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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备等,主官为枢密使,次为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中签书枢密院事。辽有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有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又有掌汉地兵马的汉人枢密院。金以枢密院掌武备机密,有枢密使、副使。元以枢密院掌兵甲机密,并有掌地方军务的行枢密院,后并归行省。明不设枢密院。
枢密院编修司
宋官署名。属枢密院。随事置编修官,无定员,如以本院官兼任,即无编修官官衔。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则枢密院都承旨与副承旨管干。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命枢密院都承旨与副承旨兼领。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又另置,详覆官。
枢密直学士
官名。后唐始置。宋沿置。与文明殿(观文殿)学士并掌待从,备顾问应对,地位次于翰林学士。政和四年(1114),改称述古殿直学士。
枢铭
西夏官名。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有靳允中者,曾以副首领枢铭之官,与大首领“祖儒”嵬名聿正同为使臣入宋。
枢相
五代后唐时,枢密使有人兼宰相。宋称宰相兼枢密使者为枢相。清通称大学士之任军机大臣者为枢相。
枢直
宋枢密直学士的简称。
述古殿直学士
官名。宋承唐制,置枢密直学士,掌侍从,备顾问。政和四年(1114),改述古殿直学士,品秩侍遇不变,建炎二年(1128)复旧。
肃和郎
金教坊散官名。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从六品上,元废。
肃政大夫
唐官名。武则天时由御史大夫改置,分左右二人,中宗时复原名,但极有左右二人。睿宗时废右大夫,照旧制设一人。参见“肃政台”。
肃政廉访司
元官署名。掌监察百官。元初于北方置提刑按察司四道,陆续增置至二十二道,遍于全国,并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称肃政廉访司。其中内八道属御史台,江南十道属江南行御史台,陕西四道属陕西行御史台。每道置廉访使、副使、佥事等官。
肃政台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684),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并增置右肃政台。台官称肃政大夫。左台知百司(即监察中央各官署)、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不久又命左台兼察州县。神龙元年(705),复御史台原名,仍保留左右二台。太极元年(712),废右台,左台亦去“左”字。
肃政厅
官署名。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始设,执行监察与检察任务,为平政院的一部分,但独立行使职权。设都肃政史一人,由大总统任命;肃政史十六人,由政政院院长、大理院院长、各部总长等密荐,由大总统任命,其资格须担任荐任行政官三年以上或司法职务两年以上,在职期间不得参加政治结社,不得任议员、律师及商业执事人。肃政史对国务卿、总长有违法行为者,各级官吏有违宪、违法、行贿、受贿、滥用威权等行为者,均得纠弹;对人民的陈诉,得依法向平政院提出行政诉讼,并监视裁决的执行。五年六月裁撤。
肃政中丞
唐官名。武则天时由御史中丞改置,并分设左右二人。中宗时复中丞原名,而仍有左右二人,睿宗时照旧制只设一人。
图画署
金官署名。属少府监。掌图画缕金匠。有令、丞、直长。明昌七年(1196)并入祗应司。
图记
印信的一种。清制,边疆地区领队大臣、八旗佐领、各省协领等官所用印信称图记,铜质、直纽。私人印章亦称图记,质地、形状各有不同。
图撒拉克齐
官爵名。蒙古语音译。亦作“图萨鲁克齐”。即“协理台吉”。清除蒙古各旗外,又于南疆设协理图撒拉克齐二人,为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之副,封爵世袭。
拖沙喇哈番
清爵名。汉称旧为外所千总。顺治四年(1647),定名为“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年(1736),定汉字为云骑尉,满文如旧。
驼坊
宋官署名。属群牧司。掌牧养骆驼。
委任官
官类名。民国普通文官(与高等文官相对),由所属长官委用。各部的科员、县的科长、司法机关的书记官等,一般均系委任官。
武备寺
元官署名。掌制造、修理兵器。至元五年(1268),始置军器监,二十年置卫尉院,改军器监为武备监,属卫尉院,次年改监为寺,与卫尉院并立,大德十一年(1307)升为院,至大四年(1311)复为寺。有卿、少卿、同判等主管官员及辨验弓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
武备院
清官署名。内务府所属三院之一。原名鞍楼,顺治十一年(1654)改名兵仗局,十八年(1661)改名武备院。掌官廷所用兵器、鞍辔、甲胄、被具等。有兼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所属北鞍库掌皇帝所用鞍辔、伞盖、幄幕等。南鞍库掌官用鞍辔、皮张、雨缨、绦等,甲库掌盔甲、刀仗、旗纛、器械等。毡库掌弓箭、靴鞋、毡片等。
武伯
官名。北周以武伯为禁卫军六率之长,设左右武伯中大夫各一人、秩正五命,左右小武伯下大夫各二人、正四命,左右小武伯上士、正三命。
武部
唐官署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兵部称武部。肃宗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武藏中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夏官府有武藏中大夫,正五命,副职为小武藏下大夫。《唐六典》、《通典》谓武藏中大夫相当于库部郎中。按《周礼》夏官无武藏之名,以司甲下大夫统司兵、司戈盾,以司弓矢下大夫统缮人(管王的弓箭之官)、廪人(监督管理制造弓箭的工匠之官)。北周合两官为一,使为司袍袄、司弓矢、司甲、司稍、司刀盾各官之长。这五种官各置中士、下士。
武德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德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元升正五品。明正五品先授武德将军,次升武节将军。
武德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阶,第三十六阶为武德郎,以代旧官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武德骑尉
