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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繁木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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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绵长的叹息传出,阿花所有紧张的情绪顷刻松散开来,她的筛糠的手指头,无力的垂落到脑袋左侧,痉挛一般抠住了冰凉凉的瓷枕一角儿。

    穆公子的手心和手指,触碰到的,不是预料之中的肤如凝脂的剥皮煮鸡蛋。

    而是湿湿的黏黏的,无数不规则的凸起和洼谷……

    除了两只眼睛的地界是正常的,无数根眼睫毛在他的手指下颤栗,热热的液体汩汩的流淌,烫到了少年的心里。

    穆柯的眼罩没有被解除,满心的惊悸还没问询出口,脑门儿上就是一凉、一痛,身子歪歪斜斜的,倒了下去。

    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室内香气已淡,牡丹姑娘慵慵懒懒蜷在他腋下,还在沉睡之中。

    摸摸脑门儿,“嘶——”,有一个鼓包儿,还伴随着轻微的刺痛。

    那么,昨夜里纷纷乱乱的记忆,是真的了?

    穆柯的大手,探入牡丹的后背,丝缎一般的滑爽。

    一张脸,更是精致的没有一点儿瑕疵。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公子别闹,侍候了你一整晚,身上一点儿劲儿都提不起来了……”。俏牡丹嘟着嘴抱怨一声,继续闭着眼睛要追随周公。

    “可是我昨夜……,牡丹,我脑袋上的包儿是谁打的?”

    “哎呦喂我的公子,在清水县这地界,谁敢动您一根手指头?”

    俏牡丹懒洋洋微睁了眼,眼角眉梢儿都是掩不住的春意。

    “是您昨夜里太忘情,蒙着眼睛勇猛的很呢,结果,不小心,脑袋磕到我的瓷枕角儿上了,奴家给您上药,您又睡香了……”。

    牡丹姑娘的解释合情合理,穆柯皱皱眉头,不说话了。

    可是手心处那份疙疙瘩瘩的触感明明很清晰。

    前几日那个自荐枕席要求做通房丫头的“肥白大萝卜”,在思绪里一闪而过。

第九章 后果

    已经倾家荡产,松垮垮皱巴巴披挂着嫩绿衣袍的“肥白萝卜”,终于在子夜前摸回了家门。

    李氏娘的惊呼就像飘在云里雾里,同样心急如焚游荡在外寻找阿花的冯家爹和大壮,是如何把傻闺女扛起来放到床上的,更是不记得了,阿花全身抖如筛糠,满脑门子都是热汗冷汗交替,紧闭着眼睛,脖颈儿上青红的印迹簇新……

    任性,总要付出代价的,即便很可能这代价付出的并不值得。

    裁缝铺子的后院,暗淡的灯火整整燃烧了一夜。

    第二日、第三日,冯家成衣铺的木门始终紧闭,惯常到姥家帮忙杀猪的冯大壮也没出院子一步,李氏娘流完了这辈子所有的眼泪,冯家爹叹完了这一生所有的闷气,彪悍的大壮,把院子里所有的木头都劈成了烧火用的小木条儿。

    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睡醒一大觉儿的阿花闺女,嘴巴闭的跟遇到危险的蚌似的,不吭声不解释,随便你骂任凭你打,反正,家里能拿出去的银子都回不来了,黄花大闺女也明晃晃的湿了身。

    阿花这几年活的卑微,性子却愈发的执拗,母亲的泪眼没办法开启闺女的唇舌,那个男人的名字,她宁可不吃不喝也不往外吐。

    能吐什么呢?也不是没努力过,穆柯根本就对她半点兴趣也无,自荐枕席要做个没名没分的通房丫头他都不屑。

    “死丫头啊,你以后可怎么再嫁人?”

    阿花垂着头不搭腔儿,自从满脸的痘痘儿开花儿结果儿,姑娘家家的那颗盼嫁的心就越发的淡了,到如今,也没觉出局势比湿身之前更差。

    冯大壮手头儿已经找不到可以公然毁坏掉的东西了,于是改成跺脚,跺一下脚咬一下牙,最后狠狠的蹲下身子,双手扯着脑后的头发道:“别逼妹妹了!以后没法儿嫁人,我养着她!”

    “傻儿子!”李氏娘再次眼泪汪汪的:“娘不是想逼你妹子,娘是思量着有没有可能找到那人,把你妹妹嫁了,既是死活不说,娘也懂了,这必是嫁不了的人家,那就权当是被狗咬了,娘再不问了”。

    其实,李氏娘心底里更多的猜想是,自家傻闺女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是被谁家的儿郎占了便宜去……

    阿花木呆呆的眼珠子瞬间亮了一下。

    “可是——”,李氏娘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头点上了阿花的脑门儿,一字一顿,嘶哑却清晰。

    “阿花你听好了,以后,你在家当个老闺女也好,又或许能再碰上个正经人家出嫁也好,做填房也没有关系,只一样,娘不许你往那下坡路上再走,不好好思谋着勤快些过日子,琢磨给富户公子哥儿做妾做通房丫头,或者自甘下贱没名没分就……绝对不行!你要是敢有那下作的想法儿,娘直接打死你!”

