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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暴君他娘-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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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青下意识的就抱着孩子转过身。

    余青还当廖世善会稍微惩戒一番; 总要流血; 谁知道她忽然听到赵大虎两兄弟的惨叫声…… 她心中震撼,正是不知所措,却见在她怀里的廖秀章居然扭过去去看,她道,“章儿,不可看!”

    地上一滩猩红色的血,赵大虎俩兄弟已经是身首分离了,赵大虎两兄弟显然没有想到这里是他们的死地,眼睛瞪大大的,死不瞑目的样子。

    余青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随即去遮住廖秀章的眼睛,结果孩子却推开她的手。

    廖秀章目光依然冷清幽深,一点也不像是孩子的目光,可是这一刻他忽然笑了笑。

    那笑容太耍嗲嘈目诳裉匀桓詹耪源蠡⒒捌剿耍蛑本褪琼霰乇ǖ牡湫汀�

    寻常的孩子见到这场景,早就吓哭了,就是余青自己也是腿打哆嗦,可是这孩子…… 不管如何这胆量就不是常人能比拟的。

    李猛见赵大虎两兄弟被杀,心中极为痛快,他这个人像来粗枝大叶,不觉得这场景血腥吓着孩子,反而见廖秀章不哭不闹,很是从容,大声夸赞道,“虎父无犬子,大人,您看少爷,可是一点都不害怕!哈哈哈”

    廖世善再去看余青怀里的孩子,冷峻的眉眼渐渐变得柔和。

    余青道,“章儿,这是你爹。”

    廖秀章不肯喊人,但是却打量着廖世善,很是好奇的样子。

    廖世善小心的用袖子擦了擦手背上的血迹,弯下腰抱起廖秀章,道,“爹,带你回去。”

    余青只好跟在后面,夜色降临,柔和的月光散落在地面上,廖世善身形高大,轻而易举的单手抱着廖秀章,侧脸柔和,如同这温暖的月色。

    余青想起刚才廖世善毫无保留的庇护,心里忍不住翻滚着陌生的情绪,只是因为喜欢孩子吧?

    如同史记记载廖世善只有廖秀章一个儿子,从小带在身旁教导,廖秀章骁勇善战除了过于残暴但是难掩其锋锐,只可惜不久廖世善不幸战死。

    乱世之后虽出了许多枭雄,但是真正走到最后的却是杨九怀和辽王,两个人一南一北的分割了领地,各自称帝,此后北有辽王,南有杨九怀。

    廖秀章就带着残余势力投靠了辽王,被辽王认为义子,跟着辽王南征北战,最后打败了杨九怀统一这天下,辽王也是很看中这孩子,居然把帝位传给了这个义子,这才是后世著名暴君。

    余青想到这里只觉得心口沉甸甸的,她抬头去看,廖世善抱着孩子稳稳当当的走在前面,如同磐石一般,莫名就让人觉得十分的可靠,不自觉的就跟了过去。

    等余青等人走后,就有兵士手脚利落的抬着那尸首离去,显然还有气,忍不住踹了一脚那尸首,道,“当真以为我们怕你了你不成,呵呵,一个土匪还敢上门来抢人!”

    旁边的兵士道,“还是咱们校尉大人威武,一刀就给做掉了。”

    还有兵士拿了水桶过来擦洗。

    至于那些跟随而来的土匪,本就是乌合之众,见头目都死了,自然就如鸟兽散了。

    ***

    屋内点了一盏油灯,桌椅皆是脱了漆的旧货,显得很是寒酸,廖世善却显得很从容,只是这会儿他腿上坐着廖秀章,就没放开过。

    宋志武认了余青当主人,自然不会说话,刘义坚虽然是余青的哥哥,但是两个人毕竟生疏,这夫妻俩之间也轮不到他说话,又见廖世善居然是这般说砍人就不拖泥带水的性子,也不敢说什么了,两个人就找了借口出去了。

    如今只剩下这一家三口。

    来之前余青想了很多,到底要如何开口,之前原主和廖世善成亲的时候,满心的不愿意,除了第一天洞房,后面就没让廖世善入室,廖世善家境贫寒,身上又有胡人的血统,一直遭人排挤,同意娶了余青也是为了完成母亲希望他成亲的遗愿。

    后见余青这般狗眼看人低,索性收拾了包袱去参了军,再后来等着知道余青八个月诞下儿子,外人都说是野种,原主也没有任何的解释,唯一的希望破灭,气的干脆就不回去了。

    说起来廖世善和原主就相处了一个月,却几乎跟陌生人一般,没有深入了解过,平时不仅分房睡,就是吃饭也是各自隔开,这也是余青敢来找廖世善的原因。

    再说,毕竟过去了七年的时候,人总是在变。

    “以前……”余青的话还没说完就听门外李猛的大嗓子,“大人,这都什么时辰了,别是饿着客人了,正好火夫那边做好了饭菜,我给你们端过来了。”

