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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之谍海浮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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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象》杂志社的上班,也不甚繁忙。史茜妮的工作,就是每日整理一下作者的投稿,兼撰写一些应景的文章。

    “茜妮,你的文笔还需要凝练一些,多读一些书稿,会让你的文笔运用会更加精进的。”宋弘中勉励道。

    日已西垂,史茜妮伸了个懒腰,她不想回家吃晚饭,便记起了张爱玲的约定,坐上滚滚驶来的电车,到圣雅各路的朝阳弄。

    电梯是二十年前的旧电梯,除了脚底是一块实心的铁板,其余数面均是铁条连缀而成,四壁透风,开上去,轰隆轰隆地作响。

    从张爱玲的文字中,史茜妮得知,她也曾是公侯人家出身,然而他的父亲不争气,把家产败得差不多了,因和后妈不合,又被父亲赶出家门,随了姑姑住在这阴森灰暗的筒子楼里。想到此处,她不禁凄然泪堕。

    “爱玲”,史茜妮轻声唤道。

    这种古旧的可以进博物馆的建筑,唯一的功用就是挡雨遮风,对于声音,则是万般无奈的。汽车叭叭的喇叭声,走廊里各家各户端着个炉火做菜的劈劈啪啪声,打孩子的斥骂声,还有熙熙攘攘的市声,真不晓得她是怎么度日的?史茜妮心中疑惑。

    “茜妮,你来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张爱玲推开房门,她蓬松着头发,穿着蓬松的绯红色睡衣。

    “爱玲,没有打搅你吧?”史茜妮跨过对方在过道里的一堆杂物,到了张爱玲的房内。

    “没有,正好苏青也在。”张爱玲回转身道,“苏青,这就是我刚刚提到过的史茜妮。”

    对于苏青的名字,史茜妮自然耳熟,她算是sh文坛崛起的另一个新星,一本《结婚十年》不知让多少人哭红了泪眼。她在年岁上稍长,不过也就是三十岁左右。齐肩的短发,包笼着瘦小的面容,如同六月里映日的荷花,素净白洁。她是冲破了旧家庭的桎梏,抛夫弃子出来的新式娜拉。

    一番寒暄后,三个人手挽手坐定了。

    屋子的空间比较狭小紧凑,书本倒没有几个,张爱玲笑称道:“天天忙着撰文,哪有时间看书,而且此处看书氛围极差。我对吃穿不讲究,唯独是书本,非得是牛皮纸的线装书,摩挲着那页面,我就觉得心欢。我理想中看书的所在,是在细雨微蒙中,沏一杯酽酽的咖啡,浓稠的解不开的恩怨都在这咖啡色里,现在我都暂且把书本装在脑袋里呢!”

    开饭时间到了,张爱玲推脱说自己四体不勤,没有做厨娘的命,不如出去到小街小巷里随便吃些。史茜妮应声地赞同。还是苏青爽快,她蹭蹭蹭下楼到对面的菜场买了几样蔬菜,挽起了袖子,有模有样地炒了起来。

