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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第一家族:荣氏百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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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成功之后,200辆丰田轿车又以同样方式被引入北京。

400辆高档出租车在北京街头跑起来,同时激起质疑的喧嚣,有人指责中信此举“变相进口”,简直就是“走私”的代名词。这给荣毅仁带来不小的压力,中国东方租赁公司筹备工作面临搁浅。

1980年11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作出回应: 同意中国东方租赁公司在国内开展租赁业务,使用外币计价结算。这为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打开政策之门,质疑之声终归于平寂。

1981年4月18日,中国东方租赁公司被批准成立,正式开业。一年后,北汽公司和首汽公司提前付清400辆轿车的应付租金,随后,两家公司又以低价买下这批轿车。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旗开得胜,以先发优势成为国内租赁市场的领跑者,到1989年,共为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办722个租赁项目,利用外资总额达71亿美元,为股东创造超过1000万美元的税后利润。

关键是找个有潜力的项目

1979年秋,中信公司成立的消息经由新华社的电波传向世界,各国商人纷至沓来。不到一年时间,位于崇文门饭店的中信总部中信公司办公地址几经变迁,从最初的荣家四合院到和平宾馆的12间房,后搬到崇文门饭店,直到建国门外的国际大厦建成,才有了正式办公场所。累计接待外商约6000多人次。

为扩大中信影响力和信誉度,荣毅仁专门请来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担任中信顾问。此举收效甚微,到1980年时,做成的生意仍屈指可数。当然,公司初创,难免不尽如人意。中信成绩单上,除了促成三四件合资项目外,可以拿得出手的就是帮助国内企业接过几笔订单,收取中介费而已。

介绍海外造船订单给六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所赚取的20多万美元在很长时间内让中信人感到欣慰,但此后随着生意转淡,这种感觉逐渐被日渐增长的萎靡和失望感所代替。融资租赁业务还未带来切实利益,接待费、日常开支节节攀高,公司账户很快便掉到了7位数。

荣毅仁看在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开源之道。政府困难重重,财政部允诺的资金一减再减,看来也是远水不解近渴,荣毅仁不想为国家添麻烦,所能做的就是在中信这个平台上自寻出路。

1980年的一天,荣毅仁和王兼士议及此事,后者建议,不妨以公司名义在海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再行定夺。

王兼士幽默地说:“我们不要只当‘红娘’,我们也当一回‘假洋鬼子’。”这个方案的精髓之处在于以借债方式搞投资,赚钱后还债,既可筹集资金,又可促进项目建设,对外资来说也是一件高回报的好事,可谓“一石三鸟”。

荣毅仁马上意识到其可行性。做生意的最高境界便是与人谋利,如此利人利己的好事自然没有不成的道理,荣氏早年创业不正是因“借鸡孵蛋”一招而枝繁叶茂?况且,公司债券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不影响公司股权,利息还可税前支付,世界各国广为采用。发债融资成为信托业重要内容,且已在中信公司的业务许可范围之内 1979年,《中信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 “……可在外国发行公司债券或代理发行股票组织资金,投资于国内。”,大可以免去政策层面的后顾之忧。

荣毅仁与王兼士趁热打铁,进一步细化方案,设想了两条路径: 一是中信公司在海外发债融资,再投资于国内项目,或者干脆与企业共同组建公司;其二,中信与海外公司直接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国内企业。

荣毅仁兴奋地在办公室来回踱步,王兼士提醒道:“关键是找个有潜力的项目,才好去发行债券。”不难发现,上述两种方案离不开一个共同要素,即一个能够打动海外投资者的好项目。资金总是流向价值洼地,倘若项目缺乏赢利能力,即便大张旗鼓、四处张罗,恐怕也不会有人动心。

当时的中国,没有哪一家企业不缺钱,但真正有价值的项目却需要发现甚至挖掘。沙里淘金是一件劳神费力的工作,不过荣毅仁不必为此费神——一家据称“潜力极大”的企业主动找上门来。

仪征化纤的出路

这家企业就是仪征化纤,一家当时被普遍认为具有战略意义、全国规模最大的在建化纤企业。

在很长时间内,中国人穿衣都是一件大问题。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买到一件“的确良”衣服,许多人不惜在国营商店、供销社排上几天的队。为缓解穿衣困难,国家决意重点发展化纤工业。

