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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娱乐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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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蔓君暗自咋舌,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见那国字脸男人面无表情地往里走。大热天,居然还穿全套黑色西装。这国字脸,大概就是那人口中的“霍老板。”

    国字脸朝着评委席走去,评委们都纷纷起身,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但是看他们一脸敬畏的表情,估计这个男人地位不低。评委席没他的位置,但是第一排贵宾席正中央空着,给他留的。

    听边上的人讨论,才知道这男人是包丽多唱片公司的高层,全名叫霍振佳。这家包丽多是一家英国唱片公司,而香港的业务由霍振佳全权打理。在六十年代初的香港娱乐圈,各种势力暗自角力,没几个人手脚干净。能爬到金字塔顶端,不是有权就是有势。

    她正想着,大红帷幕拉开,灯光唰地亮起。

    主持人上台热场:“各位晚上好……”简单介绍了一下几个评委。

    姨妈一下子激动了,拉住她的手:“陈珂第几个出场?”

    “我没问。”她也有点紧张,不住朝后台方向看。

    出场顺序是有讲究的。第一个上场相对有一定劣势,因为评委和观众期望大,正等着挑刺呢!所以第一个上场非常考验实力。

    陈珂他们千万不要第一个!

    她暗自祈祷。

    “第一个出场的是,”主持人低头看了下手里的纸,“风扇乐队!”

    底下一片笑声,陆蔓君松了口气,又忍不住想笑。这乐队在初赛时也被嘲笑过。没想到进了决赛,还要继续被嘲笑。至于唱得怎么样,她记不太清楚。

    等音乐响起,风扇乐队开始唱,她和姨妈姨父对视了一眼。放心了,这风扇也不怎么样嘛!

    弟弟抱着她的左手臂:“姐姐,哥哥什么时候出来。”

    “我也不知道呢,等等哈。”

    弟弟看了舞台一眼,低声咕哝:“我想听哥哥唱歌。”

    人多少都喜欢比较。如果安排一个极差的开场,那么第二个上场的,就会获得更多好感。

    如果陈珂是第二个出场,就比较有利。她想起刚才在后台看见的关系户,感觉陈珂不太可能排第二个出场。

    果然,第二个出场的乐队就是关系户,叫灵波乐队。她认出了那件黑色外套。

    灵波乐队的歌唱技巧不错,最出众的地方在词曲部分。一个乐队四个人,虽然没什么默契,但是人人都高大帅气。跟风扇乐队一比较,那就是凤凰跟山鸡的差距。

    姨父听着听着,忍不住说:“哎这乐队唱得还真好啊。”

    姨妈打了他一下:“不要灭自己威风!”

    弟弟也学她说话:“不要灭自己威风!”逗得陆蔓君也忍不住笑。

    她看着看着,突然有一种感觉,这灵波乐队背后大概有团队运作的。说不定正是唱片公司推出来打宣传的。拿到冠军后,曝光大增,再趁势将乐队推出市场。

    估计第三个出场的,也是一个水平差的乐队,用来烘托灵波乐队。

    “第三个出场的乐队是,高风乐队。”

    这个乐队唱得中规中矩,不出大错,也没什么特别出色的地方。这么一比较,感觉灵波乐队肯定能拿冠军。

    第四个……

    第五个……

    七八个乐队都唱完了,还没有轮到陈珂。等得太久,弟弟直接睡着了。

    姨父也有点坐不住,凑过来问:“你们说陈珂什么时候才上场呀?不会是最后一个吧?”

    激情最易消磨,排得越往后,等待时间越长,心理生理都容易疲劳。她都可以想象,陈珂在后台焦躁等待的表情。等真正能上台时,估计一群人都累了。

    “下一个乐队,loser乐队!”

    陈珂穿着流苏长风衣出场,全场爆发一阵尖叫。比起初赛,来决赛观战的人更多。一部分是陆蔓君补习班上的,一部分是陈珂老粉丝,还有因为初赛新涨的粉丝。

    观众席的灯光灭掉后,陆蔓君连忙举牌子,回头看周围还有荧光棒也举起来,开始波浪式地摇摆。她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了,还这么有组织!

