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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暴力团-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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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把她推远了些,看着她脖梗、肩窝上晶晶莹莹的小水珠子一颗一颗地朝下滑落,有些滑不到肚脐就干掉了、有些索性停在奶子上,仿佛知道即使是跑也跑不远,总也逃不过马上要干掉的模样。这情景差一点儿让我分了心——不过起码我的语气应该是温和多了:“外面街上那么多人,再意外也轮不到我罢?”

“那么多人,也不都能认识万得福,又同时是那彭师父的徒弟啊?”

“彭师父?彭师父根本不是混事的,”我几乎要爆笑起来,“彭师父连教拳法都是混假的,‘你们’那么厉害会不知道吗?他只会一套练步拳,从大陆逃出来的时候带了几十两金子,花光了没辙,当掉师母的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买了一把大关刀插在门口,说是开武馆、教拳术、治跌打损伤,其实只有一味药,不论治什么内伤外伤,都只有那一味药——”

“高粱酒泡樟脑丸,”红莲抢忙说道,“樟脑丸泡高粱酒。对不对?这倒是远近驰名。可是为什么只有搓他泡的樟脑丸可以止血去淤、舒筋活骨呢?为什么只有喝他泡的高粱酒可以治伤风咳嗽、头疼脑热,甚至还管治拉痢带便秘呢?”

她说得没错。我们村子里大大小小三百口人有病没病会先穿过市场口去找彭师父,这是惯例。大伙儿愿意跟着他学那套踢狗狗不咬、打猫猫不叫的烂拳法,其实也都是家里大人的意思——因为据说凡是叫他一声师父的看病拿药打八折,排得上入室弟子的打对折。此外,彭师父的武馆后门是个淋浴间,随便什么人随时可以进去冲个凉再出来,一概免费。他还有个叫大人们放心的规矩:自凡是跟他练过一天拳法的,出门就不许跟人打架过招,违犯了这个规矩要顶板凳跪碎砖场子。我们孩子家背后都说:这是因为彭师父的拳太烂,烂到谁也打不过,只好不许人试手,因为一旦试出了高低,他彭师父的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就无论你打几折也没人肯领教了。可是话说回来,村子里的大人要靠彭师父的药酒长命百岁,你又有什么办法?

红莲这样说起来,听着不只像是对我一个人的种种过往熟极而流,就连对我们那一整个破烂眷村的生活环境都能如数家珍、历历如绘。我于是一耸肩、一摊手,认栽了,翻身倒回床上去,有气无力地对着天花板叹了口气,道:“要干吗你就直说好了,我反正烂命一条,没什么好赔的。”

“我又不是那帮猪八戒,干吗这样讲话?”红莲顿了顿,咽口唾沫,仿佛狠狠吞下一口多么大的不愉快,才勉强微笑着说,“其实,我们也不知道该不该麻烦你。可是有件事实在很要紧,跟这件事有点关系的人又都跟你有些来往,有些瓜葛。所以——”

“所以你就跑来跟我打炮?”

红莲猛地扫我一眼,瞳人正中央进出两颗如星芒电火般耀眼的闪光,一瞥而逝,似有无限委屈,可又无从辩白——或者是她认为我根本无从理解——总之,她就那么看了我一眼,好半晌才继续说:“我跟你打炮只是因为我想跟你打炮;就像你跟我打炮只是因为你想跟我打炮一样。反正打炮就是打炮,不是吗?”

“这一点很对。”我近乎有些负气地用力说道。我心里也许不是这样想的,可是每当我所想的跟所讲的不一致的时候,我讲话就会特别大声,而且会重复:“你这一点说得很对。”

但是红莲似乎无意在打炮这个词,或者这件事上绕什么无聊的圈子,她的语调温柔、语气平和,用字非常谨慎,像是背出来的讲稿一样:“我们有一段时间误会你接近孙家那女孩儿是别有用心的,可是后来我们发现你根本是局外人,你什么都不知道。”

“那我是不是可以知道,你‘们’又是哪一‘们’呢?”我打了个冷战,随即顺手抓了个枕头,紧紧抱住。

红莲没有立刻答我,脸上反而露出了一种令我觉得既陌生、又熟悉的表情——陌生的是这表情第一次出现在她的脸上,熟悉的是它让我马上想起那年在彭师母的菜畦旁边看上去心神荡漾的小五,一个在想着另一种生活、羡慕着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的一个状态的那种神情。

接着,红莲不知道多么轻又多么重地咬了两下下嘴唇,咬得泛了白又潮了红、潮了红又泛了白,才说:“以后你会知道,我们、我们是黑道。是暴力团。是地下社会的成员。是恐怖分子。我们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的人而且永远翻不了身。”

