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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代码-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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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普通的人类。”教授拍了拍自己的腿,“一个稍微有些奇怪天赋的普通人类。”

    “所以我们都是人类,我为什么要另眼相待?”

    “可我们是变种人。”

    “变种人不是人吗?”

    “变种人不是普通人。”

    “你刚刚还说自己是个普通人。”

    教授苦笑。

    “中国古代有个非常奇怪的哲学学派,他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论题。”李季笑着说:“白马非马论!”

    “哦?能详细说说吗?“教授虽然是一个智者,但显然不会中文,也没有研究过中国古文化。

    于是李季详细解释。

    白马非马出自《公孙龙子…白马篇》,是古代中国逻辑学家公孙龙提出的一个非常著名的逻辑问题。李季不是研究古代中文的,原本也不知道这个典故。他的师兄在教他的时候,无意中提起过。因为黑客技术原本就非常注重逻辑。程序本身实际上就是一个逻辑运算的过程。除非逻辑正确,否则一般而言,错误的逻辑就只能得出错误的答案。所以逻辑是黑客技术中非常基础的学问。

    白马非马这一学说换成普通人能理解的说法就是:白马不仅指的是马,他更突出的是白色(颜色),否则只说马就好了,何必说白马呢,所以白马强调的是白色。而马又不仅仅是马,马是马这个种类的统称,马这个种类有很多种,比如黑马黄马白马红马等等。所以你说白马是马,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白马是白色的马,而马却不仅仅有白色的,马还有黄色,黑色,红色等等。你说白马是马,那不就是说白马和黑马黄马也是等号的关系?但显然白马是白马,黑马是黑马。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颜色的。因此得出结论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突出个体和一般之间的关系,但把他们之间的区别夸大,隔断二者之间的关系。一个讲究的是命形不命色,一个讲究命色不命形。

    李季提到这个正是讥讽教授的“变种人不是人“的说法。

    变种人是人吗?很显然不是。因为变种人突出的是变种的人。如果只是普通的人,需要加变种二字吗?而人这个种族,却不仅仅有变种人和普通人,夸张一些还有聪明人和笨蛋,亿万富翁和乞丐。所以变种人不能与人中的其他概念划等号。由此得出结论变种人不是人。

    李季这样说也是在暗骂查尔斯软弱如普通人而已。

第十七章 遭遇() 
查尔斯教授何等聪明,李季只是解释了一遍。李季心中的小九九就全被教授所察觉。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只是似笑非笑地望了一眼李季。

    李季顿时闭嘴。作为一个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的人类,实际上是很现实的。无论是杀人犯还是十世善人,只要你认我这个朋友,也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情。那么我会鄙视歧视你吗?显然不会。所以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变种人,对李季这样的新时代中国人来说,只要你没有对不起我,我为什么要歧视你?你比我强,我最多私下里骂你两句富二代。但也绝对不会嫉妒到拿枪干掉你的地步。

    所以李季对这个时空的人类如此歧视变种人,并差点出台变种人注册法案、还试图灭绝变种人的做法感觉到很诡异。

    “变种人的危害很大,他们很多人都不能自主控制自己的能力,于是在有心无心之下,伤害了很多人。“查尔斯解释说。

    “枪伤害过更多人。“李季嗤之以鼻,”可我没有见到有限枪法案的诞生。“

    在真实世界看《x战警》的时候,他就听到有人评论说:为什么x战警将这些变种人当成武力来使用呢?明明奥黛丽可以到缺水的地方施展能力降雨,而查尔斯教授完全可以帮助神盾局或者fbi训练特工等等。这些x战警完全可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而得到了甜头的政府和企业还会纠结于灭绝变种人吗?

    像罗根这样的人,完全可以作为神盾局特工来使用,而罗根的血对于超级士兵血清而言同样具有研究价值。诸如此类的合作研究从根本就可以让变种人真正地脱离被灭绝的厄运。后期的治愈药剂甚至能够取消掉变种人的能力。所以说x基因这种东西对于普通人类而言跟超级血清和托尼斯塔克的武器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的。

    万磁王再强还不是被普通人类给逮住了?查尔斯再强,也挡不住狙击枪,更不用说核弹头了。所有变种人加起来也不一定能够打得赢绿巨人!在神盾局中,天空母舰上搭载的那种可以锁定到全球任何一个人的武器,实际上就可以杀死万磁王和教授n多次了。根本不会出现变种人搞风搞雨,而人类社会却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地步。

