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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王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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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别人也不可能战胜。因此,他将这些败退的残军都留给了我们,却不知,他们留下的是一群宝。一群可以制敌的法宝。他们缺少的不过就是士气和信心而已,只要提升了他们的士气,这些老兵绝对会强过我们原先的新卒的。”

高顺也想明白了,喜道:“那先生还不快点将这个方法告诉给子羽?”

刘华笑道:“灿儿聪慧,对军略,晓一可通三。他缺少的就是临阵经验,有些事情我可以教,但是经验我却是无能为力,这正是锻炼他的大好时机,我又何必上去凑热闹呢?我相信他一定能想出好办法的。”

刘华值得孙灿尊敬的地方就在这里。刘华一生为孙灿出的计策是少之又少,只有在非常时期,才会说出自己心中的计策。

可以说是不为名,不为利,只是为了训练孙灿,以及孙灿麾下的所有谋士。还有一点私心,就是建立一个新中华了,当然这个目的是谁也不会知道的。

正在,他们两个议论的时候,校台上的孙灿这时也动了。

孙灿的余光,突然落在校场右角的一块半人高,类似一个四方体的巨石之上,那块巨石大约有二千多斤的重量,孙灿脑际灵光一闪,笑道:“各位将士,我以后就是你们的统帅,我打仗有一个习惯,也许你们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么现在我就告诉你们。那就是祭天。若上天安排我们输,那我们就输。若上天安排我们赢,那我们就绝对会胜。现在我就问问苍天,看我们此战到底是输还是赢。诸位切记不可大声的喧哗,要是惹怒了神明我可不管。”说者,不理会众人诧异的目光,就来到了校场的右角的那块巨石前。

所以人都不明白孙灿到底想干什么,各个都摆着好奇的心态看着孙灿。

孙灿仰望着天空,手抓住剑柄,将腰间配剑徐徐抽出,口中大声囔道:“苍天在上,后土在下,若我孙灿能率领大军大破来敌,扬我大汉国威,就请让我手中之剑,一剑将此石劈为两段。如不能破敌,剁石不开。”

说罢手起剑落,火花迸溅,四方体的巨石,立刻被劈为两断。

校场上的所有人都傻了,呆呆的看着孙灿。

孙灿砍的巨石是磐石,磐石是当时最硬的石头,它的硬度可以和上等的好铁比美。

而孙灿孙灿磐石足足重两千多斤,别说是剑,就连猛火烧上几天几夜也未必烧的裂。

“一定是神明襄助,一定是的。”一个士兵高呼。

这个说法立即就得到了大众的认可。

孙灿微微一笑高举宝剑,大喝道:“必胜!”

高昂的斗志冲天而起。

顿时,校场上一片欢呼。

“必胜!”“必胜!”“必胜!”

“必胜!”这两个字响彻整个校场,在洛阳的天空回荡。

无论是胡骑、禁卫军还是那七千败卒,各个都是士气高昂,敬畏的看着巨石旁正高举着宝剑的孙灿,在阳光下孙灿的身影犹如一尊战神。

孙灿在万人瞩目下,踏着必胜的步伐,走上了校台。

看都不看一边的何进和袁术,高声叫道:“凡犯我强汉天威者,杀!”

台下的大汉子民听了这八个字,都是意气奋扬,不约而同的叫道:“杀!杀!杀!”刹时间洛阳上空声撼天地,杀气也直冲云霄。

“出发!”一万英勇的战士在万众瞩目下,昂首挺胸的奔向了战场。

校台上只留下了面色苍白的何进和袁术。

第一部 雏鹰展翅 第三十四章 黄巾张云

出了洛阳城孙灿立即率领着大军飞速的向战场赶去。

飞速行军,是刘华提出的一个策略。

要问天下人孙哲是谁?有大部分人会说孙哲是个好官,有一部分人说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大儒,只有少部分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但要问天下人孙灿是谁?那所有的答案绝对就只有三个字“不知道”,或者是“无名小卒”。

既然是“无名小卒”,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去在意他。同时和“无名小卒”交手很容易会让人产生轻敌的思想。

所谓“骄兵必败”就是这个道理,而孙灿这个无名之辈的目的就是要表现出一副不懂得打战,急于求胜的世家子弟。

以此来骄敌人的心。

同时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稳定军心,由于孙灿先前的激励,军中的斗志,一浪高过一浪。

不过,孙灿的这种方法有利也有弊。利在于可以在短时间内,让军中的士气翻上几倍。可是,万一首战失利的话,那士气将会下降到最低端。这也就是最大的弊端。

只要首战失利,那就会满盘皆输。

因此,这第一战,绝对不能输。

****************

自从宜阳县被黄巾军占领以后,这里的一切都与外界隔绝了。谁也无法探到里面究竟有多少的粮食,多少士兵。

在宜阳县的府衙里,一个高瘦的青年正瞪着案板上的地图,细细观研,脸上时不时露出一阵喜悦的笑容。

这时,一个头带黄巾的士兵快步走了进来,恭敬望了案上的青年一眼,说道:“少帅,昏君刘宏已经派了太傅孙哲的公子孙灿,领着一万士兵,向宜阳这边开来。”

原来此人就是张角的义子,黄巾军的少帅张云。

张云身长七尺,面白似玉,目若朗星,细眉长须,再加上一身素银的盔甲,看起来英姿飒爽,精神非凡!

