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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神鬼志怪小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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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府君就派了一个手下小官把他带进一间辟静隐密的屋子里。

    只见这间屋里是一层层的架格,上面放着官印和宝剑(这是有几个啊?二选一?)。那小官就让他随意拿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就走了。

    贺瑀很想要拿放在上层的那个(此处悬念),但由于个子太矮,够不到上层的东西,于是只好就拿了一把剑出来了(看来个头儿是硬伤啊!)。

    小官儿就问他拿了什么,他说拿了一把剑。

    官员说“唉,真是太可惜了,你如果拿了个那个官印,今后你就可以使唤上百个神鬼。(难道是盗墓笔记里传说的神印?鬼印?恨他不长个儿啊,够不着!)如今你只拿了把剑, 以后只能管管那些土地神而已。”

    后来贺瑀(这人是有什么才能和品德?竟然能上天去挑选神器?)病好了,每当一出门,就会有个土地神站在路旁拜见,贺瑀觉得特别烦(估计还有些悔恨的情绪)。

    【原文】会稽山阴贺瑀,字彦琚。曾得疾,不知人,惟心下尚温,居三日乃苏。云,吏将上天,见官府。府君居处甚严,使人将瑀入曲房。房中有层架,其上有印及剑,使瑀取之。及虽意所好,短不及上层,取剑以出。问之:“子何得也?”瑀曰:“得剑。”吏曰:“恨不得印,可以驱策百神。今得剑,唯使社公耳。”疾既愈,每行,即社公拜谒道下,瑀深恶之。 (出《录异记》)

王某请寿() 
有个琅邪人,姓王但是忘了名字,他住在钱塘。

    王某娶了个妻子朱氏,她在晋代太元九年因病去世了,留下了三个孤儿。

    这年的四月,王某又突然死了。

    王某死后看见二十多个穿黑衣的人(阴差吗?),给他的名字记录在(也许是生死簿)。随后就带他到了一个高红门大白墙的地方,像是座宫殿那么大!

    住在里面的官员们都穿着红色衣服,系着白腰带,戴着黑帽扎着头巾;还有的身上穿的,都是用珠玉连缀而成的袍服,全部都不像人世间的服饰(像是高级行政场所,有制服有编制!)。

    王某被官员们领到殿前,看见一个人,身材高大,穿的衣服好像是云气似的(其他人都是黑衣,用来反衬这个人的不同,应该是像云一样白,还会无风自摆?),王某就向他磕头,并诉说妻子已经先死了,留下年幼的几个孩子,实在是太悲惨了,说着就痛哭起来

    。那位穿云衣的神被打动了,对王某说:“这是你的命(也许就是生死簿记录的),自然应该到这里来,但念在你的孤儿太可怜,我就再多给你三年的(神的本地时间)吧。”王某仍然哭诉说:“三年的时间太短,我的孩子们仍然不能成人啊!”这时那位神旁边有个人说,“你这个俗间来的死人怎么这样愚钝?这里的三年,就是人间的三十年!”接着就把王某放回了人间,王某果然又活了三十年。(比桃与之年里的两个桃子还顶事,随便就许了三十年的寿命,仙境,鬼境,真的能逾越时间吗?)

    【原文】琅邪人,姓王,忘名,居钱塘。妻朱氏,以太元九年病亡,有三孤儿。王复以其年四月暴死。时有二十余人,皆乌衣,见录云。到朱门白壁,状如宫殿。吏朱衣素带,玄冠介情。 或所被著,悉珠玉相连接,非世中仪服。复将前,见一人长大,所著衣状如云气。王向叩头,自说妇已亡,余孤儿尚小,无相奈何。便流涕。此人为之动容。云:“汝命自应来,为汝孤儿,特与三年之期。”王诉云:“三年不足活儿。”左右一人语云:“俗尸何痴,此间三年,是世中三十年。”因便送出,又活三十年。(出《幽明录》)

借子遗训() 
任城有个叫公孙达的人,他在甘露年间,死在陈郡的任上,将要入敛的时候,他的几个儿子和郡里的几十个官员都来参加葬礼(当官的排场就是不小)。

    公孙达有个五岁的儿子忽然就说起了很奇幻的话,而且声音和他父亲公孙达几期相似,先是大声的让众人不要再哭。

    然后就叫每个儿子过来,一个个按次序进行教导训诫。

    几个儿子都悲伤得不能控制自己,公孙达就安慰勉励他们说:“一年四季不停的来回运转着,既有开始也有终止。人不论是寿长寿短,谁又能不死呢?(公孙达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个人倒是很豁达!)”

