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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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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查博纽说:“但我们都知道,那家伙不太能引入注意。通常像那种变态人物,都不会太突显。” 
  “第二个老爷爷似乎很肯定见过他。”我说。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那两个老头还能记得什么?我看他们的头脑早就不清楚了。” 
  查博纽又吸了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屁股,用脚踩熄。“也许他们根本是胡说八道,也许嫌犯真的就住在那里。就我而言,我宁可信其有。我想还是过去看看好了,说不定真能逮到那家伙。” 
  克劳得尔耸耸肩,明白表示不高兴。“没问题,但你自己去,我可不要在太阳下白被火烤。你需要支援再呼叫我。”他看了我一眼,又看着查博纽,扬扬眉毛。 
  “她不会连累我的。”查博纽说。 
  克劳得尔摇摇头,绕过车子,钻进前座。透过挡风玻璃,我看见他拿起无线电对讲机。 
  查博纽转向我说:“机灵点,”他说:“一有状况,就趴下。” 
  我很感激他以这种方式提醒我,而没有叫我别管任何事。 
  “走吧!”克劳得尔把头伸出车窗外说。 
  我爬进后座,查博纽也上了车,切换排挡慢慢让车子前进。克劳得尔转头对我说: 
  “你什么事都不要管。如果那个家伙真的在那里,我们可不想把事情搞砸。” 
  “我会努力,”我说,尽量克制我语气中的挖苦意味:“我可不像你们有睾丸素,所以经常会有记不住事情的麻烦。” 
  他哼了一声,把身子转回去。我猜如果他还有一点鉴赏力的话,现在一定在眯着眼睛傻笑。 
  查博纽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一致打量着旁边的一栋楼房。这栋楼房四周空地的破裂水泥铺面和碎石上,市满了杂草和破瓶子、废轮胎、玻璃碎片和一些都市里常见的废弃物。有人在这栋楼房面对空地的墙上画了一幅壁画,画了一只山羊,耳上挂着自动步枪,嘴里则咬着一颗人类的骷髅头。我想,应该没有人知道这幅画的涵义,除了作者以外。 
  “那个老头今天还没见过他。”查博纽说,十只手指在方向盘上轮替轻敲。 
  “他们从几点开始坐在那里?”克劳得尔问。 
  “10点。”查博纽说,然后看了一下手表。我和克劳得尔也不约而同地看了时间——现在是下午3点10分。 
  “也许那家伙睡得很晚,”查博纽说:“也许是昨天才做案,今天太累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也许吧。” 
  我看到一群女孩穿过楼房后的空地,手牵着手,年纪大约10来岁。她们穿着代表魁北克旗帜的聋尾T恤,当她们穿过杂草地时,那鸢尾一致地左右摆动着。她们每个人都梳着细玉米条式的辫子,而且还染成明亮的蓝色。我看着她们嬉笑打闹地走在盛夏,不禁要想:如此璀璨的生命,竞能那么轻易地在一个疯人的手上终结。我不由得怒火中烧。现在我们离这个禽兽不到十码,难道不能有所作为吗?此时,一位穿着蓝白制服的警察正从我们后面巡逻过来。查博纽下车,和那位巡官讲了几句话。于是那巡官便马上撤退了。 
  “他们会守在后面,”他说,朝远处的巡逻车点点头。他的语气变得十分严肃,轻松的情绪全消失了。“我们走吧!” 
  当我开门下车时,克劳得尔改变了主意,也跟着开门下车,往那栋楼房走去。我跟在查博纽后面,发现他已把手枪套解开,右手微弯向前,摆出一副准备好的放松状态。为什么要故作镇定?我有点纳闷。 
  这栋红砖楼房孤零零地坐落在空地上,左邻右台早就都搬光了,改由垃圾废弃物进驻。空地上还散落许多水泥石块,像冰河消退后留下的巨大砾石。在楼房的南侧,有一道已腐朽倾塌的铁篱笆。那只壁画上的山羊则面朝北方。 
  楼房一楼有三座古老的白门,紧紧相连地排列在博杰街边。在这几座门的前面的空地,有一条铺有柏油的小路直通到马路。这条小路曾漆成红色,但现在看起来已像干掉的血渍。 
  在第三座白门的小窗上,一块手写的牌子斜挂在柔软的蕾丝窗帘旁。尽管字迹污黑,但我仍能辨识出上面写的是“吉屋招租”。克劳得尔走上门前台阶,按下门框边的门铃按钮。没有回应。他又按了一次,旋即用力敲起门来。 
  “他妈的!”屋内发出一阵怒吼声。这个魁北克的助词差点让我的心跳出喉咙。 
  我转身向声音来源望去。这声音来自我左边第一扇窗户,离我八寸不到。窗户上出现一张恼怒不耐烦的脸孔。 
  “你们在干嘛。如果把门打破,我就要你赔!” 
