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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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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成:“……”

    女人真是天底下最好的演员啊,一脸严肃使出的眼神,竟然也能让他跟过电似的全身麻酥酥的。

    (本章完)

第117章 醉酒() 
“夫君,郑娘子,前面饭都备好了,该用饭了。”此时如玉走了进来见礼道,如玉比她妹妹杜如花要得体多了,现在虽然郑丽琬已经获得郡夫人这个大唐荣誉称号,但是她还是叫她郑娘子,这显得比较亲切一点,毕竟叫一个寡妇夫人总是感觉过于疏远,虽然她心里想把她直接给扔到天涯海角去,但是表面工夫还是非常到位的,表现的不能过于明显。

    “杜娘子不提还真就忘记了,呵呵。”郑丽琬大方热情的上前挽着如玉的胳膊道,“今个又让妹子操劳了。”

    被挽着的如玉都不知道用什么表情相对了,心中暗诽:别那么感觉自我良好好不,谁是你妹子了,你就算进门,也应该你是妹子好不!

    “嘿嘿,还真有点饿了。”见了如玉有点不渝表情,李志成打诨道,“娘子,我刚刚和郑娘子在讨论煤矿之事,煤炭可比目前的木炭好烧多了,咱家今后烧窑都要靠郑娘子家煤矿的出产呢。”

    听李志成这么一提醒,如玉的表情好了不少,有求于人嘛,自然不能甩脸子了,乘着李志成出来洗手的空挡如玉跟了出来,抱怨道:“你说她非要跟咱家同桌吃饭是什么意思。”

    “能有什么意思,她整天独自一人吃饭哪有胃口,喜欢热热闹闹的一群人吃饭了呗,你也体谅一下她,其实她一个人也挺不容易的。”

    “夫君你这人太善良了,你是无所谓,可是落在别人眼中会招致误会的,说真话,郑娘子那模样,可比妾身招人心疼多了。”如玉酸溜溜的道。

    “你啊,别动不动就说怪话,累不累”李志成没好气的接过她递过来的手绢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在他的影响下,现在一家子除了那位老祖母,其他人总算是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一起进餐了,不过现在时不时的插进来一个郑丽琬,这让如玉有点不自在了。

    “好吧,不提就不提,一提到郑娘夫君就跟妾身急眼。”如玉嘟囔一声又接着道,“对了,今早管家说王家那边闹将起来,听说王家家主生前债主上门要债,要不还钱就要告官。”

    “怎么又弄出了个债主来?”这年头欠债的还不是大爷,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债主才是大爷,有如玉这个催命鬼般的债主就够要命的,现在有出这档子事,王家还真是背运连连,这下更是雪上加霜了。

    “听说是她家以前生意上挂的账目,管家打听了,有七百贯上下。”如玉的表情有点亢奋,小眼放出兴奋的光芒来,“要吃官司她家就彻底完了,妾身寻思着是不是先把债务给背过来,有了这个在手,还怕她跑了不成?”

    “欠这么多?”李志成有点愕然,七百贯可不是小数目,对于现在的李家或者更加高级的贵族来说不算是什么,但是对普通之家那就是天文数字了,这么多钱就连李志成听了都要搓牙花子,“你看着办吧,人家一个小姑娘带个小孩也够凄惨了,凡事给人留条活路。”如玉的决心很大,估计八头牛都拉不回来,李志成只能听之任之了。

    这对姐弟落在自家手中总比落入别人手中强不少,至少自己还能照拂一二,大唐虽然表面看起来一片盛世繁华,祥和安乐,百姓安居乐业,但是他的本质是封建统治制度,剥削和压迫的本质始终不会变。

    长安的人贩子市场非常的繁荣,这些人中除了一少部分是大唐军战争俘获的人口外,绝大多还是破产的农民不得以才卖身。

    “放心吧,妾身一定会办的漂漂亮亮的,免得夜长梦多。”如玉小眼露出寒光,小牙齿笑的露出锋芒。

    看了她的样儿,李志成一阵恶寒,这就是地主阶级的规则,要是自己家彻底败落了,同样有无数头鲨鱼上来夺食,这就是封建规则,无关善恶,或者说,这是所有社会都共有的法则,弱肉强食,这才是生物的最根本的法则,自己前世只是稍微的人性化那么一点,本质实际上还是没变。

    “别私下里搞,当着王家人的面把债务给接下来,让她感觉咱是出面给她解围的,就算以后你去收她家地都没法记恨你,光明磊落的别留下什么话柄。”