    随后又说了上千字的话,记下来都是文章(五岁小孩儿肯定不会写文章!意思就是在证明确实是鬼魂附体!)。

    儿子们又问。“人死以后谁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是不是因为父亲你尤其的聪慧明智,所以才有神灵呢?”

    公孙达回答说,“鬼神的事,不该你们所能知道的。(天机不可泄露,鬼事也不能乱说。)”说完又要了纸笔写起来,满篇都是文采飞扬,然后才把笔仍在地上,就再没有声音了。

    【原文】任城公孙达,甘露中,陈郡卒官,将敛,儿及郡吏数十人临丧。达五岁儿,忽作灵语,音声如父,呵众人哭止。因呼诸子,以次教诫。儿等悲哀不能自胜,及慰勉之曰:“四时之运,犹有始终。人修短殊,谁不致此?”语千余言,皆合文章。儿又问曰:“人亡皆无所知,唯大人聪明殊特,有神灵耶?”答曰:“鬼神之事,非尔所知也。”因索纸笔作书,辞义满纸,投地遂绝。(出《列异传》)

活鬼对账() 
后汉建武二年,西河的鲜于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后修造公事房舍。没建成就死了。继任的太守赵高,向上面呈报说鲜于冀办这工程费用是二百万,王官黄秉、功曹刘适则说是花了四百万(矛盾产生,但是这两个官员到底是什么目的?)。鲜于冀就突然现形(以鬼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样?),大白天的就带着随从进了太守府(鬼白天也能行走?而且还有随从!),和黄秉等人一笔笔地对帐查工程费用,最后查出来确定是黄秉等虚报账目,贪污了工程费。鲜于冀就自己写了奏章向朝廷申诉,奏章中大致说,“高贵的人更重视小节(好像是说自己品德高尚的意思),而种田的俗人才会见便宜就贪。再秘密的勾当也会有走露风声的可能,他们毕竟是像婢妾一类的小人(眼界心胸狭窄),欺瞒世人以求显贵,才做出这种卑鄙的贪污偷窍行为,实在是辱没了皇上的器重,也让人们笑话他们不配担任这样的公职。(反正是说这种贪财忘义的人不好)如果真如黄秉刘适等人说是我花了那么多钱,那么我现在即使作了鬼也要申辩。现在我把奏章通过千里驿去呈交皇上,请赵高替我上奏。”写完奏章,就坐上车向西北方走了三十多里(这个位置难道是通往冥界的路还是门?),后来就不见了。黄秉等人竟伏在地上死去。赵高把鲜于冀的奏章呈给皇帝,皇帝下诏发还了被没收的鲜于冀在河西的庄园田宅和充为官婢的妻子,并委官去接任工作,以安抚阴间来的这场官司。(文言文真不好翻译,但是根据上下文看,百度上搜到的翻译大部分还可以,有些只是按字面意思的,跟整个故事不搭调!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原文】后汉建武二年,西河鲜于冀为清河太守,作公廨。未就而亡。后守赵高,计功用二百万,王官黄秉、功曹刘适言四百万钱。冀乃鬼见,白日导从入府。与高及秉等,对共计校,定为适秉所割匿。冀乃书表自理,其略言:“高贵尚小节。亩垄之人,而踞遗类。研密失机。婢妾其性,媚世求显,偷窃狠鄙。有辱天官,易讥负乘,诚高之谓。臣不胜鬼言,谨因千里驿闻,付高上之。”便西北去三十里。车马皆灭,不复见。秉等皆伏地物故,高以状闻。诏下,还冀西河田宅妻子焉,兼为差代,以弥冥中之讼。(出《水经》)

谈生照妻() 
谈生这个人,四十岁还没有娶妻(老光棍儿!),平时就是上感着发奋读书(有这么爱学习的人?连媳妇都不娶,还是没钱娶?估计第二种原因居多)。

    有一天半夜有个女子突然出现(估计不是打车来的,打黑云来的吧,坟地里冒出来的?),年纪十五六岁的样子,化妆打扮,衣着服饰,还有容貌称得上是天下无双(美女中的美女),主动要求作谈生的妻子(半夜跑来这么个花姑娘,主动要求跟书生合体,暖床,各种。。。艳遇啊!)女子说,“我和活人是不一样的,请不要用灯火(会发光的东西)来照我(意思应该是我不能见光亮!这么翻译比较好),三年以后才可以了(还有时间限制,化身成人吗?)。”

