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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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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故弄玄虚我就有点印象了,此人就是上次动物园被袭击的风家族长,风美女的表哥是也。

“你在血族面前背《圣经》会不会太失礼了一点?”虎精不满的提醒白衣人。

经他一提醒我才明白听了这句话心底的不舒服由来,上帝果然是撒旦子民的克星,小小一本圣经的一句话,就能给我造成不适。

风无痕瞪了跟他唱反调的表哥一眼,跺跺脚,不高兴的被他表哥拉走。b

风家族长白衣飘飘,拉着他不情愿的表妹告诫,“别家的事,你不要去管那么多。”渐行渐远,渐渐听不到风美女争辩的声音,只听得他表哥最后说了句,“别忘了你答应过什么。”

我靠着虎精,摸摸他柔软的毛皮,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他,“你真的不记得前世的事情?”

这几天他已经被我问了无数次这个问题,终于被问烦,刷得一下变成人形,接住失去了毛皮靠背倒下去的我,“你自己还不是不记得,非要我记起来干嘛?”

我有点委屈,“他们告诉我,我的前世跟一只小老虎交情不错,我就跑来证实一下嘛,说不定我们的交情是从前世就有的,那么久了,如果你能记起来证明一下,也是挺开心的一件事。”

“你无聊不无聊啊?”虎精伸手敲我的头,“不论前世有什么好坏牵连,至少我们现在的交情不错,那前世有什么关系?我证明了前世我们不认识,你就会因此不来认我这个朋友了吗?”

“那倒不是。”毕竟我跟虎精最初认识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那劳什子的洛笛。g

“那不就结了,反正一点影响也没有。”虎精耸耸肩,变回原形,我再度靠上柔软的皮毛,昏昏欲睡,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在动物园混了一个月,虽然没有完全恢复正常,至少不是病殃殃的容易任人鱼肉的虚弱样了,整天靠着虎精发呆睡觉也不是办法,我于是跟动物园一干精怪道别回到了家里。

瑞上班去了,想起我矿工了三个多月,好歹该跟老板说一声,我打开电脑准备登陆MSN解释一下,看有没有可能销假上班去。前阵子房间里的电脑因为躲闪风无痕的缘故被洒了汤药,估计是不能用了,我无奈的走进瑞的房间借用他电脑,主机刚开,MSN就自动登陆,我来不及改用户名,信息提示框自动出现了科克长老发来的信息,“瑞,干的不错,这是你第三十一次挫败猎魔人了。”

如果科克老头在我面前,我想我一定会上前去摸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什么的,三十一次,有这么多吗?我认识瑞到现在至少也有七八百年了,印象中这么长的时间里猎魔人的大规模行动一只手都数的出来。这三十一次,可能多数是在我遇到瑞之前吧,只是瑞是从菲尔吉斯死后开始接手族里的事务的,算算到遇到我也不过一两百年的时间,那段时间因为洛笛制造的灾难的缘故,在承诺的束缚下,猎魔人的行动应该不会太频繁吧,科克长老又不像是会说胡话的。

我支着下巴陷入思考,老头的第二条信息又发了过来,任务栏闪了闪,我忍不住移动鼠标点了下去,出现的话忍不住让我大吃一惊:“这是穹第三十一份工作了吧,这小子适应的怎么样?”

我呆呆的看着显示屏,第三十一份工作???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工作吗?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风无痕的娇斥忽然闪过我的脑海,她说话时眼中有丝微微的怜悯。

“不要回头,回头会变成盐柱。”白衣风族长的警告言犹在耳。

我抱着头死死的盯着电脑,完全的不知不觉,的确是一种幸福,但真相的头绪既然已经出来,不弄个水落石出,又怎会甘心,我忽然有点体会到俄底浦斯的心情了。

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我模仿瑞的语气回复科克长老,“没什么,穹没事,跟之前一样。”手指控制不住的在键盘上发抖,险些打出错别字露馅。有点庆幸隔着网络科克长老的通心术不能发挥作用。

“海妖一族过几天就会派人过来了,通灵族已经开始追寻奥南的灵魂下落,要再花三十年才会有消息,你这边的事尽快了解后和穹一起先回英国吧,夫人一直念叨着你们。”

三十年?三十一次,相乘是九百三十,正好是近千年的时间,我忽然全身控制不住的发抖,回复了“是。”急忙下了线。

顾不得上次瞬移头晕目眩的后遗症还没完全去除,我再度闭上眼,凝聚意念,看到金发老兄在他的卧室里捧着厚厚的魔法史研究,身影一闪|Qī|shu|ωang|,我抱着痛得像被劈开似得脑袋倒在金发老兄的床上。

金发老兄听到响声放下了书回过头来:“穹?”

