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鲎痈吡艘恍┝耍绷思改瓯鲎映じ吡肆焦帧�
简单的说,石磊这货,形象比许三多的都要差,又矮又丑。
大眼睛姑娘扭了扭身子,又说了,“还是刚刚车上那两名兵哥哥好看,尤其是那个肌肉兵哥哥,好强壮哦。”
卷发姑娘说,“你怎么就确定他们是兵哥哥。”
“你没听见他们对那警察说啊,他们自己承认了的。”大眼睛姑娘说,眼珠子到处乱转,“哎,咱们在这里傻等,能等到人吗?”
“应该可以的,他们早晚是要出来。”
那一边,石磊把两位姑娘的对话听了个清清楚楚,尽管环境中嘈杂。他不在意别人说他丑,因为那是事实,他早就习惯了。但是他注意到她们提到了“两个兵哥哥”。
于是,石磊举步走过来。
两位姑娘看见石磊走过来,一下子紧张起来。
“哎,他过来了。”大眼睛姑娘紧张地对卷发姑娘说。
“不会是听到咱们的话了吧。说了让你小心点,不要背后说别人坏话,长得丑不是过错。”卷发姑娘说。
“你……”
石磊已经走到跟前,他咧开嘴笑了笑,牙齿很整齐很白,说,“二位女同志,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是k73141次列车的吗?”
俩姑娘对视一眼,大眼睛姑娘点头,“是啊,怎么了?”
石磊问,“对不起,车上是不是有两名当兵的?一个很高大,一个显得瘦瘦的,他们穿的是便装。”
“对啊,你怎么知道?”大眼睛姑娘意外地说。
卷发姑娘反应过来,“哦,你是接站的吧?”
“是的。”石磊松了口气,好歹找到人了。
“他们去派出所了,路上遇到抢劫的,他们把歹徒制服了。我也在等他们,要当面道谢呢。他们救了我们一个车厢的人。”卷发姑娘比较冷静,说了一遍车上的事情。
石磊一听,顿时苦笑轻声自语,“这俩狗…日…的,到哪哪就不安生。”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
这个时候,赵一云和林雨从出站口一侧的警务室大步走了过来。眼尖的赵一云看见了石磊的背影,问林雨,“看那边,像不像石头。”
林雨眯了眯眼睛看过去,“不像,绝对是那小子!”
“这家伙,说是来接站,看见漂亮妹纸就走不动道了。”赵一云摇头苦笑。
此时,他们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自然也知道了,现任701团的团长是他们的老班长李牧!
“石头!”
林雨喊了一嗓子。
石磊浑身一颤,慢慢的转过身来,于是就看见了赵一云和牛高马大的醒目得不得了的林雨。
我的兄弟,终于来了。
有比他动作更快的,那俩姑娘见状,刷的一下子风一般就冲了上去,冲到赵一云和林雨跟前,就激动地说起话来。
赵一云和林雨尴尬得很,哪怕赵一云入伍前是无腥不占的老司机,接受了党和军队教育多年,也是有了一些变化了的。有些受不了妹纸们的热情。
石磊站在那里没等,脸上挂着笑,抱着胳膊就看那俩老兄弟被地方的女群众骚扰,且看他们怎么处理。
不知道对那俩女群众说了什么,赵一云和林雨总算是脱身了,那俩漂亮的女群众心满意足地结伴而去。
此时,太阳已经完全的消失在了地平线之下,黑夜逐渐的降临。
赵一云和林雨大步走过来,林雨猛然快走几步,一把就把石磊抱住,用力地拍着他的后背。
“沃日你…奶…奶…的傻大个你要勒死老子,放我下来!”石磊破口大骂。
“哈哈哈!”林雨很满意,把石磊放开。
赵一云上来,目光落在了石磊的领章上,中士。心里一阵酸楚,赵一云的鼻子有些发酸,他想哭。
此时,林雨也注意到了异常,盯着石磊的中士军衔看,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
石磊的情况,他们依然不知情。
狗熊一般壮实的林雨多久不知道酸楚为何物,多久没尝过泪水要溃堤而出的感觉。他想哭,仅仅这一个常人不会注意到的细节,让他想冲天大哭。
石磊是什么人,猎人突击队成员,和他们这些人一样,血里火里滚出来的,真刀真枪杀出来的。
而如今他只是区区一个小中士。这里面遭遇了多少不公平对待,根本不需要多说,两人能够想象。
石磊冲俩老战友一笑,说,“别煽情了,我的事不叫事,再说,班长已经怼了猎头一顿,用不了多久,老子也是少校!”
