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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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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事项未获履行而遭到损害(第77节)。其实,公务人员所应履行的,按其直接形式来说是自在自为的价值。

    因此,由于不履行或积极违反(两者都是违背职务的行为)所发生的不法,是对普遍内容本身的侵害(参阅第95节关于否定的无限判断)

    ,从而是侵权行为,或者甚至于是犯罪行为。

    对特殊需要的满足有了保证,就可以消除外部的匮乏,个人就不至因匮乏而玩忽职守以追求特殊需要的满足。受权执行国家事务的人员得到普遍的国家权力的保护,可以免受其他主观方面的侵害,免受被管辖者因私人利益等等受到与之对立的普遍利益的损害而产生的私人激情的侵害。

    第295节

    要使国家和被管辖者免受主管机关及其官吏滥用职权的危害,一方面直接有赖于主管机关及其官吏的等级制和责任心,另一方面又有赖于自治团体、同业公会的权能,因为这种权能自然而然地防止官吏在其担负的职权中夹杂主观的任性,并以自下的监督补足自上的监督无法顾及官吏每一细小行为的缺陷。

    附释 官吏的态度和教养是法律和政府的决定接触到单一性和在现实中发生效力的一个点。公民的满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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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国家963

    对政府的信任以及政府计划的实施或削弱破坏,都依存于这一个点,这意思是说,感情和情绪容易把实施的方。

    式和方法提高到等于应实施的内容本身,尽管这种内容。。。。。

    本身可能是课税。由于这种接触是直接的、亲身的,所以在这方面自上的监督①比较不能完善地达成它的目的。这种目的还可能遭到官吏共同利益的障碍,因为他们会结成一个集团以对抗他们的下级和上级。这种障碍的消除,尤其在那些国家中,其制度在其他方面还多少是不完善的,使最高主权的干涉成为必要而且合法的(例如,腓特烈二世对有名的磨坊主人阿诺尔德事件的干。。。。。

    涉)。

    第296节

    然而,为了使大公无私、奉公守法及温和敦厚成为一种习惯,就需要进行直接的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以便从精神。。。。。。。。。。

    上抵销因研究本部门行政业务的所谓科学、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进行实际工作等等而造成的机械性部分;同时,国家的大小也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为这个因素可以减轻家庭联。。

    系和其他私人联系所占的比重,也可以削弱和麻痹报复心、仇恨心和其他类似的激情。

    在为大国的最高利益服务的过程中,这些主观方面就自然而然地消失,同时服从普遍的利益、观

    ①诚如黑格尔在巴伐利亚所经历的(《黑格尔的来往信札集》,第1卷,第130页;参阅库诺。费舍:《黑格尔的生平、著作和学说》,第2版,第92页)。——拉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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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第三篇 伦理

    点和事业的习惯也会逐渐养成。

    第297节

    政府成员和国家官吏是中间等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全体。。。。

    民众的高度智慧和法律意识就集中在这一等级中。这个等级之所以不致占居贵族的独特地位,它的教养和才干之所以不致变成任性和统治的手段,是有赖于主权自上而下和同业公会根据自己的权利自下而上所做的种种设施。

    附释 司法以一切个人的特有利益为其客体,然而过去一个时期,它曾变成营利和统治的工具,这是由于法律知识被淹没在渊博的学识和生疏的语言中,法律程序也被蒙蔽在错综复杂的形式主义中。

    补充(中间等级的意义) 国家的意识和最高度的。。。。。。。

    教养都表现在国家官吏所隶属的中间等级中。因此中间等级也是国家在法制和知识方面的主要支柱。没有中间等级的国家,因而还是停留在低级阶段的。

    例如在俄国,一方面是一群农奴,另一方面是一批统治者。这个中间等级的形成,是国家的最重要的利益之一;但是只有在上述那种组织中,也就是比较独立的一定的特殊集团拥有相当的权利、官僚界因而不敢胡作非为的地方,才能做到这一点。按照普遍法而行动和这样行动的习惯,就是这些本身独立的集团形成一种对立势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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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国家173

    三 立法权第298节

    立法权所涉及的是法律本身(因为法律需要进一步规。。

    定)