    他们就。。。(这么翻译合适吗?求涨姿势,人和鬼怎么就生孩子了?)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已经两岁(这老光棍儿竟然不在乎她不是人?看来美女投怀送抱,什么都忘了!)。谈生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好奇害死猫?),等到夜里这个女子睡着了,偷偷点灯去她的身体(香艳?恐怖?)。只见她腰以上的身体已经长出和活人一样的肉,但腰以下还是一大截白骨。女子突然就发觉了(没有吃了这书生,或者来点报复什么的?)随后就对谈生说,“你辜负了我的信任。我差一点就可以复活了,你怎么就不能再忍一年,还是用灯火看了我的身子呢?(是不是只有和生人共住才能恢复肉身?传说中的借人气?)”谈生急忙赔罪,但是女子仍哭个不停的说,“我和你现在只能永别了,只是惦念我们的儿子,你以后如果穷得连自己和儿子都养活不了怎么办?,现在先跟我到一个地方去,我可以给你留的值钱的东西(这女的考虑周到啊!)。”谈生就随女子走了,他们来到一座华丽非常的大殿中(怎么来的,这华堂究竟是什么地方?),就见殿中的装饰摆设都不同与凡间所见。女子就拿了一件缀着珍珠的袍子赠给谈生说,“到时候,(穷的喝西北风)卖了这袍子就可维持生活。”女子撕下了谈生的一块衣裳下摆,收了起来就不见了(消失了吗?)。后来谈生就拿着珠袍(这两个字翻译不错!)到了市场上,碰巧被睢阳王家的人买了去,换得了千万贯钱。睢阳王一看这珠袍,“这是我死去的女儿的陪葬,肯定是盗墓才弄来的”。于是就抓了谈生来拷问。

    谈生就把全部的事实跟他们说了。

    睢阳王仍然不相信,就到女儿坟上去看,见坟墓完好如初。

    再让人挖开了墓穴看,果然在棺材里面下发现了谈生的一块衣摆。

    后来又叫来了谈生的儿子,仔细看果然长得像自己女儿,睢阳王才相信了。

    随后就把谈生请来(当女婿看),并把珠袍赐还给了他,认他为公主的女婿。

    后来又上表给朝廷,赐给谈生的儿子侍中的官衔。(人的命运就这么改变了,穷的快饿死了,转眼媳妇儿子都有了,还升官发财!)

    【原文】谈生者,年四十,忽原作诗经,据明钞本改。)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乃(乃原作之。据明钞本改。)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上已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

    信。乃视女塚,塚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出《列异传》)

鬼测一生() 
陈蕃身份寒微的时候,有一次出门投宿在一个叫黄申的家里。

    黄申的妻子夜里生孩子,陈蕃并不知道。

    到了三更天的时候,(大约三四点的样子)忽然就听有人敲门(敲谁的门?还是陈蕃在做梦?)。

    过了一段时间,才听到门里有人的声音回答道,“门里有(活)人,别从前门进,从后门走吧。(不能让人看见!)”不一会那叫门的人就回来了,门里面的声音问,“看见个什么孩子?叫什么名?能活到多大?”门外的人说,“是个男孩,叫阿奴,能活到十五岁。(预测了一个婴儿的一生?这两个人,或者声音究竟是干什么?鬼神?)”

    门里的声音又问,“将来是怎么死的?”

    门外回答说,“帮助人盖房子,摔死的。”

    陈蕃(和前文一样,在哪听见的?)听见了但不相信。

    十五年后,陈蕃当了豫章太守,就派了派官员去查问,那个叫阿奴的孩子现在何处。

    他家人说,帮着东家盖房,从房梁上掉下来摔死了。(果真跟那两个只闻其声不见期形的鬼或者什么的对话一样啊!难道每个人从出生就有了被规划好的结局?)

