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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别提了,本来我们从市政厅接了一个讨伐地精的任务,开始还好好的,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群地精居然是这些食人魔的奴隶,所以我们就和他们打起来了。”西姆一脸倒霉的说到。
索拉姆一听这话,就坐不住了“食人魔的奴隶?看来这次有麻烦了,走,赶紧走。”
“啊?”三人一看这情况,都有点奇怪,食人魔都被消灭了,还跑啥啊。
“啊毛啊,赶紧带路,要是被食人魔大部队碰到,我们真的要嗝屁了。”索拉姆也懒得解释了,先跑要紧。
“哦哦”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看索拉姆这么着急,他们还是马上就领着索拉姆往森林外面跑。
路上索拉姆嫌他们慢,还一人给加了一个风之轻灵,来加快速度。
几个小时以后,他们终于跑出了森林。
“哈。。。。哈。。。。。呼,我说,我们为啥要这么急急忙忙的跑路啊,还没有打扫战场呢。”菲亚双手撑着膝盖,剧烈的喘息,这一路狂奔的,虽然加持了风之轻灵,但是还是差点没把她累死。
“打扫战场?你不想活了啊,为了点破烂不值得。”索拉姆这会已经不在喘了,这就是体质高的好处。
“那是为什么,难道还有其他食人魔?”玛瑞斯也有点好奇索拉姆的这种反应。
“我去,你们连这个都不知道?那你们是怎么出来冒险的啊。”索拉姆对这群冒险者的知识储备感到绝望了。
“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要说就说,不想说算了。”菲亚听到索拉姆的话有点不高兴了,觉得他有点小看他们。
“好吧,好吧,我说。”
食人魔这种生物,之所以叫食人魔,就是因为他吃人啊,包括所有的类人生物。不仅仅如此,他们的食量还非常的大。一般在食人魔巢穴周围的活物,都是他的猎物,地精也是,他们一般都会把抓到猎物,都吃个精光。只有一些大型的食人魔种群才会驯养奴隶,刚刚的地精数量,已经超过了一个食人魔族群能驯养的极限了,他们如果有这么多的地精奴隶,那只有一个可能,这地区有一个食人魔部落。
第六十九章:食人魔部落(为假面舞天加更)()
“食人魔部落?!!”玛瑞斯很吃惊,居然会是食人魔部落。在银月王国周围,还真没会出现过食人魔的部落,因为这里太冷了,食人魔不太喜欢这种环境,虽然这里也有一些食人魔,但是从来没出现过大规模的食人魔部落。
“是的,只有这个可能,要不是有个部落在,那群蠢笨的家伙,可不会把食物当做奴隶,就算有些大族群也只会驯养少量的奴隶,绝对不会有这么多。”索拉姆很肯定的说倒,他有点奇怪看着玛瑞斯,这位大叔看起来应该很有经验的啊,怎么连这都不懂。
其实索拉姆真的错怪玛瑞斯了,玛瑞斯经验丰富是没错,可是还真没这附近碰到过食人魔部落,他一直在银月王国活动,这周围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食人魔部落了,他不清楚也是正常的。不要以为只要是冒险者,都是满大陆到处跑的,在这个危险的世界,出远门是很危险的事,就算是冒险者,也大多是在自己家乡周围活动的。
“如果森林里有一个食人魔部落,我们得赶紧给洛克镇的市政厅报告了。要他们暂时不要再发布那些讨伐怪物的任务了,那要不然会有很多冒险者倒霉的。”玛瑞斯考虑了下索拉姆的说法,感觉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就打算报告给市政厅。
在这个世界,在人类活动区外的荒野中,存在着很多很多的怪物,所以一般在人类活动区域边缘的城镇,一般都会常年发布一些剿杀怪物的任务,来限制怪物的数量,防止它们数量过多,然后来袭击城镇,特别是地精和财狼人,这两种怪物对普通人的危害最大,因为他们太能生了,一个不注意就会繁衍一大群。
洛克镇就是这种城镇,它处在银月森林的边缘,这里盛产各种矿产和各种森林特产,商业还是很发达,还算是富庶,但是森林里怪物,一直都在威胁着这个城镇的安全,所以常年都在发布剿杀怪物的任务,银月城的很多冒险者都跑到这里来捞金。
