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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纹章-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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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虫王咬着白熊佣兵团长的尸体,咀嚼多了一会,然后它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一幅恶心反胃的模样。

    不过很快它又被其它的东西吸引了,那是一具女性佣兵的尸体,已经血肉模糊地快成成肉酱了。

    这在这具女性尸体的上方嗅来嗅去,一会后,它张开满是利齿的大嘴,将整具尸体吞了下去。

    对它来说,这具尸体的味道相当好,连带着心情都好起来,尾巴轻轻左右甩动。但没过多久,它突然烦躁起来,在顶层不停地蠕动,而后情况越来越严重,它甚至不停地左右翻滚,不停地大吼,同时还将脑袋使劲砸向地面,似乎很痛苦的模样。

    它就这样疯狂地闹腾了近十几分钟,最后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它飞快地蠕动到中间的祭祀台前,将脑袋伸入容器中,使劲汲取着光明井水,等它喝完光明井水后,全身都亮了起来,似乎就是一个小太阳。

    同时它的身体在不停的缩小,大约变回两米长的时候,虫王开始吐丝。丝是透明的,带着耀眼的亮光,很快它就结出一个近三米长的大茧,将自己包裹在里面。

    这只大茧很亮,几乎将整个金字塔顶层都照得像白天一般。此时梁立冬已经离开了遗迹,他并没有发现这一幕。不过此时已经安全落地的乌普尔看到了这个令人惊讶的现象。他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红通通的眼睛中,带着令人心悸的仇恨。

    出了遗迹后,梁立冬等人再一次把坚守在塔楼里的敌人打晕了,然后他做了个小型传送阵,而后他说道:“你们先回去吧,记得帮我去搜集单子上的那些魔法材料,搜集到后就直接送到神殿中,贝琳会把金钱交给你们。”

    “贝塔有什么打算?”卡特琳娜好奇地问道。

    梁立冬笑道:“还有一些魔法材料必须我自己亲自去采集,因为魔法上的东西很难对外人言明,很多时候必须得靠自己去体会和理解。”

    “那就这样吧。”卡特琳娜点点头。带着自己的下属从小型魔法阵离开,传送回冬风城。

    梁立冬看着魔法阵起效,然后消失。蒂法的手环,这魔法装备除了需要很多的昂贵材料之外,还需要不少的普通材料,但梁立冬不想让杀手工会知道这个装备的完整配方,在游戏中,光这个装备的材料配方就要3000枚金币,如果算上制作手法和步骤,还得多加一千枚金币。

    这装备配方并不是梁立冬收集的,而是他的表哥完成某个史诗任务之后得到的,当时全服务器只有一张,因为表哥并不擅长魔法炼金术,便将其送给了梁立冬。将配方上记载的材料和步骤都记熟后,梁立冬把配方烧掉了,然后靠着这张配方,梁立冬当时做了十个手环,自己留下一个,送给表哥和其朋友五个,剩下的四个卖掉了,获取了他在游戏中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巨款。

    在游戏中,这是独门生意,他相信,即使是三百年后的现实世界,蒂法的手环也应该是独门生意,所以他并不想杀手工会知道配方后,逆推出这手环的制作方法。

    所以很多材料,他必须得自己去寻找。

    当然,他不会去魔法材料店里购买,因为只要是正规的商店,无论是佣兵工会,还是其它势力的商店,都会留下顾客的购买记录,只要有心,很容易查出来,因此,梁立冬打算自己去采集。

    在梁立冬的计划中,拿到光明井水后,下一站便是山岳城市丹明城。

    丹明城并不是什么大城,但因为建立在群立之间,所以丹明城附近有很多自然植物资源,其中有三种植物可以作为手环的魔法材料。

    可惜梁立冬并没有记下丹明城的魔法道标,因此只能用常规的交通手段移动,比如说步行,骑马,或者马车。

    其中骑马自然是最快的,但梁立冬在松风城中却找不到卖马人。这很正常,马匹是很重要的战争工具,一般马匹只会掌握在贵族,以及军队手里,他们并不缺钱,自然不会随便出售马匹。而步行更是不可能,虽然说在‘驾雾’技能的作用下,梁立冬步行也挺快,但驾雾魔法无论怎么说都是种魔法技能,一天两天开着还行,长时间用这技能赶路,梁立冬自己的精神首先会撑不住。

    所以现在最好的选择便是马车……确切地说是驴车。

    这个世界很危险,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荒野有很多野兽,魔兽,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强盗和劫匪,如果只是抢钱抢货物还好,但很多时候他们会把人都杀光,十分恶毒。

