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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隐狼-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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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阳坐在那里,面色十分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找人帮忙,却不想付出代价,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小兄弟,你自己好好想想,我也是没办法,一万块钱已经是最少的了,要不是陈默出面,换了别人,给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帮,在宁县这个小地方,惹了金家,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

    “你要是实在拿不出钱来,你就加入我们黑龙会,我看小兄弟你也挺有意思,首先具备的一点就是能扛,要想混社会,能打还是其次,关键是得能扛,就冲这一点,我豁出去了收你这个兄弟,怎么样?”庞龙再度问道。

    “龙哥说的我都知道,我只是……我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我真的不想混……”蒲阳低声说道。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还找人帮什么忙,干脆你还用你自己的办法去解决好了!”庞龙也有些生气。

    “算了,对不住龙哥,这事儿我还是自己解决吧。”蒲阳实在是坐不住了,想离开。

    “嘿,我就不明白了加入我们黑龙会有什么不好?难不成一个穷小子也看不起我们这些混子了?”庞龙的脸色阴沉下来。

    “阳哥不是这个意思,你不明白,他是个好学生,和我们不一样。”陈默解释道。

    “什么好学生?来三中上学的就没一个好学生,这和当**还要立牌坊有什么两样!”庞龙大声说道。

    “难道龙哥你就没想过好好学习吗?混子是没有前途的。”蒲阳突然红着眼睛说道。

    “混子没有前途?你的意思是念书有前途了?念个研究生,然后回三中教书?一个不小心就要被人打进医院,然后半年的工资还没有我一个月收的保护费多,是这样吗?”庞龙毫不客气的说道。

    蒲阳无言以对,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何卫华这样的人待在三中真的好吗?怎么人人一提起他们来,都是当做反面教材,口口声声说着考大学才能改变命运,结果一个高学历的研究生摆在面前,生活的却并不尽如人意,这又是什么道理?

    “我不许你侮辱何老师!”蒲阳抬头直视着庞龙,说道。

    “小子,你最好注意一下跟我说话的语气,我没有侮辱他,可事实就摆在眼前,陈默,我看你也是瞎了眼了,交这种傻比做朋友,脑子进水了吧!靠!”庞龙骂道。

    “黑子,你说话也注意点,阳哥是我朋友,我同样不允许任何人侮辱他,这一万块钱你收好,拿到底片之后联系我,阳哥,走。”陈里拿出厚厚的一沓钱,推倒庞龙面前,拉着蒲阳就出了餐馆。

    “他吗的,神经病!”蒲阳和陈默走后,庞龙将钱收进腰包,低声咒骂道。

    “阳哥,今天的事儿你别放在心上,黑子就是个粗人,他不会明白的。”出了餐馆,陈默说道。

    “其实你知道吗?现在是我不明白,我发现我有好多事情都不明白,那一万块钱算我欠你的,以后我会还你的。”蒲阳不断地敲着自己的脑袋,心里一团乱麻。

    “一万块钱对我来说,还不是什么大事,当然了,还还是得还,你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再说吧。”陈默说道。

    “陈默,多谢了。”除了感谢,蒲阳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以后我不想在从你嘴里听到谢这个字了,我帮你的忙,都是量力而行,等你以后发达了,说不定,我也得找你帮忙呢,我爸说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陈默说道。

    “你爸话真多。”蒲阳冷不丁说道。

    “怎么,你爸爸不给你说这些吗?”陈默问道。

    “不说,我爸话很少的。”蒲阳摇头。

第十一章 宁县三雄() 
庞龙这个人果然说话算数,三天之后,就打电话给陈默,底片已经到手了,陈默单独找庞龙取了底片,然后交给蒲阳。

    “拿着。”学校操场上,蒲阳将底片交给小梅,说道。

    “你是怎么搞到的?”小梅吃惊的问道。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只能帮你到这了,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就像你以前说的那样,我们以后就做陌生人吧,如果有时间的话,还是回家看看你爸妈,他们都不容易。”蒲阳自顾自的说完,转身就走了,也许这是对于诀别最好的方式吧。

    小梅看着蒲阳离开,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晚上陈默又请吃饭,眼看着就到学期末了,大家也真该聚聚,而且陈默知道,这个学期对于蒲阳来说,有点太过漫长了,现在好了,事情真的是解决了,至少蒲阳已经和小梅一刀两断,应该高兴高兴。

    期末考试很快来临,看到成绩的那一刻,蒲阳觉得自己这个学期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至少,他还是全年级第一,他还是秉承着初心,三中也是学校,只要是学校,就是用来学习的,而不是用来做别的什么。

