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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神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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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虽然输送了一个时辰的真气,但一夜睡醒,余宇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满怀壮志,昂首挺胸带着豆豆大步流星的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少爷,我们真要找个事情做了,不然怎么办呢?”豆豆蹙眉道,小丫头一直在为身上没有太多银钱而忧虑。

    “嗯,少爷我自有良方,你就放心吧,赚钱这等事,怎么能难得倒智慧过人的少爷我。”嘴里说着,余宇心中却是一直在打鼓。圣城确实热闹,很多人在这里发了财,但这和自己又有神马关系呢?

    两人一狗在城中转悠了大半天,少爷余宇还是没有拿出什么可行的方案来,此时已经到饭点了。

    坐在路边的小摊上,豆豆要了三大碗热汤面,她和余宇一人一碗,大黄一碗。老板看着自己辛苦做出来的美味可口的热汤面竟然填了狗肚子,心下着实不忿,但也不好多说什么。豆豆一边吃面,一边说“少爷,你不是说你很有学问吗,要不你找个教书的工作干着,兼职挣些钱,也是好的!”

    豆豆埋着头继续说道“我的女红不行,这里老爷们肯定看不上,连你都看不上,挣不了钱,我去饭店跑堂好像也不行,人家要的是有力气的男子。”

    “我哪里能教书,这不是难为少爷我吗,再说了,我进入乾正学府之后,让那些同学知道我在兼职教书,丢了少爷我的颜面可是大事!”余宇摇头。

    “可是面子不能当饭吃啊!”豆豆对少爷的脸面问题显然不是很在意。

    “这个,豆豆啊,我有一个法子,你要支持我才好!”想了一会儿,余宇说道。

    “什么法子?”豆豆难得的吃饭的时候抬起头,扬起小脸,看着余宇认真的问道。

    “是这样啊,你看,陌城也好,圣城也好,都没有茶馆,我想开间茶馆。就像是我跟你说过的咖啡馆一样,很挣钱的。不过就是要些本钱”余宇显然是有些底气不足。

    做生意这种事,他很不擅长!

    “能挣钱吗,要多少本钱,我们的钱可不多了!”豆豆想了想问道。

    “挣钱想必是挣钱的,但具体要多少本钱,我也不知道,你也知道,杀人我在行,做生意就马马虎虎了,再说少爷我对圣城也不是那么熟悉!”余宇答道。

    吃罢午饭,主仆二人开始找店铺。

    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稍微好些的门面,一间房子每月租金都在二百两上下,这可难坏了豆豆。一路上一直蹙着小眉头,沉默不语。

    无奈之下,主仆二人晚间只得又找了家非常偏僻的小客栈住下。

    “又是二两银子没有了”豆豆这样说道。

    经过一连三日的寻找,终于在一条名叫栖凤街的小街道上找了一个让豆豆十分满意,余宇非常不满意的门面。

    听那出让的老板说,这条街曾经出过一个皇后,所以名叫栖凤街。但不是焱国的皇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上个朝代的皇后。

    余宇心道的确是很长时间了,焱国立国已经三千年了,难怪这条街道现在如此冷清。

    房子很不错,带个小院子,前面临街的一间房子可以做生意,后面是一溜三间小房子,有厨房,可以做饭。家具一应俱全,卧房里除了没有被褥之外,其他都不错,就是旧了些,豆豆并不在意。

    房租是每月二十两银子,一次交三个月的。写好房契,豆豆纠结着付了钱,然后便开始忙碌起来,厨房里很多东西都是齐备的,但像被褥一类还是要自己买的,再有就是米面,菜蔬一类也是要买的。在外面吃太费银子,豆豆每次掏钱付账都像是在割肉!

    看着豆豆换上陌城的旧衣忙里忙外,余宇拉过房子里唯一一把躺椅,躺在院子的天井之中,享受下午春日的阳光,说不出的惬意和舒适。

    经过豆豆一个下午的忙碌,原本荒凉的小院子顿时有了人间的烟火气,看着烟囱里冒出的袅袅炊烟,余宇心满意足的背着手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像是在欣赏人间最美的风景一样!

    “少爷,你为什么要开茶馆,而不是酒馆呢?茶馆可没有人开,人家喝茶会来我们店里吗,在家不能喝吗?”晚上躺在新买来的软软的褥子上,豆豆躺在余宇的怀里,蜷缩着身子,小声问道。

    “酒馆太多,竞争太激烈,少爷我担心干不过他们,所以另想了个法子。没有人开才是好事,这叫生产创造需求。收费的习惯,那是慢慢培养的!”余宇嘴上显得信心十足。盯着被豆豆打扫的焕然一新的天花板,余宇觉得幸福满满。

    豆豆知道少爷说胡话的毛病又犯了!

