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銎嘟俚闹狈籽郏�**要翘辫子;压在身下的那个摔得够呛,不等回神便挨着“狗熊”狠狠一脑门,登时晕过去,后者随手抄起旁边丢弃的小圆盾,以力拔山兮蛮劲的将他的头砸得稀烂!
飞溅的脑浆和污血不仅染了“狗熊”满身,还吓得我们三个彼此相搏的人愣在原地,全然忘记自己正在打仗,涂成血人的“狗熊”撇开盾牌,蠕动嘴角吐出沾着的脑浆,黑乎乎的脸上只露出白白的眼仁,模样恐怖的好像来自地狱的恶鬼,仅存的两个匪兵面面相觑,没一秒钟的犹豫便抱头逃窜!
当他如同一座移动小山带着压迫感走到眼前时,我所剩不多的理智默放《三国演义》里汉中大战庞德飞骑救曹的镜头,耳廓反复回荡那句振聋发聩的:“休伤吾主!”再把注意力转回虎背熊腰的来人,他不由分说的抓起我的胳膊就势发力,跟平日干农活扛草包似的将我这丈八的汉子轻松夹在腋下,风一样迈着大步往回跑,也不管沦为“草包”的公爵大人愿不愿意。
“搭顺风车”的感觉着实不咋的,本来从不晕车的我双脚挨着土地的刹那吐得那叫个一塌糊涂,“狗熊”不知哪找的水囊,拔掉塞子扳着我的嘴硬往里灌,捂在皮囊里臭哄哄的脏水(主要是袋口沾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残垢和主人浓重的口臭让我反胃)呛得肺要炸了,顺着嘴角和鼻孔恶心的淌出来,任人摆布的我绝望的想着:这回脸面丢到太平洋去了,保持多年的贞操竟折在痴汉手里!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我们终于来到自己人中间,“狗熊”笨手笨脚的帮忙敲着后背,那拳头力道足得让我差点咳血,前者在我目光的逼视下小心翼翼的移开铁锤巨掌,眼神中不见了刚才的杀气,取而代之的是这时代农民常见的木讷和胆怯,他嘴唇嚅嗫很久才说:“老爷,您没事了吧?”
没事?呃……确实一时半会死不了,我责怪的望着半跪都比自己壮一圈的“狗熊”,缓缓胸口的闷气回答:“士兵,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卢卡,尊贵的老爷,来自契卡亚村……”他简单的做着自我介绍,冒冒失失比划的“熊掌”离我鼻尖仅有毫厘。
“卢卡,你是个巴塞尔人。”一个跑过去的士兵不小心踢着我的尾骨,疼得我咧嘴直哼哼,“嘶……你们这帮山民全这样没头没脑的吗?”我捂着钻心剧痛的腚尖,屁股撅得像个在下蛋的母鸡。
“水……能帮助您缓口气……祖辈们,都是……都是这么做的,我……弄伤您了吗,老爷?”
“混蛋……”我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单词欲哭无泪,“卢卡,去找个人过来,不!你别动我!就去找人便好……骑士,对,找两个骑士……”“狗熊”扶着胳膊想先把我弄起来,结果他那笨拙的粗手没轻没重,捏得骨头快折了!
不一会,两个骑士懵乎乎的在卢卡的指引下蹲到我跟前,眼尖的那个好像来自弗里斯兰,马上认出很不雅的撅屁股呻吟的正是四处寻不见的公爵大人,关切的问道:“大人,是您吗?您怎么了?”
