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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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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敌在梵蒂冈!”我斩钉截铁的为行动定下基调,学着明智光秀的样子挥了挥手臂,“诸位大人军旅劳苦,况且国中琐务繁多,领军出征就不必了,请派出自己的长子率领各自的骑士准时集结,我要发动一次别开生面的‘长子南征’,用年轻人的血气方刚去荡涤意大利上空厚重的阴霾!”

    “长子吗?那不就是继承人……”巴塞尔伯爵小声嘀咕着,布夏尔私下拽了拽他的袖子,前者才抬头做好,我在心里冷笑着——你们这帮墙头草,哪边风大往哪倒,等我拍拍屁股走人,过一阵皇帝陛下的军队过来还不得把奈梅亨卖个干净!把继承人押在我手里做人质,谅你们也不敢造次!

    布夏尔伯爵代表贵族们发言道:“我们举双手赞成您的主意,大人,这把老骨头确实该歇歇了,万分感谢您的体贴,愿上帝保佑您!”他圆滑的奉承着,现在奈梅亨实力最强,人在屋檐下,该低头时得知道低头。

    我拿起桌子上的烛台横在中间,又把两个杯子摆到左右:“这个烛台象征阿尔卑斯山,左侧是巴伐利亚的勃伦纳山口,另一侧是士瓦本的圣加耳山口,我会率领奈梅亨主力从圣加耳方向进入亚平宁,而莱希菲尔德大人将作为赫尔曼公爵的全权代表,领着士瓦本和巴伐利亚联军绕过勃伦纳山口,攻击倒戈叛军的维罗纳藩侯,迫使其分兵救援,减轻奈梅亨右翼进军的压力。”

    贵族们纷纷点头同意我拟定的作战计划,只有巴塞尔伯爵愣在座位上没表态,他感觉到我投在身上的注视目光,支支吾吾的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公爵大人,您不知道,巴塞尔是个群山间的穷旮旯,出产难以供养庞大的骑士军团,我麾下的封臣大多战死或负伤,能上战场的也拿不出像样的装备和支付作战所需的物资……”他歪头瞥了下直跟自己使眼色的布夏尔伯爵,立刻补充道,“您请放心,巴塞尔的忠心可以拿到上帝面前去验证,绝不会比任何人差!虽然派不出骑士,但我们可以提供数量可观的步兵,由凶悍的山民组成,他们擅长使用绑着镰刀的长矛,按照所属村落聚集成军,彼此呼应配合,战斗力相当勇猛,足以填补骑士冲锋后阵地间的缝隙;而且,这些泥腿子像野草一样生命力顽强,即使大敌当前也不会溃逃!”

    “哦?如果真像您说得那么厉害,我倒想见识见识。”穿越前的自己不学无术,但对于巴塞尔这个著名的瑞士旅游胜地还是有所耳闻的,既然提到瑞士,那个群山之巅的袖珍小国素来盛产高质量的佣兵,后世一直作为教皇的直属卫队在媒体上多次露脸,而享有盛誉的瑞士佣兵的前身,正是伯爵口中的“凶悍山民”。巴塞尔原来属于勃艮第王国,后来因为联姻的关系被划归士瓦本,当地人对旧国念念不忘,留在家乡确实不利于后方的稳固,索性都征召从军放在自己身边比较踏实。

    我笑眯眯地把杯子推到伯爵面前,后者诚惶诚恐的惴惴而不敢接受:“放心,您尽可大力征召,奈梅亨将负责补给,另外,我想把您的人纳入奈梅亨军队的编制,提供驽马让他们跟上骑士的行军步伐……”

    (前章笔误,将巴塞尔写作欧塞尔,两者一个是瑞士第三大城市,一个是法国南部小城,相去甚远,抱歉抱歉!)(。。)

第二百九十六章 再次踏上征程() 
会议结束后,各位贵族便马不停蹄的赶回自己的封地征召军队准备给养,路途远的甚至来不及参加晚上的宴会,躲在厨房胡乱扒拉两口便匆匆离去,我把集结的日期安排在8月9日,圣劳伦斯节前一天,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物资开支,集结地点确定为距离圣加耳山口不远的康斯坦茨,留给他们的时间确实不多。