    所以要想在两个城市之间移动,旅人或者商队一般都会聚集在一起,大家一同上路,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梁立冬找到了一支这样准备出发去丹明城的商队,商队的规模挺大,十三辆驴车截着满满的货物,护卫人数有五十人左右,其中有七个lv1…lv3的职业者。

    这商队在松风城门那里喊话,说是要去丹明城,愿意捎上普通旅人,但每个人都交一枚银币的安全费。

    梁立冬找上门的时候,吓得商队的主人一大跳。虽然他的商队中也有七名职业者,但都是些无意中觉醒了能力,或者无意中学会了某些普通战斗专长的平民,对付一般的盗匪还行,对上以智力和神秘著称的施法者,那是妥妥的自寻死路。

    事实上也是如此,梁立冬观察了一下那几个职业者,发现他们的战斗素养很低,他甚至不需要魔法,就用一把长剑就能将这些人统统干掉。(。。)

127 两个杰西卡() 
普通旅人搭‘顺风车’,得出一枚银币,但梁立冬不需要,像他这样的施法者,愿意加入商队一起赶路,那对商队来说是件大好事。施法者代表着强大的战斗力,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极强的威慑,商队中多了一名施法者,商队的行程会更加安全,更加让人放心。

    商队的主人不愧是个商人,在他的宣传下,一名施法者加入他们商队一同前往丹阳城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松风城。短短小半天的时间,很多旅人就找上了他的商队,并且还有其它商队愿意出些‘安全费’,只求带上他们。

    就这一个消息,商队的主人就赚了一枚以上的金币,在梁立冬看来,这钱很少,但实际上,这商队将十几辆驴车的货物运到

    丹阳城,纯利润也不过是两枚金币多些,对于施法者来说,这点钱都不算事,可对普通人来说,却是一笔巨款了。

    梁立冬自然是知道这事,但他也没有在意。商队的主人懂得借势为自己争取利益,这很正常,反正也没有损害到梁立冬的切身利益,别人能在不损害其它人利益的情况下,给自己赚些小钱,那是别人的本事,其它人苛求不得。

    至于梁立冬这么认为。

    商队的主人叫做丹弗,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丹弗人也长得很普通,性格也是普通商人的性格,讲求一个和气生财。但他却有一个不普通的女儿。

    商队上路后,梁立冬就被请到丹弗专用的驴车中,这辆车比较舒适,当然和贵族们专用的马车比起来差得远了。

    丹弗是一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所以他能和梁立冬聊得起来。像这样长途行程中,如果没有人聊天,将会是一件很闷的事情。两人天南海角地聊着,从北边的雪原冬原,聊天南边的沙漠王国,从西边的蛮夷之地。聊到东边的精灵森林,聊着聊着,最后聊到了丹弗的女儿。

    他的女儿是个魔法师,无色塔的魔法师。

    在听到介绍后,梁立冬很是动容。玩家们只要愿意,只要在创建人物的时候‘加点’正确,人人都可以成为魔法师,但npc不同,要想成为魔法师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先不说天赋的问题,光是学习魔法的金钱,就能让大部分的人绝望。

    而无色魔法塔是培养空间系魔法师的地方,是更需要天赋的施法者,丹弗的女儿能进无色魔法塔,那已经是万中选一的人才了。

    看到梁立冬惊讶的表情,丹弗很是得意,他神彩飞扬地讲述着自己女儿的优点。

    她很漂亮。她很可爱体贴,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女儿。

    丹弗赚到的钱。几乎都寄给自己的女儿了,让她安心学习魔法,毕竟学习魔法是一件很烧钱的事情。

    “我的女儿学习魔法五年,已经学到三个魔法了,我记得一个叫空间折叠,一个叫曲线加速。还有一个叫恒星爆炸!”丹弗的话中充满了强大的自豪感:“看看这样的魔法名字,一听就是威力极大的魔法。”

    梁立冬却皱了下眉头,这三个魔法虽然也勉强算得上魔法,名字听着很吓人,但其它更应该被归类为戏法……这是最低等。最没有威力的魔法,也是那些冒充吟游诗人的骗子们用来欺骗普通人的小手段。

    学了五年才会三个戏法……这已经是没有多少本事的象征了,老实说,梁立冬不看好她女儿的未来,或许以后能勉强能学会一两个低级魔法,在普通人眼里是高高在上的魔法师,但在同职业者的眼里,却是最低层的那一种。

    不过梁立冬并不打算说破,人人都有为之奋斗的信念,对于丹弗来说,赚钱供女儿学习魔法,就是他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了。