    ,以及那些按其内容来说完全具有普遍性的国内事务。

    立法权本身是国家制度的一部分,国家制度是立法权的前提,因此,它本身是不由立法权直接规定的,但是它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通过普遍行政事务所固有的前进运动的性质,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补充(国家制度的发展) 国家制度本身是立法权。。。。。。。

    赖以建立的、公认的、坚固的基础,所以它不应当由立法权产生。因此,国家制度存在着,同时也本质地生成。。。。。

    着,就是说,在它自身的形成中向前运动着。这种前进。

    的运动是一种不可觉察的无形的变化。例如,德国各邦诸侯及其家庭的财富最初是私人财产,然后未经斗争也未遇到抵抗变成了国有土地,即国有财产。这种情况之发生,乃由于诸侯们感到有需要使财产完整不分,并要求邦和邦的各等级对它给与保障。这些保障同财产巩固存在的方式和方法错综交织,致使诸侯对财产不再享有单独处分的权利。

    又一类似的情形是,从前皇帝是法官,在帝国内巡回审判。由于教养在单纯外表上的进步,外部的理由使皇帝有必要把法官职务逐渐移交给别人去行使,结果,审判权力就从国君本身移转到全体法官。因此,一种状态的不断发展从外表看来是一种平静的觉察不到的运动。久而久之国家制度就变得面目全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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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3第三篇 伦理

    第299节

    这些对象对个人说来,可以较确切地从两个方面来规定:(甲)个人从国家那里可以得到什么,可以享受到什么;(乙)个人应该给国家些什么。第一方面包括一般的私法,包括自治团体和同业公会的权利以及一般的组织设施,而间接地(第298节)包括了整个国家制度。个人应给国家的东西只有折合为金钱,即折合为实物和劳务的现行普遍价值时,才。。。。

    能公平地规定,同时还按下列方式来规定:让个人按自己的意志选择他所能承担的特殊的工作和劳务。。。。

    附释 普遍立法权的对象应该是什么,由行政机关来管理并由政府来调节的应该是什么,大体上可以这样区分;前一领域所包括的按其内容说来是完全普遍的,亦即法律的规定;而后一领域所包括的则是特殊的东西和执行的方法。但这种区分并不是完全固定的,因为法律。。

    要成为法律,而不成为简单的戒律(例如“不可杀人”

    ,参阅第140节附释)

    ,它的内容就应该是明确的。

    法律规。。。

    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但是规定得过于详细,也会使法律带有经验的色彩,这样,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就不免要被修改,而这就会违背法律的性质。正是在国家各种权力的有机的统一中,同一个精神既建立了普遍物,又使这个普遍物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并加以实施。

    初看起来会觉得奇怪,国家中有无数的才干、产业、活动、才能,以及这些东西里面所包含的无限多样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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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国家373

    时也和政治情绪相联系的活的财富,但国家却不要求它。。

    们直接献纳,而只要求唯一的、表现为金钱的财富。。。。。。

    保卫国家免受敌人侵犯的义务同另一些义务一起放在以下的几节中去谈。但在事实上,金钱并不是其他财富以外的一种特殊的财富,而是可以作为实物①。。。。存在于外界的所有这些财富的普遍物。只有在这种最外在的阶段上,义务才能有量的规定性,因而才能公平和均等。。。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首脑人物把个人划分为不同。。。

    的等级,并委以特殊的职责(参阅第185节附释)。在封。。。

    建君主国中,藩臣既必须担负不固定的劳务,也必须根据自己的特点担负固定的劳务,例如审判等等。在东方。。

    和埃及为进行巨大工程等等而尽的义务,也有特殊的质。。。

    等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缺乏主观自由的原则——。。。。

    个人的实体性活动(它在这些劳动中按内容来说本身就是某种特殊的东西)

    ,应该由个人的特殊意志来选择。

    主。。。。

    观自由的原则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只有以普遍价值的形式来履行义务时才能实现。这也是引起这种转化的原因。

