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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中亚-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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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是……也不是”,周郎中因太过紧张,使得说话都不利索。

    李承绩立即笑了笑,让周郎中有话直说。

    这下,周郎中才小心翼翼道:“在下只是好奇,少爷为何要让我顶替医疮之法?”。为了避免引起猜忌,李承绩将医治黄水疮的法子,说成是周郎中给的。

    也是医术这件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解释得清的。所以李承绩,只得将其推到周郎中身上。

    不过事前,因没和周郎中商量。使得知道这消息后,周郎中一直夜不能寐。就细思夜想后,耐不住性子的,跑来找李承绩问个明白。同时他心中,也很好奇。李承绩明明是个未束发的孩童,怎么会知道这颇为高深的医疮之法。

    以致他这从医十余年的医者,都有些自愧不如。

    对此,李承绩早有准备。就解释说,自己喜欢看医书。但因身份的原因,不能让他爹娘知晓。所以将这法子,推到他身上。

    这番解释,推敲起来,倒是合情合理。因为在这时代,医者的地位,并不算高。寻常子弟,也都巴巴的望着功名利禄。使得社会上,普遍瞧不起这行当。

    而作为含着金汤匙出身的达官贵人之子,一生下来,前路就基本被父辈安排妥当。所以就更不会,将医者的行当放在眼里了。

    像李承绩,身为郡王之子。如果从医,只会让家人蒙羞,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因此会医术的事情,还真不能透露。

    但理解归理解,周郎中心中的疑虑,还是未打消。就好奇的问道:“不知少爷,看的是何种医书?”。

    实在是这治病的法子,着实罕见!

    到底他从医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更没见过。发霉的馒头、包子,能够医治疮病。

    早有应对的李承绩,马上应对:“哎!实在不凑巧。这医书是我前些年看的!自摔伤脑袋后,那医书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记不大清了。”。

    周郎中闻言,立即显出些许落寞之色!

    不过他并不怀疑,李承绩是故意瞒着他。因为李承绩摔伤脑袋,得了失魂症的事儿。巴拉沙衮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毕竟是郡王之子!

    在出了这档事儿后,李萧氏将巴拉沙衮的名医,都求了个遍。甚至还出重金,让人帮着寻得神医。

    那段日子,李承绩可是躺在床上,揭穿了不少骗钱的神医。就是有点本事的医者,也在李承绩本无失魂症的情况下,面临医术失效的结果。

    使得一时间,李府成了神医跌落神坛的恶梦之地。后来即使有医术精湛之人,也不敢自告奋勇的进李府了。

    爱子心切的李萧氏,又将巴拉沙衮的萨满、高僧、神父、大毛拉等不同宗教的神职人员,请来给李承绩做法事。并在李府外,设施粥棚,给李承绩消灾解难。

    于是烦不胜烦的李承绩,只好装出恢复些许记忆的样子。才总算,让李萧氏将这些人撤走。闹哄哄的李府,也终于消停下来。

    这些事情,在只有四万余人的巴拉沙衮,算是轰动性的新闻。尤其是在这信息不发达,又缺少娱乐活动的古代。普通老百姓,最感兴趣的,就是达官贵人的私事。后世那么多的野史,就是这样产生的。

    眼见周郎中满脸失望,李承绩又补充道:“虽然书名我是记不清了,但某些方子,我还是依稀有些记忆。待我空闲下来,再将那些方子誊写下来送你如何?”。

    通过周郎中来问明真相的举动,他就大致肯定,周郎中是个品行端正的人。不然爱慕虚名之辈,是会装作一无所知,默默担起这个美名。

    再加上周郎中对病患诊治时,体现出了一个医者基本的道德操守。所以李承绩,也愿意将自己知道的医方,送给周郎中。

    听到这话,周郎中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就啊了一声,神情错愕。因为药方,是关乎一个医者的名声和地位。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外传。

