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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之皇-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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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哥哥很厉害!”乔妮儿刮了一下林欢的鼻尖,笑道:“他可是很多人的偶像呢!”

    “别在这站着了,死啦冷的,赶紧帮笑笑把东西送回家,人家老林两口子还准备看媳妇儿呢!”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大家立即笑了起来,在笑声中,众人拥着林笑和乔妮儿,往林笑家走去。

第八十二章 农家乐() 
在众人欢快的说笑声中,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林笑家大门前。

    林笑家门前的一段路就要宽阔很多,平坦很多,这是因为林笑出钱为村里修建水渠和蓄水池,大家感激林家,特意先把他们家门口的路先弄得好一些。

    林笑家那矮小的三间小破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宽大厚重的五间大瓦房,红色的屋顶,贴着白色瓷砖的墙体,两米高的青砖院墙,俨然已经是这村子中最气派的房子。

    后来林笑才知道,当初盖房子的时候,林父是反对将房子外墙镶上瓷砖的,这样显得太高调了,在大家极力的劝说下,并且拿镇长家的房子做例子,以不贴瓷砖是给林笑丢人为借口,林父这才勉强决定贴瓷砖……在他心里最怕的就是给林笑和林欢丢人。

    林父将众人请进屋子里,饶是新房子的屋子很宽敞,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站在院子里,林父看着人太多,而且林笑这次回来太给他长脸了,于是大手一挥,这辈子为数不多的豪气了一下,道:“都别走了,今晚就在这吃!”

    众人纷纷叫好,于是妇女们开始准备菜,而老爷们儿则相互聚在一起,闲聊着一些话题,比如对明年收成的憧憬,对明年收入的期盼,同时也纷纷夸赞林笑的出息。

    妇女们谈论的话题则多在乔妮儿身上,这样漂亮的城里姑娘,他们见的都少,更别说看到哪个城里姑娘嫁到农村的了,纷纷对林家羡慕不已,称赞林笑有能耐,能带个城里姑娘回来,一定要让自己家的崽子好好学习,考上大学。

    农村人就是喜好热闹,而且相互之间平时虽然可能相互之间也有一些小矛盾,但是到了真正需要帮忙的,都会伸出援助之手,这就是农村人,就是朴实善良的本质。

    乔妮儿和林笑压根插不上手,由于北方冷,一般也安不上什么暖气之类的设备,一个是资金有限,另一方面就是水凉了的时候管子一定会冻住,所以取暖还是靠火炕,林笑和乔妮儿坐在炕上,听着村民们谈论。

    而林笑的老妈王娟则给乔妮儿准备了水果,瓜子什么的,热情的和乔妮儿唠着磕。

    乔妮儿一开始虽然有些扭捏,但是渐渐的就放开了,而且王娟对乔妮儿明显十分喜爱,言语之中处处的透着欢喜,这让乔妮儿觉得很亲切,自幼缺少母爱的乔妮儿顿时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皮肤粗糙黝黑,性格直爽的未来婆婆。

    两人唠得十分投机,乔妮儿邀请过完年两位老人去京城万一玩儿,王娟一想过完年也没什么事,也就答应了。

    林欢带着一群小孩子坐在乔妮儿的身边,充满好奇的打量这乔妮儿,一个个的小声嘀咕着。

    “你嫂子可真漂亮!”一个五岁左右,脸蛋红红的还留着鼻涕的小男孩对林欢说道。

    “我嫂子可是城里人,城里你知道吗?我长大了也要去城里的。”林欢充满向往的说道。

    “看这衣服,真漂亮!”一个和林欢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摸了摸乔妮儿的衣服。

    “别摸我嫂子!”林欢怒斥道:“你的手太脏了!”说着,伸手将那小男孩的手打开。

    小男孩悻悻的缩回了手,满脸羡慕的表情:“我以后也要找个城里媳妇儿,她可不会嫌我脏。”

    孩子们的话乔妮儿其实都听到了,心里不住的乐,这群孩子还真是天真可爱呢!对于这里,她越发的喜欢了。

    在众妇女们的忙活下,饭菜很快就张罗好了,桌子不够,没事,有的妇女就回家取了,碗筷不够,没事,还是回去拿,很快五间房子内就摆开了十来桌,炕上,地下,就连厨房还有两桌……