    “这妾身省的,接账的时候找个说话的人做见证人,看谁合适?”如玉点头称是道。

    “自己看着办吧,周围找个年龄大的就成,实在不行就直接到官衙见证也行,事情办法了多在王家坐坐,和那丫头多说说话,再从库里拉点粮食送去,演戏就演全套,不妨让别人看看,就算她还不了钱,咱收他地也收的天经地义。”李志成忽然觉得自己被黄世仁附身了,有点不好意思道,“记住,按她家原来的债主利息算,咱不增不减,这样才说的过去,还有给她延长债期到后年底,把好人做足了。”

    “夫君,三年是不是太长了点。”如玉有点迟疑道。

    “长什么长,今年她家不饿肚子就不错了,明年最多能缓过劲来,大后年让她还债务,这才仁义,怎么的你打算明年就去要债,这不明摆着是趁火打劫吗,不招人记恨才怪。”李志成白了她一眼道,“再说了,就她家那几百亩地,想还清债务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

    “妾身晓得,还是夫君有本事,事事想的周全,快吃饭吧,妾身等不急了!”

    望着兴冲冲离开的如玉,李志成只能摇头苦笑,估计这次如玉要得手了,七百贯,对遭灾的王家来说,想在两年内还上,就算李二那个老天爷的爹开眼,年年风调雨顺,估计也够呛,想不被如玉狠狠的咬一口估计很难。

    对于那个精明的小丫头,李志成真有点好奇她如何化解这一凌厉的杀招,不论如何,这次总体来说,他们李家算是帮她度过难关了,毕竟要是现在还债主钱的话,她家就真的彻底完了,连翻身机会都没了,而现在至少勒在脖子上的绳子松了松。

    就看她现在如何的解套了,李志成很恶趣味的想看看两个小妞斗智斗勇,这可比泼妇骂街有意思多了,人生处处有乐趣啊。

    咦,今天圣诞节啊,一个人可悲的差点把这忘记了,祝大家圣诞快乐!

    (本章完)

第118章 脸肿了() 
李志成不喜欢整天算计来阴谋去的过日子,还是搞搞小发明创造,和妻妾情人闺房画眉这样的生活才更有意思。

    知足者常乐,李志成觉得这句话的意思用自己的解释就是人要有阿Q精神,要不你会憋屈死,就拿上次的干旱来说吧,自己上蹿下跳,四处奔走,要不是杜楚客和唐同人帮自己背锅,这会估计得罪了一大片贵族。

    而魏徵那家伙动一动嘴皮子,就他娘造福万民,被奖励十斤黄金,宝马两匹。李志成觉得写史书那些二逼眼瞎,整天鼓吹魏徵是个穷鬼,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嘛。

    不算他的工资和福利补贴,就单算皇帝的赏赐,他也是富豪级的,就拿这次赏赐来说,十斤黄金折算成钱的话那可是一千六百多贯,单论购买力的话,相当于自己前世六七百万,呃,自己来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了,按照那个物价上涨速度,也许实时计算的话,估计快达到千万元了。

    要知道王家姐弟为了六七百贯钱都快逼上绝路了,而对于魏徵那种穷鬼来说,只是偶尔的一次赏赐的小钱,这挺讽刺的,但是这就是现实。

    封建等级制度的优越性就在这于此,每一个阶层的差距是巨大的,魏徵的穷只是相对于和他同一身份等级的人来说的,对于普通人来说,那可是超级富豪。

    所以不能去攀比,一比你就会失去生活的乐趣了,胡大夫是快乐的,他只要在李家能活的足够有地位就成了,而现在他获得和管家和账房同等待遇,所以他知足了。

    郑丽琬是快乐的,能自由自在活着,还有个知心的郎君知她疼她,这样的生活她已经很知足了;小七是知足的,如今的生活比她奢望的要好的多了,所以整天快快乐乐的缝缝补补;如玉也挺知足目前的日子,王家小丫头虽然很不识趣,很她死扛上了,但是总有一天会成为她的菜,会到她碗里来是迟早的事,与人斗,其乐融融,特别还是你占据上风的时候,这日子不要那个美呀,当然了,要是郑丽琬那个女人要从她眼前消失,她会更加的欢乐。