张云原本是一个没名没姓的孤儿,他的父母都死在了饥荒、瘟疫之中。在一次偶然的意外下,遇到了正是落魄书生的张角。张角见张云可怜,而他自己又正好缺少一位书童,就收留了他,让帮自己磨墨,干活,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张云。

谁知这张云天性聪慧,乖巧非常,十分讨人喜欢。后来,张角得到了《太平要术》,高兴几天都何不拢眼,一心想着用它来挣大钱。

可是,张云却道:“这书既然是得自神仙传授,就表示老爷是天命所归,应该继承大统。”其实,当时张云才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哪里知道什么是大统,什么是天命所归。他能说出这番话完全是因为隔壁有个说书的老汉,经常说一切神话所致。说了很多什么什么太皇古帝轩辕,得天赐什么的宝物,什么天命所归啊一类的。

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张角本来就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听到张云的话后立刻就改变了自己的无知想法,马上召集张宝、张梁两位兄弟商议起来。

事情商议好后,张角立刻就奖赏了张云,收他为义子。同时,还让他去颖川跟随大儒学习。而自己则四处宣传太平道教。

张云便在颖川拜得名师,学得兵法韬略,同时也认识了许多颖川的学子。

十年后,张角起义,招张云商议大事。

如果,按照正常的历史走向,张云正是在赶往邺郡的路上,遭到了焦三的杀害。

可是,如今焦三以死,张云就理所当然的安全抵达邺郡,并被张角命为扬州方面黄巾教众的首领。

张云不似其他首领,他深通军略,知道兵贵精,不贵多的道理,就先在寿春立足,专心训练起了一支精锐之师。可是队伍还未训练多久,张云便收到了张角的求救信。

张云大急,立刻挥军北上,路上他觉得自己如此行军,即便到达广宗也不一定可以以疲惫之师战胜士气正旺的朱隽、皇甫嵩、卢植等待命的大军。

于是,他就想出了奇袭宜阳,详攻洛阳的计策。原本,他以为一定可以诱皇甫嵩等人回朝驻防,却不曾想过,对方居然识破了他的计策,并且还以清疆之策,让他失去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

在同一时间,军队的粮草也遭到了告急。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得知朝廷派了军队前来镇压。

他认为这领军之人一定是出清疆之策的人,知道他不好对付,于是就费劲心思,设计出了一连串的计策。结果才是开头的一个简单的诱敌诈败之计,就让领军的袁绍中了招。

损兵折将不说,还为张云送上了可口的粮食。

张云本可以杀了袁绍,但他觉得一个活的袁绍比死袁绍更有用处,他想让袁绍回洛阳告诉皇帝,他有多么多么厉害,希望皇帝可以下旨召皇甫嵩、卢植回军。

可是,朝廷只是再次派了三个人过来,他还是依照自己的想法,在抢夺了粮食后,就故意将袁术三人放了。

没想到朝廷再一次派了大军过来。

张云无奈的笑了笑,道:“又一个给我们送粮食的人来了,看来这个刘宏还真不死心啊,既然如此,我们就给他来个狠的。”刘宏的三次派兵,终于惹起了他的怒气,打算让孙灿的大军全军覆没。

不过,纵然如此,他还是很冷静的问道:“对方军队的行军速度如何?每次下寨的地点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章法?”

“对方的行军速度很快,比上次的袁绍行军速度还快一些。每次下寨的地点都不一样,有时河边,有时凹地,有时陡坡,应该是随着性子来的,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章法。”

“哼,原来又是一个依靠身份起家的无能之辈,大汉王朝有此等蠢材岂能不亡。”张云眼中闪过一丝的嘲笑和嫉妒,他真的很羡慕这些氏族子弟,走到哪里都是焦点。无论什么时候都只有欺负别人的份。

此刻,他最想看到的就是孙灿向他下跪求饶的情景。

“来人,传令下去,监视敌军的一举一动,如有异常,火速来报。在命张牛角在刀子岗引敌,黄鹤、宋刚潜伏在河洛坡左右,等对方入网。除敌方主帅外,一律杀无涉。”张云很严肃的下达着命令。

