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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主角必须死-第6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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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像高先达的大锤猛击一样,面对重甲战士,无视护甲的伤害可是很恐怖的。

    一千八百点生命便意味着一百八十点以上的力量。而又有多少人拥有这么高的力量呢?

    而且武器本身还有基础伤害,能使用骑神的人,一般还会装备一些其他的伤害技能。那么即使是力量过了二百的人,也未必能扛得住一次突刺。

    这个技能最难的地方就是如何在高速移动中准确地命中对手。

    对方又不是傻子,看到有重装骑士笔直地向自己冲过来,哪还能待在原地?只要快速地横向移动,就能躲开这个技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便出现了终极骑乘突击的效果。

    五个重装骑士一起冲锋,极大地增加了技能的宽度。

    那个重装骑士身上还有多个强化枪类武器的技能,所以当初也给高先达他们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差点没把四分卫和安打捅死在生化危机的副本里。

    不过都市的副本里面多得是复杂地形。他们利用临时搭建的迷宫有效地减弱了重装骑士的移动能力,然后用埋设的陷阱将重装骑士给炸死了!

    

第26章:你能看得到我的马尾巴吗?() 
所以总体来讲,这是一个优点和缺点同样明显的技能。

    使用得当,能够迅速造成杀伤。而使用不当,就会死的很惨。

    当然,高先达并不完全依赖于这个技能。

    因为他有锤子。

    他的大锤本身自带忽视护甲的效果,所以他并不需要更换长枪类武器。

    抡大锤的容错率明显要比用枪扎强多了,而且还是范围伤害。

    所以高先达的这一个武器,基本上就能满足骑乘突击中所有武器的特效,既能无视护甲,又能范围伤害,而且还有额外的长时间眩晕。

    高先达在战斗中都不需要第二次使用这个技能。

    只要第一次攻击凿晕了,再来一套民工三、四、五、六连,什么样的高手都得被他被带走了。

    这个技能所说的骑乘,要求必须是能够骑在上面的交通工具,马或者摩托车全都可以,秃鹫战车也行。但是子弹战车、幽灵战机就不行了。

    而且其实能骑摩托车的场景,更有效的战斗方式是使用冲锋…枪,而不是冲锋和长枪。骑在摩托车上抡大锤,感觉更是怪怪的。

    高先达久违了骑马的感觉,这时候一骑起来,就有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

    他尽情地感受着胯下马在经过了“人马合一”和《骑神》的共同速度加成之后,那飞一般的感觉。

    他并没有怎么使劲,他胯下的壮马就窜了出去。只留下了一句飘散在风中的话:“我要出发啦……啦……啦……”

    他这句不明不白的话把巴利斯坦弄得非常尴尬,误以为高先达想要和他比骑术。

    毕竟昨天高先达手下的侍卫刚刚击败了巴利斯坦手下的御前铁卫。这个年轻人做事风格充满了冲劲儿,就好像当年的劳勃国王,也不由得老骑士不多想。

    所以他只能双腿一夹马腹,从后面追了上来,边追还边喊:“蓝礼大人,等等我……”

    巴利斯坦作为七国最资深的骑士,被称为现存的传奇,是吟游诗人口中传唱的英雄。他曾在比武大会的长枪对决上多次获得冠军,骑术当然也很有两下子。

    而且他骑的这匹马,是他精心培育、训练出来的,速度要比一般的战马还快很多,全部效果加在一起甚至能达到两倍。

    但是即使这样,他也追不上高先达的速度。

    高先达的骑乘速度是《骑神》提供的百分之百,以及“人马合一”提供的百分之五十,加在一起还是领先了巴利斯坦半匹马的速度。

    巴利斯坦望着高先达身后越来越淡的尘土,只能叹了口气。

    “老了……”巴利斯坦感叹道。

    话说他给蓝礼大人安排的,好像只是一批普通的走马吧?

    高先达却不知道后面的人被他越落越远,他只是尽情地沿着大道向北一直跑,时不常地还发动了一下骑乘突击,想要感觉一下急速之下对马匹和武器的控制。

    当然,他潜意识里也想跟后面的人拉开一点距离,他既想进行练习,又并不想让巴利斯坦看到他稚嫩的马上攻击技巧。

    因为他并没有其他的骑乘攻击技能,以前都是以步战为主,所以他的动作非常的不熟练。

    实际上,以高先达原本的敏捷,加上各种加速技能,他跑得并不慢。加上他的战斗技能都是在马下发动的,所以之前在战斗的时候从来不上马。

    但是现在,他的敏捷就只剩下了二十,又获得了《骑神》这样的a级技能,此消彼长之下,他跑得跟马比起来可就慢多了。

    他觉得至少在这个副本里面,可以略微改变一下战斗方式,好好练练马上战斗的方式。

    骑乘突击发动的时候,还会有额外的移动速度加成,这让高先达看起来就好像带着一道幻影瞬移到了前方一般,而且因为沿路并没有可以让他攻击的目标,所以他总能将冲锋时间挺到最后。

    如果路上有人看到高先达一路幻影地向前冲,他绝不会相信自己看到的是一匹马!

