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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工程师-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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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边的人各自上马,临别时,本塔尔汗在一群蒙古骑兵的簇拥中间,还不忘回头高声提点:“王大人,还请抓紧时间,我可翘首以待啊!”

    王欢回了他一个友好的挥手,掉头驱马而去。

    夏夜无云,明月高挂,繁星密布,照得大漠中的沙地清晰无比,虽然晚霞已落,但星芒月光足以让赶夜路的人省去的打火把的麻烦。

    米喇印带着骑兵,拥着王欢一气奔出去十几里地,直到看到嘉峪关那高高的关楼在皎洁的月辉中露出了一圈黑色的轮廓,才放心的松弛下来,让坐骑放慢速度,恢复马力。

    到了这里,才算是进入了明军的控制范围,可以松口气了。

    王欢悠闲的骑在马上,极目四望,黄沙戈壁的苍凉景色尽收眼底,四周甲叶铮铮、铁骑环绕,远处高大的关墙门楼巍然耸立,加上长刀在手,骏马奔驰,塞外秦时明月汉时关的诗意如一副水墨画般映入眼帘,不禁心怀澎湃,豪情顿生。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高声吟唱,将脑海中第一时间反射出来的一首古诗随口诵读出来,人在马上,诗词洒了一路。

    少年俊杰,白马甲衣,在月光下犹如天降神兵,看得后面的一群人不禁有些呆了。

    马万年通文墨,知道这首诗的来历,不由得兴致勃勃,看着王欢眼神莫不充满崇拜。不过米喇印武夫出身,大字不识几个,看文书都费劲,当然听不懂诗词了,只能大眼瞪着王欢,有心想拍拍马屁,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不过马屁不能拍,他也依然有话要说,看看即将入关楼,他拍马紧追几步,堪堪与王欢并骑而行。

    “大人,你刚刚与扎萨克人的盟约,末将觉得他们不会那么听话的。”他斟酌了一下用词,方才开口道:“本塔尔不过为了让你开互市,才满口答应与我们结盟,真要让他明着跟东虏干仗,他没那胆子。”

    王欢从望天赏景的情绪里收回心思,笑着答道:“哦?此话有何根据?”

    “大人,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米喇印有些气馁,觉得王欢的智商不应该想不到这一点:“你的说辞虽然慷慨激昂,但蒙古人早就成了二皮脸,他们的血性在大明立朝时就被太祖皇帝打没了。东虏征蒙古,林丹汗那么强大的英雄,都败在了皇太极手下,遑论这些部落酋长?他们早就怕了,之所以还肯跟我们做生意,本塔尔不过有些怨气外加贪心而已,要他们在大人几句话的蛊惑下就背叛东虏,他们没这胆量。”

    王欢赞赏的看看米喇印,鼓励道:“说得不错,继续说。”

    米喇印舔舔嘴唇,有些窘迫道:“这个,末将只能想到这些,无话可说了。”

    王欢见他尴尬,笑着夸奖了他一句:“能想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你对草原上的局面,已然了解了很多。”

    “不过呢,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王欢接着道,放慢了马速,骑在马上的身子在月光下拖着一条长长的影子:“我的这些话,说给叶赫部、察哈尔部,或者其他部落的人听,不但没有用,还会当场跟我翻脸,你我这两百多人,能不能活着走出那废堡来,都是个问题。”

    他说得轻描淡写,却惊得米喇印浑身都是冷汗,如果让王欢死在这里,或者受一点点伤害,他就算把全家都绑了送到石柱去,也抵不了这罪过啊。

    米喇印脸色发白,王欢却不以为然,继续道:“喀尔喀部就不同了,这个部落是个大部落,与察哈尔部比起来就小一点而已,更关键的是,他们是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真正的血亲,和那些为了权利而自称黄金家族后裔的野心家不同,他是真的。”

    “血管里的血,决定了不论他本塔尔愿不愿意,其他蒙古部落都会把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因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威胁,一个阻挡在成为草原霸主道路上的拦路石。”

    “女真人很狡猾,为了控制蒙古,他们用了分而治之的方法,抬起一部分部落,打压一部分部落,很自然的,抬起的必然是新起的听话的部落,而类似喀尔喀部扎萨克人这样的部落,必然是打压的。原因无他,就因为他们曾经也是霸主。”

    “所以说,本塔尔虽然市侩,却有着对东虏难以启齿的怨恨和刻在骨子里的自尊,我吼他凶他,你看他恼了吗?还不是乖乖听着,因为我说的,正是他心坎里的疙瘩。”

    “我提出的条件,解开了他的心锁,和他互市,用兵器交换他的马,等于武装了他的人,让他有足够的实力重新站起来。至于********,不过是一张吸引他的空头支票,让他看到绚丽的前景而已。”

    他长篇大论,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才停下来匀口气,米喇印脑袋都大了,一时间消化得有些吃力。

    不过他非愚笨之人,很快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开口问道:“大人,这也有问题啊,一是本塔尔武装起来了,万一他用咱们给他的兵器掉过头来打我们怎么办?二来,那********草原,你都说了,是空头什么的,听起来像是假的意思,本塔尔能想不明白吗?他会为了这句假话而跟我们走?”