    也许是电影公司需要票房所以故意拍成这样?鬼才知道为什么。

    对于李季的讥诮,教授只是微微一笑。

    这个漫威宇宙是个存在即合理的世界。教授在想什么,人类的高层在想什么,神盾局在想什么。李季一无所知。

    告别了查尔斯,李季就带着简回到曼哈顿的住所准备过圣诞节。

    单身贵族马特照理前来蹭吃蹭喝。李季在这里待了好几年,最初都是在外面吃饭,后来从站上学着做饭。因为东西方口味的差异,李季为了照顾简的口味,而做了些微调。变异后的中餐意外地得到了简和马特的青睐。

    “还没有找到那个小妞?“李季有些奇怪了。在电影中女主角可是很快就找到了马特,两人更是天雷地火一般勾搭了起来。

    “嗯,找到了。但她又走了。“马特有些惆怅。

    “真是遗憾。“李季假装受伤。

    “真是遗憾。“简有样学样。

    “你们两个混蛋。“马特化悲愤为食欲。可惜他吃的再多也及不上李季和简。这点让李季非常迷惑。李季吃的多,是因为他每天都坚持训练,训练很艰苦,虽然战斗力提升的不快,但耗费的能量很多。为此李季随身都带有能量棒,随时随地都准备来一根以应对饥饿。同样简因为是变种人,她锻炼能力,也是需要很大的能量,就像法师放大招是需要蓝瓶一样。没有了能量,简连一根筷子都指挥不动。

    马特这个夜魔侠的能力就不用说了,力量奇大,敏捷非常高,一旦全速运动,甚至能摆脱子弹的锁定。而他像雷达一样的感官随时随地都在开着。所以按道理来说他消耗的能量比起李季来是远远超过的。可是马特的食量却很少。

    “吃的好饱,lee,你不知道我在学校吃的都是些什么垃圾食品。“简满足地拍了拍小肚子。”你搬去学校附近住好不好?“

    马特轻笑:“你叔叔要工作的。你也该学着自己做饭。“

    小不点已经九岁了。比起最初来,已经开朗了很多。第一次遇见李季的时候甚至一天都说不了三两句话。

    “哼哼,lee会做的。“

    让简学习做饭?李季一头冷汗。他可以想见漫天的面粉和四处飞舞的厨刀和刀叉。想一想他就醉了。

    依旧是屋顶,依旧是那个模糊的星空。现代化的工业体系制造了雾霭。

    “对了,马特,你为什么会没有歧视我的肤色?“李季忽然问道,他从变种人学校能感觉的到,除了查尔斯等少部分人还算和善外,其他人的眼神明显带着有色的眼光,再想一想当初那些让他各种跑腿的社区福利院办公室员工。李季清晰地感觉得到歧视无所不在。

    “我是瞎子,肤色什么的我看不到。我只会倾听。“马特不在意地回答。

    瞎子。李季这才醒悟。黑人白人黄种人这样的命题对于马特毫无意义,因为他看不见。他只在乎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他可以倾听到每一个人的心跳,就像大话西游中紫霞仙子做的那样,紫霞可以询问至尊宝的心脏,因为心脏不会撒谎。马特也会从他人的心脏倾听出你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再多的他也听不出来。

    “马特,你是好人。“李季真心实意地说。马修默多克是一个好人,也许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吧。但马特毫无疑问是在真心地帮助他。换成托尼斯塔克又或者队长等人会这样帮助他这样一个既无身份又无来历的可疑人吗?很显然不会。被关进fbi或者神盾局监狱已经算是最好的结局。

    因为其他人看人是靠眼睛,可马特靠的却是倾听。李季在这个世界做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跟马特说话的时候从不说谎。能说的就直说,不便说的他就不说。而马特显然也明白。一个从不说谎的人,马特即使再挑剔也只会认可。所以马特和李季成为了朋友。马特实际上是个很单纯的人。

    “不回去看看?“

    “回不去了。“

    很久以前马特也提到过这个问题,那时候的李季也是这么回答。他没办法告诉马特其实小李是个穿越人士,而你马特只不过是一个漫画人物而已。

    送走了马特,洗刷后正准备睡觉,李季发现本已经睡着的简再次躺进了自己的被窝。

    好吧,萝莉养成的什么的还是很有爱的。

    轻轻地装进被窝,小心地躺好。却还是吵醒了简。小萝莉抱紧李季,脑袋滚进李季怀里:“lee,给我说说诸神之战的后续情节好不好?”

    “你还看我的?”

    “那当然,我可是你头号粉丝。”

    “真的?”