    补充(对国家的义务) 国家制度的两个方面就是。。。。。。

    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义务现在几乎可以全部折合为金钱,所以服兵役几乎成了唯一的人身义务。从前,人们对个人的具体方面提出更多的要求,并且征募他们各按其才干来工作。国家向我们购买它所需要的东西,初看。。

    ①参阅本书第42节以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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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3第三篇 伦理

    起来,这好象是抽象的、死板的、无情的,好象国家会因满足于抽象的劳动而堕落下去。但是,现代国家的原则,就是个人所做的一切都要由自己的意志来决定。不过,通过金钱就能够更加有效地达到公平合理。如果一切都以具体的才能为标准,那末,有才能的人就会比没有才能的人缴纳更重的税。但是只有从每个人可以接受的那一方面来对待每个人,才是对主观自由的尊重。

    第300节

    立法权是一个整体,在其中起作用的首先是其他两个环节,即作为最高决断环节的君主权和作为谘议环节的行政权。。。。。。。

    行政权具体地知道和概括地了解整体的各个方面和稳固地存在于整体中的现实的基本原则,尤其是熟悉国家权力的需要。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等级要素。。。

    补充(大臣和议会) 把政府成员从立法机关中排。。。。。

    除出去,好比象制宪会议①那样做法,这是对国家的一种错误观点。英国的内阁大臣必须是国会议员,这是正确的,因为参加政府的人员应该同立法权相联系而不是相对立。所谓权力独立的观念包含着根本错误,以为独立的权力仍然应该互相限制的。殊不知这种独立会取消国家的统一,而统一正是所企求的第一件大事。

    ①指法国。——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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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国家573

    第301节

    等级要素的作用就是要使普遍事务不仅自在地而且自为。。。。。。。

    地通过它来获得存在,也就是要使主观的形式的自由这一环。。。。。。

    节,即作为多数人的观点和思想的经验普遍性的公众意识通。。。。。。。。

    过它来获得存在。

    附释“多数人”

    (。。。πιB)

    这一词如指经验普遍H G L G性而言,比流行惯用的“一切人”更为正确,因为如果。。。

    说“一切人”首先至少不包括妇女儿童等等在内是不言。。。

    而喻的,那末,在谈到某种完全不确定的东西时不应该使用“一切人”这个完全确定的词,更是不言而喻的了。。。。

    在流行的意见中,关于人民、国家制度和等级有着不可胜数的歪曲误谬的观点和用法,如果要阐明它们,讨论它们和纠正它们,那是徒劳无益的。平庸的意识惯于把等级的竞争看做必要的或有利的,这种看法主要是这样:似乎人民的代表、甚至人民自己一定最了解什么对。。。。。

    他们最有利,似乎他们有实现这种最美好的东西的不可动摇的意志。就第一点而言,事实正好相反,因为人民这个词表示国家成员的特殊部分,所以人民就是不知道。。。

    自己需要什么的那一部分人。知道别人需要什么,尤其。。。。。。。。。。。。

    是知道自在自为的意志即理性需要什么,则是深刻的认识和判断的结果,这恰巧不是人民的事情。

    我们稍加思索就会承认;各等级对普遍福利和公众自由的保障,并不在于他们有独到的见解,因为国家的高级官吏必然对国家的各种设施和需要的性质具有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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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3第三篇 伦理

    深刻和比较广泛的了解,而且对处理国家事务也比较精明干练;所以,他们有等级会议,固然要经常把事情办得很好,就是不要各等级,他们同样能把事情办得很好。。

    各等级对普遍福利和公众自由的保障,是部分地在于代表们的见解补充了高级官吏的见解,代表们的见解主要是针对远离上级因而为其视线所不及的那些官吏的活动,尤其是针对他们具体观察到的比较迫切的和特种的需要和匮乏,部分地在于预期的多数人监督即公众监督所起的作用,因为这种监督事先就使官吏对公事和提出的草案专心致志,并完全以最纯洁的动机加以贯彻执行。

