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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第3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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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香城最珍贵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丽而坚固的城池,更不是有一个所有人口中都赞美的大王。

    欧阳修认为,这个城池最大的魅力在于他有无数的可能,今天的乞丐会变成富翁,今天的胆小鬼会变成极为强悍的战事,今天还在街头依靠出卖皮肉过活的舞姬,明天有可能会变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

    精灵儿的成功就给这个传说做了最好的注脚。

    一曲舞倾人城,一展歌喉倾人国!

    王大用在看了精灵儿的舞蹈,听了她的一首歌之后,做了这样的评价。

    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里,除了跳舞之外,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

    虽然每日里只在汴京这座茶楼里跳一曲舞,十天才一展歌喉,即便这样,想要在汴京茶楼订一个座位,也需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

    清香城非常的安全,没有人强迫阿伊莎干什么,酷爱舞蹈的清香城贵人泽玛,甚至放下话来,不许任何人去打搅清香城的精灵儿。

    有了泽玛的保护,阿丹的事情并不多,甚至说没有任何的用处,甚至还需要阿伊莎来养活。

    重逢的喜悦很快就消散了,这是一个常理。

    少年人的热情来的快,去的也迅速,平淡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如同死一样可怕。

    阿丹的刀法很好,他如今对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一柄斧头在他的手里如同一柄长刀,起落之间,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两半。

    他已经劈了很久的柴火……

    “阿丹,你如果不喜欢留在这里,不如快点去巴格达吧,那里更需要你。”

    阿伊莎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有多么的伤人,初见时的感动渐渐褪去之后,她又成了那个骄傲的公主。

    阿丹手里的斧头劈歪了,松木柈子被斧头击打的飞了起来,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重新放在木头桩子上,顺手劈成两半。

    阿伊莎见阿丹不理睬自己,跺跺脚就上了楼。

    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会,然后继续劈柴,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每一斧头下去,斧头都会深深地斩进木头桩子……

    佝偻着后背的迪伊思看到了这一幕,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天,阿丹不止一次的请求阿伊莎随自己回去,要她莫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公主,而非一个下贱的舞姬。

    酒楼上掉下来如雨般的钱币,对一个舞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但是,对一个公主来说,每一枚钱币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

    就是这句话惹怒了阿伊莎……

    两个固执而又骄傲的人在一起,就注定了不会平安,

    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阿丹背起自己的破旧的背包,提上自己已经没有宝石的长刀,披上自己已经有些破旧的披风,赤着脚走出自己的房门。

    他的动作很轻,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时正在沉睡的阿伊莎。

    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磊得整整齐齐,最上面一根柴火因为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长出来一些,阿丹随手把这根柴火码整齐。

    然后就拉开了大门。

    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

    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

    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你就放手,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我从来都没有放弃。”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

    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

    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转身就出了房门,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佣兵营狂奔。

    迪伊思摇摇头就回到了饭厅,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肉粥,快活的吃下去之后拍拍肚皮道:“早知道舍不得他,还舍得伤害他,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天快黑的时候,阿伊莎疲惫的走进院子,被迪伊思搀扶着躺在床上,嘴里依旧喃喃自语道:“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

    迪伊思用热毛巾擦拭着阿伊莎脸上的灰尘道:“追什么啊,一个大男子走路像风一样,我们怎么追的上他。”

    阿伊莎猛地支起身体指着黑山的方向道:“他签署了最苛刻的佣兵文书,不是黑山的一窝蜂死掉,就是他死掉,那个该死的掮客还借给了他一张弓,三壶箭,两匹马……这个蠢货是一个人去剿匪的。”

    迪伊思有些担心,不过,她还是硬着心肠道:“死了也好,这样就没人来烦你了。”

    阿伊莎颓废的倒在床上,高耸的胸脯起伏的厉害,长久之后才小声的问迪伊思:“我跳舞真的错了?”

    迪伊思笑道:“刚开始没错,我们需要一个身份来保护我们,达到目的之后就不必跳了。

    你沉迷跳舞之后不断地让那些肮脏的男人对着你的身躯流口水那才是错误。”

    阿伊莎想了一会对迪伊思道:“那就不跳了,不管怎么说,阿丹还是比跳舞重要一些。”

    迪伊思笑道:“我已经对和拉尔说了,你的腿很痛,无论如何也要休息半年时间。”

    阿伊莎呆呆的道:“半年之后,我们也要回河中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应该已经达到目的了。”

    迪伊思笑道:“你回去之后怎么办?听说你父亲要把你嫁给雄鹰山大典的胜出者。”

