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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悲催的穿越众,华丽的逆袭()
风很急,像是离弦的箭破空而来的声音,我睁开眼睛,视线中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我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还优雅的皱了一下眉头——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可以闻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烟灰味道……
“兰迪!”一个黑影忽然就出现在我面前,举起一面——呃,盾牌?只听见金属撞击让人牙酸的声音,我眼睁睁的看着挡在离我的鼻子不到一公分距离的钢盾被砸出一个尖锐的凸起。
救了我的那个人像他来的时候那样嗖的一下又不见了,也让我终于有机会近距离的感受我所身处的超现实梦境,乖乖,这也太真实了!
很显然这是一处战场,从厮杀在一起武士的面部特征和装束看,肯定不是中国的,华丽丽的黑森林布景像是某个当红的中世纪题材美剧,那参天的大树,摸上去连树皮的手感都跟真的一样;耳边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马匹的嘶叫,刀剑的碰撞,羽箭极速飞行撕裂空气,临死的人歇斯底里的惨叫,各种命令传递的叫喊声,无不显示出美国电视剧工作者们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以及精益求精的业务追求,怪不得人家连电视剧都拍的比我们好,不服实在是不行。
不过现在问题就出来了,话说我是怎么来到了这里?真人梦想秀?不过虽然我脑袋还有一点迷糊,但是还清晰的记得就在数个小时前,我按部就班的关上电脑洗脸刷牙睡觉,连当日的nba比赛集锦都没看,本打算一梦好长时间,怎料睁开眼就是厮杀生死?这玩笑开大了,因为我已经判断出我现在不是在梦里,皮肤真实的触感暂且不论,我刚刚用腰带上的匕首割了自己的手指!奶奶的,真疼!这是真的!
作为一名跨世纪的五好青年,我清楚的为自己总结出了如下几个结论:第一,我穿越了;第二,我好像真的穿越了;第三,没有第三!我就是穿越了!很好,现在一切都清楚了,我从二十一世纪的2012年成功的通过史蒂芬霍金先生预言过的时间虫洞来到了古代的某个时间,也许是某个平行宇宙,总之,从人们的穿着以及打架的方式来看,至少是在火药被发明出来以前;此地很悲催的不是中国,在相同时期可以具有此等文明程度的,不是伊斯兰世界就是欧洲,很明显,这里是欧洲,并且士兵们没有戴着电影里罗马武士的奇怪头盔,说明时间是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和文艺复兴之前,那么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时代就是中世纪;最后一点很重要,在这场全民的穿越大潮中,我既不是理工学院的高材生,也不是熟知历史的书呆子,很遗憾,我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在中世纪的欧洲毫无用处,于是,我得出了结论:这是尼玛坑爹呢!
不过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伟大精神,我一面庆幸着在我发呆走神的这段时间里,没有哪个绅士想过要袭击我,一面拖着长剑到处寻找着——你以为是敌人?那你就错了——可以装死的地方,死人堆,倒毙的马尸,总之是可以掩藏住我这庞大的身躯就可以。
就在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跑的时候,灵敏的第六感向我提示了危险,在我逃跑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从他身上精美没有沾染血迹的铠甲来看,他要么是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形的高手,要么就是和我一样在逃命的软蛋,我明智的选择了前者,因为他看到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高喊了一声什么劳什子的口号就策马杀了过来。大哥!好歹报一下名号行不?
面对此情此景,我想到了很多,社会主义祖国和谐的生活、母亲做的热气腾腾的打卤面、岛国老湿们**的媚眼、对面公司的前台美女,当然,出现更多的是关于生或者死的思考——哎呀,我跑得没有马快,这次真是死定啦!