化纤项目建设周期短、见效快,但资本依存度高,尤其是进口设备异常昂贵,70年代初引进4套化纤设备和2套化肥设备约花费4亿美元。邓小平复出后,加大了对化纤工业的支持力度。1978年,国家批准22项重点引进设备,化纤设备赫然在列。同年,仪征化纤一期工程在江苏省仪征市开工建设。

按照规划,仪征化纤年产聚酯53万吨,足以‘文跻身国内‘人特大化纤‘书企业之‘屋列,甚至在国际上都可排到前列。一期工程投资10亿人民币,1978年签订成套设备引进项目,1980年全面展开建设。

这年春,工程所需8000亩耕地已全部征用完毕,从联邦德国引进的大批设备、仪器和药品陆续运抵。但是因为拿不出足够的资金,项目面临下马危险。

当初规划的10亿元投资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尚且不论征地补偿款、近万名工人工资,仅购买德国设备所需的外汇就相当于3亿人民币。此外,设备接收、保管、安装和调校都需持续投入。由于纺织工业原料缺口巨大,倘若加上进口原料的外汇缺口,要启动项目10亿人民币显然力不从心。

在外汇紧缺的背景下,一期工程一拖再拖,进口设备只能保存在港口仓库,保管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看不到希望,畏难情绪占据上风,很多人开始心灰意冷,工地上弥漫着消沉气息。

无奈之下,仪征化纤一期工程只能缓建。而一旦项目建成则是另一番景象,不仅能够全面取代进口,甚至有能力出口海外,节省外汇的同时还为国家赚取大量外汇。因此,国务院和纺织工业部都不甘心仪征化纤就此告败,多次嘱托江苏省领导“要把仪征化纤抓上去”。

纺织工业部副部长王瑞庭等在谷牧主持的全国纺织系统会议上提出:“项目不能取消,合同也不可能废除,可否采取分期建设的办法。”建议被采纳。经过艰苦的谈判,德国设备供应商最终同意削减合同订单,只进口两套生产线,其余自制,节省2000多万美元,但资金问题并未根本解决。

仪征化纤一期工程仍无法开工,进退维谷之际,副总理谷牧发话:钱不够,找荣毅仁。

荣毅仁也没有钱,但他已有对策。仪征化纤与纺织工业部先后踏入中信大门,前者开门见山,表明处境来由;后者旁敲侧击,迂回说服。一次,纺织工业部官员与荣毅仁商量说,仪征化纤已无退路,既然国家不可能拨款,那么仪征化纤可否在国外发债筹资,自承风险,还本付息?此意正与荣毅仁和王兼士的想法不谋而合。但究竟到哪个国家发债呢?荣毅仁的思绪飘向海外。

发债风波

经过缜密的思考和对比,中信公司将融资目标定为日本。很大程度上,这与当时日本的宽松政策和开放姿态有关。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经济快速增长,大公司纷纷崛起。20世纪80年代初,汽车、电子产品在对外贸易中已为日本赚取了大量外汇,如何利用这笔资金成为日本政府当务之急。

同时,日元不断升值,可以兑换更多的美元,刺激了消费热情。那时常见之景是,日本人挥舞着支票到美国四处置业,豪气冲天的日本公司正对哥伦比亚影片公司、洛克菲勒中心产生兴趣,似乎要将美国变为“第四十一个县”。接下来的几年,他们果然把这些代表美国文化的事物统统收入囊中。

经济狂欢中,日本券商酝酿着更大的手笔。日本券商推出无担保的武士债券,期限3~10年,利率低于10%,在当时已是极大的优惠,它们积极邀请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亚洲各国政府及企业在日本融资。因此,1978年中国采取对外开放政策,立即吸引了日本各大券商和投资银行的兴趣。

1980年春,日本四大券商之一的大和证券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家访华的外国证券公司。大和证券社长菊一岩夫亲自带队,在北京进行为期3天的考察,他每天都到崇文门饭店与荣毅仁会面,谈论“公募”、“私募”等话题。显然,菊一岩夫将刚成立不久的中信公司视为进入中国市场的“敲门砖”。

访问结束之前,荣毅仁和菊一岩夫代表各自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促进日本在华投资,加强信息及人员交流,大和证券同意协助中信利用海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不过中信公司并未向大和证券申请发债,而是在1981年3月,在菊一岩夫访华一周年后向野村证券提出发行100亿日元私募债券的意向书。野村证券在日本市场的认购能力和销售能力出类拔萃,相比其他券商,野村证券还有一个无法比拟优势,即对大藏省大藏省是日本自明治维新后直到2000年期间存在的中央政府财政机关,主管日本财政、金融、税收。在20世纪90年代,大藏省暴露诸多丑闻,2001年被分解为财务省和金融厅。有很大的发言权。

