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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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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的责任。它能使你受到魅力,然后把你引坏。我们可以说梦想像赌博一样。开头的时候,你受别人的欺骗,到了后来你却去骗别人了。 
  格温普兰在梦想。 
  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真正的女人。 
  他在普通的女人身上看见过女人的影子,他在蒂身上看见过女人的灵魂。 
  他刚才看见的才是一个地道的女人。 
  有活力的温柔的皮肤,使人感觉到下面有热血在奔流。身上的轮廓像大理石像一样精致,波涛一样起伏。脸蛋高傲,泰然自若,又动人,又冷漠,光彩照人。头发的颜色好像大火的反光。艳丽的装饰引起感官快乐的颤栗。似隐似现的裸体,泄露了想让群众远远垂涎的色情欲。无法征服的娇艳。无懈可击的魅力。可能使人送命的诱惑。使肉体快乐而灵魂受到威胁的诺言。从而产生了双重的苦恼:一个是渴望,一个是恐惧。他刚才看到的就是这些东西。他刚才看到的是一个地道的女人。 
  他刚才看到的是一个跟女人多少有些不同的“雌物儿”。 
  同时又是奥林匹斯山上的仙女。 
  一个女神。 
  性的神秘在他面前出现了。 
  在哪儿?在一个高不可攀的人身上。 
  距离遥远。 
  命运真是嘲弄人。天上的东西——灵魂,他已经有了,已经抓在手里了,那就是蒂;地上的东西——性,他看见它在天国的深处,那就是这个女人。 
  一位公爵小姐。 
  于苏斯曾经说“比女神还要高”。 
  高不可攀的绝壁! 
  连梦想也要在这样的云梯面前畏缩不前。 
  他能傻头傻脑地梦想这个陌生的女人吗?他的思想在斗争。 
  他记起于苏斯说过,那些地位高的人跟国王差不多。哲学家的那些野谈,他本来认为没有什么用处,现在却变成了他沉思的题目。我们的记忆力往往蒙上一层叫做遗忘的薄幕,一碰上机会,薄幕就突然让你看见下面遮住的东西。他想到她是属于贵族社会的,属于一个凌驾在下等社会(他就是属于这个社会的)—一平民之上的庄严的世界的。他能算是平民吗?像他这种走江湖的不是下等人中间的下等人吗?自从能思索的年龄起,他还是第一次为了自己的卑贱(这个字眼,我们现在叫做屈辱)而微微觉得难过。于苏斯所描绘的画面和目录,他那抒情诗式的清单,他对城堡、花园、水池和柱廊的歌颂以及他开列的有钱有势者的名单等等,都跟祥云绦绕中的浮雕似的,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浮现了。他一直望着天上的这个顶点。人居然能当爵士,对他来说,这完全是空想。可是事实上真有这样的人。居然有爵士!真叫人难以相信!不过,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吗?这倒有点可疑。他觉得自己待在黑暗的深渊,周围都是墙壁,好像一口井,他觉得他好像从头顶上的井口里看见在很高的地方有一团由青天、人影和光明组成的,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那儿就是奥林匹斯山。公爵小姐就在这光荣之中发出灿烂的光芒。 
  在这个不可能接近的女人身上,他却觉得有一种难以描写的奇怪的渴望。 
  尽管他竭力挣扎,可是下面这个强烈的矛盾念头还是在他心里索回着:他看见在他身旁,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在他能触摸到的狭隘的现实里的是灵魂,而在他够不到的地方,在理想深处的却是肉体。 
  这些思想并没有固定的形式。他心里好像有一团烟雾,飘荡不定,不时改变外面的轮廓。不过是一团漆黑的烟罢了。 
  再说,这个念头虽然萦绕在他脑际,可是从来没有触到他的心灵。连梦寐之间,也从来没有做过高攀这个公爵小姐的梦。还算万幸。 
  这样的梯子,只要你的脚一踏上去,就会一辈子在你头脑里忘不掉。你以为已经到了奥林匹斯山,其实却进了疯人院。如果他心里存在着这种明显的渴望,他自己也要害怕了。他还没有这种感觉。 
  除此以外,他能再看见这个女人吗?大概不会了、哪怕是个疯子也不会迷恋从天边划过的光亮。热爱一颗星星,还是不难理解的,因为我们天天能够看见它,它天天都要出来,而且总是在老地方。可是怎么能爱上闪电呢? 