    老实又木讷的冯家爹,几天内白了半个脑袋的头发,听媳妇落下重锤把处理意见亮出来了,自己搓搓脸,背着手转到铺面去卸门板。

    冯大壮还担心吓到了妹妹,拽了母亲的袖子低声道:“娘说的啥话?咱家的日子不是过不下去,阿花怎么会喜欢去给人做妾让人家糟践?娘放心,以后,有我一口饭,一准儿有妹妹一口汤。”

    自从醒来就没再掉过眼泪疙瘩的阿花,在这一刻终于崩溃,抱住母亲的胳膊“哇哇”大哭起来。

    她这几天也实在难过,作下这么大的祸事,身上和心里都受煎熬,还得强忍着承受。

    不作,不死。

    作了,便受着吧。

    卧房内剩下母女两个,当娘的心再软也还有话要交待。

    “阿花,出了这种事,主要怪娘,平日里没跟你讲过这其中的利害,反而——还催你多到外面散散心……,算了,不说那些,还有一样,娘不能当着你哥的面说。”

    阿花低声啜泣着,抬起了头。

    李氏娘伸手拢拢傻闺女的一脑袋乱头发,眼睛却看向了下面。

    “万一,你肚子里……有了啥动静,你既然嫁不了人,便不能留。”

    阿花的瞳孔骤然放大了似的,身子也是一抖。

    “你只注意着葵水,是不是按原先的日子来,若是来了,便最好。”

    李氏娘的背影沉重,几天的时间,娘儿两个都得掉上几斤肉。

    这件事,好像已经翻篇儿了,冯家的日子照旧忙碌着,阿花不再往外跑,安心跟着亲娘憋后院里做针线,兼拾掇一家人的餐饭。

    原本,阿花的任性胡作,是为了脸上的痘包儿消火的,可是作完了,却完全忘记了每日去关注去抚触那张沟壑与山峦密布的脸。

第十章 破釜沉舟

    可是该来的,还是躲不过。

    任性妄为的后果,就是李氏娘最担心的一部分,阿花的葵水,果真,没有如约而至。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

    心急如焚的傻闺女,这一次是真害怕了。

    虽然装的很是那么一回事儿,对于母亲的问询总是答一句:“还早着呢,不是刚过去吗?”

    可是再拖,也拖不过去一个整月吧?

    阿花最近总是坐在院子里做针线,间或,眯着眼睛,远远的眺望西南方向。

    如果天气晴好,能看到朦朦胧胧的一座山峰,像一个指示标,隐隐的,召唤着阿花。

    清河县的百姓,称那道山峦为“南山”,那座最高的山峰,叫“南顶山”。

    看起来挺近,其实走起来很远,而且据说南顶山中最是野兽凶猛,寻常百姓是轻易不去攀爬的。

    即便是仗恃着年轻活力旺盛,呼朋唤友的一道儿游猎的公子哥儿们,也只是在外围的几个小山头肆虐一番就作罢。

    清水县就偶有听说,穆柯公子纵马搭弓,从南山带回几只野兔子野山鸡的辉煌壮举。

    阿花再没有机会去咨询一下黄婆子,到底自家这葵水延期,是不是一定怀上了身孕,李氏娘看护的紧,大门总是在里面上着锁的,家里的另外两个亲人,更是无从开口。

    然而,随着日子艰难的挺进,傻闺女的主意拿的铁铁的,就像当初义无反顾的去找俏牡丹谈买卖一样,阿花确认自己,想留下肚子里的孩子。

    那个疯狂又痛苦的夜晚,就是阿花迄今为止最美好的回忆了。

    什么磨难,都不能阻止她紧紧抱住这份美好回忆的决心。

    李氏娘的反复叨念,她不是不明白,如果家里出现了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冯家的脸面无存不说,大壮的婚事更是无从谈起,街面上指指点点的议论就能让全家人都抬不起头。

    甚至,要是遇到个较真儿的邻居或者亲戚,把这事儿往大了闹,弄一个全家被驱逐,或者一尸两命浸猪笼都不稀罕。

    短短二十几天的时间,肥白的大萝卜奇迹般的瘦了一圈儿,虽然,猛一看起来,还是人高马大得划分到丰满那一类型里去。

    那些碍眼的血胡林拉的红痘痘儿,没那么嚣张了,半遮半掩的结了痂,脱落了一部分,留下虚虚的印痕。

    阿花这才明白,曾经以为满脸的痘就是天大的事儿,是多么的幼稚。

    与全家被驱逐、一尸两命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可惜这世界上从来没有卖后悔药吃的。

