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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巴黎停留一天一夜,那可是举世闻名的时尚之都啊。
韦斯特从上飞机开始就一刻也没有安生过,一会叫空乘来一杯酒,一会又在那里翻阅着什么。
“看什么呢?”雷欢喜终于忍不住问道。
“美女啊。”韦斯特挥了挥手里的杂志:“你说一个大男人不看美女难道还看美男?”
擦。
欢喜哥就算是没有正型的了,可韦斯特这个家伙比自己还要没有正型啊。
不过韦斯特跟着自己也有好处,这个家伙据他说去过好几次巴黎了,完全可以当自己的导游。
反正在巴黎有一天一夜的时间……
……
12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还是非常累人的。
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就算是欢喜哥这样身体素质的人都觉得有些疲劳了。
赶到酒店,报上自己的名字,好家伙,安妮在这家五星级酒店里帮自己订的居然又是一套豪华套房。
韦斯特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居然——
居然蹭房
虽然套房的面积绰绰有余,可是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总让欢喜哥心里觉得有些怪怪的。
换上个大美女还差不多。
“你有女朋友没有?”电梯里,欢喜哥很严肃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有啊。”韦斯特不知道大哥问这个做什么。
欢喜哥立刻变得警惕起来:“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和我保持三米的距离。”
为什么啊?
韦斯特先是一怔,接着立刻反应过来。
要是韦斯特的演技还是不错的,立刻变得含情脉脉:“讨厌啦,欢喜哥,人家都仰慕你很久了。”
“滚”
……
好大的一间套房,绝对是豪华级的。
韦斯特给了服务生小费,第一个就霸占了最大的那张床,嘴里直叫“舒服”:“欢喜哥,这附近有家不错的餐厅,是吃正宗法国菜的,一会我带你去吃。”
“你,你认识路吧?”
“开玩笑?我来巴黎多少次了,到巴黎就和回家一样。”
休息了半个多小时,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韦斯特带着欢喜哥离开了酒店。
“远不远啊?”
“不远,步行过去也就10分钟的路。”
这么一说欢喜哥也就放心了。
韦斯特到巴黎就和回似的……
……
1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
“应该……快了……从这一转就到了……”
……
2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
“好像……快了……恩,我确定,前面左拐就到……”
……
3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啊?”
“我保证,前面再右拐一下就到了……”
……
40分钟后。
“韦斯特,你到底认不认识路啊?”
“认识啊,我真的认识啊,巴黎我都来过多少次了?这不到巴黎我就和回家似的。”
……
一个小时后。
“韦斯特,这特么的是什么地方啊?
“我也不知道啊?”
“你特么的不知道?你特么的不是说到巴黎就和回家似的?”
“大哥,其实……其实……我是个路盲……”
啊?
“大哥,你认识回去的路吗?”
“我认识吗?我、我、我特么的也是个路盲”
……
两个小时后。
天字第一号路盲欢喜哥和天字第二号路盲韦斯特完全的迷路了。
彻彻底底的迷路了。
他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已经远离了市区。
为什么?
周围的房子和他们住的宾馆附近的房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大哥,我知道我们在哪了。”
“哪?”
“不出意外的话,这里是巴黎的78区,也就是我们国内所说的穷人区。”
“那又怎么样?”
“那意味着我们在这里连个问路的人都没有了。”
“为什么?”
“因为这里绝大多数都是外国移民,他们分国家各自抱团,对外来者都保持着敌视态度。”
“然后呢?”
“我们有可能被打、被抢劫、甚至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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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斯特起码有一点没有说错,78区的人真的对外来者非常非常的敌视,而且看到欢喜哥和韦斯特这两个陌生面孔的时候,眼里总是闪烁着一些怕人的寒光。
欢喜哥还注意到,一进入这里韦斯特就悄悄的摘下了自己手腕上那块价格昂贵的手表。
韦斯特,我画圈圈诅咒你。
再加八个大圈圈诅咒你。
本来欢喜哥一个人是路盲也就算了,现在居然又多了一个路盲?
迷路不可悲。
最可悲的是不但没有能够指路的人,而且还在78区彻底的迷失了。
比最可悲还可悲的是什么?