    放假回家,蒲建国也在,天气一入冬,工地就没法施工了,一直得等到来年开春,父子俩之间的交流依旧少的可怜,有时候,两个人一人一个凳子,就能从早晨坐到晚上,谁也不说一句话。

    老家的风俗,家里有人去世,一连三年,任何节庆也不能过,春节更是首当其冲,别人家里红红火火,热热闹闹,可他们父子俩,除了给蒲阳他妈烧纸上坟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活动了,就连亲戚也没一个上门。

    年三十儿那天,蒲阳去了小梅家一趟,结果小梅连过年也没有回家,小梅的爸爸说小梅在县城里打工挣钱,所以过年就不回来了,问蒲阳怎么不找个地方挣钱,好补贴家用,蒲阳只得解释说,小梅的条件好,有能力,能找到打工的地方,自己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把二老哄的还挺乐呵。

    “暑假挣的钱,花完了没?”开学前,蒲建国问道。

    “没呢,挣一个假期,怎么着也得花一年,学校食堂的饭便宜,又不怎么买衣服,足够了。”蒲阳说道。

    “路过县城的时候,给自己添件衣服吧,新年总得有个新气象。”蒲阳准备出门的时候,蒲建国突然说道。

    “成,我知道了。”蒲阳应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开学第一天,外甥打灯笼——照旧,陈默继续请吃饭,大家也都知道陈默家里不缺这点钱,所以渐渐的也习惯了,比起那些有钱就胡乱挥霍的人来说,陈默已经算是很低调的了。

    吃饭的时候,蒲阳提出想找个工作干,他身上已经没钱了。

    “我家的活你都干不了啊。”陈默为难道。

    “要不,你就来我家的夜市摊上,和我一起帮忙吧,我问问我爸妈,应该行,反正我一个人也顾不过来。”大头嘴里说着,就起身去问。

    不一会儿就笑呵呵的回来:“妥了,已经给我爸妈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到十点,四个小时30块钱,干一天有一天的,你别嫌少,我们家也就能拿出这么多,要是不行就算了。”大头说道。

    “足够了,真的,谢谢你,大头。”蒲阳赶紧点头,说道。

    “嘿,只要你自己愿意就行,以后咱俩还能搭伴一起回学校了。”大头高兴地说道。

    蒲阳感激之余,赶忙起身向大头的父母道谢,大头的爸爸叫杜学武,做菜的手艺很好,为人也很真诚,夫妻二人都对蒲阳表示欢迎。

    从这个学期开始,蒲阳就在大头家的夜市摊儿上扎窝了,每天下午六点准时报到,一直干到十点钟,才和大头一起回学校,学校规定,哪怕你家就住在学校对面,那也不允许在家住,周日到周四的晚上十点半都要查寝。

    大头家的夜市摊儿生意很火爆,这和老杜的手艺以及为人处世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那个闲钱雇蒲阳来帮忙,主要就做些传菜、擦桌子、招呼客人之类的事情,蒲阳也都做得来。

    “红姨好。”蒲阳每天上班的时候,都会随手帮一个在夜市摊儿边上开酒水商店的女人出摊儿。

    “蒲阳来了,你可真准时啊,从来不差一分半点儿的。”红姨笑着招呼道。红姨全名叫慕红卿,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而且在宁县也很少有人起这种名儿的,总感觉像个大城市里来的。

    “红姨,祝你今天生意兴隆。”出好摊儿后,蒲阳一边说着,就朝大头家的夜市摊走去。

    据大头说,红姨是这一片的老住户了,以前是夫妻二人一起经营这家商店的,不过听说红姨的老公是个黑社会大哥,两年前神秘失踪了,红姨还有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见过面,好像是个小太妹。

    “蒲阳,真是太谢谢你了,每天都帮我出摊,却连瓶饮料也不愿意喝。”红姨很喜欢蒲阳,记得蒲阳到这儿的第一天,那天红姨身体不好,出摊儿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蒲阳就每天都帮着红姨出摊儿,红姨家就是卖酒水饮料的,想请蒲阳喝杯饮料,却也被蒲阳拒绝。

    “阳哥,今晚有好戏看!”夜市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头嘴里叼着根腰子,神秘兮兮的说道。

