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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江夏却一伸手阻止了诺兰薇薇继续说下去。
诺兰薇薇气的狠狠跺脚,直想当场把琅琊给掐死。
江夏正色道:“你刚才说的可是真心话?如果你寻求我的荣耀庇护,今后你我的荣耀将结成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的风险你可想过?”
琅琊重重点头道:“我已经想清楚了!”
“从小我就是孤儿,处处受人凌辱,没有谁真正关心过我,甚至一度我觉得自己要是战死才好,至少可以得到解脱。”
“但是你不同,你不仅救了我的命,更告诉了我很多连我爹妈都不曾教给过我的道理,毫不吝啬的赞扬我,帮助我!”
“所以,我决定今后为你的荣耀而战,并且把守护你的荣耀,作为我这一生最终并且唯一的目标!”
江夏叹了一口气,他的处境其实并不比琅琊好到哪里去,是靠着毛毛的特殊能力,他才伪装成兽族,至于今后如何,依然全是未知。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想到这,江夏重重点头,沉声说道:“好吧,我赋予你荣耀的庇护,在正式行礼之前,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琅琊显得很高兴,他用微微颤抖的声音说道:“之所以我想活下去,是因为我还有老婆,还有刚刚出生的孩子!”
“以我在夜奔一族的地位,假设我在战场上死去,我的老婆会被抢走,孩子会被活活掐死,那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结果!”
“我是个混血,在部落里没有地位,但我的老婆依然顶着巨大的压力嫁给我,并且为我养育后代,是多么的不容易!”
“死很简单,但我死了以后呢?谁来照顾我的妻儿!?”
“所以我不是害怕死去,而是不能死去!”
“他们骂我,打我,辱我,我全都不在乎!但我要保护自己的妻儿!否则,我根本不配做一个战士!”
江夏微微一怔。
原来如此,怪不得琅琊宁可忍受屈辱也要活下来,竟是为了自己的妻儿?
他不是孬种,而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是个值得敬佩的战士!
江夏沉声道:“从今天起,我的荣耀就一并送给你的妻子和孩子吧,我若在,她们就在。”
。。。。。。
琅琊想马上履行自己的使命,但江夏却命令他好好休养。
既然已经取得了江夏的荣耀庇护,琅琊这条命便不再是自己的,于是他只好遵从江夏的命令。
走出医疗室,江夏见到诺兰薇薇的脸色似乎不太正常,于是好奇问道:“你怎么了?”
诺兰薇薇低声道:“我很困惑,琅琊的做法明明违背了部落传统,可当我知道他老婆和孩子的事情,居然又很同情他,现在我已经不敢确定究竟什么是对的,什么才是错的了。”
江夏微微一笑,“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够用对错来区分,感情这种事情很复杂,没人能说的清楚的。”
“现在你依然认为琅琊应该去死吗?”
诺兰薇薇摇了摇头,“不,他不该死,因为我了解部落里的武者,如果他死了,他的老婆真的会被抢走,孩子真的会被杀死,因为。。。”
“因为琅琊是混血?”江夏问道。
“嗯。”诺兰薇薇轻轻点了点头。
江夏耸了耸肩膀道:“我也不是夜奔一族的血统,算起来,我和琅琊的处境也差不多,都是天涯沦落人,能帮就帮一把吧。”
“彼此之间相处融洽不就好了,干嘛管什么血统呢?”江夏自言自语的念叨着,“只要是同一个部落的,就一定感情好?只要不是同一个部落的,就一定感情不好?”
