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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魔霸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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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林锋微微吁了一口气。因为击杀了这几个人的缘故,穿然莫明其妙从地球穿越过来的郁闷与茫然和种种不舒服的情绪就消散了不少。
  随后,因为心情松懈下来,就不禁想到自己接下来要该做什么。毕竟,自己对这个世界,可是人生地不熟啊。
  “嗯……话说回来,这具身体的实力也是有些弱,根本无法将游戏中赵云的实力发挥出一成来。不然的话,就算是千军万马在前,箭雨如飞,我也能杀他个七进七出,所向无敌了。
  “这个世界,是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所以,不管我是想要悲风伤秋怀念过去,还是想要在这世界中出人头地,都得先找个地方好好调养一下,让这具身体的实力变强,能将记忆中的力量全部发挥出来,那时再作打算吧……”
  林锋想着,看了看周围倒地的几个敌兵,心中一动,掌中长枪微微一挑,划开那些人的衣甲,就看见他们藏在怀中的钱袋子鼓囊囊的。
  他也不客气,就把这些东西当作战利品,当作打怪爆掉的了,也免得日后遇上“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事情。当即枪尖一挑,一个个钱袋飞了过来,取出其中装着的金币,移到自己的兜里,再把这些空袋子给丢掉了。
  随后,又从地上兵士的身上扯下几块破布,将枪杆子的血擦干净,再找了一把看起来顺眼一点的长剑挂在背后,同时还负了一个战弓,和一筒箭。
  一般的箭囊,也就藏了十几支箭。不过林锋在游戏里习惯了一百几十支箭藏在背后,此时也多塞些,根本不管这具身体的臂力如何。
  看了看附近的战场,林锋突然抽起背后的箭支,手一抖,嗖的一声,飞箭将那边正晕倒的小队长的咽喉给刺穿。
  确认刚才的敌人都死透了,林锋才寻了一个方向,朝外走去。
  没多时,附近的死尸越来越少,并隐隐听到了不远处有水声传来。
  出了小树林,一眼就望见前面有一条小河,河水上游还算清澈,下游的水已被血染红,腥味弥漫。
  河边,正有三个骑兵在那里清洗着身上的衣甲武器和马匹,全没注意到林锋从这边树林里走出来。
  见状,林锋不禁摇摇头:“居然没有人警戒就都下水了?取死之道啊。”
  眼睛一瞄,发现那三个骑兵手中都没拿弓,一个洗枪,两个拉着马僵洗马。而且,还都是敌兵。
  妙极!!
  林锋不假思索,从背后取下弓,将箭搭在弦上。
  同样的,一股异样的熟悉感涌上心头。恍惚间,便觉得自己就曾经练习过不知多少万次。抬弓拉弓,每次都累死累活的,但是,练习的效果也很强大。百步穿扬算什么?迎着大风隔江一箭射断帆绳,一箭射杀百步外蚊子的大腿,那都是正常。
  “不需要击杀敌人,但却要能一箭同时牵制三人,所以……”
  箭头瞄向了某只马屁股和某名士名的肩窝。
  嗖的一声,利箭飚出,划破空气,擦过一匹马的屁股,洞穿了一名敌兵的右肩,沉重的力道还撞得他一下子载倒河中去。
  一时间,马嘶狂跳,撞到了另一匹马上,两匹马同时拉得那两名抓着僵绳的骑兵一个趔趄,也差点倒进了河中。
  而林锋早已朝这边奔来。
  他右手执枪,左手将弓挂回脖子上。
  说时迟,那时快,一下子就冲到河边,长枪横扫,就将那两名手忙脚乱的敌兵给挑入河水中去。
  “你们是敌兵,但只是我这具身体原先主人所在国家的敌人,却还不算是我的敌人,也没看清我的样子,所以才饶你们一命!!”
  林锋心想着,已是纵身跳到一匹马上,用力一拉僵绳,一股温暖的热流从他大腿涌入马身上,一夹,那马狂嘶,便朝前奔去。
  逆着河流朝上游而行,然后改道走入小路,一路狂奔。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大亮,日头已过中天,到了下午,林锋才让马慢了下来。
  跨下这马的耐力很强,似乎不是用来冲锋用的战马,而是后勤所用的,狂跑了这么久也没见累垮下。
  四周看不见人烟,附近却有个山谷,林锋心中一动,就驱马朝那谷中走去。
  这山谷很是清幽,谷中有溪水流过,更深处,马就行不进去了。
  林锋心想:“周围的地型我不熟悉,那匹抢来的马身上有烙印,容易被敌军认得,胡乱闯荡很危险。倒不如在这里修炼一段时间。毕竟这里不大方便大队人马行动,而且湿气重,想纵火烧山也困难,再加上水中有鱼,不愁吃的,最是方便不过。”
  于是,就将那些敌兵放在马鞍上的干粮给拿了,把马放了,自己朝谷中走去。
  到了溪边,林锋将背上的剑取下来,就着溪水将剑上残留的血迹都洗干净,提起来,将剑脊当镜子一照,上面就浮现出林锋的面容。
  刹那间,林锋呆住了。
  我靠!