    张爱玲和史茜妮呆呆地立在她身后,搭不上手。

    “你们这样子如何是好,以后想是嫁不出去的。”苏青边炒菜,边风趣地说。

    “像你这般离异的人生,还不如不结婚,给自己留个念想。”张爱玲讪笑着。

    没多久,苏青就炒了四大盘菜蔬。一份素炒三丝,一份清炒水芹,一份油焖春笋,一份白灼菜心。青的、白的蔬菜,配合着油汪汪地水色,勾起了各自人心中的馋虫。

    整个房间里,满是油烟气,乌头胀脑的,看不甚分明。

    “虽然我不下厅堂,但是我就喜欢问这种油烟气,汽车后噗噗的尾气,男子手指间淡巴菰的味道,我都喜欢。”张爱玲说道。

    “那你可要寻思好了,找一个有车、吸烟、又有老妈子伺候的人家嫁了。”史茜妮打诨道。

    三人边吃边说说笑笑,一炷香的工夫,剩下来的是杯盘狼藉、残羹冷炙。

第六十六回 史茜妮临危受命 郑颐玹漫叙前生() 
谈闲天的兴致浓时,人总有头脑昏昏的感觉,似乎喝得酩酊醉意,心里的思索跟不上嘴说的速度。

    史茜妮的嘴不住地瞎扯着各种事情,把她这些年来闷在心里的话匣子,全都打开了。不仅把自己的过往添油加醋地和盘托出,还生拉硬拽地把苏青和张爱玲的家底掏了个遍。

    夜已近中宵,她方才辞去。

    出门后不久,恍惚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一个弄堂里出来。

    她的脑子有些短片,回转不过来,半晌儿方才辨认的出那是父亲,然而父亲已经走远了。

    父亲为何出现在此处?

    她听秋津奈绪说父亲在76号受排挤,故而赋闲在家,在此处瞎逛些什么劲儿。

    她打心底里鄙夷父亲,然而自古忠和孝就不能两全,史茜妮只能在对父亲的孝和对党的忠之间,犹疑徘徊,她肯定这种不偏不倚地姿态是最妙的一种相处方式,换言之,其实她就是逃避自己的问题。

    她顺着父亲来时的路,悄悄地步进弄堂。

    黑漆一片,这自然无甚可怕。

    她从笼袖中握住刀柄,手指按在刀背上,寒光凛凛。

    “笃笃笃”她轻叩了几下房门。

    “茜妮,你终于来了。”里面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是郑颐玹,但是声音多少颤微了些。

    门开了一条缝隙,白色的灯光倾泻而出,堆堆挤挤在门前的通明的罅漏里。

    “郑书记。”史茜妮心中忐忑不安,她不晓得郑颐玹居然死而复生,热切间,她推门入门。

    “茜妮,我等了这数日,你果真自己寻索上门了。”郑颐玹心下甚慰,“我受伤后,多亏了你父亲把我颐养在此,病是渐渐地痊愈了,但是身子已经走不动了,他在汪政府身居高职,抽不得身,所以急切需要一个人能替我们前往。故而做了一出借尸还魂的计策,没想到还是被你参透了。”

    “郑书记,你只要无大碍就好,上次我太大意了,和赵煜梵到闹市,估计他那时把消息传送了出去,暴露了行踪,差点葬送了您的性命。”史茜妮掩着面,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我也没有想到他居然串通76号,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郑颐玹道,“革命就譬如大浪淘沙,不纯粹的、心怀鬼胎的,都要被浊浪冲刷了去。正如刘禹锡诗中所说,‘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这十余年的革命生涯,分分合合,来来去去,我见得太多了。起初自己也颇有伤感,一些自己素日里交情匪浅的同志,摇身一变,成了敌人的座上宾,指认、诱捕、杀戮同志。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这就是革命,革命就是不断地死肌剜却,生肌复起。”

    一边说着,郑颐玹以手掩口,不住地干咳,背上披的锦棉缎衫也一嗽一嗽,像极了暗夜里的山峦。

    史茜妮忙近身上前,轻轻帮她捶着后背,捋着脊梁骨下去,帮她顺气。

    “茜妮”,郑颐玹眼前一亮,目中挂彩流离,“你没有让我失望,你凭藉着自己的嗅觉,和对革命的赤诚,挺了过来。”

    “我……”史茜妮一时语塞。

    “你爸爸把你这几日的情况和我交付过,我觉得你是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在这浑浊恶臭的sh滩,经受了风风雨雨的洗礼,没有掉入淖泥之中。”

    “我爸爸……”史茜妮一脸的茫然,“对了,郑书记,我爸爸不是汉奸?”