    “不碍事的!我不能行医,留着也是无用。”,李承绩好言宽慰道。

    “可…可是在下………”,周郎中依然充满疑虑。到底无功不受禄!让他凭白受这恩惠,实在于心不安。

第二十八章 医馆之论() 
李承绩看着,加紧劝道:“这药方留在我手里,就只是一张薄纸。而到了周大夫手上,就是成千上万条人命了。”。

    周大夫立时皱了皱眉,思索了半晌道:“在下感恩于少爷的仁德,也愿为黎民百姓尽一份绵薄之力。但是如此大功德,仅让在下一人领受,实在寝食难安啊!”。

    “那你说,如何才能领受吧!”,李承绩有些没好气道。实在是周郎中的脾性,出乎了他的预料。本以为只是正直,没想到还近乎偏执。

    即使他用天下苍生的幌子,也说服不了他。便懒得再说,直接问他怎么办了。

    感觉到李承绩语气不好,周郎中有些羞愧。毕竟李承绩的诚心,他是感受到了的。且从古至今,还从未听闻医者对药方拒之门外的。

    自己这破天荒的做法,实有清高之嫌。

    便想了一会儿,试探道:“不若以少爷之名开馆?”,这样做,他的心下,也能安稳一些。

    听到这话,李承绩立时讶然出声道:“以我之名开馆?”。

    周郎中点了点头,解释道:“少爷赠在下以药方,在下无以为报。就私心想着,将自个儿名下的医馆…仁心堂,改为少爷的高名了。”。

    李承绩知道,这个时代,改名可是大事。不是凭着心意,想改就改的。何况这从医的,一般都是代代相传。医馆的名字,也极有可能是上辈人留下的招牌。

    如要更改,可是慎之又慎的。

    就细想了半晌,拒绝道:“仁心堂的名字极好的,何苦为了一个虚名,而做更改呢?更何况,我只是略通医理,知道几个方子罢了。哪里有开馆救人的地步?”。

    尽管行医是周大夫的事儿,但自己的名字挂在哪儿。出了事,别人肯定会念叨他。这让李承绩,总觉得过意不去。

    再加上,自己通医理的事,还真不想让李府的人知晓。免得到时候问起来,又是绞尽脑汁的想着如何糊弄过去。

    所以于情于理,他都不会同意这个建议。

    “这…”,周郎中就有些为难了。

    于是房中,也瞬时静默下来。

    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李承绩才灵机一动道:“若不这样?我供药方,你给看病。医馆有了收成,你再给我分成?”。

    也是刚刚,通过周郎中改名的建议,让他想到了后世股份制的经营模式。

    这样一来,周郎中也不算无功不受禄,自己也有了一笔稳定的财源。

    毕竟人吃五谷杂粮的,哪能没个头疼脑热。像后世,医院的净利润,向来是稳赚不赔的。

    放在这个时代,应该也差不了多少。

    到底当下,因医疗技术的落后。使得下到贩夫走卒,上到豪门显贵,都很难得到有效的诊治。

    为此,各种旁门左道,巫师邪术,非常受百姓的欢迎。也是病急乱投医,抓个救命稻草罢了。

    虽说并不是所有都是坏的,但是从固有的历史资料来看,能有疗效的,基本十不存一。因为从唯物主义的辩证角度讲,这完全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所以有了自己提供的药方,也能减少庸医误诊、巫师害命等祸事发生的几率。

    正是综合这些考虑,李承绩,才想出了这么个利人利己的法子。

    尽管他不是神医,实际上也不通药理。但是有小紫这个百科全书在,就不用担心没有药方。

    更重要的是,开医馆可比其他营生,要安全多了。毕竟这个时代的商业环境,太过恶劣。不说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就说落后的交通状况。使得稍有不甚,行商就很容易被人劫财夺命。

    且现在,他手头上,也正好比较拮据。

    也是他作死!

    当初在俘虏们跟前,豪气万丈的承诺,会每人每月支付五个第纳尔的月俸,现在兑现起来,就有些难度了。

    到底他没掌家,也没操心过钱的事儿。以致对第纳尔的概念,完全不清楚。更不知道,一枚第纳尔,可以等同八贯多铜钱。使得他反应过来后,也是后悔不已。

    但是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特别是对军队来说,尤其重要。

    因为要让整个军队,做到令行禁止,就必须上行下效。

    他这领头人,自然不能说话不算数了。

    并且这俘虏们,刚刚被收服。如若出尔反尔,很容易失去人心。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能食言。

    在他想着这些时,一脸迷糊的周郎中,疑惑不解道:“不知何为分成?”。

    这个名词对当下的大辽来说,还是太新颖了。因此琢磨了半天,周郎中也不解其意。

    李承绩也理解,就耐着性子,语气和缓的解释了起来。

    这么说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承绩都有些倦了。但是周郎中,似乎并不能完全领会。

    正是这时,李大力在外面禀报道。说一品居那边,派人来问,李承绩大概什么时候能赶到。

    再看天色,已经不早了。李承绩就让周郎中回去想想,若再有疑问,等他回来后接着商讨。

    便带着李大力等人,急匆匆的往一品居赶。

    约一炷香的时间后,他们就来到了目的地。

    和上次来相比,一品居的人流量,显然要多上不少。而对面的望仙楼,连烧焦的废墟都没清干净。也不知张兴路,是不是放弃了重建的打算。

    刚下车,眼神不错的掌柜,就认出他来。便一边让人通知扩巴斯他们,一边领着李承绩往里走。

    “近些日子,生意可还行吧?”,李承绩饶有兴趣的问道。

    “嘿嘿嘿!得公子洪福,一品居的生意,确实好上不少。”。虽然掌柜的,也不清楚望仙楼的大火是怎么来的。但只要往细里想,就知道和李承绩等人脱不开关系。

    毕竟哪又那么凑巧的事!

