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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在大明-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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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怎么会没有触动?

    “王大人,宋举人,我也知道,陕西不仅是灾情严重那么简单,土地兼并更是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拥有土地的百姓几乎寥寥,多数都是属于佃农的那种,收获粮食之时,上缴完租种土地的粮食过后,再除去朝廷的粮税,余下的粮食才是他们的。”

    “可是,扣除了这两部分,到百姓手里的粮食已经没有了多少。就算是丰收年,余下的粮食也只是让他们过上还算糊口的日子。所以,我明白他们的顾虑之处,一旦新作物收成不好,就等于提前宣判了他们的死刑。”

    徐正明这个年轻的官员刚一说完,右侧的艾举人心里千头万绪,神色很是复杂,缓缓说道:“二位大人,我可以向你们保证,番薯、玉米和马铃薯的种植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广东、福建等地已经有不少人种植,这三种农作物不仅耐寒耐旱,产量丝毫不输于小麦和谷稻等农作物。”

    “应星,我知道这些。在京师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你编纂的《天工开物》,对于里面的内容深信不疑。尤其是关于农业的论述,加上我从一些同僚了解到的信息,曾经都是福建、广东的父母官或者是主政之人,番薯、土豆与玉米在那一带已经有了一定的种植,习性和你讲的所言不差,这也是为什么陕西之行我会带上你?”

    中间的老年官员刚一说完,宋应星就有一些迫不及待的说道:“既然这样,王大人,您深知新作物非常适合在陕西种植,只要能够坚持两三年,就能缓解陕西的灾情,你为什么。。。。。。?”

    “应星,先不说陕西战乱频发,反贼四起,搞得陕西乱糟糟的。只讲一点,新作物从未在陕西出现过,百姓对番薯、土豆以及玉米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他们怎么可能冒险种植。不妨说开了吧,咱们到的第一站西安府泾阳县盈村的尖担堡吗?那就是我的老家,连我的老家人都不愿意冒险种植,就可见百姓对新作物的抵触情绪有多大。”

    就在这时,三人还要交谈之际,一个突兀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交谈:“呵呵,就算陕西的百姓听从你们的建议,在各自的土地上种植你们的那些新农作物,依旧达到不到缓解灾情的效果。”

    三人心里先是一惊,面色僵硬起来,这番话仿佛触碰到徐正明的逆鳞,忘记了自己所处的险境,不由反驳道:“怎么可能?宋应星宋举人所带来的那些农作物,我可是亲眼见到过,并且在一些闲置的土地上种植过,绝对是耐寒耐旱。只要陕西大面积种植玉米、土豆和番薯新的农作物,就能缓解灾情,百姓们就不用那么的挨饿,食不果腹。”

    说话之人正是李自成,负责看守的农民已经消失不见,如此情形,三人就知道,那两个村民应该被这个反贼打发走了。

    行走之间,李自成距离三人越来越近,一边将手里的牛肉干抛给独眼小黑狗,一边说道:“哎,我说三位,你们也知道整个陕西的情况,不仅连年大旱,更是兵祸不断,朝廷还从这里征招兵丁,奔赴辽东,抗击后金的部队。”

    “如此情形之下,陕西闲置了大量的良田。而且,各路起义军纷纷而起,陕西绝大部分都陷入战火的沼泽之中。你们说,就算是百姓们答应了你们的要求,大面积种植土豆、玉米和番薯,但有那种条件吗?”

    李自成进屯之时的大张旗鼓,战马嘶鸣,三人怎么会不知道眼前的年轻人是谁?不是别人,正是榆中城带兵哗变的李自成。

    不同于宋应星与徐正明,两人沉浸在李自成的一番话语之中,回味其中的意思,中间的老年官员却是眉头微微一皱,看到李自成的气度,不由得心中感触:“就凭这份气度,就凭这番富有时局性的言语,这个李自成就颇有大将之风,如果不是被高家父子与参将王国逼反,将来在朝廷里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想到这里,中间的年老官员就是一阵叹息,刚想要说什么,李自成却已经来到了近前,缓缓说道:“想必三位就是朝廷派来的巡视灾情的官员,左边这位是徐光启徐大学士的侄儿徐正明,中间的这位是王微王大人,右边的就是精于农业的宋应星吧~?”

    虽是疑问的口气,却说的那么自信,很是肯定,徐正明最为年轻一冲动,不由分说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们三人的名字?”