眨眼间,策马的骑士已经离我不到五步的距离,他平端长剑上冷冽的锋芒已经刺入我的毛囊深处,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在以后平淡的生活中我屡屡回忆起这个冷战,它教会了我很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让我记得我还活着。
豁出去了!说时迟那时快,我矫健的低下身子,抽出刚刚割破手指让我明白自己不在梦中的匕首,使出吃奶的劲狠狠地刺入战马的胸膛——如果我捅的那个位置是胸膛的话,我高中的生物一直很烂,要不也不会去学文科。那匹看起来很嚣张的骏马发出一声耳不忍闻的哀鸣,在我的面前人立起来,长大的鼻孔贪婪的吸了最后一口空气,然后轰然倒下。
我就知道,命运是不会放弃我的,因为我手上有九个斗,从小大家都说我的命好,现在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面前,那名衣甲华丽的骑士由于过于沉重的铠甲羁绊来不及脱身,被压在了死去的战马身下,此刻正惨惨的嚎叫着,似乎是摔断了几根肋骨。
“兰迪!”感谢这位老兄,从出场开始就一直不停的叫着这个名字,让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你冲的太靠前了,敌人的骑士随时有可能包围我们的侧翼!”
这位老兄说话间跑到我身边,善意的提醒我,顺便看了一眼倒在我面前的骑士,然后我就听见了一声比杀猪还要难听的惊呼:“这是特里尔伯爵!”
“啥玩意?”我有点懵懂,不过懵懂的是我怎么神奇的听懂了他说的外语,看来我还是获得了穿越众们的一项被动技能——自来熟。
“我们赶快把他挪出来,敌人的骑士很快就要来了,不过只要我们手里有这张王牌,这场战争就已经结束了。”说着,他就拉着我费力的挪开战马的尸体,背着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伯爵老爷离开了战场——谢天谢地,终于离开了!
战事算是告一段落,此刻的我正站在一顶行军大帐中,看着眼前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家伙滔滔不绝的在和被我俘虏的伯爵老爷辩论,或者是吵架?总之,伯爵老爷看起来很沮丧,最后垂头丧气的在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字母的羊皮纸上签下了名字,随之帐篷里的骑士们都抽出长剑指天欢呼,那兴奋劲好像是刚看完一本道的最新电影,老家伙冲我挥挥手,那架势好像是要表扬我。
“勇者兰迪,你这头最好战的狮子,本来我以为战争还要再继续一段时间,想不到你竟然捉住了特里尔伯爵,做得好!”老家伙很熟络似的捶着我的肩膀,那手劲根本不像是他脸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么苍老,“为了奖励你的勇敢,我决定把科尔伦的小城堡封给你做新的采邑,另外,你有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希望你继续效忠伟大的阿登伯爵家族!”
在众人热切的眼神注视下我隆重的行了一个电影里常见的骑士礼节,转身出了大帐。外面残阳如血,营地里疲劳的士兵还在擦拭着自己的武器,我咬了咬嘴唇,向着这个未知的时代——狠狠地做了一个鬼脸!
第二章 基督纪元997年()
在班师回朝的路上(暂且这么中国式的叫着),我的好朋友(据他指天发誓信誓旦旦的说是)泽雷,一名拥有五十名农奴的骑士跟我说,这场阿登伯爵和特里尔伯爵因为一头牛而爆发的战争(原因就是这么的华丽丽),双方总共投入了麾下所有的武装力量,甚至是农奴们拼凑的镰刀草叉军,你来我往的厮杀了三十九天,眼看着就要延长今年的军役时间,拜英武的我所赐,本来落于下风的阿登伯爵**丝逆袭(貌似应该是高老富的反击),特里尔伯爵被俘并签署停战协定,战争终告结束。
“今年的军役只剩下最后一天了,只要去伯爵的城堡扛一天长枪就算是完事了,剩下的时间可以安心的经营自己的采邑了。”泽雷在马背上伸了个懒腰,“不过话说回来,你的运气真好,据说当时特里尔伯爵被乱军冲散,与自己的卫队分开落单,这才便宜了你,科尔伦的采邑啊!”
“怎么?”我不放心的回头看着帮我驮运战利品的侍从,后者咧开没有门牙的丑陋大嘴对我谄媚的微笑,“那里很好么?”
泽雷瞪着眼睛看着我,似乎是不认识这个所谓的至交好友:“你发誓你不是在玩弄我,科尔伦的领地不是你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吗?那里有两百个农奴,足够你再养活一个骑士了!”
