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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笑骂道:“臭小子真是太不自量力了。在大星系所有的未解之谜中,这‘场’的存在,可以说是名列第一的别说是大星系了,就是在整个宇宙之中,这‘场’的存在,‘场’力量的形成都是一番未解之谜所以呢,你感知不到也纯属正常,感知到了,反而不正常了你也不用妄自菲薄了”
“哦,这‘场’竟然如此神奇?”这一点,叶雨之前倒不曾听说过。
“当然了这可是极少数连感知力感知不到的存在啊。”说着,蓝玉扬起了她那芊芊的素手,轻轻地掬了一捧身前那无色无形的“场”,而后媚声道:“想不到吧最神秘的存在,往往就隐藏在我们的身边这可是连服者最敏感的感知力,都感知不到的存在有些东西,当你不在意的时候,可能一辈子都发现不了。而可当你一旦发觉,以为唾手可得之时,却发现,抓起来的,也不过是一场空”说到这儿,蓝玉虚空一抓,攥紧了的拳头却是空无一物。
听着蓝玉的话,叶雨有些若有所思,不过随后又有些不以为然,淡淡道:“是非成败转头空当你以为抓空之时,其实还是有所得的。只是你看不见罢了,但它却确实存在”
“哦——”蓝玉诧异地望了叶雨一眼,显得微微有些震动,想来是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会思考得如此深远吧,不过转瞬便已恢复了常态,笑骂道:“臭小子,别跟老娘扯这些大道理,老娘不懂”
叶雨心中暴汗,快要被她那一会人家,一会老娘地弄糊涂了人言女人善变,可也不带这样毫无规律的吧就跟这里的磁场似的叶雨尴尬地抹了抹鼻子,淡淡道:“这‘场’究竟是何等存在,为何连感知力都感知不出来呢?”
“能感知出来就怪了”蓝玉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继续道:“有空气的地方就有‘场’,没空气的地方也有其实我们终日就生活在一个大的‘场’中,自身任何的行动,都能引起周围‘场’的变化。而‘场’的存在,也不因为其所包涵的介质不同,而产生任何的改变可以说,真空之中的‘场’与母星上的‘场’,其属性没有任何的不同这就是‘场’的恒定原理,就如同光速恒定原理一样。至于‘场’的本质,至今仍是个未解之谜,没有任何人能够搞得清楚只知道它是一种能量的存在形式,就如同人的意志力一样”
第二十一章 大势()
第二十一章 大势
“场”这个神秘而又熟悉的名字,让叶雨有些微微失神。(。天才只需3秒就能记住)他有一种预感,仿佛这个神秘面纱一旦揭开,人类迎来的可能将是一个崭新的,超乎人类想象的新纪元。
就如同人类历史上的大航空时代一样,它的到来可能是一次**,让人类的生产力,仿佛跳跃式的,直接向前迈进一大步。又或者像数万年前大衍纪的到来一样,直接开辟一个新时代,在新旧交替中,使得人类得到进化,并寻求解脱
至此,就不得不提人类历史上的两次巨变。一为太古末期的大航空时代的到来。二为服袍的诞生(也可以称之为大衍纪的到来)。
所谓的大航空时代,就是在距今数万年之前的一个处于太古末期的科技文明时代。经当代历史学者们的考证,这样的一个时代,确实存在过,而且还曾极度繁荣过在这个时期里,人类的科技文明高速发展,使得人类整体的生产力水平也有了极大的提升,其中最显著的表现,就是人类依靠科技的力量摆脱了引力的束缚,最后冲出了母星,冲出了小行星带,冲出了整个大星系,并开拓出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星际宇航时代。其中现在大星系许多地方遗留下来的太古遗迹,以及许多星际遗民,就是这个时代存在过的佐证
另一个巨变则要属服袍的诞生了。就像天真的信徒,以为是神创造了人,并创造了万物一样。智慧的人类抓住了大衍纪诞生的契机,竟奇迹般的创造出了服袍——这个被人类认为是天帝宠儿的东西
虽然服袍在当时还很原始,甚至很脆弱,但却丝毫不能掩瑜人类智慧的光芒它就像人类与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不,他们本来就是一体的。就如同月球与母星的关系一样,永远都是分不开的连体儿。拥有了它,人类才拥有了自主进化的能力。并通过服袍,不断地改变体质,变强,变强,再变强
可以说是大衍纪孕育了服者,如果没有意志力的诞生,现在的一切皆为空谈。(。赢话费,)也可以说是服者改变了大衍纪,改变了整个时代,就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才使得人类拥有了无限进化的能力,并给了人们无限变强下去的希望虽然这样的希望目前只存在于理论之中。
也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的绚烂无比的服技与术法的诞生,也因为他们,这样的时代才会如此的多姿多彩虽然这样的精彩,往往孕育在血与火的交织之中。