    第二日一大清早,主仆二人开始张罗茶馆的事情。花钱总是让人难受的事情,无论是上档次一些的茶具,还是好些的座椅板凳,花费都很惊人。茶叶买了十来种,这也是花费很大的一个项目。

    忙活两天,终于将临街的铺子开了起来。里面整齐的摆放了八张桌子,不大,都是很讲究的那种,只能容四个人围坐,考究的桌子上摆放着焱国西窑出产的精致茶具。一套茶具就是七两银子。豆豆看着都心疼!

    算算一天的花销,剩下的银子还有四十两不到了!

    “取个名儿吧,少爷!”

    “早想好了!”

    “什么?”

    “焱韵茶馆!”

第5章 场源引() 
“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无须花”

    第二日,余宇挥毫泼墨亲自提笔写下了茶馆的名称,又觉得略显单调,便写了一副对联,想了想,还是觉得少点什么,于是就铺开一张上好的纸张,豆豆磨墨,余宇写下了自己非常喜欢的一首词。

    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写好之后,豆豆在一旁看的眉头直皱,“少爷,这首词,是不是不太合适我们的茶馆啊,你那对联写的极好,淡雅,平静中蕴含着浓浓的文人情怀和生活气息,但这首词,杀伐之气是不是太重了些?另外,靖康耻,是什么啊?”

    “咳咳”余宇就知道会有这么一问“靖康耻讲的是一个故事,有时间我说给你听。至于这首词和茶馆是不是协调,我觉得并无不是,谁说来茶馆喝茶的,就不能抒发一些理想,抱负,谁说来茶馆喝茶的人就不能高谈国家政事,阔论古往今来?这首词,有杀伐之气不错,但有理想,有抱负,最主要的是,有人生,岂非很好?!”

    “嗯,好像也有些道理!”豆豆点点头,不再表示反对!

    写好之后一起送到了裱浆铺装裱了一番。圣城的工作效率着实不赖,上午去的,下午就送了过来。

    站在茶馆中,看着幡然一新的“焱韵茶馆”,余宇心满意足的连连点头,按照余宇的要求,屋里布置的格外雅致,每个桌子之间都有低矮的屏风格挡,桌子,椅子都是上好的木料。当然,他最满意的还是那副挂在正墙上的字。

    余宇对自己的字还是很有信心的,诗词造诣不深,但书法上一世就已经非常有名,却是事实。这首词他用了行草来书写,遒劲有力,大有龙飞凤舞之姿,大河奔流之势“不错,豆豆,少爷我现在也算是有产阶级了!”

    “可是少爷,真的会有人来喝茶吗,我们的银子真的不是太多了,还有三十两多一些!”豆豆坐在茶馆内的桌子旁边,拖着下巴,无精打采的说道“好担心!也不知道你上学要学费不要!”

    “想必是不要的吧,想我堂堂大焱国第一学府的乾正学府,怎么能靠着压榨学生的学费过日子呢?不会的,你想多了!”余宇满脸不屑道。

    后一个担心不知道,豆豆的前一个担忧很快变成了事实。茶馆开张三天,一个光顾的客人都没有。

    甚至都没有人愿意在门前驻足停留一会儿!

    “少爷,你这几天为什么都不在家里?”晚上豆豆躺在床上,露出一小脑袋来,看着正在擦枪的余宇问道。

    “这两天在踩点,准备要干第一票了!”余宇头也不抬的说道。

    “是你说的那个管家吗?”豆豆问道。

    “嗯,就是的。我这几天已经查清楚了,这个老东西十年前就是个色鬼,现在还是狗改不了****,只不过姘头换了,我已经查清了,他每隔三天便会到那个姘头那里过夜!”

    “哦”豆豆想了想说道“这个管家也有杀人的本事吗?”

    “没有,他就是一条没有本事的老狗,是一条仗着主子势力胡乱咬人的恶狗!”余宇擦着漆黑的长枪,平静的回答道。

    “那还好!”豆豆趴在床上瞪着眼睛,似乎在想什么问题“他什么时候再去那个姘头那里?”