清武散官名。正五品。
武功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以第二十七阶武功大夫,以代旧官皇城使,第二十八阶武德大夫代旧官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第二十九阶武显大夫代旧官左藏库、东西作坊使,第三十阶武节大夫代旧官庄宅、六宅、文思使,第三十一阶武略大夫代旧官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第三十二阶武经大夫代旧官西京左藏库使,第三十阶武义大夫代旧官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第三十四阶武翼大夫代旧官供备库使。绍兴(1131-1162)时,改定武官官阶,“大夫”一律移到“郎”前,改武功大夫为第十五阶,武德大夫为第十六阶,武显大夫为第十七阶,武节大夫为第十八阶,武略大夫为第十九阶,武经大夫为第二十阶,武义大夫为第二十一阶,武翼大夫为第二十二阶。
武功将军
清武散官名。从二品。
武功爵
汉武帝为奖励军功创立的制度。分十一级,即:一、造土,二、闲舆卫,三,良士,四、元戎土,五、官首,六、秉铎,七、千夫,八、乐卿,九、执戎,十、政戾庶长,十一、军卫。见《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引臣瓒说。《食货志》谓乐卿以下可买,借以筹集军费。以上只用以奖军功。志文未言级数,师古引臣瓒说后谓级数应不止十一。武功爵创立于元朔六年(前123),与原有的二十等爵并行,旋废。
武功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十五阶为武功郎,以代旧官皇城副使。
武归
北魏官名。天赐元年(404),罢尚书省三十六曹,置武归、修勤二官,分主尚书省事务。武归当于郎中,修勤当于令史。后复置仆射、左右丞及诸曹尚书,废武归、修勤。
武节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节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元升正五品。明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武节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十八阶为武节郎,以代旧官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经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经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阶为武经郎, 以代旧官西京左藏库副使。
武科
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始于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试射法、马枪、负重等项。宋仁宗曾亲试武举,先阅骑射,而后策问。神宗时又立武学。南宋时,武科录取者有〃武举及第〃、〃武举出身〃等名目。金亦有武科,考试内容除挽弓、远射、以枪刺板等外,又有问孙吴兵法书。元不设武举,专用将家子弟。明亦有武学、武举。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设武科乡、会试,釉如文科例。思宗崇祯四年(1631),如举行武殿试。清沿袭,考马箭、步箭、弓、刀、石,是为外场;又以默写武经为内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及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状元等名目,均同文科,但加〃武〃字以示区别。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
武库清吏司
明、清官署名。属兵部。掌全国兵籍、兵器、武科举等事。
武库署
官署名。汉有武库令,属执金吾。晋属卫尉。南朝宋、齐属尚书库部。梁、陈又属卫尉卿。北齐、隋、唐武库署均隶卫尉寺。有令及丞,掌收藏兵械。有诏令赦免罪人时,在宫城门之右建金鸡、置鼓,大理寺与府县囚徒来到时击鼓。金属殿前都点检司,掌收贮诸路常课甲仗。有武库令,以通晓兵器女真人充任。
武略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略将军
南朝梁置。金为武散官名。从六品,元升从五品。明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
武略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十九阶为武略郎,以代旧官内园、洛范、如京、崇仪副使。
武略骑尉
清武散官名。正六品。
武略佐骑尉
清武散官名。从五品。
武骑尉
武散官名。隋文帝时置。与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云骑、羽骑,共为八尉,依次自正六品以下,至从九品以上,各品下阶为尉,上阶为朝议等郎。炀帝时罢,唐置勋官十二转,一转为武骑尉,当于从七品。宋、金沿置,明正六品。清废。
武器署
官署名。唐始置,属卫尉寺,有令、丞。金属殿前都点检司,有提点、令、丞等。掌祭祀、朝会、皇帝出巡及公卿大臣婚葬所用卤簿、仪仗、旗鼓、笛角等。
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金属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所属钤辖司掌管辖军人,防耳警捕,有钤辖、都将军等官。元中统三年(1262)亦置,至元元年(1264)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各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
武显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显将军
清武散官名。正二品。
武显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十七阶为武显郎,以代旧官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武信骑尉
清武散官名。正七品。
武信佐骑尉
清武散官名。从七品。
武选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兵部。掌武职官员品级、选授、升调、功赏及少数民族居地土司武职官承袭、封赠等事。
武学
宋学校名。庆历二年(1043)建武学。学生以百人为额,选文武官知军事者为教授,许未参政使臣与门荫、草泽人经京官保荐,人材弓马试验合格者入学,学习诸家兵法。三年后考试,及格者按等第授官,不及格者明年再试。崇宁年间(1102-1106),诸州亦置武学,仿儒学制度立考选升贡法,分立三舍。宣和二年(1120),废州县武学。南渡后,绍兴十六年(1146)复旧制。