在浩瀚的宇宙中,沧海桑田也不过转瞬而逝。每天不知有多少个时代的诞生,又有多少个文明的消逝,但无论其如何变化,其本质永远都不会改变的,那就是能量可以说能量的转变才是时代进步的基石,几乎人类每一次的进步,都是伴随着新能源的发现与开发。太古人类以近乎毁灭性的方式开发地球,最终导致了他们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不得不说,这种近乎掠夺式的开发,在榨干了母星剩余价值的同时,也确实创造了许多新能源。
几乎每一种物质,元素,都能成为太古人类的能量来源,抛开其破坏性不谈,其因此而创造出来的科技文明,即便在当今时代,也很难望其项背的但羡慕归羡慕,叶雨却一点都不赞同这种发展方式,毕竟如果不是大衍纪时代的恰巧到来,整个人类就彻底灭绝了那是真正的亡族灭种,整整一个文明的毁灭,虽然这个文明在整个宇宙中,算不得如何辉煌,但人死了,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到了大衍纪,人类意志力的孕育而生,则是另一个时代进步的体现。这是一种崭新的能量形式,人类拥有了意志力,也就拥有了自身修炼的本钱。
不得不说,时代在进步,无论是曾经的科技文明,还是现在的大衍纪时代,历史的车轮总是向着前方的。而从太古到大衍纪,人类进化之明显,也是显而易见的。
太古时期的人类是十分脆弱的,他们没有意志力,甚至连承受力也低得惊人。虽然他们创造出了强大的科技文明,他们能够通过先进的尖端武器,武装自己,使得自己战胜自然,战胜比自身强大十倍,百倍的敌人。但那些终究是外物。以外物御敌,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乎,服者便孕育而生了。
在大衍纪时代,人类可以自行修炼意志力,修炼武道。服道有等级的划分,武道同样也有,,甚至连象征科技文明的机甲,都有其相应的实力等级划分。而就这些简单,几乎理所当然的东西,在太古时期都没有,这恰恰就反应了时代的进步,同时也是人类进化的最有利的体现。
叶雨相信,人类进化的大势,就是其自身实力的增强。以前依靠科技武装自己,繁杂有力。现在则依靠的是服抛,精巧而又强大。人类就是在这样一点一滴地进步着,实力越强大,脱去的东西也就越多,叶雨相信,总有一天,人类也会摆脱服袍的束缚,摆脱这个束缚人类自由的枷锁,迎来一个新时代,到那时人类才能完全不假于外物,真正的强大,同时那也应该是人类进化的巅峰。但那一天会是多久呢,一亿年,还是一万亿年,反正自己是没机会等到了
就如同前两次的巨变一样,这“场”的存在或许就是第三次巨变的契机,也或许不是,谁知道呢?毕竟宇宙间未知的秘密太多了,一丝小的能量波动,都有可能引发一场大规模的空间风暴,未来的事情,又有谁能够说得清楚呢?
这些思虑在叶雨脑中不过一闪而逝,这时,就听蓝玉继续道:“人类对‘场’的了解虽然不甚多,但这却丝毫不影响人们对它的应用。就比如这罗盘,人们可以通过它来感受磁场的分布,辨别方位。这就是‘场’运用的一个体现。其实人在山林里行走,与星际航行,其道理都是差不多的星际航行中依然少不了对这‘场’的应用”
“这也叫应用?”叶雨有些不敢苟同,摇了摇头,哂笑道:“人言,不见山不知其高耸,不观海,不知其广博。像这样被动的了解,恐怕连它的皮毛都算不上”
“咯咯,小家伙也想得太多了你了解它作甚,像这种连那些大科学家,大开发师们都搞不清楚的东西,也轮不到你在这忧球忧民吧”
叶雨想想也是,自己连服者都不是呢,现在思考这些有意义么?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像这些深奥的东西,也就留给那些高个子们吧虽然他有时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一控制不住,就会惯性地思索起来。不过像这样没意义的事情,他还是决定以后少思考为妙。
这时,伴随着蛇肉与蘑菇的沸腾,煮锅内的香气也愈来愈浓了。叶雨与蓝玉,都有些满口生津,却也不忙着开动,虽然他们都早已是饥肠辘辘了
这时,叶雨随手掏出了一本地图志看了起来。这是圣安第斯山脉的地理图志,里面不仅介绍了整个安第斯山脉的地理风貌,更是将其中许多的危险区域,都标注其中了。叶雨也是在坊市中闲逛时随手淘到的,当时只是想了解一下安第斯山脉的情况而已,却不想如今刚好派上了用场
这地图志也不知是印刷了多少次的版本,字迹有些模糊不清了,但好在比例与图标还都保留着,这也是叶雨买下它的原因。线条与标注清晰可见,叶雨根据地理知识判断,这地图志上所标注的大部分东西,还是比较准确的。至少比那本最新出来的《安第斯山脉探索指南》要高明许多
借着火光,叶雨将书页翻到安第斯山脉的章节,一边嗅着那直扑卤门的清香,一边随手翻着书页。
蓝玉则又随手向火堆里添了几根干柴,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与叶雨聊着天。而原本有些落下来的火焰,又马上熊熊地燃烧了起来。
这时,叶雨突然抬起头来问道:“对了,你还没说,为何要带我走这里呢?不要说为了摆脱后面的那些混蛋,我可不信”开玩笑,就凭蓝玉与克鲁斯的实力,要灭那些人也不过翻手之间,又何苦多此一举,在这山林里钻着受罪呢?