“什么狗屁的逻辑,根本说不通嘛。”
诺兰薇薇猛地一怔,把江夏的这番话暗暗记在心里。
潜移默化,诺兰薇薇和江夏相处的多了,这位生性有些大大咧咧,却思维淳朴的少女,不知不觉受了很多影响。
。。。。。。
在自己的船舱里,江夏试着活动身体,毛毛趴在床上,得意的啃着两颗星魂晶。
江夏随身携带的星魂晶数量本来就不多,毕竟这枚空间项链体积很小,才二十立方米,远不如江夏交给巧妙的那枚空间戒指。
再加上毛毛的能量要恢复,江夏自己也要恢复,琅琊同样需要星魂晶补充能量,一来二去,江夏如今就剩下一百二十七枚星魂晶了,大概够他和毛毛加上琅琊三天的消耗。
“大概恢复了十分之一。”灵霄点了点头说道:“光爆带来的副作用还是蛮大的,你需要有更多类似星魂晶这样的能量晶体才能完全复原,更不用说毛毛了,他需要的只怕更多。”
江夏点了点头道:“只好等到了夜奔一族以后再想办法了。”
这时候,门外传来琅琊的声音,“主人,我们就要降落了。”
江夏听了这话,从舷窗向外看去,只见这艘战舰正在快速降落,穿过云层之后,一片绿色的草原便出现在眼前。
夜奔一族的城市围绕一座大湖建立,地势平坦,远处还有茂密的丛林,景色倒还不错。
江夏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和毛毛重新合体,然后打开门,走出房间。
只见琅琊规规矩矩站在门口,恰好有两名武者背着行礼从走廊穿过,他们对江夏还算客气,但看待琅琊的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其中一名武者还用手指在脖子上一抹,做了一个杀的手势。
“你没事吧?”江夏见琅琊的脸色苍白,于是皱眉问道。
“没事。”琅琊坚定的说道:“为了我的妻子和孩子,哪怕再难,我也要活下去。”
江夏一怔,他深深被琅琊的话所感动,心中有爱,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战士啊。
诺兰薇薇也来到江夏的房间外,背着一只和其他武者一样巨大的背包,在兽族,男女战士没有任何差别,都要接受同样严酷的考验,承担同样的责任。
“谢谢。”江夏和诺兰薇薇并排向前走,轻声说道,琅琊自觉的跟在江夏身后。
“你谢我干什么?”诺兰薇薇问道。
“我谢你,是因为你体贴,怕我和琅琊受到刁难,故意陪我走这一段。”江夏淡淡说道。
诺兰薇薇睁大眼睛看江夏,感到很不可思议,“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你是妖怪吗?”
江夏笑了笑,“我不是妖怪,我只是站在你的角度思考罢了。”
“站在我的角度?”诺兰薇薇还是觉得很难理解。
毕竟是出身兽族的姑娘,自私,鲁莽,野蛮才是夜奔一族的座右铭。
夜奔族虽然很大,族人众多,但像江夏一样能够站在别人角度思考的存在,却寥寥无几,兽族更喜欢为自己考虑。
江夏继续说道:“在我的家乡有句老话,将心比心便是佛心,薇薇,你有一颗善良的佛心呢。”
诺兰薇薇感觉脸上一阵发烧,这个野蛮小妞,竟是被江夏夸的不好意思起来,这感觉对诺兰薇薇来说实在很奇怪。
“你这家伙,净说些奇奇怪怪的话。”诺兰薇薇装作不在乎的说道:“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爹特许你住在城堡里,就在我的院子隔壁。”
说罢,诺兰薇薇得意的看着江夏,她才不会告诉江夏,住在大酋长家里是何等光荣,更不会告诉江夏,是自己求了父亲江夏才有这么高待遇的。
江夏道:“哦,真是多谢你和你父亲了,不过还是不用麻烦了,我已经决定住在琅琊家里。”
“住他家?”诺兰薇薇不满的说道:“他家在城外,那么偏僻,房子又小又破败,怎么能住人呢!”
说完,诺兰薇薇忽然猛地一怔,恍然大悟道:“江夏,你住在琅琊家里该不是为了防止别人闯进他家,对琅琊不利吧?”
江夏笑了笑,没有回答。
“琅琊家那么远,以后见面就不容易了。”诺兰薇薇低着头,有些不开心,夜奔族的女孩子性格就是这样直接,高兴或者不高兴都写在脸上。
在江夏身后,琅琊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拳头捏的紧紧的。
。。。。。。
走下战舰,江夏打量着远处夜奔一族的主城,夜奔城。
兽族擅长石造工艺,他们从四面八方收集来巨大的花岗岩,建造百米高的围墙和巨大的城市,铺设城市里的街道。
虽然这些建筑谈不上艺术性和优雅,却绝对坚固,没有任何浮夸的装饰,简单中诠释着兽族特有的实用美学。
江夏在城外和诺兰薇薇告别后,来到湖的另外一端,琅琊的家。
虽然琅琊在夜奔族是屈指可数的强大战士,但他毕竟是不被兽族喜欢的混血儿,所以不能住在城里或者任何靠近城市的地方,只能离群索居,一家人住在荒凉的郊外。