“我……我受伤了,别大张旗鼓的让士兵们听到,此刻维持军心为要,赶紧找块安全的平地让我躺着。”尴尬的我也不能说自己尾巴根疼得要死,只有强装淡定的指挥他们把自己抬开,免得再被毛手毛脚的弄伤。
卢卡拿着长剑在前面负责开路,我临时赐予他使用骑士剑的权力,激动得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山民小子热泪盈眶(他长这么大也就使过草叉,估计还是木头的,突然拿着传说中只有上帝选择的战士才有资格使用的骑士剑,幸福感就像从天而降的夹肉馅饼,砸得他飘飘欲仙)。几个人中卢卡的身材比较魁梧可怕,有他当先锋相对安全些,我躺在两根长矛和一面盾牌串成的简易担架上,稍稍从疼痛中缓过神来便焦急的追问抬自己的骑士:“战况怎么样了?”
“骑士们扎得太深,让周围的敌人一反扑全没了退路,现在三三俩俩的分散着作战,也不知道伤亡了多少,不过我们持续不断的攻击卓有成效,叛军整个正面的核心方阵已然摧垮,再加把劲的话胜利必将属于奈梅亨!”他气喘吁吁地说道,斜挂着破损锁甲的肩膀吃力耸动,似乎相当兴奋。
越往后走,两侧匆匆跑过的巴塞尔山民越多,落在后面的尽是些稚气未脱的大孩子,他们仿佛进入童话中黄金遍地的理想国,大呼小叫的捡拾满地见都没见过的锋利武器,或者几个人合力扒着套在尸体身上价值不菲的铠甲。这奇怪却真实发生的场景与后方如火如荼的战事格格不入又严丝合缝的贴切,显得说不出的心酸和搞笑,他们看到由远及近过来的我们,呼啦啦的闪到一边,瞪大的眼睛透着怯懦不安。“这就是战争!”我在心里苦笑着提醒自己,“没有谁能幸免……”
(感谢大家在断更期间不离不弃的守候,还有那些投给我的月票和推荐票,羞得我实在……今天的效率还可以吧?按时更新上了。想想当年起点大神们呕心沥血码字的神话,同他们相比,我坚持更新的毅力显得多么渺小和不堪……职业操守啊!)(。。)
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之喜()
“轰隆隆”半空中忽然响起一声炸雷,惊醒了战场上忘我厮杀的芸芸众生,这似乎代表着上帝的愤怒,他不忍直视相同信仰的子民彼此非要争个你死我活,所以故意降下雷霆之怒,喝止被杀戮蒙蔽的双眼。
可惜喧闹的战场也只不过停滞了那么短短一瞬,生命受到的威胁明显强于冥冥之中上帝的天谴,如果你放下手中的刀剑捧起圣经,那换来的只能是冰冷锋刃刺入温热皮肉的痛感,不伴随着背后虎视眈眈的武力,任何道理都讲不通,宗教如此,信仰如此,国家亦如此,近到绵延两百多年的十字军东征,远到大航海时代以来殖民者炮舰传教的历史,无不昭示着这样一个血淋淋的真理。
被惊雷击醒的,不仅仅是鏖战中的士兵,还有坐在担架上哼哼唧唧的我,密布的乌云很快遮住天际的最后一丝光亮,却让我愈发清晰的观察到正在进行的瞬息万变战争的脉络——犬牙差互的敌我拉锯中,叛军的“野猪头”被狠狠地打断了鼻子两边的獠牙,再无伤人的利器——作为中坚的巴塞尔人死死抵住叛军气焰嚣张的攻击,为后来骑士的冲锋争取到空间和时间,我们在这些泥腿子的掩护下猛烈地摧折了强弩之末的“獠牙”,然后沿着造成的豁口一路向前扩大战果,活生生将整只“野猪头”从中断开!正面强攻的顺利也消耗了骑士的冲击,同时暴露了脆弱的侧翼和后援的乏力。巴塞尔人与骑士们的间隔被越拉越大,逐渐失去了彼此呼应的联系,剖开的两瓣“猪头”又变成毒牙森森的恶口。把奈梅亨断续的军队团团包围。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猛砸着拳头矢口喊道,“咱们的军队就像掉进小麦堆里的石子,有被敌人各个击破的危险!”