  我靠!!
  我靠靠靠!!!
  这也太像了吧?!!!
  剑面上浮现出来的面容,不是帅得惊天动地,也不是丑得鬼哭神号,而是跟林锋在地球时的模样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除了这面容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很年轻的样子,别的就跟林锋在地球上的模样差不多。如果拿出林锋十六七岁时的照片一对应,那保准是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原来这个倒霉鬼长得跟我一模一样,怪不得我灵魂会穿越到他的身上了。不过,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岁,倒是件好事。”
  林锋心里想着。
  如此,就在这谷中安顿了下来,静心修炼。
  饿时啃干粮,渴时就随便喝点凉水。这里的水比地球上所谓的矿泉水还要干净,以林锋现在的体质,根本不用担心拉肚子。啃完干粮,就拿枪扎水里的鱼,一扎一个准。这鱼肥美,大补,对调养身体有极大的好处。


第3章 实力提升,突飞猛进
  就这样,一晃眼,一个多月时间过去了。
  这些天,居然没有敌兵追来,倒让林锋白担心了。
  这一天,谷中山崖下呼呼风声响着,不是自然界的风,而是林锋在练习武艺。
  手中一杆银枪,如同活过来的龙似的,蜿蜒旋转,围绕着他的身体,舞得几乎是泼水不入。枪尖切削着空气,枪杆抽打着空气,发出一阵阵呼呼声和啸声。一股狂风,从他舞枪之处,朝四面八方涌去,吹得周围方圆数丈的地面落叶纷飞,尘烟四起。
  突然,枪头飞快地旋转着,爆发出一阵白亮的光芒,狠狠地刺入旁边一块长宽高逾丈,重达数十吨重的巨大岩石中。
  就听哗的一阵巨响,碎石纷飞,那块巨大的岩石,竟被林锋手中长枪给洞穿了,刺出一个碗口粗细,长达近丈的洞口,然后再一搅,巨石纷碎。
  “梨花乱舞”,赵云的枪系必杀技之一,通过注入真气快速旋转枪头,造成强烈的洞穿效果。在这个世界,用来对付那些拥有斗气护体的人,最好不过了。
  随后,林锋手一收,随手将枪抛到一旁,拿起背上的长剑,在原地快速旋转舞动起来。
  剑如银蛇,将他全身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这可是真真正正的泼水不入。记忆中的赵云,就是在湿淋淋的天气当中舞剑从一间房子出门,漫步雨中再走回来,最后身上除了两个裤脚,别的地方都滴水不沾……没办法,地面太泥泞了,赵云还没达到舞剑时踏雪无痕的境界。
  这时,就见林锋身形一冲,剑锋一指,刷刷刷的几声,挥扫出五道半人高的弧形剑气,最中间那道竟有大半个人高,将他的身前都挡住了。
  噗噗噗的几声响,五道剑气狠狠轰在山崖崖壁上,炸出一个巨坑,而且岩面还凝着出一层厚厚的寒霜。
  “潜龙出海”,赵云的剑系必杀技之一,在向前突进时挥扫出光波剑气攻击敌人,附带强烈的冰系伤害。在这个世界,对付那些拥有斗气的人,可令对方体内斗气运转速度变慢。对付普通人,甚至能将对方冰封。
  “无聊啊!!!”
