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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法师路-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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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动!”就像丈夫在命令不听话的调皮妻子,坚决、无奈,又宠溺,“把皮甲脱了,这样不好疗伤。”女子不由一愣,这个男人,不如说是大男孩,还没搞清楚状况吧?

    “再不治疗,这条腿就要废掉了!”严肃的声音传来,魅兰莎感觉自己被翻过身来,皮甲被毫不客气从上身脱下来。“下身抬一下。”一只手在她两条大腿根部微微用力上抬,女子不由自主配合抬了抬下身,方便他完全脱下皮甲。

    手中短剑被夺下,在右腿伤处切开裤管,男人的手指在伤口处触碰,检查着伤势。被触动伤口,血水又往外渗出,女子不由痛苦的呻吟出来。

    唐墨看看已经完全丧失局面主导权的魅兰莎,心里不由暗暗得意,还好自己反应快,应对完美,若是稍有迟疑,让她脾气发作起来,说不得自己此刻已经躺在地下了。

    “还不算太晚。”唐墨细细检查了一番,宣布这个伤口不会留下后患。听到结论,魅兰莎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盗贼刺客都是要求行动敏捷的职业,如果腿部受到巨创不能完全治愈,那等于宣判职业前途已经完全葬送,简直生不如死。

    看这个小贼一副很有把握的样子,总应该是没有问题了把?魅兰莎对唐墨刚才动手动脚,还拉下自己蒙面巾的行为很不满意,不过若是能够治好自己的腿伤,那就另当别论,毕竟作为医生,治疗过程中有些不便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唐墨不是神官,用不了那些神圣系的治疗法术。水元素系倒是有治疗法术,奈何他是火元素亲和体质,水系治疗法术是没什么指望了,好在还有自然系的治疗术可以学习。

    出门在外各种情况都要考虑周到,唐墨倒是准备了自然系法术。这个时代一般人认为法师学习不了自然法术,因为差别太大。自然、元素、神圣这些系别的差异,导致跨系学习法术异常艰难,已经不是事倍功半可以形容的了。所以通常都是由神灵做为神术赐下,又或者是天生的类法术能力,没人认为可以通过学习自行掌握。

    唐墨一直到现在都是根据魔法书籍自行学习,古代法术书上有相关的法术记载,他没有和别的当代法师交流过心得,也不晓得这种区别,只是在学习过程中觉得很困难,因为这类法术结构复杂无比,音节也是晦涩多变。

    “趴下,别动。”因为是要治疗膝盖背面的位置,这个地方很不方便,要么把腿高高抬起,要么只有趴着。考虑到现在魅兰莎只着里衣,高抬腿缩至胸前的动作会有些尴尬,还是趴着眼不见为净来的干脆。

    盈盈的浅绿光芒在指尖亮起,口中吟唱古代精灵的语言,唐墨神色肃穆、一丝不苟,努力控制那些顽皮的自然能量。魅兰莎很快觉得凉凉的感觉在伤处弥漫,断裂的筋肉自行生长,传来麻麻痒痒的感觉。

    咒语一直在持续,维持着治疗的效果,过了很久才停下来。唐墨喘着粗气,这些讨厌的自然能量很不听话,远远不如操控元素来的得心应手,尤其没有火元素来的方便。只是一个简单的回春术,唐墨估计着自己起码花费了三个火球术的魔力,而精神力的消耗就更大了。

    好不容易结束施法,唐墨掏出一个小小的药瓶,里面装着自行配置的治疗药膏。药膏黑乎乎的很不好看,这是按照书上记载的方法制作,至于效果,他还没有试用过。不过看说明应该还是不错的,再不济也比没有要强得多。

    涂上药膏,又扎上绷带,腿部的伤口算是处理好了,接下来不用太久,治疗法术加药膏加绷带的组合,只要半天左右就能痊愈大半。其实这个法术唐墨使用出来就是一个山寨版的神术,虽然效果要差一些,但半吊子的神术也是神术,只不过其中缺少一些神力。

    接下来还要处理左肩膀的伤势,治疗这个位置少不得要把肩膀处的衣服拉下来。魅兰莎背对唐墨坐下,只感觉肩部一凉,衣服被拉下来,温润如白玉般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她心里一慌,又不能反对,只能双手紧握,十指缠绕,紧紧靠在砰砰乱跳的胸口。

第38章 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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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背裸露出来的风景,本该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但此时却焚琴煮鹤,大煞风景。