    阿花也没打算在后悔的漩涡里沉沦下去,南山,就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一条苟延残喘,揣着肚子里的球儿生活下去的道路。

    她不能再带走家里的一文钱,上次的荒唐事,无论是不是后悔的前心贴了后背,二十两的银货也注定讨不回来了,她已经耽误了大壮太多的青春岁月,可不能再任性自私下去了。

    在奔赴南山之前,阿花还想,再见上穆柯一面。

    “大壮陪娘去李家庄,你大舅娘的侄儿成亲……”。

    李氏娘终究要出门的,即便不肯吃人家的喜宴,庆礼还是得送过去,何况还想着多带大壮露露脸儿,争取早日被人相看上。

    院门从外面被锁上,裁缝爹照旧守着前面的门脸儿,阿花悄无声息的在后院里来回的奔走,手里时不时掂了自认为有用处的东西,收拾到一起。

    葵水延期过了十二日,肚子里必定是有了货的,母亲那里绝对不可能继续遮掩住。

    她的心里是慌张的,即便除了衣物、针线包儿和食物、盐巴包儿,还从灶房里裹了把儿斧头壮胆儿。

    两颗打火石揣在嫩绿衣裳的袖笼里,就是傻姑娘最后能想到的必需品了。

    其实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寒凉了,嫩绿的夏衣,实在不合适。

    米白的襦裙,在秋风里瑟瑟飘动,颇有一种“此一去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意思。

    听得院外面寂静无声,阿花先把缠的紧紧的包裹送上墙头,自己撩裙子跨了上去。

    青天白日,秋高气爽,阿花回头看一眼自家的小院儿,和住过的小屋,闭闭眼,翻出墙外。

    给家人留的信上,只有两个炭灰字:“勿念!”

    和阿花木呆呆随手勾画的一个山峰的形状。

第十一章 好在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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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然后背上捆着行装的“肥白萝卜”,深一脚浅一脚的挪动着,之所以这般踌躇,是两个阿花的记忆在犯抽。

    “你可真行!就为了别人说一句‘消火’才能灭痘儿,你就敢拿银子去——‘嫖’!”

    “不过,你还别说,‘嫖’过以后,你这张脸,摸起来是比姐的平滑了些,难不成果真有用?可就算是你误打误着占了便宜去,肚子里那球儿又算怎么一出?妹妹你脑袋被门挤过吧?连点儿保护措施都不知道提前准备?”

    “罢了罢了,反正姐在原来的地方也没啥亲人挂念,既然老天爷安排我替你重活一回,这肚子里的球儿……,就继续替你揣着,不揣也没办法,谁知道你们穷兮兮的地儿,堕胎得多危险?”

    阿花在清水城门口站定,看看字迹斑驳的牌匾,再望望远处朦朦胧胧的南山,长长的吐了一口浊气。

    “姐可真心不是个肯按照别人的安排去生活的主儿,就这一次,你想去南山偷摸的生孩子,不连累家人,姐依着你,等孩子生下来,姐可还得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打天下了,当然,你的父母兄长,姐也替你照顾着……”。

    这番话嘟念出来,阿花身上骤然一轻,刚才始终缠绕不去的寒凉之感也无影无踪,秋日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单薄的嫩绿夏衣很适宜。

    包裹里装的有食物,是隔了夜的菜饼子,没有馊味儿,菜叶子暗绿暗绿的,杂面的味道还不赖。

    阿花啃了半拉儿饼子,又珍惜的揣回包裹,找到条小河沟掬一捧水喝。

    后脑勺上的包儿似乎又大了些,前额也摔出了血迹,糊在一片青肿上。

    阿花却对着河水抿嘴乐,丫的,这次赚到了!

    此阿花虽然满脸包儿身子肥跟自己很相像,但是,这身子的皮肤可白,在疙里疙瘩的空隙里,分明可以寻到吹弹可破的玉样肤色的痕迹。

    再捋起袖子验看一番,肥白的大萝卜忍不住放声狂笑:“果然——哈哈!”

    莫名其妙被甩到乱七八糟的地方,还正被一群同龄女士嘲讽讥笑,阿花起初还有些郁闷来着,此刻,郁闷全消。

    就是……

    “早知道姐得穿过来替人遭罪,那怎么不再早些下派遣令?嗯嗯,最起码,在俏牡丹的待客室,多少真正体验一把‘消火’的过程也好啊……”。

    可是这世上哪儿有嫩么十全十美的好事儿?