琅琊的家并不像诺兰薇薇形容的那样不堪,有爬满牵牛花的篱笆,一片不大不小果园,房屋使用木头建造的,上下两层,足足有十几个房间,道路上铺着青色的鹅卵石,就像大户人家的乡间别墅。
房屋和果园被女主人收拾的干干净净,家门外的小道上连一片落叶一根杂草都没有,看起来格外清爽。
“我回来了!”还没有进院子,琅琊便迫不及待的喊道。
“爸爸,爸爸!”从房间里冲出两个大胖小子,一下便拥入了琅琊怀里。
琅琊抱起他俩,用自己的胡子茬蹭小家伙的脸,他们俩直说怪痒的慌。
“爸爸,你给我们带好吃的了吗?”琅琊的小儿子含着手指问道。
小家伙继承了琅琊的基因,兄弟俩年龄都还很小,却长得和小熊似得,高大,强壮。
“别胡说,父亲是去做大事情,为荣耀而战,哪有时间给你带吃的。”年龄大一点的孩子训斥弟弟道。
琅琊感到很尴尬,他的确答应老婆和孩子要努力争取荣耀,这次回来,就带他们到城里住,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结果却是,琅琊变成了被族人嘲笑的对象,别说荣耀,如果不是江夏,他差点就死在战舰上。
“当然带了,这是一些叫做巧克力的东西,是你父亲从敌人那里缴获的,想不想尝尝?”江夏笑着说道。
“想!”琅琊的小儿子兴奋的举起双臂,大呼乌拉,谨慎的大儿子一听是父亲的缴获,也有些激动,但并没有急着表现出来。
于是,江夏便从空间项链里取了些联邦出品的军用巧克力,分给他们俩。
“这不太好吧?”琅琊小声的说道。
“我说好,就是好。”江夏不动声色道。
“是。”琅琊无奈,只好点了点头。
这时候,从房间里走出一个围着围裙的夜奔一族女人,她比多数夜奔族女子要更瘦小一些,目光里没有诺兰薇薇那样的英武之气,而是透着一股平凡小女人的温柔。
“你回来了?还带了客人呢!”琅琊的老婆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你们快到客厅里坐,我马上给你们准备吃的,昨天刚打了一头驯鹿,肉还很新鲜,适合做烧烤。”
琅琊见到妻子甜甜的微笑,刹那间,他觉得这一路上所受的折磨,所忍受的屈辱,全都不重要了,自己虽然没有得到荣耀,但还有家,还有爱自己的家人!
他动情张开双臂抱住自己的妻子,抱离地面,抱得紧紧的,把头埋在妻子的长发里。
琅琊身高足有三米,而她的妻子却是夜奔一族中比较瘦小的存在,琅琊抱着老婆,就像一个成年人抱着小女孩,挺罕见,但这种温情的场面却让江夏觉得打心眼里舒服。
虽然兽族是个野蛮冷酷的种族,但在这里,也有温情!
“少见啊。”灵霄皱了皱眉说道:“兽族女子地位很低,就像武者的佣人和发泄工具,琅琊倒是个异类,他对自己老婆非常好呢。”
当着江夏的面,琅琊和老婆亲昵了一下,便放开她,让她领着孩子进厨房准备饭菜。
站在果园里,琅琊望着妻子瘦小的背影说道:“我老婆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就体弱多病,还经常被人欺负,我觉得她挺不容易的,所以比较宠着她。。。”
在兽族,宠老婆是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所以琅琊在对江夏解释,自己为何和老婆关系那么好的原因。
琅琊把对妻子的宠爱归结为可怜老婆,但江夏却看得出来,那是真正的爱情。
怪不得他宁可忍受巨大的屈辱也要活下去啊,别的武者脑袋里只想着荣耀,琅琊却从未忘记身上的责任。
日头渐渐西斜,琅琊在院子里用石头垒了一个简单的围子,围子里升起篝火,然后把驯鹿肉穿在金属棒上,架在火上烤。
时间不大,鹿肉便滋滋冒着油,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简单却美味的食物,温情的琅琊一家,令江夏在这距离银河系两百二十万光年遥远的陌生之地,找到了一抹自己熟悉的影子。
看着琅琊一手一个,把两个大胖小子抱在怀里,看着琅琊妻子将烤熟的鹿肉切下一小块,撒上盐和胡椒,送进琅琊的口中,看着琅琊咧开嘴,开心的傻笑,江夏觉得,自己恐怕做了一个再正确不过的选择!
“有个家真好啊。”江夏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他是孤儿,所以这种温情脉脉的场面,格外令江夏神往。
轰~
突然,黑暗的天空中传来一阵噪音,一架小型穿梭机喷射出蓝色的流光,划破空气而来。
第一百四十章 处境不妙
轰~
黑夜中飞来一艘小型穿梭机,就停泊在琅琊家院外的空地上。
舱门打开,走出几名喝到两眼发直的夜奔族武者,为首一人挥舞手臂喊道:“兄弟们,我们到了!让我们给那个无耻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
乌拉~
乌拉~
“荣耀即吾命!”
“荣耀即吾命!”
