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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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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头盖骨、下领,还有前四截脊椎都不见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被害人的头被割掉了,藏在某个地方。他可能把它埋在这里,是和尸体分散了,就像尸体其他部位一样。” 
  “所以,我们会再找到一袋?” 
  “也许。除非他在别的地方把它处理掉了。” 
  “什么地方?” 
  “河里、马桶里、火炉里。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坦德问。 
  “也许不想让尸体被指认出来。” 
  “真的不能吗?” 
  “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牙齿的话就会容易得多。我们可以根据牙齿从牙医师那边找出受害者的身分。而且,他还把手剁掉了。” 
  “那又如何?” 
  “通常一具尸体被肢解得残缺不全,双手往往是第一个被剁掉的。” 
  他茫然地望着我。 
  “只要手还有一点点皮肤附在上面,就不难取得指纹。我曾经从一具已有五千年岁数的木乃伊手上取到指纹。” 
  “但是,这次我们只剩下骨头。”贝坦德说。 
  “凶手不知道这些,他不确定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像伊莉莎白,我心想。 
  我打住不语,脑海里勾勒出凶手在黑暗的林子里四处搜寻地点,分开丢弃装有恐怖残骸的袋子。他是不是先在别的地方将被害人肢解成块,然后一块块装进几个袋子里,再用车子载到这里?他停车的地方是否就是我昨天停车的地点?或者,他是否能直接把车子开进来?他是先选好位置再分别掘土挖洞?还是他将这些尸袋留在车上,挖一个洞再搬一个袋子,分四趟完成?这是凶手在心慌意乱下完成的分尸案,还是冷血毁尸的计划性谋杀? 
  一个恐怖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昨天晚上他是否也在树林里?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回到现实。 
  “或是……” 
  所有人都注视着我。 
  “或是,那颗头还在凶手那里。” 
  “还留在那里?”克劳得尔嗤之以鼻。 
  “才怪!”莱恩说。 
  “好像电影情节。”查博纽说。 
  我耸耸肩。 
  “我们最好带狗再仔细按一遍。”莱恩说:“它还没去过第一个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很好。”我说:“它一定会很高兴才对。” 
  “介意我们参观吗?”查博纽问。克劳得尔瞄了他一眼。 
  “不介意,你们可以在这里待到高兴为止。”我说:“我去带狗,我们在篱笆门口见。” 
  当我转身离开时,我听见克劳得尔嗤鼻说:“婊子。”毫无疑问,他是个畜牲。我告诉自己。 
  我一走近,那条狗马上立起前脚,尾巴缓慢摇动。它的眼神先看我,又看向牵它的蓝衣人,似乎祈求和我接近。我看见这个男子蓝色的衣服上缝着“德萨摩”的名牌。 
  “小狗狗,你要跟我走吗?”我一边问,一边伸出手,手心朝下,慢慢接近这条狗,德萨摩对它点点头,它立刻兴奋地向我跳来,用它潮湿的鼻子热情地碰我的手。 
  “它的名字叫玛格。”他用英语说,但这名字是法文名字。 
  他的声音平静低沉,当他和这条狗相处的时候看起来十分从容自在,不疾不徐。他脸的肤色黝黑,皱纹很深,像扇形般从眼角放射出去。他看起来就像那种长期露宿在野外的人。 
  “要跟它讲法语或英语?” 
  “嗨!玛格。”我一只膝盖着地,伸手扶摸它耳后。“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公的呢。今天很累吧?” 
  玛格尾巴迅速摆动着,回应我说的话。我一站起来,它便迅速向后一跳,转了一个圈子,然后停住,专心注视我的表情。它歪着头,似乎在研究我表情的含义。 
  “我叫唐普·布兰纳。”我说,将一只手伸向德萨摩。 
  他一手把狗绳一端扣在腰带上,另一手抓着玛格脖子上的项圈,然后空出的手向我伸出来。他的手厚实且粗糙,好像筑路工人的手。无需争议的是,他握手的态度是绝对真诚的。 
  “大卫·德萨摩。” 
  “大卫,我们还有一些东西没找到。能不能请玛格再帮我们找一遍?” 
  “你看看它。” 
  玛格一听见我提到它的名字,立刻竖起耳朵,头放低趴下来,屁股翘得高高地,然后开始不断跳跃,兴奋地直盯着大卫的脸。 
  “你带它查过哪些地方?”我问他。 
  “除了你刚才在工作的地点,其他地区都来来回回搜过几遍了。” 
  “它会不会有失误?” 
