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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第1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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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折向西北,将一小片橄榄林切割成不规则的两部分。我聚精会神的观察半晌却一无所获,不得不扯扯胡迪尼的衣角,意思很明显,就是在问现在的情况,他瞪我一眼,满含鄙夷的努努下巴。

    那个人跪在一棵橄榄树前背对着我们藏身的地方,很协调的同黑黢黢的树林融为一体,不仔细瞅还真发现不了。

    “在等人?”我忍不住低声问道。

    胡迪尼撇撇嘴没搭理,弓着的背像一匹潜伏的豹子,手里不停地在搓着什么,神叨叨怪吓人的。

    目标动了,他站直身子,似乎在确认自己有没有被跟踪,稍待片刻便往我们这边很小心走来。

    这段距离不过百步,再往前走肯定会发现我俩!我望向胡迪尼,他还在不紧不慢的搓东西,压根不担心暴露自己。

    相当近了!我神经绷到窒息,四肢快不受控制的痉挛!电光石火间,旁边的胡迪尼就那么一跃而起,飞踹、翻身、压制……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眨眼的功夫,对方已经抽搐着没了呼吸。

    “你杀了他!”我走上前,看清死人脖子勒得麻绳,“怎么不留活口!”

    胡迪尼喘着粗气,手上仍不放松:“不是我,他咬舌自尽了。”我注意到死者嘴角流出的鲜血,“问也问不出什么,有这种自杀的勇气,说明他早有觉悟。”

    “你认识?”

    “是‘狗鼻子’。”胡迪尼不易察觉的叹口气。

    我翻过死者侧着的脸,终于看清他纵横的苍老皱纹。(。。)

第三百七十二章 盗墓贼的意外收获() 
是“狗鼻子”!那个带着“兔子腿”刚从北面乞讨回来的老人,自夸自耀偷了犹太贩子一只鸡的老人,他竟然是潜藏的探子!

    我难以置信的望着胡迪尼,按理说身为局外人不应该有这样的表情,乞丐国王也懒洋洋的问我:“有什么好惊讶的?这乱世的规则本就是你玩我我阴你,身边出个把叛徒很正常,你从没被出卖过吗?”

    没被出卖过?我冷笑着不回答,这问题实在让人开不了口,要论出卖,还有人比我受的教训更深吗?

    “我不惊讶,好奇的只是你淡定的态度。”胡迪尼在我的注视下仔细的翻检“狗鼻子”全身,搜寻有价值的物件,看来他肯定不止一次干过搜刮死人和盗墓的勾当,上上下下的手法极其熟练。

    “是这个了。”胡迪尼一边往裤裆里掏一边兴奋地嚷嚷,我以为他找到什么东西,赶忙凑上去围观,结果映入眼帘的是几枚磨得看不清花纹的钱币,“哈哈,想不到还有意外收获,狗*娘*养的竟敢藏私货!”我失望的翻个白眼,这瞬间正好让胡迪尼看到,酸溜溜的来了句,“你那是什么表情?”

    找茬?我不希望闹得不愉快,毕竟两人还得继续相伴去往热那亚,关系太僵总有些别扭,“没什么,做完这点小事,我们是不是得找找他半夜出来的原因?”我耸耸肩表示自己并不在意。

    胡迪尼把钱币弄得哗哗作响,头不抬眼不睁的回答:“要我看。就算找也发现不了什么证据,他大半夜的来这么个鬼地方,十有**是和人接头。呶,那个人早跑没影了,到哪里找去?”

    “那片树林……”胡迪尼压根拿我的话当耳旁风,自顾自摸索尸体身上其他隐秘的角落,可乞丐的破衣服一目了然,二寸布盖不住三分肉的,再倒腾还能翻到啥?我顿了顿。决定换一种交流的方式,“难道你一点不好奇他鬼鬼祟祟干的事情?你不是自称乞丐国王么?现在王国里出现卖主求荣的叛徒,你的王位也变得岌岌可危。没准他是别人安插的探子,专等机会下手将你们一锅端呢!”