蓝玉笑了笑,也没有否认,望着他有些戏谑道:“我若说为了我们能早点回家,你信不信”
第二十二章 女王()
第二十二章 女王
“嗯?”叶雨微微一错愕,疑惑道:“回家?回哪里?暗影组么?”
”不错”蓝玉白了他一眼,臻首道:“我自小便跟随小姐了,所以小姐到哪儿,我便到哪里,哪里便是我的家”
“哦原来如此,这么说你效忠的只是你们小姐了,也就是我们的宗主夫人,而并非整个暗影组啰”
“哼,你才知道啊”蓝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就凭那个南宫无殇,有何资格让我效忠别说是他了,就是他的父亲老宗主,也未必能使唤得动我”
“嚯,好大的口气”叶雨并未深究她的话中之意,还以为她只是一时傲气使然,也未太过在意,继续道:“莫非你也未被种下‘血咒’之术,至今仍是自由之身啰”
若非如此,叶雨也不信她还能如此硬气一想到当年初入暗影时的场景,他至今仍有些心有余悸那可不是简简单单,毛骨悚然四个字能够形容的
一个人,在转瞬之间,便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迅速化为了一滩血水甚至连骨头都没有留下一块什么刑罚能够如此残忍呢,传说中的凌迟也不过如此了吧
世人为何要大兴陵墓,又为何讲究要安土重迁,落叶归根可不是为了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来世,更不是为了什么长生不老,大衍纪的人们聪慧的很,他们可以抛却情感,以无情入道,制造无边的杀戮,却如何也割舍不了对自己肉身的眷恋。(。赢q币,)(。天才只需3秒就能记住)即便十恶不赦之徒,临死之时也要找一穴容身,更不用提那些实力高绝,权势滔天的先辈们了他们的陵墓,现今早已成为世人眼中的宝库了
肉身是世人眼中的羁绊,当荣华富贵成为过眼云烟之时,一方陵墓,一片尸骨都能成为世人眼中的存在,虽然一切早已远去成空,甚至物是人非了,但我却确实来过,我存在过这就是陵墓的意义,尸骨的意义(注:大衍纪没有火化一说人们对于逝者的尸骨,都极为尊重)
可当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瞬就化为血水,消失在你的面前时,你会发现,最惨的刑罚不是体无完肤,而是尸骨无存
更可怕的是,在受刑者正式死亡之前,其脑域中的感受,还都是真实存在的,一点一滴都是那么的真切就像一场惊悚片,你可以清晰感受到自己脚趾,手指,被一点一点融解,溃烂,最后化为一滩血水叶雨虽然没有经历过这种感受,却可以想象,这样的滋味肯定不好受,肯定是痛不欲生的
“血咒”这个如同附骨之蛆般,融入到暗影组血脉之中的恶魔,差不多令每一代的暗影组人都谈之色变
虽然不知是何原因,叶雨却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否则,他宁死身为一名贵族,以及其自幼形成的思想观念,他固执地认为,人可以一死,但却绝不能失去自由失去自由之人,就如同一个被阉割了的伶人,除了能在音乐大厅,或者贵族宴会间卖笑献唱之外,他们的生活将是苍白,没有滋味的(注:大衍纪时代对阉伶歌手的歧视的是一种社会风气而非本作者的个人观点他们的地位如同大多数的奴隶一般,其中大部分的阉伶歌手,其本身身份就是失去自由的奴隶,其中只有极少数还保留着自由民的权益)
但显然,这样的生活并不适合自己,也同样不适合任何人
“这个自然和你一样,我也是暗影组中极少数的自由身之人。只不过你的‘血咒’是因为施法不成功,而我则是因为没人敢给我下”
的确,不谈她另一层的特殊身份,单是有宗主夫人的照拂,暗影便没人敢拿她怎么样这些年里,叶雨在暗影组中,对宗主夫人的强势,还是有所耳闻的组织里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宁得刑堂,莫惹女王宗主夫人就是这暗影组中当之无愧的女王
凡进组之人,务必要施以“血咒”。这条差不多是暗影组历代传下来的组规,在她面前竟全变成了废话刚嫁过来,就违反了祖制,甚至直接无视元老堂内各位元老的抗议,依旧我行我素着,甚至连宗主都被她收拾的服服帖帖的饶是叶雨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宗主夫人,真的是好手段
