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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弟子之荡平六国-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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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平接过李灵的外衣,稍微拧了拧,控出少许水来,再展开,用手撑着,在火焰上方烘烤。只见一股股水汽氤氲而起,赢平熟练的反转着衣服,眼睛看也不看一旁蜷缩着身子,双手抱肩,蹲在地上的李灵。

    “看,烤好了!”不大一会儿,赢平抖一抖烘干的衣服,转过身递给李灵。

    李灵本来在地上蹲着,努力把自己的身子蜷缩成最小的状态,此时看到赢平直视过来,顿时感到无地自容。一瞬间只产生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跑。离开这个人远远的,不在他面前丢人现眼了。

    脚下一用力,大腿微伸,半个身子已经直起来,不料起身太猛,牵动了背上的伤势,痛的她闷哼一声,一屁股坐到地上。这一下双手自然撒开,不再护在胸前,整个上半身毫无保留的暴露出来。不过还好,最里边穿的还有一个肚兜,护住要紧之处。饶是如此,也有部分身体看的清清楚楚。雪肤玉臂,美不可言。

    弄到现在,赢平倒觉得不好意思了。他刚穿越而来,就有一个美娇妻陪在身边,男女之事早就经历过。现在这种情景,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李灵,看这紧张的样子,就知道是个黄花大闺女,毫无男女独处经验。越是这样,越是紧张,越容易造成尴尬的局面。

    “你坐起来。”赢平语气里没一点情绪。“我给你看看你背上的伤势。”

    李灵想拒绝,但赢平的口气没半分商量的余地。况且背上伤口一直在痛,不处理一下,恐怕会加重的,留下暗疾也说不定。罢了罢了,面子事小,生死事大,既然到了这步田地了,让他多看一点又如何。只是,他总是一副无动于衷,不近女色的样子,难道,我的身材就那么差劲儿吗?李灵想到这里,又是一阵懊恼。、

    一会儿觉得尴尬,一会儿又恼恨对方的冷血,一会儿心里又莫名伤感,李灵心里翻江倒海,反而盼望着这种场景能永远的保存下去,大家都不走出这个山洞,永远就这么待下去,多好。

    赢平可不懂女孩子那么复杂的情绪,他径直绕到李灵身后,用外科手术医生的眼光,观察起后背上的伤势。伤口不大,也不严重,但必须尽快处理,再晚点就发炎了。

    赢平取下随身携带的一把小刀,在火焰上烧一下,做手术刀使用。然后又从行囊里取出麻药,涂到伤口上。李灵只觉得伤口顿时麻木起来,刚才剧痛已经不见了。

    “你在我身上抹的是什么东西,怎么麻麻的?”李灵觉得有点不对劲。

    “麻药!”

    “麻药是什么药?”

    “如果不抹点麻药,待会儿你会痛昏过去的。”赢平言简意赅,不给她解释太多,顺手拿起了已经烧过的小刀,准备动手术了。

    要说这麻药,举世只有赢平的军医再坨一个人有。当时再坨按照赢平的配方,配置出大量麻药之后,制成糊状液体,装在一个小葫芦里。赢平知道这种麻药的珍贵,就特意问再坨要了一个小葫芦,以备急用,没想到这次真的用上了。

    “我要动手了!你小心点,现学现卖,做的不好,别见怪!”赢平面对李灵整个雪白的后背,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伤口。所谓”目无全牛”,大概就是整个境界吧。

    “嗯。”李灵没其他办法了。此时有伤在身,她坐在地上,赢平手拿刀在她后背上比比划划。真正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也不过如此。爱咋地咋地吧,反正他也没什么恶意。李灵心道。

    麻药已产生效果,赢平手拿刀子,正要先清理一下伤口,割掉烂肉,再敷上随身携带的金疮药就好了。正待割下去第一刀,突然,赢平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从洞深处的甬道传来,同时,鼻子也闻到了一股腥气。

    不好!赢平暗叫一声,手也顿时僵住了。

第六十三章 大战蟒蛇() 
有时候事情就是来的那么突然,从有所感知到真身出现,只是一瞬间,赢平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条两丈余长的大蟒蛇已经蹿到面前,直扑蹲在地上的李灵。

    因李灵在前,赢平在后,正要给她做个小型的外科手术。这下子李灵反而首当其冲,成了人肉盾牌了。

    这头大蟒蛇应该是这个山洞的主人,在洞里边卧着。它对这群不速之客显然不满,两只黑漆漆的小眼睛闪着阴毒的光芒,张开血红的口,呲呲的吐着信子。皮肤上有土黄色的花纹,身子如水桶粗,随便一个蠕动,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看样子它很是狂躁,似乎下定决心要把这个娇嫩的女子一口吞下去。