我若有所思的听着泽雷说话,心里却在不停地盘算着: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实在是太坑爹了,虽然看起来我是一个蛮受重用的有身份的骑士,可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必须找到方法回到我的时代去,要不想办法先回到同时代的中国,小说里的修真者都很牛掰的样子,随便弄个传送阵什么的就把我送回去了,不过,我必须先知道今年是哪一年。
“那个,泽雷啊,我脑子因为刚刚挑选战利品,到现在都还是晕乎乎的,今年是哪一年啊?”我扶着沉重的头盔,那玩意害得我颈椎都快要断了。
“基督纪元997年。”
“公元997?”我脑袋这回真的迷糊了,深恨自己当时上学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好好的学习历史知识,就是因为教历史的是个老头子而天天逃课,要是说1997年也许我还能为你深情的演唱一首《东方之珠》,可是这挨千刀的997年到底是什么时代?“呃……我们的,皇帝陛下还……好吗?”
“愿上帝赐福于伟大的皇帝陛下!”泽雷忽然神经质的抚着胸口怪叫起来,吓得他的战马也吃惊的打了个响鼻。
“那么……他……是谁?”我心虚的追问,并且尽量装出一副平静的模样,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
“你现在真的是在嘲弄我,作为一名骄傲的骑士,我完全有理由向你发出挑战以挽回我被践踏的名誉;不过作为你的好朋友,我不能这样做,只能把你当作一个精神病人,确切的说,是一个被战利品晃瞎了双眼的贪财鬼。”泽雷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好像我干了一件多么龌龊的事情。
看来这么问下去是不行了,必须走曲线救国的道路,“哈哈,对不起啦,我只是开个玩笑,如有冒犯,向你道歉我的朋友,我怎么会忘记我们伟大的皇帝陛下呢?”我干干的笑着,脑海里不停地思索着新的话题,“那么……俄罗斯的蒙古人怎么样了?”
这下子真的捅了大娄子,至少泽雷是真的不理我了,他抓狂的表情纠结的像是狗不理包子上的十八个大花褶:“俄罗斯?蒙古?你不会是中了巫师的法术吧?这些奇怪的名字是从哪里听来的?”
“啊哈哈……”我只能继续干笑着,心中已经把学生时代游手好闲的自己数落的抬不起头来,果然忘记历史就是背叛历史啊,忘记历史就是活脱脱的找死啊!“你知道我的,一兴奋就爱说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点正经的,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自己的采邑去?”
“等我们回到伯爵的城堡,得到特里尔送来的赎金,就可以解甲归田了。”说完,泽雷撂下话不投机的我,头也不回的逃开了。
好吧,现实是,我在欧洲中世纪的某一个时期,公元997年,遗憾的是我不知道这一年发生过什么大事,也不知道同时期的中国是什么朝代,不过貌似征服者成吉思汗还没有开始他的霸业,也就是说没有火药没有指南针没有印刷术,骑士阶级的统治还能继续下去;我们的国家有一个皇帝,这在西方的历史上并不多见,我记得英国啦法国啦什么的都是国王,这么说来我可能是在中世纪的德国,那时候好像是有一个什么神圣罗马帝国之类的,也许我在拜占庭?不过没看到游戏里罗马的鹰旗啊,到处都是些奇形怪状五颜六色飞禽走兽的条条线线旗……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过程中,我们的队伍慢慢的接近此行的终点——伯爵城堡。说实话,等到我真正站在一座真实的石砌城堡面前时,我对于这个时代真是无比的赞叹——这些人是怎么在这样一座冷冰冰的石头屋子里过冬的?全是打不死的小强啊!城堡周围散落着连中国农村露天厕所都不如的低矮房屋,几个扛着草叉獐头鼠面的农民怯生生的躲在角落里,那后现代落拓的造型,好像《哈利波特》里面的家养小精灵,混着不知道是什么排泄物的泥泞道路,我生怕战马一蹄子踏进去就会被泥浆吞掉;城堡里面更是一塌糊涂,满地的鸡鸭猪狗完全不顾交通规则的四下乱窜,露天铁匠炉边上有两个肌肉虬结的壮汉正在敲打着一块烧红的铁块,那工艺粗糙的连我们家楼下掌鞋的张大爷都不如,更可笑的是几个躲在城堡窗口前偷窥的贵族小姐(我觉得是),她们鬼斧神工的面容让我开始觉得凤姐其实也不是那么不能亲近——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坑爹的时代!