    随后梁立冬知道了丹弗女儿的名字,玛尔莎…梦露。

    三天转瞬即过,这三天里,梁立冬和丹弗也算上搭上了些情谊,在临走前,梁立冬对着丹弗说道:“如果某天,你的女儿遇到什么困难了,可以让她来冬风城附近的里德村来找我,我是那里的主教。当然,如果是超出我范围能力的事情,我也会独善其身的。”

    “这是自然。”丹弗大喜,他很清楚,让一名施法者作出承诺,是何等少见且困难的事情。

    然后在丹阳城的城门口,梁立冬就和商队分道扬镳了。

    此时是中午,虽然是夏天,但丹阳城建在群山之间,所以这里的温度要比其它同纬线的城市要低上好几度,再加上山风拂面的关系,整座城市显得很清爽。

    丹阳城和冬风城在城市规划布局上,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如果硬要说的话,这里的乞丐要比冬风城多出一些,梁立冬一进城就看到不少乞丐或蹲或坐在街道的两边,它们晒着太阳,衣衫褓褛,神色麻木。

    乞丐中男女老少都有,梁立冬甚至还看到一个标示着lv1的小乞丐。

    乞丐职业者?丐帮?或者还是什么隐藏职业?

    大约就在三天前小时前,梁立冬出了遗迹不久的时候,丹阳城中的富人街上,发生了一起抢劫事件,十几个乞丐把一个富人给抢了,同时还把当时马车上的妇人给劫走了。

    治安官为此大怒,将所有的人手都派了出去,很快他们就找到了线索,在一条自水沟里找到了不着片褛的贵妇人,她的全身都布满了白色的污迹,和臭水沟中黑色的泥垢混在一起,变成了暧昧的灰色。

    这个贵妇人背后的势力并不算弱,十几个乞丐不可能有胆子敢动她,除非这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治安官查了两天,什么也没有查到。恼怒之下,一场波及全城乞丐的屠杀开始了。

    杰西卡是个乞丐,她自有记忆的时候就是个乞丐,她当乞丐已经有七年了。她记不得自己的父母是谁,但她却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杰西卡。

    这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女性名字,整个丹阳城叫杰西卡的女人,没有上百,至少也有五十以上。

    杰西卡的名字很普通。但她人不普通,或者应该说,杰西卡觉得自己不普通。

    她的鼻子很灵,牙齿也很利。

    一般来说,每一个乞丐的牙齿都很利,但她的牙齿不同,她的两个犬齿比普通人更长一些,所以她可以把骨头咬得粉碎,吃进肚子里。

    骨头中的骨髓很有营养。四岁的杰西卡就能把骨头咬碎,所以她活了下来,虽然很瘦,也很臭。

    她本来是在富人区街上乞食的小乞丐,那里的富人们常常把吃剩下的骨头扔出来,所以对于她来说,富人区就她的地盘,只要别的乞丐敢跑进来。她就扑上去和别人拼命,虽然她人小。但凭着这股狠劲,她在富人区‘盘’下了一块小小的地盘,像是一条流浪狗一般地活着。

    直到昨天的乞丐大扫荡。

    杰西卡觉得自己很厉害,但她没有自信到可以对抗十数个城守卫兵的地步,或者说,一个她都对付不了。

    这些城守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见了乞丐就砍,要不是杰西卡的鼻子很灵,早早就闻到了血腥味,要不是她事先有了警惕,一见到那些城守卫提着带血的武器过来就立刻往城外跑。否则她就在死在那些杀人如麻的卫兵手里了。

    杰西卡和很多脚快的乞丐跑到城外,城中的屠杀持续了一晚上,等到第二天她再回去的时候,发现很多熟面孔不见了,整座城市都充满了血腥味。

    杰西卡已经不敢再回富人区了,她很害怕,现在待在城门口附近,只要一有不对,她就会往城外跑。

    城门这里没有什么人家,就算有,也是穷人,他们几乎不会扔食物出来,因为他们自己也不够吃。

    所以现在杰西卡很饿,饿得要命。早上的时候,城门口这里来了一个贵族小孩子,是和她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一头柔顺的暗色金发扎成单马毛绑在身后,眉清目秀,他在高高的马车上注视着街道两边的乞丐,脸上带着高高在上的同情心,而后他从马车中抓起一把铜币,扔到了街道上。

    当时从屠杀中逃出来的乞丐们几乎都聚焦在了城口门附近,这一把铜币扔出来,至少引来了一百多个乞丐的疯抢,杰西卡也在其中。

    清秀的贵族小男孩趴在马车窗口,看着那一团哄抢铜币的乞丐们,看着自己的杰作,哈哈大笑。

    杰西卡从人群中抢到了一枚铜币,然后她去食品店买了三个面包吃,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本来一枚铜币,可以买到六个面包的,但店主说她太臭,影响了她的生意,所以要扣掉她的三个面包。

