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古典]道德经讲义-第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慷嗌僦稹H诵闹直穑髟怪穑允遣谖镏笮《嗌佟H诵淖钅淹撸褪且桓觥霸埂弊帧5梦锒嗾叽笳弑闵残模梦镄≌呱僬弑闵剐模反笪晷。岸嗤即螅馐侨诵牡耐ú。匀诵挠帜哑剑淅硪嘣诖恕!�
  大道之妙,非形非数,无怨无恩。圣人与大道同体,没有恩怨之心,犹如宝镜高悬,物来则照,物去则空,明体不亏,真光不昧,随机妙应,应之无情,无可无不可,无动亦无静,此便是圣人“为无为”之妙处。 
  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为天下事非为不成,非执不留。故常与祸争胜,常与物生赘(zhuì)。事之微妙已显,不知顺其自然,所以事终不成。故有为则生事,有事则劳心;为而不为,则事亦无事。圣人能致虚守静,反繁归简,虽纷纭万变之事现于眼前,犹如观掌中之果,如视手中之纹,莫不洞见其始终,莫不了知其本末,此便是圣人“事无事”之妙处。 
  “味”者,所为之理趣也。天地之至味,敛之于身心,而无不咀嚼,取之而不可竭,用之而不可穷,服食于终生而不可去,惟默而识之,不能以言语形容。犹如哑人食蜜,惟独哑人自知,别人不能知也。此便是圣人“味无味”之妙处。今日闻经之上士,若能了悟此三者之妙义,则万事俱备,无事而不圆通。 
  本章还论述处事必须慎其“始”,从开始易处着力。故河上公名之为“恩始”。 
  “慎其始”正是“为无为”之义。吴澄在《道德真经注》中曰:“所以得遂其无为者,能图其难于易之时,为其大于细之时也。天下之事,始易而终难,始细而终大:终之难起于始之易,终之大起于始之细。故图之、为之于其易细之始,则其终可不至于难,可顺至于大,而不劳心劳力,所以能无为也。若不早图之、急为之于其始,则其终也,易者渐难,细者渐大,心力俱困,无为其可得乎?” 
  此章文中所言,皆是自然辩证之理。“事之大小”,实则是言心之大小。凡事开始处于细小之时,心不敢自以为大。事虽已大,心亦不可动,始终能处微处小,如此才能成其大。“轻诺寡信”、“多易多难”等句,看起来好象是言事之难易,实则是言心之难易。“始多易者终必难”,故圣人临事开始之时,虽处之于易时,而心犹难之,始终不敢轻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所以终无难也。       
辅物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   
  “其安易持”,宁静无事谓之“安”。“持”者,守也。无论治身治国,惟有安静,易于平安。人心最难安,目欲视,耳欲听,口欲言,身欲动,心欲思,所以终日很少有安静之时,持守亦甚难。惟内念未发,外物未接,当此宁静之时,澄心于一念未起,察机于一意未发,不使心身潜藏的阴魔暗长,此时消其恶迹甚为有力,此乃修心性之良机也。倘若不然,外物一牵,情欲即动,心动之时,再去持静,就比较难了。犹如国之危乱之时,贤人在野,奸臣在朝,人民不安,国事不宁,治之已难。 
  持安之道,应当持之于上,而不能持之于下;持之于左,不能持之于右。上者即大道,左者即先天。必须清虚如一,一尘不染。如果上下相违,左右背逆,持之也难。 
  “其安易持”,其意在于使人常守于心念未起,常处于无欲的清静境界,道心才能易安易守。修身之道,制欲为先。遏欲之要,治于未然则易,治于将然则难;治于将然犹易,治于已然则难。故太上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 
  这两句话是说人在闲居独处时,心不劳于事,事不扰于心,寂然不动,持己守身,最为容易。这时若能不闻不睹,无知无觉,杳无征兆可寻,浑浑沌沌,其气柔和,其心细微,这正是破邪念,散欲心的最佳状态,是复返自然之境的最好时机。只要至诚无妄,何愁情欲不断?只要持之以恒,即可见本来性天。 
  “其兆未易谋”,是说当人的七情六欲未有征兆之时,易于守其中正。事物未始时的微妙现象,谓之“兆”。“谋”者,思悟之义。凡事尚未发生之前,是非善恶之念未起,吉凶悔吝之机未萌,谓之无事之始,也就是未兆之先。喜怒哀乐未发于外,阴阳动静由乎我心之时,此时谋之,没有后天主观痕迹,没有人我是非之念,所以易悟易谋。所悟易真,所谋易正,所修易改,效果神速。倘若事端已显,后天是非得失之心已起,可否之念多生,此时若欲去谋,必有私心欲念掺杂,必有主观思维之偏,谋之较难,效果也差。“其未兆易谋”,盖是此义。   
  【其脆易判,其微易散,】   
  “其脆易判”,“判”者,断也。当祸乱未显于事,情欲未见于色,事物还处在萌芽初生阶段时,好象草木的嫩芽一样,脆弱易破。上文“易持”、“易谋”二句,是以事比拟于理。“其脆易判”者,是言物之质地脆弱,易折易断之理。世间万物,皆是至壮老时,其质坚硬,凿之难穿,磨之不损。这好比人心已动,念机已重,其质已硬,欲止住不能,欲遏制不得。当人在心念未动之时的纯净状态,或心念初萌将发而未发之际,其势如脆嫩之芽,除之易去,而且不留痕迹;击之易烂,拔之易出,且其根不易再生。 