    “怎么,难道又有什么黑社会火拼?”蒲阳问道。

    “阳哥现在很上道嘛,旺财帮和宁安帮现在闹得越来越厉害了,听说今晚要在这边谈判呢。”大头说道。

    在夜市摊上班的这些日子,有了大头的介绍,蒲阳对宁县的几个黑社会势力也有所了解了,毕竟,一到晚上,宁县真正能吃点东西的地方,也就是小吃一条街了,宁县是个小地界,所谓的黑社会,也不是那种动辄就高档酒楼出没,在夜市摊上谈事情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宁县最大的黑社会势力是宁安帮,帮主叫陈克,主要是经营宾馆、网吧、超市这些,在宁县这地界,只要是门上挂“宁安”牌子的,都是陈克的产业。

    其次就是火龙帮,老大叫关林,是纯粹的黑社会势力,没有自己的产业,靠在街上收保护费过日子,主要目标就是酒吧、ktv、游戏厅、歌舞厅这些。

    最后就是旺财帮,也叫“财神狗”,是当地建筑大亨金占财手下养的一群打手,这个金占财就是金胜他老爹,人送外号“金地主”。

    最近陈克也想染指建筑业,但是金占财不愿意,所以一直在交锋,基本上都是在利民街这一片儿,蒲阳已经见过好几次了。

    比起陈克和金占财,火龙帮的老大关林,更是经常出现在夜市摊儿,陈克是个瘦高个儿,人挺帅的,跟《神探狄仁杰》里的元芳长的很像,也喜欢穿大风衣。金占财和他儿子差不多,都是白白胖胖的,每次来都是西装革履的,皮鞋擦的铮亮。

    关林就不一样了,下身永远是一条牛仔裤,也不知道是买了相同的款式,还是真的不换,反正从来就没变过,油了吧唧的,天气冷的时候,上身就穿一件鸡心领的毛衣,酒劲儿上来了就把毛衣丢给旁边的小弟,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

    老大的差别大,手下小弟的差别也大,陈克和金占财手下的小弟一个个都是人模人样的,穿着都称得上是很讲究,关林手下的小弟就不一样了,穿什么的都有,各种黄毛红毛杀马特,给人一种很不入流的感觉。

    大头曾经给蒲阳讲过一个笑话,说:有一天,小女孩问爸爸,什么是黑社会?爸爸说,穿的西装革履,开豪车,住别墅,腰里硬邦邦,那就是黑社会,小女孩追问:那隔壁打耳钉、染黄毛的哥哥是啥?爸爸微微一笑:那是傻比。

    在陈克和金占财眼中,关林就是傻比,土老帽儿,狗肉包子上不了席面,但是关林也有好的地方,为人讲义气,一诺千金,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甚至插自己的女人两刀。

    陈克和金占财就不一样了,只知道挣钱,根本不讲人情道义,早晨说过的话,下午就翻脸不认人,没有诚信可言。

    大头时常感叹,其实混黑社会也挺好的,来钱快,活的也潇洒,饮马江湖,快意恩仇,说一不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但是要混就得混好,得当陈克、金占财那样的大混子,当西装革履的混子,不能当关林那样的混子,穿背心牛仔裤,太没排场了,并且大头很怀疑陈默就是陈克的儿子,蒲阳也早就发现,二人眉宇之间的确有些相像。

    今天晚上果然不太平,陈克、金占财、关林三个家伙都出现了,只不过陈克和金占财是坐在同一个桌子上谈判,而关林则是坐在一旁看热闹。

    陈克和金占财都是只喝酒,很少吃什么东西,关林就不一样了,大腰子一盘接着一盘。

    到这种时候,除了正常的上酒上菜,大头都拉着蒲阳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到,那真是只能怪自己倒霉了,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还好,雷声大雨点小,两帮子小弟一个个吹胡子瞪眼,结果陈克和金占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笑呵呵的走了,蒲阳知道那种笑,叫做皮笑肉不笑。

第十二章 疯名赫赫() 
这段时间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就是第一学期一直很低调的冰刺突然就暴起了,和同为高一三大势力之一的战神火拼不断,更为劲爆的是,经过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拼斗之后,战神居然被冰刺给拿下了!