  “不可能,至少今天不会。”他摇摇头说。“以今天的天气状况来说,最适合警犬工作。气温刚好,空气中有雨后留下的湿气,还有一点点微风。更何况,玛格是所有警犬中最优秀的。” 
  它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拍拍它的头表示奖励。 
  “玛格不会错过任何有尸味的地方。它接受的专长训练就是搜索尸体遗骸,不会因为别的气味而偏离目标。”他继续说:“在我和许多警犬工作的经验中,玛格寻找气味的表现最好。无论这些气味藏在什么地方,都绝对逃不过它的鼻子。” 
  我看看它。这一点我相信。 
  “太好了,我们带它去第一个点。” 
  大卫把皮带扣上玛格的项圈,并将皮带放长,让它领着我们走向篱笆门前。现在那里已有四名警探在等着我们。我们跟着玛格沿着这条现在看来已相当熟悉的路径前进。它奋力前往,绷紧了皮带,一路不停地嗅着它经过的地方,从不错过任何角落及裂缝。偶尔,它会停下来,吸入一些空气,然后用力喷出一丝鼻息。直到它确定没有它要找的味道,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岔进林子的小径入口处停下来。 
  “我们还没检查的就只剩这一区。” 
  大卫指的正是我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我带它绕一圈,往下方处走,这样能嗅到的味道较多。如果它嗅出什么味道,我再解开它的绳子。” 
  “假如我们都进去这个地区,会不会影响它的嗅觉?”我问。 
  “不会。你们身上的气味对它完全没有影响。” 
  玛格和大卫沿着小径大约往前走了十码,然后消失在树林里。我和这几位警探仍走在小径上。我们每踩一步,都让这条小径看来更为明显。事实上,这个埋葬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空地,地上的植物遭到践踏,半空中的树枝都被折断了。 
  在空地中央,那个废坑洞张着暗黑大嘴,像一个被劫掠过的墓穴。它看起来好像比我们离开时要大了些,四周光秃秃一片,泥土上有刮擦痕迹。一个土墩躺在洞口一边,像一个被截去顶端的圆锥筒。 
  不到5分钟,我们便听到狗叫声。 
  “那条小公狗在我们后面吗?”克劳得尔问。 
  “是母狗。”我纠正他。 
  他张开嘴,然后紧紧闭上。我看见在他太阳穴上有一根青筋在跳动着。莱思瞪了我一眼。好吧,也许这次真的激怒他了。 
  我们默默转身走回小径。玛格和大卫的声音从左边的树林里传来。不到一分钟,他们使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玛格身体紧绷,像一根琴弦,肩膀的肌肉凸出。它头抬得很高,急促地嗅着每个方向飘来的空气。 
  突然,它停下来,全身突然僵硬,耳朵竖起且微微颤抖。一个声音从它体内发出,一开始很微弱,而后逐渐变强,半嗥叫,半哀鸣,声音像发自于某个原始的部落,像一位恸哭的送葬者。哭声越来越强,我觉得我脊背的毛发竖立,寒意市满全身。 
  大卫蹲下来,解开绑住项圈的皮带。玛格先是保持原姿势不动,像在校正目前所在的位置。而后,它像箭一般往前狂奔。 
  “这是干嘛……”克劳得尔说。 
  “它跑去哪……”莱恩说。 
  “该死!”查博纽骂道。 
  原本我们期望玛格帮我们搜索我们背后的那个地点。但是,它直接越过小径,往树下的空地狂奔而去。我们静静地看着。 
  它往前冲了6尺,停下,鼻子放低,猛嗅了几下。它急速喷了几口气,往左边移动,又重复吸气、吐气。它变僵硬,每条肌肉都绷紧了。我看着它,一些影像浮现脑海:在黑暗中跌倒、一道闪电掠过、地上的一个坑洞。 
  玛格再次吸引我的注意。它停在一棵松树的根部,全神贯注地嗅着面前的土地。它鼻子贴地,不断吸气。突然,它好像触了电一样,脊背的毛发整排竖起,肌肉不停地抽搐着。玛格高高的抬起头,朝空中喷出一口气,然后陷入疯狂状态。它一下冲上前,一下又猛然后退,尾巴夹在两腿间,对着面前的地面不断咆哮狂吠。 
  “玛格!过来!”大卫命令道。他冲上前,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离那个令它不安、激动的地方。 
  我不必多看,知道它发现了什么。也知道它没发现什么。我记得自己昨夜曾凝视过这堆干燥的泥土和那个空洞。究竟那个人掘洞是要埋东西还是挖东西?现在,我知道了。 