    阿花无限惋惜的跪在河沿儿,把脸上脖子上手臂上清洗干净,发髻松散开,重新归拢了一下,麻烦来了。

    拆开挺简单,再盘成起初的样子就麻烦了,前身阿花的记忆里没有这一截儿,敢情儿痴傻的姑娘满脑袋里只有穆柯公子和父母兄长的章节片段,没地儿盛放怎么梳头……

    无奈何把过了腰的长发拧成一根绳子,绕回后脑勺,避过疼痛的大包儿,用一把乌黑的木梳固定住,就算完活儿。

    再瞅一瞅河沿儿上被自己随手丢下的两条粉色稠结儿,阿花眨巴眨巴眼睛,真心不想再挂回脑袋上。

    穆柯公子相不中咱,也是很有道理的,脑门上飘着粉红带子,身上着嫩绿袍子,下面一截混浆浆的米白裙幅,跟一脸的红痘痘儿交相辉映,得是多脑残的形象展示?

    好在姐来了。

    阿花握拳:“且等几个月,姐卸下肚子里的球儿,杀回清水城,非得给你们瞧瞧什么叫做‘美丽的胖子’不可!”

第十二章 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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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胖子”,这诨名在网上可是很受欢迎的,最经典的是一家服装店的招牌对联,“一点点赘肉别紧张,杨贵妃照样迷倒唐明皇”,就写出了阿花的心声。

    虽然,前世的胖阿花,依然没有等到那个肯欣赏她的肥胖她的痘包儿,能发现她的聪慧善良乐观等等所有的优点的那个“唐明皇”,但是,谁也否认不了,阿花姑娘一如既往的聪慧善良乐观的生活着。

    被抛到了祁王朝,莫非姐就得夹着尾巴做人了?

    嘁!

    阿花仰天做个鬼脸儿,重新背负上沉重的行囊,撩丫子继续向南山的方向走去。

    她这里倒是走的格外洒脱,全不知清水县城内冯家已经再次兵荒马乱,忙碌了一上午的冯家爹抽空关了门面,回后院吃午饭,结果发现灶台冰冷,食物没准备,闺女也不见了。

    院门还在外面锁的结结实实的,慌了手脚的冯家爹忘记了自己可以从铺面里出去,着急麻慌的也跨上墙头,循着闺女的老路,跑去老婆跟儿子奔赴的喜宴上……

    就算自家的闺女丑,无故消失也能吓坏大人不是?

    这还不能明着吵吵,冯家爹黑着脸拽了老婆跟儿子往家走,眼珠子都是红的。

    当闺女的可真心体会不到父母到底会有多么着急,原先的阿花还以为自己留下“勿念”两个字,就能真的让家人勿念了。

    李氏娘又是好一顿掉泪,抓着“勿念”捶胸顿足,在外面寻找了一圈儿的冯家父子到天黑才回返,阿花无影无踪。

    三口人都肚子瘪瘪的,点了油灯一人捧一碗疙瘩汤补补力气。

    冯大壮粗中有细,耷拉着眉眼猜测道:“爹,娘,我思谋着,妹妹不会自己想不开做傻事儿,家里的菜饼子少说也有十来个,她都带走了……”。

    这还真的挺让人安慰的,大凡人要寻死觅活的话,不可能还准备什么干粮。

    李氏娘的眼泪又泛上来,放了碗,抹一把脸,也跟着分析:“灶房里的盐巴调料也都少了大半儿,阿花还拿走了个油罐子跟她自个儿的碗筷,房里的衣裳被子也都不在了,还有砍柴的斧头也……”。

    “我——在屋常用的剪刀,跟针线盒也都找不到了。”

    一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真心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带了这么齐全的东西,寻死的可能性是没有了,闺女再傻,也不至于琢磨到阴曹地府裁衣做饭过日子去。

    这是明晃晃的离家出走对不对?

    “可是为啥啊?咱这些日子只拘着她不让出门,也没怎么打骂……,难不成,阿花记恨我这个当娘的,上次问她总不说话,狠狠的拧了几把儿?”

    李氏娘剩下半碗疙瘩汤,说什么都咽不下去了:“她一个姑娘家,能走到哪里去?外面黑灯瞎火的,她能住哪儿?要是遇到歹人,可怎么办?”

    这也确实是个大问题,冯家爹放下碗就准备继续出去寻找闺女,冯大壮却福至心灵,几句话说得明白透彻。

    “爹,依我看,妹妹肯定是出城了,她带着斧头,就是预防着碰到歹人或者野物,带着被子,肯定是计划要在外面露宿,你们放心吧,她不傻,能照顾好自己。”

    “还会碰到野物?万一阿花睡着了,有什么豺狼虎豹……”。

    李氏娘一颗心是无论如何也放不下的了,不过,她提到了豺狼虎豹,倒是给两个男人提供了新的线索。

    “娘,我知道了!妹妹肯定是想去南山,山里面才有豺狼虎豹。”

    冯大壮脸上还透出几分欢喜,冯家爹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阿花虽说力气大,只凭一把斧头,怎么斗得过山里的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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