    因为声势挺大,她发现国字脸大老板也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陈珂站在台上,反而有点不好意思,用手背捂了一下脸,咳了一声后握住了麦克风。“大家好,我是陈珂……”

    底下的尖叫更猛烈了:“陈珂你好可爱!”粉丝团的声音太大,几乎把陈珂的声音都淹没掉。

    陈珂摆摆手,让他们安静下来。等场面安静了,他才回头冲乐队几个人比了个手势。大家默契地对视一眼,鼓声率先敲起。

    陈珂的嗓音变得低沉缓慢,如同一只灰鸟越过高山,飞过苍茫大地,揭开帷幕。

    “大地荒芜,越过枯草……”

    吉他声响起,大卫低声伴唱。“越过枯草……”

    声线高低交错,似在高山低谷之间浮沉。

    “夜来南风,我一步步走近光。

    末日的光明在触手之间,你在我身旁。”

    不同于以往掌声不断,这一次全场出乎意外地沉默。她感觉,这一首歌有种说不出的吸引,她的喉咙仿佛被扼住。

    陈珂的歌声轻飘往远方,仿佛一根绳索在紧紧拉扯,牵引着往高处。

    “烈火吞没一切。

    黑暗淹没所有。

    光明破灭,宇宙终止在一瞬间。”

    他的嗓音飙至高处,“我们偏偏高唱,绝不妥协——”强大的力量爆发,撕开无穷迷雾:“绝不妥协!”

    她听着听着,感觉眼前仿佛出现一片万丈光芒,心脏跳动得异常快。

    陈珂的声音放缓下来。

    “风雨飘摇,海浪滔天。”

    鼓点激昂迅疾,紧促似暴雨倾盆的势头。

    低音吉他伴奏。

    歌声又再高昂起来。

    “迈往万里前路

    走向光辉和永远

    看命运如何摆布……”

    大卫飙起高音:“绝不妥协——”

    她听见身边有人在跟着哼唱:“绝不妥协——”

    一曲终了。

    陆蔓君的后背出了一身汗似的痛快,心脏像在坐过山车似的,疯狂跳动,随后终于又松懈下来。

    这一次唱得比以往都要好。他们不眠不休地疯狂练歌,看来确实有效果。如果说以前唱得好听,那只是口水歌式的欢乐。这一次却直击心脏,威力大增。

    静默了一秒,掌声如闪电雷鸣,转瞬间,狂热爆发开来!整个现场尽是喝彩鼓舞声。起初有人喊:“陈珂!陈珂!”最后变成大部分人都在齐声喊:“loser!loser!”

    陈珂擦擦额头上的汗水,望向其余三人。无声的对视,默契地笑了。

    几个人一起朝众人鞠躬:“谢谢大家!”

    主持人费了一点力气控制住场面后,让评委讲话。

    地中海是个制作人,他拿过话筒:“唱得嘛,”他故意卖关子,拖长了调子:“还不错。不过呢,这个歌词啊!写得太差了。”

    长发男坐在他隔壁,一听到最后这句,立刻反问:“写得差?你说差在哪里?”

    地中海咳了一声,察觉到长发男的火药味,有点尴尬地说:“辞藻堆砌,没有内涵。”

    长发男没再说话,抢过话筒问:“你们这歌词哪来的?我听着有点耳熟。”

    全场一瞬间鸦雀无声。

    这句话的意思昭然若揭,不就是说他拿了别人的歌词来唱吗?

    在强压下,陈珂不卑不亢地回了句:“这是我朋友给我的。”

    长发男步步紧逼:“你朋友?”

    “我朋友,李恬恬。”

    长发男一瞬间没了话,“这样。”他长出了一口气,“这歌词是我给她写的。”

    全场议论纷纷,交头接耳说话。

    听见这话,坐在他隔壁的地中海浑身不自在,动了下身躯。

    长发男笑着看了地中海一眼,略带着嘲讽意味:“看来我作词水平还不够,要再请教下您。”

    地中海只想打压陈珂乐队,可没有给自己找麻烦的意思。他尴尬地笑笑,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作词方面还是您比较在行。我们这种门外汉,随口说说,您别放心上。”

    旗袍女看气氛尴尬,连忙岔开话题:“我觉得这歌真不错。你看,现在唱片届,什么都跟着国外风向走。当然,市场摆在这里,能理解。不过我特别希望,香港本土能创作出自己的作品。我们需要原创精神。”

    墨镜歌手附和了两句:“花姐说得很对,现在跟风的人太多。你们唱得很好,我都感觉到了压力。”他半开玩笑地推推墨镜,“加油!”

    陆蔓君听出来了。看这趋势,如果没有别的关系户,那他们起码能拿到亚军了。亚军比不得冠军,不知道能不能跟唱片公司签约。只希望陈珂的人气能帮得上忙。

    他们退场后,等最后两个乐队也唱完,便是评委讨论时间。她本来以为,到了决赛这一步,应该有观众投票的环节。哪怕是走走过场,那也好。结果压根没有,纯粹是四个评委定生死。

    陆蔓君心急如焚地望向评委席,看他们几个聚在一起,头靠得很近,争吵得特别激烈,不时在纸上写写画画。

    这时,姨妈拉着姨父,一脸开心说:“冠军应该没问题了!”