    “空头支票,就是没那回事的意思。”王欢拍拍额头,这时代没有支票的概念:“这两个问题,很好解决。”

    他笑着看向米喇印:“一切的盟约,都建立在绝对的实力基础上,没有实力,就没人会跟你结盟,他们只会靠过来抢你、欺负你,榨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所以,我们只要让本塔尔知道,我们的力量,是最为强大的那一方,那么假的就会变成真的,想掉过来倒打一耙的强盗,就会变成跪在你脚下的狗!”

    (本章完)

第325章 出兵() 
时间苒苒,转眼到了九月下旬,虽近树木萧瑟的秋日,但肆虐的秋老虎仍然把天地间烤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此刻的汉中,已然成了一座兵城,充满着肃杀紧张的气氛,就像这炎热的天,就差一把火就能点着。夔州军风林火三大营头,齐聚城中,整军备战。

    经过豪格骚扰四川的一战,王欢对每个营的规模做了修改,为适应越来越宏大的战争规模,扩充了人数。

    每营原本有千人队三个,合计三千人,在这个基础上,王欢提拔了在前一次战役中有功的将士,升为队长和百人队长,每营新增了三个千人队,每营增加到了六千人。

    增加的三千人,一千为与原本的千人队一样,为步兵营,一应规制编成,与原来的完全一致。

    另外两个千人队,一个全部是骑兵,将李定国的人马选取精锐,得精兵三千,打散重新编为三个队,分别配置到三个营头中去,作为机动力最强的打击力量,充作一旦战事焦灼、起到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

    还有一个千人队,则是车营,装备着一水的四轮大车,四轮大车仿照偏厢车的样式打造,搭配夔州兵仗局新造的轰天雷,行军时可以装载给养物资,算是辎重营,战时将四轮大车的支架一放,厢板落下,就成了一道道固定的城墙,成为牢不可破的后方屏障,而轰天雷可以抬上战场,用恐怖的火力予以敌军毁灭性的杀伤。

    本来王欢还想用大车拉载弗朗机炮,但实心弹丸在野战中的效果并不怎么好,除非大量装备齐射,否则杀伤能力远远及不上轰天雷,况且弗朗机炮的重量比轰天雷要重上许多,于是在没有开发出新式大炮之前,王欢放弃了这个打算。

    如此一来,王欢麾下的风、林、火三大战兵营,分别各有千人队六个,其中四个步兵队,一个骑兵队,一个战车营,装备各异,功能不同。

    从此之后,夔州军的作战方式,有了质的变化,以前光靠鸟统和灭虏弹以及长枪阵的招式,变得更加的花样繁多,层出不穷,完全可以根据对手的阵势,选择性针对性的碾压。

    新增的兵,要抓紧时间进行基础性的队列训练,加强团队意识和服从观念,特别是要提升勇气,完成平民到军人的转变;老兵则要提高战术素养,进一步的磨合相互间的默契度和配合作战能力。

    而鸟统手们,依旧在夔州军鸟统教头严明德的率领下,练习着端枪的姿势和射击的准确性,每一发铅弹都是宝贵的,每一两火药都得之不易,像明朝军队一样滥射乱打,毫无益处。

    王欢也参杂在鸟统手们中间,端着一杆鸟统,前面架在一杆插在地上的月牙斧上,左手托枪,右手握着握把,食指搭在扳机上,全神贯注的瞄准十丈远的一个草把子,凝神静气,稳稳的端着枪瞄了好大一会,才轻轻的压下扳机,等到一口气屏住,全身最为稳定的那一刻,猛然扣下。

    “砰!”的一声闷响,铅子飞出。

    后坐力的作用下,统身猛地向后一冲,王欢的手不受控制的被统身带动上扬,措不及防之下,鸟统差点脱手而飞。

    幸好身边一直盯着他的严明德眼疾手快,伸出一只手及时的抓住了鸟统,才免去了王欢出丑。

    王欢吓了一跳,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打换装黄色火药的鸟统,没有想到,后坐力比装黑火药的鸟统大了数倍。

    “大人,我夔州军的火药霸道无比,装药量已经减少了许多,仍然劲道十足,第一次打准备不足,很容易发生刚才的情况,只要打过一次,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力度了。”严明德怕他难堪,连忙给他台阶下,解释道:“末将教导鸟统手,都要先练习手劲,待到手劲能抓稳握把不至于脱手的时候,方可练习射击,大人一来就能开火而鸟统不脱手,已经很难得了。”

    王欢看看远处毫发无损的草垛子,心道这一枪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还很难得?