    【原文】

    陈蕃微时,尝行宿主人黄申家。申妇夜产,蕃不知。夜三更。有扣门者,久许,闻里有人应云:“门里有人,不可前。”相告云:“从后门往。”俄闻往者还,门内者问之:“见何儿?名何?当几岁?”还者云:“是男,名阿权,当十五岁。”又问曰:“后当若为死?”答曰:“为人作屋,落地死。”蕃闻而不信。后十五年,为豫章太守,遣吏征问,昔儿阿奴所在。家云,助东家作屋,堕楝亡没。(出《幽明录》)

附人为戏() 
陈国的张汉植,到南阳,跟着京兆尹(官职)延叔坚,向他学习《左氏传》(古时出外求学的人很多)。

    他离开家几个月以后(时间够长了),一个鬼怪附突然在了他妹妹的身上(还真有鬼附身这项技能啊),以张汉植的口气说,“我已经病死了,就死在郊外的大路上。但是经常为家里的温饱苦恼,咱家的秤没有外借,就挂在那屋后楮树上。傅子方送我的五百钱,也放在北窗下,都忘了拿出来给你们。我还买了一头小牛,买卖契约放在书箱里。(好像是来交代后事的!)”

    家里的人按着他说的去找,果然跟他说的一样。

    连张汉植的妻子都不知道这些事。他妹妹刚回娘家省亲,更不可能知道这些事。于是家人得知张汉植的死讯十分悲痛,更加信以为真(太真了,不得不信)。

    全家穿着丧服拄着哭丧棒出门去找张汉植的尸体。

    没想到在离学馆只有几里的地方,竟遇见张汉植和同窗在一起出来游玩。

    汉植远远的看到家里人,(家人肯定以为大白天见鬼了!)觉得他们的行为特别奇怪,(还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丧事。)

    家里人看见汉植,都以为是见了鬼了。

    两边都愣了大半天,汉植才上前过去,问他父亲(什么情况?),然后从头到尾对了一遍这个事情,这不是(鬼怪的调戏)吗?(鬼玩人)

    【原文】

    陈国张汉植,至南阳,从京兆尹延叔坚,学《左氏传》。行后数月,鬼物持其妹,为之扬言曰:“我病死,丧在陌上。常苦饥寒,操一三量不借,挂屋后楮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牖下。皆望取之。又买李幼牛一头,本券在书箧中。”往索,悉如其言,妇尚不知有此。妹新归宁,非其所及。家人哀伤,益以为审。父母兄弟,椎结迎丧。去精舍数里,遇汉植与诸生相随。汉植顾见家人,怪其如此。家见汉植。良以为鬼也。惝恍有间,汉植乃前,为父说其本末如此。得妖物之为?(出《风俗通》,明抄本作出《搜神记》)

守家避死() 
汉代下邳人周式,一次到东海去办事。

    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官吏(这是一次巧遇吗?还是命中注定?)。

    他拿着一卷文书(重点是这本文书),请周式带他们一同上路(估计是有船,海上吗。)

    他们一同走了十几里后,那个官吏就跟周式说,“我暂时有点事要去办,先把文书寄放在你船里。但你记住千万不要翻看。”官吏走后,周式忍不住打开书看,见那上面登记的都是死人(的名字和事情),在下面的几条里竟也有自己的名号(又是生死簿?)。

    不大会儿的功夫,那个官吏就回来了,周式还在偷看那文书(逮个正着),官吏就大怒的说,“再三告诉你不要看,为什么不听一定要看它呢?”

    这时周式把头都磕出了血。

    过了半天这个官吏说,“感谢你带了我这么一程的水路,但是你的名字是不能从这书上删除的。这样,你今天就走,回到家里后,三年之内不要出门,你就可以躲过去这次死劫(鬼吏都喜欢徇私)。但你千万不要说看过我的文书!”

    周式就听他的话,回到了家里,坚持不出门。

    已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了,家里人都十分奇怪。

    这时正好赶上有个邻居去世了,(估计是他不出门)让周式去吊唁,他父亲就很生气,最后周式也是不得已(还是没坚持到三年)就外出了。

    周式刚一出门,就碰见了那个官吏(这次不是巧合!)。

    官吏说,“我告诉过你三年内不要出门,你不听还是出来了,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因为我没把你抓到阴府,已经受了好几次鞭打。现在我既然看见你,也没有其他办法了。三天后中午,我会来接你(取你性命的意思,传说中的勾魂使?)。”周式回到家里,哭着将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他父亲还是不相信,他母亲就昼夜守在周式身边哭。

    到了第三天的正午时分(鬼吏很准时的说),就来了(怎么取的?应该像是《邻游冥府》的那个阴吏一样有东西摄魂!),周式就死了。

    【原文】

    汉下邳周式。尝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吾暂有所过,留书寄君船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视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须臾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故以相告,何忽视之?”式扣头流血,良久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可除。卿今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得度也。勿道见吾书。”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邻人卒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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