    李灵在战场上虽然杀人不眨眼,但毕竟是女人,碰见这种长条软体动物,还是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此时早就吓得花容失色,僵在地上不会动了。间不容发之际,赢平来不及多想,一把抱起李灵,纵身一跳,闪到火堆后边。

    蟒蛇这一扑就扑了个空,看到他们退到火堆后边,却是毫不停歇,高昂起蛇头,前半截身子越过火堆,又是一剪,直接向他们缠过去。蟒蛇的身子极度灵活,像软鞭一样,眼看就要抽他们身上。

    赢平知道若是被这家伙缠住,那可没半分逃脱的希望。虽然是抱着美女一块被缠,但他宁愿不尝这个滋味。蛇身软鞭抽到之时,就是蟒蛇发力之时,和它比力量,赢平还没那个自信。

    说时迟,那时快,赢平抱起李灵,一个懒驴打滚,围火堆滚了半个圈子,绕到大蟒蛇身后,躲开了蛇身软鞭的攻击范围。正要喘口气歇一下,蟒蛇的尾巴却又像长了眼睛一样,如同一把铁扫帚,横扫而来!

    赢平此时身在地上,怀中还抱着李灵,脑子还不清醒的时候,蛇尾已经扫过来了。如果被巨大的蛇尾扫中,那可不是好玩儿的。来不及细想,赢平脚下用力,抱着李灵,一个旱地拔葱,跳出一米多高,堪堪躲过了蟒蛇这一扫。

    原来大蟒蛇攻击,一般就用这三个招式,一扑,一缠,一扫。一般的猎物,或者是人,极少有能躲过这三招必杀技的。三击不中,它的劲头就泻去了大半。这三式兔起鹘落,一气呵成,极是快速,只在电光火石之间。所以里边小洞打的惊心动魄,外边大洞的赵军竟然没发觉什么异常。

    蟒蛇三击不中,正待蓄势再来,但赢平显然不能一直被动挨打。把李灵往地上一放,飞身而起,直接跨骑到蟒蛇的身子上,同时手中的“手术刀”也没闲着,不管青红皂白,向着蛇身子乱砍。

    蛇皮甚厚,常年累月形成的角质层好像一副盔甲,保护着蛇身不受外力所伤。但赢平的刀也不是凡品,刺的虽不深,但刀刀见血,给大蟒蛇极大的杀伤。这把刀是秦宫高手匠人打造成的防身利器,去年生日时,秦王给他的儿子们每人送了一柄。赢平一直随身携带,刚才准备做手术刀用,现在竟然做了刺蛇之用。

    蛇吃痛不过,在地上乱爬乱撞,搅弄得整个山洞都一片狼藉。一不小心碰到火堆,蟒蛇又被烧得难受。此时这么大的动静,外边的赵军早就闻声赶来。但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奇怪的画面,只见赢平骑在蟒蛇身上,如同骑在一条长龙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乱砍,蛇身虽坚硬,但早被砍得血肉模糊。蟒蛇想反转身子缠住赢平,却苦于用不上力,浑身上下好像哪个关键点被拿住了,全身的力气都无法凝聚。想调转蛇头去咬,却总找不到下口处,就已经被刀子逼回。只觉得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能凝聚的力气越来越小。

    “用不用帮忙?”李灵在外围高声喊道。此时她已经缓过神来,退在一旁观看。身边也有大量的赵军士兵,只要她一声令下,这蟒蛇立马就被剁成肉泥。但她也知道。猛将杀敌,又是在优势情况下,骤然上去帮忙,简直是上去抢功劳。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军队,这都是不成文的规定。

    “不用了,它已经快不行了。”赢平嘴里说着话,手上的刀却是丝毫未停,劈头盖脑的向大蟒蛇砍去。大蟒蛇此时只有挨打的份儿,毫无还手之力。挣扎的力量也越来越小。唉,谁让它一开始就那么猛呢。三招用完,劲头就泻去大半,一旦被人拿住,只有挨宰的份儿了。

    “赶快把它杀了吧,我不想再看到这大蟒蛇了,太恶心!”李灵一边说,一边又往后走了几步。毕竟,刚才的突然袭击让她现在还心有余悸,现在又看到这血肉模糊,蛇身蠕动的场面,一时半会儿还受不了,只想快点结束。

    “好吧!”赢平刀子一闪,径直切向蛇腹。蟒蛇好像有所感应一般,极力蜷缩着身子,躲避这致命的一刀。它知道有些地方是玩玩不能被碰的,可这个人总那么了解他。步步被压得喘不过来气。罢了罢了,这难道就是克星么?

