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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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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便是出来逛街兼购买华服的亚当、梅菲斯特和他们的瓴蛾了。大天使会弄出一个面具来戴,他自己说是为了更符合翼龙的身份,也可以比较自由地逛街。亚当虽不会干涉他的决定,却难免怀疑这样做是否有效。大天使走到哪里不会引人注目呢?

至于说让瓴蛾走在前面,那是因为亚当和梅菲斯特都不认识路,倒不是存心要骇世惊俗。

初时亚当在地图上看到、伊甸分园西方两条街的市集,并不是霓肆,而是青羊坊。那是离伊甸分园最近的市集。他们本是要去那里的。一行出门往西走出一条街,跟在后面的瓴蛾听见他们说什么买衣服的事,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壮起胆子上来提议,告诉他们青羊坊以经营家具、工艺日用品为主,要买衣服应该到霓肆。

人和天使听后互相看了半天,梅菲斯特就吩咐瓴蛾到前面带路。

霓肆是雅达克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主要经营服装和武器护具,在伊甸分园东北方五条街之外,靠近他们进城的北门。整条街将近一里长,两边布满店铺。街口大路中央六块半米见方、半人高的花岗岩柱一字排开,挡住车辆通行。要进入肆中,只能步行或骑独角。

肆内龙群拥挤。通常陌生龙之间至少两米的间隔此时缩至一米不到,也没有龙表示异议。不过,梅菲斯特也注意到那些明显贵族身份的龙,多半都会骑独角,且由护卫们在身侧形成隔离圈,以免和“贱民”们挨得太近。

进了霓肆,当前带路的瓴蛾停下来──已经到了市集,主君们逛街他总不能再大刺刺地走在前头。

不过,虽然亚当的眼睛早被两旁的店铺所吸引,大天使却不想真的把时间浪费在逛街上──至少在正事办完不想。梅菲斯特吩咐瓴蛾继续带路到最好的服装店,叫店员拿“最好的礼服”出来挑选。亚当对衣服的式样没什么意见,只说“要穿着舒服”。

亚当这样好说话,梅菲斯特也就不多挑剔,随便从店员搬出来的几套礼服中选了两套包起来,又说要给瓴蛾买几套象样的衣服。正说着,外面传来一阵喧哗,亚当立即被声音吸引,跑去店门处向外观看。

外面街上龙头涌动,喧哗声自右边传来,亚当远远看去,只能看出两三百米外有处不大的广场,其中显然正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很多龙围在那里看。亚当努力伸长脖子,并且叫:“梅菲斯特,那边是怎么一回事?”

梅菲斯特暂停下跟店员的交谈,神念延伸出去,随口回答:“好象是有龙在比武……咦?”他发现一件奇怪的事,话只说了一半就截断。

那个店员看出他们是大主顾,殷勤地从旁插口道:“那是今年的预争彩擂。已经进行了三天,今天就要决出代表我们霓肆参与争彩的店铺了──就是敝店支持的西固坊和寅锋楼的对决。”

亚当从雪叶岩处知道,争彩是各地萌祭的主要节目,限本地的商家店铺参加。是由领主设下彩头,各家各店派代表出来比武,最后胜利者不仅能得到奖品,还可免去当年的税金,名气也会大增。普通做生意的龙,自然不会有太厉害的武功修为,为了使擂台具有一定的水准,富有的商家出钱雇佣冒险者以店铺的名义参寒也是允许的。

雅达克身为王都,彩头当然是由夏维雅王拿出来,获胜者又比其他地方的胜者多了一份荣耀,竞争更是激烈。只是以雅达克的繁华,有钱的商号可不少,若是全部参加争彩擂,绝不是一、两天可以打出结果来的。所以每年雅达克都会划分出不同的区、坊,提前进行预赛,决出最强的店铺代表本坊参加争彩。若能最后胜出,奖品归获胜的店铺所有,区内的所有店铺减免当年税金的三成。