    左肩锁骨上方的位置有烧焦的痕迹,约有指甲盖大小,面积虽小,但显得触目惊心,让人扼腕叹息为何如此美丽的画卷被生生破坏。

    “这是什么法术造成的?圣光斩?”唐墨一边查看伤势,一边思考解决方法。首先防护善良这个法术是必须的,属性伤害就得做出对应的处理,以免伤势蔓延或者恶化。

    “是破邪斩。”魅兰莎软软的声音传来,“那些圣殿骑士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他们居然也来这里了,问题变得更加麻烦了。”若是有熟悉的人在这里,一定会对魅兰莎的口吻大吃一惊。这个总是待人冷冰冰,眼里充满杀戮和愤怒的女子也会有这样说话的时候。

    但这个时候她内心充满了疲倦,训练有素、忠诚可靠的部下被一个个毫不留情杀死,尽管对手占了突袭的便宜,但失败就是失败。并且平心而论,那些圣殿骑士的实力确实要强大许多,即便正面冲突,结果也不会相差太多。

    激战中魅兰莎肩上中了一记破邪斩,那是一个很强大的圣骑士,看起来是他们的首领。他全身骑士铠甲,虽然身在沼泽中也没有显得累赘,这是有强大的实力和自信作为保证。头盔隐藏了他的面貌,只听见他指挥军队战斗的声音,同时不忘步步压迫魅兰莎,让她完全顾不上自己的属下。失去指挥的一方很快面临奔溃的局面,如果不是属下拼死相护,魅兰莎的生命也将终结在那里。

    胜负重伤、独自逃亡的魅兰莎原以为自己会死在沼泽里,然而没有。她发现了这个奇怪的德鲁伊,说实话,还真没有见过和听过能变形成为沼泽猎猫的德鲁伊。不过现在有了,做为一名盗贼,不清楚德鲁伊们的法术技能,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吧。

    想起躲藏在猎猫群中装傻的唐墨,魅兰莎就觉得有些好笑,别的猎猫都上去抢食,就它傻乎乎待在原地发呆,也不怕一会被别的猎猫发现端倪?不过扪心自问,换了魅兰莎自己的话,也没办法吃下人肉吧?

    防护善良的法术被施放在魅兰莎肩膀伤处,伤势的恶化总算被阻止。不过很奇怪,那个不是德鲁伊应该掌握的神术把?“那是什么法术?”魅兰莎问道。

    “防护善良。”唐墨很老实,这很明显和德鲁伊的神术不同,蓄意隐瞒是行不通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欺骗。

    魅兰莎侧过身体,转过头看着唐墨,“防护善良?虽然很对症,但我没有弄错的话,德鲁伊不会这个法术把?”

    “德鲁伊的话,应该不会吧。我不大了解。”仍然是很老实的回答。

    “这么说,你不是德鲁伊。”

    “我不是。”继续认错中。

    银牙忍不住磨了一下,魅兰莎忍住上涌的怒气,“那你究竟是什么人?”

    “带你脱离困境,给你治病疗伤的人。”唐墨老老实实的回答,让她无法反驳。

    混蛋,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问这个!魅兰莎心里火大,又不知怎么开口。从小到大,哪里有人敢这样跟她讲话?!“我问你的名字!”魅兰莎忍了又忍,恨恨地问道。

    “你的伤有点麻烦,这个破邪斩,施术的人很厉害,我大概治不了。”唐墨在女子肩膀上摸来摸去,也不知道是在看病还是占便宜,这等级数美女的便宜平时可没有机会正大光明的占!

    魅兰莎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一把抓住那只乱动的爪子,“别乱动!”她压抑着怒气喝到。“你的戒指我看看。”

    “戒指?”唐墨没有抽回手,任由魅兰莎抓住,手上戴着的,正是那枚法师塔中得到的戒指。这戒指的表面花纹造型还有内部的空间结构一直都在变化,给人的感觉像是有生命一样。

    魅兰莎抓着唐墨的手,左看右看,表情忽喜忽忧,末了用一种看到什么稀奇动物的眼神,看得唐墨浑身不自在。“如果是这枚戒指,那就没有问题了。”

    唐墨忍不住问道,“什么意思?这戒指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你不知道?”魅兰莎很惊讶,“你不知道是怎么得到它的?或者换个说法,它为什么选中你?”

    唐墨直接无视前一个问法,“选中我?这又是什么意思?这戒指会自己选择主人吗?”

    “主人?别太自大了,你现在还只是它的使用者。要想被它完全承认,那可不容易!”魅兰莎挖苦的说道。她想了想,又怀疑的问道,“是法师,又有这枚戒指,还愿意救我,这么说……难道你是银焰教会的那些疯子?”魅兰莎一眨不眨的紧紧盯着唐墨眼睛,想要判断他的话是真是假。

    银焰教会?那又是什么?怎么感觉问题越来越复杂了?唐墨头痛的拍了拍自己脑袋,“总之,你是说这戒指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吧?”