    “明天晚上!”余宇答道。

    “你杀了他,官府会不会查到你?听你说,圣城的衙门很厉害!”豆豆有些担心道。

    “放心吧,我杀人还是很有经验的!”余宇信心满满道。

    擦拭一遍长枪之后,余宇烫了烫脚,钻进被窝。

    “少爷,你明天要用那杆枪去杀那个管家吗?”豆豆问道。

    “枪?他还不配!我直接掐死他就得了!”余宇两只手放在头下枕着,望着天花板静静的说道。

    “可惜杀他赚不了钱!”豆豆叹了口气说道。

    “这老狗的钱脏的紧,不能要!”余宇说道。

    “对了,豆豆,我那本《场源引》呢,你收在哪儿了?”余宇突然想起了,当初在陌城,被被乾正学府的人测出有场源后,对方给了他两样东西,一样是那个小的青木牌子,再有就是一本名为《场源引》的书。这些天一直在忙着,没有怎么看。

    “在这儿呢!”说着,豆豆从枕头下面拿出了一本崭新的书,很厚的一本书,足有两百多页。

    在陌城,余宇已经通读了一遍,但却一无所获。对于修行仍是一头雾水。不过却也对场源,场师这些最基本的概念有了初步的了解。

    场师,是这个国度,或者是这片天空下最崇高,也最让人敬仰的工种。是那种很高很高的敬仰!这是一种需要先天条件才能从事的工作,因为必须要有场源。场师可以看做是真正的天之骄子。焱国人口数以十亿计,但具有场源的人,不过万人。

    也就是说,每十万人中,能有一个具有场源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并不是每个有场源的人都能有机会进入到一个山门或者是学府修炼。如果修为有成,场师的能量非常惊人!

    所谓场师,就是修炼丹田内场源的过程,也就是形成个人气场的过程!

    按照《场源引》的描述,组成这个世界的有两样东西,一个是物质,一个是能量!

    人也是如此!

    一个人首先是肉体,其次是灵魂。所谓灵魂,是人们通俗的叫法,其实那是一种能量。佛家说人无生死,人是永存的,与天地同在。说的便是人的精神,也就是能量永存。物理上叫能量守恒!

    在那个世界,余宇对气场也已经不陌生了。他对气场的理解源于当时看过的一本书。据那本书介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场。比如说,你见到一个陌生的人,有的让你有一种亲近感,有的平淡无奇,有的则生出排斥感。这就是因为彼此间的气场发生了作用。

    男女有一见钟情,也是气场在发生作用。就是两人的能量互相吸引,导致两人有在一起的欲望。

    人的气场是可以改变的。

    人刚出生的时候,天性中有善有恶,基本一致。但后天的经历会改变我们,有的人能成为伟大的科学家,即便他不在你身边,从电视中看到他的镜头,也会心生崇敬感,比如爱老头,牛老头。

    有的人则成为社会的蛀虫,比如xxx,即便是从报纸上看见他们的消息,也会心生厌恶感。

    人们可以对自己气场进行调节,比如我们和人交往的过程,就是调节自己气场的过程,因为只要涉及交往,便有有一定程度的妥协与迁就存在。这就是调节!

    在不同的场合,我们也会调节自己的气场!

    这是余宇在那个世界对气场的理解。

    但这里的气场修炼,明显比地球上高明很多。

    所谓气场,就是能量!就是对自己能量的不断修炼,从天地间吸收更多的能量,将它无限的壮大,发展。并在这个过程中习得很多的技能!

    这个能量越大,人的能力越强。

    所谓场源,便是先天存在于丹田之中的气场汇聚的东西。凡人的气场是散的,不可能汇聚到一起,而修士要求必须要能汇聚到一起,小的时候这种气场便要能在丹田中形成一种气体的存在。如果没有便注定与场师无缘。

    场源因人不同而不同,绝大多数是一种白色的气体,大小与指头相仿。而场源本身也是分属性的,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每个人的场源必然是这五种属性的一种。

    金主杀伐,所以具有金属性场源的人攻击性更强;土主沉稳,包容万物,防御性更好;火主毁灭,破坏力极其强大;水主阴柔,故更加灵动;木主衍生柔韧,富有创造力,是生命的象征。

    “什么跟什么都是!”看着这些毫无头绪的东西,余宇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智慧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强大。

    “少爷,你可要用心学,等你上学了,早早毕业出来,好挣钱!”豆豆关切的问道。“你要多温习,你不是说进入乾正学府还有一次试要考吗?”

    “放心吧,我对这些东西早就了然于胸了。”余宇撇撇嘴,将书重新放到豆豆的枕头下面,将豆豆拉到自己的怀里,拉拉被子,沉沉睡去。

第6章 李管家追忆当年事() 
第六章李管家追忆当年事

    没有焱国,乾正学府已经有了,所以它很强大;没有焱国,圣城李家也已经有了,所以这个世家也很强大!