    她扭头看他们一脸红光。她不想打击他们,却也不忍心让他们期望落空,只好小心斟酌着说:“姨妈,别抱那么大希望啦。那个灵波乐队有后台的。陈珂能拿亚军也不错啊,对不对。”

    姨妈和姨父一愣,都不说话了。

    “评委们已经有结果了。”主持人拿着纸上台,“我现在宣布!”

    “季军,胡萝卜乐队!”

    底下爆发出一阵欢呼。

    “亚军……”主持人看了一眼那纸条,故作惊讶地打寒颤,“居然是他!你们猜,是谁?”

    底下喊灵波乐队的也有,几乎没有几个人喊loser乐队。更多人喊高风乐队。

    陆蔓君暗自祈祷,一定要是loser乐队啊!拜托啊!

    “loser乐队!”

    底下一片失望的嘘声。

    到了宣布冠军时,声浪几乎掩盖整个会场。

    “冠军——”

    毫无悬念,“灵波乐队!”

    她听见隔壁的人在高声大喊:“怎么评的!loser明显唱得比灵波好!”

    “就是啊!”不少人应和,尤其是陈珂自带的粉丝团,更是难以接受,纷纷抗议。

    主持人连忙救场,解释说专业评委有不同的考量,是综合评分的。希望各位理解之类的。毕竟两支乐队高下立见,这理由完全不能服众。

    陈珂几个人都站到了舞台边上,“请说说看,我们差在哪里?”

    眼看主持人压不住了,评委之一的地中海没办法,只好拿麦克风解释:“loser乐队的歌词不是原创的,所以扣分。而灵波乐队,全是原创词曲……”

    这时国字脸起身了,走过来拿走了麦克风。

第33章 不忘初心() 
抱怨声似乎在一瞬间静默下来。陆蔓君记得这个国字脸,他可是唱片公司老板。一句话就能定下loser乐队生死。也不知道是喜事,还是坏事。她忍不住转头看姨妈和姨父,见他们也伸长了脖子张望。

    国字脸单手拿着麦克风,懒洋洋地抱着手臂,朝着评委桌看了一眼。地中海低声提示:“loser乐队。”

    国字脸点头,面无表情,说话也一板一眼:“ok,loser乐队,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包丽多公司的香港区总经理,我姓霍。”

    他静默片刻,似在思考,“我刚才听了你们唱歌。的确,唱得不错。”他象征式地翘了一下嘴角:“不过评委们说得对,你们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像他们说的,唱片届需要原创精神。”

    陆蔓君一听他这么说,特别失望,长叹了口气。感觉这回是没戏了。还以为能有什么转机呢!一时不由得想,如果当时陈珂没拿李恬恬的歌词,那该多好?可转念一想,只要评委不想让你拿冠军,随便编个理由也是一样的。都是借口罢了,哪里是因为这一份歌词。

    姨父安慰姨妈说:“其实亚军也不错。”

    姨妈几乎气昏了,这世界不公平的事也见惯不怪,只是落到自己头上多少意难平:“这些人!”说着说着,肩膀又颓然垂了下来。

    她看见国字脸抬头深吸口气,“本来我们只准备签一支乐队,但是你们的确很有潜质……”这便是给了评委一个台阶。承认他们评得有理,而包丽多也能签下陈珂这一支乐队,皆大欢喜。这样一来,估计陈珂他们拿不到冠军了。

    就在这时,陈珂突然往前一步,大声说:“霍老板,我们有原创精神!”他梗着脖子,回头看着王岳,又再回头看国字脸:“我们还有一首歌!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再唱一首,可以吗?”他不可能不知道这背后的阴谋,却仍在奋力争取一个公平正义的机会。

    这非得让人下不来台,承认评委错了吗?陆蔓君忍不住叹气。陈珂才十六岁,到底缺了些火候,不懂人情世故。该说他傻,还是说他勇敢?

    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偏偏是这样一种率真坦诚,直面黑暗,让人感觉热血沸腾。

    听见陈珂这么一说,场上的人几乎如一锅水沸腾了,开始大叫loser乐队的名字,有节奏地喊:“唱——唱——”

    她的耳边尽是喧嚣的支援声,仿佛受了场上气氛的感染,她也情不自禁跟着大声喊:“唱——唱!”

    国字脸回头看了看声浪群起的现场,灯光四射,照得舞台亮如白昼。他似乎认为陈珂这话相当可笑:“陈珂,你听我说啊。有些事情只有一次机会,失去了就没有了。不管是比赛,还是签约。比赛已经尘埃落定,你失去了一次机会,就要抓住另一个。对吗?我再问你一遍,你要跟包丽多签约吗?”