    魅兰莎配合的点点头,再也不见原来冷酷的刺客模样。“那要怎么做?”唐墨直截了当的问道。

    “把刚才那个法术……是回春术没错吧?存进这个戒指,通过戒指转化重新施放出来,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就这么简单?”唐墨怀疑的看看戒指,又看看魅兰莎一脸肯定的模样,“原理是什么?为什么通过它转化就可以驱除破邪斩的腐蚀?”

    “原理什么的……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一句话说的很清楚。”

    “什么话?”

    “只有神灵才能对抗神灵!”魅兰莎的话犹如黑夜中的闪电一样照亮前方的黑暗,这分明就是说,这戒指分明就是某个神灵所制,所以才能对抗蕴含光明神力的破邪斩啊!

    ******************************************

    时辰已经不早,一队骑士穿过红叶沼泽边缘的河流,也在岸边暂时休息。

    骑士们没有带坐骑,沼泽里并不适合他们那些体型庞大、沉重无比的坐骑行动。不过他们毫不在意,无论是恶劣的环境,还是邪恶的敌人都无法阻挡他们。

    由于轻装简行,骑士团随身携带的物资并不多。储物戒指那种东西并非随处可见,以圣殿骑士团的条件也只有一些个人拥有,不可能做为制式装备。并且戒指空间有限,只能方便携带一些个人随身物品,在军队中一旦发生上规模的战争,完全不够使用。

    火堆被点起,不是为了取暖而是制作食物,一只只动物被架在火上,不多时空气中就飘散着肉香。出来执行任务本就条件艰苦,这次携带物资又不多,除了一些食盐,并没有多余的调料。但骑士们并不在意这些,只要可以填饱肚子就好,谁又会在乎味道如何。想要享受的话,只要待在帝都就好了,鲜花美女,吃喝玩乐,那些都是极好的。不过不要忘记了,那些富贵荣华的快乐日子终究还是要靠手中的利剑来开拓和保卫。

    这一餐主要的食物正是沼泽猎猫,捕食者往往也是其他人的捕食对象,每个物种都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努力。骑士们把烤熟的食物从烤架上拿下来,直接用刀剑切开,抹上食盐开始进食。除了负责警戒的哨兵,大家都专心对付自己的食物,临时营地里显得很安静,只有篝火不时发出哔啵的声音。

    有人发出惊呼的声音,声音不大,在这安静的营地里却显得很显眼。首领认得这个声音,这是个新兵,上个月才加入骑士团,成为正式一员。虽然是正式的骑士团成员,不过无论是经验、资历还是年龄,都只能是“新兵”。

    “雷克斯,有什么问题?”首领问道,其他的成员也纷纷看过去。这个新手总是会给大家带来乐趣,骑士团的成员选拔要求太高,已经很久没出现符合条件的年轻人了。总是看着那一张张的老面孔,虽然会感到安慰,不过时间久了还是觉得无趣。

    年轻的圣骑士涨红了脸庞,为自己的胆怯感到一些羞耻。“这里面有人……有人的尸体。”他有些慌张地扒开地上已经烤熟的猎猫,这只动物的肚子里发现了未曾消化完全的人类残肢。

    一个老兵帮他把那段残肢扒拉出来,这是一只手臂,准确的说,应该是半只。“哦,是人的手没错,看来吃的很匆忙,还没嚼碎就吞下来了。”他拿着断臂,来回翻看着,就像在观察什么普通的物件,完全不像在看人类的身体零件:“倒霉的家伙,看起来死得有一些痛苦吧?”他嘴里嘟囔着,“不过有什么问题吗?雷克斯!”

    “啊!什么?”雷克斯感觉有些恶心,“它们吃人!”

    “是啊,吃人。沼泽猎猫本来就吃人,有什么奇怪的吗?”老兵奇怪的反问道。

    雷克斯脸上有些发白,他其实是一个勇敢的年轻人,但是想到这些吃人的动物转身又被自己吃了,总会有不好的联想。“我在想,我刚才吃下的肉里面,会不会有没消化完的人肉……”

    听到他这么说,周围的骑士们爆发出欢乐的笑声,这真是个有趣、可爱的年轻人。他们纷纷安慰着雷克斯,肃穆的气氛一扫而空。刚才的老兵拍拍他肩膀以示安慰,“不用担心雷克斯,你并没有吃下这只动物的胃袋对吗?当然也没有把它的大肠吃下去。放轻松一点,只是一只小动物而已。”

    “没错,就是一只小动物,只是恰好吃人而已。”

    “你不会真的把它的大肠吃下去了把?也许里面真有没消化完的人肉?哈哈哈……”

    “想想你以前吃过的食肉动物吧,难道里面就有没食人种族?……真的没有?那真遗憾,今天是个好的开始!”