这样一来,象服装店这类没什么强大武力、又没有门路聘到有能力的冒险者的店铺,就会干脆出钱支持其他店铺雇高手参赛。这店员所说的西固坊和寅锋楼,乃是霓肆最好的两家武器护具店。因为行业的关系,在冒险者中很有名气,几乎每年代表霓肆参加争彩的都是这两家之一。

这样的热闹亚当自然不肯放过,拉着梅菲斯特要去看个究竟,大天使自己心中也有疑惑,便迅速选定要买的衣服,付了钱后,交待瓴蛾把衣服送回伊甸分园,自己与亚当一起离开服装店,往那擂台所在的小广场而去。

这所谓的广场,其实不过的个较宽敞的十字街口。这时用木板搭起两米来高的“擂台”,两边挂了西固和寅锋两家店铺的徽记横幅,阵列了一些武器护具之类的东西。台上两个龙正在对峙,台下龙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两个龙身上都穿了所代表店铺提供的最佳护具,其中代表西固坊的龙,更连脸上都戴了护甲,不过梅菲斯特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就连亚当也惊“咦”一声,把疑问的目光投向大天使。

梅菲斯特摇一摇头,打开一个阻隔结界,将自己和亚当护在其中,在龙群中挤出一米多宽的通道,直接走向擂台,神念同时散发出去,等他们在擂台前的适当位置站定时,大天使也从观战诸龙的交谈中了解了大概情形。

“代表寅锋楼的是雅达克有名的冒险者拮森,西固坊的代表则是一个来自米兰的流浪伎团成员,名叫阿金。”梅菲斯特皱起眉头,把最新情报告诉亚当。

亚当更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第一次对大天使所说的话表示怀疑:“伎……伎团成员?阿金?”

就算是亚当的“无知”,也知道所谓“伎团”是什么。伎团与冒险者团体不同,虽然他们也偶然接一些低难度的冒险任务,但更主要是以歌舞表演和提供色情服务赚钱,是流浪冒险者中的最低阶层。

相貌稍微出色点儿的龙,即使不在意出卖身体,宁肯做歌舞姬也不会轻易参与伎团,所以伎团中通常不会有什么武功相貌出色的龙。那个贞洁自守,立誓将全部身心都献给创世神的以利基门徒,居然会变成流浪伎团的成员吗?

第四十三章 往事如烟

下午的时候,本是酒楼饭馆生意冷清的时候。但今天霓肆最好的酒楼富华楼三楼,正大排宴席。刚才结束的预争彩擂中,代表西固坊的阿金,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代表寅锋楼的拮森打落擂台,争得了代表霓肆参加今年争彩擂的资格。

霓肆各商号的老板们都是在雅达克混了多少年的老油条,对王都各个区坊可能聘到参赛的好手,差不多都有个底子。稍微对冒险者有所了解的雅达克龙都知道,拮森确实是第一流的冒险者。他在阿金手上败得那么快,只能证明阿金的超强实力。有这样的强手代表霓肆参加今年的争彩擂,霓肆至少有九成把握可以获得最后的胜利。

这场宴会就是为了庆祝己方选出强大的代表,并预祝最后的胜利而举行的。即使是原本聘用拮森参赛的寅锋楼老板,兴致也十分高昂。因为若是阿金获得最后胜利,他的寅锋楼也一样可以得到减税的实惠。且由于拮森的出局,原先商定的高昂佣金也可以不必再付,算起来也还是有便宜可占。

整个宴会的中心非西固坊的东主西固和他的好友德利莫属。德利是个米兰龙,就是他告诉西固那个阿金寄身的伎团来到雅达克的消息,并在西固坊原计划聘为代表的冒险者意外受伤退出后,一力向西固推荐阿金参赛。