我对他点点头,示意他暂时别说话,此刻任何轻微的声音对我的神经来说都是一项巨大折磨。

半晌,昏眩感终于轻了点,觉得坐在人家的床上有点失礼,我站起来,摇摇晃晃的预备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你还是躺下来好些。”金发老兄体贴的拦住我,扶我在床上躺下。

“我来是为了请教你一件事,”实在没心情寒暄,我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问金发老兄,“根据你的研究,这千年来,血族狼人两族跟猎魔人之间总共发生了几次冲突?”

金发老兄不愧是专业的研究人员,他起身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找出一本厚厚的笔记,翻了翻后告诉我,“大概三十多次吧!怎么了?”

“最近一次是在美国?”我问金发老兄。

他点头。

“那前面一次呢?什么时候,在哪里?”

金发老兄翻过一页:“在中国。三十一年前。”

我闭了闭眼:“再前面一次呢?”

“还是在中国,六十三年前。”

“再再前面?”我几乎是无力的靠在床头。

“印度,九十三年前。”

“咦!!!”金发老兄终于发现不对,不等我问,他不停的往前翻页,“法国,威尼斯,加拿大,德国,西班牙,日本,越南……。。地点都不同,间隔居然都是三十年左右。”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我只觉得浑身止不住的发冷,谜底在无意中一环扣一环的解开,但我却突然不想去面对。

“我先回去了,”走出金发老兄家,打开门时,还听得到他在背后自语,“我居然一直没发现,猎魔人的行动原来是周期性的。”

握着门把,我对金发老兄买菜回来的妻子点头招呼,忍不住苦笑,不是猎魔人的行动是周期性的,是有人操纵着这一切,循环了千年,乐此不疲。

不想回家,我独自在阴暗的街头游荡,不自觉的,竟然走到了公司的门口,既然快要回去伦敦,好歹有始有终的去辞职吧,虽然三个月没去上班,被老板开除的可能性比较大。

电梯到18楼,熟悉的**物流几个打字,恍如昨日,我走进大门,我一一跟同事问好。

他们从忙碌中抬起头来,看到我,对于我熟悉的招呼似乎都很惊讶,纷纷开口,“先生是哪位?请问你找谁?”

每个人的语气神情,都是全然的陌生。彷佛第一次见面。

正文 完结

老板从办公室出来倒水,看到我,表现出和同事们同样陌生的眼神,我深吸一口气,“请问,姜建先生在吗?”

操作小姐甜美的声音依旧如昔日,因为我刚才熟稔的态度,微微带着警惕,“抱歉,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您找错地方了。”

我微笑,抱着侥幸,又询问是不是有秦裴冬这个人,得到的答案一样,还是找错了地方。

看来,不需要辞职了,我最后的看了一眼这个曾经工作了近半年的地方,和那些渐渐忽略了食物性质的同事,转身离开了大楼。

莫里现在应该也在上班,所以我搭公交车去找风无痕,上班时间的街道和公交车都很空,完全不像刚来到这个城市时候的拥挤,快要离开了,下次回来这个城市的概率应该很小了吧,甚至这个国家也是。

风大美女依旧在熬她奇怪的汤,打开门看到我,笑眯眯的嘲笑,“你终于还是忍不住来找我了哦!”

我点头,看来真的没有风家人不知道的事情,提醒她,“应该是催眠吧?你有办法用药解得开?”

她有点诧异:“你不笨嘛,总算知道自己中了催眠术了!”和莫里一样反讽的语气,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苦笑,只得忽略,先问她最重要的问题,“你零零散散给我吃了不少奇怪的药,到现在,还缺几种。”

“看来你早就知道了啊。”风美女遗憾的笑笑,“我答应了莫里不能告诉你,但是你自己想起来,就不算我违背诺言了哦!”她的笑容里有着小小的得意。

其实我也是刚猜到的,而且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即使我想起了所有忘记的事,过不了几天,还是会全然遗忘的,“你为什么会想帮我?”这是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她大小姐绝对不像是正义感泛滥的人。