是两个人居然特么的都没有带手机
今天是个好天气。
一个适合旅游,适合徒步的好天气。
经过不懈的努力,欢喜哥和韦斯特终于成功的转到了一条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的小街上。
阳光铺洒在大地。
两个男人笔直的站在那里,任凭阳光照射在自己的身上,影子斜斜的落在地面。
他们是落寞的,是悲壮的,是西部片里的牛仔。
任他千山万水——我自独行
前方无路——心中有路
管它十万八千里——一路向西
欢喜哥淡淡一笑,脸上写满了后现代主义抽象派宇宙洪荒流的英雄史诗无畏表情:
“我现在可以叫救命了吗?”
韦斯特掏出了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一根,优雅充满绅士风度的抽了一口,缓缓的吐出一股淡淡的烟雾:
“救命啊”
“来人啊,救命啊”
“我们迷路啦,来个人救命啊”
等了好几分钟,欢喜哥忽然不叫了:“等等,这里是法国对不对?”
“是啊?”
“那我们用中国话叫救命有用吗?”
“好像……没用……”
“你会法语吗?”
“你全家会法语。”
“hlep”
“sos”
两个大男人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四个老外忽然出现了。
“hlep,hlep”
韦斯特不断的叫着:“我们迷路了,我们要回家。”
很显然,这四个老外还是非常和蔼可亲的。
他们带着迷人的微笑走向了欢喜哥和韦斯特,然后那个领头的大胡子露出了更加迷人的笑容,接着掏出了一把手枪:
“抢劫”
我圈圈你个叉叉
我****个先人板板的
欢喜哥和韦斯特没有一秒钟的迟疑,他们必须做出一个男人应有的英雄选择——
他们不约而同的同时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双手
投降,我们投降
优待俘虏的政策你们懂吗?
四个老外露出了嘲讽的笑意。
瞧,亚洲男人就是那么的胆小,看到枪只怕已经尿裤子了。
他们朝欢喜哥和韦斯特围了上来。
大胡子的手伸向了欢喜哥。
就在这一瞬间,形势忽然发生了剧变。
欢喜哥猛的一拳击出,闪电一般不偏不倚的击中了大胡子的鼻子。
大胡子一声惨叫,在他朝后仰天倒下的时候,手枪已经被欢喜哥抢了过去。
欢喜哥把枪朝外一扔,一个飞腿,正中第二名老外的身体。
这个老外几乎是和大胡子同时倒地的。
发生什么了?
发生什么了啊?
剩下的两个老外一看自己的同伴被打倒了,手同时伸到了口袋里。
欢喜哥的动作再快也来不及阻止了。
就算自己的身体是钢筋铁骨,恐怕也阻挡不了子弹吧?
还好,两个老外掏出来的是刀。
欢喜哥笑了。
在你家欢喜哥面前用刀?你们没搞错吧?
欢喜哥是谁?无论是他的力量还是速度,都已经到达了普通人类无法企及的地步
所以他一步就冲了上去。
快到那两个老外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
一个冲拳,左面的那个老外发出了和大胡子一样的惨呼声,不过他更加倒霉一些,右边的两棵牙齿被欢喜哥给打飞了。
还剩下最后一个。
拜拜
欢喜哥一把握住了对方持刀的手,右肘用力装出。
这次的惨呼声是最大的。
这个倒霉的老外五脏六腑都觉得好像移位了。
他倒不是立刻倒地,而是缓缓的、但却无法痛苦的瘫软在了地上。
不过就是一分钟的时间不到,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四个劫匪居然全部被欢喜哥一个人打倒了。
什么事啊?
发生什么事了啊?
韦斯特到现在还高举这双手,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
咦?为什么四个劫匪全部倒在了地上呢?
难道是因为地上特别的凉快吗?
欢喜哥弯腰捡起了刚才被他扔掉的那把枪,来到了那个大胡子的面前,蹲了下来,用枪顶住了他的脑袋,然后猛然大吼一声:
“快告诉我特么的怎么从这个地方出去啊”(。)
:
第1200章 和时间赛跑的欢喜哥()
“你特么赶紧告诉我怎么从这该死的地方出去啊”
欢喜哥握着手枪嘶声力竭的吼了起来。
抢不抢劫的哥不在乎,哥最在乎的是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大胡子被眼前的这个年轻男人给吓坏了,嘴里不停的在那乱叫着什么。
居然有这么可怕的家伙?