  梦想时隐时现。雅座里的那个庄严美丽的神像时常在他朦胧的思想里放光,不过过了一会儿就消失了。他想了一阵子,就不再去想它,接着去想别的事情,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想到她了。他仿佛被她轻轻摇晃着,如此而已。 
  他有好几天晚上睡不着。失眠跟睡眠一样充满了梦幻。 
  要给大脑的那些难懂的变化订出正确的界线,几乎是不可能的。言语不方便的地方,在于它的轮廓比思想的轮廓更固定。各种的思想能够杂乱地搭在一起;言语就不能够。心灵的某些散乱的形态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表达有界限,思想却没有。 
  我们的心灵深处是广漠无垠的,所以格温普兰的梦想很难碰到蒂。蒂住在他心灵的中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接近她。 
  然而,正像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矛盾一样,格温普兰也有内心的斗争。他有没有意识到呢?顶多也只是意识到罢了。 
  他觉得在他内心深处,在那个可能有裂纹的地方(我们心里都有这么个地方),有一种意志衰弱的激荡。换了于苏斯就会明了这是什么道理,可是格温普兰却不明了。 
  理想和性这两个本能在他心里斗争。这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在架在深渊的桥上展开的搏斗。 
  黑暗之神终于被推下去了。 
  有一天,格温普兰突然再也不去想那个陌生的女人了。 
  两个原则的斗争,尘世和天国的搏斗,是在他的心灵深处发生的,那儿又深又黑,所以他只微微地觉察一点儿端倪。 
  不过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蒂的钟爱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分钟。 
  刚开头的时候,他心里曾经有一阵骚动,身上的血液好像害了热病似的,不过现在已经过去了。如今只有蒂一个人住在他心里。 
  要是有人跟格温普兰说蒂曾经一度遭到危险,他一定要大吃一惊。 
  隔了一两个星期,那个威胁着这两个心灵的妖怪就消失了。 
  格温普兰心里只剩下火炉似的心和火焰似的爱情。 
  此外,我们已经说过,“公爵小姐”没有再来过。 
  于苏斯认为这件事很简单。“金币女人”是罕见的人物。她进来,付了钱又走掉了。如果她再来,真是太好了。 
  蒂呢,她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个转瞬即逝的女人。可能是她听人家的谈话,听于苏斯的唉声叹气,听这儿那儿发出的感叹,如:“我们不会天天见到金币的!”等等,也就了解个大概了。她再也不谈那个“女人”。这是一种深奥的本能。人的心灵往往暗中采取这种防备手段,不过并不是每一次都是自觉的。对一个人保持缄默,就是表示要躲开他。因为如果打听他的事情,倒怕又把他召来了。自己这方面保持缄默,那就是等于把门关起来。 
  这件意外的事已经忘掉了。 
  这能算作一件事吗?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了吗?能够说在格温普兰和蒂中间曾经飘过一片阴影吗?蒂不知道,格温普兰也不知道。是的,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连公爵小姐也跟幻梦一样消失在遥远的地方。格温普兰不过是做了一分钟的梦,他现在已经醒了。梦跟雾一样,消失以后,什么痕迹也不留下,云雾消散以后,爱情一点也没有减少,犹如雨过天青。 

          第九章 ABYSSUS ABYSSUM VOCAT① 

  ①拉丁文:深渊呼唤深渊。 
  另外一个面孔——汤姆—芹—杰克——也看不见了。他突然不再到泰德克斯特客店来了。 
  凡是能够看到伦敦上流社会的两种优雅生活的人,都可能注意到这个时候的《每周公报》在两段教区记事中间,登载着这样一条消息:“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奉女王的命令,指挥白旗舰队的巡洋舰,赴荷兰海岸游弋。” 
  于苏斯因为汤姆—芹—杰克不来,心里很纳闷。汤姆—芹—杰克自从那天跟“金币女人”一起坐马车离开以后,一直没有再来。当然,汤姆—芹—杰克居然能够伸开胳膊,把公爵小姐拐走,这的确是一个谜。研究一下多么有趣!这里面有多少文章啊!有多少话可说啊!这就是于苏斯所以一声不响的缘故。 
  于苏斯对轻率的好奇心所造成的痛苦是有经验的。好奇心应该适合好奇的人的身分。要听,我们的耳朵就要受到危险;要看,我们的眼睛就要受到危险。谨慎小心的人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汤姆—芹—杰克走进那辆皇家马车,是客店主人亲眼看到的。这个水手居然坐在这个小姐身旁,显然很奇怪,于苏斯于是谨慎起来了。上流人的轻浮对下等人来说,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叫做穷人的爬行动物在看到什么蹊跷的事情时,最好是蹲在自己的窝里不要动弹。沉默也是一种力量。如果你不幸不是瞎子,那就把眼睛闭上;如果你不幸不是聋子,那就把耳朵塞起来;如果你有会说话的缺点,还是把你的舌头编起来。大人物做他们愿意做的,平头小百姓做他们应该做的。我们让未知之神去说话吧。我们用不着去跟神话找麻烦;不应该只看外表;应该诚心诚意地崇拜神像。千万不要为了一些我们也闹不清楚的理由,信口开河,把上层社会的事情夸大或者缩小。对我们这种卑贱的人来说,这些事情往往是我们的眼睛的错觉。变形是神仙的事。在大人物中间发生的变化和一时的混乱,好像是在我们头上飘浮的云彩,很不容易捉摸,如果去研究,也很危险。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有时一时兴起,寻欢作乐,你过分的好奇就会惹恼他们,等到一个沉雷打下来,你才知道你过分好奇的望着的那条公牛原来是朱庇特。千万不要拨开可怕的有势者墙壁颜色的大衣的衣褶。不管闲事就是聪明。一动不动才能保住身体安全。尽管装死好了,这样人家就不会杀你。昆虫的智慧就在这里。于苏斯用的也是这个办法。 
  客店主人也觉得奇怪,有一天他问于苏斯: 
  “你注意到汤姆—芹—杰克很久不来了吗?” 