迷彩豹亮着大灯一路向北,朝安镇狂奔,猎人突击队重聚首。
注:第四更。潜能爆发,下午六点到现在居然写了四章。感谢弟兄们的支持,伤年以末123新盟主威武!伤末送以情掌门霸气!一只想飞天的酒罐子是指导员的起点马甲,冤孽啊……
第980章 硬骨头12旅
701团团部驻地,招待所团长住处,客厅,晚上八点许。
居中的是茶几,茶几上摆着炊事班弄的下酒菜,摆着五粮液,四面坐着四人,李牧,石磊,赵一云,林雨。老五班的,只缺耿帅一人。那边的取暖器徐徐的制造热量,让屋里的温度保持在一个适应的程度上。
李牧把耿帅的事情说了之后,尽管过去了许久,但心中依然疼痛无比。他缓缓说道,“后来负责组建107团,我到了一个叫做幸福县的地方招兵,有个兵叫顾九,非常的像耿帅,简直一模一样。家境,经历,连性格都有七八分的相似。我很偏爱他,其他人都说我太过宠他,我说我一向一视同仁,但我知道,我把对耿帅的愧疚,转移到了他身上,我拼命的想要弥补,想多做一些事情。然而,耿帅已经走了,我们已经回不了头。”
情之所至,李牧声音哽咽。面对昔日一起摸爬滚打的老战友,他没有任何的顾虑。此时此刻,没有团长没有少校也没有中士,有的,是并肩战斗多年的老战友。
故人已去。
残余的只有唏嘘。
林雨抹了一把脸,道,“我还得当时为了争取留队的名额,我和耿帅一度闹翻。我真的不该那样,甚至见他最后一面也没有机会。再也没有机会了。”
李牧问林雨,“当时你们一起去上厕所,私下里是否约定了什么?至今我也不知道,当时你们说了什么。”
这件事情,在座的也许都不会忘记。
在林雨和耿帅争夺唯一的名额时,林雨先行一步,在演习场击毙了逃犯立下一功。而当时,林雨和耿帅是最需要留转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家境都非常的不好,需要他们作为男人的,负担起家中的经济压力。
留转之后,一个月的工资足以缓解家中的经济困难状况。
当时他们私下说了什么,李牧一直不知道,但一直都记得。石磊和赵一云当时也把空间留给了他们两人,因此也不知道当时说了什么。
石磊道,“是啊,老林,当时你们到底是怎么商量的。如果不是后来集体立功,老军长发话全部留下,肯定是有人要走的。”
林雨长叹一口气,说道,“其实当时我们没有说什么。耿帅知道,我也知道。耿帅可能更要强一些,但是那完全是因为家里的压力。他不能留转,影响的是一个家庭。我家虽然也很穷,但我爹妈就我一个儿子。他们有退休金,想的更多是我个人的以后。耿帅不同,他有兄弟姐妹。你们应该都知道,咱们新兵那会儿,一个月津贴两百零二块,他一分钱没花,全部赞起来寄回家。”
“是的,我还记得,有一段时间从来没有见他抽过烟,我以为他不抽烟,后来才知道,他是为了省钱。甚至他零食也不吃。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咱们是够操蛋的,这些事情,居然不知道。”赵一云沉声说。
李牧道,“最操蛋的是我。作为班长,我失职了。”
林雨叹气说,“我没有办法。当时我只对耿帅说了一句话,如果我留转,以后每个月我借一千块给他。当时他也只跟我说了一句话来世再报。当时我觉得很莫名其妙。能不能留转,说到根上轮不到我们说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样说。现在想起来,是偏激的性格害了他。”
赵一云摆摆手,说,“好了,这些事情不要再讲了。老李,耿帅哪怕是叛徒,他的家人也是咱们的家人,我们不能坐视不管。”
李牧说,“耿帅走了之后,我已经做出了安排。他的爹妈我李牧养,他的兄弟姐妹,就是我的兄弟姐妹。”
“我们也要出一份力。”石磊说。
数年纵横间,物是人非,彼此也都不再是二十岁啷当的大头兵,彼此也都不再是为了能吃上一碗泡面就把命豁出去了拱五公里的新兵蛋子。
何尝不是成长的必经阶段。
李牧想起了李嘉图和刘辉,这两位牺牲在维和前线的新兵,是他眼中标准的好兵,标准的军人。死在与新月旅的作战中,死得轰轰烈烈。然而对他们的父母亲来说,未来的日子,是黑暗的。
这条路,越往前走就要承受越多的心理压力,担负越多的愧疚。李牧总算是明白,为什么高位上的领导,总是能够做到那么的冷酷无情。因为,如果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强悍的心理承受能力,你会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收回思绪,李牧取出地图铺在茶几上,说,“哥几个,来说正事。”
喝着小酒对着军事地图讨论作战方案,恐怕也只会出现在他们身上。
“老赵,我把一营交给你,你来当这个一营长。林雨,你是二营长。石磊负责给我重建侦察连。猎头走之前说,这一场实兵对抗演习,是701团的翻身之仗。在我看来,这甚至是关乎到生死存亡的一战。”
李牧缓缓说道,“我明确告诉你们,我已经给总部首长立下了军令状,一个月,一个月把701团搞起来,否则我就地退役。”
赵一云皱眉,“老李,你知道12旅是什么部队吗?”