    即使是这匹走马,在冲锋的时候,十秒钟内移动的距离也不只三百米,相信如果换上战马法拉利的话,还能更快。十秒钟跑五百米并不是开玩笑的。

    想到一下附带三千额外伤害的恐怖威力,高先达脸上挂上了一丝笑容。这完全可以弥补他因为力量下降而导致的伤害不足。

    但是高先达的大锤是双手锤。

    在马上挥舞的话,其实还是单手武器比较占便宜。他总是难以掌握用一只手将大锤抡出去,然后准确击中目标的感觉。现阶段还只能靠双手将大锤伸出去,稳定住,完全靠马的力量把锤子带过去。

    这样无疑会显得笨重许多,所以他一路上跑跑练练,寻求着改进的方法,不知不觉中就跑远了。

    他每次冲锋都能拉开几百米的距离,每半分钟都可以发动一次,后面的巴利斯坦等人如果能跟上他,那才是见鬼了。

    董协和归妹因为周围还有其他的骑士,所以不太适合变成闪电,或者用火箭背包进行快速移动。归妹甚至都没办法把她的老虎召唤出来。

    所以他们只能尴尬地跟其他骑士一同行进。然后心里暗骂高先达真不靠谱,怎么动不动就飙车?

    当然,高先达也没打算就这么一路跑到国王的营地。当他看到路边出现的第一座小城堡时,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

    那是一座拥有着又高又厚城墙的塔堡,在它的守护之下,旁边还有一座不算大的市镇。

    高先达这么一路冲来冲去,他胯下的马都快累死了。

    于是高先达便翻身下马,牵着马来到市镇当中。

    他想找个酒馆休息一下,主要是让马休息一下,顺便等等后面的巴利斯坦等人。

    以巴利斯坦他们的速度,估计没个把小时,是追不上来了。

    看到高先达的装扮,乡野小民全都不敢上前,只是驻足围观,并窃窃私语。

    高先达并不是太喜欢这种被围观的感觉,但是他还要保持贵族的尊严。

    他将马牵到了酒馆旁边,扔给了出门迎接的服务员。

    “喂些精饲料,再给它来一袋子苹果。”高先达扔出了一枚金龙,那是七国最大面值的货币了。所有人的眼睛都被这枚硬币吸引了。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杂乱的呼喊。

    “失火了!”

第27章:消防英雄高先达!() 
在没有自来水和现代消防器材的维斯特洛,失火可是一件大事情。

    如果失火的是一个单独的小屋倒还好说,如果是在密集的住宅区或者粮仓之类的地方,整个镇子可能都会遭到灭顶的打击。

    于是人群一下子就慌乱了起来。

    高先达也顾不得吃酒了,立刻大喊一声:“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救火!”

    说罢,他就大步地往前冲了出去。

    他虽然不能靠大锤灭火,但是他的身上还有几个口袋妖怪呢。

    纯火系的风速狗醉问能吃火,冰恶双系的霜妖狼晨风能降雪,水地双系的蟾蜍王地震能喷水,他们都是灭火的小能手。

    虽然高先达如果把他们放出来灭火,难免有些骇人听闻,但是此时人命关天,高先达还是不能忍心就这么看着无辜的人,因为火灾而死。

    高先达大步地跑了过来,事情果然和他想得差不多。失火的地方就在镇子中心的市场上,着火的是一间磨坊。

    磨坊里面的小麦此时已经烧了起来,并且火势已经开始向周围其他的店铺蔓延了。

    有几个人正在忙忙碌碌地从水井里面打水,泼向失火地点。但是他们打水的速度太慢,一桶两桶的水,根本无济于事。

    有一个少妇正在旁边大声哭号,挣扎着想向火场里冲:“孩子,我的孩子还在里面!”