    “一锅端?对十几个身无长物的乞丐?别开玩笑了!”胡迪尼好像听到什么滑稽的事,捂着肚子笑弯了腰,“要我猜他是冲你来的。朋友。不是吗?你还有隐情瞒我,领主城堡的小侍从?越看越不像了。”

    就此分道扬镳吗?想想前路漫漫凶险,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没说过自己是领主城堡的小侍从,一直是你在臆测。”胡迪尼表情不自然的站起身,叉腰虎视眈眈,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记着你我之间的约定。你平安护送到热那亚,我给你钱。从此两清,互不相欠。”

    “我不喜欢不诚实的交易,况且乞丐的话向来无信。”他把玩着边缘磨损的很厉害的钱币,声调里掩藏令人闻之生畏危险,“如果我丢下你不管,朋友,去热那亚的路途于你来说便是通向地狱的捷径,一个人、没吃没喝、不熟悉环境、还操着蹩脚的外地口音……你能走多远?五十里?一百里?”

    无法愉快的合作了呀!但一个乞丐又让我如何信任呢?“平等的交易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你求财我求生,本就各取所需,何必刨根问底?”我毫不畏惧的迎上胡迪尼注视自己的目光,眼神交汇间,看不见的火花飞溅,“我不会陷你于险地,朋友,同样的,你也没必要了解我的过去。”

    “可现在已经半只脚踏进地狱了!”胡迪尼突然暴喝,狠狠地把钱币摔在我身上,“还有,我们不是朋友!”

    我眯起眼睛,心思杂乱如麻,离开罗马后的种种经历凡落千丈,如同好不容易攀上金字塔的顶端,却陡然一跌到底,这是魁者所必承受的打击吗?众叛亲衅、妻离子散,为了触摸那冰冷的王座,首先得变成孤家寡人吗?

    “我……”

    “你是个法兰克人,对吗?”胡迪尼一步跨到我面前,鼻尖与鼻尖差之纤毫,“放心,我不在乎你的身份,不过有人追杀,而且明显是冲着你来的,此行定将凶险异常,我要加价……”

    贪婪的穷鬼!我挑起眉毛,惊讶之情溢于言表,没错,这个人是安全的,他有所求,我便可满足哪怕永无止境的**,世上不存在无底洞,总有填平的时候。知道什么样的人最可怕吗?不是欲壑难填的小人,而是没有**的君子,没有**,就没有弱点,所谓无欲则刚,他们近乎无敌。

    “我姐夫没有多少钱……”

    “不多。”胡迪尼大手一挥打断我的话,“两枚金币,堂堂领主厨房的师傅,不可能连两枚金币都掏不起,怎样?”

    “好吧……”我故作苦恼的摇摇头,心里却一阵窃喜——幸好这欲擒故纵玩得熟练,没夸口自报价码,否则非但引起对方的怀疑,还会暴露身份,愈发弄得险象环生——这几年的生活经验告诉我,做人得留心眼!

    天地笼罩在日出前最深的黑暗中,我们来到“狗鼻子”徘徊的树林,完全凭感觉在躲避突兀出现的树干,胡迪尼走在前面,他一边揉着撞痛的脑门一边嘟嘟囔囔的抱怨,这林子黑得连常作夜行的乞丐国王都看不清脚下的路。

    “该死,我不走了,要去你自己去!”当再一次迎头结实的撞上大树后,他终于忍无可忍的爆发了,“啥都看不见,让人怎么找?”

    我拿手掩着嘴角偷笑,不阴不阳的答应:“来都来了,出去还要撞得鼻青脸肿……”空气中散开不友好的气息,我赶忙话锋一转,“差不多就是这里吧?咱俩蹲下找找,万一有所发现呢?”