    但大蟒蛇浅浅的思想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下一刻,它的肚子已经被豁开,一颗硕大的蛇胆滚了出来。赢平伸手接住,又从身上拿出一片油布,细心的包好,放在怀里。至于大蟒蛇,早就僵直了身子,一动不动了。

    赢平起身从蟒蛇上离开,浑身上下沾满腥臭的蛇血。但赵**士看他的眼光,却像仰慕英雄一样。李灵也是饱含柔情蜜意的看着他,回想起刚才的惊险场景,又是一阵阵后怕,又是一阵阵感动。种种复杂情绪又袭来。

    “来吧,让我继续为你做手术,做完之后,我就要赶紧离开了!”赢平手拿沾着蛇血的手术刀,望着李灵,似笑非笑的说道。

    “你要去哪儿?”李灵一惊,眼睛里充满了关切。“再说了,你两次救我姓名,我还没好好报答你呢。跟我回去,见到我爹,他可定也非常赞赏你!”

    “报答?”赢平哈哈一笑。“若是求报答,我早就不管你了!”

第六十四章 胜利会师() 
“那好吧!”李灵欲言又止,不再多说其他的。吩咐军士打扫洞穴,将大蟒蛇拖出洞外,然后默默的重新坐下,让赢平继续给她做手术。赢平也不客气,上麻药,割腐肉,敷金疮药,再包扎,一板一眼,有模有样。虽然是第一次做,但赢平也在现有条件下把这个小手术做到了最佳效果。

    “注意多休息,不要碰到伤口。”赢平将手轻搭在刚包扎好的伤口上,似乎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得赶紧走了,再不走,我的兄弟们就该说我重色轻友了!”

    “真的要走啊?”李灵幽幽的问了一句,嘴巴微微一蹶,平日里英气勃发的眼睛,现在却充满了无辜,留恋,不舍。

    赢平赶紧把眼神移开,他怕再看下去,自己就要被李灵的表情融化,挪不动脚步了。

    大踏步走开,牵过自己的战马,赢平头也不回的向洞外走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为他断后,他必须得去找他们了。至于这里,至于李灵,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还会再见面吗?”李灵奔出洞外,好像夸父逐日。

    “应该会吧!”赢平骑在战马上,依旧头也不回,只有声音远远的飘来,“或许是在战场上!”

    快马加鞭,离开这座山,赢平原路返回,直奔先前的战场。毕竟,那里是和兄弟们分开的地方,必须得过去看看。越往回走,心里越是忐忑,害怕突然出现的秦军尸体,害怕数量极少的秦军是否能抵挡得住优势匈奴军的围攻。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骂自己重色轻友,连一向神勇的座下战马也跑的口吐白沫,气喘吁吁。

    跑了大半天,终于到了原战场,但出乎意料的是,战场已经空无一人,地上流的殷红的鲜血,破败的军旗,显示这里曾经有一场激战。但独独不见匈奴兵和秦兵的尸体,躺在地上的全部是赵军尸体。这可奇了怪了,最先离开战场的一方尸横遍野,不知厮杀到什么时候的两方竟然不知所踪了。难道人间蒸发了。或者又是集体穿越走了?想到这里,赢平不禁都笑了起来。自己是个穿越者,碰到一些无法理解的事情时,总喜欢往穿越上靠拢,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哪有那么多穿越啊。还是好好找找吧。赢平又是自我宽慰,又是自我调解,心情格外起伏。

    对了,临别时和他们约定,如果走散了,就到狼居胥山汇合,说不定他们在那里等着呢,去看看吧。也胜过漫无目的的寻找。

    想到这里,赢平找个干净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拿出随身携带的风干牛肉,一袋马奶,打起尖来。战马也撒开绳子,让它在这大草原上随便吃个饱。

    要说这风干牛肉,马奶,本不是秦军的标配,但赢平在出发之前,就考虑到了这一趟任务的特殊性,学着匈奴人,多准备了一些牛肉,马奶,以备军需,没想到还挺管用,军需辎重大大减轻,单兵作战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吃饱喝足之后,赢平继续上路。此地距狼居胥山有二百来里,骑马的情况下,大半天就可以赶到。赢平心急,速度更快,两个时辰后,已经望见了连绵起伏的群山,如一道屏障挡在草原南北。和南边的阴山遥遥相望。正是鼎鼎大名的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以北,就属于匈奴腹地了,以南,还会有中原民族的势力在渗透,时常发生大大小小的战争。赢平知道,后世的西汉王朝,就有一个叫霍去病的将军,孤军深入,所向无敌,歼灭大量匈奴军。并在狼居胥山勒石立碑,刻下丰功伟业,成就一代名将。史称“封狼居胥”。

    心中思绪万千,前想五百年,后想五百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只有一个穿越者在这万千大山中骑马独行,赢平只觉得自身之渺小,宇宙之广大。就算自己身负绝学又如何,就算穿越者拥有开挂般的技能又如何,世事之难,非一朝一夕之功。鬼谷子老师的训诫,早日完成统一六国的梦想,不知何时能实现。

    正在伤今怀古的当口,猛然望见前边一座山峰人声鼎沸,旌旗飘扬。定睛一看,不是他的特战百人队是谁?想不到出生入死之后,依然能在这里会师。刚才的伤感又烟消云散了。突然间,浑身又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感,只觉得没有办不成的事儿,没有打不赢的仗。有了这群兄弟,什么都不在话下!可见,人的心理变化有多快,只需要看到这群有力量的伙伴,就可以重新燃起斗志!