    但是火已经烧起来了,旁边的人知道孩子已经救不出来了。几个年长的人拦住了她,不想让她也折在火场当中。

    高先达听罢,也不多说,从旁边抢过一个水桶,把水浇在了自己身上,一头就冲了进去。

    “那个人老爷,你在干什么!”旁边的人看到高先达冲向了火场,非常的惊讶。但是仔细一看,那竟然是一个装备精良的骑士,全都跟着惊呼了起来。

    高先达火抗不低,虽然生命值因为力量的下降而大幅下降,但是他的金刚不坏技能还在,这点普通的凡火还伤不了他。

    进了火场,有了墙壁的遮挡,高先达召唤口袋妖怪就更方便了。

    高先达便把三个灭火神宠全都叫了出来。

    “这么点小火,你折腾我们干什么?”晨风有些看不上这种程度的火焰。他喷吐的寒冰弹一颗就能将一栋楼冻住。

    “废话少说,赶紧灭火!”高先达道。

    “好吧好吧”他们三个只能赶快行动了起来。

    高先达仔细地聆听着屋里面的声音,果然从噼里啪啦的燃烧声中分辨出了孩子的哭声。

    他快速地冲了过去,将障碍物搬开,从里面找到了一个用小被包裹的婴儿。

    这孩子脸色发紫,因为浓烟和缺氧的原因,已经快窒息了。但是它还在用尽最后的力量,向外散播着求生的信号。

    “是个很坚强的孩子呢。”高先达道。

    然后他就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向外冲了出去。

    他刚刚冲出房门,这间磨坊就因为房梁被烧断倒塌了下来。

    一根横梁落在了地上,又偏折过来,砸在了高先达的后背上。发出了“当”的一声。

    不过以高先达现在的力量,想要扛这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他冲了出来,将婴儿交给了那个年轻的母亲,柔声说道:“这是你的孩子。”

    那个少妇哭得更厉害了。她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孩子,双膝一曲跪倒在地,连声道:“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这时候,整个镇子的人都行动了起来,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了救火的行列当中。

    他们从不同的水井中打来了水,用盆盆罐罐输送了过来,然后浇在了火焰上面。

    火势终于被控制住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高先达的三只口袋妖怪。不过它们做事也有分寸,并不需要在平民面前过多地展示自己的“神迹”。

    醉问将火源处的火焰吃了个干净,晨风向四壁各发射了一颗寒冰弹,防止火势蔓延,地震则是喷了几根水柱出来,形成了大量的蒸汽,从而进行整体降温。

    随后它们三个便离开了火场,兜了个圈子回到了高先达的身边,回精灵球里面休息去了。

    因为内部的火焰其实已经灭掉了,所以在村民的集体努力下,这场大火终于被熄灭了。值得庆幸的是,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镇长听说了高先达的英勇事迹,连忙带人过来对高先达表示感谢。

    高先达连连摆手,道:“这算不了什么的。换成谁,都会去救人的!”

    “什么叫骑士精神?这就叫骑士精神!”镇长连声夸赞高先达,“敢问大人,可是拜拉席恩家族的?”

    高先达的衣服上印有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披风上也别有家徽,所以还是比较好分辨的。

    “没错,我就是蓝礼。”高先达道。

    “可是风息堡的蓝礼大人?”镇长激动地说道。

    高先达点了点头。

    镇长立刻就跪下来,其他的镇民一见镇长跪下来,他们也都一起跟着跪下了。

    平民见到贵族的时候,必须要保持礼仪,见到领主老爷则需要下跪。

    虽然这个镇子并不是蓝礼的封地,但是蓝礼毕竟是七国最顶级的大贵族。他们见到高先达时,下跪并没有问题。

    但是高先达却觉得有些尴尬,毕竟他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于是他连忙将镇长扶了起来,让其他的镇民们也都免礼平身。

    镇民们在镇长的带领下,开启了歌功颂德模式。

    “你们不要夸赞我了,有那个时间不如赶快修整一下失火的房屋。”高先达道。

    “是,是是!”镇长连声说道。

    镇民们于是立刻行动了起来。

    那间磨坊已经彻底烧毁了,连房梁都已经塌了。驴子被磨盘拴住,跑不掉,这时候已经熟了。里面的粮食也全都变成了焦炭,散发着一种带苦味的麦香。整体的气味让高先达想到了一种叫做驴肉火烧的美食。

    驴肉火烧是河北河间地区的美食,而母猪角再往前走,那个地区也叫河间。

    这家人的生活恐怕会变得非常艰难。但是人没出什么事儿,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高先达有些于心不忍,掏出了十个金龙,交给了那个少妇。这或许不够他们再开一家磨坊的,但是至少能让他们的生活维持下去。