“小麦堆里的石子?那怎么办,要不我们几个再杀回去吧!”站在我旁边的骑士紧张的盯着战场,他根本不知道公爵大人是如何看出己方情势危急的,失神的手臂差点把我掀翻在地。
“你们几个回去也无非是再往麦子里面多扔几颗石子罢了,送死没够是吗?”好不容易重新躺稳的我扶着矛杆。惊魂未定的喃喃自语,“想想老祖宗说过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现在我不就是个旁观者嘛!”寻思到这,我才稍稍平复了情绪,更加仔细的观察敌我此消彼长的战局。
咦?那是什么?撸起袖子用力擦了擦眼睛,我难以置信的指着远处小小的几簇黑影问着旁边的骑士:“你看那几个人是不是很奇怪?”
骑士摘掉扣在脑袋上的锁甲帽子。眨着他沾满泥巴的长睫毛。胡子拉碴的侧脸颇有银幕硬汉杰森斯坦森的神韵:“您说的是他们吗?呃……鬼鬼祟祟的游离在战场边缘,恐怕……是逃兵吧!”
“逃兵?我看不像,要是逃兵的话,他们的级别也太高了,似乎在保护着什么人……”一个念头如闪电般突然划过脑海,聪明的骑士和我激动地对视着,几乎异口同声的喊道,“是阿杜因!”
古代战场上没有雷达也没有望远镜。指挥官要想掌控全局只能通过传令兵不停的汇报和自己用眼睛去观察,然后针对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战争规模小的一目了然。大声吼叫便能将命令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一旦遇上几千人的大混战(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除非是动员能力在公爵以上级别的大领主间爆发战争),眼睛和嗓子的力量就相形见绌,无法适应战争的规模了。
中国古人发明了楼车,运用滑轮把人送到高处俯瞰整个战场,早在春秋时期也有登上战车居高临下的办法,所以要求严密的阵型和进退有序的军纪,千奇百怪的“雁行阵”“八卦阵”层出不穷。相比之下西方人在希腊——罗马时代以前对阵法的使用没有那么深入,经过亚历山大帝国昙花一现的辉煌和罗马帝国征服的顶峰,希腊方阵和罗马军团交相熠熠生辉;蛮族入侵后的黑暗时代更多沿用野蛮的战斗方法,强调个人的武勇和一鼓作气的强击,士兵的数量和高级别战士的多寡成为衡量战斗力的主要标准,打仗时大家往往提前约定好时间地点,稍稍布阵后一拥而上——有时也不排除局势占优一方炫耀武力的派出骑士单挑——临阵调整和随机应变比较少,严谨的司令官会寻找高地或者在骑士的保护下深入一线指挥战斗,虽然此刻他发布的命令很难被杀红了眼的下属贯彻落实(传令兵死在半路或者找不到指令人的情况屡见不鲜),但一个细节的变化往往能够扭转颓势,左右整个战局的发展方向,阿杜因明显身体力行了后者。
“我们去干掉他!”骑士异常兴奋的喷着吐沫星子,手一抖又惊出担架上的我浑身冷汗,“这肯定是上帝的庇佑!”
听他把话说完,我反倒平静下来,擒贼擒王的招数确实能迅速扭转于己不利的局面,至少可以造成敌人的恐慌,所谓“军心一散百师皆溃”抓住时机痛打落水狗是奈梅亨屡试不爽的法宝。但困难和诱人的回报是成正比的,阿杜因也明白只身涉险必为众矢之的,带在身边的防护力量尤其众多,一水骑马的在野骑士不说,每个人还都里三层外三层的穿戴重甲,撇开这些重骑兵主战坦克般不可阻挡的攻击力不谈,光是铠甲的防护能力便足够让人咋舌,说白了,他们就算站在那让别人打,百步内要是不使用破甲箭连汗毛都伤不了半根,看来伪王占据米兰这大半年还是囤了点压箱底硬货的。
“咣当!”一个少年没捧住手中的折断的长矛,掉在盾牌上发出的动静打断了我的思路,有眼力价的骑士立即厉声训斥道:“混蛋,你这浑身臭泥巴的下贱胚子,没看到公爵大人正在思考吗?”