    余青,“……”

    李猛拿着一个食盒,里面两碗菜,没错,是用大海碗盛的,野鸡炖土豆,余青似乎在里面看到了一根鸡毛……,另一碗是根本看不出颜色的糊糊。

    另外拿了几个小碗,分了糊糊。

    “今天知道有客人来,特意的做了只山鸡,还是校尉大人上次捉到的。”李猛对着那山鸡猛吞口水,却是极力的忍着。

    “我哥和宋哥呢?”余青比宋志武小,就直接喊他宋哥。

    “跟着狗蛋去外面吃饭了,你放心,都是客人一样会尽心招待的。”李猛自认为做了很妥当的事情,暧昧的看着廖世善,道,“校尉大人,我还给您烧了热水,一会儿就抗到耳房去,呸呸,那边今天死了人,不吉利,那就侧间吧。”

    余青,“……”

    等着李猛走后,余青从那碗山鸡土豆里拉出一根锦鸡毛,别说,颜色还听鲜亮,只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下筷子吃了。

    廖世善突然靠了过来,他身形高大,那手也跟蒲扇一般,压着余青的手,顿时把余青葱嫩的手映衬的就跟小孩子的手一般。

    肌肤相贴,滚烫的像是着了火,余青只觉得脸一红,马上就挪开来。

    廖世善拿走余青手中的筷子,道,“你肯定吃不惯这些,我去给你做吧。”

    原来只是为了拿走筷子,余青松了一口气,只不过马上被后面的话惊道,“你会做饭?”

    廖世善抬了抬嘴唇,冷冷的扫了眼余青,似乎带着些讥讽,道,“像我这种穷人的家的小子,要是不会做饭,早就饿死了。”

    余青有些讪讪的,毕竟原主对廖世善很苛刻过。

    廖世善显然也不是要跟余青算陈年旧账,不过这么一说,等着看着怀中的廖秀章,眉眼都变的柔和了起来,道,“章儿,你跟娘在这里等着我,爹给你做好吃的。”

    廖秀章难得点了下头,乖的不行。

    廖世善忍不住摸了摸孩子的头,叮嘱了两句就要出门,余青却不放心,道,“要不,我去帮你吧?”

    “不敢劳动余小姐大驾。”

    余青,“……”

    余青发现自己对着廖世善是一点底气都没有,其实也没办法,主要还是以前原主太作了。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廖世善去而复返,重新拿了一个食盒过来,一碟香油凉拌土豆丝,鸡蛋羹,锦鸡蘑菇汤,干辣椒腊肉炒白菜。

    碗碟虽然是最便宜的陶碗,但是擦的锃亮,土豆丝细如发丝,却一根都没有断开,上面还洒了小葱,黄色配绿色,实在是好看,至于鸡蛋羹就不用说了,一个气泡都没有,显然也是做的很老道,就是那个蘑菇锦鸡汤看着有些寡淡。

    廖世善把鸡汤推到余青的前面,说道,“今天时间赶得急,没有熬好,好在肉已经入味了,你尝尝看。”

111。第 111 章() 
此为防盗章  刘春花向来都是以余开为首是瞻; 自然是听从余开的话。

    刘忠庆失望的不行; 不敢置信的看着刘春花半响,最后摇了摇头,甩袖而去; 道; “糊涂鬼,你早晚会后悔的!”

    刘忠庆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就觉得余青不是寻常女儿家,那眼界和果决的手段; 堪比男儿; 听刘义坚说,那个廖世善为了维护余青毫不犹豫的杀了两个虎头赛的匪首,十分的强悍,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以后还能不好了?

    说不定他们刘家以后都能沾了这个外甥女的光。

    等着刘忠庆走后; 刘春花呆呆的坐了半响,虽觉得自己没错; 但总是不安; 好像心口漏了个洞,空空落落的; 怎么也填不满,好一会儿丫鬟来喊她; 这才起身出去。

    刘忠庆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 把买了玲珑阁的事情跟父母禀了; 然后把刘春花为了讨好继女,居然要他把玲珑阁让出的话都说了。

    等着刘忠庆说完,刘老头重重的叹气,老太太则是止不住红了眼圈,道,“她怎么成这样了?”当初余青说的时候,虽然震惊,但是还是带着些许侥幸的心里,这会儿听了刘忠庆的话,算是彻底的死了心。

    他们一直被本家压着,想着出头不是一天二天了,好容易家里这几年的势头越来越好,结果这个自家女儿的胳膊肘却是拐到外头去。

    刘老头是个干脆的,说道,“她是傻的,咱们不能糊涂,以后没我的话,谁也不许放她进门!”