“因为我研究这种对抗催眠术的药很久了,好不容易有点进展。”她倒是坦白,不介意告诉我拿我做白老鼠的事实。

接过她递来的药,我吞下去,只觉得一阵睡意涌上来,没多久就在莫里家的沙发上睡了过去。

混乱没有条理的梦头一次在白天清晰的上演,醒过来,一切历历在目。我对刚下班回来的莫里打了声招呼,感慨了一句:“原来我这么能干,做过裁缝,拉丁语老师,飞行员,画匠,律师,超市营业员……。。”

莫里大惊:“你都记起来了?”责备的目光投向风无痕,大小姐耸耸肩,“我没有违背诺言,什么也没说,他自己想起来的。”

风家家规严禁悖誓,莫里是知道的,但是看我这样淡定的微笑,一项一项把做过的,本该遗忘的职业一一列举出来,莫里有生以来头一次手足无措,只得传音召唤瑞过来。

瑞身上有浓重的药水味,似乎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他冷静的看着我,“穹,你都知道了?”

“是!”我看着他仓促间没来得及换下的白大褂,纤尘不染,衬着他闪亮的金发,走在阳光下,只需要一个微笑,不知情的人必定会以为是天使降临人间。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会突然想去工作是因为催眠,物流公司会录用毫无经验的我,是同时催眠了老板和姜建,会选择那家公司是因为秦裴冬和公司有业务联系,想必在这之前,已经催眠过秦裴冬让他记起千年前的往事了吧!他一步步的布局,你们在背后一步步的收网。”我看向莫里和瑞,“而我,就是你们之间的棋子,按照早已编写好的剧本,照着设定演下去,直到结局,再抹去所有的一切,三十年后,重新开演。”

瑞和莫里维持沉默,并不辩解,我心头更冷,就这样默认了?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瑞得声音有丝干涩。

“从我第一次送单子见到那个失踪的海妖开始,她不应该认出我的,我当时在跟她打招呼的时候掩藏了气息,而且我是黑发黑眸的外表,她会认出我是血族,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她见过我。但是我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的记忆系统有问题,但只是怀疑,然后海妖的失踪反而有了欲盖弥彰的嫌疑,却也仅仅是加深了我的疑惑。直到无意中看到了科克长老的信息,所有的拼图终于齐全,但是我没有记忆,就拼不出整幅图,所以我跑来找风无痕。

“那么,回家吧!”瑞看着我微笑,“塞壬马上就会过来。”

我和他都清楚,此刻的我,完全没有瞬移逃跑的能力。记起来,很快又会遗忘,我看着瑞温和的笑容,遗忘也是好的,忘记了,就不会有这种浑身发冷如坠冰窖的感觉,醒来后,我还是会继续的沉湎于网络游戏,瑞继续兢兢业业的工作。只是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为什么,为什么同样的局在千年里一布就是三十余次,重复了那么多次你都不会厌倦吗?”

瑞没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拉起我的手,淡淡的说了句,“我们回家吧!”

沙发上,来自大海的塞壬交叠着优美的长腿,悠闲的抱着靠垫,我为无意中毁了她们一族的海底基地道歉。

“小意思,”她无所谓的摆摆手,“早就想换地方了。”

看来天下真的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坐在沙发的另一头,感觉得到瑞在周围布了结界,他还是提防我会逃跑,别说我此刻没有能力,就算我现在有能力闯过他的结界,我也不知道有哪里可以去?天下之大,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容身之处,只能待在这里,由着他的心意,演着一处处木偶剧。

蓝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塞壬轻柔的唱起了属于大海的催眠曲。

“那把我拉出战乱,使用血誓带我入血族的女子是谁?”趁着意识还清楚,我继续提问。

“是哥哥的未婚妻,吉塞亚!”菲尔吉斯的未婚妻?原来这也是安排好的。

“找到我的是通灵一族?千年来他们一直在找寻奥南的转世,每一次的寻找需要三十年左右的时间?”

“是!”瑞简短而干脆的回答,感觉意识渐渐的迷离,我抓住最后一丝的清醒,再度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这无聊的重复你孜孜不倦了近千年还不厌倦,还要继续下去。

瑞沉默,就在我以为我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低声开口,“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哥哥和奥南同归于尽,奥南有机会转世再活一次,而哥哥却必须永远的消失。”

所以当日梅琳达夫人在广场那样殷切的提醒我,可以把死人类变为血族让他活下来,她是希望借我的手让身为猎魔人的奥南变为他要猎杀的对象,然后再迫使他站在阳光下灰飞烟灭,这是夫人的复仇方式,瑞不得不遵从,因为同样的仇恨,也因为夫人的期望。