    杰西卡没有觉得不对,她甚至觉得就是这样的道理,谁叫她是又臭又脏的乞丐。

    美美地吃着面包,杰西卡有点感激那个小男孩,觉得他是个大好人,至少送给了自己三个面包吃。吃完面包后,杰西卡侧着身子晒太阳,从小到大,她就很喜欢在吃饱后晒太阳,她觉得是自己经常晒太阳的关系,所以她不太怕冷。

    丹阳城每到冬天都很冷,每年的冬天都会有很多乞丐冻死,但杰西卡却总能捱得过来。

    阳光舒服得让人快要睡着,但突然杰西卡听到乞丐群中一阵喧闹,然后又很快安静下来,她好奇地眼开眼睛,然后便看到了一个身穿着红色袍子的年青人从城门外走进来,他有一头亮金色的头发,在太阳底下耀艳生辉。

    神官,施法者!

    看到他,无论城门守卫,行人,或者是他们这些乞丐,都是紧紧地闭住嘴巴,大气也不敢多喘一下。

    杰西卡全身打了哆嗦,然后立刻匍匐在地面上,人人都怕施法者,杰西卡也不例外,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觉得这个神官很‘可怕’,有一种莫明其妙的压力逼迫着她臣服。她在丹阳城中生活了七年,见过好几次施法者,但从来没有一个能让她觉得如此难受,全身都透不过气来。

    特别是那个施法者将目光移过来的时候,她更是觉得全身抽搐。

    但幸运的是,那个施法者很快就移开了视线,然后离开了,向着城中心的方向走掉了。

    等这人走后,寂静了好一会的城门口终于‘活’了过来,众人都几乎在同一时间舒了口大气,杰西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她刚才吓得差点连尿都撒出来了。

    人人都希望自己能成为施法者,杰西卡也不例外,当然她清楚这只是一个奢望,所以她的理想是能成为一名女仆。

    做女仆不难,只要扫扫地,烧烧火,煮个饭就行了,却能换来一间小屋子落脚,能有一席被子睡觉,也不会整天挨饿。

    可没有人愿意找她做女仆,因为她又臭又脏,还是个乞丐。不过她听说只要等女人长大了,长出两个大馒头后,就很容易当上女仆,贵族大老爷们都喜欢大馒头,只要有大馒头,女人就有活路。

    杰西卡对此深信不疑,因为乞丐几乎都是男人,就算有女乞丐,要么就是她这样,又脏又瘦的小女孩,要么就没有大馒头的瘦女人。

    那个施法者走后好一会,杰西卡终于完全平静下来,她正准备继续晒太阳的时候,城门口那里却突然喧哗起来,她直起身体来一看,发现是玫瑰佣兵团从城外回来了。

    领头的是一个光彩照人的美女佣兵,她有一头火红色的头发,还有两个被白色皮甲遮挡的大馒头,杰西卡认得她,玫瑰佣兵团的团长,杰西卡…露西。

    大家都叫‘杰西卡’,可人生轨迹完全不同。

    从外边回来的玫瑰佣兵团有十三个人,队伍最后的三个人同时拖着一个巨大的野兽,这头野兽是头身长五米的巨型野猪,两只长长的獠牙至少有两米,看来他们完成了一个佣金很高的任务。

    真好啊!若我也是职业者,说不定能成为她那样的人。杰西卡忍不住这样子想。

    杰西卡…露丝是丹阳城的名人,小杰西卡自然认得她,后者正幻想着自己如果也是职业者,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时,却听到叮地一声脆响。

    一枚银币落在自己的身前,还在打着转。而在街道的中心,杰西卡…露丝一边走过,一边对她露出了友善的微笑。(。。)

128 这里是神国吗() 
乞丐最见不得钱币在自己的眼前,小杰西卡下意识一把就将银币捏在心手里,还没有等她高兴,突然就发现自己被人盯上了,街道两旁所有的乞丐都在看着她,每个人的眼光,都像是饿了十几天的野狗,看到了一陀新鲜的翔一样。

    一枚银币,足够正常人家好几天的生活花销,若是在乞丐手里,那至少代表了一个月之内不会饿肚子。

    饥饿的人很可怕,看任何活物几乎都眼带绿光,饿过肚子又知道自己即将要饿肚子的人更加可怕,他们知道自己如何才能活下去。

    若是这枚银币在一个普通人的手里,乞丐们绝对不会有什么想法,因为对方是普通人,比他们阶层等级高,但这枚银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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