    当天起了冲突,望仙楼就起了大火。

    正聊着,扩巴斯和移剌崇阿等人,就走了出来。

    不过这次,多了两个新面孔。

    经过介绍,两个正是随军回来的老大和老二。

    由于战事告一段落后,涉及到赔款、势力划分问题。所以老大和老二,一直都跟着大部队,留在了花拉子模境内。直到款项到手、势力划分明确,才随军返回巴拉沙衮。

第二十九章 兄弟重聚() 
“大哥!六弟恭贺你得胜归来。”。李承绩冲着一个俊眉星目,面相英挺,身着紫衫,腰环玉带,一副汉人打扮的少年行礼道。

    “哈哈哈···三弟!久日未见,倒是清瘦不少啊!”,老大王鸣雏,给了李承绩一个熊抱,很是热络道。以其七尺有余的身高,明显宽大的体格来看。李承绩就像小鸟一样,完全被拥入怀中。

    也难怪,王鸣雏会有此感叹。

    作为南院枢密直学士王殷志的第三子,王鸣雏今年已是十七岁了。虽然按道理,出身书香门第的他。应该在其父的安排下,从事一些与文书相关的文职。

    但受大辽尚武习气的影响,王鸣雏打小,就对骑马打猎,异常偏爱。束发后,还进入大辽最受器重的重甲骑兵营。经过两年的军旅生活,已成为一个小头目。

    这其中,虽有他爹的缘故。但自己的努力,也是少不了的。

    不然自己无能,再怎么提拔,也是没用的。

    当下在李承绩他们六人中,他的年龄是最大的。尽管不是嫡子,但因是幼子,家里对其也是宠溺得紧。

    否则,也不会顺着他的意愿,允其从军。

    性情的话,也最是仗义!

    当初李承绩他们受欺负时,作为老大的他,就经常义无反顾的为他们出头。所以一来二去,李承绩他们,也对其敬意有加。

    回想着移剌崇阿之前对他的介绍,李承绩更加谦和的回道:“多谢大哥挂念!只是病得久了,消瘦些罢了!”。

    王鸣雏立即拍了拍李承绩的肩膀,放开他的身子。

    这下,李承绩才觉得呼吸顺畅了些。

    但是不等他缓口气,身为二哥的孙明熙,就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关心道:“听闻你摔伤后,就生了失魂症。不知现在,可否记得我们六兄弟快意恩仇的好事啊?”。

    对于这种事,骗是骗不过去的!

    毕竟日后,总要一起接触。时间久了,自会发现端倪。所以李承绩,就很大方承认,自己是一点都记不清了。

    听到这结果,王鸣雏和孙明熙,又是一番长吁短叹。

    好在移剌崇阿和扩巴斯在一旁说道,才让气氛,又热络了起来。

    除此以外,李承绩还认识了两位不属于他们六兄弟的团体。但和扩巴斯、移剌崇阿等人关系,又还亲近的贵族公子。

    其中有特烈麻都之子……石抹霖,御史大夫之子郭仕壮。

    只第一眼,李承绩就对他们印象深刻。因为这两人的名字,和他们的形象,实在太不相符了。比如石抹霖,听着就让人觉得,很有儒雅之气。但实际上,其人长得很是壮硕。也不知是不是长得太着急了,虽年龄和孙明熙相近,都只有十六岁。但看上去,比王鸣雏还要成熟。