    最后一位贵族谦卑的倒退着走出去,侍从轻轻的把门关上,早已等候多时的女仆端着各式各样的餐具和清洁用具从后庭进来,有条不紊的开始打扫房间,这里将作为晚间宴会的场地,招待在此过夜的贵族,所以要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桌椅摆放。一盏盏制作考究的雕花金烛台整齐的摆在桌子上,全新的暗黄蜡烛露出浅色的灯芯,肥厚的柱身看上去油腻腻的,可能是由某种动物油脂炼制凝结而成,燃烧起来会产生难闻的味道,往往有钱的贵族会在里面掺进名贵的香料改善气味。这不同于教会经常使用的白色蜂蜡,那种高规格的纯净蜡烛被视为圣母的象征,一般只应用于重要的宗教场合,作为养蜂人缴纳的主要实物税,公爵的地窖里肯定囤积了不少,但晚上的宴会规格不高,都是些自己的封臣,所以拿些低档的动物油蜡烛充数,你要知道,即使这种规格不高的蜡烛,都不是任何人能用得起的,许多中小贵族到了晚上也不得不燃起火把照明。

    赫尔曼公爵同我并肩站在窗边,城外的田野由于战争撂荒许久。半成的庄稼遭到破坏,农民们仍旧抢收了部分完好的麦子,放眼望去整片大地绿一块黑一块的像个孩童随手的涂鸦。杂乱无章的颜色拼织成斑斓的画布。可能外面的微风钻进脖子,公爵又裹紧了身上的大氅,慢悠悠的低声吐出一句似有似无话:“翻过阿尔卑斯白雪皑皑的巅峰,山那边是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您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大人,奈梅亨的骑士经过连续作战疲惫不堪。战马也没有好好休养放松,再进行长途跋涉很可能凶多吉少,穿越圣加耳高寒的山口。将使您损失大批精锐的有生力量,况且还带着繁重的物资给养和拖油瓶似的山民步兵,我虽然许久未曾作战,但基本的道理多少懂得一些。‘再神骏的战马也有筋疲力竭的时刻’。我的大人,不要忘记这句简单的民谚。”

    “谢谢您善意的提醒,赫尔曼大人。”我帮着他把滑到肩膀的衣角重新往上掩了掩,关切的在后背轻拍几下,“可惜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到现在我都不敢换气,一天不把梵蒂冈握在手里,我就多一天寝食难安。”

    “战争打到现在的份上。您有想过最坏的后果吗?”赫尔曼靠在窗边的墙壁上,瞪着他那深陷眼窝的瞳孔凝视我。

    “最坏的后果?”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重复他的话。疑惑的问道,“当下一切顺利,不是吗?”

    “巴黎,我说的是巴黎。”赫尔曼颤巍巍地抬起右手,指着地平线尽头回答,“您凌厉的攻势确实利索,轻而易举的便击败准备不足的敌人,同时吓懵了其他尚未跳到明面上的潜在对手,但您想过吗?一旦奈梅亨的主力越过圣加耳山口,就会失去对北方国土的掌控和威慑,那些反应过来的无耻之徒,还会继续隐忍等待吗?指望留在各地的驻屯军和盟友?拜托,他们的战斗力连一群拿起草叉的暴民都不如,凭什么保卫您已经攫取的胜利果实?琢磨琢磨吧,兰迪大人,我绝不是危言耸听!”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用不确定的语气询问:“难道您说的是……卡佩家的那只小狐狸?”

    “是谁不重要,我的朋友,期许过多的您只顾向前,却忘记时刻关注自己的背后。孤师远征万里,每向前走一步便离家远一步,后勤补给、人员士气、战损伤亡全是问题,就像套在脖子上的绳索,不动声色的逐渐扣紧,它既是您继续向前的羁绊和障碍,又是保证不会出格的安全绳,而那个看似遥遥在望的目标便是诱人的饵料,踮起脚尖好不容易啃到,自己也几乎筋疲力竭,万一它离自己所处的位置太远,绳索收紧,人就完蛋了。”赫尔曼公爵蜡黄的肤色再配上夸张的表情,构成一幅诡异惊悚的肖像,饶是自诩胆大如牛的我,都被吓得汗毛倒竖,心底涌出一个个问号——这位有些神经质的大人,究竟想向自己传递怎样的信息呢?

