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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剑-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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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顶精致帐篷是吴思庭书房,也是周子鸿时常教育弟子的地方,不过今天正主不是周子鸿,而是吴明在教子。

    吴思庭是长子,对于这个大儿子,吴明几乎是倾力培育。帐篷布置得规矩,雪梨木做的书案上,整齐的叠放着笔墨纸砚。思庭一年年长成,这书案也根据身高,年年在换,到了现在,已是第五张了。书案左右,则是三张高高的书架,上面堆满了精磨细制的羊皮书。如今活字印刷术虽已发明,但尚未普及,这些羊皮书,几乎都是手写而成,单就这些书,就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思庭端坐在书案边,小小的身板挺得笔直,正认真的写着字。认识定国公的人都说,这个十岁大的孩子颇似乃父,小小年纪,就难得的沉稳,待人处事也是谦和有礼。这固然与思庭的聪慧有关,但更大的关系,则与父亲的耳提面命分不开的。

    吴明端坐在书桌对面,小心的翻着书,不时儿子。书房里很安静,这种安静持续了很长的时间,过了许久,思庭才松了口气,放下毛笔,明道:“父亲大人,孩儿写完了。”

    吴明放下书,将儿子书写的那页纸翻转过来,道:“不错,你这手楷书已具其神,若论工整,也算摸到了门径,从明天开始,为父教你行书,开始提高书写度。”

    吴思庭点点头,眼吴明,然后垂下头道:“父亲大人,孩儿有一事不明,还请你解惑。”

    “哦,”吴明挑了挑眉:“说来听听。”

    民间有句俗话说得好‘皇帝爱长子,百姓喜幺儿。”这里的皇帝,是指有身份,有地位的帝王或者诸侯,他们不一定非爱长子,但长幼有序,在这个世界,长子的正统继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是不得不培养长子,以便自己百年之后,传位于他,将家业发扬光大。所以,就算这些皇帝诸侯对其他孩子再喜爱,但对长子的培养仍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的话,极易酿成祸事。

    既然打破不了这个传统,吴明也只能入乡随俗,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长子身上,好在吴思庭也极聪慧,并未让他失望。

    吴明三妻一妾,其祝玉清是长妻,按说嫡长子应是吴天赐才对,但人人都知道,二夫人,三夫人是以并嫡之礼迎娶过门的。所以吴思庭这个长子,其地位无人敢置疑。

    后天的教育,环境的影响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年,何艺在家的时间很少,言传身教的重责都落在了吴明身上。而吴明太忙了,陪孩子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数时间,小思庭就是和周子鸿对答,听课。闲暇的时候,就在这小帐篷里读书。

    不论是吴明还是周子鸿,都是一身正气,对小思庭影响也很大。这个十岁大的孩子,为人处事一团和气,更表现出少年人不应有的老成。正因为如此,他平时少有忤逆父亲的话,此番主动提问,倒让吴明吃了一惊。

    吴思庭向吴明长揖一礼,模样极其恭顺:“父亲大人,周先生常教诲孩儿,念书写字,念书写字。可见念书是在写字前面的,这么多年来,父亲大人却为何只要孩儿抄书?”

    吴明子微微一笑:“无论何种锦绣章,都由一笔一画构成的。人们读书习字,就是为了通过书来交流,获取知识,字是构成书的根本,是人与人沟通的窗户,写得一手好字,在先天上就有了优势。”

    吴思庭想了想,点点头道:“是,可父亲也说过,孩儿楷书已算初窥门径,为何还要继续练习行书?”

    “古语有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工整’,是汉字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写字,最重要的是工整,要让人知道其意,否则就是鬼画符。不论行书草书,还是后来衍变出来的各种字体。都是在楷书的基础演化而来,万变不离其宗,这也是我让你一直练习楷书的原因。而人在认真写字的过程,精神高度集,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会在这过程迎刃而解。所谓‘读书百遍,不如抄书一遍’,就是这么个道理。这几年来,你不但对四书,五经,道德注疏等基本书籍熟极而流,对一些杂学如阡陌记,行军策二十四要等也能与为父对答如流。能有如此成就,都与你专心练字离不开的。”

    吴思庭想了想,又向其父一礼道:“孩儿明白了,多谢父亲教诲。”

    巧的儿子,吴明眼掠过一丝欣慰,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今天的课业就到此了。所谓练武修,都是不可或缺的,你静静心,为父今天想枪法。”