虽然我自认为是一个宅男,可是正在让我亲吻他手背的伯爵大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体味,比我半个月不出门刷魔兽副本时身上的味道还要让人反胃,即使他喷了浓浓的香水,不过那只能让他身上的味道更恶心,更何况他身后角落里深情款款向我抛媚眼的神兽贵族小姐!老天,如果你现在就在我面前的话,我恨不得把你大卸八块,还有那些电影导演,你们真应该来实地采风一下,这就是电影里剑与火忠诚与荣耀的中世纪,我宁可活在万恶的旧社会!
剩下的宴会和狂欢我已经记不清都发生过什么了,因为我一直在躲避各种膀大腰圆奇形怪状的发情期雌性动物的捕杀,我生怕她们会趁我不注意把我一棒子打晕然后拖入野地苟合,话说我的穿越人物就这么帅吗?
整个晚上我都躲在鼾声如雷的泽雷骑士身后瑟瑟发抖,我开始想念高中时给我写过情书的隔壁班小胖,如果知道会有今天,我情愿当时就献出我华丽丽的青春,省得留到这里被活生生的糟蹋!
睡梦中的泽雷翻了个身,嘴里面含糊不清的嘟囔着:“兰迪你个交了好运的**,那么多**的贵族小姐,尽情的播种去吧……”
屈辱的我在内心深处泣血呼唤:我要回家!
第三章 现实一闷棍打得还真通透()
说实话,我之所以这么迫切的想要离开伯爵城堡,希望躲开那些不可远观也不可亵玩的贵族小姐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的封地里有一座城堡这件事情像运动过后的红牛一样兴奋了我的神经——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想要甲胄齐整的站在城堡塔尖上睥睨天下,只是急切的想看看有没有可能在城堡里安上暖气,我很怀疑在没有棉花内芯、没有羽绒被中世纪,那些用来聊以取暖的兽皮的战斗力……
回家的旅程就像在乡村郊游,不过这一路上的景致并没有赏心悦目的麦浪滚滚,也没有鸡犬相闻的升平盛世,有的只是碗口粗的大树,和大树,和大树。
作为一名光荣的穿越众,我深信冥冥之中操纵命运的那只大手没有那么贱,肯定会给我安排一些穿越小说里常见的福利,比如我一出场就搞定了对方的重要人物,小小的发了笔横财就是明证,剩下的事情自然会水到渠成,美女啦奇遇啦权位啦,没准还能混个皇帝当当。不过这些诛心之论可不能对跟在我后面赶小毛驴的傻乎乎侍从说,从他不健全发育的五官来看,智商绝对在七十以下,文化程度最多是村立小学二年级毕业。
“那个……那个谁!”我摆出一副领导下乡视察颐指气使的欠揍表情指了指傻大个,示意他走快点到我的身边来,“你叫什么来着?跟了我多久了?”
傻大个似乎比泽雷灵光一点,并没有惊讶于我的健忘,毕恭毕敬的回答,尖尖的鼻子都快要埋到毛驴的身体里去了,谦卑的让我都不好意思了:“老爷,您看您日理万机的,小的的贱名哪能入了您的耳?小的叫汉斯。”
“汉斯?”合着后来满中国的金汉斯都是用的你的尊讳啊?我夸张的长大了嘴巴,“你已经服侍我很久了吧?”
“我只是您的随从,并不是骑士侍从,我的父亲是您采邑的铁匠。”农村孩子汉斯充分的显示出自己憨厚的本性,一五一十的回答我。
我松了松皮带,那玩意勒的我胯骨特别难受:“老爷考考你,你要是都能答上来,我就提升你做侍从,怎么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直是我亲和力的最好体现。
汉斯明显被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晕了,其实在后来当我知道自己许下了一个多么伟大的承诺之后,不可避免的后悔了。只见他泣不成声的连连向我点头哈腰,像极了脸上贴块狗皮膏药的翻译官:“赞美您好心的老爷!”
我在脑海中飞快的整理了一下思路,处理速度堪比四核电脑:“我们的皇帝陛下是谁?”
“伟大的奥托三世皇帝陛下!”汉斯一本正经的回答我。
很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