至于今天的胜利者阿金,自也是宴会的当然主角。虽然他只是个无名艺伎,但是龙的道德辞典里反正不存在什么贞洁观念,倒没有龙会因他是艺伎而看不起他。流浪伎团之普遍受到轻视,那主要是由于伎团中很少有出色的艺伎的缘故──只要有实力,无论做什么都没有龙敢瞧不起,这便是龙族社会的金科玉律。

何况阿金的相貌也着实出色(虽然某些人认为名字比较烂^o^),若是换上华服,即使在最高级的贵族中也非常出众了,当然会让龙乐于接近──其实若不是争彩大赛在即,大家怕影响到他的武技水准,早就一窝蜂挤去他身边了。

这令很多龙都非常妒忌德利,因为他以八百夸尔的价钱从伎团主那里把阿金包下整个月。作为流浪艺伎这样的身价已经非常高了,但是等到争彩擂结束,如果阿金夺魁的话,阿金的身价只怕再翻十倍也不止,那就不是随便什么龙都支付得起的价钱了。

因此宴会上阿金的座位理所当然地排在德利身边,德利兴高采烈地跟龙斗酒划拳、吹牛说笑的时候,也不时把手腾出来伸到阿金身上占占便宜(别的龙有机会时也会偷偷揩油)。阿金不爱讲话,对龙占他便宜也没有反应──既不陪笑迎合也不生气躲闪──只是自已闷头享用各色美食。

不过阿金有一点很怪异的地方──他不喝酒。

酒喝到后来西固很有了几分醉意,跟德利扯到争彩擂结束后西固坊如何风光时,兴致起来,一定要敬酒给阿金。阿金不喝,他便过去抱住脖子硬灌。

当时德利怪叫一声窜出老远,几乎同时西固和坐在阿金另一边的一个龙被阿金的气劲震出数米之外,然后阿金就着桌子吐了个翻江倒海,搞得整个宴厅一片狼籍。

与宴者纷纷掩鼻时,德利苦着脸告诉大家说,阿金不知为什么沾酒就吐,履试不爽。“你喝了酒后想和他亲嘴儿都得小心点儿,一个不好他就能吐你一身。”

众龙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古怪病症,无不为之愕然。不过美龙总是容易被原谅的,何况阿金还有强横的实力做后盾。于是大家都说西固不好。等阿金好容易吐完了,换个房间另开一席,让西固给阿金行礼陪罪。

经了这一番折腾,阿金的胃口显然也没剩什么,虽还很听话地坐在雇主德利旁边,却把所有杯盘食物推得远远的,只要了一杯罗曼果汁慢慢喝。那脸青唇白的可怜样儿,搞得德利都不太好意思再跟他毛手毛脚。

后来席上喝得舌头大了的龙越来越多,德利怕阿金再犯毛病,就叫阿金先回他们住的旅馆休息。阿金如获大赦地去了。

阿金离去后,就有龙问起德利他是怎么碰到阿金的,知不知道阿金何以会加入那流浪伎团。毕竟以阿金的相貌武功,会加入伎团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德利便把碰上伎团的经过罗罗嗦嗦地说出来,至于阿金何以会加入伎团,他却也没有头绪。“伎团主说阿金是他过内海时从海里救上船的,后来见阿金无处可去,就收留了他──其实还不是看人家长得漂亮。”德利嗤声道,“那家伙一看就是个滑头心黑的家伙。”

“这么说阿金是自由身嘛!他那么好的武功,为什么要呆在那个小小伎团里!”一个龙不解地询问。

德利耸肩道:“阿金大概是在什么偏远山村长大的,虽然看来也差不多三百岁了,心思还是很单纯。不知道那伎团老板是怎么骗他的。”

那龙斜着醉眼看向德利,笑道:“阿金既然那么好骗,你有没有想过把他骗了跟你回米兰去?这样又漂亮又有本领的龙可不容易碰到哦!”