    李家在焱国的修士势力中,是为数不多可以和乾正学府放在一起讨论的课题,他们有足够的资本去骄傲,无论是前人打下的江山,还是现在这些人守住的疆土,都有足够的本钱骄傲。

    焱国很强大,李家,并不弱小!

    所以李家的人,很强势!李家的管李福便是个中典型,他们的代表。五十多岁的李福面色红润,肥头大耳,浑然不是人们惯常想象的那般,是个尖头鼠目之辈。

    一身高级绸缎做成的管家服饰套在水桶一般的身子上,就好像是一块布裹住了一根肥香肠一样,让人作呕。肥大的肚腩挺出去老远,厚厚的脂肪似乎用力划上一刀也绝不会流血,只能看见让人恶心的肥油滴到脚面上。

    李家是修行世家,传承时间超过有三千年历史的焱国,其实力可见一斑。所以李家的人,都是实力不凡之辈。但让外人想不通的是,只有极个别的下人是焱国的武者,而下人中修行中人更是一个都没有。绝大多数都是凡人。

    李福便是其中之一!

    余宇住的地方在栖凤街,离李家的通正街很远,足有二十几里的路程。不过对余宇来讲并不是什么问题。第二日一大早,余宇便背着手离开了焱韵茶馆,往通正街行去。

    李福的姘头不在通正街,隔了两条街。在一个很小的巷子里。这些余宇都已经查清楚了,这一带,他很熟了。

    晚上的圣城并不像陌城一样冷清。陌城的夜,是黑色的,是安静的;圣城的夜,是红色的,是喧哗而热闹的。街上到处充斥着个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卤煮的香辣味混合着女人的胭脂味道飘散在这片城市的天空,述说着永恒的纸醉金迷。

    李福像往常一般,下午很早便从李家出来,到通正街最大的酒楼迎客居在几个年轻姑娘的陪伴下喝了半斤十里香,吃了二斤上好鹿肉,一碗燕窝粥,以及其他一些名菜之后,拿着牙签剔着牙,打着令人恶心的酒嗝,醉醺醺的踱着方步迈出了迎客居的大门,往姘头的巷子走去。

    每三天,他都会重复这个动作,多年来,这早已成为他生活中的一个习惯,一个必须要做的事情。像是必须要完成某个重要的任务一样,风雨无阻,冬暑无碍。

    慢腾腾的走过两条街,天已经黑下来了,进入巷子,推开一个不大的大门,李福冲开门的老妈子一挥手,老妈子低着头离去了,他则满面堆笑的往卧房走去。

    看见姘头之后,李福一脸醉意的掏出了一个手镯,放在了姘头的面前,不知道今晚为何这么高兴,竟然送了一个贵重的手镯给她。那姘头显然也是个识货的人,看见那晶莹的手镯,再也顾不上皱眉骂他一身的酒臭味,而是欣喜不已的拿着镯子在灯下细细把玩,满脸的迷醉。

    李福一把将姘头搂了过来,这妇人此时哪里还顾得上于那厮亲热,只是一个劲儿的看着这镯子,眉开眼笑。

    亲热过后,那妇人穿上亵衣,拿起放在床边柜上的玉镯,对李福言道“待奴家放好这玉镯便来!”说着便往内屋走去。

    李福面带倦意,微微点头,一脸满足。

    摇曳的红烛在暗黑的夜里散发着明亮的光,整个屋内点有四个长蜡,一片通明,等了好一会儿不见那妇人前来,李福忍不住叫骂一声道“你他娘的死哪去了,还不给老子回来!”

    喊了一声,没有人回应,李福从枕头上抬起头,下意识的往内里张望,不看便罢,这一看差点将他吓个半死,一个身穿黑衣,面色平静,约有十五六岁的英俊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无声无息的站在了他的屋子里,正一脸好奇的望着他。

    看到这一幕,李福差点从床上跌落下来,大小便失禁。

    “你……”李福刚想大喊,那少年身子一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来到了床前,手一伸,拇指和食指捏在了他的脖颈咽喉处,冷冷道“别喊,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出于求生的本能,李福下意识的控制住了自己大喊的冲动,一脸惊恐的看着这个少年,眼睛里写满了恐惧和慌张。

    “小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李福战战兢兢的小声说道。

    这少年正是余宇,余宇松开手说道“你要相信,我可以在你大喊之前捏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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