要是真要是存在一个食人魔部落,普通冒险者再跑来,那就是送菜了。一个食人魔,只要成年就天生有18点的力量,更别提,这是一个食人魔部落,不仅食人魔的数量会很多,而且还会有那种经过训练的精英食人魔。这不可能是一帮冒险者能对付的了的,只能交给军队处理,所以必须要把这个情况报告给市政厅。
索拉姆对这个是无所谓的,他去哪都一样,于是就跟着他们一起上路了。
在路上,索拉姆知道了,原来菲亚是玛瑞斯老战友的女儿,他的老友在病死之前,就把女儿托付给了玛瑞斯,可是菲亚又不愿意老老实实的生活,非要和她老爹一样去做冒险者,玛瑞斯也没辙,本来他已经在几年前就金盆洗手了,现在不得不再次出山,一来教授老友的女儿,二来也可以保护她。
玛瑞斯靠着以前冒险的积蓄,在老家,也是家中有屋又有田,取了一个漂亮老婆,还有两个女儿,生活过的不知道有多好。本来是不用再出山的,但是为了照顾好自己老友的女儿,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又当起了冒险者。
知道这些以后,索拉姆对玛瑞斯真是刮目相看,为了一个承诺,居然做到这种地步,也算是义薄云天了,索拉姆自问,如果他是玛瑞斯的话,估计也做不到这样子。
“没那么夸张,我也是想在自己还能战斗的时候,再存一笔钱,顺便帮一下菲亚而已,说到底,我还是要感谢你,要不是你,我真的没法面对死去的战友了。”玛瑞斯听到西姆和索拉姆的话,有点腼腆的对索拉姆说道。
到是菲亚没说啥,只是有点羞愧的把头看向一边,很显然,她也知道玛瑞斯为了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要不是她,玛瑞斯也不会一把年纪了,还出来拼死拼活。
。。。。。。
经过几个小时的路程,一行人就到了洛克镇,索拉姆还是第一次看到人类的城镇,看着有点前世欧洲中世纪风格,高高的石质城墙,还有一些木质的箭塔,上面还不时的有一些士兵在来往巡逻。
在到达城门前的时候,一队士兵拦住了他们一行人,一个队长模样的人对玛瑞斯说道:“玛瑞斯,今天怎么空着手啊,在森林没找到怪物?”
“嗨,别提了,这次森林里发生大事了,我们都差点栽了。”玛瑞斯熟络的和他们打了招呼,然后对这那个队长说道。
“怎么了,还有这个生面孔是谁啊,你们的新成员?”
“哦,我忘了介绍了,这是我们救命恩人,叫索拉姆,要不是他,我们真的回不来了”玛瑞斯把索拉姆介绍给他。
“你好,我是洛克镇的治安队队长哈里斯,和玛瑞斯好朋友,谢谢你帮助了他们,以后在洛克镇有什么需要,找我就行,绝对没说的。”看样子,玛瑞斯在洛克镇的人缘不错,不过也难怪,能这么义薄云天的人,走到哪都会受欢迎的,参考关二哥。
可是还没等索拉姆回话,玛瑞斯就发话了:“先别说这个,这回真的有大麻烦了,哈里斯你必须带我去找治安官了,我必须要带着索拉姆去报告一件事。”
“找克鲁斯大人?这是发生什么大事了吗?”哈里斯虽然说是治安队长,其实也就是个民兵队长,就是个平民,但是治安官克鲁斯那是真正的大人物,虽然不算是真正的贵族,但是他哥哥却是实实在在的勋爵,他也算是和贵族擦了点边。但是这也不是哈里斯能带人想见就见的。
“森林里来了一个食人魔部落,我们今天追杀一群地精的时候,碰到了一大群食人魔,差点就回不来了。”
听到玛瑞斯这么说,哈里斯有点惊奇的看了索拉姆一眼,没想到索拉姆的实力这么强,他也不是没见过食人魔,索拉姆能从一群食人魔手里救人,这足以说明他的实力了。
“食人魔部落?在银月森林里?不会是搞错了吧。”哈里斯有点迟疑的说道,这也难怪哈里斯不相信,在银月王国建立到现在,还真没听说,有哪个地方有过食人魔部落。
“哎呀!你不会以为我在这上面开玩笑吧,我又不傻。”玛瑞斯有点着急了,一只食人魔的危害就已经够大了,真要是一个食人魔部落,那整个洛克镇都危险了。
看到玛瑞斯样子的确不像是开玩笑,哈里斯也意识到,这件事绝对不是凭空捏造的,于是哈里斯就答应他们,带他们去找自己的顶头上司。
“那你们跟我来。”
一会儿,他们就到了市政厅的旁边的治安所,哈里斯先跟守门的士兵说了几句,就带着索拉姆他们来到治安官的办公室门前,哈里斯先进去汇报了一会,就出来把索拉姆他们带了进去。
治安官克鲁斯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中年人,面容严肃,等他们进来,也没什么寒暄,直接就直奔主题了。
“食人魔部落的事是真的?”声音不大,但是异常严肃。