  “警察。”克劳得尔说,完全不理会这张不高兴的脸。 
  “是吗?有证件吗?” 
  克劳得尔掏出警徽凑近窗前。窗里的那张脸往前靠,我才看清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这张脸涨得很红,脏兮兮地,她头戴一条透明的塑胶头巾,还在脑门上打了个大大的结。头巾的尾端部分往上翘,像耳朵一样地指向天空。若不提她不高兴的脸和她超出90磅的体重外,她的特殊穿着,还真有点像壁画上的那只山羊。 
  她从克劳得尔看到查博纽,又从查博纽看到我身上。她似乎认定我最不具威协性,便对着我说:“有何贵干?” 
  “我们想问你几个问题。”我说。 
  “是和吉姆·马克有关吗?” 
  “你不应该让我们站在街上讲这些问题吧?”我说,心里有点纳闷,不知道吉姆·马克是谁。 
  那张脸踌躇了一下,然后在窗前消失。一会儿后,门锁发出卡嗒声响,门开了,一个穿着黄色塑胶围裙的胖女人矗立在我们面前。她的腋下和胸口的衣服都已被汗湿透,脖子上还围绕一圈汗水和灰尘混合而成的污垢,她把门打开后,便转身摇摇摆摆地走在狭窄的走廊上,消失在左边的一扇门后。我们排成一列跟进去,克劳得尔走在最前面,我走在最后。走廊上弥漫着包心菜和油污的气味,室内的温度至少有摄氏35度以上。 
  她所住的公寓不但臭气冲天,而且又黑又暗,小小的空间堆满了20或30年代的家具。客厅的地毯似乎来自波斯,但是毛几乎都磨光了。我不禁怀疑,这个地方是不是从那个时代到现在都未曾整理过,目光所到之地,无处不乱。 
  那位胖女人走向窗前,重重坐下在窗边的椅子上。在她右边的电视柜和其上的一瓶空可乐罐,受到她坐下时的剧震波及而一起晃动,似乎随时要崩塌下来。胖女人坐定后,有点紧张地不时看向窗外,好像在等推出现,要不就是不顾因我们而打断她向外窥视的习惯。 
  我把照片拿给她看。她看着照片,眼睛突然眯了起来,旋即假装眨了眨眼。她抬起头,一看到我们三个人的表情,就发现己太晚了,自己已陷入不利的境地。她原本一副不耐烦的情绪己转变成战战兢兢。 
  “你叫什么名字……?”克劳得尔问。 
  “玛丽娃·罗奇昂。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吉姆,马克又惹麻烦了吗?” 
  “你是这里的管理员?” 
  “我只是代替房东收房租,”她回答。虽然公寓里的空间不大,但她还是起身换了一张椅子坐下,再度发出厚重声响。 
  “说认识也对,不认识也对。他住在这里,但我不认识他。” 
  “他住哪?” 
  “6号房,一楼第一个房门就是了。”她说着,双手一摊。臂膀上的肥厚肌肉不停地抖动。 
  “他叫什么名字?” 
  她想了一下,有点坐立难安。我看见她额上冒出的一粒汗珠,正逐渐涨大,达到表面张力的临界点,然后破裂,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圣杰魁斯,当然,他们通常都不会用真名。” 
  查博纽把这个名字记在笔记上。 
  “他在这里住多久了?” 
  “大概一年了吧。在这里住一年就算很久了,他们都到处飘泊。我很少见到他。不管回来或出门,我都懒得理会。”她眨着眼睛,嘴唇皱起,一脸明显的说谎表情。“我没骗你们。” 
  “你还知道他什么事?” 
  她的嘴唇动了一下,深呼出一口气,然后缓缓摇头。 
  “他有朋友来找他吗?” 
  “我说过了,我不常见到他,”她说,稍稍停了一下。在坐立不安下,她头巾上的结已歪了,像耳朵般的尾端已移位至头部中央。“他好像都是一个人。” 
  查博纽环顾四周,开口问:“其他的房间都和这里一样吗?” 
  “我的房间是最大的,”她紧闭的嘴角微微上扬,相当不易察觉。即使是像这样破败的房间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其他房间都烂得可以,有的人除了马桶以外,就只有一个炉子。” 
  “其他人在家吗?” 
  胖女人耸耸肩。 
  查博纽合上记事本。“我们得找他谈谈,走吧。” 
  她一脸惊讶的表情。“什么?” 