“还有,去副帐请郭先生来,不久就让他见识一下,我黄巾军的神威,让他知道‘苍天以死,黄巾当立’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张云又叫住了传令兵说了一句莫名的话。

第一部 雏鹰展翅 第三十五章 反诱敌计

大军南下,行了六天,就已经走大半路程了。

路上没有一个行人,一个百姓。

皆因孙灿所出的清疆之策。这里的地方官员早就已经依照皇命,将附近的百姓全部迁移走了。

因此,只要这里出现一个人影,那么这人十有八九就是敌方暗哨。

随着大军的渐渐深入,一股沉闷的气息,回荡在无人的官道上。

“将军!”高顺快马从队伍的后方赶上,自从孙灿率军从洛阳出发后,高顺就对他一直以将军相称。孙灿虽然有些不习惯而百般劝说,但是高顺却是一根肠子直到低,怎么劝也没有用。最后也只好随着他了。

“怎么,高大哥有事吗?”孙灿听了高顺的叫喊,立刻就作出了回应。

“最近附近多出了一些可疑的人物,看来对方已经将我们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高顺武艺高强,谨慎心细,已经察觉出了周围的不寻常。

“恩”孙灿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也有这种感觉,让士兵们谨慎一些,安营的地方也不要再选得太差了,可以守就行了,随军粮草一定要保护好。”

“是,末将知道。”高顺双手抱拳领命。

惑敌之策依旧在紧张而忙碌的进行着,直到现在孙灿也露出一丝全军统帅的模样,犹如一只无头的苍蝇,在乱飞乱窜,想停就停,想歇就歇,十足一个领兵的白痴,和依靠父业的二世祖。

不过就在这停停歇歇的时候,全体战士原先因为赶路而消耗的体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恢复了过来。

这夜,孙灿、刘华、高顺三人又一次齐聚在帅帐内,别看他们表面轻松,但是人人都知道这一战的重要性。

每天夜里,他们都会聚集在一起,根据斥候探来的不同情报,分析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以及对方的用意和计策。

“将军,从斥候得到的消息来看,对方很有可能是要在刀子岗和我们打这第一战。”高顺听了斥候的报告后,立刻就指出了战斗的地点。他说的有些兴奋,因为这是他平生的第一战,也是他扬名的开始。

“对方的领军大将是谁?有多少兵马?在何处扎营?”孙灿手指敲打着营帐里的木桌问跪在一旁的斥候。

打仗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情报,只要情报做的到位,也就意味着将要发生的战斗已经胜利了一半。因此,在没有问清实际情况前,孙灿没有像高顺那样,妄自下定论。

“敌人主将是张牛角,此人善用大斧,神勇无比,前两次战斗都是他为前锋,我军的将领没有几个能和他对抗的。”那斥候有些担忧,张牛角的实力他是亲眼看见了,当时张牛角一斧就砍飞了三个人的脑袋,鲜血溅了他一身,有如一个杀人魔王。

斥候回过神来继续道:“对方的兵力不多,只有五千左右,大营就在刀子岗附近。”

“下去吧!”在了解了一切情况后,孙灿喝退了斥候,看了会地图,向刘华、高顺一笑,道:“我好像闻到了一股诱敌的味道。”

“也许诱敌,也许是试探。”刘华轻捋颔下的花白长髯,道:“反正无论如何,我们的示弱之计都已经成功了,现在就看明天怎么打才能获得胜利了。”

孙灿、刘华相视一笑,一切竟在不言之中。

*********************************************

次日清晨,辰时,孙灿帅帐。

此次出征的所有将领都聚集在了帐内。

“刚刚得到情报,敌将张牛角正在刀子岗待命,准备迎击我方队伍。”孙灿的脸上焕发出异常的神采,炯炯的目光在帐中不住的来回巡视着,自信的微笑在他的嘴角边荡漾。

“太好了……”樊武兴奋的高呼道:“贼娘的,跑了这么久,终于有战打了。将军,只要让我们胡骑上场,管他牛角还是羊角,樊武照样可以把他们掰断,让这些贼人见识一下我们‘宣曲胡骑’的厉害。”(宣曲胡骑是樊武所在的骑兵营的总称)

“禁卫军全体将士也听从将军吩咐。”高顺抱拳说到,眼中也闪现出对战场的渴望。

孙灿仿佛没有听到樊武和高顺的话,将目光射在了一旁的淳于琼身上。

淳于琼被看的好不自在,不得已也出声附和道:“淳于琼也愿听从将军号令。”

“好!”孙灿喜道:“那就由本将军与淳于琼将军亲自领五千士兵,前去迎敌。”