    看着自己身边人快快乐乐的,李志成觉得都是自己带来的,心中美滋滋的,非常的知足,这就是小人物的幸福。

    李志成见过各种各样的笑脸,但是还是有点不适应程处弼的笑脸,有点幕牛饧一镆淮笤缟暇团艿剿媲耙恢蹦笞抛煨Ω霾煌#约杭业南氯吮凰瓤藁箍吹男θ菹诺亩愕脑对兜摹�

    “怎么,程国公容许你从军了。”李志成猜测道。

    “没,不是。”程处弼憨憨的傻笑,手在头上乱挠,跟小媳妇似的扭捏着,配合他的那憨粗的大汉形象,李志成差点要吐了。

    “有事说事,少恶心人,刚吃了早饭。”李志成不悦的皱着眉头道。

    “兄弟昨天过来的时候,在前边路口把人家拉车的马给惊了。”程处弼坐着都不老实,脚上直画圈圈,看的李志成一阵恶寒。

    “别说有的没的,说重点。”李志成打了个冷战道。

    “你也知道,兄弟那匹马是烈马,还欺负人,见到不顺眼的就欺负。”程处弼吞吞吐吐的道。

    “人家马惊了咋了?”这家伙到现在也没说个重点,什么人玩什么鸟,他那马可是马王级别的上等战马,最见不得其他马和他并行了,这是动物天性而已。

    “见惹了事,我追了一里多地才把受惊的马车拉住,然后就出事了!”程处弼叹了口气道,他有点扭捏的道,“马车里出来一个小娘子向我道谢,长得不咋的,就一般。”

    “你把人家小娘子惹了?这事情找我干嘛,那该去大理寺自首,或者赶紧回家把这事情告诉卢国公,看能不能私了。”娘的,咱是有为好青年,最讨厌这种仗势欺人,强抢民女的恶少了,还他娘不好看,不好看能勾引出你的邪恶丑陋的本质出来,李志成一脸鄙夷的看着他。

    “没有,那怎么可能?兄弟怎么会是那种人。”程处弼脸色都变了,脸红脖子粗的,都快发紫了,“志成兄,别说笑了,兄弟是真的看上那个小娘子了,你说咋办?”

    “啥咋办?嘿嘿……”这家伙原来是发春了,太有意思了,再牛气的男人,遇到自己心仪的女人都会变成傻蛋加二货的。

    “别笑,这够丢人的了。”被他这么一笑,这家伙的底气倒是恢复了不少,“让兄弟看上,那也是她的福气吧,志成兄,给出个主意吧,弄不到手里难受。”

    “少找我,这种事情你还是回家和你的娘子好好商量吧,找我说这个屁用。”唐初这些权贵子弟虽然混蛋了点,但是过于出格的事情他们还不敢做。

    那些御史和大理寺官员正等着他们呢,要是能搞一票大的把自己不畏权,秉公执法的名声打出去了,那还不飞黄腾达。

    “找我家娘子商量?商量不通咋办?跑阿耶那一哭一闹,兄弟还活不活了?”程处弼脸色气苦的道,老程是个强势人物,程处弼在外边耀武扬威的,到家就彻底的歇菜了,上有老爹,下有老婆调教着,很是凄惨。

    李志成才不会帮程处弼这家伙乱出主意,这可不是前世帮哥们泡妞的事情,弄不好会害了人家小姑娘的性命,要知道程处弼的妻子出身刘家,权势不比他程家差多少,是个悍妻,弄死个把小妾那就不算个事。

    程处弼有点恨恨的道:“志成兄你也知道,兄弟早先养的几个新罗妇,后来全都没影了,渣滓都没了。”

    李志成叹了口气道:“你以为你看上就完了?把人家一个好好的小娘子弄回家去,再被弄没影了,你过意得去?”

    这就是封建贵族的恶心处,把人不当人看,别说程处弼的养的新罗妇了,就算自己养新罗妇,都有可能被如玉和小七给弄的没影,这些后宅女人杀鸡都有可能产生心理阴影,但是杀个把没名没分的女人,跟捏死几只蚂蚁般,一点心理负担都没,这是人伦,妻对妾有生杀大权,是整个社会制度赋予她们的权力。

    这他娘的就是一入侯门深似海的意思,弄死了新罗婢女,民不究则官不查,那都是黑户,不属于人口行列,而大唐女子不同,他要是硬气的弄回去,必然要给人家一个名分,倒是家中不搞的鸡飞狗跳才怪呢。

    一个小姑娘家的,怎么能斗得过家势庞大的正妻,虽然不能像新罗婢女那样搞的没了踪影全无,但是搞个病故还是有可能了,这就是害命啊。

    (本章完)

第119章 宴请() 
“那你说所怎么办,要不偷偷的养在外边吧。”程处弼有点懊恼的道。

    “少缺德吧。”尼玛,这是男人该干的事情吗?李志成有点鄙夷的看着他,“亏你说的出这样的话来,家里对不起婆娘,外边对不起人家女娃,里外不是人,太不是东西了……”李志成越说越觉得脸红,他娘的这事自己好像已经干了,自己咋还能说得如此的大义凛然呢。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本来指望志成兄给我想个办法的,难道就真的没办法了?”程处弼有点颓废道。

    “没办法。”李志成斩钉截铁的道,“你家里妻妾一大把了,还不够你折腾的,还想纳多少回去啊,你也不嫌吵吵的烦的慌。”

    自己就三女人,都能写部三国了,这帮畜生小妾一大堆,来了兴致还往自己后宅塞人,真以为自己金枪不倒呢。

    “也是啊,见她们整天哭哭啼啼的就特烦。”程处弼听他这么一说想了一会点了点头,“那就算了……”

    李志成愕然以对,这就完了,这感情还真成龙卷风似的,来的快去的快?怎么跟岛国爱情动作片似的,前一阵激烈非常,怎么能说抽身就抽身呢?