    在他们这七个人中,应该算是最老的一个。

    而郭仕壮,则看着一点都不强壮。那丹凤眼、清秀眉,使得整个人,都看着十分斯文秀气。再添上小圆脸、樱桃唇,更使人难辨雌雄。

    以致第一眼,李承绩差点将其认成了女子,闹了个大笑话。

    幸而郭仕壮的脾性还好,又是第一次见面。所以只是笑笑,就化解了尴尬。

    来到二楼的包间,满桌的酒菜,已经准备齐全。

    由于李承绩是来得最晚的!所以众人起哄着,让他自罚三杯。但喝到第二杯的时候,扩巴斯就一把将他拦下。

    “各位兄弟,三哥的身体,你们也看到了。所以这两杯酒,允我替三哥喝完吧!”,说着,就很干脆的一饮而尽。

    这倒让李承绩惊讶了!因为在他印象中,扩巴斯是个神经很大条的人。哪里有这等心思细腻,会照顾人的时候。

    正这样想着,众人立即起哄道。说代喝可以,但要多添两杯。李承绩自然不会干看着,便要替扩巴斯说话。

    却不想,移剌崇阿已站了出来。以扩巴斯的排行最小,又替李承绩挡酒的心意为理由。让众人,免了罚酒。

    听到这话,众人才作罢。

    重新落座后,看着移剌崇阿和扩巴斯之间,不经意的眼神交流。李承绩立时明白,刚才扩巴斯之举,极有可能是移剌崇阿提点的了。以其细腻的性子,可能性极大。

    这使得他心下,对其又多了几分好感。

    之后众人互相敬了一圈开胃酒,正式的酒宴,也就此展开。

    因为是庆祝王鸣雏和孙明熙得胜归来,所以酒宴,也以他们为主。并且为体现出足够的重视,扩巴斯特意包下一品居的二楼。若不是人数不够,他还准备将整个一品居都包下来。

    反正他是老板,想做什么,都比较方便。

    虽然规格上,不能和宫宴相比。菜式上,也不比宫宴精致。但因是兄弟间的宴会,所以规矩,也少了很多。并且因众人年纪相仿,关系也比较熟络的缘故。使得整个气氛,也比较轻松诙谐。

    更重要的是,大家正处性子最跳脱的时候。以致闹腾起来,也是异常火热。

    尤其是拼酒,简直是拿出了吃奶的力气来喝。李承绩也被逼着,喝了十几碗。若不是看李承绩身体有恙的话,肯定让他喝得更多。

    尽管酒精度很低,但这么喝下去,李承绩的脑袋还是有些晕眩。直到上了数道茅厕,整个人才清醒不少。

    但这时候,楼下却突然传来动静很大的喧哗声。像是发了地震一样,整个地板,都跟着簌簌作响。

    正在兴头上的李承绩等人,一时都愣在当场。几样放在桌子边缘的餐盘,还跟着摔落在地。

    被打搅了兴致,身为东道主的扩巴斯,觉得很没面子。就涨红了脸,准备将掌柜的喊来问责。

    只是不等他喊,蹬蹬蹬的脚步声,就传了过来。

    跟着就见掌柜,惊慌失措冲进房间,一脸惊恐道:“少爷!少爷!有人来砸场了!”。

    一听这话,众人腾的站起身来。扩巴斯更是语气愤怒道:“是那个不长眼的东西,敢来砸爷爷的场···”。

    还没说完,掌柜就啊的一声惨叫。却是一个伙计,刚好砸中他的后背。

    阴测测的威胁之语,也瞬时在众人耳旁响起。

    “望仙楼的账,今天该算算了!”。

第三十章 初次交手() 
只见这是一群身着锦衣的少年,约莫有七八人。面相的话,几乎都是高鼻深目的雅利安人。

    刚刚说话的,则是一个鹰钩鼻,身长八尺的少年。一双碧色的眼睛,尤其引人注目。在其身后,还有张兴路、阔其喀尔、图尔干等李承绩见过的熟人。

    看众人以其为首的模样,似乎大有来头。

    就在李承绩暗自打量的时候,作为老大的王鸣雏,已脸色微沉的报出了对方的身份。

    “姆拉帝力?!”,王鸣雏咬紧牙关道。

    这是马合木特拜的第八子,由一个犹太富商之女所生。虽然出生得比较晚,排行也比较低。但因他的母家有实力,所以商人出身的马合木特拜,也对其爱屋及乌。

    又因他打小,就对舞刀弄棒,较为热衷。所以束发后,也和王鸣雏一样,较早的进入了重甲骑兵营。

    在他爹的照拂,以及自己也确有实力的情况下。他很快就得到升迁,并成为一个地位不低的小统领。连王鸣雏,都比他低上一个层级。

    好在因编队的不同,王鸣雏并不受其管制。否则的话,王鸣雏估计要郁闷死。

    但在平常时候,姆拉帝力没少仗着自己的身份,为难王鸣雏。所以二者间的恩怨,也是颇为深切。

    如今再见面,真是分外眼红。

    听到王鸣雏喊自己的名字,姆拉帝力很不屑道:“呵!很惊讶么?”。他们之所以今天赶过来,就是事先得到了李承绩他们在一品居喝酒的消息。因此找上门,给李承绩他们上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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