“这……”淳于琼脸上一白,露出了不自然的神色,他先前已经和袁术、鲍鸿他们出征过一次,知道黄巾军的厉害,没想到孙灿一开始就点上了他。

正在他犹豫的时候,樊武不满的声音由一旁传来,“将军,放着我们强悍的胡骑不用,去用这些无胆的废物干什么?”樊武向来就是直来直往,佩服强者,鄙视弱者,见淳于琼如此胆小,就不由的心生不屑。

人都是要脸的,尤其是男人。

淳于琼也是男人,被樊武这么一说,立刻就怒了说道:“谁怕了,打就打。”说着,就上前接令。

孙灿笑着对樊武道:“兴强(樊武字)你们胡骑是我军最强悍的一支队伍,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你们胡骑也同样要用在最关键的地方,这样才符合胡骑的身份。”

“是!”樊武为人单纯,见孙灿在夸他们立刻就咧嘴笑了起来。

“正忠,你领着两千禁卫跟随在我军后方,如果得知我军正和张牛角大军对抗拼杀,就立刻从侧翼赶上,袭击对方右路。”孙灿沉声对高顺下令道。

“谨尊将令!”高顺领命。

“师傅,假如对方一战就败,你就带我指挥全军实行反诱敌之计,尽可能的全歼敌军。”孙灿严肃的对着刘华下达了最后一个命令。

“反诱敌之计”刘华一愣,见孙灿所出的计策竟是和自己脑中所想的一般无二,不由的暗喜,面上却是严肃道:“刘华明白,尊令!”

“好!”孙灿见刘华已经明白了自己的计策,一拍身前桌案,长身而起,朗声说道:“全军出发!不破贼军,誓不回朝!”

第一部 雏鹰展翅 第三十六章 初战破敌

中平元年,甲子,八月十六日。

孙灿亲率五千士兵,抵达刀子岗。刀子岗位于宜阳北方的一处平坦的山冈,由于山冈上平坦非常,向被刀削过一样,顾名刀子岗。

而战场就在这平坦的山冈上。

张牛角已经在的山冈上摆好了阵势,等待孙灿的军队。

两军对于阵前。

孙灿见对方军纪严整,士气高昂,心中不由的有些沉重,两次的胜利,让他们的士气和军魂都到达了顶峰。

反观自己这边的士兵,虽然有很高的士气,却是缺少了必胜的战意,先前的失败始终是给他们心中留下了一个阴影。

但他的视线很快就被一个人吸引住了,那人身高八尺,长的又黑又壮如同大猩猩一般,一柄骇人的开山大斧扛在肩上,此人没有骑马,但在人群中依旧是那么的耀眼。

毫无疑问,他就是敌军的领将张牛角。

“看来大汉朝廷真的没有人了,前两次派了四个傻蛋,这次更可笑,居然派了个白脸娃娃来当将军。”正在孙灿打量着张牛角的时候,张牛角晃着大斧,裂着大嘴,满脸不屑的对孙灿展开了嘲讽。

孙灿笑了一笑,毫不介意的说道:“大个子,你怎么连马都没有,也太丢人了吧?不如到我这边来,我送你一匹千里良驹如何?”孙灿和善的笑容里,藏着一丝阴险的笑意。

“不要,俺张牛角可不稀罕什么千里良驹,就算有我也骑不来。”张牛角见孙灿善意的笑容,一时间竟无法对他发火、嘲讽,只好非常老实的回答到。

“不会骑马可以学啊,你看看骑在马上有多威风,来去如风,更何况在马上还能借助马的力量,增强自己的武艺。更何况一个大人物要是不会骑马可是会笑掉天下人的大牙的;至少,在骑术上你就不如我!”孙灿夸夸其谈,一点也不象是在两军阵前,生死交锋的紧张时刻,反而有一种和好友聊天的感觉。

“也对!”张牛角本就是农夫出生,憨厚老实,听孙灿说的有道理,居然点头认同,“不过,就算这样,我也没有马骑,少帅说了,马要留到没粮的时候吃的。”他毫无心计,只知道军中的一员将领提议用从袁绍手上缴来的马匹训练出一支骑兵部队,最后被张云驳回,理由就是军中无粮,需要依靠马匹来维持,见孙灿的话对他的意思就在不知不觉中将军中的机密给透漏了出来。

孙灿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个意外的结果,他见对方士气高涨,求战的欲望相当的强烈,就想缓一缓战斗的时间,以便减弱对方的求战欲望,同时也可以让己放部队有个心里上的准备。

有一段话说的好“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意思是和道德高尚的人生活在一起,就像进入充满兰花香气的屋子,时间一长,自己本身因为熏陶也会充满香气,于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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