德利摇头道:“想当然是想过。只是一来这些流浪伎团虽没什么,但是常年做军队和冒险者的生意,谁也不知道他们后面会不会和哪方势力有点儿特别的交情,我们做生意的怎敢轻易招惹?再者说伎团主武功可能不强,却必然另有手段控制团员。要不然阿金这样的美龙,哪那么容易就让我带出来?他就不怕跑了摇钱树?”

旁边另一个龙啧啧连声,取笑道:“德利先生果然不愧是米兰数一数二的大商家,果然精明得很,阿金这样的美龙都没能迷昏了你的头。”众龙一阵轰笑。

阿金从富华楼出来,长长地出了口气──他实在受不了那股浓重酒气,在那屋子里坐上个把时辰,简直比和龙打上十场架还累。阿金慢慢往德利和他住的旅馆走。走出还没有十步,一个龙忽然跳出来,叫道:“风行!你可算出来了。”

什么风行?阿金愕然望向对方,入目一双黑得不带一丝杂色的眼眸,就又是一怔。这个龙的气息并不强,却非常奇特,且令他有种无法言喻的亲近感。相貌平常,衣服倒是相当好质料的骑装,举手投足间自有种不凡的气质,大概是个贵族吧!

阿金心里闪过连串自己也不太理得清的念头,停步问:“阁下说什么?”

那个龙笑呵呵道:“我说你总算出来了。我等了你一个多时辰!本来还以为你们只是去吃点儿茶点,一会儿就完事的,谁想拖了这么久……如果你再不出来,我就只好明天才来找你了。”忽然大力吸着鼻子,笑容变得怪异起来,“咦?你喝了酒吗?风行学坏了哦!”

“别的龙把酒倒在我衣服上了。”阿金随口回答,心里有点儿奇怪。这个龙知道自己不能喝酒?不过他说什么“风行”、“学坏”又是什么意思?而且他说话的口吻好象很熟络的样子。阿金摇了摇头,疑惑道:“阁下认识我吗?找我有什么事?”

对方微怔,然后露出个郁闷的表情,不满道:“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亚当啊!才分别两个多月你就不认得我了!”

阿金也有些发呆。亚当这个名字,是好象在什么地方听到过。凝神想了一想,还是只能摇头,歉然道:“对不起!我真的不记得了。”

亚当张大了嘴,不敢相信道:“什么?不记得我这张脸也就算了,毕竟好多龙都说我长得很没存在感的──可你怎么能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亚当这名字应该很好记啊!风行你脑袋坏掉了吗?”

这回阿金觉得自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这龙显然是把他当成一个叫风行的家伙了。“我恐怕你是认错龙了,阁下。我不是风行,我叫阿金。”他说,不禁微微摇头。风行?他敢肯定那个龙一定是脑袋坏掉了,居然会给自己起这么烂的名字。

自称亚当的龙张着嘴发了好一会儿呆,又把他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地仔细打量了好几遍,一只手猛抓自己的头发,满脸惊奇地说:“没错啊!你的模样我记得很清楚啊!还有你的能量频率也没有变,怎么会不是你呢?”

阿金皱起眉头。对方提到能量频率,似乎真的不是认错龙的样子。可是自己真的不记得认识过一个叫亚当的龙啊!

他们大眼瞪小眼的对望了好一会儿,亚当至少把自己的头发揪下两、三百根之后,终于迟迟疑疑地再次开口:“我说风行……呃,阿金……这个,这两个月来,你……呃……你有没有……唔,有没有被什么打到头什么的?所以才把以前的事都忘记了?”

阿金有些不高兴!什么意思?真以为他脑袋坏掉了呀!要不是看亚当这番话说得磕磕巴巴、一脸万分不好意思的模样,阿金就要生气了。

现在他只能摇头,冷冷道:“我当然没有忘记以前的事。你一定是搞错了。”他不想再和这龙纠缠下去,略略一顿后,又道,“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绕过亚当,继续向旅馆去了。

亚当站在原地呆望着风行(阿金?)的背影,好半天回不过神儿来。直到大天使熟悉的气息来到身后,才长吁了一口气,喃喃道:“真的是我们认错了吗,梅菲斯特?这是怎么一回事?”