    “他……”郑颐玹略一踌躇,似乎在思忖着什么,“我也不知从何说起,他是一个地道的让人都不知道他是革命者的革命者。”

    “那就从最初的源头说起吧。”史茜妮慢慢搀扶着郑颐玹坐上低矮的床榻,上面是洒金茉莉色的棉被,窗台上用旧报纸糊满了,遮住了窗外的世界,那就报纸泛黄的如同暗沉的木雕,虫蛀的地方是大的小的无数双眼睛,滴溜溜地瞅着,谛听着,暗夜里无数的满天的繁星。

    忽喇喇一阵风吹过,鼓荡的报纸哗哗作响,从窗户的窄窄的空隙里钻进冷嗖嗖的风和冷艳艳的月光。

    在巨大的灯烛的投影下,郑颐玹的身形扩大了数倍,灰蒙蒙地映在粗糙的墙壁上,破碎的墙上的砂石露出了黑洞,兀楞楞的躲在这个室内两人的身后。

    郑颐玹从她与史筠珩最初的相识,到各自革命的分配不同,投身迥异的战线,拉拉杂杂,讲了有个把小时。

    “然而,茜妮,”郑颐玹说道,“你爸爸的身份是绝密的,我们从不曾打算启动他,他就是埋伏在汪政府内的一枚定时炸弹,他启动之日,就是他作废之时。所以,他的使命就是,永远的潜伏下去,直至死亡,他都要以一个汉奸的身份下葬,留存史册。”

    史茜妮不禁泪眼婆娑,她重新认识了父亲,一个孤独的、坚毅的、同各种阵营打交道,而又矢志不渝的革命者,不,他是一个凡人,他出于自己的理想而行走,歪打歪撞成了一名革命者,却又是最另类的一名革命者,他是一个叛徒,自大革命失败后,他就以叛徒的身份亮相。在南京政府内斗中,他倾向了弱势的汪兆铭。鬼使神差的,汪兆铭投降了rb在rb人的卵翼下残喘。父亲也一同叛国,苟存于rb人的卵翼下。想到此处,她为父亲的悲惨而伤怀,她也为父亲的决绝而叹赏。而她自己,也难逃叛徒的女儿的罪名,自始至终,如影随形。

    “郑书记”,史茜妮正襟危坐,在破碎的软藤椅上,正视着前方。

    “本来这项任务是要我自己完成的,其他人,我怕此去是不归路,但是我受伤了,背上的掣痛令我辗转难眠,不能涉远。于是我和你爸爸便想把这个艰巨的使命交托于你,新四军的生死存亡,全在你的手上。”

    郑颐玹略略把所有的经过絮说了一遍,史茜妮一一把要点记在心上。她刚刚在sh立住了脚跟,又要踏上漫远的征途,这次,她不是一个人前行,在她的身后,是父亲的宽厚的臂膀,和郑书记殷殷地嘱托。

第六十七回 赴上饶山险水恶 居雅舍目眩心欢() 
sh的天光渐长,早上5点钟天已经蒙蒙亮,史茜妮起身匆匆梳洗完毕,她与父亲打了个照面,父亲早已打了一通太极拳,穿着素白的纺绸宽衫,一招一式,都有模有样,行云流水。

    每日的父亲都如是打上几通拳,一直到头顶、发梢均微微沁出汗,方才罢了。素日里自己见了,总是不屑一顾,这是什么劳什子,心是黑的,怎么打也打不透、打不亮、打不红,依旧是一颗黑心。

    然而,昨夜与郑颐玹的一番秉烛夜谈,是她对父亲态度的转捩点。母亲去世后,两人漂泊四海,飘飘荡荡如秋日寒天里的蓬草,无依无着。父亲一样的把自己携带在身边,如是想来,史茜妮顿时发觉自己平日里的幼稚可笑。

    清晨,她给张爱玲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祖母病重,请求她代为兼理《万象》杂志社的编辑,大约一月左右即可。