    没时间细想,带着模糊的疑问,我再次踏上征程,罗马静静地躺在亚平宁的怀抱里,仿佛柜子上唾手可得的饼干盒,只需要不辞辛劳搬来垫脚的凳子轻轻一踩,我不可能在距胜利一步之遥的地方裹足不前。出征的骑士排成两列纵队,晃晃悠悠的行军,他们的侍从驱赶着载有辎重和副枪的驽马跟在后面,还拴着一两匹换乘的备用马以及冲锋战马,整支队伍好像建在马背上的移动王国,坚硬的蹄铁把路上生命力顽强的野草都践踏的奄奄一息,泛起滚滚烟尘。

    “再见了大人,愿上帝及所有圣人眷顾和庇佑您,衷心希望最终的胜利属于奈梅亨,阿门!”赫尔曼公爵因为身体的缘故没法骑马,只能靠在马车上气喘吁吁的对我祝福,他把自己贴身的十字架放到我手上,真切的说道,“这是用圣骨制作的十字架,我一直贴身保管,现在将它送给您,兰迪大人,前路漫漫,恐怕我不能再陪您走下去了,但士瓦本永远是奈梅亨的朋友,这是由上帝见证的誓言!”

    我把精巧的小十字架挂在脖子上,拉住公爵骨节突出的双手,动情的使劲握了握:“放心吧朋友,上帝会保佑咱们两个人的,奈梅亨和士瓦本就像嘴唇和牙齿的关系,失去彼此谁都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

    三天的行军乏味而漫长,但是和即将到来的旅程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越往前走,生动的绿色风景越少,千篇一律的白色越多,十分考验人的耐力和信心,虽然自己曾经数次追随皇帝翻越雪峰达到坦荡如砥的波河平原,却仍旧不敢百分百的肯定此次行军可保万无一失。

    康斯坦茨坐落于水蓝如镜的博登湖畔,拥有近千年的悠久历史,也许从欧洲有了文明星火的那天起,这里便耕耘着勤奋的先民。罗马人很早定居于此,康斯坦茨的名字就是源于当时的罗马皇帝君士坦提乌斯一世,他曾在附近与士瓦本人的前身阿勒曼尼人战斗,并为这个小市镇修筑了坚固的防御工事。

    大概在墨洛温王朝末期,康斯坦茨开始作为采邑主教的驻地,奠定了日后重要宗教中心的基础,成为上士瓦本地区的佼佼者,最繁荣的时候,城中居住着超过五千名市民,而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神职人员和各地慕名而来修道的虔诚信徒。随着翻越高耸入云阿尔卑斯山的圣加耳山口的开通,转运贸易蓬勃发展起来,再加上康斯坦茨拥有该地区唯一可以越过莱茵河的桥梁,令其战略地位变得十分重要。历任采邑主教依靠收取过桥税和贩卖当地盛产的优质亚麻布逐渐积累起大量财富,进而扩充自己的武装,利用宗教的权威插手世俗事务,充当教廷控制内地的急先锋。

    先期集结在此人马的帐篷扎满莱茵河两岸,各色人等扛着花花绿绿的旗子穿行其间,仿佛正举办别开生面的野营聚会,这与河畔山丘上肃穆沉默的修道院形成鲜明的动静对比,灰暗的石头墙壁吸收所有照射其上的光芒,压抑的令人胸口憋屈,特别是钟楼顶端鎏金的十字架,遮挡住背后冉冉升起的朝阳,像极了死神的权杖,孤傲的俯瞰着劳碌的芸芸众生,不屑与之为伍。