咔擦咔擦~
武者们纷纷从背后抽出闪亮的长刀,胡乱的挥舞起来。
夜奔一族习惯用的这种兵器有点神似马刀,轻合金材质,薄刃厚背,单手操持,刀锋带有弧度,这种造型很适合高速奔袭中砍杀。
咔擦~
咔擦~
武者们没有走门,而是砍开了琅琊家的篱笆,闯了进来。
他们大声嚷嚷着,目光杀意毕露,一副穷凶极恶的架势。
琅琊的老婆非常恐惧,但也显得很有经验,她马上抱起两个儿子冲进屋里,然后推开厨房的碗柜,在碗柜后藏有一处暗道,她让两个小家伙钻进去,反身关闭入口,从厨房的案板上,抄起一把菜刀,死死抓在手里,身体紧贴着墙壁。
江夏心中不由升起一阵感慨,看来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人闯进琅琊家里啊,这对夫妻都已经被逼的离群索居,住在荒凉的乡下,竟还是无法摆脱那些歹徒的骚扰。
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世道!
啪~
江夏手腕一翻,手中一块还没有啃干净的驯鹿肋条爆射而出,如手术刀一般精确,不偏不倚砸在为首那兽族武者的腕部。
武者暴怒,扬起手中长刀,瞪着眼睛搜寻。
当他醉眼朦胧看到江夏的时候,立即微微一怔,纳闷道:“你怎么在这里?”
江夏站起身,沉声道:“我以我的荣耀庇护琅琊,所以从今往后我会一直住在这里,索伦森大哥,倒是你怎么来了?”
这位带头的武者江夏认得,他是诺兰薇薇的一位表哥,也是夜奔族一位小有名气的武者,据说已经是初级武神了,江夏每天都和诺兰薇薇在一起,所以恰好和索伦森有过几面之缘。
“我。。。我们只是路过而已。”索伦森说道。
“哦,原来如此,既然来了不妨一起喝两杯吧,琅琊,拿酒来。”江夏说道。
“不用了,我们还有别的事情,这就离开,你若是有空,可以到城里找我,咱们聚一聚。”索伦森抬了抬手说道。
随即,他便带着几个朋友兄弟,转身回到那架穿梭机上。
“我们难道就这么放过琅琊?”一位索伦森的朋友问道。
“那你想怎么样?这个江夏很厉害的,他是光之魔王的化身!”索伦森皱了皱眉道:“在战场上,他杀死人类武神的时候,不仅引发了光爆,还发出了兽王之音呢!”
“有这么厉害?”几名武者皆是一怔,惊讶的问道,他们中大多数都没有亲临战场,所以对江夏并不了解。
索伦森道:“那当然了,我听的清清楚楚,江夏的吼叫令大地颤抖,江河逆流!而且,连大酋长都对他十分看中,诺兰薇薇更是他的好朋友,你们该不会想惹大酋长生气吧?”
“不敢,大酋长毕竟是我们夜奔族第一武者。”索伦森的朋友急忙说道,对于诺德,夜奔族绝大多数人还是很服气的。
“那不就得了,我们离开这。”索伦森挥了挥手道。
“可是那琅琊。。。”
“江夏毕竟是外族,他不可能永远守着琅琊,以后有的是机会!”索伦森登上穿梭机的舷梯,回头看了一看琅琊的小木屋,恨恨说道。
。。。。。。
琅琊的老婆的确很胆小,索伦森已经走了,琅琊的老婆带着孩子从房间里出来,为江夏把已经冷掉的鹿肉重新加热,江夏看到她的身躯一直在轻轻颤抖,至于那两个小家伙,他们也没了之前的活跃,变的闷闷不乐。
哎~
江夏暗暗叹了一口气,真是难为这两个孩子了,他们并没有错,只是因为血统不纯正,便受到族人的排挤和欺凌,真是不公平啊。
果园里的烧烤聚会没了气氛,江夏也变的意兴阑珊,于是早早让琅琊的老婆收拾好房间,回去休息了。
“总算是解脱了。”回到房间里,江夏解除了兽化状态,让毛毛也出来散散心。
只要是有人在的时候,江夏就必须保持兽化,防止被别人发现自己并非兽族,只有夜深人静休息的时候,他和毛毛才能够解脱。
至于琅琊,江夏并不担心,他们俩的命已经系于一体,琅琊别说不知道,就算他知道江夏的秘密,也不太可能去高密。
从这点来说,江夏没有住在夜奔城,而是离群索居,倒也不见得是桩坏事。
江夏拿出几颗星魂晶放在床上,毛毛像只身材过度肥胖的小松鼠,捧起星魂晶,咔咔咔啃了起来,这家伙真是好胃口,连星魂晶坚固的外壳也不放过,而江夏却是只喝星魂晶里面液体的。
“留给你的时间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