    挂掉电话后,她又拨响了宋弘中的电话,同样的一番说辞,宋弘中并没有为难她,只是说早去早回,一路小心。

    她掖了掖那封信,踏上了去第三战区驻跸地——jx上饶的路途。

    郑颐玹给她的时间是半个月,必须在半个月内拖住顾祝同的部队,放新四军过江北上。

    上饶是赣北的崇山峻岭之中,她这一路,用尽了各种能想到的交通工具。

    郑颐玹给她的时间是半个月,必须在半个月内拖住顾祝同的部队,放新四军过江北上。

    上饶是赣北的崇山峻岭之中,她这一路,用尽了各种能想到的交通工具。天晓得她这一路经历了什么,她越过了日军的封锁线,用圈圈铁丝网缠绕的封锁线,像箍紧的铁桶一般,把中国撕扯为两半。他翻过漫无边际的山岭,漫天的猿啼悲鸣,杜宇泣血,声声阵阵,悸动着他的心。

    可是,无论如何,10天之后,他已然出现在了上饶,比郑颐玹的预期时间提前了5日。

    满身泥泞的她,衣衫已被荆棘藤条钩扯得不成样子。本来她为了避人耳目,就穿了一身青色的土布袴褂,头发挽了起来,用一个头巾包裹着,这是寻常乡下人的装扮。除了sh几个大都市,女子披头散发,会被以为是邪祟上身。

    上绕城并不大,这座城市本是一个地图上都寻不到的所在,却因为战争的爆发,第三战区一撤再撤,从繁华富庶的苏州,龟缩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野田。

    主街的两侧,店铺栉比,卖着各种商品,战时军队的需求是广泛的,也催生了各地赶来做生意的人。有头脑的人,在哪里都能寻得商机。顶好的瑞蚨祥的绸缎庄,以前sh也才只有一家,上饶也开设了一个,总有要巴结上级的下级军官,要买了来奉送上去。南京里名声显赫的绿柳居饭庄,吃了让人回味流涎的淮扬菜,也在这里开设了分店,可见平日里迎来送往的热闹。

    史茜妮在云来客栈住了下来。这是一个两层木质竹篱搭建的传统客栈,一楼是饭堂,可以随时招呼伙计炒菜上饭,二楼是齐齐的一溜房间,大约有二十几个。

    屋子里简单的一张卧榻,一张台几,台几上是一个瘪嘴的水青色的茶壶,四个茶杯,绕着茶壶围摆了半大半圈,照例的是水青色。沸水徐徐地从同铜壶里灌了出来,濡濡地蒸腾着热气,熨帖的人眼睛顿时神爽。茶水在壶中闷了半晌的工夫,就可以倾倒出来,细细品咂。长长瘦瘦的毛尖,在琥珀色的茶水中上下俯伏,饮了数杯后,水是渐渐地淡了色,成了虚虚的淡黄,茶香还在嘴里萦绕、氤氲。

    史茜妮并不觉得这有何不妥,毕竟这里别有一番风味。她读过周作人写的《苦雨》,知道周作人有一个斋房叫苦雨斋,里面备述遭大雨而坍圮的围墙,小孩子捉大白鹅咯咯叫的滑稽情形,让史茜妮久久难忘。梁实秋进入大后方后,也修筑了一间雅舍,这反而触发了他写作的灵感,他的散文也因为这雅舍而结集再三。

    一番春雨后,满山的杜鹃花开放,一树一树是墨绿色的原野。在这山野各处,是绛红的杜鹃花,似一大块红毡布覆盖着穹庐下山峦。

    史茜妮推窗展望,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打在她的脸上,湿湿的,是泥土的芬芳,润润的,是花草的清甜。

    sh是没有这种原始风物的所在。隐约的,她听见似乎有山泉倾泻的声音,不是很分明,风吹过时,哗啦啦的响,风过后,又杳无声息。

    她拖着疲乏的身子上了床,一路的跌宕,使她的鞋底也磨穿了几个洞,脚上起了血泡,乍乍的疼。明日个自应梳洗完毕,去街市上买一些新的衣服和鞋子,把这身破旧的衣服替换掉。

    如若是未经这些变故时,她岂能吃得了这等苦。就连家里的佣人吴妈,也不作兴这等生活。

    床板硬硬的硌着脊梁,她钻进被筒里。被子也不是新填充的棉絮,而是塌塌的窝成了一个整体,硬硬的,很是沉重。

    这么差的居所,真是枉费了这么好的美景,她耷拉着眼皮,辗转无眠。

    夜间静寂得可怕,她起身掩紧了窗子和门。不知道这乡间僻壤,是否民风淳朴。军营里的老兵油子是不少的,炮火一响,比谁跑的都快。她又摸了摸胸口的那封信,“奥,还好,新没有丢失”。她倘恍着自言自语。