    “看在金币的份上!”胡迪尼没好气哼着。

    我们蹲下来仔细搜索,不放过每寸草皮和树洞,倘若“狗鼻子”真在这藏了什么东西,不可能找不到一点痕迹。

    等等!我两只手一齐摸过去,重新体会由指尖带来的触感,“我想我找到了。”这是根中空的柱状物体,很像夹放私件的信筒。

    胡迪尼只稍一触摸,马上桀桀的笑起来:“哈哈,我的朋友,这回你可错了,拿死人骨头当宝贝!”

    “死人骨头?”我皱着眉头细细摩挲,很不情愿的嘴硬道,“怎么会?”

    胡迪尼索性盘腿坐在地上:“这村子我比你熟,橄榄林附近是片乱葬岗,客死和不受祝福的死者都会在这草草掩埋,野狗和灰狼时常光顾,刨出埋得不深的尸体充饥,捡到骨头碴子很正常。”

    我不喜欢他同自己说话的口气,“那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朋友,你也没给我说话的机会啊?”乞丐国王痞里痞气的抠着鼻子,“是你坚称这里藏着什么东西,我劝也没用……”

    欺人太甚!我尽量保持平静没继续反驳,拘身屋檐下,该低头时得学着低头,“估计就这样了,回去吧。”

    “哼,早知如此……哎呀!”胡迪尼阴阳怪气的哼唧,突然尖叫起来,听声音似乎踩塌了哪里陷足其中,“晦气晦气!”他挣扎着往外拔脚,冲我伸过胳膊,嘴里唠叨个没完,“看什么看,还不快帮忙!”

    活该!我虚虚的拽住他的手腕,半推半送的帮倒忙,“莫不是哪个女鬼寂寞了要留你压棺?”

    “牝牛的舌头虽长,却总免不了割来下酒。”他重心不稳,被我顺势一带,又栽回坟窟,手忙脚乱的模样极为解气,“等下!这尸体裹着好几层素布,恐怕是个有钱的犹太人,入不得正教徒的公墓才埋在这,肯定有值钱的陪葬玩意,让我摸摸看!”他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立刻俯身对着尸体上下其手。狗改不了吃屎……我厌恶的退开两步,不想与盗墓贼为伍。

    胡迪尼就着天际的透亮翻腾许久,即使我背向他而坐,却依然能听见那些恶心的声音飘进耳廓——布帛撕裂、骨骼折断、腐尸腌臜,饶是清晨冷冽的空气冲淡了令人作呕的恶臭,但我还是抚着胸口,强忍胃海酸涌澎湃。

    “奇怪!”乞丐国王自言自语道,“明明葬得很工整,可找不到任何陪葬品,啊哈——”他拖长声调,“莫不是藏在嘴里?这些狡猾的犹太人生前投机倒把不算,死了还要吞金裹银,来来,周济真正需要的人吧……”

    扒开死人的嘴巴?光想想这幅画面便足够令人头皮发麻的了,我一骨碌爬起来,准备远远避开。

    “咦?”找到金子了?沾着死人口水的金子?我按住喉咙,难受的涩涩发痒,“你回来,看看这是什么?”

    还要给我看!太变态了!“不必了,你留着吧……”

    “我向上帝发誓!”干着盗墓的勾当竟敢声称笃信上帝?我哭笑不得的站下,刚要开口又听他说,“果然……”胡迪尼把手里的东西在我眼前晃了晃,“是块卷好的小羊皮纸,你觉得会是什么?”

    (这两天上午下乡、下午汇总数据、晚上赶材料,忙得昏天暗地,没能及时更新非常对不起大家!)(。。)

第三百七十三章 科尔多瓦商人() 
真的有情况?