    阿伊莎冷笑道:“让我光着脚丫子在他们的乐园里装扮天使?你知道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多么的恶心!”(未完待续。)

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黑山一窝蜂强盗狡猾至极。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在哈密的大地上流窜,没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甚至连他们的人数都不知道。

    每次作案的时候都快捷的像风一样,大风过处人畜不留。

    铁三百和拉赫曼寻找这群强盗已经一个月了,一窝蜂强盗的巢穴找到了六七个,每一次都功亏一篑,强盗提前离开了,最近的一次拉赫曼发现火坑里的灰都是热的,一窝蜂离开了最多一个时辰。

    可就是这样,铁三百和拉赫曼带着武士搜寻了两天也没有找到这群强盗。

    上报欧阳修之后,欧阳修认为这伙强盗有内应,官府继续搜寻意义不大。

    只有找到内应之后,官府继续出动军队剿匪才有意义。

    阿丹来到佣兵营地的时候,直接问洪老七要悬赏额度最高的任务。

    洪老七自然就把排行第一的一窝蜂强盗的案子交给了他,既然官府已经暂时停止了追缴,如果佣兵们能够完成任务,五百两银子的奖赏还是有的。

    洪老七以前见过阿丹,也见识过阿丹的身手,见阿丹似乎非常缺钱,为了增加阿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借给了他战马和弓箭。

    黑山其实是一片丘陵地带的总称。

    整片丘陵的颜色是黑色的,铁心源以为这里有煤,派人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石头都是天生的,与煤炭无关。

    铁心源总是觉得一个地方的土壤和石头颜色诡异,这片土地下面一定会有什么宝贝藏在下面,就禁止百姓向这一带开发。

    因此,黑山一带只有牧人带着牛羊出没,很少有外人进入这里。

    宝贝没有见着,强盗反而出来了,这让铁心源非常的恼火。

    孟元直认为他可以带着两个儿子去黑山狩猎,被铁心源严词拒绝。

    黑山虽然还有麻烦,还不到动用孟元直这个级数的哈密官员的时候。

    冬日里的黑山荒草萋萋,哨子风从山顶掠过,半人高的茅草悉悉索索的作响,似乎每一个草坷垃后面都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强盗。

    阿丹自然不会去关注那些荒草,在这样的天气里,藏身荒草并不能持久,荒草间满是白色的硬雪,那是白雪即将融成冰的状态,有些白,又有些青,最重要的是它们很硬,将一颗颗荒草冻结成一片。

    这里的荒原和故乡的荒原相差不大,结冰的荒草从里面连狼这样的生物都不敢藏进去,何况是人。

    牵着两匹马上了丘陵,山谷之间杂乱无章的微风变得凛冽起来,顺着皮袄的缝隙直接透过皮肉,不一会,阿丹就觉得全身冷得厉害。

    天空晴朗朗的,白色的太阳就挂在天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阿丹首先舍弃了那些迎风坡,在迎风坡上驻扎,即便是可以烤火,寒风一样会带走所有的热量。

    所谓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冻的受不了的阿丹很快就从丘陵上下来了,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河道向黑山深处走去。

    一个人在办大事情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时间长了之后就被会大事情推着我们前进。

    到了最后大事情办不成纯属正常,办成了才是妖孽。

    阿丹早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一怒之下离开阿伊莎是一个很蠢的决定,要不然,自己现在正烤着火和阿伊莎说笑。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已经出来了,再回去就太难堪了,一想到阿伊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阿丹的脚步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乌鸦这种鸟满世界都有,当它站在一棵枯树上朝阿丹哇哇大叫的时候,阿丹熟练地取下弓箭,一箭就把那只乌鸦给射了下来。

    这是一只极为肥硕的乌鸦,哈密之地这几年死掉的人很多,旷野里总有扑倒的尸体,仅仅是大患鬼魅碛里,就有十几万具尸体。

    乌鸦肉不能吃,这东西专门吃腐肉,很脏。

    当然,如果是在大患鬼魅碛里的时候,阿丹一定会把乌鸦烤着吃掉,尽管教义规定了乌鸦不在******的食谱上,阿丹还是在大患鬼魅碛里吃掉了好几只乌鸦。

    现在,背囊里还有食物,用不着忍着呕吐的欲望吃乌鸦肉。

    他割开了乌鸦的肚子,发现这只乌鸦吃的很饱,就连食管里都塞满了肉糜。

    他不想去追究这些肉糜到底是什么肉,他只想知道,这只乌鸦是从哪里吃的这样饱的。

    冬日里的白日很短,阿丹走了不到十里地太阳就已经落山了,天空显现出一种颓废的青色,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逐渐变黑。