  “我们得把事情搞清楚。” 
  她俯身向前,双手放在大腿上,眼睛和鼻孔都同时张大。“我不能这么做,这样算是不正当侵入。你们要有许可证之类的东西才行。” 
  查博纽怒目圆睁地瞪着她,一语不发。克劳得尔大声叹了一口气,做出一副失望和无聊的样子。我看着电视柜上的可乐空瓶,瓶上的水珠正汇聚成河,向下流到底部的一圈水滩中。一时之间,没有人开口或移动。 
  “好吧,好吧。但是,我可不负什么责任。” 
  她费力地扭动臀部,挣扎着慢慢移动身子,好脱离椅子的束缚;就像帆船在逆风时之字前进一样。她的上半身浮出椅子扶手,露出一大片肥肉,好不容易她才把重心移到中间,双手撑住座椅的扶把,用力把自己撑离椅子。 
  她站起来,走到屋里另一端的桌前,拉开抽屉摸索着。不一会儿功夫,她便拿出一把钥匙。她看了一下钥匙上的标签,确定之后,便交给查博纽。 
  “谢谢你的合作。” 
  当我们转身离开时,她的好奇心涌了上来。“喂,那家伙到底做了什么事?” 
  “待会我们离开的时候会把钥匙还你。”克劳得尔说,不理会她的问题。于是,我们就在她目光的注视下,离开了她的房间。 

  从第一个人口进去的走廊,和我们之前离开的那道走廊完全相同。走廊左右两侧是一扇扇敞开的房门,到底部有一座陡峭的楼梯通往二楼。6号房就位在左边第一间。这栋建筑不但闷,而且异常安静。 
  查博纽站在房门右边,克劳得尔和我则站在左边。他们的枪套都已解开,克劳得尔更是把手按在点三五七手枪的握柄上。他开始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次。仍没有人回答。 
  这两位警探互换一个眼神,克劳得尔点点头。他的嘴抿得紧紧的,使他的脸更加拉长。查博纽把钥匙插进钥匙孔中,开始扭转。我们在一旁等着,屏息凝神,安静得能听见灰尘飘落地面的声音。房里仍没有任何动静。 
  “圣杰魁斯?” 
  没有回答。 
  “圣杰魁斯先生?” 
  一样没有回答。 
  查博纽举手示意要我等一下。等他们把门打开,走进房间,我才跟着进去。此时,我的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快。 
  房间里的家具不多。在左边最里面的角落,有一道用塑胶帘幕隔成的临时厕所,帘幕挂在窗帘杠上,铁环都已生锈。在帘幕下,我看到一个简陋的马桶和几根水管,水管可能连往洗手槽。这水管已严重腐蚀,上面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在帘幕的右方,黑色的墙面上靠着一个组合柜,上面摆着一个炉子、几个塑胶杯子和一堆样式不一的盘子和锅子。 
  在帘幕前方,是一张凌乱的床铺。床的右侧放着一张三夹板钉成的桌子。桌的基座是两个锯木架,锯木架上还明显可见“蒙特娄市产”的标帜。桌面上堆放一些书籍和纸张。在桌边的墙上,则贴有地图、照片和剪报,和桌子等长,形成一面马赛克镶嵌壁纸。在桌下,有一张折叠式的铁椅。房间内仅有一扇窗户,就在房门的右边,位置和罗奇昂太太的房间一样。在天花板上,仅有两个裸露的灯泡。 
  “真是好地方。”查博纽说。 
  “是啊,实在美不胜收。”克劳得尔说着,走向房间底部的厕所。他从口袋掏出一支笔,用笔轻轻把帘幕拨开。“国防部应该派人来参观,这家伙满具有生物战的潜力。”他把帘幕放下,向桌边走去。 
  “就算猪也不愿住在这里。”查博纽说,把一只脚轻踩上棉被掀开的床板。 
  我走向组合柜,观察上面的厨具。两个大玻璃啤酒杯。一个有凹痕的铁锅,里面盛有类似意大利面的食物。一块吃了一半的乳酪,凝结在一个蓝色的瓷碗里。一个从汉堡王拿回来的杯子。几个玻璃纸包裹的薄脆饼。 
  我俯身凑进铁锅,一股热气直冲上来,却让我的心降至冰点。我立刻转身对查博纽大叫: 
  “他还在这里!” 
