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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武再临-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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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换,沈长泽出现在画面中。

“关于龙血族要着重介绍四个人,这四个人就是龙血族的核心。这个大家昨天都见过了,所谓的纯血龙血人沈长泽,同时还是火自然力进化人,本身条件非常优越,如果是在文明时代,单打独斗没有人会是一个纯血龙血人的对手。龙血人这个物种,身体素质是人类的几十倍,身上的鳞片可以防御普通子弹,他们的血液是强酸,受伤之后有自愈能力,血纯度超过百分之五十到六十,翅膀就可以飞行,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种族,在文明时代,作为国家的秘密生物武器,一直在执行着最艰巨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他们等于在文明时代就已经变异了,现在在基因改造的基础上,部分龙血人又有了变异能力,尤其是这个沈长泽,战斗力非凡,本身从小就接受专业化训练,参加过很多实战,是一个几乎无可挑剔的战士。”

庄尧喝了口水,继续道:“这个人,单鸣,他的养父。是一个没有变异的普通人,但是战斗力却在很多变异人之上,因为在文明时代,他是一个雇佣兵,是国际一流佣兵组织‘游隼’的一级战斗员,擅长所有冷热兵器,精于格斗,有无数丰富的实战经验,常年枪不离身。他在沈长泽五岁的时候将其收养,沈长泽最大的弱点就是这个男人,只要是单鸣决定的事,沈长泽几乎都不会反对,龙血族的真正首领,应该是这个男人。”

画面再次变化,“唐汀之,你们都熟悉了,脑域进化人,龙血实验第一负责人,和龙血人有很深的渊源,虽然表面上是国家科学院六区的主任,但实际上他的大部分研究都还是围绕龙血人的,是龙血族的军师。”

“这个人,艾尔·莫瑞,是‘游隼’的老大,和唐汀之是夫妻,和单鸣是义兄弟,龙血纯度仅在沈长泽之下,而且目前出现了返祖进化的端倪,血浓度在提高,也是个战斗经验极其丰富的雇佣兵,龙血族里除了龙血人之外,就是他带来的那些强悍的雇佣兵,都是一群就算没变异也比很多变异人厉害的角色。所以龙血族虽然在四大帮派里人数最少,但是实力依然让人不敢小瞧。”

丛夏听得大气都不敢喘,“这个……听上去也太厉害了。”

庄尧道:“吓傻了?”

“呃,没有,只是……”

庄尧轻笑道:“听上去确实很厉害,不过我们团队的配置可是在他们之上,无论多强大的队伍,都没有你丛夏。”

丛夏苦笑道:“你太看得起我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难道你以为我会夸奖你?是因为有你在,成天壁才能比这些听上去厉害非凡的人都超前一大步。元素化是一个里程碑似的进化,现在只有成天壁一个人掌握了这一点,而且是安全的掌握,其他几个自然力进化人,靠着傀儡玉进化到现在,身体里不知道充满了多少不安定因素,他们能否顺利通过二阶,都要看运气,他们和成天壁之间的差距,是整整一年的修炼。而且,若是论武器操作、格斗、实战经验,成天壁和那群雇佣兵没差别,所以,你有什么可害怕的。”庄尧自信地说:“我们才是最强的队伍。”

邓逍帮腔道:“就是,我们才是最强的。丛哥,你怎么听着几个人就吓着了,他们跟六百米的松树怎么比啊,胆子放大一点儿。”

丛夏摸了摸脑袋,“嗯,我的问题,我该更自信一点。”

“目前来说,我们应该高兴,至少跟我们进大雁塔的是一些有实力的家伙,增加了我们的生存概率。”

柳丰羽叹了口气,“不知道你们会拿出怎么样的方案来,我希望是不那么恶心的。”

庄尧道:“你会习惯的。”他把翻页笔划到了桌子的另一面,“剩下的都是各大帮派的骨干人员,还有一些军方的高层,可看可不看,你们想看就自己看吧,成天壁跟我去实验室,我帮你弄一套训练设备,躲避雷击的。”

丛夏也站了起来,“我昨晚上从古玉里整理了一些资料,是关于防具的,我想试试改进你上次提到的那种变异棉花。”

“好,一起来吧。”

柳丰羽对唐雁丘道:“你陪我去买衣服吧,我给他们几个人也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免得各个穿得跟土鳖进城似的,让人看笑话。”

唐雁丘无奈地起身。

邓逍左顾右盼,看大家都有事,“哎,那我去找阿布玩儿吧。”

庄尧转头瞪了他一眼,“玩儿个屁,修炼,就你进度最慢。”

邓逍郁闷道:“我去看阿布,然后修炼,总行了吧。”

丛夏嘱咐道:“小邓,不要吃阿布的鱼,熟的也不能吃。”