第七十四章 招揽() 
李自成笑着摇了摇头,并不想理会徐正明,而是转头看向了王微与宋应星二人,漫不经心地说道:“就算是我这个一介武夫,没读过几天私塾的人也知道,推广一个新农作物,最好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进行。否则,就做不到天时、地利与人和,推广不了新农作物。”

    “而且,我还真的很好奇,我李自成造反也有十几天了,或许整个临洮府还没有尽知这个消息,你们不可能不知道吧?居然还敢逗留在榆中县,在马家屯推广土豆、玉米和番薯。嗯。。。让我猜猜你们为何这样做?”

    李自成嘿嘿一笑,故作深沉的沉吟起来,右手轻抚下巴,露出意味深长之色,片刻之后,自语道:“天下之大,不止有陕西一地。虽有战乱与天灾频发的地方,但也有太平之所,你们要想推广新农作物,不应该选择陕西这个混乱的地带,还是我这个反贼控制的地盘。”

    一番话下来,牵动着三人的神经,徐正明也很疑惑这个问题,江南之地就很太平,远比陕西更适合试种新农作物,为何自己的叔叔却选择了陕西?王大人与宋举人偏偏选择这个最危险的地方,反贼占领的马家屯?

    王微与宋应星顿时紧张起来,面色还是保持平静,随着李自成那若有若无的目光扫视,宋应星最先顶不住,亦或是想承担全部的责任,一旦朝廷追究下来,也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好了,李头领,不用再玩心理战了。不错,诚如你猜测的那样,天下虽大,却没有我宋应星用武之地,没有搞实验新农作的良田,作为推广玉米、土豆与番薯推广的基地。”

    就在这时,徐正明最先忍不住,几乎是怒吼般的喊出:“宋举人,这是为什么啊?一旦新农作物在马家屯推广成功,取得很大进展,就等于资敌,等于支援反贼对抗朝廷,让他们拥有充足的粮食。”

    不得不说,李自成很会装逼,摆出一副镇定自若、凡事尽在掌控的模样,又将一块牛肉干塞进独眼小黑狗的嘴里,徐正明刚一说完,朗声说道:“这个还不明白啊?整个大明王朝的土地都控制谁手里?除了皇家子嗣,余下的就是那些富商巨贾、权贵之人,百姓手里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不到两成,多数人都是在为他人种地。”

    “拥有土地的百姓,也仅仅是过着还算不错的日子。至于那些佃农,诚如你们刚才所言,不仅因为他们不敢冒险,还因为土地不属于他们,他们怎么可能做出种植新农作物的冒险行为?”

    “至于那些权贵之人,他们吃喝不愁,过着富足的生活。每到收获的季节,佃农都会如期上缴定量的租子。如此情形之下,除非是大公无私之人。否则,谁愿意拿自家的良田做实验,让你们尝试与折腾?”

    徐正明恍然,有些发呆,但更多地是不甘,眼神再次变得犀利起来,看向宋应星:“宋举人,其他地方也有很多荒芜的田地,咱们可以在那里种植新农作物啊~!何必非要在这里,这可是冒着掉脑袋的危险?”

    宋应星有一丝颓废,刚想要说什么,王微却是语重心长地说道:“正名,身为朝廷的官员,你应该知道,国库早就空虚,连赈灾的银两也拿不出,哪还有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咱们,在荒芜之地种植新农作物?而新农作物的大面积种植,想要推广和普及,怎么可能离开最基本的人力?”

    此刻,李自成已经没有心思继续纠缠下去,浪费这件事情上,为陌生人答疑解惑。随即,李自成心神一敛,打断三人还要交谈下去的趋势,朗声说道:“你们三个既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也不是为祸一方的贪官。所以,我并不打算杀了你们,还会放任你们离开。”

    刹那间,三人都是一愣,被李自成突然的两句话弄得有一些糊涂,不知是真是假?一路走来,在陕西,乃至山西的所见所闻,反贼所过之处,虽不是一路烧杀抢尽,但也是极为仇视朝廷,官员几乎无一幸免,全部被杀!

    似乎看出了三人的顾忌,并不是很相信自己的话,李自成边给三人解开绳索,边说道:“放心吧,我没有骗你们的必要。如果真想杀了你们,也不过是抬手之间的事情。”

    很快,束缚三人的绳索全部除去,刚站起来之时,李自成忽然又轻飘飘地丢出那么一句话:“如果你们还想继续推广新农作物,将马家屯作为种植的试点,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助你们一臂之力,也不是未尝不可能?”