    据说冰刺的老大于冰虽然是一介女流,却一个人挑了战神的三个大男人,其中就包括战神的老大郑军。复制网址访问

    这可就有点骇人听闻了,郑军可是军训时候的标兵,那身板儿可不是盖的,就在大家怀疑这纯属传言的时候,战神却真的并入了冰刺,郑军心甘情愿当了于冰的小弟,而且身份地位还在小军师朱聪和小刀余枫的后面。

    冰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风头一时无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快又传出金钱豹的老大金胜,对冰刺的老大于冰穷追不舍,金胜已经放出话来,只要于冰答应做他女朋友,金钱豹也并入冰刺,高一就让于冰一手遮天,谁和于冰过不去,就是和他金胜过不去。

    总的来说,就是于冰这段时间玩的很h,成了高一的焦点人物,但是,蒲阳又开始不爽了。

    好死不死的,因为要到大头家的夜市摊帮忙,蒲阳现在都已经不去操场上锻炼了,小树林已经解放了,结果,偏偏在幸福公园的门口,又碰见小梅和金胜在一起了!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金胜光想着甩掉小梅,大骂小梅不要脸,别缠着他,别耽误他之类的,他还要追于冰,现在已经对小梅彻底没兴趣了,骂小梅是**,是八婆。

    蒲阳怒火中烧,也不管大头在不在旁边,冲上去对着金胜就是一顿狂踹,一点情面也没留,下了死手似的。

    其实蒲阳气的不是金胜,是小梅,可是他又不能去打小梅,只能把气撒在金胜身上。

    面对完全状态下的蒲阳,金胜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大头都吓坏了,等他反应过来,蒲阳已经一顿狂风骤雨将金胜给打趴下,缩在地上都快哭了,鼻涕牛牛扯了二尺长。

    打完,也不管旁边的小梅,拉着大头转身就走。

    “阳哥,你又和金胜结下梁子,那个女人怎么还和金胜不清不楚的啊。”回去的路上,大头问道。

    “你就别问了,你问我我问谁去,我他吗都快炸了!”蒲阳双手抓着头发,烦躁的说道。

    这事儿没完,第二天晚上,还是在公园门口,金胜带人把蒲阳给堵了,二话不说就是一顿暴揍,蒲阳神色淡然,就知道躲不过去,金胜这小子也有意思,对付蒲阳就是对付蒲阳,专门找人把想冲上去帮忙的大头拦住,让他眼睁睁看着蒲阳挨打,然后让他把蒲阳扶回去,冤有头债有主,做的很漂亮。

    “陈默,我问你一句话,陈克是不是你爸爸?”回了宿舍,熄了灯,躺在床上,蒲阳突然问道。

    “是。”陈克没有隐瞒。

    “陈叔那么大的派头,那你为什么不混?”蒲阳问道。

    “我不是不混,是不想在学校混,巴掌大的一片地方,小孩过家家一样,有什么意思。”陈默嗤笑一声,说道。

    “陈默,你爸爸平时告诉你的话多,你给我解释解释,为什么小梅到现在,还和那个狗日的金胜不清不楚的?那狗日的就这么好?”蒲阳问道。

    “他俩一直就很好,不管金胜对你那个小梅多么不好、多么忘恩负义,甚至金胜同时找几个女人,他们俩都还是在一起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陈默和蒲阳摊牌。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蒲阳一惊。

    “你还记得你以前绑架金胜的那家宾馆吧?”陈默问道。

    “当然记得了,宁安宾馆。”蒲阳说道。

    “那家宾馆是我爸开的,你绑架金胜是在那个地方,金胜和你那个小梅开房也是在那个地方,宾馆房间内有私密摄像头,你要是不信,我可以给你调出来。”陈默说道。

    蒲阳沉默了。

    良久,他长出了一口气,问道:“你说小梅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离开金胜就活不下去了吗?”

    “倒也可以这么说,因为金胜有钱,以你那个小梅的生活状态,只要离开了金胜,准确的说是离开了金胜的钱,她就真的活不下去了,人都是会习惯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培养一个习惯很容易,改掉一个习惯却很难。”陈默说道。

    “这话又是你爸爸说的吧?”蒲阳问道。

    “不是,这话是我从书上看来的。”陈默摇头。

    “可是你也有钱,为什么你身边没有小梅那样的女人?”蒲阳不解。

    “因为我不想瞎搞,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想做我女朋友的人很多,但是做她们的男朋友对我来说,就太掉价了,金胜是渣男,但我是王子,我这一生的梦想,就是做个像王子一样的男人,王子的女人就是公主,你说公主是那么容易就找到的么?”陈默笑道。

    “我想杀了金胜。”蒲阳突然冒出一句。

    “很简单,你拿把刀,像上次绑架他一样,直接把他宰了就行了,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一刀两洞,多爽快。”

    “你要是觉得用刀不保险,你就把肾卖了,去买把枪,一击必杀,然后你自己也死了,一了百了。”陈默说道。

    “那不行,我不能拿我的命换他的命,我的命是人命,他的命是狗命,不值。”蒲阳摇头。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陈默笑了笑,说道。

    “什么办法?”蒲阳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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