荣毅仁没有料到的是,这个正常的经济举措居然在国内引发剧烈争议和质疑,阻力巨大。

新中国成立之后,苏联一直是中国最大债主。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中国勒紧裤腰带还债,最终成为“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此后,国民经济在计划体制下统筹安排,无借债之必要,这种“自给自足”的模式一度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现如今当然无法接受中信的“越矩”行为。

反对者提出许多堂而皇之的理由。譬如,“出口国已经提供了那么多出口信贷了,根本无需发债”;“私募债的利息高,风险极大”;“不应染指资本主义做法”,诸如此类。更有甚者,直接向上级打报告,义正词严地问道:“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怎么可以向日本的资本家借钱?”

荣毅仁极力解释,他搬出公司章程,指明发债融资在国务院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但无济于事。无奈之下,荣毅仁记起邓小平曾说过遇到问题找副总理谷牧,于是敲响了谷家的大门。

见到谷牧,荣毅仁直抒胸臆:“有些人就是不懂得融资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中信此次发债的消息一传出,国际上反响很大,请放心,这事不会出问题,出了问题我负责。”不久一位领导人到仪征化纤工地考察,表态说:“外国人18%、20%利率的外资都敢用,我们连7%、8%利率的都不敢用。”

最终,国务院审批通过中信在日本发债融资方案,并对仪征化纤实行有限的免税政策。作为对化纤工业的扶持,国务院决定在集资贷款本息还清之前,对仪征化纤实行免税政策。

资本回来了

好事多磨,一波三折。中信发债方案刚刚排除国内阻力,又遭遇日本大藏省的发难。

说来话长,1980年7月,在建宝钢一期工程的地下钢桩发生位移。一时间,传言四起,人们开始担心这座投资巨大的工厂将整体滑落到长江中。年底,高层发话,宝钢工程“一期停缓,二期不谈”。

宝钢项目暂停,在外商中间引发惶恐。设备供应商纷纷将机械运抵上海,以期不受项目停歇之累,获得货款。作为最大供应方——日方为宝钢提供价值数千亿日元的成套设备,因项目停缓合同暂缓执行,面临巨大风险。

“宝钢事件”后,日本大藏省加大了对中方信用考核力度。因此;当中信公司的发债申请提交上去的时候,大藏省提出中国政府需要为中信提供担保的要求,而中方拒绝此事。双方几经交涉,中信以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身份重新赢得日方信任,最终大藏省放行,批准中信公司在日本无担保发债。

时间到了1982年,元旦过后半月,荣毅仁收到野村证券社长田渊节也发来的电报: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拟在日本发行日元私募债券的期限及条件已由有关方面达成协议。随后,野村证券作为主承销商,东京银行为代理行,向30家金融机构定向发行100亿日元中信债券,为期12年,年利率8。7%。

按照以往惯例,首次发债的公司通常面临信用不足的尴尬,需要相应机构作担保。但是这次情况特殊,在日本人看来,中信公司背后有中国政府的强力支持,尽管首次发债,却不必为信用度担忧。相反,中信所投的项目潜力巨大,前景可观,因此,债券很快被抢购一空。

中信将100亿日元中的80%投入仪征化纤另外20%的日元被用于引进日产轿车。中信先与北汽公司组建中北汽车公司,租赁2000辆轿车,随后以相同模式投资18个省市的出租汽车公司,组成联合汽车公司,从日本引进1万辆汽车。,纺织工业部另筹2亿元人民币,与中信重组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中信占股30%,纺织工业部占股70%,中信业务部副经理潘廉志兼任仪征化纤副总经理。

1982年,在停建一年之久后,仪征化纤的工地又热闹起来。

为了弥补浪费的时间,项目组将盛行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移植过来,把总体工程分解为若干单项环节,通过包干等多种方式授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期限,提前奖励,拖延罚款,这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仅用三年时间,仪征化纤一期工程即建成投产,二期工程随即展开。