出于对上位者与生俱来的惧怕和服从,少年畏畏缩缩的束手躲到同伴身后,几个人都惊慌失措的望着暴跳如雷的骑士老爷,害怕接下来从他高贵嘴里蹦出的话语会决定自己可怜的命运。
我摆摆手示意骑士不要小题大做,那几人毕竟还是孩子(虽然他们人高马大的模样比我大学毕业的时候还要健壮),眼角的余光却落在一个少年别在腰间的投索上,不由得计上心来。“你,对,就是你,过来。”我指着当先个子最高的招呼道,后者被点中的瞬间好像见了猫的老鼠,颤抖着不肯上来,骑士不耐烦的扯着肩膀将其连拖带拽的拎到我跟前,他面如死灰的挣扎着,围着的同伴噤若寒蝉的投去同情的目光。
“怕什么,你不是硬骨头的巴塞尔人吗?”我试着从担架上半坐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试图安慰这个吓傻了的少年,“别害怕,只要老老实实回到我的问题,谁也不会把你怎么样。我问你,投索使得准吗?”
“您是说投索吗?”他惊讶于我会问到这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小心翼翼地说说,“当然我的大人,我还不会走路就能用投索打鸟了!您可以去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宾宁根的比尔斯是个指哪打哪的棒小伙!”
“混蛋!竟敢如此无礼!”骑士扬手照比尔斯后脑就是一巴掌,扇得单薄少年七晕八素的直打转,我责怪的白了他一眼——这么紧张的时候你总乱入抢什么戏!
“比尔斯?很好,你能保证在多远的距离万无一失的命中飞奔战马的眼睛?”
“五十步,大人,五十步就够了……”这个名叫比尔斯的少年惶恐的捂着脑袋,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我满意的点点头:“只要五十步的距离吗?太好了!大人现在有件事情要交给你和你的小伙伴们去完成,如果成功了,我不仅会赐予你们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还会将你们所有人纳为侍从,怎么样,有胆干吗?”我用试探加利诱的语气鼓励着面前若有所思的少年,却忘记自己作为上位领主,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命令他们去执行任务,犯不着如此循循善诱的同贱民商量,这种做法在其他人看来有**份。
成为领主侍从的诱惑对于个出身寒微的农家少年来说绝对不亚于现在获得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他能够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因为侍从虽然不属于贵族,但也超然于普通百姓之上,被大家默认为体面的“准贵族”。穿梭于大领主的城堡,顿顿有带残渣的骨头——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上面也许还挂着某位好心的老爷故意留给自己的肥肉,没准还能尝尝白面包和葡萄酒的滋味,谁在暖和的壁炉旁边……这种梦幻般的幸福生活简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
所以少年没有一秒钟的犹豫,拍着胸脯满口应下:“为您效劳是我的本分,尊敬的公爵大人!”(。。)
第三百一十三章 泥腿子的逆袭()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是个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可我召集的都是些毛没长全的大孩子,最小的那个使劲把淌到嘴角的鼻涕嗅回去,挺直腰杆想要装出成熟的模样;骑士们把我放在地上,动作依旧轻手轻脚的恭敬,脸色却不那么好看,他们认为公爵大人选择信赖农家小子的行为相当荒唐。
我试探着站起身,尾椎好像也不怎么疼了,一只胳膊搭住叫比尔斯少年的肩膀,另一只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找到阿杜因的身影,指着处于重重保护中的伪王附在农家小子耳边说道:“看见那个人了吗?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他就是行动的目标。你们分散开快速飞奔过去,在一定的距离内敌人骑士不会注意,等接近到足够的攻击距离,你们就可以使出最拿手的绝活,瞄准战马的眼睛狠狠射击,尽可能激怒敌人让他们忘记保护职责去追赶你们,剩下的事情相当简单,就只剩下逃命了,有多快跑多快,用上四个蹄子都没人管你,只要逃得掉……”
比尔斯的脑瓜比较灵光,连个神都没闪便自信满满的点头,爽朗阳光的笑容似乎能将阴雾霾霾的天空照亮:“就算悬崖上的岩羊也没有比尔斯跑得快,那些笨拙骑士驾驭的战马更别提了,不用担心,大人。”说完,他意识到自己失言,鬼灵精怪的吐了吐舌头,避开骑士们要杀人的眼神。
“愿上帝保佑你。比尔斯,拿上这个。”我取下腰带别着的匕首,少年诚惶诚恐的迟迟不敢接过。手柄上镶着的宝石对个银币都没见过的农家小子而言太过贵重,足够换得全家人几年的口粮,“它能在危险的时候保护你,瞧这深凹的血槽,可是铁锤乔尔的杰作……一定要活着回来!”