    小孩子们最喜欢热闹了,一个个兴奋的窜来窜去,好不快活。

    爷们儿们开始喝酒,高声的说笑着,妇女们也叽叽喳喳的唠着,吃着,一时间整个屋子都充斥着乱哄哄的话语声,林笑很喜欢这种氛围,这才是让他感觉安心的氛围,全村的老少爷们儿们齐聚一堂,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收成不好,没有多少收入,谁能有心情聚在一起谈笑风生?看着这热闹的其乐融融的场面,林笑更加坚定自己要为村里修路的念头了。

    要想富,先修路,能流传很久的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路修好了,村里的花生,黄芪等农作物就可以运出去了。

    不过林笑想的更远些,他想到了招商引资上面,只不过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毕竟这里太偏僻了,交通不方便,很少有投资商能够看上这里。

    乔妮儿,林笑,林欢,林父,林母还有几个亲戚坐在炕上的一桌,大家对乔妮儿就像对待一家人一样,很随和,很少问一些让她尴尬的话题,王娟更是怕乔妮儿在这种场面下吃不饱,时不时的给乔妮儿夹着菜,乔妮儿看着王娟那满是关爱的眼神,眼圈不由得红了。

    一顿热闹的聚餐风风火火的结束了,爷们儿们闲聊一会儿都各自回去了,妇女们收拾完毕之后也都走了,把空间真正的留给了林家一家人。

    直到这时候,林笑才有机会将乔妮儿正式的完整的介绍给自己的父母,在知道林笑已经见过乔妮儿的家长之后,两位老人更加高兴了,既然女方已经没有了问题,他们更是没有意见了,他们一开始还怕乔妮儿家里看不上他们农村的呢。

    两位老人毫不掩饰自己对乔妮儿的喜爱,让乔妮儿感觉很幸福。

    没了外人,林欢终于是回到了孩子的本性,将乔妮儿给带来的礼物翻来覆去的看,拿着新衣服在身上比量来比量去,乐得合不拢嘴,而拿到笔记本学习机后,更加是欢呼跳跃起来。

    乔妮儿一下子就俘获了小姑子的心,从现在开始,林欢已经彻底的喜欢上这个未来的漂亮嫂子了。

    林笑一直都是笑着看着这温馨的场面,他现在觉得无比的满足,心底无比的充实,他回想起当初,自己一个落魄的穷学生,家里过的很艰难,可是现在却幸福美满,花销不愁,还能有能力为村子里做一些好事,真是恍如隔世,满心感慨,或许,这就是命运的神奇吧。

    如今**丝逆袭,致富了家里,带动了村子,并且抱得美人归……

    晚上的时候,林笑将一张银行卡拿了出来,交给了的林天福,当林天福看到这张银行卡的时候,心跳不由的加速起来……他似乎知道这张银行卡意味着什么了……

第八十三章 修路计划() 
“这里面……”林父有些不好意思,还有些激动,激动是因为他知道林笑给他的这张卡里一定有一大笔钱,这笔钱可以等明年开村后给村里的路修一下,不好意思的是总是要儿子的钱,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有些难为情,而且还不是花在自己身上。

    “这张卡有八百万,爸,你可以全用来给村子里修路,当然,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也不能等钱够了再修,先修一点是一点吧。”林笑知道修路是全村人的希望,只要开始修了,他们就充满希望,至少先给他们希望吧。

    林笑其实远不止这点钱,他光是《诛仙》的游戏版权就卖了六百万,再加上漫画和动漫的改编,出版稿酬,和周边的盈利,网站的分成,光是这一本,他就转了一千四百万!再加上《射雕英雄传》和《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收入,现在他已经有一千八百多万!

    他拿出五百万交给了扶摇基金会,然后准备在京城买个房子,到时候自己的父母过去时,也有个地方住,况且林欢之后念书,是一定要去京城这样教育质量高的城市的。京城的房子很贵,普普通通的三居室就要几百万,而林笑并不打算买在对角偏僻的地方,他要买一个学区房,这样算来,给父亲拿出八百万,已经是一个极限了。

    “这……”林父有些犹豫了,如果是百八十万,他会毫不犹豫的接过来,然后等开春就组织修路,但是这可是八百万啊!全村的人加起来一辈子不吃不喝也赚不到这些钱的一半……这都是林笑赚的钱,况且现在林笑有了女朋友,他拿出这么多钱,乔妮儿不会反对?