  玛格仍对着这个昨晚绊倒我的坑洞低吠着,洞里什么也没有,但是,我知道这曾经埋过什么东西——是玛格的鼻子告诉我的。 

  
  
十八



  海滩。滚滚浪花。矾荫伸出细长的脚飞掠水面。海鸥像纸飞机般在空中滑翔,然后收起翅膀直冲入水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卡罗来纳家乡的景象。我能闻到海水的咸味,潮湿的沙滩,岸边的游鱼和干掉的海草。我想回家乡,我想要棕搁树和捕虾船,而不是被害女人的残碎肢体。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停在诺曼·贝松(Norman Bethune)雕像上的鸽子。天空是暗灰色的,夕阳在西方残留下的红黄余辉,在黑暗中守卫着最后光明。街灯店招闪烁霓虹光彩,正式宣告夜的到来。街上车灯川流,这群有四个轮子的机械羊群,不情愿在盖尔街和得麦松纳夫街的十字路口停下来,等待绿灯。 
  我坐在公园的板凳上,隔壁是一个穿着毛衣的陌生男人。他长发及肩,发色不黄也不白。过往车辆大灯的光芒像金色玻璃般罩着他的头部。他的眼睛如洗了上千次的丁尼布般蓝,红着眼睛,眼角泛着黄色的泪光。他伸手拭去泪水,手指异常苍白。他脖子挂着一条项链,胸前悬着一个与我手掌一般大的十字架。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后,把答录机打开便上床睡觉。一些我熟识的人像鬼魅般交替出现在我梦中,他们的角色身分全乱了。莱恩把戈碧追进一栋大楼;被得和克劳得尔在我院子里挖了一个大洞,凯蒂躺在海边小屋的甲板上,全身被裹在棕色的塑胶袋里,她被晒伤了,但是拒绝擦药;一个不知名的恐怖人物,在圣伦伯特一直跟踪我。 
  我在头痛和饥饿中醒了几次,最后终于在晚上8点起来。电话旁边墙上的一面镜子,映出答录机上的红灯。闪、闪、闪、灭:闪、闪、闪、灭。三通留言。我踉跄走向答录机,按下播音键。 
  彼得说一家圣地亚哥的法律公司可能会请他过去上班。不错。凯蒂说她不想念了,想休学。很好。另一通没留话就挂掉了。至少不是坏消息。戈碧仍然音讯全无。太棒了。 
  我打电话和凯蒂谈了20分钟,确实使我轻松了一些。她的态度平和,但一直避开重点不提。最后,她沉默一段时间后,说了句:“我再打给你。”便挂断电话。我闭上眼睛,保持情绪平静,脑子里浮现13岁的凯蒂和她的阿帕卢萨马站在一起的景象。脸贴着脸,金黄色的头发混合著马的暗黑色发毛。那时,我和彼得到夏令营探望她。她一看到我们,便丢下马儿,露出灿烂的微笑向我们飞奔过来。那时,我们是多么亲近。这亲密关系现在上哪儿去了?她为什么不快乐?她为什么想休学?是因为我们离婚的关系吗?是我和彼得的错吗? 
  怀抱一股父母无力感的情绪,我再试一次戈碧的电话。没有回应。我记得戈碧过去曾有过失踪十天的纪录,那时我一样担心得快疯了,结果等她出现后,才知道她躲起来是“发掘内心自我”去了。也许这次她又来了,我才会一直找不到她。 
  两颗止痛药暂缓了我的头痛,新加坡餐厅的一份四号餐解决了我的饥饿。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平抚我内心的不舒服。即使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鸽子或身旁的陌生人身上都不行。一堆问题在我的脑中上下跳跃。凶手到底是谁?他如何挑选被害人下手?被害人认识他吗?他是否先取得被害人信任,她们才会开门让他进去?玛格莉特是死在家里没错,那茜儿和伊莉莎白呢?在哪里?在预先安排好的地点吗?会有一个特定杀害和肢解尸体的地方吗?凶手会是圣杰魁斯吗? 
  我看着鸽子,脑海浮现的却不是鸽子的影像。我想着那些被害人,想像她们死前的恐惧。茜儿·托提尔才16岁。他拿刀子强迫她吗?她什么时候知道她会死?她有苦苦向凶手求饶,要他不要伤害她吗?求他饶她一命?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凯蒂,移情作用使我内心更加伤痛。 
  我把焦点转移到目前的情况上:一大早便开始处理那些骨头;然后应付克劳得尔;脸上的结痂又破了;然后凯蒂交了一个在NBA打球的男朋友,我怎么也阻止不了她;被得也许就要到西岸工作了。凡事都不顺心,没有人能安慰我。戈碧到底上哪儿去了? 