    刘忠庆觉得他爹这话白说了,刘春花那模样,显然是更不愿意回娘家,不然这几年也没说回家一趟?不过这也至少是一个态度。

    刘忠庆准备了不少东西,喊了刘义坚送到哨所去。“你表妹是个可怜的,总要咱们多担待些。”

    刘义坚知道余青早就和余府决裂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内情,但是他和余青接触最多,比起那个嫁人之后就毫无音讯的姑姑,更是喜欢余青,心里的天平早就倾斜到余青这边。

    “三叔,事不宜迟,哨所那边什么都没有,我这就给他们送过去吧。”

    “可是这都晚上了?”

    刘忠庆做事儿是个稳妥的,道,“赶夜路太过危险了,这附近劫匪众多,不可冒进。”

    刘义坚只好忍着,只是晚上吃饭都不香了,想着廖世善做菜的手艺,越发心痒难耐,一晚上睡了个囫囵觉,一大早就出发了。

    刘老头点了旱烟,吸了一口,道,“这兄妹俩,感情倒是好。”

    马氏想起儿子半夜三更,嘴里嘀咕着什么红烧肉,都不好意思跟自家公爹说,她这儿子是迷上人家的做菜的手艺了。

    刘义坚去了哨所就腆着脸住了两天,吃足了廖世善做的菜,这才依依不舍的走了,那之后就是隔三差五的过来一趟。

    不过半个月就跟哨所的人都混熟了。

    ***

    廖世善办事倒是很快,不过二天就给廖秀章找了个私塾,就在山脚下的村子里,每天早上送过去,下午接回来。

    教书先生是个落魄的秀才,据说原本是小富之家,考了四十年的科举,硬是变成了贫户,最后没得办法就在村里开个私塾,也算是混口饭吃。

    余青去见过一次,觉得这老秀才虽然住着茅庐,穿着带补丁的衣裳,但是那读书人高人一等的架势一点没少,看人用鼻孔,傲慢的不行,但是这附近又没有合适的人家,远一点需要住宿的书院她又舍不得送过去,还不能耽误孩子读书,想着先将就一下,后面慢慢找个合适的先生。

    这一天中午,因着廖世善不在哨所里,余青吃了江三娘做的饭,同样的食材,却差许多,江三娘过惯了苦日子,每次做饭都很节俭,炒菜的时候只用筷子挑指甲盖一点点的猪油,那菜自然就不香了,不止油,盐也舍不得放,倒是放了半勺的酱油。

    古代的酱油都是自家酿造的,很多买不起盐的人都会拿酱油代替盐,毕竟比官府把持的盐要便宜许多。

    余青这几天早上,天天喝廖世善做的花样粥,吃的满口留香,这嘴已经养叼了,在吃这个黑乎乎,如同水煮一般的菜,顿时没什么胃口。

    只囫囵填饱了肚子就放下了筷子。

    如果廖世善不在,江三娘就会帮着做饭,顺道一起吃,见余青吃了半碗就不吃了,心里很是纠结,饭也不吃了,战战兢兢的起身,说道,“夫人,是不是做的菜不好吃 ?”

    余青不忍苛责江三娘,但是想了想总不能一直就这么将就着,索性摊开了讲,说道,“你太节省了,这菜吃起来全无味道。”

    江三娘怕很害怕丢了这个活计,如今什么世道呀?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而且余青这个夫人一点架子都没有,不仅然让她同吃,廖世善还会给她工钱。

    原本她还想着儿子王狗蛋这辈子恐怕都讨不到媳妇了,这次却看到了希望,想着如今有了活儿能领工钱,积少成多,总是有希望。

    余青把自己的想法跟江三娘说了,江三娘却是瞪大了眼睛,道,“夫人,一次就放两勺子猪油?这也太……  哎,奴婢记住了。”

    然后余青就看到每次江三娘做菜的时候,都带着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闭着眼睛挖了猪油丢进锅里,一时忍不住好笑,想着也不怪江三娘,到底还是太穷了,等着以后有钱了,江三娘开了眼界,就会不同。

    这几日又零零碎碎的花了六十两,还剩下二百多两了。

    得想办法赚钱呀!

    一想到这个,余青又开始动脑筋来。

    就在这时候,出了一件事,下午余青正在午觉呢,突然间听到了急促的敲门声,“夫人,不好了,少爷出事了!”

    余青一个激灵就醒过来,梦里她看到廖秀章长大了,还成了跟他爹爹一样高的大汉,手里拿着一把大刀,朝着老老实实站着人群就是乱砍,随着猩红色的血顺着人体渗入泥土里,看着极为恕�

    这还不算,他用刀挖出人心来,居然生啃。

    余青差点吐了出来,难受的大哭,结果就被吵醒了。

    起来擦泪就起身去开门,看到喜鹊哭着喊道,“夫人,少爷出事了!”