只是他们不知道奥南的父亲早已未雨绸缪,在奥南身上下了神的祝福,所以他们再用千年,也无法达成复仇的目的。

意识已经模糊,我彷佛漂浮在空中,看着过去的记忆一一清晰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瑞的时候,他把我丢到阳光下,冰冷的声音说就是我害死了他哥哥,我感觉全身都快被烧成灰烬的时候,梅琳达夫人赶来阻止瑞时说的,你答应过你哥哥要照顾好他的。瑞的手无力的放下,然后这段记忆被抹去。

很多很多遗忘的记忆在催眠下一一浮现出来,我看着瑞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妥协,心一点一点的抽疼,我们都生活在煎熬里,瑞也好,梅琳达夫人也好,死人类也好,小姜也好,甚至完全不相干的小道士,注定都不能得偿所愿。这样的生命,这样的存在,有什么意义?

恍惚间,我看到前世自己,洛笛的寂寞与自闭,想把自己与这个冷漠的世界隔绝开来,这样就能感觉安全,但又忍不住期盼有人能够伸出手来,把自己从黑暗冰冷的世界里拉出来,提供一个温暖的拥抱。所以,冰冷的阿尔卑斯山下,压满了沉重积雪的黑斗篷被揭开,他说你真冷这样会生病的,解开自己的斗篷裹住洛笛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个人,为了这一点点温暖,隐瞒自己的身份,到再也隐瞒不了的时候,即使毁天灭地,也要捍卫这份温暖,但终究,一切都是徒劳,他有他的责任,他的责任重过于洛笛的存在,那么算了吧,就此放弃,既然得不到完整的爱与温暖,宁可把这份温暖的感觉彻底完整的遗忘。迎向剑尖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封印住了自己所有的能力,连带封住自己所有的想望所有的记忆,心脏被尖锐的剑划破时,竟有种终于解脱的感觉,从此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不会觉得冷,也不会觉得寂寞,多好!

看着洛笛解脱的笑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我会一直学不会魔法,为什么那样轻易的放弃。洛笛在那一刻其实就已经不存在了,尽管菲尔吉斯制造出了洛笛的灵魂,但我不是洛笛,一颗种子培养出来的树永远不是产生了种子的那棵树本身。

看着千年来,瑞一手导演的,一次次与奥南的转世相遇,到他死亡,同样的开头,同样的结局,不知道该同情在局中的我和奥南,还是同情永世无法复仇成功的梅琳达夫人,或者是不得不进行这一切的瑞。

最后一个片断,与封住的记忆无关,那是战乱逃难时,拥有姬妾无数的父亲一手扶着年老的奶奶,一手拉着只知礼佛对父亲宠爱哪个小妾都不闻不问的母亲。让父亲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只求一辈子执手偕老就算是幸福,这是母亲的爱情观。年幼的我对此嗤之以鼻,此刻才惊觉自己早已步上母亲的后尘,近千年的重复布局,我真的到了这次才识破吗?真的没有办法逃脱吗?也未必,此刻在海妖族长的催眠歌声里,一切都赤裸裸的无处藏匿,内心深处只留下一句话在回荡,“瑞要怎样就怎样吧,我只要还待在他的身边就好。”

心底苦笑,我果然不是洛笛,没有他的倾城容貌,没有他的超凡能力,更没有他那样绝决的个性,又或者,我不是没有这样的个性,或者对瑞这样深切的感情,也只不过是催眠的缘故。

无所谓了,反正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那爱与不爱,又有什么关系?

歌声渐强,充斥了我的脑海,所有的画面都如碎片一般剥落崩塌,到最后,一片空白中,只余下轻灵的歌声还在飘荡,渐渐的,连歌声也变弱,直至消失,所有的一切,皆成虚无。

三十年后

伦敦的街头下着小雨,穿着长风衣的路人打着伞在街头快速的走过,不时的有人招手叫计程车。

虽然喜欢阴暗的天气,可不代表我愿意被雨淋一身湿回去挨瑞的骂。

找了个不会被人发现的角落,身影一闪,我正预备瞬移,冷不防后领被突如其来的一只手抓住。

我恼怒的转过头,眼前的人类穿着伦敦街头常见的黑色大衣,有着棕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眸,正赖皮的看着我:“吸血鬼老兄,天冷路滑,送我一程吧。”

伦敦的雨似乎下得更大了,一阵强风刮来,吹走了不少路人手中的伞,他伸手握住飞到旁边的一把,交还给跑过来的小女孩,碧绿眸子看着我,等待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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