还真没几位,多是身边的仆从,血亲兄弟姐妹,不提也罢。

    在那样的家族之中,就算同父同母的兄弟之间,也有争端,亲姐妹同样也会有竞争,再甜美的话语,也无法掩盖暗地里的中伤。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家族都会如此,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在少数,这取决于家主的性格和态度。

    章煜本身就是个能忍,阴翳的性子,如同一只潜伏的野兽,随时准备向猎物进攻,哪怕失败了也不要紧,再次伏于暗处,舔去伤痛,准备下一次出击。

    有这样的家主,可想而知,家人有样学样,这样的家族,就算从小在那里长大,章秀依然觉得活的不痛快,只是早已经适应罢了。别看她长的清秀,其中的门道,她同样很清楚。

    能够嫁出去,未必不是好事儿。这是昨晚上,母亲亲口对她讲的,章秀也是这样认为。

    或许蒯家也未必有多好,那又如何,不过是换个地方生活罢了,结果不会更糟糕。因此当杜千提出,想要让她风光大嫁的时候,章秀不仅没有拒绝,反而希望这个弟弟能给她带来一丝惊喜。

    虽说是新嫁娘,有很多是她看不到的,可身边的仆从,总有机灵的,知道这位少夫人以后的地位,绝对风光,就算二公子,也不敢在她面前拿大,通风报信的人着实不少。

    直到这时候,章秀才知道,原来弟弟给他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小千,你能啊。”章秀给杜千倒满酒,轻声说道。

    “呵呵……”杜千轻笑一声,没有回答,两人算是最亲的血亲了,可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很少,要说有多了解,还真未必。

    “兄弟,谢谢你,我先干了。”蒯尼说着,行了个圈礼,一口干掉杯中酒,他的体质很一般,强行将战力提升过万,依然不能同真正的武修士相比,体质差,酒量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就算能喝上三两斤,也远远不够,今天可是他大婚的日子,平川城有头有脸的都到了,数个院落坐得满满当当,足有数千人之多。

    好在需要他敬酒,喝酒的人数量不多,否则就算一桌一杯,也能把他醉死。

    “好好待我姐。”杜千瞟了蒯尼一眼说道,就算心中知道,这位是提前烧冷灶,娶表姐并非真心所爱,他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要他对表姐好,这个姐夫,他还是认的。

    蒯尼会对表姐不好吗?只要自己没事,相信从此之后,在平川城中,没人敢对姑姑和表姐不敬,就算章煜也不行。

    “姐,这是给你的,之前人多,不方便拿出来。”说着,一大瓶石乳象变戏法似的出现在手中,这瓶石乳里,装了整整三百滴石乳。

    “这是什么东西?酒吗?”章秀接过瓶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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