一出手竟然把四个人都同时打倒了?
这家伙还是个人类吗?
“欢喜哥,欢喜哥,你说的还是中国话。”
韦斯特赶紧跑了过来:“你说的——恩?欢喜哥,你听他在说什么?”
我们的欢喜哥也终于冷静下来了。
大胡子说的是英语,他嘴里不停的在那说着同样的一句话: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告诉你们恐怖分子在哪”
什么?恐怖分子?
你在那开玩笑嘛?
欢喜哥松开了大胡子,让他坐了起来,枪口依然对着他:“说,怎么回事。”
巴黎在不久前刚刚遭遇了多次恐怖袭击,伤亡惨重,而那些恐怖分子显然还准备再来一次大的。
他们将在巴黎最热闹的市区安放一枚炸弹。
一旦这枚炸弹爆炸,造成的伤亡简直无法想象。
大胡子之所以知道这件事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他是恐怖分子中的一个小头目,也全程参与了这次恐怖袭击。
当然他不是执行者。
也是活该他倒霉,他和同伙看到了两个外国人,从身上的打扮来看应该是挺有钱的外国游客,因此一时动了贪念,居然想到了抢劫。
可是他们却遇到了欢喜哥
当听完这些欢喜哥的表情一下变得凝重起来。
“怎么办啊,大哥?”韦斯特明显被吓到了。
“把他们身上的手机找出来。”
“哎,知道了,手机呢,交出来。”
“我们都没有带。”
“啊?”韦斯特瞪大了眼睛,对着大胡子的脑子就是一巴掌:“你们特么的出来都不带手机的?你们活在原始社会?”
欢喜哥朝他看了看,难道我们出来就带手机了吗?
大胡子老老实实地说道:“这是我们的规定,出来的时候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器材,除非是在有行动的时候,我们是怕被警察给抓到,尤其是在上次我们同行的手机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缴获解密之后。”
“大哥,怎么办啊?”韦斯特一脸的无助。
欢喜哥不想当什么英雄,从来也都不相当,可是既然让自己知道了,眼睁睁的看着那么多人死去也绝对不是欢喜哥的风格。
他抖动了一下枪口:“告诉我恐怖袭击的地点和时间。”
大胡子老老实实的全部说了出来。
“什么,35分钟后?”
欢喜哥一看时间,大惊失色。
35分钟后那颗炸弹就要在巴黎最繁华的闹市区爆炸了?
天啊,那得死多少人啊?
“有没有车?”欢喜哥面目变得狰狞起来。
还好,大胡子有车,而且就在附近。
欢喜哥也不再管大胡子的那三个同伙了,押着大胡子和韦斯特一起上了车:“韦斯特,你开车大胡子,你指路指错了我就打死你。快,韦斯特,快开车”
大胡子当恐怖分子绝对是对恐怖分子是四个字的侮辱。
他怕死,而且怕的要命。
所以我们的欢喜哥不管要他做什么他都乖乖的照做了……
……
一辆破旧的老爷车疯狂的在路上不要命的疾驰着。
完全无视红灯,哪里有空路就往哪里开。
欢喜哥第一次发现韦斯特开车的技术居然那么好,拥堵是每个大型城市都必然会面临的,巴黎同样也不例外。
可是韦斯特却总是能够在拥堵的车流中找到一条缝隙。
有的时候甚至是人行道。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一点擦碰也都没有。
“韦斯特,你从哪学的啊?”欢喜哥大声问了起来。
“我以前喜欢飙车。”
“从来没有出过事故?”
“到现在为止的战绩是飙车34次,被抓8次,翻车26次”
咦?
欢喜哥为什么瘫倒在了座位上呢?
……
一辆警车呼啸着在后面紧紧追赶着这辆虽然破旧但是开的却是无比疯狂的老爷车。
怎么办?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根本没有时间减速解释了。
大胡子穿的是一件白色的t恤。在欢喜哥枪口的威胁下,大胡子很不情愿的脱下了t恤。
笔呢?