    余青反而冷静了下来,说道看,“怎么回事?你别急,好好说。”

    “说咱们少爷杀人了!”

    余青一个哆嗦,差点坐地上了,不过还是镇定了下来,这时候千万不能乱,她不相信廖秀章会杀人,他才六岁……史记上记载,第一次开杀戒是因为那些和尚太过欺负人,她已经阻拦了那件事不是吗?

    人最难的就是第一次开杀戒,那是一种跨越道德底线的分界线。

    可是余青又想起这几天跟着廖世善晨练的时候,儿子展现的天赋来,廖世善每次都忍不住夸儿子,说这孩子天生神力,是个练武的奇才。

    廖世善是半路出家,总是没有那些从小就学武的人强,一直都觉得很惋惜。

    要是不小心伤了人?余青摇头,觉得不太可能,这孩子的性情她算是看出来了,平时很乖,也不是生事,除非是被欺负狠了才会暴怒。

    廖世善出门不在,余青喊了王狗蛋给自己赶车,李猛听了一定要跟过来,因着在山下,又是马车很快就到了。

    作为教室用的地方也就是个茅屋,余青一进去就看到血迹,居然和梦中重叠,她咬牙问道,“我儿呢?”

    有两个村妇模样的女人过来,显然早就攒着怒气了,上来就要拽余青的头发……,嘴里骂道,“贱妇,早就听说你是个被劫匪糟蹋过的破鞋,你生的这畜生是野种吧?小小年纪就把我儿打的头破血流,就是杀人凶犯!”

    余青哪里是个让人轻易欺辱的 ,被拽了头发,就去拧了那妇人的胳膊,见她吃痛的放开,二话不说就上前一个耳光打下去。

    “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那妇人疼的尖叫了一声就要冲过来,却是被李猛就挡在了前面,他没王狗蛋那么多心思,反正谁也不能欺负他们老大的娘子。

    那两个村妇没办法靠近,却也是被余青吓到了,不敢在骂了,在地上打滚耍赖,道,“你还打人?要不是孩他爹会一些药理,我儿早就没命了,到底有没有天理了!”

    “就是说你儿子还没死?凭什么说我儿杀了人?”

    那村妇顿时被噎的说不上来话,也不知道怎么,她居然觉得余青这个样子很吓人。

    余青扫了好几眼,才看到角落的廖秀章,穿着早上她给他套上的新衣,如今那衣服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上面都是血。

    这边怎么样的动静都没办法引起廖秀章的反应,他好像是石化了一般。

    余青去抱住廖秀章,见他脖子上两道猩红色的五爪痕,额头上青了一块,还鼓了个大包,目光呆呆的,对她的拥抱毫无反应,心痛的不行,道,“章儿,你怎么了?”

    至于什么…… 其实余青自己也说不清。

    或许是看中了余家的家业?毕竟余家就两个女儿,以后家业就要归到族里,因为没有男子继承,但是很多没有儿子继承家业的人家都会提前把产业换做现银给女儿做陪嫁。

    就比如余含丹出嫁的时候,余青粗粗算了算,起码有六万两银子的陪嫁。再加上后来陆陆续续的补贴,超过十万两银子也不算多了。

    余开尤为喜欢这个女婿,给起东西来当真是不知道心疼。

    杨九怀看到余青就下了马来,他后面跟着一个穿着儒衫的中年男子,约莫三十多岁,留着两撇小胡子,样貌寻常,但是看人的时候有种叫人不敢直视的锋锐。

    那人看了眼跟在余青身后的宋志武,悄声对着杨九怀说了什么。

    余青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猜测,结果就听到杨九怀道,“周先生说的就是那个人吗?”然后看了宋志武。

112。第 112 章() 
此为防盗章

    恐怕这也是杨九怀后世能称王的原因; 一个在位者; 最重要的就是识人如炬; 善于用人。

    其实余青早就觉得,当初虽然余家故意装作不知; 把余含丹嫁了过去; 但是杨九怀能同意; 恐怕也是有别的原委。

    至于什么…… 其实余青自己也说不清。

    或许是看中了余家的家业?毕竟余家就两个女儿; 以后家业就要归到族里; 因为没有男子继承; 但是很多没有儿子继承家业的人家都会提前把产业换做现银给女儿做陪嫁。

    就比如余含丹出嫁的时候,余青粗粗算了算,起码有六万两银子的陪嫁。再加上后来陆陆续续的补贴; 超过十万两银子也不算多了。

    余开尤为喜欢这个女婿; 给起东西来当真是不知道心疼。

    杨九怀看到余青就下了马来,他后面跟着一个穿着儒衫的中年男子,约莫三十多岁; 留着两撇小胡子,样貌寻常,但是看人的时候有种叫人不敢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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