    吴思庭垂了垂头,道:“是。”他心有些兴奋,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做一名将军,那个时候,天天围着简飞扬打转,对其神出鬼没的枪术佩服得不行。简飞扬却告诉他,若单以枪术论,他在西顶多排在第三,不论是父亲还是杨叔叔,都是他拍马难及的。不过父亲名声虽响,却鲜少见他出手,就算偶尔指点,也大多只是指导他扎马步之类的,真正教导自己的,反而是简叔叔和杨叔叔二人。父亲要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西总督府是由一个帐篷群构成,在书房不远处,就有由篱笆构成的一个院子,占地甚广,这就是演武场,也是小思庭平时打熬筋骨的地方。出了帐篷,两人没走几步就到了,吴明从落兵台上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来,试试。”

    这是把新枪,崭新的枪。大概刚刚开锋,吴明扔过来时,从枪头上传来一过股厉啸,刮得吴思庭皮肤生疼。他接过来,横在手一见一截草屑正落在枪尖上,无声无息的断为两截。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带韧,不但枪尖锋利,枪杆也不知用什么制成,黑黝黝的,像晒干的硬木,可握在手,却有一种金属般的质感。

    “当然是把好枪,要换在十年前,为父可不舍得送给你。”

    吴思家把枪放在手掂了掂:“父亲,这枪是什么做成的,孩儿从未见过这么锋利的枪尖,也从未见过韧性,硬度如此出众的枪杆。”

    “那当然,这可是黑铁门主送给为父的礼物,他好歹是一门之主,送出来的礼物能寒酸了?”眼见儿子对长枪爱不释手,吴明心下也甚欣慰:“至于枪杆,枪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为父也不清楚。不过蓝门主曾说,是他参照远古的金属制成,叫做合金。”

    合金这个词,对吴明来说并不陌生,不过此时此地,却另有一番感慨。这东西轻便坚韧,即使在他那个时代,也未见如此好的材料,也不知这蓝成是如何鼓捣出来的。这东西的珍贵程度自不必说,不过这么多年下来,他早用赤宵顺手,这把枪留在手里,终究是装饰的成分居多,而吴思庭是他长子,又酷爱枪法,与此枪倒是绝配。

    原来是蓝门主送给父亲的,吴思庭把玩着手的长枪,心道原来如此。蓝成到西之后,周子鸿经常拜访他,吴思庭做为其弟子,对这个黑铁门主自不陌生。他将合金枪握在手,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在场一展所学。

    拦提挑撩刺崩拨扎。吴明常告诉他,枪术招类繁复,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要领却不外乎以上几个动作,世人最重招式,却不知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那有时间让你摆开架势来表演?所以要想学枪,还是得基本功扎实,一法通万法通,也只有如此,将来在枪术一道上才有望大成。

    不过真要表演,却不可能一味蛮来,吴思庭使出的,正是杨易教他的枪法。杨家枪法他自不能乱传,但此枪法经过杨易改进,威力有所减少,灵巧却大大增加,正适合吴思庭这种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

    这一下全力施展,枪影弥漫,整个演武场都是吴思庭闪转腾挪的身影,一趟下来,吴思庭额头见汗,手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父亲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尽管知道过分赞誉对儿子不好,但吴明仍是道:“思庭,枪术基本功你很扎实,能学的几乎都学去了,现在就算为父想教你,你没什么可教的。剩下的,就何结合实战的磨练了。

    吴思庭张了张嘴,正想询问自己有何不足之时,这时黑二从外面转了进来:“公爷,南蛮人那边有动静了……”

    北蒙在南蛮有探子,黑衣卫闻名天下,岂会落后于人?不过吴明做事仔细,明言收集的消息要尽量翔实,不可似是而非。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较多,所以西虽离南蛮较近,反比西蒙得到消息晚一些。

    这么多年了,南蛮人终于要来了。自希烈陨落之日起,吴明就知道,自己和南蛮人的事远没完,自己要找他们麻烦,以全轩辕竟遗愿。他们同样不会善罢甘休,以为元帅复仇。得到这个消息,他反而有些如释重负。眼见儿子眼巴巴的己,不由歉然道:“思庭,今天的功课到此为止,为父有些事得先走了。这枪就送你做为十岁生日礼物吧。对了,趁手的兵器不可无名,你快给他取个名字。”

    吴思庭将长枪在手抖了个花:“既然是蓝叔叔送的,他是黑铁门之主,那就叫黑金枪吧。”

浮生若寄1() 
    ;    第十一节

    日正当空。www/xshuotxt/com

    太阳像个巨大的火球挂在天际,微风送来了天阴山的凉爽,即使是正午,仍让人感觉微寒。

    司汉和念祖两人骑着两匹小马驹,正在草原上撒着欢。不远处,那颜达与轩辕灵坐在临时搭建的帐篷边,微笑个儿子你追我逐。

    今天是缰节,这是个古老的节日,又是个特殊的节日。之所以说他特殊,是因为这个节日在一年有两天。三月份开始抓马,挤马,挑选马驹,到了九月旬,这一天再放马驹。对蒙人来说,马是一生最重要的良伴,许多孩子就在这一天挑选自己坐骑。