索拉姆他们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索拉姆开口了,毕竟这事是从他嘴里,最先说出来的。
“是的,我们在森林里发现了食人魔奴役地精。”
“那些大一点的食人魔族群也会这么作的,这也没什么的啊。”
“但是数量不对啊,我们先是碰到了几只食人魔,带着数十只地精,这本来就不正常,几只食人魔就算是奴役地精,也不可能奴役这么多,后来还有十几只食人魔跑来支援,也带着一群地精,这不可能是一个食人魔种群能办到的。”索拉姆肯定的说道。
“这。。。。。”克鲁斯不是没见过世面,但是要是说银月森林出现食人魔,他还是有点拿不准,毕竟这么多年了,他们这里就没出现过这类事。
索拉姆看到这家伙到现在还在这犹豫,都有点有点替他着急,这人怎么这么墨迹啊。“我说,这位大人,你要是拿不准,不会先派些斥候去侦察下啊,这么多食人魔聚集在一起,很容易被发现的。”食人魔这种生物是如果聚集在一起,那动静还真不可能小,它们首先会把他们周围其他的怪物都围剿掉,要么是吃掉,要么就是当奴隶。因为他们的食量太大了,不可能让这些怪物来挤占他们的猎场,要知道一只食人魔一天起码要吃掉几十磅的肉,它们根本不吃其他东西,只吃肉,哪怕是刚刚出生的小食人魔也是如此,它们是不吃奶的。
索拉姆的话让玛瑞斯有点流冷汗,他说话太不礼貌了,这可是一位治安官啊。在前世相当于公安局局长。玛瑞斯有点担心,治安官会生气。
不过玛瑞斯想多了,治安官这种职位,就是要和一些桀骜不驯的群体打交道的,索拉姆的这种不客气的语气,在克鲁斯看来,就是粗鲁了点,算不上冒犯。
“那好吧,我会去派人去证实,要是这个消息,是真的,我发放你们应得奖赏。”这也是惯例,冒险者要是给市政厅带了什么重大消息,都会有一笔丰厚的奖励,不然以后谁给你报信啊。
第七十章:组队(求推荐票啊,求收藏啊)()
然后索拉姆就被哈里斯送出了办公室,哈里斯告诉他们,这段时间最后不要离开镇子,不然,到时候发放奖励的时候找不到人就不好了,当然还有一些话没说,就是要是证明他们是胡扯,那到时候也好找他们算账了,对治安官信口雌黄,胡说一气,那是一定要受到惩罚的。
“索拉姆,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走出治安所之后,玛瑞斯问索拉姆。
“叫我拉姆就行了,我在老家,别人都这么叫我。至于打算,那倒没有,我觉得,在这里先当一段时间冒险者也不错。”索拉姆觉得先在洛克镇混一段时间,先习惯下人类社会也不错,然后再做打算。
“你太好了,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组队啊,相互也有点照应啊。”玛瑞斯听索拉姆说准备在克洛镇做冒险者,马上就发出邀请了,索拉姆的实力他是看过的,而且还会治疗术,这对冒险者来说简直太重要了,要知道,很多冒险者都是因为,在野外受伤之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导致伤残,甚至死亡。
所以对拥有治疗能力的牧师和德鲁伊,所有冒险都是很欢迎的。但是这些施法者虽然不像法师那样金贵,也很喜欢和冒险者组队,特别是牧师,很多低级牧师都喜欢和冒险者组队的,因为这样既能赚钱,也能锻炼自己,最重要的是也可以宣扬神的荣光。
不过这些人,都被一些有实力的冒险者队伍拉去了,玛瑞斯他们是要不想了,毕竟他们才3个人,还有一个是菜鸟,别人肯来才怪,现在好不容易碰到一个,玛瑞斯当然不想放过。
“没问题啊,我反正谁也不认识,和谁组队都行。”索拉姆对这个提议也没什么可反对的,和谁组队不是组队啊,再说索拉姆觉得这三人实力什么的先不说,单说人品就能信的过,他出来之前,阿兰多和他爷爷就不只一次提到,千万要注意哪些心怀叵测的人。索拉姆觉得他们应该都是好人,组队也没什么。
“哈哈,那我们的队伍又壮大了,今天一定要好好喝一杯。”西姆对索拉姆加入很高兴,说什么都要去庆祝下,玛瑞斯也很赞成。
可是菲亚有点为难的说道:“可是。。。。。。我们的钱不多,这次任务又泡汤了,我们哪还有钱庆祝啊。”她到不是不欢迎索拉姆,而是真的有点拮据,不要以为做冒险者,就是两个肩膀扛个脑袋,干的是无本买卖,每次任务都要做很多准备的,比如一些药剂的准备,特别是治疗药剂和解毒剂,这是必备的。(治疗药剂,比治疗术效果差很多,但是能止血和加速伤口恢复)还有武器的保养,要是武器损坏了,那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还有日常的吃喝住行,这都要花钱。