梅菲斯特淡淡道:“很麻烦的一回事。”

今天早些时候,弗雅去向雪叶岩汇报了上午去见雅伦和申邑琛的经过,连带发现申邑琛肩后伤痕的事,以及自己的想法也一并说了。雪叶岩听了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弗雅倒也不是十分意外。

他跟着引路的瓴蛾走进东隅园时,正看见主君阁下自后拢着波塞冬的身子,嘴巴凑在小龙耳朵边窃窃私语。小龙双手衣袖翻卷起来,露出银亮色泽的无间腕。雪叶岩的手指正在那些精美的花纹上指点着,大概是在指教小龙这对神兵上的各项机关用途。

那时弗雅非常希望自己能与那两个龙异位而处──哪一个都好!如果他能变成那一刻的雪叶岩或波塞冬,一定幸福死了!

瓴蛾通报了弗雅的到来后,雪叶岩放开波塞冬,示意他去一边练习,自己回过身来听弗雅的汇报。在这样的情形下,雪叶岩若是有几分心不在焉,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实上,雪叶岩对弗雅的说话只是“嗯”、“唔”作答,没有作出任何评论。

直到弗雅说完了,又沉默了好一会儿,雪叶岩才说起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今晚青舆图候设宴为我洗尘,我估计他也请了亚当。你派个龙──呃,最好你亲自去──问问,如果他真的也接到了请帖,并打算去赴宴,你就替他打点一下车骑服饰什么的。梅菲斯特固然应该懂得这些事,但是我还拿不定那个翼龙的性情,有点儿不太放心。”

就这么,弗雅被支到伊甸分园来了。

他到的时候,亚当和梅菲斯特已经出去,伊甸分园里只有四个伙计和一个瓴蛾在。好在从彩虹郡来雅达克这一路走下来,那四个伙计都认识弗雅骑士阁下,殷勤地招待他进去。弗雅听说亚当他们去了逛街,只好留下来等候。

之后那可怜的瓴蛾抱着六只叠起来比他头还高的大纸盒,辛辛苦苦地飞回来,弗雅才知亚当他们去了霓肆买衣服。看梅菲斯特买了那么高级正规的礼服,弗雅就知亚当是要去赴青舆图候的宴会了。

弗雅想了一想,写张条子打发一个伙计送去雪叶岩府,叫涵匀派龙带四匹独角过来。毕竟穿上那么华丽的衣服,还靠两条腿走路很不象话。伊甸园没有独角或象样的车子,血统纯正、训练有素的独角也不同于衣服可以随时买到,只好暂时用府里的。虽然那些独角都有雪叶岩府的烙印,但是赴宴的贵宾不太可能特意关注这些,雪叶岩阁下应该也不会介意。

座骑的问题解决之后,弗雅开始检查瓴蛾带回来的衣服──四套瓴蛾服装很明显是给两个瓴蛾准备的,显然梅菲斯特准备让他们随同赴宴。弗雅看这两个瓴蛾的模样举止,倒确实是经过严格训练,素质极高的仆役。虽然缺乏经验,倒还不至于带不出去。就吩咐他们把衣服换上,看合不合身。结果他发现梅菲斯特选衣服的眼光极准,四套衣服两种尺寸,便几乎是为两个瓴蛾分别度身订制的。

仆役的问题也解决之后,弗雅对着剩下的两套同样尺码的高级礼服思量。如果说这两套衣服都是为亚当买的,那么梅菲斯特要穿什么?他既然想到给亚当买衣服,当然不会自己还穿他那件素白的怪样袍服去参加宴会。或许,是没有适合梅菲斯特身材的现成翼龙服装,所以他们在服装店等着裁缝师现改吧。

另一个可能就是梅菲斯特不准备陪亚当赴宴。对这个可能弗雅感觉十分矛盾。一方面他衷心希望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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