邓逍大叫道:“我不会的,我现在天天都能吃饱。”

丛夏不太信任地看了他一眼,众人纷纷去忙自己的事了。

131、末世之谜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庄尧和成天壁已经不吃不喝地修炼了大半天;初有成果。

丛夏也反复地根据庄尧提供给他的图纸;改进那种变异棉花;邓逍变身之后衣不遮体是个大问题;尤其是冬天的时候;低温对他的威胁非常大,而且;庄尧和丛夏都寄望于这种棉花能成为他们的一道软盔甲;至少在被他用能量改造之后,抵挡普通子弹不成问题。

在失败了二十多次之后;丛夏也感到累了;但是这大半天并非没有成果;他现在对能量的微控制已经越来越精准,给人疗伤的时候,能量浪费减少了40%,他觉得只要自己再尝试几次,应该能让这棉花达到令他们满意的效果。

这个时候,丛夏的手机响了。

他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尽管庄尧给了他们每人一个手机,但是也叮嘱过他们没有紧急情况不要用,当丛夏意识到铃声是从他衣服里响起的时候,他赶紧掏出了手机,庄尧和成天壁就在旁边,也意外地看着他。

丛夏皱眉道:“难道是小邓?”他按下通话键,“喂?”不知道怎么的,他竟然有些紧张和兴奋,他高中的时候第一次拥有一部手机,都没现在激动。

“是丛夏吗?”电话那头传来一道优雅动听的男声。

丛夏愣了愣,“郡、郡王吗?”这个声音,似乎是姚潜江的……

“你还记得,不错。”

庄尧和成天壁对视了一眼,眼中都有些疑虑。

“郡王的声音我当然没忘,不过,我这号码你怎么会知道呢?”

“北京城里使用手机的人还不超过一百个,很容易查到。”

“哦,不知道郡王找我有什么事?伤口有反复吗?”

“不是,我现在很好,只是想问问你,宴会你会来吗?”

丛夏道:“现在还没商定,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去。”

姚潜江低笑了两声,“很谨慎嘛,我不知道你到北京之后,谁给你灌输了什么,但你完全没必要怕我,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丛夏干笑道:“我对郡王只有敬畏。”

“我期待你能来,上次我情绪不太稳定,还没好好跟你道谢,我也很想见见你的同伴们。”

“郡王不用客气。”

“丛夏,后天见。”

挂上电话后,丛夏朝着庄尧和成天壁耸耸肩,“没说什么要紧的,就是问我后天去不去。”

庄尧笑道:“看来他对你念念不忘啊,也难怪,你的能力可是所有人都想要的。”

丛夏道:“本来我们是打算去的,可是他这么一通电话,我反而有点担心他这个宴会是不是别有用心,九江郡也不是没有绑架的前科。”

成天壁道:“不用怕,就算他别有用心,也不会在宴会上动手。”不知道怎么的,姚潜江这一通莫名其妙的电话让他不太舒服。

这时候,实验室的内线电话响了,庄尧接起电话,“喂?嗯。”他皱了皱眉头,“好吧。”

“怎么了?”

庄尧撇了撇嘴,“小王打电话来,说柳丰羽带了个造型是团队来,要给我们做衣服,现在就要过去。”

丛夏笑道:“小唐肯定要撑不住了,咱们过去吧。”

三人走出实验室,等了一会儿,小王就开始电力车过来了,“柳先生带着人在外区的会客室等着呢。”

他们上了车,被小王载着开往外区。

一进屋,邓逍也早已经到了,屋子里占了好几个人,宠物美容院的店主,那个蝴蝶异种人阿清也在。

柳丰羽一见到他们,就兴奋地说:“看看咱们唐大侠,帅不帅!”

唐雁丘穿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服,他本就身高腿长、体型极好,面料考究的衣服套在他身上,简直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再配上那张俊逸非凡的面孔,让唐雁丘看上去真是光彩夺目。

唐雁丘自己却相当别扭地低着头,似乎很不能忍受现在的形象,耳根都有些发红。

邓逍一拍桌子,“帅爆了,柳哥,你真是会挑衣服,不过主要还是咱们唐哥本身就又帅身材又好。”

唐雁丘低声道:“我能换下来了吗。”

柳丰羽道:“不能,你就这么穿着了,我拜托你一个24岁的年轻人给自己换个颜色吧,除了黑的世界上还有别的色彩。”

唐雁丘叹了口气。

柳丰羽捏着他的下巴他的脸抬了起来,“让你换个衣服有这么难受吗?”