他们本来是一个小的冒险者小队,根本赚不了什么大钱。加上他们刚刚把房租交了,本来就没什么钱了。就打算去做任务赚点,没想到还碰到这种事,任务奖金泡汤了,再加上,经过了一次激烈的战斗,他们又要花钱去补充装备,钱就更不够用了。
“那我去找比尔借一点吧,总不能对索拉姆一点表示也没有吧,何况他还救了咱们。”玛瑞斯咬了咬牙,就准备去借钱了。
“可是。。。。。。”菲亚还准备说什么,可是又说不出来。她有时候都在怪自己,要不是因为自己拖后腿,他们也不会到这地步。
看到他们都这么拮据了,索拉姆都不好意思了,为了给自己接风,都要借钱了,他们也混的太惨了吧,说不得就从次元带里拿了三块宝石递给了菲亚。
“不用借钱,我这里有几颗宝石,哪去换钱就行了,我们今天好好的庆祝。”
看着索拉姆拿出三颗宝石,玛瑞斯他们都惊了,看这宝石成色,一颗起码都能换800枚金币,这三颗起码就值2000多枚金币了,够他们赞上好长时间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刚刚从山里出来穷小子,能随手就能拿出来这种东西。
还是玛瑞斯见识广,马上回过神来,连连拒绝道:“不行不行,怎么能要你出钱呢,本来是我们要感谢你的,怎还能。。。。。。”
索拉姆就不喜欢磨磨唧唧的,不过是几块宝石而已,这东西,在他的王宫里多的是,云巨人真没亏待他这位“国王”,金银财宝什么的给了索拉姆一大堆,虽然索拉姆没带多少出来,但是他现在绝对算的上是富翁。三颗宝石而已,毛毛雨啦。
“给你就拿着,我们不是队友了吗?还在意这个干啥,最多算是我借你的,以后你们赚了再还给我就是了,这不比去找其他人借钱,要好的多啊。”
玛瑞斯还是有点犹豫,他很清楚,看索拉姆这样就知道,索拉姆根本就没打算要他还。索拉姆本来是他们的恩人,现在还这么大方,他都有点为自己的无能,而感到羞愧。
他还在犹豫的时候,索拉姆不乐意的发话了,“都是男人,怎么磨磨唧唧的啊,赶快拿上,去换钱,我肚子快饿死了。”
“好吧,这算我借的,以后我一定还。”最后玛瑞斯还是接受了,毕竟他们确实没钱了。菲亚也用复杂的眼神看着索拉姆,她有点感激索拉姆,要知道,他们能这样,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因为她,西姆和玛瑞斯根本不敢接受那些收益高的任务,因为太危险了。
“哈哈,那我们今天可以去“红色长靴”了”西姆高兴的叫到,他可不管钱是哪来的,反正有的花就行。
红色长靴是洛克镇最好的酒店,虽然不能和那些大城市的高档酒店相比,但是在洛克镇绝对是第一的,他们的特色菜,土豆牛肉也算是洛克一绝了,还有不少商人都慕名而来。他们的酒也不错,至少不像其他酒店那样会掺水。当然花费自然不低了,以他们的之前经济状况,根本消费不起,先在好不容易有钱了,西姆自然想去体验下。
大部分野蛮人都是这样,今朝有酒今朝醉,从来都是攒不起钱的,一般野蛮人跑出来冒险,到最后回到家乡,都没啥积蓄。野蛮人大多都是战神坎帕斯的信徒,他们唯一的追求的就是激烈的战斗,战斗之后当然是怎么爽怎么来,实事上很多冒险者都是这德行,像玛瑞斯这样能攒够钱,然后退休的毕竟是少数。
红色长靴在洛克镇的北边,紧邻着神殿区和冒险者公会。由于洛克镇不算太大,只有几个小型的神殿在这边,但是因为冒险者的职业特性,很多冒险者都会跑到这边来,不是来治疗就是来接任务。
所以红色长靴的消费虽然有点贵,但是生意还是很好的。西姆和菲亚把索拉姆带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已经人声鼎沸了,玛瑞斯则去商店区去把那几块宝石先卖掉。
这间酒店有四层,一层是一般人喝酒吃饭的地方,二楼则是高档用餐区,只招待那些有钱人,三楼和四楼则是客房区了,价钱也不便宜。当然红色长靴和很多酒店一样,他们也兼职干一些灰色行当,比如——妓院。
“西姆,你说真的?这里真的有那什么?”索拉姆听到那两个字,眼睛都在冒光,一本正经的问道。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