  “啊!”于苏斯说,“我倒没有注意。” 
  尼克莱斯低声说出自己的意见,当然提到汤姆—芹—杰克坐在公爵小姐的马车里,简直是男女混杂,这种论调恐怕有点大不敬的味儿,而且说出口来也很危险,所以于苏斯假装没有听见。 
  可是于苏斯究竟是一个艺术家,对汤姆—芹—杰克不会不觉得惋惜。他感到有些沮丧。他只跟他唯一靠得住的心腹奥莫谈过自己的感想。他悄悄地对着狼的耳朵说: 
  “汤姆—芹—杰克再也不来了,我觉得做人空虚,跟诗人一样寒心。” 
  把心里的话对一个朋友倾诉过以后,于苏斯的心情舒畅一点了。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闭口不谈,格温普兰也从来没有提起过汤姆—芹—杰克。 
  这是因为他一心一意迷恋着蒂,汤姆—芹—杰克来与不来,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格温普兰慢慢把这件事忘干净了。至于蒂,她根本没有疑心到曾经发生过可以引人担心的事情。同时也听不见反对笑面人的阴谋和控诉了。仇恨仿佛已经放松了。“绿箱子”里面和周围都很安静。走江湖的啦,小丑啦,牧师啦,都没有人谈起他们了。外面的责骂也没有了。现在只有成功,没有威胁。命运有时候也会突然安静下来。格温普兰和蒂的美满的幸福现在可以说是一点阴影也没有了。他们的幸福逐渐达到不可超过的顶点。只有一个字眼可以形容这种幸福的境地:“登峰造极”。幸福像大海一样达到了最高潮。对于这种幸福的人来说,最担心的是退潮。 
  有两种办法可以使人无法接近你,要么是万人之上,要么是万人之下。至少可以说第二种人跟第一种人差不多一样值得羡慕。微生虫被人踩死比老鹰被箭射死的可能性更小。我们上面已经说过,微践者最安全,如果说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是格温普兰和蒂这两个人;没有比他们更安全的了。他们共同生活,你为我,我为你,你在我心里,我在你心里生活着,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心里充满了爱情,就跟充满了使爱情不变的圣盐一样;所以这两个从刚开始生活就相爱的人能够永远心心相印,即使到了老年还能保持爱情的新鲜。世上也有爱情保养法。费勒蒙和包西施①的爱情是从达夫尼和史萝厄的爱情产生的。这样的老年,这种虽然到了黄昏,仍旧跟黎明一样鲜艳的老年,显然是留给格温普兰和蒂的。不过他们现在还年轻呢。 
  ①神话中的一对夫妻,两人恩爱,后遇朱庇特,求赏给他们同死之福。夫妻俩活了很久,变成了两棵树。 
  于苏斯像一个临床的医生一样,注视着这个爱情。再说,他有当时叫做“依波克拉特的眼睛”的眼光。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纤弱苍白的蒂,嘟囔着说:“幸亏她很幸福。”另外有几次他说道:“对她的健康来说,她还是幸运的。” 
  他摇摇头,仔仔细细地读他的一本书,正读到其中的《心脏病篇》,这本阿维森纳①的著作是伏比斯古斯·福图纳都斯翻译的(洛文一六五○年版)。 
  ①阿维森纳(980—1037),出生于中亚细亚塔吉克族的医学家、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家、自然科学家、文学家。 
  蒂很容易疲倦,常常出汗,精神恍馏,我们还记得,她每天都要睡中觉。有一天,她在熊皮上睡着了的时候,格温普兰不在家,于苏斯轻轻地弯下身子,用耳朵贴在她靠近心脏的胸脯上。他听了几分钟,站起来嘟哝道:“她不能受刺激。一受刺激,病灶就会很快地扩大。” 
  观众还是络绎不绝地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笑面人的成就简直没有限量。所有的人都来了,现在不单是萨斯瓦克的居民,连伦敦一部分的市民也赶来看他的戏了。现在观众的成分很复杂,不但有水手和车夫,根据了解平民情况的尼克莱斯老板的意见,里面还有扮作平民的绅士和准男爵。打扮成平民的模样是优越感的乐趣之一,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贵族和平民百姓混在一起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格温普兰他们的名声已经传到伦敦去了。肯定的,格温普兰的名望已经深入到上层社会里去了。这是实在的情形。伦敦都在谈笑面人。连爵士们经常出入的莫霍克人俱乐部里也在谈论他。 