唐雁丘刻板地说:“男人不该在外表上浪费时间。”

“你哪个年代的你,刚出土啊。”柳丰羽给他整了整领子,满意地看着他,“这样好。”

阿清凑了过来,笑嘻嘻地说:“帅哥,男人打扮打扮没什么不好,自己看着舒服,别人也赏心悦目嘛。”

“阿清,你怎么会在这里?”小王意外地说。

阿清道:“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啊?”

“啊?干什么的?”

“我以前是给人做造型的,不是宠物。”阿青得意地说。

“真看不出来。”

“有什么看不出来的,这些人都是我以前的朋友,你们宴会的服装和造型就交给我吧。”阿清看了看几人,“你们的头发全都要修,今天就剪头发,然后量一下身体,后天我们把衣服做好带过来,再给你们做头发。”

丛夏指着墙壁角落里堆的一大排购物袋,“柳哥,这都是你买的吗?”

柳丰羽兴奋地说:“是啊,虽然衣服什么的都是以前的款式了,但是都还不错,品种也挺全的,我买了一天才花了三千多,这么多东西如果放在以前,后边得再加两个零。”他拿过一个袋子,塞进丛夏怀里,“来小夏,这个是给你的。”

“哦?”丛夏笑道:“柳哥给我买什么了?”他说着就把袋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柳丰羽笑眯眯地看着他。

丛夏刚把衣服拽出口袋,立刻就觉得不对劲儿,艳红色的……蕾丝……?!他猛地把衣服塞了进去,瞪大眼睛看着柳丰羽。

柳丰羽朝他飞了个吻,“回去再看,不用谢我。”他抱起一个大的购物袋,又递给了成天壁,“来来,你的。”

成天壁低头看了看,里面有很多包装袋,重量还不轻,“这里面是什么?”

柳丰羽暧昧地一笑,“都是好东西。”

他给所有人都买了东西,五花八门的什么都用,看来能够再一次体会购物的快感,对他来说是天堂般的享受。

阿清带来的几个人开始给他们修剪头发。之前除了柳丰羽之外,其他人的头发都是丛夏在剪,虽然也不算难看,但是全都参差不齐。

剪完头发后,他们一一给几人量了身体。虽然现在除了军工项目,所有的工业生产都几乎停止了,但文明时代留下来的加工产物还数不胜数,举凡布料、原材料这类东西,只要保存得当,还足够用很久,只不过,这些高于温饱之上的奢侈品,已经成了普通人享用不到的东西。

阿清走后,丛夏问道:“阿布这两天怎么样?”

“吃得好睡得好,好像胖了一点儿,毛也长了不少。”

庄尧道:“去看看它吧。”

众人一起往阿布呆的地方走去。

他们刚进庭院,阿布就跑了过来,果然如邓逍所说,它的毛长了一些,已经基本能遮盖住皮肤了,照这个进度生长,再过几天就不难看了,阿布自己肯定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也不再缩在窝里面,在院子里上蹿下跳、跑来跑去。

几人陪阿布玩儿了一会儿,就坐在它身上休息了起来。

柳丰羽神秘地笑道:“我也给阿布准备了礼物,后天就让它送我们去宴会吧。”

“好哇,什么车都没有阿布坐着舒服又威风。”

庄尧摸着阿布的脑袋,“阿布,你去吗?”

阿布“喵”了一声,尾巴扫过众人几人的腰。

庄尧道:“它说去,到时候让阿布把剩下的鱼打包背回来。”

柳丰羽“啧”了一声,“连吃还带打包,你们能不能像样点儿,不怕人看笑话。”

邓逍满不在乎地说:“笑话就笑话呗,吃进肚子里的才是实在的。”

唐雁丘道:“说些正经的吧,我们今天上街,看到了不少新鲜的东西。”

“哦,比如?”

“市中心大部分的营业场所,都是这四大帮派开的,尤其以九江郡和奉岚会控制的最多,大部分都是跟食物有关的。还有不少能量回收站,就跟银行似的,任何人都可以去那里卖自己弄来的能量。”

“不是说那个能量吸盘一般人得不到吗。”

“是的,所以去能量回收站贩卖能量的,都是有吸盘的人,我们打听了,这些直接去能量回收站贩卖能量的,下面还有好几个产业链。”

“说来听听。”