    主要贵族列队欢迎我,远远的排出很长,马背上全是些陌生的年轻面孔,当然还有不放心的老父亲护送自己的骄子而来,面露尴尬的弯腰行礼,我微笑着一一点头致意,轻佻的吹起口哨,想要缓和现场沉闷的气氛。为我准备的行军大帐位于整个营地的中心,里面的布置很舒适,甚至备有用山巅雪水冰镇的酒品,可见某些人还是花了点心思研究奈梅亨公爵的喜恶,投其所好的预置妥当。

    刚安顿下来,我便找借口打发了争相拍马奉承的贵族,急切的想去见识见识鼎鼎大名的“瑞士卫队”,巴塞尔伯爵提供的由一千名山民组成的军团——照伯爵长子奥登的话来说是这样,后者留着和父亲一模一样的老鼠胡子,尖削的嘴唇很薄,总爱带着副趾高气昂的表情斜眼瞥人。

    “帐篷里的葡萄酒您还满意吗,大人?”奥登阴阳怪气的掐着嗓子说道,听得人泛起满身鸡皮疙瘩,“那是我们父子献给您的礼物,绝对高品质的上勃艮第葡萄酒,修道院五年的窖藏。”

    “哦?我还没尝过,但光听您的描述便能够想象出它甘甜绵柔的味道,谢谢你们父子的良苦用心。”虽然心里鄙视,我表面上还是要装着欣然接受,“比起享受来自天国的琼浆玉液,我倒想先检阅检阅巴塞尔的军队,毕竟我们将要并肩作战,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是很有必要的。”

    奥登愈发谄媚的弯下腰,造作的摆了个“请”的手势:“那是当然,公爵大人,向上帝保证,巴塞尔唯您马首是瞻……”(。。)

第二百九十七章 钩镰枪和投石索() 
巴塞尔的帐篷在整个营地靠近边缘的位置,可能因为他们没有骑士应召,光派来些鞋都穿不上的泥腿子参战,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同其他人打招呼,所以有多远跑多远的躲着,尽量少吸引人群的关注。

    奥登的灰色大帐孤零零的耸立在一片低矮的“蘑菇丛”中,显得鹤立鸡群,刻意与泥腿子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农民们的帐篷——如果那可以被称作帐篷的话,都是在长矛支起的架子搭几根粗树枝,然后体面点的铺上防水的油布,穷酸的胡乱罩着自己的破衣烂衫,再用树叶草棍填补漏雨的缝隙,狭小的空间最多能让身形匀称的成年男子钻进去大半个身子;几顶帐篷中间生着篝火,许多赤膊的农民挨肩坐着,一边烤着湿漉漉的外衣一边吵闹的讨论什么荤话,发出下流的哄笑。

    陪同的奥登明显脸色一黑,让公爵大人看到自己的狼狈使他颜面尽失,没准会令巴塞尔的形象大打折扣,他不动声色的冲侍从努努嘴,后者机灵的驱马过去,扬起鞭子狠狠地抽着全然不知发生何事的农民,破口大骂道:“赶紧起来你们这群猪猡!只配吃狗屎的懒家伙!上帝啊看看你们有多脏!快些快些!大人们来了!”

    吃痛的山民嚎叫着四散跑开,很有几个硬骨头梗着脖子怒目圆睁的盯着狗仗人势的侍从,更有甚者一把抢过对方手中的鞭子,愤愤地丢在地上吐了几口吐沫。欺软怕硬的侍从看到山民们有点压制不住,便骂骂咧咧的退回来,像条被人痛扁的恶犬。灰溜溜的躲到自己主子后面去了。

    这下奥登脸上更挂不住了,巴塞尔的暴民不仅散漫杂乱军容不整,竟然还目无规矩以下犯上!他的身子愤怒的颤抖着,细长眼睛憋足了慑人的火焰,“唰”的一声抽出腰间的长剑,作势就要大开杀戒。

    “算了算了,一群暴民而已。没碍事的,哪还劳烦您亲自动手,这样岂不自降身价?”本来揣着看戏心思的我眼见事情要闹大。连忙拉住怒气值爆棚的伯爵长子,“泥腿子么,都这样,让他们站站队便是了。”

    见我这么说奥登也不好继续发飙。在公爵大人面前搞出人命终究难堪。只得虎着脸吆喝:“混蛋,这位是尊贵的奈梅亨公爵大人,发了慈悲要来看看你们,马上按大小个排队,麻溜的!”