  林锋一阵长叹,随手抛开手中的长剑。
  他莫明其妙地获得了赵云的记忆和能力,来到这个世界后,这些能力还比游戏中的能力强化了许多,但是,他还是有些不满意。
  因为,他一开始是打算在这里潜修到自己能将记忆中的能力完全发挥出来,然后再出去横枪扫天下的。
  但现在看来,他有些高估了自己忍耐寂寞的能力。
  以他一直以来的半宅性格,能在这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网络没有小说可看的地方,每天练武十六个小时以上,累了或困了就打坐练气,从不睡觉,饿时吃着没有盐的水鱼和飞鸟,身上只有一套越洗越白的衣服,一个人孤伶伶地坚持苦练了一个多月时间……这已经是件大奇事了。更别说要等到将这具身体的实力变强。
  据估计,要等这具身体完全发挥出记忆中的实力,最少也还要五年多的时间。
  因为,林锋发现了,记忆中的赵云可比游戏中的赵云要强大得多了,想要完全发挥出那记忆中的实力,要花费的时间自然更久。
  游戏里的赵云,十大技能,每一项最高只能提升到“专家级”。十二项必杀技,只能提升到“十级”。
  但根据他现在的记忆,十大技能当中的“弓术”,“枪术”,“剑术”,“玄术”、“防御术”和“马术”,都可以提升到“大师级”,然后再晋阶到“宗师级”。
  十二项必杀技,不仅能提升到“二十级”,甚至还能够突破“二十级”,达到更高的强度。
  而且,更为强悍的是,根据他继承过来的记忆,那左慈就曾跟赵云说过,如果将“枪术”和“玄术”修炼到“宗师级”,并且最强大的枪系必杀技“亢龙无悔”提升到十五级以上,那就可以将“亢龙无悔”这一招凝聚为“领域”,让身体周围的光波枪气无穷无尽,出入百万大军,如同信步闲庭。比这个世界的斗圣还要强大。
  而如果在拥有“领域”之后,“剑术”和“弓术”都达到“宗师级”,并将大部份的必杀技并融入领域之中,就可以达到“破碎虚空”的境界。
  至于“破碎虚空”有多强大呢?左慈没说。
  左慈是赵云的师父,这没错。左慈是神仙,这也没错。但偏偏那老家伙修炼的是玄术,以玄术入道。所以,对于“以武入道”然后“破碎虚空”会拥有什么样的能力,左慈那家伙也不知道。
  以前,那赵云一直没能凝聚出“领域来”,最大的缘故就是因为他的许多“必杀技”是必须通过“杀气”来释放的。
  杀气是什么?
  杀人多了就有杀气。
  按照左慈的说法,就是杀人后,死人的魂魄怨气依附在枪尖上,再用真气将灵魂碎片和种种怨气逼迫出来,就会形成光波。所以,杀得越多,必杀技就越强大。
  但是,赵云再牛也不可能亲手屠师百万,所以,这就成为制约了他实力再进一步的原因。
  而现在,林锋穿越到这个世界,拥有了那个赵云的记忆,还得知了一点这个世界的“斗气”的修炼知识。结果就发现,他可以将体内的“内力”或“真气”什么的玩意,转化为“斗气”,用“斗气”来取代“杀气”,一样能够将赵云的那些必杀技施展出来。
  只要真气源源不绝,那必杀技就能够像普通的招数一样,不断地施展出来。这样,想要将“枪术”突破到“宗师级”,根本不难,想要让必杀技提升到“十五级”,也不难。据林锋的估计,最多也就几年时间而已,到时侯,他就比这个世界的斗圣还要强大了。
  但是,现在他忍不住了。
  修炼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弓系、剑系和枪系的必杀技各掌握了两项,六项必杀技都不过两三级这样的强度,他就耐不住性子修炼下去了。
  为了变强,哪怕受再大的苦,林锋也能忍受。因为他知道,不论想要获得什么样的强大能力,就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付出大量的汗水,甚至是要付出鲜血,才能够得到回报。所以,他也能忍受得了修炼之苦。
  但是,他可以每天花上十六个小时练武,以静坐练气代替休息睡觉,却难以忍受寂寞,难以忍受周围长时间没有别人,只有独自一人的孤伶伶的感觉……这是人类的天性。
  “也许……我现在出去,也够强大了吧?”林锋喃喃说着。
  据他了解,这个世界的斗气文明相当之发达,大陆上可谓高手如林,强者辈出。
  按照这个世界的等阶分级,从弱到强可分为:战士,斗气士,斗气师,大斗师,斗王,斗霸,斗尊,大斗尊,斗圣,斗神。
  每个等阶分为十级。十级“战士”突破后,就是一级“斗气士”,十级“斗气士”突破后,就是一级“斗气师”。以此类推。
  达到斗圣境界,那就是飞天遁地,拳破虚空。
  但可惜的是,斗圣只在传说中,就连大斗尊,也是上千年不曾出现过了。而斗神,更是数万年前的强者,数万年来,不曾听说过有谁再达到斗神境界。
  所以,大陆上如今最强大的就是斗尊,但斗尊都是老不死,数量稀少,还隐藏在一些偏僻大派之中,根本不参与世间俗事,只一心寻求突破。
  而比斗尊弱的斗霸也多数是老头,为各个大国的供奉,也是专心寻求突破,以便延长寿命,往往只在国家将亡之时才出来帮忙一下,一般不会出现。