建设过程中,为实现资金利用最大化,采取“先治坡,后置窝”的策略,按照紧要程度排列建设次序,非生产性建筑被安排到最后施工,非生产性开支被压缩到最低限度。领导人前来视察,甚至都没有一台像样的相机,只能从别处借来一台二手海鸥120相机拍照留影。

资本压力促使效率最大化,同期开建的几大化纤企业,只有仪征化纤在原材料、设备涨价的情况下不超预算,建设周期最短。投产之后,仪征化纤每日创造产值110万人民币,到1988年时已实现利税1106亿元。从1982年算起,短短6年时间,创造的效益足够再建一家仪征化纤。

回头去看,在计划经济时期,投资、建设、生产、收益各行其是、各不相干,以致责任意识缺失,工程一拖再拖,资金越投越多。即便建成投产,产出却很有限,导致许多半拉子工程和效率低下。

而中信公司别开生面,以外债方式撬动项目,并施以切身压力,效率与效益齐长,最终实现共赢。而这种发展方式又被树立为“仪征模式”,被推而广之,广泛学习。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仪征模式”开创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引进外资的先河,为债券发行制度探明了方向。

一位新华社记者在报道中这样总结:“仪征模式是集借钱者、用钱者和效益享有者的利益于建设单位一身,让建设单位自负盈亏,用借来的钱增值,再用增值的钱去还债和进一步发展生产。”

而在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荣毅仁用浓重的苏南方言说了一句话:“资本回来了!”

试水房地产

中信公司归国务院直属,对外代表国家形象,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崇文门饭店显然不是久留之地,有必要建立公司总部。

实际上,荣毅仁一直在为中信公司寻找安身之处,遍寻北京大街小巷,竟然找不到一处像样的办公场所。北京曾在20世纪50年代集中兴建了大批办公楼,供政府机关使用,此后20多年间建设力度放缓。除了民居、学校、医院和政府机关外,根本没有所谓的写字楼,以至于1978年之后,涌入国门的外商机构在北京竟然无处落脚,只能栖身于各国大使馆、涉外宾馆或外交公寓。

不难发现,北京房地产市场蕴藏巨大潜力。每年,进驻北京的外资企业数以百计,中信之类的本国企业也在不断组建,它们都需要正式的办公场所,倘若在北京开发写字楼,一定大有可为。

我们无从得知荣毅仁究竟何时产生开发房地产的想法,但至少不晚于1979年,因为中信在这年成立时一并设立了房地产部。如果你了解那时与房子、土地相关的部门统称基建科,就会明白这是一个多么大胆的举动。从字面看,“房地产”一词带有明显的市场倾向,就是把房子当做商品进行买卖,这不仅超越政策计划的约束,甚至被当时的《宪法》所不允许。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荣毅仁当然清楚这种提法潜藏的风险。后来,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回忆起这段历史说:“这也是许多人头脑里打问号的。国内的办公楼、宿舍楼一般都是国家按计划拨款盖的。搞房地产经营被一些人认为类似资本主义的‘房产主’、‘大房东’,与社会主义大相径庭。”

不过,形势不允许荣毅仁多作停留,他也没有时间试探政策尺度。1979年,荣毅仁在北京城来回走了几遭,看中了建国门外的一个地块,便将69岁的老友吴光汉请到北京担任中信房地产部总经理。

吴光汉,杭州人,1931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浙江大学土木系;担任上海竣浦局工程师期间,主持修建沿江码头、船坞、堤坝、灯塔等工程;1935年,筹建华元染料厂,公私合营后在副经理岗位上取得骄人成绩,是一名不可多得的、精通经营管理的建筑人才。

起初,吴光汉兴味索然,念及与荣毅仁相交多年,不好直接拒绝,于是来京,打算当面谢绝。然而,等他见到荣毅仁,攀谈起来,心中的坚冰竟然渐渐融化,最终同意加入“荣老板”的队伍。

吴光汉去建国门外调研,出现在面前的是这样一幅画面:一片灰蒙蒙的建筑,外形上几乎没什么区别,第一机床厂、第二印染厂、雪花冰箱厂、北京吉普厂陈列在东面,唯一显眼的建筑是东郊大楼——友谊商店的所在,这个名字意味着那里是一家涉外机构。而事实上古巴、朝鲜、厄瓜多尔、伊拉克、以色列等国的大使馆正分布于此,它们吸引了大量人气。建国饭店已经开工兴建了,就在荣毅仁选中地块东边大概300米的位置。吴光汉开始佩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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