    河道里尽是黑色的细沙,走起来很舒坦,然而,天要黑了,他即便再有心力,也只能选择就地宿营。

    一个背风的小山坳很适合宿营。

    地上的黑沙地非常的松软,他用借来的铲子很轻易的就在沙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坑是如此的巨大,甚至容得下他和两匹马。

    西域的战马非常的温顺,还知道怎样能够避开冬日的寒风。

    坑刚刚挖好,两匹马就顺着斜坡下了大坑,温顺的卧在阿丹铺好的干草上,任由阿丹在大坑口子蒙上一层油布。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阿丹才开始生火。

    篝火燃烧起来之后,大坑里一会就暖和起来了。

    水囊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阿丹小心的把水囊埋在火堆边上,取出一块馕饼,一块干肉用树枝子穿了,发那个在火上烤。

    烤食物的时候,他总觉得阿伊莎就坐在他的对面,隔着火堆看的不是很清楚。

    气氛明明很诡异,他却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温情,直到馕饼已经被烤糊,并且着火,他才苦笑一声,丢掉手里的馕饼,重新烤了一块。

    两匹战马嚼着豆子,吃的香甜,阿丹吃完简单的晚饭之后,就从沙土里拉出水囊,给一个不大的铜盆倒了一些温水,伺候两匹马喝了水之后,这才一头倒在两匹马中间,看着头顶不断闪烁的寒星,再一次开始发傻。

    重聚是欢喜的,不过,这是以分别为代价的。

    “如果我是一个乞丐,阿伊莎说不定就不和我吵架了。”

    阿丹对着星空说完这句话,就把老羊皮袄往上拉一拉,闭上眼睛,倾听着北风的呼啸睡着了。

    铁心源还没睡,地牢里已经成了屠宰场……

    一片云真的剥下来了一张人皮,就绷在铁栅栏上每日孜孜不倦的照顾着,生怕老鼠把他的艺术品给吃掉。

    这是他的新玩具。

    口供早就出来了,一片云仔细的问过八十遍,不可能有任何的出入。

    长长的几十页口供,唯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穆辛,或者说是四个字——智慧之王。

    另外,一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进入了铁心源的视线。

    看完口供之后,铁心源就把口供给烧掉了,顺便把一片云的新玩具也给烧掉了。

    尽管一片云在怒吼,在哭泣,在咒骂,在哀求,他还是无情的让武士们烧掉了达斡尔的人皮。

    其余的三个刺客也疯掉了,铁心源不打算杀死他们三个人,而是准备将来送给穆辛。

    穆辛想要杀自己,这是不可饶恕的,至于他是不是想要利用阿伊莎来达到什么目的,铁心源不关心,喀喇汗国以西的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回到自己房间之前,铁心源好好地洗了一个澡,地牢里的气味非常的难闻,三个疯子或者四个疯子住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好环境。

    洗干净了身体之后,罪孽似乎也就没有了,铁心源换上最温柔地笑容来到赵婉的身边,帮她揉搓有些浮肿的双脚。

    “孩子今天踢了我两脚,想要早点出来呢。”

    “很有力气啊,一定是一个男孩子。”

    “夫君,您说我会不会一次生两个啊?阿娘也说我的肚皮大的吓人。”

    “要是能生两个好了,一个姓铁,一个姓赵多好啊。”

    铁心源抬起头看着一脸温柔的赵婉笑道:“警告你一下,如果生了闺女出来,你要是敢给我闺女半点脸色看,小心我收拾你。”

    赵婉撇撇嘴道:“张嬷嬷说我肚皮尖尖的一定是男胎,再说我一直都喜欢吃酸的,怎么可能是闺女?”

    铁心源笑道:“我只是警告你一下,没别的意思,不论是儿子还是闺女,只要争气,哈密王位给谁都行,我可不像你爹爹那么小气。”

    赵婉叹口气道:“我爹爹有他的难处,再说,我一个女儿家要皇位做什么,武则天的样子摆在前面,弄得母亲不是母亲,儿子不是儿子的,我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女儿家嫁一个好夫君,比当皇帝好的太多了,皇帝也不过是能指挥天下人,我只要能指挥动水珠儿就成了,不,还有那个该死的尉迟灼灼!”

    和孕妇没办法讲道理,这时候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携儿子以令哈密王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老婆儿子比这个捡来的哈密国重要一万倍。

    “水珠儿你支使的还少了?那个可怜的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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