    刹那间,三人生生止住了迈出的步伐,驻足而立,有些发愣的看着李自成,后者见状更是说道:“如果有我的出面,你们的计划将会实施的更加顺利。”

    语气一顿,李自成意味深长的看向三人,重点在王微与宋应星两人身上徘徊,随后才意有所指的继续说道:“之所以冒这么大的险在马家屯试点,种植新农作物,不仅是因为这个村子地理位置偏于东南,易于返回明廷控制的地区。还有不就是,因为这里是我李自成的地盘,将一些地主恶霸的田地分给了老百姓,百姓拥有自己的土地,你们要实现自己的计划可能性就大一些。”

    三人反应不一,徐正明急于离开马家屯这个危险之地,一刻也不想停留,深怕将自己牵连到反贼的漩涡之中。王微的态度有一些暧昧,模棱两可,用观望来形容更确切一些。

    宋应星只是迟疑了一下,随即确认道:“你说的是真?你愿意祝我一臂之力,将新农作物在马家屯推广?”

    “当然!”李自成回答的极为肯定,为了增加说服力,让宋应星坚定留下来的信念,随即又说道:“我相信,只要我开口。,马老族长总会卖几分薄面,答应在马家屯种植一些新农作物,并提供一些必要的劳动力,协助你种植玉米、土豆以及番薯。”

    就像捡到了一块大元宝一般,宋应星激动不已,兴奋非常,李自成却在这个时候泼了一盆凉水:“不过,宋举人,我要事先提醒你一下,支持你的力度不会太大,马家屯最多也就只能拿出几亩之地,作为你的试验田,种植新农作物。”

    宋应星激动的神情明显一顿,变淡了许多,但还是兴奋地说道:“能有几亩地已经不错了!只要村民们看到种植新农作物的优点,不仅耐寒耐旱,也可以带给他们相同的收成,我想他们一定会接受新的农作物,并且种植。”

    李自成满意的点点头,随即爽朗地一笑,又抛出一个好消息:“虽然马家屯只能拿出几亩地,支持你种植新农作物。不过,在其他的村落,我也可以帮你谋划一些土地。那样的话,你的愿望将会更快的实现。”

    对于宋应星而言,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或许是读书人的老实使然,不善于言词,宋应星没有过多的话语感激,却是一脸的追随之色,看着李自成:“李头领,如果您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尽管差使,在下一定会鞠躬尽瘁,使出浑身解数去完成你交代的任务。”

    “呵呵,宋先生言重了~!”李自成客套了一句,随即看向王微与徐正明二人,笑着说道:“二位大人,要不先在马家屯吃过午饭,你们再离开。”

    两人明显的迟疑了一下,很想离开,但一想到走出榆中县还有很长一段路程,如果就这样离去的话,还真走不动。因此,王微代表性的答应道:“那就谢过李头领了!”

    不久之后,老村长家里,李自成与老村长在屋子里密谈一会儿,随即二人从里屋走出,站在宋应星的面前,前者爽朗地说道:“宋先生,一切都弄好了,放心吧~!不过,你拿来的那些土豆、玉米和番薯就不用想了,都已经被老乡们给吃了。”

    闻听此言,宋应星顿时变得六神无主起来,仿佛丢了魂魄,李自成却是嘿嘿一笑,一拍其肩膀,又说道:“好了,别跟死了爹娘似的。你和王大人他们留在榆中县的种子还有呢,我一直都保存着呢。回去之后,就让人给你送过来。放心吧,不会影响你第一年种植新农作物种子的。”

    刹那间,宋应星的心里就是一松,长舒一口气,转瞬之后,反应过来,直直地看着李自成,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李头领,你认识那些种子?”

    “嗯,认识,曾经见过。”李自成笑吟吟的回答,意味深长之间,有很淡然,心里暗道:“艹,岂止是见过?老子还吃过,还见过呢!”

    与此同时,李自成不禁YY起来:“MD,老子可是在农村里待过几年,对这些再熟悉不过了。除了玉米之外,土豆和番薯的种植简单非常,幼苗更是非常培植。只需将土豆与番薯切成若干小块,埋入土中,仅仅是一颗土豆和番薯,就可以长出很多幼苗。”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番薯的成本非常之低,幼苗长大之后,可以裁剪藤蔓,插入土中,依旧可以长出番薯,还基本不用怎么浇水!”

    这一刻,李自成踌躇满志,干劲十足,只要将番薯种个一两年,就可以种出大量的番薯果腹,总比没有吃的强。

第七十五章 特种部队() 
七月中旬,榆中城原来的北大营遗址,依旧是旌旗招展,战马嘶鸣,士兵正在进行着操练吼声震天,场面波澜壮阔,威武雄壮。

    操练场之中,李自成站在高台之上,后面跟着李过、刘芳亮与马信三人。看着正在训练的士兵,刘芳亮兴奋地说道:“老大,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咱们的总兵力一下子扩充了将近一千二百人,相当于原来的三倍,你可是实实在在的守备了!”