  “绿箱子”里的人对这情况都不了解。他们能够高高兴兴地过日子已经心满意足了。蒂每天傍晚只要摸一摸格温普兰鬈曲的褐色头发就陶醉在快乐里了。在恋爱中,没有比习惯更重要的了。整个的生命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太阳每天出现,这是宇宙的习惯。天地万物不过像一个情妇,太阳是情人。光亮好像是支撑着世界的一根刻着光辉夺目的女神的柱子。每天一到那个崇高的时刻,被黑夜笼罩的大地就倚在太阳身上。瞎了眼的蒂在把手放在格温普兰头上的时候,也感觉到温暖和希望又回到她心里来。 
  像这样两个互相钟爱、悄悄热爱着的苦命人,是能够永远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下去的。 
  一天傍晚,格温普兰因为过于幸福,心里很兴奋,好像被花香熏醉了似的,觉得又痛快,又有点儿不舒服,于是他就跟平时演完戏一样,到离“绿箱子”几百步的草地上去散一会步。我们每逢情感勃发的时候,就会觉得非到外边去把心里的东西吐出来一点不可。夜色黑暗,晴朗,星光很亮。整个集市上阒无一人。这儿那儿,泰林曹草地四周的一个个木板屋,都笼罩着睡意和遗忘。 
  只有一个地方还有灯亮。那就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风灯;客店的大门半开半掩,等着格温普兰回去。 
  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钟楼,一个接着一个用各种不同的声音先后报过了半夜十二点钟。 
  格温普兰在想念蒂。他想什么呢?可是那天晚上,他特别烦闷,心里又快乐,又痛苦,像一个男人想一个女人那样,他在想念蒂。他责备自己。这是贬低她。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种做丈夫的冲动。一种温柔而又急切的烦躁。他正在越过那道无形的界限,在这一边是处女,在那一边是妻子。他不安地质问自己;心里觉得一阵惭愧。近几年来,格温普兰慢慢地变了,心里在不知不觉之间滋生了一种越来越神秘的东西。原来的那个害羞的青年已经变成了一个焦躁不安的人。我们有一只光明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理智;另外还有一只黑暗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本能。在这个宽大的耳朵里,有许多陌生的声音在出主意。不管这个青年的爱情之梦是多么纯洁,某种浓厚的肉欲早晚总要插到他和他的美梦中间来的。意图已经不很光明了。大自然偷偷地把欲念渗进了他的良心。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在渴望一种充满着诱惑的东西,蒂身上却很少这种东西。在他狂热的时候(他也知道这种狂热是不健康的),他就在想像中改变蒂的相貌(也许是朝危险方面想),极力把她那仙女似的风貌改变成女人的形象。女人啊,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你。 
  爱情不需要过于浓厚的天国情调。它需要的是发烧的身体,激动的生活,散开的头发,触电似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接吻,有目的的拥抱。光想着星星,就会缩手缩脚。太空就会压在你身上。谈恋爱过分地想天国,就跟燃料太多的火一样,火苗儿就给燃料问住。狂乱的格温普兰好像在做一个又美丽又可怕的梦;他拥抱着蒂,蒂百依百顺,突然一阵眩晕,两个人就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女人!”他在心里听见了大自然的这个深沉的呼声。他像梦魂绕绕的毕格马里翁①一样,冒冒失失地在自己心灵深处塑造了一个贞洁的蒂的形象;这个塑像的天国味儿太多,伊甸园的味儿太少。因为伊甸园就是夏娃,而夏娃是一个女人,一个有肉体的母亲,世上的乳母,传宗接代的肚子,乳水不断的乳房,也是一个替新生婴儿摇摇篮的女人。有乳房就没有翅膀。童贞不过是母性的前奏。可是在格温普兰的海市蜃楼里,蒂一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肉身的仙体。现在呢,他神思模糊地在想像里抓紧了那根把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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