    “真的不能再真。”

    阿米豆腐,李季压下下面的火气,将心神全部投入到讲故事当中去,才讲了不到十分钟,他就听见小萝莉平稳的呼吸声。好吧,小姑娘真的睡着了。

    接下来的几天,李季陪着小姑娘到处闲逛加采购。如今的李季正式迈入百万富翁的阶层。纽约奇谈这份期刊在纽约甚至整个美国都算小有名气的了。只是它不再是以奇谈为主,而是以奇幻故事为主。订阅人群从最初的老年人到现在的青少年为主。顺带着这份期刊的身价也涨了数十倍。李季的身价也水涨船高。屠夫老板桑切斯已经正式迈入传媒业,再也没人称呼他为屠夫。取而代之的是传奇桑切斯。而本也从一本快要破产期刊的总编辑成为了传媒业赫赫有名的有识人之能的总编。布兰妮和杰克这两位同时期的战友也成了正式的编辑。

    钢铁侠的名字也不再独属于托尼斯塔克,小托现在还是那个花花公子。哦,他现在还年轻,大多数时间都沉迷于技术和美人。所以钢铁战衣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如今提到钢铁侠,大家只会说孙悟空。钢铁侠是孙悟空。虽然是李季亲手改编的,但每次在报社听人兴奋地提起,他都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

    送走了简之后,李季的生活再次陷入了平静。除了偶尔去练枪,剩下来的时间,李季都在搞定自己的“创作大业”。现在也不需要他亲自出马了。李季的工作就是画一个框架,然后具体内容就交给手下的那帮笔杆子去扩充。除了西方版的封神演义(诸神之战)外,李季还开始改编聊斋和哈利波特。反正这个世界也没人来起诉自己侵权。东方的那个国度虽然有完整版的西游记和封神演义,但前提是两位作者能够从地府爬出来,否则,李季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而哈利波特?好吧,这个世界还没有出现这本书,连罗琳女士也不知道存不存在。

    生活的平静,不代表世界的平静。李季一直以为自己偶尔变身奥特曼打打小怪兽,再去改编一些故事,再之后娶一个漂亮的老婆就此一生。但很显然他没有意识到这个世界是漫威的世界。漫威宇宙从来就不是安全的宇宙。君不见后期连灭霸这种传说中的生物都出现了?锤子、洛基这样能一手之力毁灭星球的生物也是存在并出现过的。

    这天下班后,李季告别了本,开着新车回家。听着音乐,心里正在想着是不是要接受刚刚某位漂亮书迷的约会。当他来到停车场,掏出电话,准备开始新的人生中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个黑皮大衣的汉子。这个带着帽子的黑衣人正朝他走过来,神情似乎有些不善。

    李季身上没枪,不代表车上没枪。怎么说也算半个成功人士,随时带着枪就不太像话了。事实上也不是所有美国人都有随身带枪的习惯。大多数美国人也只是平凡的凡人。

    李季缩回车子,将usp插到腰上。然后关好车门。装作不在乎地离去,事实上,他相信那个黑衣人已经看到了他拿枪的过程。可是黑衣人明显不在乎,他一扭一扭,仿佛在跳着舞一般走近,然后突然出手想要擒拿李季。

第十八章 黑衣人() 
李季在梦中无数次梦到自己被人打晕的过程,又接受了好几年的专业训练。否则也不会如此警惕。所以他轻松地避开了黑衣人的擒拿。而右手也在第一时间拔枪,并打开保险。

    但他还是低估了黑衣人的能力。黑衣人在李季拔枪的时候,就已经右手按在了腰带扣上。当李季的usp向前指出的时候,三支飞镖已经飞了过来。

    经过改造的军用usp,13发弹夹,9mm手枪子弹,全长195mm,枪管105mm。弹头初速:300米/秒(原285m/秒),有效射程60米(原五十米)。生产公司:hk。改造方:斯塔克工业公司。火药配方拥有者:斯塔克工业公司。

    换成xm110的狙击枪,别说三支飞镖,就是十只飞镖,李季也能一一将它们击落,其中还包括李季换子弹的时间。但usp手枪,李季玩的并不好。所以他狼狈地打了滚,躲过了飞镖。但黑衣人的速度更快,发射飞镖的同时,这人已经接近。他只一脚就将usp给踢飞了。

    ******!李季没有半分沮丧,而是心中怒火沸腾!多亏了跟夜魔侠交手的经历。李季曾经拿着这把usp跟手无寸铁的夜魔侠交手。同样的,他一发子弹都打不出去,就被夜魔侠ko。这个人是很强,力量速度都比李季要强大。但再强大能强的过夜魔侠吗?李季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夜魔侠的伸手已经算是人类的极限了,换了队长来,也不见得是夜魔侠的对手,队长从未学过高深的格斗技巧。而夜魔侠则练了二十年。所以李季虽然丢失了usp,却并不害怕。