欢喜哥在车上乱翻着。
没有笔,只有一把刀。
我们的欢喜哥眼珠子转了转,一把拉过了大胡子的胳膊,用刀快速无比的在他的胳膊上一划。
大胡子痛苦的惨叫一声,鲜血流了出来。
恩,总不见得用自己的血吧?
欢喜哥沾着大胡子的鲜血,在白色的t恤的正面写了几个老大老大的英文:
“有炸弹”
然后又在反面写了几句话。
血怎么停了啊?
再来一刀。
大胡子继续惨叫。
天啊,今天为什么那么倒霉啊?好好的做什么恐怖分子啊?乖乖的找家单位上班年底的时候评个劳动模范四有新人多好啊。
欢喜哥把写着“有炸弹”三个大血字的t恤放到车子的后窗户上不断的展示着。
万幸的是,在后面紧紧追赶的警察不但懂英文而且眼神还相当的不错。
当他们看清了t恤上的字顿时大惊失色。
要知道巴黎在不久前刚刚经历过恐怖袭击事件。
欢喜哥估计他们看到了,身子倒侧,用双脚用力对着车子后窗户踹了几脚。
老爷车的玻璃根本无法承受,很快“哗啦啦”的碎了。
紧接着,欢喜哥把t恤包裹住了那把刀,朝着警车方向一扔。
警车赶紧停了下来。
捡起那件t恤,除了正面的“有炸弹”外,在反面还写着:“香榭丽舍大道有炸弹,即将爆炸,请做紧急疏散。”
……
一架警用直升机出现在了老爷车的上空,而几辆警车和警用摩托车也同时出现了。
一辆警用摩托车快速开到了老爷车的左侧,对着车里的人大声用英语说道:“前面右拐,已经帮你们清出了一条道路”
韦斯特没有一秒钟迟疑的离开一个右拐,差点把毫无防备的欢喜哥给摔了出去。
刚刚右拐,又是两辆警用摩托车跟上,欢喜哥探出头来大声叫道:“协和广场,我需要到协和广场”
警察立刻做了一个手势……
……
此时的香榭丽舍大道协和广场上,警察正在做着紧急的疏散。
但是游客太多了,一时半会怎么能够疏散得了?
一辆疯狂的老爷车,正在两辆同样疯狂的摩托车护送下疾驰进了专门为他们清出的道路上。
太快了,他们开的实在是太快了。
“嘎吱”。
老爷车再也承受不了如此疯狂的速度,终于熄火了。
就看到两个疯狂的年轻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拼命的朝前飞奔。
韦斯特跑了几步就完全跟不上了。
那些在这里严阵以待的警察迅速跟了上去。
可是很快,他们发现这个年轻的速度简直到了恐怖的地步,他们一样无法跟上。
欢喜哥看到了协和广场那个著名的雕像埃及方尖碑。
就在那里
他迅速的冲了上去。
巴黎警察局长兰登甚至都没有机会和欢喜哥说话,就看到一条人影从自己的眼前冲了过去。
按照大胡子的指点,欢喜哥冲到了埃及方尖碑边上的停车场。
蓝色的车蓝色的车
在那里
“枪枪”
欢喜哥对着身边一个气喘吁吁的警察大声吼道。
警察反应了过来,拔出枪对着玻璃就是一枪。
一个黑色的皮箱在驾驶座位下被发现了
就是这个
小心翼翼的打开箱子。
见鬼,还有45秒爆炸
欢喜哥什么也没有说
他开始飞奔
飞翔的人类
用他那无与伦比的速度
他看到了前面的亚历山大三世桥,在桥下缓缓流淌的正是著名的塞纳河
就是那里。
只要把炸弹扔到河里,就能够把伤害降低到最低。
45秒,只给欢喜哥留下了不到45秒的时间。
正常的人类绝对无法在45秒内跑到那里
“嘿嘿”
兰登局长大声叫着。
可是那个年轻人却早就已经跑远了。
兰登局长朝边上的防爆专家看了看。
防爆专家一脸懵逼的看向了自己手里的防爆箱……
……
这是史上人类最快的奔跑速度
没有谁可以和欢喜哥在速度上相抗衡
亚历山大三世桥就在前面。
时间在一秒一秒的快速流逝着。
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