    陆蔓君望着陈珂,特别想知道他会选什么。理智的人应该选择签约。冠军真的没有那么重要。然而这时,她又特别渴望,陈珂能勇敢地选择再唱一遍。陈珂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看见他下意识回头看他的队友。

    王岳这时走出来一步,搂住陈珂的肩膀表示支持,又对台下的霍老板说:“霍老板,请让我们再唱一遍。这对我们非常重要。拿不拿冠军无所谓。但是我想让所有人知道,我们有原创的能力。”

    这话说得非常漂亮,给足了面子和台阶。

    但国字脸会答应吗?陆蔓君的眼光紧紧盯着他,见国字脸的脸上难得有了笑意,倒像是赞许的意思。

    他说:“我想评委们也想听听,对吗?”又回头去看评委桌。他一开腔,其他人自然也不敢拒绝。评委们齐齐点头,其中长发男对他们笑说:“加油啊!”

    观众席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陈珂几个人对视着,露出充满自信的笑容。

    国字脸点头:“那就让你们再唱一遍吧!这一次评委不给你们打分,让观众们打分。你们看怎么样?”他的声音一丝不差地传到陆蔓君耳朵里,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仅可以再唱一遍,还可以让观众打分!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她的心脏猛跳,转头看姨父和姨妈,他们都很激动。

    国字脸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们还是需要评委的专业意见。支持陈珂当冠军的,投赞成票,观众超过半数,那就算通过了。观众占一票,四个评委各一票。”

    果然是这样……

    陆蔓君难免有点失望,忍不住揣摩霍老板的想法。如果说,他只是为了维护比赛的面子,就没必要把观众拉进来投票。要说为了给评委们面子,有意想让陈珂拿冠军,那就不会把评委分值放那么高。

    她正想着,听见姨妈说:“哎!这样投票,你说他们能拿冠军吗?”

    姨父摇头叹气:“很难说,不过,我看那长发男人和穿旗袍的女人挺支持他们的。”

    尽管这样,陈珂几个人还是非常激动兴奋。这规则不能说完全公平,甚至可能拿不到冠军。但能争取到五分之一的公平,对他们来说,是一次小小的胜利。他要一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要一份名正言顺的荣耀。

    陈珂手心全是汗。他难免紧张,仍笑着和王岳交换了一个眼神,四个人手背叠在一处,为彼此鼓劲后,就站到了原位。

    唱哪一首?

    初赛那一首自然是稳打稳扎,能争取到一些好感。比赛就该唱初赛那一类的歌。如果唱初赛的歌,也算是原创,但算不得创新。只怕评委们又有话要说的。

    当陈珂低头拨着吉他时,突然想起乐队成立之前,四个人一起创作的那首歌。那时候他弹吉他还非常难听,一门心思想着当歌手。其他三个人呢,要么长得不好看,要么五音不全。四个人连鼓都没有买。所谓的“理想”看起来像个白日梦。

    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两手空空,却从没怀疑过自己的梦想。

    他们写下了第一首歌。那首歌连歌名也很粗俗,叫《打不死的蟑螂》。歌词远远谈不上漂亮,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很难得,四个人都很喜欢,便经常练习。因为这一首歌,乐队终于慢慢建立起来。存钱买了鼓,练起了歌和吉他。他们都憧憬着,以后总有一天,要在公开场合唱一唱这歌。

    好不容易闯进初赛,出于胜负考虑,他们自然不会选择这一首。什么时候才能唱这一首,不知道。

    “喂。”陈珂转头看着其他三人:“你猜我现在想唱什么歌?”

    长久的默契,在无声中滋长。四个人对视着,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一起笑了。

    “那么——”陈珂扬手竖起拇指,又划拉了一下吉他:“唱《打不死的蟑螂》?”

    唱吧!

    抛开一切,肆意高歌,这是他们眼中的终极理想。有时候,走得越远,越容易忘记,最初的自己为了什么而唱。

    灯光暗下。

    她感觉视野里一片昏暗,只隐约看见一个光圈打在乐队四人身上。他们会选什么歌?她有点期待。

    听见欢乐的音乐声响起时,陆蔓君一愣:“怎么唱这一首!”姨父没有听过这首歌,姨妈和她却听过。这首歌非常欢乐,是他们的第一首歌。歌词一点也不高大上。怎么可能入圈内人的眼?难道陈珂完全不重视这个比赛吗?

    下一秒,她似乎理解了他们的决定。不是,正因为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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