    他知道严明德心意,于是摆摆手,转移话题道:“这么一来,手劲倒有了,却是浪费了训练射击的时间,不能快速的提供大量的鸟统手。”

    严明德困惑了,迟疑的答道:“不过,这是必须的啊,不这样做,根本抓不牢握把,也就难言打准了。”

    “后坐力大,无非是手腕力度有限,不能抵消火药产生的冲击力,可以用这个办法解决。”王欢拿起鸟统,四下里看看,从地上捡起一块扁扁的木板,接在鸟统后面:“装一个枪托,射击时抵肩射击,用肩膀来卸去这股力道,肩部乃全身最稳的部位,即可在射击前提供稳定的支撑,又可在射击后控制统身不飞。”

    “枪托?”严明德眨眨眼,不明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王欢又给他说了一遍,才让他堪堪明白枪托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他听懂之后,脸色大变,连连摆手,摇头道:“不可不可,大人,这枪托不可装?”

    王欢有些意外,枪托是后世革命性的发明,怎么就不能装了?

    “大人,这鸟统射击时火星四溅,用手握着握把,眼睛隔药池老远瞄准都会被溅一脸坑,装上枪托隔得更近,火星溅入眼睛,这人可就废了。”严明德直言道:“况且,鸟统手们心里都对炸膛有抹不去恐惧,打枪时能距离统身远一点就远一点,哪里还敢用肩膀抵着鸟统去扣扳机,一旦炸膛,人就完了。”

    王欢恍然,原来如此,火绳枪的时代,这倒的确是个问题。

    “不过这枪托的确有用,抵住肩膀,无论力道多大都能稳定控制,可惜了。”严明德将木板夹在鸟统尾部,抵住肩窝子试了试,举起鸟统向四周瞄了瞄,有感而发的说道:“其实如今我们夔州兵仗局出的鸟统很不容易炸膛,如有巧匠能解决火星迸溅的问题,就好办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欢眼前一亮,想起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兴冲冲的朝严明德肩上一拍,正要说些什么,却听校场边上一人飞奔而来,口中高叫着:“大人,大人,京中有旨意到!”

    旨意?王欢皱眉,皇帝又要自己做什么了?莫非还要嫁个公主过来?

    ……

    稍息之后,王欢换上了一身官服,沐浴更衣后,施施然走入汉中行辕的大堂里。

    汉中川陕总兵行辕,没有在汉中城内,而是建在汉中城东门外五里的一片旷野中,说白了,就是个军营,以粗木为墙,以壕沟为障,搭建了无数房屋,外加一块巨大的校场。

    王欢的大堂,就是其中一间极为宽大的木墙草顶的房子。

    当王欢迈步入内的时候,堂上一个身穿五品官服的兵部员外郎,正一脸震惊的站在房子中间,抬头四处打量着,不可思议的眼神里,满是对一名当朝伯爷、堂堂正三品的挂印总兵,居然把自己的节堂安置在草房里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

    听到脚步声响,员外郎停下不断摇动的头,急忙转身,看到了王欢。

    “平凉伯有礼,下官见过伯爷。”他躬身施礼,虽然是来宣旨送堪合,宣布朝廷的命令,但上下尊卑的礼数不能乱,王欢地位官职远高于他,应该施礼。

    王欢大刀金马的略略点点头,从他身边走过,坐到居中的主位上,朝旁边一伸手:“上差有礼,请坐。”

    员外郎经常出外差,见过无数比王欢更加跋扈的外镇武将,倒是不以为意,答应一声,坐了下来。

    他坐定之后,也不耽误,直接掏出了兵部堪合文书,递给了王欢,连带着一五一十说出了朝廷的意思,他用词很得体,非常谨慎,小心翼翼的不要得罪了王欢,毕竟外镇不服朝廷调令,已经很长时间了。

    王欢验看了火漆,拆开封皮匆匆阅过,心道果不其然,永历皇帝押宝在自己身上,想让西北出兵,与姜瓖呼应,从北方攻过去,搅乱清军部署,让多尔衮南北失措,按下葫芦浮起瓢,趁乱取利。