    “有机会要带你见识一下魔鬼吃人的场景,相信我,你只会感到愤怒,不会有恐惧!”

    看着欢乐的部下们打趣着雷克斯,首领骑士也不由微笑起来,阳光透过云层照在他的侧脸,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就像太阳一样耀眼!

第39章 神官() 
感谢今天收藏的同学,感谢疯狂血、leo21推荐,加更一章。

    “看起来很热闹。”一个穿着神官服饰的男人坐在骑士首领身边,他的头发点点斑白,神情儒雅,语气平静,正是消失了很多时候的费迪南德。

    “我喜欢热闹。”首领回答道,“有人的地方才热闹,我喜欢这些人。”

    “但你从不参与他们里面去,我应该没有记错,为什么?”费迪南德也拿着一条烤熟的猎猫后腿在啃着,狼吞虎咽的动作和优雅的表情矛盾地结合在一体。

    “喜欢不一定要占有。我如果参与,会破坏这种热闹的气氛。有些人以为可以占有一切,其实只能带来毁灭,我不是那种愚蠢的人。”首领平静的陈述着。

    费迪南德看着首领平静的眼底和面上和煦的笑容,这个年纪轻轻就实力超卓、领袖群伦的首领让他有些看不明白。放着天生的尊贵身份不用,偏偏要和那些底层的愚民搅合在一起,放着优越的生活环境不要,偏偏要去东方和那些异民征战不休。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为四国联盟占领无数土地和人口,这样的功绩,不是只存在于那些英雄传说当中的吗?

    费迪南德沉默了一下,换了个话题。“那天你为什么不杀了那个刺客?我以为你不会手下留情的。”

    “那个女刺客?”晓的脑海中浮现出魅兰莎的身影,那双黑色的眼睛,即便是面临最险恶的局面,也没有任何的慌张和恐惧,让他有些欣赏。“那是个勇敢的女人……女孩?看起来很小。她们已经失败了,没有必要赶尽杀绝,我们是圣骑士,不是屠夫。”

    “那并不是理由。”费迪南德有些生气的说到,“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征服那些异族的?你杀的人还少吗?难道每一个被你杀死的人,都是必须的吗?”

    “当然不是。”面对费迪南德的指责,晓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他微笑着解释,“有时候我们只是迫不得已,你也知道那些异族是如何冥顽不灵。杀光他们的民众,摧毁他们的庙宇,践踏他们的信仰,这才是一个圣骑士应该做的事情。”周围的骑士们面带敬仰聆听他们首领的训示,时不时的鼓掌以表赞同。

    “那个女人和你一样,黑眼!虽然没看到,但肯定也是黑发!”费迪南德冷冷的道,“不用说也知道,她身上带着神灵血脉,这种异神教徒要趁早除掉才行。”

    “神灵血脉?这都什么年代了,神灵后裔的血脉早就散落的到处都是,你去帝都街上走一圈,十个路人里面至少三、四个黑发黑眼。”晓很随意的说到,丝毫没有把费迪南德的话放在心上。

    “那个人不一样,那种黑色很纯净,就像你一样,殿下!”费迪南德加重了语气。他待人处事一项风轻云淡,但不知道为何,每次面对晓的时候,总是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难道会是嫉妒?费迪南德有些理不清自己的感情。

    “不要叫我殿下。骑士团里没有殿下。”晓正色看向费迪南德,很认真的告诉他,“请称呼我阁下。你也可以叫我威廉公爵,或者像现在,叫我指挥官,叫我副团长,我很乐意接受那样的称呼。”

    士兵们欢呼起来,含着金钥匙出生,天生高高在上的王子殿下并不能得到这些勇士们的尊敬。相反的,战无不胜的威廉公爵和圣殿骑士团长才是他们敬仰的对象。

    “你没有看错,费迪南德。”晓对于费迪南德的星术师能力并不怀疑,他也同样感觉到魅兰莎身上的自然气息,虽然是邪恶的那一种。“那个小女孩身上有兄弟会的味道,邪恶的味道,让人厌恶。”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费迪南德有些疑惑,据他所知,晓虽然平日里待人如沐春风,不过并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对于他的敌人,习惯以残酷的手段无情解决。这是士兵们拥戴他的另一个原因,毕竟敌人都被干脆的杀死了,自己人才能更好的活下来,不是吗?

    “不过她的眼睛很纯净,那并不是天生邪恶的人。我相信没有必要一定杀死她,而且我也没有故意放走她对不对。她很强,以她那样的年龄而言很优秀,所以成功突围出去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什么纯净?明明眼睛里充满了杀戮和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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