    干比噶骏马,名动天下,当年兰宁守卫战时,优露莉跟随吴明来到兰宁,轩辕灵就曾送她一匹宝马,取名“胭脂”,优露莉喜欢得不得了,这匹骏马也陪伴南蛮疾风战将至今。

    两匹马虽未长成,但神骏不凡,在草原上奔腾良久,丝毫不见疲态。眼见天色已晚,两兄弟才意犹未尽的打马而回,刚跳下马,念祖就跑到轩辕灵身边,迫不及待的道:“阿妈,孩儿挑选的马驹怎么样?”

    轩辕灵摸了摸他头:“很不错,是匹难得一见的良驹。”

    得到母亲夸奖,念祖大是得意,有些挑衅的眼司汉:“那是,哥哥一直追不上我,我挑的马驹就比他的好。”

    平时习武修,念祖事事落后,今日好不容易胜了哥哥一筹,不由大是得意。

    这个弟弟一向好强,司汉抿了抿嘴,并未多说。倒是那颜达道:“天下单以骑兵论,自然是我蒙人最强。无论西铁骑,还是北汉的黑甲精骑,或许在质量上和我们差不太多,但若论数量,他们则拍马难及了。”

    念祖仍有些兴奋,大声道:“阿爹,这样的话,我们的坐骑就是天下最好的了?”

    脸天真的样子,那颜达也被逗乐了,拍了拍他脸道:“天下坐骑,自然是以异兽王者为佳,不过兽王早臻七段,心智与一个成年人差相仿佛,要想收伏,谈何容易?天下间,能以兽王为坐骑者,也仅一人而已,那才是真正的好马,当得起天下第一骑之称。”

    被父亲削了面子,念祖撇了撇嘴,大是不满。司汉突的开口道:“孩儿敢问父亲,这人是谁?”

    那颜达眼轩辕灵:“南汉西之主吴明,他的马名唤‘南望’,就是一匹七阶马王。”

    颜达有些异样的眼神,轩辕面上声色不动,心下却有些不是滋味。自己确实和吴大哥有过婚约,但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时过境迁,自己有了司汉念祖,吴大哥也有了四房妻妾,且子女众多。难道达哥仍放不下么?

    “吴明?就是娘亲常提到的那个舅舅么?”

    那颜达道:“是呀。”他突的站了起来,望向远方:“有人来了。”

    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远方,一队人马呼啸而来,尘烟滚滚,不一会就到了近前。当先一人正是呼延海,他跳下马,向那颜达和轩辕灵分别一礼道:“老臣见过陛下,可孙。”

    自从轩辕灵将可敦之位让于野风珍珠后,她就降位为可孙,可孙也是北蒙皇帝之妻的一个称呼,大概和汉人的贵妃相当。那颜达道:“舅舅不用多礼。今儿个是缰节,舅舅不去放松放松,怎么到这里来了?”

    呼延海笑了笑:“今日出去散心,恰巧遇见一个旱獭窝,嘿,一抓就是一大群,怕有好几十只。老臣想了想,这东西殊为难得,就着将士们送来,与陛下同乐。”

    以舅舅的性格,这旱獭只是顺路,肯定另有目地。不过今天是缰节,确实该放松放松。那颜达眼呼延海身后,这些亲卫的坐骑上拴着一只只肥美的旱獭,于是笑道:“舅舅既然如此好意,那就却之不恭了。”

    草原上的汉子,打旱獭是把好手,草原上的女人,剥旱獭自是熟极。轩辕灵在干比噶呆了近十年,这些工作早已熟极而流,亲卫们将打来的猎物朝帐篷边一放,堆得小山也似,她就指挥几个侍女一起来剥旱獭。

    旱獭在草原上可是个好东西,毛皮细而柔软,可缝制裘衣和皮帽。如今西和西蒙结盟,南部边境早无战事,安生了十几年。每年,大量的商人从西北三省北进,深入到干比噶草原,用手的茶叶,盐巴,大米等物质,和蒙人交换牲畜和皮革等商旱獭皮就是商人喜收购的之一。

    将肉丢在旁边的铜盆里,然后在獭皮里抹上石灰,填上干草,把这些獭皮塞得一只只都像是小小的肥熊。眼见剥得差不多了,轩辕灵指着四张旱獭皮,对几个侍女道:“这张;这张;还有这两张;给我留着。”。

    “娘娘,两张小的,是给两位殿下的,两张大的是给陛下准备的吧,你和陛下感情真好,真是羡慕你们。”