    仔细看了堪合文书,王欢沉吟了片刻,似乎在思考。

    那员外郎很忐忑的看着他,生怕王欢开口提出条件,因为他这次来,什么都没带,没有朝廷的粮草,没有犒赏的银两,就空口白牙的要王欢出兵,这简直是耍无赖,试想,哪里有朝廷调兵,还要军镇自己解决军饷粮草的。

    “好,我这就准备,月底出兵。”王欢放下文书,淡淡的说道,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应当、责无旁贷的事情。

    员外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愕然睁大了两眼看着王欢,身子因为惊讶而有些前倾,胸前一根亮闪闪的吊坠,不经意间从他的领子里掉了出来,挂在脖子上璀璨生辉。

    王欢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毕竟男人戴项链在这个年代很少见,他看了看那根发光的东西,双目顿时圆瞪,比那员外郎的眼睛睁得还大了几分。

    因为他看到的,那员外郎衣领中掉出来链子上,赫然挂着的,是一个耶稣像!

    耶稣像,天主教的标志,而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并不广泛,具体在此时的大明朝,不亚于佛教在欧洲的罕见度,能看到一个挂耶稣项链的天主教徒,极为不寻常。

    王欢的脑海里,立刻炸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这两个人,在明朝的历史上,堪称空前绝后的天才,百年难得一遇的国宝。

    王欢屏住呼吸,竭力控制住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的手,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用略带结巴的声音,颤声问道:“敢问这位大人,姓氏名谁,在兵部任何职司?”

    不待别人回答,他就亟不可待的又问道:“可是姓徐?可是姓孙?”

    员外郎已经从惊讶中恢复过来,正在低头暗自感慨,这位平凉伯不愧是忠君事国的良臣,什么要求都没提,就答应了出兵作战。

    所以当王欢语调古怪的发问时,他才抬头看向王欢,那张因为激动而扭曲的脸让他吓了一跳,不自觉的朝椅子上缩了缩,惊恐的答道:“姓、姓徐,下官姓徐,乃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徐尔觉是也。”

    话音未落,王欢仿佛中了邪一样一跃而起,猛扑过去,将徐尔觉从椅子上拉了起来,一个熊抱过去,口中不住的狂笑。

    (本章完)

第326章 孟乔芳的援军() 
看着王欢那张笑得合不拢的嘴巴就在自己的鼻子跟前晃悠,一股子刚刚从靶场上带下来的刺鼻火药味直冲鼻孔,徐尔觉刚刚对王欢建立起来的良好印象立刻被刺激得荡然无存,惊恐而又万分诧异。

    “王大人,王大人,有话好好说,好好说。”徐尔觉以为王欢失心疯了,拼命的用手抵御着王欢热情的熊抱,口中惊叫道:“大家都是斯文人,斯文人。”

    王欢这才醒悟过来,发现自己失态了,笑吟吟的住手,拉着徐尔觉重新坐下,亲自端起茶壶,给他倒了一杯新茶,笑容可掬的看着他直乐。

    徐尔觉心头直发毛,碰都不敢碰那杯茶,瞪着王欢又不敢动,生怕这位统兵大将疯疯癫癫的莫不把自己抽刀砍了,这里隔朝廷中枢千山万水,都没处说理去。

    王欢哪里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乐了一阵才坐回原位,开口问道:“徐大人祖父可是崇祯朝文渊阁大学士、太子太保、内阁阁臣徐大学士?”

    徐尔觉一愣,不由自主的点头道:“不错,正是亡祖。”

    他心头暗道,此事朝中人尽皆知,王欢何故发问?

    王欢更加高兴了,看着徐尔觉如看着一个脱光了衣服的美人一样,两眼放光,兴奋莫名,就差流下口水来了。

    永历皇帝不识货啊,居然把这位大爷派来做传信递消息的芝麻事,徐尔觉是何人?大明科学宗师徐光启的嫡孙,深得其祖父的真传,更是清初火器大家戴梓的授业恩师,他对火器的了解程度,虽及不上明末火器之父毕懋康,却也极为出色。

    踏破铁鞋也找不到的人才,如今此人竟然自动送上门,怎么能让王欢不高兴,不兴奋?

    而且听徐尔觉说的,他当的竟然是什么职方司的员外郎,职方司是做什么的?掌武将功过考核,跟练兵铸炮半点关系都没有,肥缺倒是肥缺,油水丰厚,却根本不应该是徐尔觉该呆的地方。

    “徐大人,既然来了,就别急着回去了,我这里有一些东西,涉及枪炮火器方面的,还请你多多指点指点。”王欢笑眯眯的说道,像是一个诱骗小女孩进屋的金鱼佬。

    “这个……”徐尔觉顿觉不妙,这是要把自己扣下啊,那哪儿成,家小都在广东,得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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