    “这太多了吧?你自己怎么办?笑笑,我是想为村里做点事情,但是你也有你自己的生活啊。”林父终于说道。

    “爸,这你就不需要担心了,我这八百万是多余出来的,该预留的钱我都预留了,而且我还在赚钱,很快就会再多起来的。”林笑看出了父亲的疑虑,连忙解释道。

    林父还是有些犹豫,低声道:“那乔妮儿不会多想吧?”

    林笑笑道:“爸,你想哪儿去了,我干什么乔妮儿是从来不干预的,再说,人家有的是钱,这点钱她才不在乎呢,而且她很支持我为家乡做点事情。”

    “那就好。”林父轻声说了一句,将银行卡接了过来,有些不自在的收了起来。

    接下来,就是研究村里怎么修路的问题了。

    林父将村长老黄,和村里几个威望比较高的人聚集到一起,加上林笑,几人就在村委会里面研究修路的事宜。

    将这个事情摆到台面上,气氛有些严肃,当大家知道林笑拿出八百万给村里修路的时候,都被震惊在当场,八百万!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他们一辈子都没敢想的数字!

    等反应过来之后是一阵的激动,兴奋,村长老黄的眼泪都留下来了!

    等激动过后,所有人都不知所措了,从没支配过这么一大笔钱,他们一时间不知都应该怎么花,最后还是林笑站了出来,主导了这次会议。

    “其实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复杂。”林笑道:“也就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只不过是工程量比较大而已,先把村子里面的路修好,底下打实成了,上面打上水泥地面就行了,现在资金远远不够,我们不能要求一步到位,柏油先不要上,等以后资金到位,再上。”

    村长老黄想了想道:“其实村外的路,我们只需要拓宽,然后铺上矿石粉,压实就好了,这样能够修的远一些,车来车往方便就够了,不需要太浪费。”

    另外几个人立即赞成,这样做一方面比较简单,他们都懂,另一方面就是节省资金,毕竟这钱是林笑出的,不能乱花,先解决必要的需求就好。

    “可是,咱邻村的大荒沟村和北甸村都没钱,咱们修路他们不会出资,这怎么办?”一个人提出了意见。

    村长想了想道:“要不我们走村子西面的那条路?那条路虽然现在已经荒废,但是清理一下还是可以的,而且里县城较近。”

    林笑点了点头,不是他小心眼,而是他本就打算将路直接修到县城,至于大荒沟和北甸村,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这条路。

    “可以,不过修路的审批文件一定要先办下来,否则的话不能修,这个要重点注意。”林笑提醒道。

    “这个可以完全放心,我外甥小栓子就在县城机关做事,这点事情应该还能帮着跑跑,再说修路是好事,又不用他们出钱,他们还能不批?”村长老黄吧嗒了一口旱烟袋,说道:“至于大荒沟和北甸村,我们可以把我们村子之间的路给修出来,这样他们也能借上光,以后就用咱修的这条路,这么多年大家一起受穷,都不容易,我跟他们的村长说一下,让他们出人,我们出料,将我们村子之间的连接道路给修了。”

    众人都点头赞成,接下来大家又仔细的研究了一下任务分配的问题,如果修路的文件批了下来,那么村子的人力是不够的,需要去别的地方雇佣人力,人多了就要有管事的,大家推举了几个管事的,把每一部分的责任都分配好,这次会议就算是结束了。

    钱自然还是由林父掌管的,到时候支出全从他这里走。

    林笑和乔妮儿在家一共住了五天,这五天之中,林笑收到很多村民们的邀请去串门,他是村子里唯一的一个有出息的人,能让大家都跟着借光,这是村里人都特别尊敬的,而且能一下子拿出天文数字的钱的人,在他们眼里那可是绝对牛逼的人,有的人就算有八百万,也不会拿出来给大家做事,这么多钱,完全够他们一家在外面衣食无忧一辈子了,所以林笑现在在村子里的待遇那绝对是最高级别的。

    这几天林笑的家里也是门庭若市,林笑在家,过来走动的人更多了,不过林父的人缘一直很好,为村里做事又是他一力主张的,出钱的人总是受欢迎。

    而乔妮儿这几天并没有和林笑总在一起,她已经嗨疯了。

    林笑的老家是山区,漫山的积雪,正是抓野鸡野兔的好时机,而农村的孩子都比较野,上山抓兔子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林欢也是这样,村里的孩子都很喜欢乔妮儿,吃过早饭就来纷纷去林笑家找她玩儿,她本身就是女汉子的性格,喜欢玩儿,再加上初次到农村山区,觉得很新奇,便跟着村里的孩子上山追兔子,下野鸡套……