    真的有情况!我心翼翼的接过还沾着死人口腔液的羊皮纸卷,眉头皱得像千层饼一样,但不是因为厌恶黏糊糊的口水,而是肯定了自己正处于危险的现实,纸卷虽,却堪有千斤分量,沉甸甸的压在手心。

    “这上面写着什么?”胡迪尼好奇的在我和纸井间不停的扭头,仿佛上满发条的摇头娃娃。

    我深吸口气,慢慢打开潮乎乎的纸卷,心中有种图穷匕见的纠结,担心里面突然蹦出个什么惊大秘密——就算真的有秘密又怎样?于我来,经历了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哀大莫过于心死。

    “快告诉我上面写了什么?”乞丐国王不耐烦的催促着。

    “i”我轻轻念出上面潦草的单词,炭涂的痕迹很清晰,黑乎乎的贴在纸上,也如阴霾般笼罩我的身心。

    “i?”胡迪尼生硬的跟着我重复,“发现什么?”

    没错,这个单词是拉丁语“发现”的意思,走南闯北多年的乞丐不可能不了解词义,法兰克语、伦巴第语、拉丁语、希腊语对他来全都不在话下,“多会两句外国话没准还能多讨来一口饭呢!”胡迪尼曾经这样得意的自夸。

    “我。”平静的指向自己,我苦笑着点点头。

    “你?”胡迪尼的眼神瞬间变得疑惑,旋即又犀利起来。他一脚踢开被蚂蚁啃得布满窟窿的棺材盖,愤愤的盯着我吼道,“现在可以对我讲实话了吧?你到底是谁?去热那亚想干什么?为什么连‘狗鼻子’……不对。有人要监视你?”

    我嚅嗫着抿紧嘴唇,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要把这一切告诉他吗?这个人值得信任吗?经历太多背叛,心门早已紧闭,还有谁值得托付秘密?我把纸条塞进口袋,不知该如何解决眼前的信任危机。

    “这活我不接了,金币不金币的。见鬼去吧!”胡迪尼狠狠地跺脚,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出满腔怒火似的,“老子可不能为了点金疙瘩丢了命!”完。他朝地上啐口吐沫,头也不回的走开了。

    新的一来临,朝阳欢快的播撒光芒,暖洋洋的照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将沉睡了一夜的万物从睡梦中叫醒。远处的村庄渐次响起鸡鸣人声,由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胡迪尼左拐右拐的消失在高低错落的茅屋背后。

    罢了,走掉也好,省得拖累了他。我长出口气,望着绕过村外通向远方的大路,不上苦涩或是欣喜,平静的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可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呢?我都找不到热那亚的方向……”

    脚下的与其是路,倒不如是牧羊人踩出的径。越往前走便越发的狭窄,两道浅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车辙里竟长出半尺高杂草,可见荒凉的多久没人来过,如果不是隔很远才突兀堆在路中间的风干马粪赫然提醒外来者这里也曾赶车走马,我差点怀疑昨晚住过的村是不是人迹罕至的世外桃源。

    “不过现在……该选哪边呢?”太阳升到正午一半的高度,我被晒得两眼昏花口干舌燥,绝望的站在从一块裸露岩石分而两向的岔路口,“左边……一片光秃秃的石头地;右边,一样光秃秃的石头地,均是了无生趣的景色,但哪条才是正确的道路呢?没有路牌什么的指示吗?”。我自言自语的找了会,终于撑不住倒在地上,借着岩石的阴影躲避愈发强烈灼热的日光。

    “反正无论往哪个方向走,都到不了目的地吧?”我心中酸楚的喃喃自语,身子蜷得更紧了,似乎让阳光晒到半点都会融化一样,“托斯卡纳算是比较富裕的国家了,怎么走了许久也没看到人?”至于村庄……那得先有人啊。

    “就选左边吧!”我站起身胡乱拍拍屁股,其实这身破衣烂衫沾上点灰又能怎样?太阳将将正午,零星点缀在岩石和黄土空隙的绿色草木虽然给沉闷的大地增添了不少生趣,却大都顶不住似火骄阳,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形象的展示出与我相同的状态,“左边离海岸线更近,找不到路的话,沿着海岸走怎么也到热那亚了。”我那贫乏的地廓识在此刻显出相当作用,由此可见读书确实多多益善。