    伯爵继承人的威严比狐假虎威的侍从管用,人家毕竟是个身份高贵的老爷,低贱的农民骨子里还是惧怕贵族的,纷纷听话的找位置站好。我掩住口鼻眯起眼睛透过重重灰尘瞅着两个晕头转向撞作一团的农民。差点没笑出声来,奥登不停尴尬的擦了又擦额头的冷汗。原本底子就糟糕的长脸愈发丑陋。

    折腾半晌山民们终于排好队列,但是那参差不齐的个头仿佛跃动亢奋的心电图,陡然从喜马拉雅山跌入马里亚纳海沟,萌得人哭笑不得,奥登低声汇报:“大人,队伍站好了……请您……检阅。”后一个单词细的快被他吞进嗓子眼,我侧过头宽容的笑笑,示意他不必太过纠结。

    我的目光从一个个或是昂首挺胸或是低眉顺眼的山民身上扫过,算是对这群在后世享有盛誉强悍佣兵的祖先有了粗浅的认识。怎么说呢,大家都处于中世纪落后的生活水平线上,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将将巴巴,交了领主的税赋所余勉强糊口,脸颊营养不良的菜色是难免的,个别骨瘦嶙峋也能够接受,但大多数人长手长脚小腿肌肉健美,可见长期翻山越岭的锻炼裨益很大。

    “很优秀的战士,不错。”我笑呵呵的拍拍奥登的肩膀,后者受宠若惊的哈着腰,有些不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内容,“他们一定熟悉如何在阿尔卑斯的群山中寻找可供大队人马通过的道路,正好对行军有帮助。”

    “那是当然,公爵大人,我敢向上帝保证,再没有谁比他们更擅长爬山了,这群泥腿子敏捷的跟猴子一样!”奥登反应了一会才发现公爵大人是真的对巴塞尔的山民赞赏有加,马上来了精神。

    我满意的点点头,指着被山民拿在手里的古怪兵器问道:“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拿的那是什么?”

    “哦,您问的是那个吗?”奥登招呼一个跟前的山民过来,又喝令浑身散发异味的对方停在几步之外,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回答,“这是农民自己发明的武器,可能因为用着比较顺手吧,反正自古以来他们都使它打仗的。长矛杆是山上的桦木做的,材质不咋的,好在漫山遍野比较常见,制作起来也简单,矛头那一疙瘩铁尖钝得连只老母鸡都捅不死,搞不好是他们家几辈子祖宗传下来的,整块石头磨吧磨吧倒还锋利;至于绑在长矛上的镰刀,那玩意能在捅倒敌人后再将其拖拽到面前杀死,或者勾住骑士的马腿把他撂翻……”说到这他下意识顿了顿,估计以前吃过苦头。

    “长矛绑着镰刀?钩镰枪吗?”我饶有兴致的仔细观察山民手中的武器,锈迹斑斑的短柄镰刀确实连只母鸡都杀不死,更别提上阵对敌了,“装备的确穷酸了点,这样的镰刀能割麦子吗……”

    奥登看我兴致寥寥,生怕刚刚吊起公爵大人的胃口又渐趋平淡,赶忙献宝似的张罗:“他们还有别的小玩意,大人,请再屈尊等待,我让人展示给您欣赏,保证新奇,其他地方是绝对见不到的!”说着,他使眼色示意自己的侍从去操办,后者颠颠的挑了一个肩膀斜挎着布口袋的精瘦山民,小声嘀咕着什么。

    “开始吧!”奥登迫不及待的命令道。侍从弯腰应下,捡起个农民吃饭的破木盘子跑到一百步开外的山坡,将它端正的摆在歪斜的树枝中间,然后远远地挥手表示准备好了,那个背着布口袋的山民解开拴裤子的腰带,用力筋了筋糟烂的布条,我注意到在中间的位置有一小段皮套,磨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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