“有那么厉害干吗偷我的垃圾?”我哼了她一鼻子,把那句“你以为我他妈是给吓大的?”和了口唾沫咽下肚去。因为我忽然从她的眼眶里瞥见盈盈汪汪的两点泪光——那当然不是什么悲伤、哀痛的泪光,而是一种好容易说了什么实话,可是人家笃定不会相信你,而激出来的泪光。我太知道这种东西了——我每回跟所里那几个看我写小说不爽的教授讨论什么学术问题的时候,他们总皱着鼻头、眉眼微微勾挂着一抹笑意地听着,我才说完,他们就乐了:“张大春!你又在写小说了?”那一刻,我的眼角里就藏着这种东西。

但是红莲毕竟没让泪水落下来,她还是浅浅一笑,道:“真要是偷你的就不让你知道了。我现在只问你三件事:你认识岳子鹏吗?”

我摇摇头。

“万得福见过那张纸条没有?”

我又摇摇头,但是忍不住多说了几句:“可是那阕词本来就是他和我老大哥拿给我看的,他说他看了十七年看不懂,要我看看。”

红莲点了点头,走到床边,把那只腕子上刺了朵红莲花的手往我脸上磨蹭了半天,像是有些儿依依不舍的意思,然后才缓缓地说:“第三件事: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跟任何人提起那张纸条上的‘岳子鹏知情者也?’”

“那可不成!”我更猛烈地摇起头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管是万得福还是我老大哥,只要他们再来找上我,我是非说不可的。”

“如果我告诉你,这样会害死他们呢?”红莲冰凉冰凉的手停下来,想了想,又说,“你总不希望你老大哥哪一天又被什么灯架子砸一下罢?”

一听这话,我倒有一种脑袋被灯架子狠狠敲了一记的感觉——她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出自善意的警告?还是恶意的威胁呢?会是她,或者她“们”下的毒手把我老大哥打得头破血流吗?还是这后面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黑道、暴力团、地下社会和恐怖分子呢?我这个轰然作响的脑子忽地灵光乍闪,从她先前的话里找着一条缝隙钻了进去:“万得福也好、我老大哥也好,他们混黑的也就算了,我没话说。可是你刚才还说盯上我也因为我是彭师父的徒弟。难道彭师父也是黑道暴力团地下社会恐怖分子吗?也有人要打破他的头害死他吗?”

“你彭师父——”红莲沉吟了半晌,才道,“就是岳子鹏。”

彭师父,一个每天提着个空鸟笼子四处溜达。成天价垂着头、哈着腰、佝偻着脊梁骨,天气再热也围着条毛线围脖儿的糟老头子。我们这些奉节俭持家的父母大人之命,不得而已,拜之为师的小孩子、小伙子们背地里给他取过一个外号,叫“越活越回去大侠”。这外号的源起是他老婆彭师母得的一种怪病,每当她发病的时候,整个人的意识就退回到记忆里去,而与现实的一切失去了联系。据说她这样倒退着活并非漫无边际,而是有条不紊地、好整以暇地从四十岁上往回一点一滴地过,只不过节奏有时快些,一年倒退好几年;有时慢些,好几年退不了几个月。不发病的时候过一天算一天,比什么人都实在。彭师父常在她不发病的时候和她口角,骂她:“越活越回去。”彭师母并不知道自己真地会发这种越活越回去的怪病,自然不以为忤,于是也经常反口骂彭师父:“你才越活越回去!”这,就是“越活越回去大侠”的典故。在全村百来个小辈的眼中,“越活越回去大侠”是个笑话,我猜想:除开长了一身孬皮懦骨的孙小六之外,没有谁尊他敬他如当面口中所喊的那一声“师父”。当然,恐怕也只有孙小六打心眼儿里认这笔师徒账。对于我们这些为了看病打折而拜师的徒弟们来说,彭师父要比彭师母还可笑一点。

可是,当红莲那样说的时候,我忽而有一种笑不出来的感觉——虽然彼时我并不知道岳子鹏是个什么东西。红莲的结论简单、明确、斩钉截铁:岳子鹏这个名字已经在江湖上消失了十七年,可是彭师父在双和街菜市口过他那种近乎窝囊废的拳师生涯已经不只二十三十年。换言之,不能说是在十七年前发生了一件什么事,使得岳子鹏改名换姓或者改头换面,而是早在二十甚至三十年前,岳子鹏这个人就已经在过一种两面的生活。直到十七年前,发生了一件什么事,使得以岳子鹏之名而行的那一面的生活中断了、消失了、不复为人所知所忆了。问题是,什么人才需要过一种两面的生活?又是什么事使其中之一面永远不能复见天日?

“不把岳子鹏——或者你彭师父——的底细搞清楚,‘岳子鹏知情者也’就会是太危险的一句话。”红莲的第一个结论是这样的。

“对谁危险?”