    乔妮儿此刻已经完全的爱上这里的生活,每天无忧无虑的,村里的人看到她都是热情的打着招呼,好像她原本就是这个村子的人一样,她也放开一切,不顾身上的名牌衣服,跟着孩子们在三十多公分的雪地里疯闹着。

    整整疯了四天,乔妮儿的精力也是够旺盛,要是换了一般人,根本受不了……

    林笑他们走的那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二,乔妮儿是要回京城过年的,林笑把她送回家,顺便再买一些村里没有的年货,这一次,全村都要过一个好年。

    在村里人的送别下,林笑带着恋恋不舍的乔妮儿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第八十四章 《多情》完结(1/13)() 
林笑讲乔妮儿送回家后,并没有直接返回老家,而是在乔妮儿家里吃了晚饭,就坐飞机去了江连,机票是提前订好的,到了江连,也只是十点多钟。

    《多情剑客无情剑》已经到了尾声,林笑想要将其给彻底完结,老家又没有网,而年货也需要在江连这边采购。

    回到住处,已经是十一点了,林笑在飞机上睡过了,并没有困意,直接打开电脑,进入到华夏看文网。

    打开作者后台,林笑心中涌出一丝不舍,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他很喜欢,尽管他早已经知道其全部内容,但是他在更新的过程中,也是对这本书的一种怀念,如今即将完结,让林笑有些感慨。

    完结一部优秀的作品,就像是结束了一段精彩的旅行,像是与老友分别,也像是结束了一次幻想。

    使劲的摇了摇头,讲脑中的思绪驱散,林笑开始上传最后的章节,当全部上传完毕之后,林笑便坐在电脑旁,呆呆的盯着屏幕,一时间又是思绪万千。

    这本书,按成绩来说,要比《鬼吹灯》还要好不少,在订阅方面低一些,但是均订也达到了近三万,打上方面几乎是持平的,但是在出版物销量方面,《多情剑客无情剑》就遥遥领先于《鬼吹灯》了,因为武侠小说迷大部分的人还是喜欢看纸质书籍,而不愿意在电脑上看网页。

    《鬼吹灯》目前为止的销量是两百八十多万册,而《多情剑客无情剑》却已经达到了四百二十万册!这还不算时间差了,可见这个世界人们对武侠小说的喜爱,当然,这也是托了时代的福,托了政策的福,正好赶上国家重新兴起武侠文化的时机。

    十一点,正是网友们比较活跃的时候,而《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更新,就被很多读者发现了,当知道已经大结局的时候,连忙带着复杂的心情点进去阅读,尽管这一次林笑更的够多,但是读者们看的却不过瘾,他们不敢看的太快,害怕看完了,就没了。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再精彩的一本书,也有结局的时候,而对于书迷们来说,看完这本书,就像是喝光了一瓶醇美的好酒一样,总是恋恋不舍的。

    不过,美酒喝完之后,口中还留有余味,《多情剑客无情剑》也是一样,看完了,还有无尽的深思。

    吴峰是一个大龄青年,今年已经三十三了,和女友恋爱七年,最近正为了结婚的事情闹得不太愉快,已经冷战了几天了,分歧是女友想要结婚,他却还想再等两年,因为结婚了,就不自由了,他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

    他同时也是一个《多情》迷,他并不喜欢扶摇其他的书,但是唯独对《多情剑客无情剑》情有独钟,几近痴迷,书中所构建的完全不同的武侠世界,让他不能自拔。

    当他看完最后一章的时候,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书评区,论坛发表评论,而是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出神的看着屏幕上的文字。

    最后一章,可以说是总结,对全书的总结。

    “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阿飞准备去闯荡一番,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但是临走前,他这样对李寻欢说道。

    “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当然会请。“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阿飞卖了一个关子。

    “你要喝什么酒?”

    “当然是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李寻欢再最后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找到了可以将心寄托的爱人,孙小红,一个同样伟大的女人,是李寻欢最好的归宿。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要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李寻欢问道。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吴峰当时读到这里的时候,也很是奇怪,办一个酒席,喝一顿喜酒,能花多少钱?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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