林雨说道,“我在东北的时候,听得最多的传奇故事就是这个12旅的。班长,我不知道你对这支部队了解多少。但是,如果要在全军的旅级作战部队做一个排名的话,12旅一定是排在第一。”
赵一云说,“我在乌市待了好几个月,周边地区也经常跑。和12旅的一支小分队联合执行过几次任务。论装备,12旅的绝地够不上重点王牌部队的标准。他们现在用的还是老59,并且,官兵使用的枪械,是一水的八一杠。整个陆军部队成建制使用八一杠的,只有这个旅。”
“这么说吧,12旅的装备很烂,很辣鸡。”林雨补充道。
石磊此时也说,“是的。我这边虽然很少出去,但平时的一些通报多少也是了解到一些信息。12旅就是他们集团军的头号王牌,甚至是整个军区陆军部队的头号王牌。听说他们的单兵训练标准是整个陆军当中最高的,最残酷的。”
“对了,夜老虎部队就是从这个旅出去的。现在这个旅还保持着一个武侦营,很多特种部队都不是对手。”林雨说,“前年,我们东北虎跟夜老虎打过一场,他们赢了。你才他们怎么说,他们从来就没赢过12旅的武侦营。”
石磊说,“有一种说法,12旅武侦营是夜老虎部队的祖师爷。”
毫无疑问的是,李牧对12旅是了解的,但是仅限于表面上的了解。全军那么多部队,他不可能对每一支部队都了如指掌。之前陈韬说,12旅是精锐中的精锐,李牧是不怎么放在心上的。
什么他娘的精锐,他李牧一直以来打的就是精锐。
但是,眼前老哥几个都看法非常一致的表示,12旅是在这样一支精锐,李牧就不得不重视了。
“这么说,咱们这是碰上一块硬骨头了?”
注:第五章,距离下午两点下榜还有十一个半小时,俺老李在不断努力,在写完之前承诺的更新数之前,俺老李没好意思求月票,等着,用不了多久,一个字也不会少,说到做到,做不到随你们拉出去弹小jj……
内幕——大封推感言
上起点首页大封推了,这是第一次,而且相信不会是最后一次。
大约两周前,接到编辑通知,要上首页大封推,要加更要写感言大姑娘上娇头一遭。
感谢的话放在前面,感谢主编饼干,责编橡皮。每本书都离不开编辑们的指点和支持,事实上他们充当着指导员和后勤部长的角色,使得作者得以专心写字细细想来的确如此。
饼干是主编,管总,连度个蜜月都要遭到咱们这些作者的打扰。责编橡皮事无巨细的督促着咱们,很是辛苦。对二位心存感激,代表枪团,给二位道一声:辛苦了!
除此之外还有老主编长天,在饼干主编之前,他给予的关怀令步枪难忘,感谢您。
其次要感谢这个平台,《中国猎人》首发创世,却花开,与这个平台扎实憨厚的读者基础是断然分不开关系的。步枪与相识于2007年,那会儿还是学生,还是沉迷网络小说的三坏学生。
产生写作的念头正因为这个平台,结果运气很好,第一本书就出了实体,就走上了实体军文写手这条路。2011年,实体图书市场整体萎缩,转战网络平台,由此到了创世,继而回到了。
兜兜转转回到最初出发的这个地方是一块福地。
很想讲一讲的是《中国猎人》这个书,弟兄们都知道,这是个偏写实的军旅小说。当初准备了好几个题材,最后顶着压力一意孤行地选择了写猎人。结果可想而知,在创世、qq阅读这一边,成绩惨淡。在兵王横行都市的今天,你写几个大头兵去养猪场拉猪食搞菜地,实在乏味得很。
如今回想起那段日子,用一个词来形容煎熬。
顶着巨大的压力,面对各种不同的声音,坚持着写下来,颇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意味。尽管外部压力巨大,但心里的那个声音更强悍你要写,你必须得写!