  “对了!”我叫出声。吓着了鸽群和身旁的陌生男人。我知道现在可以做一件事。 
  我起身回家,直接走进车库,开车到圣路易广场。把车子停好后,我走过街角到戈碧房子前。 
  一个灯泡孤独地在屋前走廊上散发着微弱光亮,把牵牛花的影子投射在长廊的木地板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屋内全黑。显然戈碧不在家。 
  我沿着公园走着,四处寻找戈碧的车,但是没有发现。我上了车,毫无头绪地往南开,然后向东转到缅恩区。 
  我找了20分钟,仍没有半个停车位,最后只好把车子停在圣罗伦街旁的一条巷子里。巷子里到处都是空啤酒罐,空气中弥漫着发酵尿液的恶臭气味。在一堆堆的垃圾中,透过砖墙,我听见隔壁屋内传来点唱机的声音,显然隔壁是一间酒吧。没有停车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把车子开进巷子,便下车走进人群中。 
  缅恩区就像热带雨林一带,这里的居民态系相当复杂。一丁点大的地方挤了一大堆不同族群。有的族群只在白天活动,有的族群则属于夜行性动物。 
  从日出到黄昏,缅恩区是上班族、商店老板、学童和家庭主妇的王国。白领阶级的生意经,儿童的嬉戏声,主妇逛街购物的喧嚣声。一切都是如此清新干净。 
  到了黑夜降临,街灯亮起,街上商家全部打烊,而酒吧和绿灯户则开张营业。此时,白天活动的族群全退回他们的窝巢,把街道让给另一群生物。这些夜猫族有些是无害的,例如观光客和想要寻找刺激的大学生。其他人则有毒——皮条客、毒贩、妓女和小流氓。使用者和被使用者,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在夜晚的人类社会中形成一个可悲的食物链。 
  11点15分,夜晚的好戏开始真正上演。街边的廉价酒吧和夜总会挤满了人群。我走向圣凯萨琳街,站在街角。拉贝莉餐厅就在前方。就从那里开始,我走进餐厅,经过戈碧曾在那里打电话给我求援的公共电话。 
  餐厅里弥漫一股油烟和洋葱味。晚餐时间已过,而消夜还没开始,里面只有四张桌子有人占据。 
  一对情侣坐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不高兴,隔着桌上吃到一半的汤碗对瞪。一个女人坐在角落,抽烟喝咖啡。她的手臂如铅笔般细,银白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她上半身穿着一件红色中空简装,若我妈妈看到,一定会说那是卡市里岛短裤。衣服看起来有点旧,也许她在休学离开学校进入这个世界时,就已拥有这件衣服。 
  我看着她,而她喝掉最后的咖啡,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捻熄在用来当烟灰缸的金属盘子里。她画了眼影的眼睛膘过整问餐厅,并不是想找什么,只是随便看看而已。她神色忧郁,流露出过气风尘女子闷闷不乐的表情。她已无法和街边那些年轻女人竞争,也许只能躲在暗巷内,利用暗色掩护,招揽一些廉价而快速的买卖。她稍稍把简装拉高,露出骨感胸部,抓起帐单,再度回到大街。 
  三个年轻男人坐在门边的座位上。一个趴在桌上,一只手搔着头发,另一个则无力地倒在他的膝盖上。这三个少年都穿T恤、剪破洞的牛仔裤和棒球帽。其中两个人都把帽子反戴,而第三个则故意反抗潮流,把帽子戴得端端正正地。他们看起来大概才16岁。 
  第四张桌子坐的是一位修女。戈碧不在这里。 
  我离开餐厅,继续沿着圣凯萨琳街走下去。飞车党已经到了,哈雷和山叶重型机车沿着街边一字排开。这些机车骑士跨坐其上,或饮酒,或聊天。尽管现在是夏夜,但他们仍穿着厚重的皮衣和皮靴。 
  他们的女人有的乖乖坐在后座,有的则聚在一起聊天。这些女生大概都还在读高中,但她们却加入由男性主宰的暴力团体。像狒狒的社会一样,这些在飞车党中的女性都受到严密控制。也许更糟。她们被推入火坑、拍卖、刺青和烫烟疤,甚至殴打杀害。然而,她们仍选择留下。如果留在这里是较好的选择,那么,教人真不敢想像她们原本所处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我向西朝圣罗伦街走去,马上便看到我要找的对象:两个妓女正站在街边,叼着香烟,挑逗招揽嫖客。我认出其中一个是玻瑞蒂,另一个则不确定是谁。 
  突然间,我有个冲动想马上回家,远离这是非之地。万一我判断错怎么办?尽管我穿的是T恤、牛仔裤和凉鞋,但谁知道会不会威协到她们?我又从没做过田野调查。 
  别想那么多,布兰纳,你在找借口。不要胡思乱想,最坏的状况就是被她们揍一拳。你又不是没被人打过。 
  我迳自往她们那里走去,在她们面前站定。 
  “嗨。”我的声音有点颤抖。 
  她们停止聊天,一起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什么奇怪的昆虫似的。两个人都不开口,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玻瑞蒂变换重心,屁股扭向一侧。她穿着和上次一样的黑色长筒运动鞋,一只手横在腰间架着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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