    镇上的某些闲汉看到高先达出手这么阔绰,都想回去把自己家的房子点了

    

第28章:乡野店铺的风味!() 
总之,高先达从火场之中救出了一个婴儿的名声是传开了。

    很快,塔楼里的领主老爷也来到了镇子里。

    他并没有爵位,只是一个有产骑士,名叫罗杰…霍格,是一个相貌平庸、身材健硕的中年骑士。

    他是哈佛家族的封臣,封地就是这片名叫母猪角的地方。包括这座带有厚实高墙的塔堡,下面的这处市镇,以及周边为数不多的农地。

    母猪角的农业收入并不高,但是因为地处君临通往河间地的必经之路,所以经常有商队经过。又因为它离君临刚好只有一天的马车路程,所以无论是商队还是佣兵,都喜欢在这里留宿。

    一来二去,母猪角的商业倒也发展了起来。罗杰虽然只是个有产骑士,却比某些男爵还要富有一些。

    保住了这座市镇,就是保证了他的赋税收入,所以罗杰对高先达也非常感激。

    他宣布今晚要在塔堡中举办一场晚宴,来表示对高先达的尊敬和感谢。

    高先达便告诉罗杰,巴利斯坦爵士带领了二十名骑士,也正在赶往这里的路上。

    这一下,罗杰感到更加的惊喜。

    无畏的巴利斯坦是活着的传奇,是骑士的楷模,罗杰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与巴利斯坦见过一面,对他甚是崇敬。

    所以罗杰连忙命令镇长将市场上的新鲜酒肉、瓜果全都搬到塔堡当中,又雇佣了几个吟游诗人和舞女。他想给各位大人一个惊喜。

    高先达对罗杰的邀请表示感谢,并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他还要在这里等待巴利斯坦的到来。

    罗杰对此表示理解,又派了两个下人协助高先达进行迎接工作。

    其实迎接工作根本就不需要两个帮手。只不过是派一个专人到路口迎接,而另外一个就可以陪着高先达在镇子上好好逛逛。

    同时,罗杰委婉地跟高先达表示,他毕竟只是一个有产骑士,他的塔堡规模其实非常狭小,并没有太多的空房间。

    如果只有高先达和巴利斯坦两个人来做客的话,自然是毫无问题。他愿意陪伴两位大人通宵达旦,饮宴欢歌。但是二十名骑士的话就有点招待不下了。

    高先达对此也表示理解,说这个问题他自己能够解决。

    镇上因为经常有各种人经过,所以旅店和酒店建设得很不错,房间宽敞明亮,价格也适中,相比塔堡,其实更适合居住。

    高先达便干脆找了个旅店将它整个包了下来。

    旅店老板听说是大人物光临,而且还有大生意,满脸堆笑地迎了出来,给高先达介绍他们旅店“悠久”的历史。然后不但派人将房间打扫得非常干净,而且还奉上了他们自酿的黑啤酒给高先达解渴。

    当然,乡野的啤酒味道并不怎么样,但是老板的服务态度很好,为的也不过就是想多赚几个铜板罢了。

    高先达身上初始自带的金币还很充裕,付完了房钱,也足有一百多个金龙。所以他一高兴就打赏了老板一枚金龙作为小费,让老板满脸堆笑,乐得合不拢嘴。

    “您的慷慨丝毫不亚于兰尼斯特家的人!”老板说道。

    早就有传闻,兰尼斯特家的人就连拉的屎都是金色的,以此来证明他们的富有。但是高先达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不要拿我和他们相提并论。”高先达严肃地道。

    老板被吓了一跳,连声称是。

    高先达将房间都安排妥当,并且在旅馆里大吃了一顿面包和乡野烤肉。乡下厨子的手艺称不上高明,但是那肉却是货真价实的好肉,带着一股乡野的味道。

    据说那大块的烤猪排,是昨天有猎人刚从林子里打来的野猪,还新鲜着呢。用洋葱和芫荽籽烤到鲜嫩多汁,然后连着汤汁一起呈上来,非常适合用面包蘸着一起吃。

    而大麦炖野鸽子汤的味道也是高先达从来没有尝过的。

    加上那口感粗糙的自酿黑啤和热气腾腾的面包,这顿饭吃得高先达还真是很舒服。

    只可惜非常道并没有跟他们在一起,不然的话,他一定会想办法把菜谱给要过来。

    吃饱喝足之后,巴利斯坦他们也没有赶来,高先达在房间里待着也是无聊,便走出来到镇子上转悠了一圈。

    高先达并没有换装,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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