    不过也难怪,指望封建时代男人长情,还真是难为人了,像程处弼这样的贵族子弟,只要自己身体吃的消,纳个百八十房姬妾没啥问题,没完陪睡小妾不重样都成。

    “哦,对了,里边有点银饼啥的,志成兄帮忙给捎过去。”程处弼把挎着的一个包袱递过来,李志成一开始见他背着行李包袱以为他要上前线来给自己辞行的呢。

    “捎谁?”李志成打开包袱,里边有散乱的银饼,玉石,还有女子的金银首饰,应该值不少钱。

    “我派人打听了,那位小娘子就是你家的邻居,姓王的,听说她家遭灾了,日子正难过呢,兄弟好不容易动回心,本想让志成兄帮个忙找个人去送聘礼,既然没指望了,那么这笔钱财就当接济她了,权当行善。”

    李志成一脸古怪的望着程处弼,这王八蛋原来看上的是王家那个倔强丫头啊,不过也难怪,这周边出挑的女眷就那么几个,其他人家女眷出行都是鞍前马后都有随从,就连自己小七都是,这混蛋能遇到女眷估计也只有王家那个小丫头了。

    “怎么?志成兄为何如此看着我?难道这有何不妥之处?”程处弼被他直直的看着,心里感觉毛毛的。

    “你还是拿走吧,这让我怎么送去?我说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是不是嫌我背后被人说的闲话不够多。”李志成把包袱丢还给程处弼道,“这次也幸亏你先来和我商量,王家那个丫头是硬气人,别说你纳她为妾了,就是上门提亲娶她为妻她都有可能把你给打出来,至于恩惠,她就更不会受了。”

    如玉前个跑王家去要接过她家的账,直接碰了一鼻子灰,那丫头变卖自家的所有首饰和家具还债,只是象征性的借了如玉二十贯了,算是给了如玉一点面子。

    回来以后,如玉感叹了一宿,说道王家丫头变卖首饰时竟然感动的眼泪汪汪,那个感动啊,都激起了她的斗志,开始咬牙切齿起来,对于她家的地产更是势在必得,女人的思维逻辑真是不可理喻。

    “志成兄见过王家娘子?”

    “何止见过,前段时间水灾还帮她家救过灾,当初内人也想接济于她家,人家硬是不受,如今再拿一包袱钱财过去,算何道理?”自己总不能说如玉是别有企图的去周济邻居吧?只能把这大善人的名头帽子往自己老婆头上戴了。

    “难怪,”程处弼一脸笑意,豪情万丈道,“俺老程赏识的女人,怎么能差的了,当个小妾的确是委屈了她,算俺没这福分,咱们不谈此时,来喝酒。”

    他虽然说的轻松,其实心里还是不舒服的,只知道喝酒,满桌子的酒菜愣是一口没动,这对于他这个生冷不忌大胃王来说,这可是难能可贵了。

    不过也是,对于封建时代的男子,有好多人已经妻妾成群,但是很可能自己的初恋还没开始,这并不是什么怪事。

    幸好他们之间只是一面之缘,并没多少感情,最多只能算是看对眼而已,一见钟情这玩意,来的快去的也快,还谈不上暗恋,应该造不出多少伤害。

    至少喝的醉熏熏的程处弼还能自己骑马,虽然李志成知道酒驾不好,但是这个时代的男人,喝酒骑马才更显豪气,这种事情劝不住,也只能随他高兴,虽然他喝高了自己回家不是一回了,但是这次情况不同,李志成派了个下人远远的跟着,万一这家伙脑子不清醒,一激动想不开趁着酒劲爬高压线咋办,到时老程还不提把斧头找上门来劈了自己,呃,自己也不清醒了,这个时代没高压线这玩意……

    陪失恋的人喝酒真不是什么好事,一不留神自己也喝的有点高,头有点晕乎乎,得出去吹吹风醒醒酒。

    李志成觉得自己喝了酒,还出来溜达真不是什么好主意,现在已经是七月底了,但是还是酷热难耐,这气温居高不好,至少也得有三十度的高温。

    这么高的温度一蒸,自己的酒劲不但没消退多少,反而更觉得头更晕了,反胃的想吐,喝多了酒出来乱跑就是个错误,还是回家躺着的好。

    本来路程不远,酒劲上来,整个路都看的不清晰了,路面太他娘的不平了,忽高忽低的,跟走楼梯似的,好几次都差点绊跌倒了,晃的人难受,家里有水泥了,这该死的路是该好好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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