    这种自我约束对各等级的成员本身也起同样的作用。至于谈到各等级实现普遍利益的超群出众的善良的意志,。。。。。

    我们在前面(第272节附释)已经指出,政府好象是受邪恶的或不大善良的意志所支配这一假设是出于贱民的见解和否定的观点。如果要以同样的形式来反驳这种假设,首先就应该责难各等级,因为它们都是由单一性、私人观点和特殊利益产生的,所以它们总想利用自己的活动来达到牺牲普遍利益以维护特殊利益的目的。

    相反地,国家权力的其他环节从来就为国家着想,并献身于普遍的目的。这样说来,全部保障都似乎是专门由各等级来提供的,其实国家的其他任何一种制度都和各等级一起来保障公共的福利和合乎理性的自由,其中的一些制度,如君主主权、王位世袭制、审判制度等所提供的保障甚至还要大得多。所以,等级概念的特殊规定应该到下述事实中去探求:普遍自由的主观环节,即本书中称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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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国家773

    民社会的这一领域本身的见解和意志,通过各等级实存。。

    于对国家的关系中。这一环节是发展到整体的理念所具。。。。。。。。

    有的一个规定;决不能把这种内在的必然性同外在的必。。。。

    然性及有效性混同起来。

    在这里,正如在其他场合一样,。。。。。

    这两个结论是从哲学观点中得出的。

    补充(政府对各等级的关系) 政府对各等级的关。。。。。。。。。

    系,在本质上不应当是敌对的,相信这种敌对关系不可避免,是一种令人丧气的错误。政府并不是与其他党派对立的党派,似乎双方都想为自己力占上风、多夺东西。

    如果一个国家发生这样的情况,那是一种不幸,而且决不能说是健康的。各等级所同意承担的赋税不应看做献给国家的礼物,因为同意承担赋税是为了承担者自身的福利。各等级的真正意义就是:国家通过它们进入人民的主观意识,而人民也就开始参与国事。

    第302节

    各等级作为一种中介机关,处于政府与分为特殊领域和。。。电子书

    特殊个人的人民这两个方面之间。各等级的使命要求它们既忠实于国家和政府的意愿和主张,又忠实于特殊集团和单个。。。。。。。。。。。。

    人的利益。同时,各等级所处的这种地位和组织起来的行政。。。

    权有共同的中介作用。由于这种中介作用,王权就不致于成为孤立的极端,因而不致成为独断独行的赤裸裸的暴政;另。。

    一方面,自治团体、同业公会和个人的特殊利益也不致孤立起来,个人也不致结合起来成为群众和群氓,从而提出无机。。。。

    的见解和希求并成为一种反对有机国家的赤裸裸的群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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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

    附释 最重要的逻辑真理之一,就是作为对立面而处于极端地位的特定环节,由于它同时又是居间者,因。。。

    而就不再是对立面,而是一种有机的环节。有人主要是。。。

    从各等级和政府相对立的观点来看待各等级,以为这就。。

    是各等级的本质地位。这种偏见非常流行,但是极其危险,所以在讨论现在这个论题时,把这一方面提到首要地位就尤其重要。等级要素只是通过自己的中介作用才显示出自己是一种有机的即纳入整体的部分。因此,对立本身就被降格为假象。

    如果这种对立由于得到了表现,因而不仅是一种表面现象,而且实际上还是一种实体性的对立,那末,国家必然会招致灭亡。

    对抗并不带有这种性质这一标志,由于事物的本性,产生于下列情况:互相冲突的各方面并不是国家机体的本质要素,而是一些比较特殊和琐碎的事物,而且和这种内容有密切联系的情欲也变成了对主观利益的偏私的和贪婪的追逐(如争夺国家要职)。

    补充(人民代表制的意义) 国家制度在本质上是。。。。。。。。

    一种中介关系。专制国家只有君主和人民,后者如果起作用的话,仅仅作为破坏性的群众而对国家组织起作用的。但当群氓进入国家而成为有机部分时,他们就采取合法而有秩序的方法来贯彻他们的利益。相反地,如果不存在这种手段的话,那末群众的呼声总将是粗暴的。

    因此,专制国家的暴君总是姑息人民而只拿他周围的人来出气。同样,专制国家的人民只缴纳少数捐税,而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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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国家973

    个宪政国家,由于人民自己的意识,捐税反而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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