  修道之人,若能于喜怒哀乐未发出之际,用慧剑斩断人心情欲,灭除念头,拔掉妄心恶念,断除一切烦恼,觉性自然光明。用慧性之光照破心中一切无明,驱除一切阴邪之我,则真我必然自现。故曰“其脆易判”。 
  “其微易散”,是说事物未成形显象之前,其质性微弱,其气易散。此句再以物拟理,阐述物微易散之理。若是庞大之物,迁之必甚难,灭之亦不易。这好比人的心念已动,若要返之于未动前的安静状态,确实很难。又如事已成就,要返回到未生成之先的状态,难上加难。任何事物的发展,当其未有明显兆头时,物性至微,物形浅小,易除其迹,易亡其形。 
  修真者若能遏制人欲之私于将萌未就之时,这是洗涤心性微尘的最好时机,其尘易扫,其恶易除,其业易消。这种见微知著,在念上透机中下手克己的功夫,修持不辍,必能复其天理本性,故曰“其微易散”。 
  以上四句,易持易谋,易判易散,总是一理。人若能以无欲无为持养心身,悟其念上之机,守其心性之静,在止欲生悔上着眼,在修心炼己上下功夫,克制本心中的阴邪杂质,此时相比较于心动之时,要来得容易。无欲无念的先天状态多一分,妄心妄念就少一分;清阴增阳多一分,先天真性即长一分。如是则积小成大,积沙成塔,聚轻为重,修真之难,必化之为易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此二句再论难易不一之理。 
  “为之于未有”,是说凡是易谋易持之时,皆在心未动、事未有的无欲无为状态。因其尚“未有”,则其事之迹未著,其事之机未显。此时修之改之,克治人欲,而人欲自不生;不求天理,而天理自在本性中,浑然不缺不欠。若待其心已动,并有而为之,其事已行,安者必变为危殆,微者必显于形迹,此时虽有心为之,则为也不易矣。故曰“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人心中之尘垢易破易散者,皆是在于心性未乱之时。未乱之时,心静性正,与道合体,故心中之阴不能胜阳,心中之邪不能胜正。心静,则内道场坚固,心门紧闭,则外贼不能入内。能在此时以正道立之于内,不劳力而一心整齐,不费求而万理齐备。若在心已乱时再治,此时正性之力不足,阴邪正猖厥,虽克制,但功效甚微。若失去正心之觉,顺遂阴势,则脆者可转化为坚,微者可积而为大,虽治确实不易。所以无论治心治身,也无论应物治事,皆应“治之于未乱”。 
  治人心之乱,当在平时修心炼己上下功夫。当心未乱之时,就应闭门防盗,除阴灭贼。未乱时为之治之,用力少而成功多。若于已乱时去治,虽其心不昧,也能为治,但却需要数倍之力,奏效也慢。所以太上在此谆谆教诲,治心应治于未有、未乱之时。其理颇明,其意颇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此八句,是引喻具体事物自然之理,而验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之义。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是说天下万事万物之理,皆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即使千年合抱之大树,亦是从幼小的嫩芽逐渐生长而成。参天大树,其杆高壮,可冲于天汉,其冠大若垂云,但它却是由稚嫩的小芽逐渐生长壮大的。树木成长为合抱之势,决非起于一日,而是历经了千百年阳光雨露的滋养,渐至高大;其生生之机,开始生于毫末,终而成为合抱之木。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高楼大厦,虽高入云霄,接于星斗,但也是从地基的粒粒黄土堆积而累起的。九层之台虽高,非成于一时,其势虽雄巍高大,却是从寸土垒起的。即使现代人所建的百层摩天大楼,虽直冲云端,也是由最低的地基开始,才有其高耸入云之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跋山涉水,久经时日,行程千万里,历尽艰辛而止终点。但其进程,亦是由近至远,开始于足下第一步。千里之远,非行于一蹙,其发脚之初,则始于足下一举,起于第一步。 
  以上数句,说明了世间事物皆是由小至大,由低到高,由少至多,由弱至强的变化之理。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大木之生于毫末者,是大生于小之理。高台起于垒土者,是高以下为基之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者,乃是由近至远之理。凡此数类,皆是由微致著,积小成大,由无生有,都是人可为可执之事。木虽大,终有砍伐之日;台虽高,终有毁坏之时;行虽远,终有不行之日。由此可知,凡有为之事,终有败弊之时,不能永固;凡有执着者,终有失去之日,不能长久。人能知此理,于未有未乱之时,而为之治之。治之于清静无为之时,使之合于道体,又安能至于败?安能至于失?此乃“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义。所示之理浅显易懂,实在真切!   