  再弱一点的斗王就可算是一方霸主了,可以称为超级强者了,为各国的镇国之神器,为大国之元帅级人物,地位尊荣,不轻易与后辈一般见识。
  再下来,就是大斗师了。所以,在大陆上比较活跃的,也就是“战士”“斗气士”“斗气师”和“大斗师”而已,大规模国战或宗派大战时才会出现“斗王”。
  按照这个世界的实力划分,许多大家族的青年才俊,也不过“斗气师”而已,那已是天之骄子了。
  如果按照游戏的划分,那就是二十几级的人物,从小修炼,最少要一年提升一级以上才能如此强大,资质稍微差一点都不行。
  “那我现在的实力,大概是什么程度呢?”林锋喃喃说着,觉得有些模糊。
  他一个多月前,还不会使用内力转化为斗气,更因为这身体的缘故也用到必杀技,却能够轻易将三级“斗气士”给灭掉。
  那现在有了必杀技,最少最少也是“斗气师”的级别,甚至,还要更强大……嗯,看看那一招“梨花乱舞”,不过是枪系必杀技最弱的一招,已能碎石如切豆腐,想必能够洞穿斗气师的护体斗气了……
  而凭着“防御术”……嗯,游戏中的“防御术”是提升主角的防御能力。但现在,却变成了一种“护体真气”了,比金钟罩还牛。就算是斗王来围攻也未必不能撑住。若是一心想逃跑……嘿嘿,那“马术”在游戏中是提升战马的能力,而现在却变成了“人马如一”之术,林锋可以将体内的真气注入马的体内,跑起来那速度快得……除非对方会飞,否则还真没办法奈何得了他。
  “好,既然这样,那就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林锋就要去闯天下了!!!我要用手中银枪,闯出一个大大的名头来。然后,争取十年内,修炼到‘破碎虚空’的程度,把这个世界的什么斗圣斗神全都打趴下,把他们统统招来当小弟,当臣属,让他们进贡,让他们把什么金银玉器天材地宝武功秘笈统统都进贡过来……嗯,如果这个世界还有斗圣斗神出现的话……”
  想着,林锋就再也呆不住,赶紧收拾东西,出谷去也。


第4章 美女出场?恶俗啊
  这一天,林锋骑着一匹瘦黄马走在山间小路上。他双手松开僵绳,暗暗将真气注入瘦黄马体内,以此来煅炼真气。
  同时,还一手拖着长枪,一手拿着一根没了箭头的箭杆,箭杆上穿着几只烤鸟,就这么吧滋吧滋地啃着。
  “唉,没有盐,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真是郁闷啊。”林锋喃喃说着。
  他座下的这匹马,其实就是他一个多月前放走的那匹。没想到这马居然没跑,只在山谷附近转悠。一个多月来,它没饿死,但却瘦了一大圈了。也不知是因为以前在军队里吃得太好,现在吃草不习惯,还是因为林锋一个多月前赶着这匹马跑得太厉害却没给它补充营养的关系。
  林锋出谷时,这马很有灵性地欢声嘶叫,跑过去亲热地用脑袋摩娑着。于是,它就又成为了林锋的坐骑。
  一人单骑,从谷中出来两天时间了,居然一个人影也没见,也不知道是不是走错了。
  突然,林锋一拉马僵,顿住了马步,然后静静地侧耳倾听着,就发现前方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娇叱声和兵器交击声。
  “咦?好像是有人?哈哈,太好了,刚刚迷路找不到方向就听到人声,真是太幸运了。”
  他虽然也想到了前方可能有人在打斗,但却不大放在心上。
  随手丢掉那串烤鸟,双腿一夹,一股真气涌入瘦黄马的体内,那马就得得得地载着他朝前方跑去,很是兴奋的样子。
  很快,绕过一个弯道,林锋就看到前面是一块相对低缓的斜坡,迎面就见两位年轻美丽的女子朝这边不断跑来。
  左边一位是十七八岁的样子,深蓝色的长发以紫缎在末端缚着,肤色细腻白皙,明眸皓齿,穿着一袭鹅黄色的长裙,但却有些脏了,有几处裂口,沾着血迹。手中提着的剑也有多处破损,脸色慌张焦急。
  右边那位则是二十三四岁的模样,一头金色的长发,身上穿着黑褐色的武士服,紧身皮甲将那成熟饱满的美丽身段完美地勾勒了出来,手中提着一支阔剑,满脸的冷峻之色。
  在两人背后较远处还追着七名手持大刀的壮年汉。
  一看到林锋,那名蓝发女子顿时大呼:“救命啊,救命啊!!!”
  而那金色女子却是一阵紧张,身形一顿,显然担心林锋是敌人一伙的。但看到林锋那洗得发白的衣服,跟那些衣着光鲜的匪徒比起来,相差得太远了。
  于是,就跟着那蓝发女子一起跑了过来,看着林锋跨下的瘦马,心中在质疑:“这马瘦成这样,还能跑吗?不过,也没办法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当即诚恳地道:“这位小兄弟,我们路上遇了匪徒,家人护卫都被他们杀死了,请求您救一救我们,载我家小姐逃出去,我们愿意付给您一笔丰厚的报酬。”
  “你让我载你家小姐逃出去?那你呢?你怎么办?”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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