    安慰着自己这条路离海更近,闷热的空气仿佛也带上自海而来的潮湿,吸进肺里顿时觉得舒服不少,脚步随之轻快起来。皇不负有心人,顺着连续下坡的路,一座略显繁华的市镇跳入视野,相比“牛角路”,这里占地面积要大,房子也多,还有座遥遥可见竖着十字架的石头教堂——去教堂讨碗饭吃总不会太难。

    正午时分的村子一般都了无生气,农人忙完一上午的活计,纷纷躲回自己半地下的茅屋避暑,满街撒欢乱跑的禽畜也不见了踪影,整个村庄幽静的像座空城,惟闻耳边微风飒飒,轻沙飞扬。

    涉水而过一条依偎着村庄的河,河水浅的连脚面都没不了,倒是清澈见底,将细密的沙砾洗刷的分外干净透明。河流上游隐在教堂后面,河边竖着一架水车,别看这玩意笨重,在这个时代可算得上先进发明,不是哪都建的起的,即使财大气粗,恐怕也找不到会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

    湿漉漉的草鞋——我的牛皮靴子让那俩个挨千刀的卫兵抢走了,多亏胡迪尼偷了双别家的草鞋,才让我不至于打赤脚,虽然他自己依旧光脚走下,像其他赤贫的农民一样——一上岸就沾满灰尘和沙子,我却毫不在意的奔向不远处围着篱笆的菜园,正俯身忙着什么的农妇听到奇怪的声音,直起腰往这边观望,然后——你脑补下有个浑身脏兮兮衣服烂到丝丝条条的疯子张牙舞爪的冲自己狂奔,那种视觉冲击力肯定相当惊悚!她吓得哇哇大叫,一溜烟钻回家里,片刻之后,两个瘦削的男人拎着木棒和草叉出现……于是,换做我哇哇大叫着抱头鼠窜目测他们的衣服比我强不到哪去)。

    “呼呼……”我大口喘着粗气,身子伏得几乎钻进地里,耳朵敏锐的捕捉周围的动静,是的,我跑得像条丧家犬,好在速度比较快,提前逃出追赶者的视野,找个凹进去的石坑暂且藏身,“俗话,落难的凤凰不如鸡,可鸡至少还有对翅膀,对付虫咬什么的绰绰有余,再看看自己,哎……”这样颓然的想着,我索性仰面朝,任凭毒辣的阳光直刺肌肤,体会那种痛苦的快感。

    朦胧中头顶的光芒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影,是我恍惚了吗?还是被抓到了?黑影越来越大,逐渐现出一张皮肤粗糙的人脸,“你们打死我吧,反正我没力气也不想活了……这么活着真没意思!”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对着那张脸叫嚣着,“快点快点,给个痛快!”

    “朋友,我们初次见面,何以如此呢?”脸消失了,阳光重新铺满眼眶,这声音中气十足,却透着精明。

    我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观察着同自己讲话的人——他戴着一顶典型犹太人的毡帽,形制略有不同,鬓角垂下两绺头发,这也是犹太人的习俗,胡须经过简单的修剪,根根纤毫毕现,看起来十分干净整洁;双眼明亮,不怒自威,鼻梁挺直且棱角分明,皮肤是那种久经风霜的粗糙,倒衬托出不同凡响的气质;一件清素但考究的黄色长袍,既沉稳又不失庄重,让他整个人显得文质彬彬,胜过大多数领主城堡里自称满腹经纶的学者和抄写员,如果换个情境,让我俩在古代中国的街头相遇,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当成脱俗绝伦的大儒。

    “对不起,请问您是……”陷入臆想的我差点迷迷糊糊地弯腰作揖,来个不伦不类的中国式拱手礼。

    犹太人得体的微微欠身,更彰显其良好的修养,简直风度翩翩,“我是来自科尔多瓦的商人,哈里发陛下忠实的仆人,巴鲁赫。柯昂—艾恩。”他笑着,“如您所见,我是个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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