    清晨,门外的大树上,“笃笃笃”的声音,喇地耳朵疼,时而“咕咕”的几声啼叫,一会儿切近,一会儿辽远。她翻身向外,灼热的阳光从窗台的缝隙里钻了进来,没有太阳的所在则是寒气凛凛。她又把背角往身上拉了拉,裹着身子,颇有些寒意。

    窝在床上约摸着过了一个钟点,史茜妮才决意要起身。日上三竿,外边正是熙熙攘攘的热闹。隔着窗子,她嗅到了板鸭的腻香、炒栗子的绵软、臭豆腐的油滋滋的躺在铁板上又撒了一层葱沫的清臭味。

    她人虽在室内,心早从腔子里飞到街上了。她三脚并作两步,“咯噔噔”,匆匆下楼去。

第六十八回 闹市口轰然引动 会客厅巧述假词() 
小地方的街市,一律的只沿着主街逶迤蜿蜒。店铺不管是怎样的拥挤,也没有人拐个弯向旁边的胡同中。

    当街的店铺,东西在店内摆着不够吸引顾客,于是各家各的撑出大大的油布伞,遮盖着店铺前的摊位上,见缝插针,愈发显得街道逼仄了许多。

    人在里面你推我搡地挤着,似乎这拥挤代替了购物的乐趣。

    史茜妮到绸缎庄买了一匹浅绿洒红的阴丹士林布,由裁缝量体裁衣后,付了定金。裁缝是一个瘦小的阴柔的男子,长长的手指,拿着量尺,就像拿着水秀在舞步。史茜妮说她比较急切,需明日晌午前来取衣裳。

    裁缝抹了抹鼻翅上的油汗,说道:“做衣服得有个先来后到,想早取,那需得多付10元的加急费。”

    没奈何,史茜妮多掏了10元给了裁缝。

    “小姐,我听你口音想是sh来的,”裁缝道,“我可说好了,内地的旗袍开叉可与sh不同,sh摩登,跟着洋人学,把旗袍的开叉都开到大腿上了,我们这里的可是不时兴那种款式,到了街上,会被人指摘的。不知小姐要那种款式?”

    “还是依照sh的式样做吧,开叉太低的话,我也穿不惯。”史茜妮忽然觉得内地太闭塞了,连女人衣服的式样都裹得严实,远不如sh要随心随遇。

    她又到鞋店去挑拣鞋子,上饶的鞋店都聚拢在一起,三四家,店铺外是水一色的鞋子,码得整整齐齐的,像事先用尺子量好了摆放的。

    史茜妮褪下脚上的蔽鞋,揉了揉脚,然后伸脚入一双芙蓉花色的高跟鞋。她左顾右瞧,瞅着脚上的鞋子,大小合适,颜色却与刚才的旗袍色不大搭。

    如是三番,挑了有半个钟头,挑到了一双米黄色,上有假钻镶嵌的,她想着自己走路的样子,顾盼生姿,就这个了。茜妮付定了钱,伙计给她用袋子兜好,拎在手里。

    史茜妮是一个寻常的女子,寻常的女子均有一种天生的购物癖,不论是多么劳累,只要有店铺可逛,她们顿时精神百倍,非挨家逛个遍不罢休,边向男子抱怨没有钱,边想着法子往自己的橱柜里添置衣服。其实自己的衣柜里早已是慢慢的,塞不下,她们会堆堆叠叠,把过时的衣服藏匿起来,挂起最时兴的衣服,雷厉风行的眨巴眼工夫,柜子里有空余了大大的空间,纤细的手指扶着下颌,她心里估摸着还能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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