直至今日,这位宗主夫人更是已攫取了暗影组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权利区域。与宗主,少数中立元老集团三分天下,更是有许多特服级别的元老投入到她的麾下,供其驱驰,可以说如今她的权势只手遮天,即便现在宗主想反抗,也不敢轻举妄动了而且在他的记忆力里,这位宗主夫人貌似除了对自己会稍加辞色之外,对任何人都是那么冷冰冰的,甚至包括她的丈夫,暗影宗主南宫无殇,以及她的亲生女儿,南宫如月
不过在数周之前,他对这些权利斗争还没有什么概念,甚至都懒得理会毕竟无论暗影宗主也好,宗主夫人也罢,他们与自己的关系都不大,暗影组并不是自己的最终归宿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至少以目前的情形看,南宫无殇似乎有意要对付自己,而宗主夫人又暗中保护自己,可以说,目前两人的权利斗争,已经波及到了自己而以他目前的实力看,也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归附一方,只有归附一方,方能够保全自己
投降那个狗屁宗主肯定是行不通的,他欲除自己而后快,自己又岂会去自投罗网没有其他选择,也只能跟着眼前的这位大姐,抱紧着宗主夫人的大腿,跟着她们一条道走到黑了
不过,叶雨却并没有被拉上贼船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蓝玉,以及宗主夫人对自己的关怀,更多的是因为他的实际,腿长在自己身上,自己可以想走就走如果现在宗主夫人即刻倒台的话,他肯定想都不想,马上逃命去他不畏死,但害怕死的没有意义,至少在自己大仇得报之前,自己绝不能死当然,前提是自己能逃得掉的话
这时,伴随着一阵徐徐索索的脚步声,克鲁斯拨开草丛,迈着沉稳矫健的步伐,缓缓走了过来。叶雨与蓝玉都不意外,因为他们早已感知到了就凭他们二人现在这“感知入微”的境界,别说是一个大活人,就是一只蝼蚁,一条飘虫,在他们范围内都无法遁形
未见其人,便听见那爽朗的笑赞声传来,“哈哈,好香啊我这猎物还未到位,你们就先煮上了不过叶小友这手艺还真是见长了”曾几何时,克鲁斯对叶雨便以“小友”称之,叶雨也没有什么不快,毕竟他们现在的关系确实是亦师亦友
话音未落,克鲁斯便已提着几只红腹锦鸟,缓步走到了近前
第二十三章 幻术()
第二十三章 幻术
“还真是赶巧”一语未落,只见叶雨单掌催发,一道雄浑的金色真气,自其掌心中喷涌而出,转瞬便卷起了火堆上正沸腾的煮锅,而后五指一拢,便将其摄了过来,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显得颇为云淡风轻
此时的叶雨已然跻身武师中期强者的行列,对于体内真气的控制与运用,自然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
真气起源于天地,相容于肺腑,汇聚于丹田,讲究的是用之入一,挥洒自若就如同打拳和唱曲一样,只有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方能熟而生巧。(最稳定,)这对真气的运用,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一点,叶雨以前不懂,除了施展武技之外,也很少在意真气使用技巧方面的运用。通常与人较技,或者搏杀之时,都是将真气加持于肉身,与人近战,拳肉相搏,而结果往往是杀敌三千,自损八百
虽然他在肉身方面比之一般人都要强悍许多但每次能安然无事,盖因他那变态的恢复力,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拟的否则若换成其他人,就算不死,恐怕也要落得一身伤病吧
这也是叶雨与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