“对万得福、你老大哥、我们、还有你——当然,对你彭师父来说也一样。对任何人都危险。”这是红莲的第二个结论。

她的第三个结论似曾相识:“改天再陪你睡,嗯?”

24 记得当时年纪小

等我老了以后——我是说要等我老到都已经不知道鸡巴硬起来是个什么感觉以后——如果还有人问我初尝禁果的滋味如何,我可能要花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去解释,但是我一开始会这样说:“那滋味就好比你知道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之后就老想着用个什么方法撩拨着让人知道它一样。”一种近乎皮下痒的间歇骚动,一直以神秘、颤抖的方式刺激着你的中枢神经,却不让你辨识出它真正的位置的一种痒;鼓舞着你、怂恿着你、挑逗着你重温一个秘密——你太想再确认一次、再确认一次它是不是真正值得的秘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九八二年底的事,我二十五岁,还可以在研究所混半年——这半年写不出论文来,非但得入伍当大头兵,连拖磨了四年的硕士学位也算泡汤完蛋。可是我真正关心且只愿意关心的事是红莲什么时候会再度出现。我想念她。

那是一种从来不曾从我体内浮涌而出、抵挡不住的情感——我开始想念一个人。也许我该说得更坦率一点:我想念她的身体。这种想念里绝对掺杂了一种关于遗忘的懊悔在内,我觉得非常的不舒服——犹如忘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秘密那样——一开始的时候,我总是躺在床上,闭起眼睛,幻想着红莲再度匍匐近前,压伏在我身上的模样。然而很快地,也许只有几秒钟的时间,我已经不能记得她的长相。一切似乎都是非常模糊而不确定的。她的长发、她的皮肤、她的躯体的每一个看来新鲜又饱满的部位,那些影像不时地会溶化成完全不同于原貌的东西。有些时候,红莲的脸会变成小五的脸,有些时候又变成自助餐店送我辣椒小黄瓜的老板娘的脸、彭师母的脸、我研究所乃至大学同班同学的脸;还有一次是家母的脸,那一次吓得我猛地坐起来,拉伤了腹肌。

可以名之为一种惊恐的,我不停地问自己:难道要直到红莲下回再突然出现为止,我都无法再想起她真正的模样儿了么?难道我的记忆力就是如此之薄弱,以致转眼便不再能看得清自己曾经那样亲近、那样狎昵的对象了么?难道我在和红莲拥抱、撕咬、纠缠、抚触的那每一个片刻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消失、隐遁,再也回不来了么?难道——最令我难受的是——难道我一定要这般牵挂着另一个人么?

整整一个礼拜过去,我只能做两件事:昏昏睡去之后不知何时醒来,醒后拎着个矿泉水的空瓶子到饮水机的龙头底下接水,再拎回房间里喝一半,剩下的一半像那天红莲所做的一样,从头顶往下浇淋,直到浑身湿滑冰冷。

最后不知道是缅甸还是越南发现了我。总之他们几个合力把我架到新庄省立医院里去吊了几瓶点滴。我还记得泰国认为我读书过于用功,以致神经耗弱,造成心因性的厌食——其实就是潜意识地想自杀,以逃避缴交论文的大限。医生告诉他:应该不会有这么复杂,我只不过是营养不良而已。马来西亚则偷偷对我说,他认为那医生什么都不懂,然后他对我眨巴眨巴右眼,道:“你谈恋爱了,对不对?”我说放你妈的狗臭屁。

我在省立医院住了两天,打了十六瓶也许是糖水、也许是盐水之类的玩意儿。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医生以非常严峻的语气告诉侨生们:不可以再让我一个人住在宿舍里了,得把我送回家去,让家人照料调理一阵。

就像从酒馆里打完架回学校的那一次一样,我躺在马来西亚的怀里,坐在马来西亚右边的泰国一路上轻轻拍着我的腿,叫着我的名字,只不过这一回越南坐在右前座,开车的是缅甸而非红莲。他们不让我自己坐的原因很简单,他们怕我撑不住。我身体下面垫着条大褥子,活像个婴儿——载着这个婴儿般的我,他们开了一个小时的慢车才把我送回西藏路——我不知有多久没有回过的家。

没错,我的家,西藏路一百二十五巷临街第四栋四楼公寓的底楼,隔着一百二十五巷——这巷子可以会车错驶,比一般较窄小的街道还宽绰——对面就是莒光新城了。莒光新城不知道已经盖好多久,住户似乎都已迁入,窗光鳞次,透着白、透着黄,有人家怕热不怕冷,大冬天还开着吊扇,将室内的灯光闪得忽明忽灭,打赌那一家子日后都要得散光眼。我缓缓下车、踩踩稳,扫视一圈这个看来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彻底逃脱的环境,竟然有一种想要掉泪的感觉。马来西亚很不识相地搂搂我的肩膀,说:“还是回家好,对不对?”他说的也许是他自己的心情,我应了他一句:对你妈个头。他笑了,很以为看穿我的心事是件值得会心得意的事。缅甸喊了声保重,然后,四只分别来自四个国家的手从四扇车窗里朝外伸着、摇着,不一会儿转出了巷口,我依稀还听得见他们全无半点忧愁烦恼的笑闹声。