    听着这样的话,李自成也很高兴,红光满面,李过更是说道:“叔,咱们的兵力增长还处于初期。一旦控制了榆中县全境,并将咱们的那些政策实施下去,人员数量还得狂飙上涨,最起码还要增加一千人!”

    汪汪汪。。。

    一阵狗叫声传来,众人反应不一,李自成面色一喜,李过的神色一暗,很是不自然,刘芳亮更是嘿嘿直乐,挑衅道:“李过,你的小叔黑痞来了,还不赶紧上前见礼,迎接一下?不管怎么说,那也是老大你叔认得小兄弟!”

    “哈哈哈。。。”

    哄笑一片,李过的神色更加尴尬,没有怒斥刘芳亮,反而狠狠地瞪向马信,咬牙切齿,一副恨不得将其生吞活剥的模样:“大舌头,等着瞧,总有一天,我得和你算一次总账!”

    马信却是不以为意,没有说什么,但他那表情着实气人,下巴微微上扬,露出得意之色,像是在示威,更像是在挑衅,并在乎李过的危险之言,使得后者双目喷火,恨不得立即上前教训这小子,一出胸中的恶气。

    李过无论如何也忘不了那一天,叔叔带着独眼小黑狗而归,众目睽睽之下,马信径直就向众人宣布,叔叔认了独眼小黑狗为弟弟,搞得他好不尴尬。

    不仅如此,马信还将矛头对准他李过,喊什么小叔,让他一时沦为军中的笑柄,茶余饭后的谈资。

    此刻,李自成半蹲着身体,一只独眼黑狗在身前转悠,摇尾乞怜,流着哈喇子,个头足足到了李自成的膝盖处。

    “黑痞,还真是没有给你起错名字,才出生一个多月,就长了这么高,这么生猛,小小年纪就懂得耍流氓,整天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调戏小母狗!”

    李自成宠溺的拍了拍壮实的独眼小黑狗黑痞,随即看向远方,神色一敛,嘟囔道:“差不多了,是该实施那个计划了,成立特种部队。”

    身为李自成的护卫队长,马信离得最近,就站在一侧,听到模糊不清的话语,再看到李自成一脸的凝重之色,不免郑重地问道:“老大,怎么了?有什么吩咐吗?”

    其他人也感受到了气氛的转变,听到马信的话语,都看向了李自成,似乎在等待这什么?

    李自成缓缓站了起来,身体笔直,嘴角噙着一丝得意般的笑容,悠悠说道:“咱们已经有了一千多个兄弟,该完善部队的组成架构了。”

    马信或许没有觉得什么,李过与刘芳亮对李自成的这副表现再熟悉不过了,每每这副表情,这种语气,都是一种改革的征兆,老大将会在军队里有新的大动作,更确切地说,是新的创举!

    以篮球为基点,改善手下兵员的素质,摒弃陋习;弄出奔袭越野、单杠、双杠、负重等等,强化士兵体魄;在军中提出马球的概念,提高骑兵马术的同时,增加彼此间的默契和配合。。。。。。

    这一系列的创举提出之前,老大都是这样的神态与语气,李自成接下来的话语更加验证了他们的猜测。

    “从今天开始,咱们的部队成立特种部队,从各个小队之中,选拔最为善战之人。入选之人,不仅要身手了得,精于各种武器,还要善长潜藏行踪,能够敏锐的发现敌人的踪迹。”

    闻听此言,李过不由得说了一句:“特种部队?这不是夜不收嘛~!”

    李自成看向自己的侄儿,不置可否的说道:“不错,算是夜不收。不过,特种部队又和夜不收有很大的不同,不仅要肩负着侦查敌情的重任,还要负责一些特殊的任务,比如秘密刺杀敌首,对敌人的一些重要设施进行破坏。因此,他们的行动性更加危险,更加的重要。”

    听着听着,三人从频频点头,变为倒吸一口气,这个特种部队的职责已经远远超出了夜不收的任务,任务之大,担子之重,远超一般的部队。

    容不得三人多想,李自成又抛出了重磅消息,以便更多的优秀士兵加入特种部队之中。

    “凡是特种部队的成员,在提拔、薪俸、武器装备等等,都是优先考虑的对象,并且不受其他小队队长的辖制,有很大的自主权。”

    无论是造反的起义军,还是正规部队的朝廷军队,士兵入伍参军,为得无非就是提拔与薪俸。只要有了这两个方面给予优厚的条件,士兵将会踊跃的报名参加特种部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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