  就在我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房里右边角落的一扇门被猛然推开了。克劳得尔防备不及,被门板撞上,整个人摔向墙壁。一个人冲了出来,直往敞开的大门飞奔出去。我听见他喉咙发出急速呼吸声。 
  就在他穿过房间朝门外逃窜的一刹那,他扬起头,两只黝黑的眼睛潜藏在橘色的棒球帽下,和我四目相交。在这如电光一闪的瞬间,我看到的是一对猛兽的眼睛。 
  克劳得尔跟路站定,来不及掏枪便追了出去。查博纽也冲出门外。我没有多想,也跟着加入这追逐的行列。 

  
  
十一



  我冲到街上,焙烂的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在博杰街上东张西望,寻找查博纽和克劳得尔的人影。游行已经结束。但街上的人潮仍很多。我看见克劳得尔满脸通红地跑在人群中,穿梭过拥挤的人群。查博纽紧跟在他后面,手中拿着盾形警微,像使用凿子一般,在人潮中凿开一条通路。 
  街上的人们未多留意,没有人理会发生了什么事。一位金发女郎靠在男友的怀里,头仰得高高的,一只手高举起酒瓶。一个醉汉把魁北克旗帜穿在身上,像极了披上超人披风的灯柱。他跟着人潮前进,口中不断高唱:“魁北克人的魁北克!”我发现合唱团的声音比先前我听到的要尖锐了许多。 
  我奔向空地,爬上一个大水呢块,站在顶点观望人群。我看不到圣杰魁斯的人影。这里是他的地盘,他熟知此地环境,很容易就把追兵甩掉。 
  我看到在后面待命的警察,用对讲机和警局通话后,便加人追逐行列。他可能用对讲机要求增援,但我很怀疑增援的警力要如何突破拥挤的人群来到此地。那位警察和他的搭档挥着手,推开人群朝圣凯萨琳街跑去,离克劳得尔和查博纽不远。 
  此时,我又看到了那顶橘色棒球帽。它就在查博纽前方,但他却正往东向圣凯萨琳街跑,隔着人群,他没发现圣杰魁斯正向西跑。圣杰魁斯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中,我拼命挥手,但根本没用。克劳得尔早就不知道跑到那里了,而那个制服警员根本没注意到我。 
  我不加思索,立刻跳下水泥石块,钻进人群之中。顿时,汗水、防晒油和走味的啤酒等味道,立即包围了我。我把头放低,顾不了平常的礼貌,拼命向前钻,像推土机一样把挡在前面的人推开,直往圣杰魁斯的方向跑去。我没有警徽可以帮我开路,只好不理会路人的目光。一些被我推开的人会说两句玩笑话,一些人则在我背后咒骂,三字经不绝于耳。 
  在数以百计的人群中寻找那顶橘色棒球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决定先推进到刚才发现他的那个地方再说,于是便继续推开人群,像除雪机把积雪向两旁推开,往圣罗伦斯街前进。 
  眼看离圣凯萨琳街只有几步之遥,突然,我的肩膀被一只大手粗鲁地扣住。那个人一把扯住我的脖子和头发。我下巴一紧,似乎听到脖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折断。这个人把我往后拉,靠在他的胸膛上。我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好像我的头发和脊背都已被他的汗水浸湿。一个人的脸凑近我耳边,我立刻闻到一股混合了酒味、烟味和食物的臭气。 
  “喂!你胡乱推人,急什么急?” 
  我很想回答,但却说不出话。他看我不回答,便更加生气了,他放开我的头发和脖子,双手往我的背上用力一推。我整个人像被发射出去的管炮,巨大的力量使我连打两个圈,飞向一位穿短裙和高跟鞋的妇女。她尖叫起来,附近的路人则稍微向四周散开。我张开双手,试图保持平衡,但已来不及了,我重重摔向地面。 
  我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头部,感觉到右脸颊擦过地面,刮掉一些皮,鲜血开始流出来。当我想用双手撑地站起来时,一个经过的路人却一脚踩在我的手指上。我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路过人群的膝盖、腿和脚。 
  我蜷曲着身体,手脚并用地想站起来,但是却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往的行人没有人停下来拉我一把。 
  而后,我听见一声怒吼,觉得人群稍稍后退。我周遭形成了一个小小空间,一只手伸至我面前,从手指的动作看得出这个人很不耐烦。我抓住这只手,借力将自己拉起来,再度接触到阳光和空气。 
  我定睛一看,拉我起来的人竟然是克劳得尔。他一只手拉我起来,另一只手则挥舞着驱赶开群众。我看见他的嘴唇在动,但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和往常一样,他看起来非常焦躁,然而,他从来就没有过好脸色。他把话说完,停了一下,然后转身看着我,打量一遍我膝盖、手肘和右脸颊的擦伤,然后甩掉我的手,从口袋掏出手帕,以手势要我把脸上的血擦掉。我接过手帕,手不停地颤抖。我用手帕吸掉血渍和尘土,把手帕折到干净的一面,然后按住脸颊上的伤口。 
  克劳得尔靠过来,在我耳旁吼道:“跟着我走!” 
  我点点头。 
  他朝博杰街西侧走去,那里的人群较少。我拖着蹒跚步伐跟在他后面。之后,他转身开始向车子的方向移动。我大步向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他停下来,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我激动地摇着头,他的眉毛皱成了V字。 
  “他在那边!”我尖声说,指着相反的方向。“我刚才看到他了。” 
  一个行人匆匆从我们之间穿过。他手里拿着霜洪淋甜筒,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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