    这个可孙娘娘很和善,这么多年来,鲜少对侍女恶言恶色的,平时在一起的时候,侍女们也爱和他讲讲话,略微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夕阳西下,大地沐浴在余辉的彩霞,整个草原一片柔和。远方,亲卫们正带着两位皇子在赛马,欢声笑语在空涤荡。而在轩辕灵不远处,那颜达和呼延海盘膝而坐,正在大声讨论着时政,这个画面永恒而温馨。

    轩辕灵微微一笑,并未否认侍女的话,她将四张旱獭皮小心收好了。两张小的旱獭皮是给司汉和念祖缝制裘帽的,这并没错,剩下两张大点的,其一顶才是给那颜达的,至于另外一顶,她则准备做好了,委托商人给远在西的吴明捎去。

    自从兰宁保卫战后,她和吴明之间就没断过书信来往。大概是对她失去可敦之位的愧疚,那颜达也习以为常,并不阻拦。

    铜盆里就盛满红白相间的旱獭肉。现在是秋季,正是旱獭最肥美的季节,这东西烤出来后有股细腻的油香,一咬下去,满嘴都是油,轩辕灵虽对肉食大不感冒,但旱獭肉却是例外。

    晚上有顿好肉了。

    她站起来,正准备去帐篷里拿点食盐将肉腌起来,这时呼延海道:“昨天陛下张图纸后,可有什么收获?”

    那颜达正望着远方欢叫的两个孩子,闻言答道:“叹为观止,鲁房不愧有巧手之称,据说当年还和吴明到过兰宁,进攻东蒙的木鸢,就是他做出来的。”

    他言语大为惋惜,很为没能留下鲁房而遗憾,呼延海则道:“陛下,正因为如此,我们应早点把图纸给达录,此事宜早不宜迟。”

    轩辕灵正起身朝帐篷里走去,闻言心头一动。达录是南蛮地区密探负责人,舅舅要陛下将图纸给达录,答案已是呼之欲出。难道达哥根本不是关心西,而是想把图纸给南蛮人,让南蛮人攻打吴大哥,以收渔翁之利?

    心有所思,轩辕灵不着痕迹的放慢了脚步,可她仍存幻想,想听听那颜达怎么说,希望自己所料是错误的。

    两人并不知道轩辕灵已知图纸的事,有些旁若无人。那颜达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那张布防图道:“喏,舅舅,一会你就着人用飞鸽传给达录吧,动作一定要快。”

    轩辕灵面前一黑,差点当场摔倒。达哥怎么能这样?为什么要这样?西是他盟友啊,当年要不是吴大哥,我西蒙早就灭国了,可南蛮人欲攻西,他不去帮忙,反而把望乡谷布防图献给南蛮,这到底为什么?

    她真想转过头,对两人大声质问,但想了想,却含泪忍住了。达哥做事,一向甚有主见,自己要是当场诘问,他不但不会听,反而会引起他警惕和反感,如此一来,对此事没丁点用处。可吴大哥那边怎么办?一旦布防图被南蛮人知道了,望乡谷铁定失守,又有多少西健儿冤死惨死?

    不行,这事一定要让吴大哥知道。

浮生若寄2() 
    ;    第十二节

    西蒙的军鸽系统,都掌握在呼延海手中,轩辕灵也不敢动用,为免其他人常,她是委托几日后的商队把信带过去的。xshuotxt。。如今两人都已成家,她早把最初那丝情愫藏在心底,而是真正将吴明当成一个亲兄长

    众所周知,西蒙可孙和中西定国公私交甚好。这几年来,两人书信不断,也委托商人带了不少信。那个送信的商人不疑有他,还幻想着凭这封信在定国公府讨个赏,等他悠哉悠哉的回到中西时。才知道南蛮人大举入侵,定国公在两天前,已动身前往望乡谷了。

    他心下暗叹倒霉,只能将信递给管家老李,好在定国公着实大方,即使本人不在,也有打赏,这商人得了好大一锭赏银,着实发了一笔财喜。

    当商人将信送到中西狼帐时,吴明却在天青河南岸被杨易追上了。杨易打了个大胜仗,不但让蓝善和于尘讲和,更令西夷元气大丧。具体过程,计划在外传枪王之王讲解,目前只写主线。神俊郎的杨易,吴明因南蛮入侵而有些抑郁的心情好了些,不由叹道:“小易,如今你越来越厉害了,这次做得很好。不过你甫经大战,部队亟需休整,怎么又马不停蹄的跟上来了?”

    杨易行了一礼道:“老师,我感觉最近要突破了,想跟着你,还望你得暇指点一二。”

    这几年来,吴明官职越来越大,两人见面,杨易多唤吴明“公爷”,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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