比尔斯感动的点点头,泪水直在他眼眶里打转,含在睫毛上迟迟不肯落下。他把匕首往怀里一揣,便招呼自己的小伙伴出发了,一行十几个高矮不齐的少年。带着不服输的干劲和梦想,踏上可能荆棘遍野的征程,却没有一个想过要退缩。这热血的场面燃烧了每个人的斗志,向来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也不例外。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知道我接下来会有新的命令布置。
“这帮巴塞尔少年帮你们引开防守,相信不用我再啰嗦什么了吧?到时候还有几名护卫咱四个人就得干掉多少。敌人的侧后方有片矮树林,正好提供给我们隐蔽的地方,虽然离得有些远,大概……呃,两百步?”我眯起一只眼睛,伸出大拇指装模做样的瞄着,“好了。咱们跟紧点,上吧!”
都说人在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全身血液都集中于大脑的某一主要功能区。以至于感知疼痛的区域因供血不足而令痛感减半甚至更小,被人险些踢断的尾椎骨默默的服从人体生理规律,没在急速狂奔中添乱,恍惚让我以为那声“咔嚓”的脆响不过是小毛病,“当年那个生龙活虎的‘好战的狮子’又回来了!”用这样不切实际的虚妄幻想给自己打着气,我感觉自己的奔跑速度又快了。
此刻的我们好像蛰伏的猎人,蹑手蹑脚慢慢接近盯梢已久的猎物,而比尔斯那群少年……则是散发芬香的肉饵,引开攻击性强的雄性,暴露出易于得手的雌性和幼崽,平日打猎的理论被一一施展于实践,怪不得游牧民族都热衷于全民出动的围猎,这是在用游戏的方式锻炼战士,起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我匍匐着躲在一丛灌木后面,扒开它嫩叶肆生的枝条往外看,视野相当开阔,阿杜因和他的护卫们骑着马就停在地势稍低的土坡上,距我们藏身的树丛最多不过三百步,这段距离,将决定所有人的生死。
“这可比预想的要远啊。”我啧啧的努着嘴,抱怨运气的不眷顾,凑上来的骑士敛气吞声的趴在一旁,右手神经质的敲着剑柄,好像某种不知名小虫有节奏的鸣叫,倒掩盖了众人心中的不安,“一会巴塞尔的小孩子们引开骑马的护卫,你们两个先上,试试那几个敌人的成色;我领着他俩趁机绕到后面,争取把伪王从马上拖下来,记住,就算计划失败,也绝不能眼睁睁看着阿杜因逃走,要不惜一切代价将其击杀!这是取胜的唯一希望,上帝只会给我们一次机会!”
相互搏斗的人缝中冒出一个小小的影子,然后不远处又出现第二个,他们的单薄身子灵活的在拥挤的战场上闪转腾挪,对满地的残肢断臂和触目惊心的尸骸熟视无睹,如果不是天生拥有一颗镇静的大心脏,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