我站在红砖道上,抬手摸一下透着白光的那扇窗户外的铁栅栏——里头灯影之下坐着的当然是家父。向前走五步,我又摸了一下透着黄光的那扇窗户外头的铁栅栏——家母也仍在房里,应该已经睡熟了。我忽然迟疑起来,打从每一根骨头的深处(甚至可以说是骨髓的深处),冒上来一股异常浓重、强烈的羞赧之情来。

是的。我居然如此如此地害起羞来了,像是做了一件绝对见不得人的、天大的坏事,且为世人所知,而我不得不面对。套句村子里最凶悍的徐老三当年的名言:“就好像正在卯管卯到爽歪歪的时候门窗大开,被一马路的人都把到了的那种糗蛋法儿。”徐老三教我们这种黑话的时候他还只是个高中生,还没混成个大军火贩子;我们也都还在念小学,根本不知道“卯管”就是手淫。“把”就是看、“糗蛋”就是尴尬到极点的意思。可是我们都跟着笑,觉得长大到徐老三那个样子刚好,刚好天不怕、地不怕了。

可是我已经二十五岁了,刚有过平生第一次的肉体之欢,却丝毫没来由地、像个孩子一般地感到羞赧。仿佛咱们张家门儿祖宗八代的颜面都被我丢光了一样。我掏出钥匙,正要往锁孔里插,猛然间又像在公厕里撒完了尿那样抖擞两下又赶忙把它收回来,一串钥匙被我抓在口袋里“晃郎晃郎”响了不知有多久。等我再逛回一百二十五巷的窗边,发现连家父房里的日光灯也熄了。在那样前所未有的、令人羞赧不安的夜里,我忽地想到两个字:寂寞。也就在那一刻,四周无际无涯的静谧与幽暗之中传来轻轻的一声呼喊:“张哥!”

声音是从巷子对面莒光新城楼下的一个门廊深处传来的,正当我不知道该不该应声的刹那,那人又喊了声:“张哥,是我——小六。”

孙小六,十七岁的青年——比当年的徐老三还要大上一点——从门廊里忽一闪身,犹如一头拉拉山里出没的黑熊。也许是我的错觉,其实他并没有变得太高或太壮,也许他真的长大了许多,只是我在惊愕之余不免夸张了那一瞬间的感受。总之,我愣了几秒钟,还没想到要不要走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欺身过来,站在我的面前,夜色中龇着口白牙对我傻笑。

他的身量显然要比我大上一号,可是稚气未脱,笑起来十足还像个小学生。上身罩着件只有快要老死的人才会穿的藏青色盘扣夹袄——显然是从不知道哪个爷爷辈儿的亲戚那儿接收来的,反而应了流行。那两年吹中国风,巴黎伦敦米兰纽约都看得见无肩线、前开衩儿、绲边带盘扣的唐装零碎。不过我敢打个一百万新台币的赌,孙小六根本不知道这些——看他的下半身就清楚了:那是条地摊上九十块钱一条买来的所谓牛仔裤,和真品一样下水缩三寸,但是晾干之后再也挺硬不起来,村子里的小伙子喊道这种裤子叫鸟崽裤,取其烂鸟不硬之义。再往下看,嫌短的裤脚在踝上半尺就打住了,该有袜子的部位没有袜子,光板踩着双棉布鞋。我上下打量了他两回,想不起该同他说什么,只好指指他脚巴丫子,道:“还是小五给你缝的鞋?”

孙小六似是有些儿得意地点点头,道:“我姊也给张哥缝了几双,还老问说张哥什么时候回家,她要我给送过来。”

我也点点头,接着便想不出什么可以和他搭讪的话了。可这么继续聊下去对我很要紧,因为比起掏钥匙开门回家来,我情愿在这寒风刺脸的街道边多站一会儿。妙的是孙小六似乎也没要走的意思,而他大约比我更不会找话闲扯,支支吾吾了好半晌,我不知哪根筋不对了,忽然冲口冒了句:“你现在还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我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个榧子,接着说:“好一阵不见人么?”

孙小六把脸垂得不能再低,看他的鼻翅和脸颊似乎是笑着——那种小孩子家害臊而不得不应付场面的笑——一只手使劲儿往后脑勺上反复抓挠,最后实在不得已的样子,才迸出一句:“真的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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