    黑衣人一拳打过来,拳速很快,拳风甚至刮起李季的头发。但李季却只是静静地退后三步就躲了过去。黑衣人明显一愣,在他看来这一拳就已经足够ko李季了。

    接到任务之前,黑衣人就查过李季的资料,知道这个人经过了射击俱乐部的培训,狙击枪玩的非常好,手枪也凑合。但没有哪点资料显示李季居然格斗术也不错的。

    黑衣人愤怒地前冲,李季冷静地双手靠拢,右手从左手的袖子里抽出一支短小的军刺。军刺是定制版,散发着寒光。军刺笔直地前刺,速度很快,黑衣人的速度也很快。快到他根本不及变换招式,军刺就已经接近黑衣人的心脏。

    黑衣人吓出一身冷汗,但他的伸手也不止于此,他身体强硬地转动。军刺在黑衣人的心脏处划过,划破了黑衣人的内衣。军刺上隐隐带出微红。

    李季一招得手却不再进攻,他转身就跑。他心中清楚,论近身格斗,十个他加起来也不是黑衣人的对手。如果说夜魔侠的近身格斗能力是满值一百。那么黑衣人至少有八十八点以上,而李季?好吧,最多五十点。所以他能够凭借小手段暗算黑衣人,但对于黑衣人来说再多的小手段也改变不了实力的差距。

    黑衣人显然不是弱手,他伸手摸了摸心口的鲜血,也是一头冷汗。他不知道的是,为了解决被近身的问题,李季多次尝试用这样的小手段与夜魔侠对战。所以对于时机的把握。李季做的很好。刚刚那一招慢一分就刺不中黑衣人,快一分,就会被黑衣人闪避掉。

    黑衣人看到李季跑开,顿时怒火上涌,他双手在腰带扣上连续出击,同时脚步不停追向李季。

    李季听到身后的声音,当然知道是飞镖来袭。但他不能躲。因为他前面就是usp手枪。如果他躲了就拿不到usp。拿不到usp,被近身的他绝对会被黑衣人杀死。所以他宁愿拼着受伤甚至重伤死亡也要拿到usp!他一身的本领都在枪术上。拿不到枪肯定死,而被飞镖击中却不一定死。选择从来就是这样简单。所以李季拿到了手枪。但躲闪不及的他也被三支飞镖击中,一支在腰上,一支在后背。还有一支在左腿上。

    李季来不及细想。拿到usp的瞬间,他就转身。这一刻的他如同小马哥附体。接连三枪,一枪打掉了快要命中他的飞镖。两枪打退了黑衣人。黑衣人身影一闪躲到了附近的车子后面,两颗子弹落空。

    看到被子弹击飞的飞镖,李季一头冷汗。他都不敢相信这一枪是他打出来的。用枪打移动靶和打人是两个概念。因为移动靶即使移动也是有规律的,但人不会。人会弯腰,会滚动,甚至突然加速或者突然减速。所以打人比打移动靶困难。更不用说打移动的飞镖这么小的物。

    当然这个人也是分等级的,普通人和移动靶没有半点区别。但刑警、精锐士兵则不然。这些人都是受过严格残酷训练的,即使伸手已经荒废,他们肌肉记忆依然在。他们会本能地将学会的闪避子弹的能力运用到实战当中。

    李季没有看到黑衣人,他也没有夜魔侠的听力,所以也无法确定黑衣人的位置。但他知道黑衣人一定没有走开。他在暗处慢慢地接近,就像草原上捕食的食肉动物,等待着绝好的机会发出绝命一击。

    李季缓缓起身,忍着痛将枪口指向敌人可能出现的所在,同时慢慢向汽车所在的方向移动。他相信敌人一定会出击。

    黑衣人确实在等机会,他已经悄悄移动到了李季的身后,正准备攻击。李季的远程狙击能力很强,这是天赋。但同样他的近战伸手和使用手枪的能力却不强,这也是天赋!宅男宅的太久了,所以潜力退化了。

    黑衣人被李季刚刚一枪打落飞镖的神奇枪术所震慑,才没有第一时间出手。他再强也只是一个人类。一枪打中他,他也会死。他没有等多久。

    李季移动的很慢,同时随时注意着四周的一举一动。但再谨慎也不及变化。这里是停车场。停车场停的是车,自然也会接纳新的汽车来停。一辆小汽车开了进来。它的灯光照射,闪进李季的眼帘。李季顿时眯眼,心中暗道:糟糕。

    黑衣人眼睛也眯了一下:好机会。

    于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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