唐雁丘道:“目前能量储存库里的能量,大部分还是来自于变异动植物的尸体,人类的也有,但是因为变异人并不好杀,所以只占少部分。大部分变异植物是没有攻击性的,只是长得比较大,不过,没有攻击性的这部分植物,一是能量非常少,二是并不好获取能量,因为这部分植物非常难杀死,比如一株长到几十米高的草本植物,它的根系抓地几十米,把它连根掘起所耗费的功夫,还不如去捕一头牛,具有攻击型的植物就更不用说了,收益完全跟付出不成正比。因此,要吸取植物能量,只能靠数量堆积,这个活儿虽然又累收益又少,却是最多人干的,因为安全,普通人就可以做,所以城里大部分的普通人,为了换取更多的粮食,每天都会去城外拉回大批的植物,一个成年人,一天的劳动所得也就是一两块钱。获取能量的主要途径,还是在猎杀变异动物上,为了猎杀变异动物,就衍生出了很多行业,比如,寻找猎物的人,大多为动物异种人或者嗅觉变异人,这部分人找到猎物后,要抽去15%的收益,而负责猎杀的人,要抽去30%,负责运输的,抽去5%,而剩下的50%以及动物的尸体,都归拥有能量吸盘的人所有。”

丛夏感叹道:“这可真是暴利啊。”

柳丰羽道:“确实是暴利,如果没有能量吸盘,他们打猎来的动物只能当肉吃,价值可比吸取能量要少多了,因此拥有能量吸盘的人,不仅能什么都不用做就获得一半的收益,还能把动物的尸体卖了,转手再赚一比,这些能量吸盘,全都掌握在变异人组织手里,抽去50%利润的一般都是四大帮派的人,其他零散的小帮派抽的少一些,比如40%,但是他们没有保障,有时候碰上黑心的,吸取完能量不给钱也时有发生,所以经济命脉还是掌握在这几个大帮派手里,尤其是九江郡和奉岚会。”

庄尧道:“其实最会敛财的还是军队和科学院,科学院回收能量盒后,加工成能够被变异人直接注射的液体,价格翻了一倍,再转卖给这些大帮派,总之,底层人是被压榨得最狠的。不过这也很合理,军队和科学院要养活北京一百多万人口,每天向全市发放口粮,维持每两天一小时的水供应,冬天还要准备御寒衣物,还要筹备各种研究经费,复兴制造业,想办法创造更多工作机会,这就等于重新建立一个国家,处处都要用钱,没有能力做贡献的普通人,只能领取最低限度的救济粮,这个现状几年之内都不会改变。”

丛夏道:“上次曹司令给了我们不少钱,不过最近我们花的很快,过段时间也得去卖一些能量换钱了。”

庄尧道:“财务这方面以后我来管吧,所有变异人组织都意识到了经济力量的重要性,我们也必须建立起自己的产业,等从西安回来之后,我们发展一些经营项目,最好是跟种植和制造业有关的,能给我们自己也提供便利。”

柳丰羽道:“我大学学过财务,不如我来管。”

所有人都瞪着他。

“干嘛,不相信啊。”

丛夏摇了摇头,“柳哥,你这么能花钱,怎么能好意思管财务呢。”

“哼,能花才能赚呢,我告诉你们,以前就像这样跟我坐在一起吃顿饭,没个几百万我都不会来。”

庄尧讽刺道:“可惜现在靠脸换不来能量。”

“你什么意思你,我内外兼修……”

几人说说闹闹,不知不觉月亮爬上了墨蓝的天空,离九江郡的宴会,只剩下一天的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龙血族这几个人的问题,大家最近争论比较激烈,一开始构思这个文的时候,就已经打算把让养父里的人物在这文里出现,第一是因为很喜欢他们嘛,很想再写他们,但是又不适合写续集,第二是因为这个末世背景很适合这群有强大武力值的人,龙血人具备的奇幻色彩也跟着文相匹配。当然,老千承认也是希望能借着养父的人气拉一些老读者过来~

关于喧宾夺主的问题,我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老千分得清这文的主配角问题啦,现在龙血族的关注度比较高,也是因为这里很多老千的老读者都看过养父,看到他们出来比较激动,如果我真的想让龙血族遮挡主角光辉,就不会让他们50W字才出现啦。当然,也绝对不会有旧爱衬托新欢神马的,这文里没有绝对最强大的,老千不会写一个全世界第一的主角,我觉得没有敌人、和没有尝过失败的主角是很没意思的,成天壁永远不会成为最强者,但他一定会是最强的那几个人之一,同样的,龙宝也不会是最强的,这个绚烂的世界有数不清的强敌,后期他们会遭遇很多失败和挫折,这样才能越来越强大。

我知道很多童鞋现在出现了抵触情绪,有的觉得龙血族设定太强大抢主角风头,有的又觉得贬低了龙血族的实力,老千的感觉就是。。。。。娶了好几房小老婆现在在争风吃醋→_→ 但是你们都是爱我的我知道啦~

大家放宽心,没看过养父的就把龙血族当全新角色看,如果你们忽略他们是老千文以前的主角,就会发现他们的存在跟姚潜江啊大松树之类的差不多,都是强大的、非敌非友的变异者

132、末世之谜

晚上回去休息;丛夏和成天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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