  【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上文所言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皆是指世人为之于有为,执之于有执,故而有败失之患。 
  “圣人无为故无败”,是说圣人处事,不为华文,不为色利,不为残贼,不生于心,不作于意,因物付物,顺其自然。物得益于圣人者,在于全其本性,故万物各得其生,周应无穷,随宜处妙,这都是无为之功,故圣人永无败失之患。 
  “无执故无失”,圣人处事,合于自然,随事处事,上下各安其分,尊卑各得其位,不立藩(fān)篱,不有辙迹。圣人以德化愚,以财济贫,无所执,无所藏,皆是自自然然,毫不固执己见,从不执于有为。惟其无执,所以圣人能永立于不败之地。此即“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之义。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是说常人做事,或中途事败,或接近成功时而毁;或因贪位好名,或因奢泰盈满,故终无圆满之时。天下之事理,只要无私无执,顺其自然,随事应事,随事顺理,皆有可成之机。若动有私心,起于有为,或缘于我执,偏执于我为,不顾客观规律,故常常将近成之事,反而弄得不能成。盖因始慎而终不慎,所以才有其败。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人之行事,往往不能慎始慎终。或开始时过慎,终而不慎;或始而慎而中途轻忽,所以往往导致失败。果能慎终如始,戒慎于前,畏恐于后,一念不苟,本末相顾,从不懈怠,天下岂有不成之事?始则无为,终则亦无为;始则无执,终则亦无执,安有败而不成之理?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此六句是讲圣人无为之妙,以戒世人。 
  “是以圣人欲不欲”,所谓“欲”,凡是目之所视,耳之所听,口之所味,心之所思,一切物质的贪求,一切功名富贵的向往,皆谓之欲。圣人见素抱朴,致虚守静。圣人所欲者,皆是常人之所不欲,而是欲道味之欲。一切俗人之所欲,圣人皆不以为欲,而是以人世间的不欲、不能欲而欲之,此即“欲不欲”之意。人欲好彰显,圣人欲隐伏;人欲饰外华,圣人欲内朴;人心欲于色,圣人欲于德。圣人皆是反世人之不欲而欲,此即“圣人欲不欲”之义。 
  “不贵难得之货”,世间的金玉财宝等稀有之物,正是世人所尊为贵重者,而生贪求必得之心。岂不知这些难得之货,取之于崇山溟海,它能益于人,也能害于人。圣人不以这些难得之货为奇为贵,而是以德为贵,不贱石而贵玉。贵有长贵与短贵,有真贵与假贵。德为真贵,财为假贵。欲得今日假贵,必失他日真贵。故圣人贵德之长贵,而不求财物之短贵。故曰“不贵难得之货。” 
  所谓“学不学”,即圣人学常人之所不愿学、所不能学。世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世人学治人,圣人学治心。世人之学,不过修文习武,干禄求名,广之于耳目,施之于才能。圣人参天地之几微,达阴阳之造化,握进退之玄机,能知世人所难知、难闻、难悟的有无秘窍。世人所学的后天知识,圣人不学即知。圣人所学,是以世人之不知学、不能学而学之,是反世人之不学而学。此即“学不学”之义。 
  “复众人之所过”者,是指世人皆是过用小聪明,过施巧心机智,所以先天日耗,后天日损,性迷情执,外缘妄动,无所不至。渐而失本离真,常为情欲所牵,在有为世界中为所欲为,在污泥浊水中愈滚愈黑。待到黑白无常来牵命时,人去性离一场悲。 