    “兄弟们,我回来了!”赢平拍马赶上山来,说不出的轻快。

    “嘿,兄长回来了,那赵国的小姑娘没把你迷住啊?”白亮依然是老不正经的坏笑。

    “回来了就好!我们没事,兄长也没事!”霍木青持重的多,说的也是实在话,安心话。

    赢平满意的看着这些兵,眼神扫过去,在极端的时间内就数了数山上有多少秦兵。一个都没有少,特战百人队还是满员,连重伤的都没有。

    “喂,臭小子们,你们是怎么做到的?我让你们断后,你们没埋怨我吧?”赢平显然对他们的零战损很是好奇。

    “嘿兄长说这就见外了,为兄弟两肋插刀,让我们断后也是职责所在。”白亮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

    “至于我们怎么跑掉的嘛,那就需要霍兄弟和我的手段了。”说到这里,白亮的表情又明显的显摆,炫耀起来了。

    “好小子,到底怎么摆脱掉那股匈奴军的?”赢平微笑着问道,现在的他极有耐心,又有十足的好奇心。毕竟,胜利会师,兄弟重逢让他甚是高兴。

    我们当时就是如此如此,如此如此,嘿嘿哈哈,噼里啪啦,就把那三千多熊罴军制服了。白亮一边说,一边表演,说当时的情景,以及当时的破敌之法。赢平听了一会儿就明白了,原来他和霍木青又一次发挥了斩首行动的威力,上去直接挟持了熊罴军首领,并作为人质。匈奴军不得不收兵罢战,秦军撤出战场后,才把匈奴首领放回。匈奴军打扫战场,把匈奴军尸体运走,于是战场上就只留下赵军的痕迹了。

    “原来如此,也辛苦你们了!”赢平甚是赞许,“关键时刻挟持匈奴首领是不错的选择,成功退出战场,保存我方实力。不杀他也是对的,免得我们多结仇怨。总之,你们做的很好!”

第六十五章 北海之滨() 
“兄长,下一步怎么走?”白亮和霍木青齐声问道。

    赢平目视远方,眼神中充满坚定,“既然匈奴大单于在北海,那咱们就直发北海!来个直捣黄龙!传令诸位兄弟,修整一夜,收拾行装,明日出发!”

    “诺!”整个百人队齐声一呼。

    第二天一早,一支百人左右的商队又行进在宽广无垠的草原上。要说匈奴的地盘也太大了,此地离中原腹地有两千里,离北海还有两千里。两千里地,怎么也得走上个十天半月。

    一行人晓行夜宿,饥餐渴饮,穿过草原,越过沙漠,走上高原,终于在第十二天下午,看到了一片大水域。水波浩渺,一望无际,虽然和真实的海还有差距,但也不遑多让。

    这就是北海,赢平在前世时只在地图上看到一片蓝绿,如一片狭长的树叶,东北西南分布。神往她的风采,想象她的气息,那时她叫贝加尔湖,是世界上最深的湖泊。

    时当盛夏,一路之上,秦军将士早就受够了酷暑之苦。特别是过沙漠的时候,炎炎夏日更是把人都快烤熟了。但一到这片水域,立马就感到一阵凉爽,让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怪不得匈奴单于在此地避暑,真会享受啊。

    因为匈奴单于经常临幸于此,加上环境优美,这里的人口明显多了起来,大多是牧民,也有商人,官吏,军士。人口一多,就成了城市,所以此地也叫北海城。根据探听来的消息,大单于的行宫就在城北,最靠近水岸的地方。明天一早,赢平等人就准备以秦国国使身份,拜会大单于,商讨合击灭赵之事。

    “兄长,这地方可真凉快啊,这个北海可真不错,待会咱们去海里游游泳去吧,洗洗一路上的风尘。再说了,我还没见过大海呢。”白亮很是兴奋。

    赢平白了他一眼,“你啊,就知道玩儿,玩遍中原还不行,现在到了匈奴,还想顺带着玩玩匈奴的美景。我可告诉你啊,北海的水可深着呢,里边还有一些水怪,恐怖无比,专一兴风作浪,吃人不吐骨头,你要去我也不拦你,但被水怪吃了,我可不管啊。”

    “真的假的,还有水怪啊?你怎么知道的?”白亮在战场上虽然英勇,但对这些未知生物的恐惧,却来自于人的天性。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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