以此来祭奠过去的岁月?似乎没这般矫情。
为了把尽可能真实的一面呈现给大家?好像有这个意思。
倒不如说,我是写给自己看的。
还有拥有同样或者类似经历的弟兄们。
退出现役之后,你们从事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朋友不同的生活圈子和生活环境,但在某一段特定的时间里,咱们是同一种人。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但我相信,在那段迷彩色的岁月里,你我身上流淌着的是一样炽热的血液哪怕它可能已经冷却。
敬昨天。
在一百五十万字之前,成绩依然惨淡。非常清楚地记得,当时猎人在起点这边的阅读量屈指可数,订阅读者区区十几名,二十几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超过一百人。
步枪自我安慰道:起码是有人愿意花钱看的。
如果没有枪团管委老哥几个四年如一日的支持和鼓励,恐怕早已经坚持不下来。枪团,咱们这个读者群体的名字,枪团管委,咱们这个读者群体中最核心的一帮人,咱们曾经拥有过辉煌。
敬辉煌。
主编饼干争取来了推荐,闻言,管委老哥几个二话不说,马上从创世转战起点,打赏,上盟。可知道,在此之前,枪团在创世经营了足足三年。步枪说要转战起点,他们没半句废话,甚至没跟我通气,直接过来就飘了上去。
猎人被顶上去了,有了一些成绩,推荐陆续给到,在起点这边,慢慢的,居然有了起色。记不清什么时候迎来了第一次大推荐,一下子就上了分类热销榜第一,从那之后就一直待在前十,再也没有下来过。这让步枪很吃惊,反差太大,幸福来得太突然是有许多人愿意了解大头兵的。
猎人这个书里,没有能够在三十公里外用三十毫米狙击步枪打中敌人的左眼的狙击手,也没有受神秘家族长老委托到学校里去保护校花的留着飘逸长发的二十二岁的少将,更没有潘驴邓小闲式的军官上街就被好几个美女倒追求挨炮。
它可能只是一个屠得九万九的战神的故事。
与步枪的旧作一致的是,主角是脱离现实的,是不以单一人物为原型的,相对完美的一个人,糅合了大多数人对特定的一种人的期许。而大量的配角,却是可以找到原型人物。
比如石磊,比如林雨,比如悲剧收场的耿帅,很多很多,他们都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唯独主角李牧,人物建立在虚构的基础上,用好几个人物的经历拼在一起,成了他的军旅轨迹。正如当年的红色攻略中的李路,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在讨论,这样的人,到底存在不存在。我给出的答案是,那是一个理想的人物。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不会遇到一个为了为战友讨回公道公然和总部首长吵架甚至要打架的李团长,但是会遇到一个为了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甘愿吃屎的大头兵;不会遇到一个杀了一百多敌人的李牧,但会遇到一个在某一次任务中牺牲的而你却不认识的大头兵。
写作的人都是有强烈的主观意识的,执拗如步枪,好说歹说恐怕也很难被说动。比如说远远离去的某人,从商业的角度深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你,要写都市兵王,因为那类书卖得好。
我知道那样写会卖出更多的钱,但我不喜欢。
遥想当年,义务兵津贴九十三块,两百零二块,那是零几年来着,记不太清楚了。大头兵们就真的喜欢当兵吗,有很多一部分是不喜欢当兵的。几乎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到了部队第二个月就开始后悔,一直后悔到退伍。
然而,到了退伍那一天,一个比一个哭得厉害哭的凶,不想走,不想离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生活,神圣的使命融入了生命。想想,在未来的某一场战斗中死掉,是多么荣耀的事情。
终究还是要回来,从军人回到老百姓这样的身份,而人生经历中多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血与汗混杂在一起的日子。也许是一辈子中最闪闪发光的一段时期当年哥是人民的守护神。
多骄傲。
哪怕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也足矣。
枪团是一个伟大的读者团体,我打心里抗拒“步枪粉丝”这样的词组。弟兄们不是步枪的粉丝,是中**人的粉丝。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