  圣人不恃聪明,持之以纯朴,以德化天下为心,使万民复之以本然素朴,使天下众人知其所过之有害,除恶向善,恢复天真。使百姓知中正之理,执其两而用其中,去其诈而复其淳,去其昧而复其明。故曰“复众人之所过”。“过”,就是过分、过失、偏差之义。凡是“过”者,都不是中道,都不符合自然,既是自然,必不会有过。 
  圣人以万物自然之理,辅之于天下众人之心。以万物自然之德,复还于天下众人之性。使众人之心返本复初,无欲无为。使过者复归于无过,同入于自然之理。使众人之性,不执不迷。使失者还于无失,使损者修补于无亏,使暗者复归光明,使浊者洗涤得清。共禀自然之德,共享自然之美。所以圣人不敢有为,其行皆是因循自然;不敢有所造作,唯恐远失道本。有为皆非自然,不自然必不能辅万物,反而损害万物之性。故圣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重在“无为”、“无执”四个字。 
  圣人无为无执,故能辅万物之自然,无难易之情,无败失之患。倘若人心一动,一有所为,便干扰自然规律,所以未有不败者。倘若识心一起,一有所执,随相所转,未有不失者。人能无为无执,执两用中,以无驭有,则与圣人等同。 
  学道之人,终以辅万物自然之本,利益万物之性为目的。理之自然谓之“性”,性之自然谓之“天”,天之自然谓之“道”,道之自然谓之“无极而太极”。天地万物,莫不各得此理,莫不蓄含此性。修道者要辅万物之自然,必须先要遵从万物自然之性,辅万物以“不过”之理,以无为顺其自然之情。故圣人辅万物以“不为而为”,以“不学”为学,以“不欲”为欲,无执无为。持其安,谋未兆,皆是“不敢为”,而是以自然辅天下。修道人学圣人修己治人之道,于此而尽矣。 
  天下万事自然之理,皆以道之一理而贯之。天下万物自然之性,皆以道之一性成之。事得自然之理,其事无不完美。人全自然之性,其性无不德善。自然之性,犹如太虚一般,无时不圆明,无时不清静。不容造作,不受污坏。若少有一丝造作,则私欲即生;若稍有一毫污坏,则天理即灭。天理既灭,则尘劳妄想,无所不有;私欲既生,则是非人我无所不起。当此之时,我法性中的自然清静境界,必化为无底之业坑,满腔内尽是无明。动念之处,皆是魔障刀兵,自然之性,浑体都是污浊黑洞。 
  纯真之性既被阴物牵缠,性妄动则恶心生,岂可谓自然之性乎? 
  修道之人,若求自然之性,当于私欲妄念未萌之先,先求其不见不闻之空妙,则自然之性即可现见。所谓“不见不闻”之妙,即去除四相,无人我是非,无欲无为之际,无尘无垢的真性方可显露。在心为性,在事为理。 
  文中所谓“复众之所过”,“复”者,返还也。亦即返本还源,返朴归真,还复我本有之善性德心。所谓“辅”,即助也。不仅自己复返自然,还应当辅助万物,使之返还复归其自然正性,复返其固有之本善。这就是圣人宏道治天下之本心,亦是修真证道者的根本目的。 
  修真人既以万物为师,感万物养育之恩,又要辅万物全其自然之性。万物与人类共体,同源于大道,同处于天地之间。万物各尽其天然之性,养育帮助了人类。人对万物若缺乏爱心,不复不辅,就好比源头之水不清,分支江河之水岂能清乎?人虽为万物之灵,须臾难离万物的滋养。万物之性正,则可助养人之正;万水之源清,则可滋育万物之性纯净。是故修真之上士,辅自然之性,事不妄为,机不妄动。非自然之实地,则寸步不行;非自然之实理,则一言不发。 
  修真人身处尘世,与万物自然同体同用,同呼吸共命运。当效万物自然之性,终日行而终日未尝行。事来则应,事去即静;虽身在应事中,心却在事外。行当行之事,步步有实地;应不得已之事,应过不留滞。处世待人,与缘人交往,终是不得已而言;言而自然,未尝有心而言。所以言而不言,言言不离天理。若能如此而行,即可得大自在,可谓得理全性之人,其易破易败之患,何能有乎?       
玄德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