武学博士
宋学官名。简称武博。属武学。庆历三年(1043)建武学,置武学教授,不久废。熙宁五年(1092)复置武学,武学教授以文武官知军事者充任。元丰五年(1082)改武学教授为武学博士,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诲学生。绍兴二十六年(1156),规定武学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尝出身曾参预高选者充任。
武学学谕
宋学官名。简称武谕。属武学。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诲学生,位次武学博士。绍兴二十六年(1156),规定武学学谕以武举人充任,后又以有出身文臣充任。
武毅将军
魏置。南朝梁、陈及北魏、北齐亦置,明为武散官名。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武毅将军。
武义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义都尉
清武散官名。正三品。
武义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从六品,元升从五品。
武义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一阶为武义郎,以代旧官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武翼大夫
见“武功大夫”。
武翼都尉
清武散官名。从三品。
武翼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二阶为武翼郎,以代旧官供备库副使。
武英殿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清沿置,为正一品。参见“大学士”。
武英殿修书处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武英殿修书处。掌刊印书籍。设置理王大臣,无定员。总裁、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由皇帝与翰林院派充。其刊印书籍称“殿本”,因系以活字排印,故又称聚珍版。
武勇郎将
官名。隋炀帝置,为“雄武郎将之副”。
贤良方正
汉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文帝前二年(前178),下诏:“二三执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联之不逮。”前十五年(前165),又诏诸侯王公卿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敷陈其言而纳用之)。举贤良方正如此。武帝时复诏举贤良或贤良文学,性质均同。
贤良文学
汉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或分称“贤良”与“文学”。《汉书·董仲舒传》:“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同书《昭帝纪》始元五年(前82),“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西汉后期,儒生往往籍此取得出身。
贤书
本指举荐贤能的文书。《周礼·地官·乡大夫》:“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后世因称乡试考中为“登贤书”。
贤仪
唐妃嫔称号。玄宗时置,为六仪之一。
贤妃
妃嫔称号。唐始置,与贵、淑、德三妃全称四夫人,处皇后之下,九嫔之上,相当于正一品官。宋、金、明均有此号。
现审处
清官署名。属户部。乾隆十三年(1748)置。掌审理八旗户口、田房争讼,凡刑讯者会同刑部审理。
详定一司敕令所
宋官署名。乾道六年(1170年)在编修敕令所外另置。职掌同编修敕令所。淳熙十五年(1188年)罢,绍熙二年(1191年)恢复。庆元二年(1196年),又以编修敕令所为名。
详断官
宋官名。属大理。宋初,大理正、丞、评事分掌断狱。后以明习法令之常参官兼大理正,明法令之未常参官兼丞,称详断官,后并废正、丞之名。掌定断各地申报疑而未决狱案,报送审刑院。元丰元年(1078),规定各地奏案皆归刑部、审刑院详断,置刑部详断官,以大理寺详断官改充。元丰改制后,详断官属大理寺左断刑,改称大理正、断丞、大理评事、大理司直。
详稳
辽官名。为汉语“将军”转译。清改译作衮索伦语,意为理事。
详刑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大理寺改置,大理寺卿有详刑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详议司
宋官署名。靖康元年(1126)四月置。掌议法制得失。以宰执提举,侍从为参议官,余官为检讨,五月,罢。
学博
清州、县学官的别称。
学部
官署名。清末设立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我国古代,从中央的国子监到州县的学,性质都是学校,并非教育行政机关。清末兴办新式学堂,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管学大臣,管理大学堂事。二十九年,改称学务大臣。三十二年(1906),设学部,置尚书、侍郎、左右丞、参议。分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及视学官等。辖京师大学堂、八旗学务处、编订名词馆等,并将国子监改隶学部。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学务大臣,侍郎为副大臣。辛亥革命后,民国北洋政府改设教育部。
学录
官名。宋国子监置学正与学录,掌执行学规,考校训导;又置职事学录与学正、学录通掌学规。明、清沿置。明学录秩从九品。清乾隆初升为正八品。
学士
官名。北齐置文林馆学士,北周置麟趾殿学士,皆掌著述。南朝梁有抄撰学士,隋有东宫学士。唐初开文学馆,以大臣十八人兼学士,讨论文典,号称十八学士,又置弘文馆学士,讲论文义,商量政事。唐太宗时命学士起草诏令,无名号。乾封(666-667)后,命文士在翰林院起草诏令,时称为北门学士。开元十三年(725)置集贤院学士,撰集文章,整理经籍。开元二十六年(738)又置翰林学士,掌起草诏令,沿袭至明。唐并有集贤院侍讲学士与侍读直学士,唐、宋皆有翰林侍读学士与侍讲学士,为皇帝讲论经史,沿袭至清。唐东宫官有崇文馆学士,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徒。宋又有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等学士与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等学士与大学士,均用以尊礼大臣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